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K
本期报告
根据第13或15(d)条)
《1934年证券交易法》
报告日期(最早报告事件日期):2025年6月25日
(其章程所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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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或其他管辖 注册成立) |
(佣金 档案编号) |
(IRS雇主 识别号) |
23461 South Pointe Drive,390套房
Laguna Hills,加利福尼亚州 92653
(主要办事处地址及邮政编码)
(833) 393-6684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如果表格8-K的提交旨在同时满足注册人在以下任何规定下的提交义务,请选中下面的相应框:
↓根据《证券法》第425条规则的书面通信(17 CFR 230.425)
↓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a-12)规则14a-12征集材料
↓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d-2(b))规则14d-2(b)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3e-4(c))规则13e-4(c)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 (各类名称) | (交易 符号) |
(各交易所名称 在其上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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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
若注册人为《1933年证券法》规则405 (17 CFR§230.405)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12b-2 (17 CFR§240.12b-2)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则勾选对应的选项框。
新兴成长型公司ES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项目7.01。监管FD披露
2025年6月25日,Eyenovia, Inc.(“Eyenovia”或“公司”)发布新闻稿,宣布与Kinetiq共同推出联合品牌Hyperliquid验证器,这是一种领先的液体Staking协议,为Hyperliquid生态系统原生构建。本8-K表格提供新闻稿副本一份,作为99.1的附件。
本8-K表格第7.01项中的信息,包括随附的附件 99.1,不应被视为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该部分的责任约束,也不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在此类文件中通过具体引用明确规定。
项目8.01。其他活动
关于公司推出新的加密货币金库战略,包括其实施HYPE Staking计划的意图,公司正在补充此前在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业务描述和风险因素(经修订),并由公司随后的定期申报文件补充,内容如下:
业务概况
Eyenovia,Inc.是一家开创性的数字眼科技术公司,也是第一家建立Hyperliquid原生代币HYPE长期战略金库的美国上市公司。有了这一双重关注点,Eyenovia继续致力于实现其愿景,即彻底改变局部眼科治疗,同时为其股东提供Hyperliquid生态系统的简化曝光,Hyperliquid生态系统是世界上增长最快、创收最高的区块链之一。Eyenovia的新战略旨在让股东从HYPE逐渐复合的风险敞口中受益,既可以受益于其原生的质押收益率,也可以受益于其独特的链上公用事业产生的额外收入。
HYPE国库
Hyperliquid是为透明高频金融设计的第一层(L1)区块链。区块链完全托管上链的永续期货和现货订单簿,每笔订单、取消、交易和清算都发生在70毫秒的区块时间内,每秒提供高达20万笔交易(“TPS”),从而实现近乎即时的贸易结算。Hyperliquid区块链还托管HyperEVM,这是一个通用型智能合约平台,与以太坊一样,支持无许可的去中心化金融应用程序。
