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5年4月17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注册号:333-101691、333-198694、333-227511、333-235403、333-261448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生效后第1号修订以形成S-8(333-101691)
生效后第1号修订以形成S-8(333-198694)
生效后第1号修订以形成S-8(333-227511)
生效后第1号修订以形成S-8(333-235403)
生效后修订第1号以形成S-8(333-261448)
表格S-8
注册声明
下
1933年《证券法》
帕特森公司
(其章程所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 明尼苏达州 | 41-0886515 | |
| (国家或其他司法 公司或组织) |
(国税局。雇主识别号) | |
| 门多塔高地路1031号 明尼苏达州圣保罗 |
55120 | |
|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 (邮编) | |
帕特森牙科公司2002年股票期权计划
Patterson COMPANIES,INC. 2014年SHARESAVE计划
帕特森公司经修订和重报的2015年Omnibus奖励计划
雇员入职奖励
帕特森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
(方案全称)
| 凯文·巴里 首席财务官 帕特森公司 门多塔高地路1031号 明尼苏达州圣保罗55120 (送达代理人姓名、地址)
(651) 686-1600 (代办服务电话,含区号) |
副本至: 首席法律干事和 公司秘书 帕特森公司 门多塔高地路1031号 明尼苏达州圣保罗55120 (651) 686-1600 |
布雷特·D·安德森,ESQ。 Taft Stettinius & Hollister LLP 2200 IDS中心 南八街80号 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55402 (612)977-8400(电话) (612)977-8650(传真) |
用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申报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 ☒ | 加速披露公司 | ☐ | |||
| 非加速披露公司 | ☐ | 较小的报告公司 | ☐ | |||
| 新兴成长型公司 | ☐ | |||||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登记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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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名称 待登记 |
金额 要成为 已注册 |
提议 最大 发行价格 每股 |
提议 最大 合计 发行价格 |
金额 注册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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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 |
(1) | (1)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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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无需额外登记证券,登记费于S-8表格(档案编号:333-101691、333-198694、333-227511、333-235403及333-261448)上的登记报表正本提交时支付。因此,不需要进一步的注册费。 |
证券的撤销登记
帕特森公司(“注册人”)提交这些生效后的修订(每项修订均为“生效后修订”,合称“生效后修订”),以对之前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表格S-8上的以下注册声明(每项修订均为“注册声明”,合称“注册声明”)进行注销,以注销注册人普通股的任何和所有股份,每股面值0.01美元(“普通股”),截至本协议发布之日,在每项此类注册声明下已登记但未售出或以其他方式未发行:
| 1. | 注册声明第333-101691号,于2002年12月6日向SEC提交,根据Patterson Dental Company 2002股票期权计划登记6,000,000股(在拆分后基础上)以供发行。 |
| 2. | 注册声明编号333-198694,于2014年9月11日向SEC提交,根据帕特森公司 2014年股份储蓄计划注册发行20万股。 |
| 3. | 注册声明编号333-227511,于2018年9月24日向SEC提交,注册(a)7,500,000股根据帕特森公司修订和重述的2015年综合激励计划发行,以及(b)186,609股根据员工激励奖励发行。 |
| 4. | 注册声明编号333-235403,于2019年12月6日向SEC提交,根据帕特森公司修订和重述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注册发行2,250,000股。 |
| 5. | 注册声明编号333-261448,于2021年12月1日向SEC提交,根据帕特森公司修订和重述的2015年综合激励计划注册发行8,000,000股。 |
于2025年4月17日,根据注册人、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合并协议”)于2024年12月10日签署的特定合并协议和合并计划的条款,注册人完成了其先前宣布的与Paradigm Merger Sub,Inc.(一家明尼苏达州公司(“合并子公司”)和Paradigm Parent,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合并(“合并协议”)。注册人是合并中的存续公司,由于合并,已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此相关,在合并生效时间之前已发行和流通的每一股普通股(未投票赞成通过和批准包括合并在内的合并协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普通股股份除外,这些股东已根据《明尼苏达商业公司法》第302A.471条适当行使并有效完善了这些股份的评估权,并已遵守该条)自动转换为收取现金的权利,金额相当于每股31.35美元,不计利息,须缴纳任何必要的预扣税款。
由于合并,自合并生效时间2025年4月17日起,注册声明所设想的发行已终止。根据每份登记声明所载的承诺,以生效后修订的方式将任何及所有已登记但在该等发售终止时未售出的证券从登记中移除,登记人特此将截至2025年4月17日合并生效时根据登记声明已登记但未售出的任何及所有证券从登记中移除。特此酌情修订每份登记声明,以反映此类证券的注销登记。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在表格S-8上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于2025年4月17日在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注册声明,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帕特森公司 | ||
| 由 | /s/Les B. Korsh | |
| Les B. Korsh | ||
| 首席法务官兼公司秘书 | ||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78条,无需其他人签署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