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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10.9

 

 

独家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

协议

杭州云家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群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内容

 

术语    页面  

一、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专有权

     1  

ii.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2  

iii.陈述和保证

     3  

iv.机密性

     3  

五.赔偿

     4  

vi.效果和期限

     4  

vii.终止

     4  

viii.争议解决

     5  

ix.不可抗力

     5  

十.注意事项

     5  

十一。分配

     6  

十二。可分割性

     6  

十三。协议的修订和补充

     6  

十四。适用法律

     6  


本独家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3年12月13日签订:

 

a.

杭州云家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存在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事处为***(以下简称“甲方”)

 

b.

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存在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事处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下文中统称为“当事方”,并分别称为“当事方”。

鉴于

 

1.

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具有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所需的资源和资格;

 

2.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同意接受技术开发,咨询及相关服务。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提供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达成协议。因此,打算受其约束的当事方特此订立本协议,以确定其权利和义务。

一、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专有权

 

  1.

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详见附件一),作为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商。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乙方还同意不接受任何技术开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第三方提供与上述相同或类似的咨询和技术服务,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


  3.

甲方应享有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版权和专利,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无论是由甲方自行开发还是由乙方基于甲方拥有的原始知识产权开发。

ii.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1.

双方同意,乙方应按季度支付双方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确定的本协议项下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费用(以下简称“服务费”)。服务费应为乙方总收入减去总成本的余额,但具体金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三十(30)天内向甲方提供行政报表和业务数据,包括乙方在当前季度的净收入。

 

  2.

服务费的金额应基于:

 

  (a)

技术开发的难度和咨询与管理服务的复杂性;

 

  (b)

甲方提供技术开发,咨询和管理服务所需的时间;和

 

  (c)

技术开发、咨询和管理服务的范围和业务价值。

 

  3.

服务费应由甲方和甲方在国外的最终控股公司Exacloud Limited(以下简称“离岸公司”)的董事会批准,包括由A系列优先股股东任命的董事(以下简称“A系列董事”)离岸公司。服务费的任何调整和变更均应获得甲方和离岸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包括A系列董事(如有)的批准)。

 

  4.

乙方应在每年的最后三十(30)天内向甲方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和所有管理记录、业务合同及财务资料。如对乙方提供的财务资料有任何疑问,甲方可聘请信誉良好的独立会计师对其进行审计,乙方应按要求予以配合。

 

2


iii.陈述和保证

 

  1.

甲方特此声明并保证:

 

  (a)

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存在的公司。

 

  (b)

甲方在公司的权力和业务范围内执行和履行协议,并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动,获得适当的授权以及第三方和政府机构的同意和批准,不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或影响的法律和合同的任何限制。

 

  (c)

协议签署后,将构成甲方的法律,有效和约束力的义务,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这些义务是强制性的。

 

  2.

乙方特此声明并保证:

 

  (a)

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存在的公司。

 

  (b)

乙方在公司的权力和业务范围内执行和履行协议,并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动,获得适当的授权以及第三方和政府机构的同意和批准,不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或影响的法律和合同的任何限制。

 

  (c)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本协议的执行应产生乙方的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义务。

iv.机密性

 

  1.

双方承认,他们之间根据协议提供的任何口头或书面材料均应保密(以下简称“机密信息”)。每一方均应对此类机密信息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通知,不得将其任何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a)此类机密信息已在公共领域中知道(不是由于接收方的披露);(b)应披露机密信息根据适用法律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或法规的要求;(c)任何一方均要求就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向律师和财务顾问披露机密信息,并且该法律或财务顾问也应受与本条类似的保密义务的约束。任何一方使用的任何工作人员或实体披露任何机密信息均应视为该方的披露,并对该方违反本协议承担责任。

 

  2.

双方同意,无论本协议的修改,取消或终止,本条均有效。

 

3


五.赔偿

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要求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而对甲方提起的任何诉讼,要求或其他索赔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义务和/或费用,并应捍卫甲方免受因乙方的任何行为或针对乙方的任何行为的第三方索赔而造成的任何损害和损失;但此类诉讼,要求或其他索赔是由于甲方的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

vi.效果和期限

 

  1.

本协议自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起执行并生效。除非根据本协议或双方之间签署的其他协议的条款提前终止,否则该协议的有效期为十(10)年。

 

  2.

本协议期满前,经甲方书面确认,本协议有效期可以延长。延长期限可以是十(10)年,也可以是双方通过谈判确定的其他期限。

vii.终止

 

  1.

到期日终止

除非根据此处适用的条款延长,否则本协议应在到期日终止。

 

  2.