Hyperliquid通过其Performance HyperCore订单簿支持非托管交易,包括比特币(BTC)、以太币(ETH)、瑞波币(XRP)、Solana(SOL)和Sui(SUI)在内的一系列数字资产的永久期货交易推动了其利用。永续期货是一种加密货币衍生品合约,允许交易者在不拥有标的资产本身的情况下对资产的价格进行投机。与传统期货合约不同,永续期货没有到期日,允许交易者在满足保证金要求的情况下无限期持仓。HyperLiquid利用传统的订单簿系统。这种方法允许交易者对各种资产进行出价和询价,与依赖自动做市商履行订单的其他去中心化交易所相比,更类似于中心化的加密货币交易所。Hyperliquid区块链可供任何拥有兼容加密货币钱包的潜在用户使用,例如MetaMask、Phantom和Coinbase钱包。然而,Hyperliquid接口运营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通过地理封锁和地址筛选等解决方案来屏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人员或受制裁的钱包。
HYPE是Hyperliquid的原生代币。HYPE总供应量10亿支,2024年11月发放31%的供应量。总供应量的38.88%留给未来的社区排放。HYPE有多种用途:用户可以质押HYPE以降低交易费用,用它在HyperEVM上进行交易,甚至在各种DeFi应用程序上将其用作抵押品。此外,Hyperliquid有一个独特的网络机制,可以自主购买并将HYPE代币从流通中移除。这是通过使用网络订单簿上产生的交易费用回购可用HYPE来完成的:大约97%的每日费用分配给这一机制,该机制充当代币的一致“边际买家”。截至2025年6月,已有超过2500万个HYPE退出流通,该代币已成为市值排名第12的加密货币。
此外,HYPE在Hyperliquid区块链方面拥有一定的治理权利。Hyperliquid L1是一种权益证明区块链,其中质押了HYPE门槛数的验证者被选中产生区块,当他们成功验证区块时将获得奖励。HYPE的持有者可以委托给验证者,然后验证者可以对有关平台的某些决定进行投票,例如新市场的上市和摘牌。任何HYPE持有者都可以将HYPE委托给验证者,以赚取质押奖励,如果验证者成功参与网络共识。Staked HYPE将被锁定直至解除质押,受制于HYPE释放回用户之前的7天解除质押队列。
作为其更广泛的链上参与战略的一部分,该公司最近宣布与Kinetiq建立联合品牌的Hyperliquid验证器,这是一种为Hyperliquid生态系统原生构建的液体质押协议。机构质押服务提供商Pier Two提供的基础设施进一步支持了验证者运营。通过运行自己的验证器,该公司除了支持Hyperliquid的网络稳定性和安全性之外,还可以直接访问HYPE Staking收益率。质押的HYPE可以委托给用户账户,从而降低他们的交易费用或增加来自推荐新用户的收入份额,这两者都可以成为公司的收入机会。具体地说,验证者可能使公司能够围绕那些无法获得HYPE的人对这些网络利益的需求创建独特的金融产品。
HYPE还可以部署到HyperEVM中,用于借贷和流动性拨备等各种策略。预计这将使该公司能够支持基于Hyperliquid构建的各种应用程序,并作为回报,潜在地获得可以复合到其整体HYPE收购战略中的收益。
通过审慎地建立和部署HYPE的金库,公司相信它可以迅速加速Hyperliquid生态系统的增长并进一步采用它,潜在地创造一个强大的飞轮效应,可能会推动平台使用,增加协议价值并加强Hyperliquid生态系统和公司的长期地位。
Optejet
Eyenovia还在开发专有的Optejet用户填充设备(“UFD”),该设备旨在与多种外用眼科液体配合使用,包括人工泪液和晶状体再润湿产品。由于其易于使用、增强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及与标准滴眼液相比具有更好的依从性的潜力,Optejet在慢性眼前疾病中尤其有用。这些好处加在一起,可能会为患者和提供者带来更高的治疗依从性和更好的结果。
Optejet的人体工程学和功能设计允许水平药物递送,并消除了将头部向后倾斜或手动挤压瓶子来管理药物的灵活性。药物以微量的液滴阵列递送,这是舒适的,并且与眼睛前面可以容纳的液体量相匹配。Optejet设备精确输送小容量柱状喷雾剂有助于确保滴注成功,同时使用不突出的喷嘴和自动关闭快门将污染风险降至最低。在临床试验中,Optejet已证明其靶向递送实现了很高的给药成功率,98%的喷雾剂在首次尝试时就能准确递送,而传统滴眼液报告的既定比率约为50%。
Optejet提供了7至10微升范围内生理上更合适的药量,这大约是通常在单滴眼液中提供的35至50微升剂量的五分之一。较低的药物量会使眼表面暴露于活性较低的成分和防腐剂中,这可能会减少眼部压力和表面损伤,并提高耐受性。较低的容量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药物进入全身循环的可能性,目的是避免一些与眼睛过量用药有关的常见副作用。
