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2
首席财务官核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Instil Bio, Inc.(“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即公司首席财务官TERM2,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我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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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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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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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Sandeep Laumas |
| 名称:Sandeep Laum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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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官兼首席会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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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8月13日
就《交易法》第18条而言,此证明不应被视为“已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交易法》第18条的责任约束。此类认证不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公司特别通过引用将其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