提前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非因甲方破产,法定解散或终止,否则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如果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前因法律的执行而破产,解散或终止,则本协议应自动终止。尽管有上述规定,甲方仍有权随时通过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乙方来终止协议。

 

  3.

生存

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八条规定的各方权利和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4


viii.争议解决

 

  1.

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和履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真诚协商解决。如果任何一方已向其他各方发出书面通知,以通过谈判解决任何争议,但他们未能在此后的三十(30)天内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暂按仲裁规则处理。仲裁应在北京以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ix.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超出当事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尽管受影响方采取了合理的谨慎措施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上帝的行为,火灾,爆炸,风暴,洪水,地震,潮汐,闪电或战争。但是,信贷,资金或融资不足不应被视为超出缔约方的合理控制范围。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要求放弃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应将导致该放弃的不可抗力事件及其为完成履行而应采取的行动通知另一方。

 

  2.

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推迟或阻碍本协议的履行,则受该事件影响的一方在推迟或阻碍履行的范围内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尽量减少或者消除影响,并作出合理努力,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双方同意,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时,应尽合理的努力恢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十.注意事项

除非有书面通知要更改以下地址,否则本通知下的通知应通过手工或挂号信发送到以下地址。如果是通过挂号信发送的,则该通知应视为已在回执上注明的收据日期送达;如果是手工发送,则应视为已在发送之日送达:

甲方:杭州云家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Atten.:Xiaohuang Huang

 

5


乙方: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Atten.:Xiaohuang Huang

十一。分配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二。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由于与适用法律不一致而无效或无法执行,则该条款仅在其适用范围内被视为无效,并且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修订和补充

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协议进行任何修改和补充。双方签署的对协议的修订和补充应是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四。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和解释。

【本页其余部分有意留为空白】

 

6


这是签名页

 

杭州云家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s/杭州云家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签名:/s/黄小黄
姓名:Xiaowang Huang
职称:法定代表人

 

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s/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签名:/s/黄小黄
姓名:Xiaowang Huang
职称:法定代表人


附件一

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清单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

1.研究和开发乙方业务所需的相关技术,包括开发,设计和制造数据库软件,防病毒软件,用户界面软件以及用于存储相关业务信息并许可乙方使用的其他相关技术;

2.与乙方业务运营有关的技术应用和实现,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整体设计以及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3.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监控、调试和故障排除,包括及时将用户信息录入数据库,或根据乙方可随时提供的其他业务信息及时更新数据库和用户界面,并提供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4.乙方网络运行所需设备、软件和硬件系统的采购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工具软件、应用程序和技术平台的选择、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选择的采购、型号、性能等方面的咨询,硬件设施及配套设备等;提供有关乙方网络设备、技术产品和软件的技术问题,并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

5.培训和技术支持,并酌情为乙方员工提供帮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技术和技能培训,例如各种图像处理软件的应用和编辑,客户服务或技术及其他培训;提供其他在线编辑平台和软件应用的咨询和建议,协助乙方编辑和收集各类信息;

6.协助与企业相关的客户管理和售后服务;

7.提供与政府有关的公共关系服务,协助与有关政府当局进行沟通;

8.协助人员管理,包括推荐关键技术人员,为空缺职位选择人员以及管理员工的社会保险,薪金和假日福利;


9.向乙方及其员工介绍软件系统和设备安装和运行的知识和经验,并协助解决系统安装和运行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

10.协助乙方向客户追索欠款、抵押款和保证金;

11.乙方运营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和咨询。


 

独家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

协议

杭州云家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群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内容

 

术语    页面  

一、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专有权

     1  

ii.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2  

iii.陈述和保证

     3  

iv.机密性

     3  

五.赔偿

     4  

vi.效果和期限

     4  

vii.终止

     4  

viii.争议解决

     5  

ix.不可抗力

     5  

十.注意事项

     5  

十一。分配

     6  

十二。可分割性

     6  

十三。协议的修订和补充

     6  

十四。适用法律

     6  


本独家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4年8月22日签订:

 

c.

杭州云家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存在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事处为***(以下简称“甲方”)

 

d.

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存在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事处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下文中统称为“当事方”,并分别称为“当事方”。

鉴于

 

3.

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具有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所需的资源和资格;

 

4.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同意接受技术开发,咨询及相关服务。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的条款达成一致。因此,打算受其约束的当事方特此订立本协议,以确定其权利和义务。

一、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专有权

 

  4.

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详见附件一),作为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商。

 

  5.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乙方还同意不接受任何技术开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第三方提供与上述相同或类似的咨询和技术服务,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


  6.

甲方应享有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版权和专利,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无论是由甲方自行开发还是由乙方基于甲方拥有的原始知识产权开发。

ii.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5.