根据我们对MydCombi的经验,我们预计将第二代Optejet UFD注册为液体药物递送设备®.MydCombi是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批准的唯一两种主要散瞳药物——托吡卡胺和去氧肾上腺素的固定组合,其交付的技术几乎与第一代Optejet UFD相同。
风险因素
HYPE是一种高度波动的资产,HYPE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业绩和我们上市证券的市场价格。
如果HYPE价格大幅下降,我们的财务业绩和上市证券的市场价格将受到不利影响,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将受到负面影响,包括由于:
| · | 用户和投资者对HYPE的信心下降,包括由于本文描述的各种因素; |
| · | 投资和交易活动,例如(i)高度活跃的零售和机构用户、投机者和投资者的交易活动,或(ii)大持有者对HYPE的实际或预期重大处置,包括预期清算政府扣押的数字资产或与已申请破产保护的实体相关的数字资产,或与Hyperliquid核心团队授予的代币相关的数字资产; |
| · | 负面宣传、媒体或社交媒体报道,或由于HYPE、HyperLiquid或更广泛的数字资产行业中的事件或与之相关的事件或感知而产生的情绪; |
| · | 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和HYPE的感知价值或前景或Hyperliquid的效用; |
| · | 来自其他具有可比或更好的速度、安全性、可扩展性或能源效率的去中心化交易所或数字资产的竞争,这些交易所或数字资产具有其他更受青睐的特征,这些特征得到包括美国政府在内的政府的支持,或法定货币储备,或代表实物资产的所有权或担保权益; |
| · | 其他数字资产价格下降,其程度为此类其他数字资产价格下降可能导致HYPE价格下降或对投资者对数字资产的信心产生总体不利影响; |
| · | 与Hyperliquid区块链相关的发展,包括(i)对Hyperliquid区块链进行的影响其安全性、速度、可扩展性、可用性或价值的更改,例如对支撑Hyperliquid区块链的加密安全协议的更改、对未完成HYPE最大数量的更改、对交易可变性的更改、与区块链块大小相关的更改以及类似的更改;(ii)未能对Hyperliquid区块链和Hyperliquid接口进行升级以适应安全、技术、法律或其他挑战;以及(iii)对Hyperliquid区块链进行的更改,其中引入了软件错误,安全风险或其他对HYPE产生不利影响的要素; |
| · | HYPE交易场所服务中断、故障、不可用、中断; |
| · | 由数字资产托管人、交易场所、借贷平台、投资基金或其他数字资产行业参与者申请破产保护、清算或市场关注的财务可行性; |
| · | 对HYPE或其他L1区块链的价格、所有权、可转让性、交易量、合法性或公众认知等Hyperliquid及其相关产品的获取、功能或性能产生不利影响的监管、立法、执法和司法行动,或对数字资产托管人、交易场所、借贷平台或其他数字资产行业参与者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或以其他方式阻止其访问Hyperliquid去中心化交易所及其相关产品或以允许其继续向数字资产行业提供服务的方式运营的监管、立法、执法和司法行动; |
| · | 与在Hyperliquid网络上处理交易相关的交易拥塞和费用; |
| · | 宏观经济变化,如利率和通胀水平的变化、各国政府的财政和货币政策、贸易限制和法定货币贬值; |
| · | 数学或技术的发展,包括数字计算、代数几何和量子计算,可能导致Hyperliquid区块链使用的密码学变得不安全或无效;和 |
| · | 国家和国际经济和政治状况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联邦政府政策、贸易关税和贸易争端,以及可归因于全球冲突的不利影响,包括俄罗斯和乌克兰之间以及中东地区的冲突。 |
此外,我们上市证券的价格一直并且很可能继续波动,随着我们采用新的加密货币国库策略,我们预计我们的股价将出现额外的波动。此外,如果投资者认为我们上市证券的价值取决于或与我们持有的HYPE的价值或价值变化挂钩,则HYPE的价格可能会显着影响我们上市证券的市场价格。HYPE的价格在历史上一直并且很可能会继续波动。
HYPE和其他数字资产是新型资产,受到重大法律和监管不确定性的影响。
HYPE和其他数字资产相对新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其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州和联邦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数字资产的适用在某些方面不明确,美国或外国的监管机构可能会以对HYPE价格或我们等个人或机构拥有或转让HYPE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方式解释或适用现有法律法规。
