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20549
表格8-K
本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
报告日期(最早事件报告日期):2017年3月24日
埃克森美孚公司
(注册人的准确姓名载于其章程内)
新泽西州 |
1-2256 |
13-5409005 |
(国家或其他管辖范围 |
(委员会 |
(美国国税局雇主 |
成立为法团(法团) |
档案编号(英文版) |
身份识别号(?) |
5959las Colinas Boulevard,Irving,Texas75039-2298
(主要行政办事处地址)(邮政编码)
登记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972) 44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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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次报告后更改,则为前名称或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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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交8-K表格的目的是同时满足登记人根据下列任何一项规定所承担的备案义务,请勾选下面的适当方框:
【】根据《证券法》第425条发出的书面信函(17CFR230.425)
【】根据《交易法》第14A-12条征求材料(17CFR240.14A-12)
【】根据《交易法》第14D-2(b)条规则进行的启动前通信(17CFR240.14D-2(b))
【】根据《交易法》第13E-4(c)条启动前通信(17CFR240.13E-4(c))
项目8.01 |
其他活动 |
埃克森美孚公司("埃克森美孚“)已收到TRC Capital Corporation主动提出的”迷你要约“收购通知(”trc资本")以每股78.00美元的发售价购买最多2,000,000股埃克森美孚普通股,较要约日期前一个营业日埃克森美孚普通股股份于2017年3月10日的每股收市价81.61美元折让约4.42%,受TRC Capital要约约束的股份占要约日期在外流通股份约0.05%。
2017年3月24日,埃克森美孚发布了本报告所附新闻稿,作为图表99,通知其股东埃克森美孚不认可TRC Capital主动提出的迷你要约收购,并建议股东不要对其股份进行要约收购,已经对其股份进行要约收购的股东可以根据TRC Capital的要约文件在要约到期前的任何时间撤回其股份,该要约目前定于纽约市时间凌晨12:01到期,于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但TRC Capital可酌情延长发售期,埃克森美孚与TRC Capital、其迷你要约收购或要约文件并无任何关联或联系。
关于小型投标书的补充资料载于所附新闻稿。
2
签字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登记人已正式安排下列签署人代表登记人在本报告上签字,以获得正式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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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克森美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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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3月27日 |
通过: |
David S. Rosenth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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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S. Rosenth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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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裁兼主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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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会计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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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物索引
证物编号。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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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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