双方同意,乙方应按季度支付双方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确定的本协议项下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费用(以下简称“服务费”)。服务费应为乙方总收入减去总成本的余额,但具体金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三十(30)天内向甲方提供行政报表和业务数据,包括乙方在当前季度的净收入。

 

  6.

服务费的金额应基于:

 

  (d)

技术开发的难度和咨询与管理服务的复杂性;

 

  (e)

甲方提供技术开发,咨询和管理服务所需的时间;和

 

  (f)

技术开发、咨询和管理服务的范围和业务价值。

 

  7.

服务费应由甲方和甲方在国外的最终控制公司Exacloud Limited(“离岸公司”)董事会批准,包括由离岸公司A系列优先股股东任命的董事和B系列优先股股东任命的董事(“A系列董事和B系列董事”)的批准。服务费的任何调整和变更均应获得甲方和离岸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包括A系列董事和B系列董事的批准)。

 

  8.

乙方应在每年的最后三十(30)天内向甲方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和所有管理记录、业务合同及财务资料。如对乙方提供的财务资料有任何疑问,甲方可聘请信誉良好的独立会计师对其进行审计,乙方应按要求予以配合。

 

2


iii.陈述和保证

 

  3.

甲方特此声明并保证:

 

  (d)

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存在的公司。

 

  (e)

甲方在公司的权力和业务范围内执行和履行协议,并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动,获得适当的授权以及第三方和政府机构的同意和批准,不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或影响的法律和合同的任何限制。

 

  (f)

协议签署后,将构成甲方的法律,有效和约束力的义务,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这些义务是强制性的。

 

  4.

乙方特此声明并保证:

 

  (d)

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存在的公司。

 

  (e)

乙方在公司的权力和业务范围内执行和履行协议,并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动,获得适当的授权以及第三方和政府机构的同意和批准,不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或影响的法律和合同的任何限制。

 

  (f)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本协议的执行应产生乙方的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义务。

iv.机密性

 

  3.

双方承认,他们之间根据协议提供的任何口头或书面材料均应保密(以下简称“机密信息”)。每一方均应对此类机密信息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通知,不得将其任何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a)此类机密信息已在公共领域中知道(不是由于接收方的披露);(b)应披露机密信息根据适用法律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或法规的要求;(c)任何一方均要求就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向律师和财务顾问披露机密信息,并且该法律或财务顾问也应受与本条类似的保密义务的约束。任何一方使用的任何工作人员或实体披露任何机密信息均应视为该方的披露,并对该方违反本协议承担责任。

 

3


  4.

双方同意,无论本协议的修改,取消或终止,本条均有效。

五.赔偿

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要求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而对甲方提起的任何诉讼,要求或其他索赔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义务和/或费用,并应捍卫甲方免受因乙方的任何行为或针对乙方的任何行为的第三方索赔而造成的任何损害和损失;但此类诉讼,要求或其他索赔是由于甲方的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

vi.效果和期限

 

  3.

本协议自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起执行并生效。除非根据本协议或双方之间签署的其他协议的条款提前终止,否则该协议的有效期为十(10)年。

 

  4.

本协议期满前,经甲方书面确认,本协议有效期可以延长。延长期限可以是十(10)年,也可以是双方通过谈判确定的其他期限。

vii.终止

 

  4.

到期日终止

除非根据此处适用的条款延长,否则本协议应在到期日终止。

 

  5.

提前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非因甲方破产,法定解散或终止,否则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如果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前因法律的执行而破产,解散或终止,则本协议应自动终止。尽管有上述规定,甲方仍有权随时通过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乙方来终止协议。

 

  6.

生存

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八条规定的各方权利和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4


viii.争议解决

 

  2.

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和履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真诚协商解决。如果任何一方已向其他各方发出书面通知,以通过谈判解决任何争议,但他们未能在此后的三十(30)天内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暂按仲裁规则处理。仲裁应在北京以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ix.不可抗力

 

  3.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超出当事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尽管受影响方采取了合理的谨慎措施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上帝的行为,火灾,爆炸,风暴,洪水,地震,潮汐,闪电或战争。但是,信贷,资金或融资不足不应被视为超出缔约方的合理控制范围。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要求放弃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应将导致该放弃的不可抗力事件及其为完成履行而应采取的行动通知另一方。

 

  4.