美国联邦政府、各州、监管机构和外国也可能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采取监管、立法、执法或司法行动,这可能会对HYPE的价格或我们等个人或机构拥有或转让HYPE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例如,过去几年内:
| · | 特朗普总统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指示由关键联邦机构代表组成的工作组评估可以采取的措施,为涉及数字资产的个人和公司提供基于技术中性法规的监管明确性和确定性,包括通过明确界定的司法管辖监管边界,该工作组必须在2025年7月22日或之前提交一份包含监管和立法提案的报告; |
| · | 2025年1月,SEC宣布成立“加密特别工作组”,该工作组旨在明确联邦证券法对加密资产市场的适用,并就数字资产安全状况、基于数字资产的投资工具的注册和上市以及数字资产托管、借贷和质押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
| · | 2023年11月,Binance Holdings Ltd.(“币安”)及其当时的首席执行官与美国司法部、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和金融犯罪执法网络达成和解,以解决这些机构的多年调查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提起的民事诉讼,据此,Binance同意,除其他外,在四个机构之间支付43亿美元的罚款,并停止其在美国的业务; |
| · | 2023年11月,SEC对Payward Inc.和Payward Ventures Inc.(统称Kraken)提起诉讼,指控Kraken的加密交易平台作为未注册的证券交易所、经纪商、交易商和清算机构运营; |
| · | 2023年6月,SEC对Binance和Coinbase,Inc.(“Coinbase”)及其各自的关联实体提起诉讼,除其他索赔外,涉及声称各方作为未注册的证券交易所、经纪商、交易商和清算机构运营; |
| · | 欧盟通过了Markets in Crypto Assets Regulation,这是一个针对比特币等数字资产发行和使用的综合数字资产监管框架; |
| · | 2023年6月,英国通过并实施了《2023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该法案对“加密资产”的市场活动进行了监管;以及 |
| · | 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已宣布加密货币挖矿为非法,并宣布国内所有加密货币交易均为非法。 |
虽然针对Coinbase的投诉在2025年2月被驳回,针对Payward Inc.和Payward Ventures Inc.的投诉在2025年3月被有偏见地驳回,针对币安的投诉在2025年5月29日被驳回,但SEC或其他监管机构可能会在未来发起类似行动,这可能会对HYPE的价格以及我们拥有或转让HYPE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无法预测是否或何时将颁布新的法律,以改变管理数字资产的法律框架,或向SEC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供额外的权力,或者是否或何时任何其他联邦、州或外国立法机构将采取任何类似行动。也无法预测任何此类额外法律或当局的性质,额外立法或监管监督可能如何影响数字资产市场运作的能力,金融和其他机构继续为数字资产行业提供服务的意愿,或者任何新的法律或法规,或现有法律或法规的变化,可能如何影响数字资产的总体价值,具体而言是HYPE。有关数字资产和数字资产活动的任何新法律或法规的后果可能会对HYPE的市场价格以及我们在HYPE中持有或交易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我们上市证券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HYPE财资战略使我们受到加强的监管监督。
人们越来越关注数字资产在多大程度上可被用于洗钱非法活动收益、资助犯罪或恐怖活动,或规避制裁制度,包括为应对俄罗斯和乌克兰之间持续冲突而实施的制裁。虽然我们已实施和维持合理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以促进遵守适用的反洗钱和制裁法律法规,并注意仅通过在美国受反洗钱监管和相关合规规则约束的实体收购我们的HYPE,并且正在招聘首席合规官,但如果我们被发现从使用HYPE洗钱的不良行为者或受制裁人员处购买了我们的任何HYPE,我们可能会受到监管程序的约束,我们在HYPE的任何进一步交易或交易可能会受到限制或禁止。
