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第13a-16或15d-16条规则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5年11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39147
金融壹账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姓名)
平安金融中心21/24F
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
广东深圳518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 表格20-Fx | 表格40-F¨ |
金融一账通宣布法院制裁私有化
金融壹账通科技有限公司(“金融一账通”或“公司”)今天宣布,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2025年修订)(“计划”)通过安排计划的方式将公司私有化的提议在2025年11月14日(开曼群岛时间)的法庭听证会上未经修改地获得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建议的有效性须待该计划所载的余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倘该计划于2025年11月19日(开曼群岛时间)生效,(i)美国存托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最后交易日将为2025年10月29日(纽约时间),(ii)公司普通股从香港联交所撤回上市预期将于2025年11月21日(香港时间)生效,而美国存托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永久停牌预期将于2025年11月21日(纽约时间)发生,(iii)公司的ADS预计将于2025年12月1日(纽约时间)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iv)公司拟于2025年12月1日(纽约时间)向SEC提交表格15的认证和通知,以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注销注册。
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公司(其中包括)于2025年10月28日向SEC提交的附表13E-3以及作为本6-K表格的附件 99.1提供的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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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编号 | 说明 | |
| 附件 99.1 | 香港联交所公告-有关(1)建议以安排计划的方式将金融壹账通科技有限公司私有化(根据《公司法》第86条)(2)建议撤回丨一账通金融丨金融壹账通科技有限公司上市的联合公告(3)该计划的制裁及确认减资(4)该计划的预期生效日期及(5)股份的预期撤回上市日期及ADS除牌 |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金融壹账通科技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陈当阳 | |
| 姓名: | 当阳陈 | |
| 职位: |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 |
|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