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推迟或阻碍本协议的履行,则受该事件影响的一方在推迟或阻碍履行的范围内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尽量减少或者消除影响,并作出合理努力,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双方同意,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时,应尽合理的努力恢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十.注意事项

除非有书面通知要更改以下地址,否则本通知下的通知应通过手工或挂号信发送到以下地址。如果是通过挂号信发送的,则该通知应视为已在回执上注明的收据日期送达;如果是手工发送,则应视为已在发送之日送达:

甲方:杭州云家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Atten.:Xiaohuang Huang

 

5


乙方: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Atten.:Xiaohuang Huang

十一。分配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二。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由于与适用法律不一致而无效或无法执行,则该条款仅在其适用范围内被视为无效,并且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修订和补充

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协议进行任何修改和补充。双方签署的对协议的修订和补充应是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四。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和解释。

【本页其余部分有意留为空白】

 

6


这是签名页

 

杭州云家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s/杭州云家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签名:/s/黄小黄
姓名:Xiaowang Huang
职称:法定代表人
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s/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签名:/s/黄小黄
姓名:Xiaowang Huang
职称:法定代表人


附件一

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清单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

12.研究和开发乙方业务所需的相关技术,包括开发,设计和制造数据库软件,防病毒软件,用户界面软件以及用于存储相关业务信息并许可乙方使用的其他相关技术;

13.与乙方业务运营有关的技术应用和实现,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整体设计以及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14.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监控、调试和故障排除,包括及时将用户信息录入数据库,或根据乙方可随时提供的其他业务信息及时更新数据库和用户界面,并提供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15.乙方网络运行所需设备、软件和硬件系统的采购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工具软件、应用程序和技术平台的选择、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选择的采购、型号、性能等方面的咨询,硬件设施及配套设备等;提供有关乙方网络设备、技术产品和软件的技术问题,并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

16.培训和技术支持,并酌情为乙方员工提供帮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技术和技能培训,例如各种图像处理软件的应用和编辑,客户服务或技术及其他培训;提供其他在线编辑平台和软件应用的咨询和建议,协助乙方编辑和收集各类信息;

17.协助与企业相关的客户管理和售后服务;

18.提供与政府有关的公共关系服务,协助与有关政府当局进行沟通;

19.协助人员管理,包括推荐关键技术人员,为空缺职位选择人员以及管理员工的社会保险,薪金和假日福利;


20.向乙方及其员工介绍软件系统和设备安装和运行的知识和经验,并协助解决系统安装和运行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

21.协助乙方向客户追索欠款、抵押款和保证金;

22.乙方运营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和咨询。


独家技术开发,咨询和第二修正案

技术服务协议

独家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协议的第二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于2016年12月29日由以下各方签订:

 

a.

杭州云家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办事处为***(以下简称“甲方”);

 

b.

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办事处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下文中统称为“当事方”,并分别称为“当事方”。

鉴于

 

1.

甲方和乙方于2013年12月13日签署了独家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协议,并于2014年8月22日签署了独家技术开发,咨询和技术服务协议的修正案(统称为“技术协议”);

 

2.

双方当事人希望对技术协议作一些修正,以反映对技术协议中的条款和交易的修改。

因此,现在,考虑到此处做出的相互承诺和由此获得的共同利益,双方同意如下:

1.现对《技术协议》第二条第3款进行修订和重述,全文替换为以下术语:

“服务费应由甲方和甲方在国外的最终控制公司Exacloud Limited(“离岸公司”)的董事会批准,包括离岸公司的投资者董事(“投资者董事”,(不时修订的《曼莫兰敦》和《离岸公司章程》所定义)。服务费的任何调整和变更均应获得甲方和离岸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包括投资者董事的批准)。”


2.修正案的效力。除修正案中明确修改外,技术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应根据条款保持完全有效。在修正案的执行日及之后,“协议”,“以下”,“此处”,“此处”或对技术协议的任何提及均应为通过修正案修订的技术协议。

3.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技术协议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在所有方面(包括有效性,解释和效力)均适用于该修正案。因修正案或违反,终止或有效修正案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争议或主张,应最终根据技术协议第八条和第十六条解决。

4.整个协议。修正案(在执行和交付时)和技术协议构成了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了双方之间先前就本协议主题达成的所有书面和口头协议及谅解。

5可分割性。如果具有适当管辖权的任何法院或仲裁员认为本文中的任何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或者任何政府或其他机构认为任何条款违反任何法律,则该条款应与修正案的其他条款分开,并且该其他条款应保持完全有效。双方同意就任何被认为无效或无法执行的条款进行真诚的重新谈判,并受替代条款的约束,该替代条款的意图应尽可能接近无效或无法执行的条款的初衷。

{本页的其余部分有意留为空白}


双方已促使修正案在上述第一天正式执行,并受修正案的法律约束,以昭信守。

 

杭州云家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s/杭州云家庄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签名:/s/黄小黄
姓名:Xiaowang Huang
职称:法定代表人
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s/杭州群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签名:/s/黄小黄
姓名:Xiaowang Huang
职称: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