我们的HYPE持股的一部分可作为担保我们未偿债务的抵押品,我们可能会在未来产生额外债务或订立其他金融工具,这些金融工具可能由我们的HYPE持股作抵押。我们也可以考虑采取策略,利用我们的HYPE持股创造收入流或以其他方式产生资金。这些类型的HYPE相关交易是加强监管的对象。我们可能进行的这些以及任何其他与HYPE相关的交易,而不仅仅是收购和持有HYPE,可能会使我们受到额外的监管合规要求和审查,包括根据联邦和州货币服务法规、货币传输器许可要求以及各种商品和证券法律法规。
继2022年11月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之一FTX申请第11章破产保护后,国内外监管机构可能会发布更多法律、指导和政策。FTX崩溃可能增加了监管对数字资产行业的关注。执法活动的增加和监管环境的变化,包括解释的变化和政府实施新的或变化的监管要求或影响HYPE的任何新立法,以及涉及或影响我们的交易场所、交易对手和托管人的执法行动,可能会带来重大成本或显着限制我们在HYPE中持有和交易的能力。
此外,对HYPE或与HYPE相关的监管担忧保持警惕的私人行为体过去已采取并可能在未来采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或我们的上市证券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进一步行动。例如,如果一家金融机构确定我们的证券价值与HYPE的表现密切相关,就有可能限制客户购买我们的证券,这表明不愿为虚拟货币敞口提供便利。
我们计划将不需要为我们的持续运营提供营运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HYPE,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业绩和我们证券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计划将我们筹集的资金中不需要为我们正在进行的运营提供营运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投资HYPE。HYPE的价格一直受到剧烈的价格波动,波动性很大。而且,数字资产比较新颖,证券法等法规对这类资产的适用在很多方面都不明确。监管机构可能会以对我们HYPE持股的流动性或价值产生不利影响的方式解释法律。
HYPE的公允价值低于我们此类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任何下降都可能要求我们产生减值费用,而这种费用可能对我们适用报告期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报告的收益造成重大波动。报告收益的任何减少或此类收益的波动性增加都可能对我们证券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美国在数字资产方面适用公认会计原则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我们对HYPE持股的核算方式未来的任何变化都可能对我们的财务业绩和我们证券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投资者认为我们的证券价值取决于或与我们的HYPE持股价值或价值变化相关,则此类数字资产的价格可能会显着影响我们证券的市场价格。
如果没有联邦法规,HYPE有可能被归类为“证券”。将HYPE归类为“证券”将使我们受到额外监管,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SEC和任何其他美国联邦或州监管机构都没有公开表示,他们是否认为HYPE是一种“证券”。尽管有题为“加强美国在数字金融技术领域的领导地位”的行政命令,其中包括作为目标的“保护和促进公民个人和私营部门实体获取和……保持数字资产自我保管的能力”,但HYPE尚未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进行分类。因此,虽然(出于以下讨论的原因)我们认为HYPE不是美国联邦证券法意义上的“证券”,因此根据适用的证券法不需要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投资公司法”)对公司进行注册,但我们承认监管机构或联邦法院可能会做出其他决定。我们的信念,即使在当时情况下是合理的,也不会排除基于这样一项调查结果的法律或监管行动,即HYPE是一种“证券”,需要我们根据《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
