附件 15.4

我们的refVSL/689164-000001/86253661v1
江昌西路510弄1-9号
上海200436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6年4月23日
尊敬的先生们
宝尊电商有限公司
我们曾就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担任开曼群岛法律的法律顾问,该报告将于2025年4月向SEC提交。宝尊电商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兹同意将2015年7月30日备案的与公司2014年股份激励计划和2015年股份激励计划有关的公司S-8表登记说明(档案编号:333-205944)、2017年4月3日备案的与公司2015年股份激励计划有关的公司S-8表登记说明(档案编号:333-217121)、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备案的与公司2015年股份激励计划有关的公司S-8表登记说明(档案编号:333-224330)以引用方式并入,2019年4月23日备案的与公司2015年股份激励计划有关的公司S-8表登记说明(档案编号:333-230994)、2020年4月28日备案的与公司2015年股份激励计划有关的公司S-8表登记说明(档案编号:333-237873)、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备案的与公司2015年股份激励计划有关的S-8表登记说明(档案编号:333-255176)、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备案的S-8表登记说明(档案编号:333-263966,事关公司2015年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备案的S-8表登记说明(档案编号:333-268083),事关公司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
我们同意向SEC提交这份同意函,作为年度报告的证据。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你忠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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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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