随着指导和判例法的演变,我们还实施了分析HYPE和其他加密货币的美国联邦证券法地位的流程。作为我们美国联邦证券法分析过程的一部分,我们考虑了许多因素,包括美国联邦证券法对“证券”的各种定义以及解释这些定义要素的联邦法院判决,例如美国最高法院在Howey和Reves案中的判决,以及法院裁决、报告、命令、新闻稿、公开声明,以及SEC专员和SEC工作人员的演讲,就数字资产或与数字资产可能相关的交易何时可能成为美国联邦证券法目的的证券提供指导。我们认为HYPE不是“证券”的立场,除其他原因外,其前提是我们得出结论,即HYPE不符合Howey测试的要素。我们得出HYPE不是证券的结论的原因之一是,HYPE的持有人没有从Hyperliquid、Hyperliquid基金会或任何其他人、实体或群体的努力中就其持有的HYPE获得利润的合理预期。此外,HYPE所有权不保证获得任何利息、奖励或其他回报的权利。我们认为,HYPE是一种商品,因为它对气体具有实用性。
然而,我们承认,SEC、联邦法院或其他相关实体可能会采取不同的看法。证券法对数字资产具体事实和情形的适用是复杂的,可能会发生变化。我们的结论,即使在当时情况下是合理的,也不会排除基于HYPE或我们可能持有的任何其他数字资产是“证券”的调查结果而采取的法律或监管行动。因此,我们面临针对我们的强制执行程序和诉讼的风险,如果HYPE被监管机构或法院确定为证券,这可能会导致潜在的禁令、停止令、罚款和处罚。这些发展将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根据《投资公司法》被视为一家投资公司,适用的限制可能会使我们无法按照目前的设想继续我们的业务部分。
根据《投资公司法》第3(a)(1)(a)和(c)条,如果一家公司(i)目前或自称主要从事或提议主要从事证券投资、再投资或交易业务,或(ii)从事或提议从事证券投资、再投资、拥有、持有或交易业务,一般将被视为“投资公司”,其拥有或提议收购的投资证券的价值超过其总资产价值的40%(不包括美国政府证券和现金项目)在未合并的基础上。《投资公司法》第3a-1条一般规定,尽管有前一句第(ii)款所述的测试,但如果一个实体的资产价值(不包括美国政府证券和现金项目)的不超过45%由除税后净收入(过去四个财政季度的总和)以外的证券、雇员的证券公司发行的证券组成,且不超过45%的税后净收入,则该实体将不被视为《投资公司法》所指的“投资公司”,该实体的合格多数拥有子公司发行的证券,以及主要由该实体控制的合格公司发行的证券。
我们不认为我们是“投资公司”,因为该术语在《投资公司法》第3(a)(1)(a)节或第3(a)(1)(c)节中均有定义,因为我们认为HYPE不是投资证券。关于第3(a)(1)(a)条,我们并不认为自己主要从事或建议主要从事该条所指的投资、再投资或证券交易业务。关于第3(a)(1)(c)条,我们认为我们满足规则3a-1的要素,因此被视为不是第3(a)(1)(c)条规定的投资公司,我们打算开展业务,使我们不会被视为第3(a)(1)(c)条规定的投资公司。
HYPE和其他数字资产,以及区块链技术促成的新商业模式和交易,根据《投资公司法》提出了新的解释性问题。有一种风险是,我们得出的不是证券的资产或安排可能会被SEC或其他机构视为《投资公司法》目的的证券,这将增加我们为《投资公司法》目的而持有的证券的百分比。SEC已要求数字资产生态系统的一些参与者提供有关《投资公司法》可能适用于其业务的信息。例如,在一项与公司无关的行动中,2022年2月,SEC根据《投资公司法》向BlockFi Lending LLC(“BlockFi”)发布了一项停止和终止令,其中SEC指控BlockFi作为一家未注册的投资公司运营,因为它发行了证券,并且还持有超过其总资产(不包括现金)40%的投资证券,包括BlockFi向机构借款人提供的数字资产贷款。
如果我们被认为是一家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法》第3a-2条规则是一个安全港,它为具有善意的临时投资公司提供了一年的宽限期,这些公司将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无论如何通过终止这一年期限)尽快主要从事投资、再投资、拥有、持有或交易证券以外的业务,这种意图由公司的业务活动和董事会的适当决议证明。宽限期不超过每三年一次,自(i)发行人在合并或非合并基础上拥有价值超过发行人总资产50%的证券和/或现金之日起算,或(ii)发行人在未合并基础上拥有或提议收购价值超过该发行人总资产(不包括美国政府证券和现金项目)价值40%的投资证券之日起算,以较早者为准。因此,在我们寻求依赖规则3a-2时,可能无法获得宽限期;但是,规则3a-2是一个安全港,我们可以依赖在任何特定时间根据《投资公司法》向我们提供的任何投资公司地位豁免或排除。此外,依赖规则3a-2、第3(a)(1)(c)节或规则3a-1可能要求我们采取行动处置证券,限制我们进行某些投资或建立合资企业的能力,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或改变我们的服务提供和运营。如果我们未来被视为一家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法》施加的限制——包括对我们向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发放不同类别股票和股权补偿的能力的限制,以及对管理、运营和与关联人士交易的限制——可能会使我们无法按预期继续开展业务,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HYPE是通过点对点Hyperliquid网络的操作创建和传输的,这是一个按照HYPE协议运行软件的分散计算机网络。如果Hyperliquid网络中断或遇到任何意想不到的困难,HYPE的价值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如果Hyperliquid网络中断或遇到任何意外困难,那么Hyperliquid网络上的交易处理可能会中断,这反过来可能会阻止我们从我们在托管人的账户中存入或提取HYPE或以其他方式实现HYPE交易。此类中断可能包括,例如:HYPE的价格波动;参与者、托管人或其他人的资不抵债、业务失败、中断、违约、未能履行、安全漏洞或其他问题;HYPE交易平台因欺诈、故障、安全漏洞或其他原因而关闭;或网络中断或拥堵、停电,或影响Hyperliquid网络的其他问题或中断。
此外,数字资产验证操作可能会消耗大量电力,这可能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并引发公众舆论反对允许或政府法规限制使用电力进行验证操作。此外,在电力短缺或停电期间,验证者可能会被迫停止运营。
我们面临与托管我们的HYPE相关的风险,包括访问我们的HYPE和网络攻击所需的私钥丢失或破坏或与我们的HYPE相关的其他数据丢失,包括与智能合约相关的丢失和漏洞。
我们将与有责任保护我们私钥的受监管托管人举行我们的HYPE。我们的托管服务合同不会限制我们在托管人之间重新分配我们的HYPE的能力,我们的HYPE持股可能会不时向单一托管人集中。鉴于我们预计将持有大量的HYPE,我们预计将不断寻求聘请更多的托管人,以在我们的HYPE的托管中实现更大程度的多样化,因为潜在损失风险的程度部分取决于多样化的程度。然而,多个托管人可能会利用类似的钱包基础设施、云服务提供商或软件系统,这可能会增加系统性技术风险。
例如,如果由于监管发展或执法行动导致托管人在美国停止或限制其服务,我们认为可以安全托管我们的HYPE的数字资产托管人的可用性有所下降,我们可能需要签订不太有利的协议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托管我们的HYPE,我们在使用托管服务方面寻求更大程度多样化的能力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虽然我们将对我们的托管人和我们可能使用的任何智能合约平台进行尽职调查,但无法保证此类调查将发现所有风险,包括运营缺陷、隐藏的漏洞或法律违规行为。
任何可能涵盖我们HYPE持股损失的保险可能不涵盖或仅涵盖我们HYPE持股全部价值的一小部分,并且无法保证此类保险将作为我们所拥有的托管服务的一部分予以维持,或此类保险将涵盖与我们HYPE相关的损失。此外,我们对托管人的使用使我们面临风险,即我们的托管人代表我们持有的HYPE可能会受到破产程序的约束,我们可能会被视为托管人的一般无担保债权人,从而抑制了我们就此类HYPE行使所有权权利的能力。与此类破产程序相关的任何损失都不太可能被我们可能维持的与我们的HYPE相关的任何保险范围所覆盖。在托管或破产情况下管理数字资产所有权和权利的法律框架仍然不确定,并在继续演变,这可能导致意外损失、旷日持久的追偿过程或破产程序中的不利待遇。
HYPE仅由与HYPE所在的本地或在线数字钱包相关的唯一公钥和私钥(s)的拥有者可控。虽然L1区块链分类账要求在交易中使用时公布与数字钱包相关的公钥,但私钥必须得到保护并保持私密性,以防止第三方访问此类钱包中持有的HYPE。如果数字钱包的私钥(s)丢失、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受到损害,并且无法访问私钥的备份,我们和我们的托管人都将无法访问相关数字钱包中持有的HYPE。此外,我们无法保证我们的数字钱包,也无法保证我们的托管人代表我们持有的数字钱包不会因网络攻击而受到损害。HYPE和区块链分类账,以及其他数字资产和区块链技术,过去和将来都可能受到安全漏洞、网络攻击或其他恶意活动的影响。
作为我们资金管理战略的一部分,我们可能会从事Staking、restaking或其他允许的活动,这些活动涉及使用“智能合约”或分散应用程序。使用智能合约或去中心化应用程序会带来某些风险,包括可能被利用的“管理密钥”或编码缺陷的存在所产生的风险,这可能会让不良行为者发布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智能合约或去中心化应用程序,从而可能导致我们的HYPE损失。与所有软件代码一样,智能合约面临代码包含错误或其他安全漏洞的风险,这可能导致持有或通过合约或去中心化应用程序进行交易的资产损失。智能合约和去中心化应用程序可能包含bug、安全漏洞或设计不当的权限结构,这些都可能导致HYPE或其他数字资产的不可逆转损失。漏洞利用,包括源于管理密钥滥用、管理密钥泄露或协议缺陷的漏洞利用,过去已经发生,未来也可能发生。
我们的历史财务报表没有反映我们未来可能遇到的与我们的HYPE持股相关的收益的潜在可变性。
因为我们最近才开始我们的HYPE财资策略,我们的历史财务报表没有反映我们在未来可能因持有或出售大量HYPE而经历的收益的潜在可变性。数字资产的价格历来受到价格剧烈波动的影响,波动性很大。2023年12月,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2023-08,无形资产—商誉和其他—加密资产(子主题350-60):加密资产的会计和披露(“ASU 2023-08”),我们计划采用该更新。
ASU 2023-08要求我们在财务状况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我们持有的HYPE,并在每个报告期的净收入中确认我们HYPE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ASU 2023-08还要求我们就我们的HYPE持股提供某些中期和年度披露。因此,我们收益的波动可能比我们在前几期经历的要大得多。
我们持有的HYPE资产的未实现公允价值收益可能导致我们受到2022年《降低通胀法》规定的企业替代最低税的约束。
美国于2022年8月颁布了《2022年通胀削减法案》(简称“IRA”)。除非适用豁免,否则IRA对初始纳税年度和随后的纳税年度的公司征收15%的公司替代最低税(“CAMT”),前提是该初始纳税年度之前的任何连续三个纳税年度期间的年均调整后财务报表收入超过10亿美元。2024年9月12日,美国财政部和美国国税局发布了有关CAMT应用的拟议法规。
结合我们的HYPE财资战略的实施,我们将采用ASU2023-08。ASU 2023-08要求我们在财务状况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我们持有的HYPE,并在每个报告期的净收入中确认来自HYPE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在确定我们是否需要缴纳CAMT以及在计算适用纳税年度的任何相关纳税义务时,拟议法规规定,除其他调整外,我们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收入必须包括这一应课税金额,此外还包括在适用纳税年度报告的任何未实现损益。
因此,由于爱尔兰共和军的颁布和我们对ASU2023-08的预期采纳,除非爱尔兰共和军被修订,或者有关CAMT的拟议法规在最终确定后被修订以提供救济(或授予其他临时救济),否则我们可能会在未来的纳税年度受制于CAMT。如果我们受到CAMT的约束,可能会导致我们需要以现金履行重大税务义务,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业绩(包括我们的收益和现金流)以及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围绕许多HYPE交易场所的运营的不受监管的性质和缺乏透明度,HYPE交易场所可能会比更成熟的资产类别的交易场所遇到更大的欺诈、安全故障或监管或运营问题,这可能会导致对HYPE交易场所失去信心,并对我们HYPE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HYPE交易场所相对较新,在许多情况下不受监管。此外,还有许多HYPE交易场所没有向公众提供有关其所有权结构、管理团队、公司实践和监管合规的重要信息。因此,如果一个或多个HYPE交易场所停止或长期暂停HYPE或其他数字资产的交易,或出现欺诈、大量退出、安全故障或运营问题,市场可能会对HYPE交易场所失去信心,包括处理大量HYPE交易和/或受到监管监督的知名交易所。
作为其2023年6月5日针对币安的投诉的一部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币安通过其关联公司进行战略性和有针对性的“清洗交易”,人为地夸大在其交易所交易的某些数字资产的交易量。SEC最近还对个人和数字资产市场参与者提起诉讼,指控这些人通过清洗交易人为增加某些数字资产的交易量,或在虚构交易中重复买卖相同资产,以操纵其基础交易价格。这类报道和指控可能表明,HYPE市场规模明显小于预期,美国在HYPE市场中所占的比例比通常理解的要大得多。HYPE市场的任何实际或感知的清洗交易,以及任何其他欺诈或操纵行为和做法,都可能对我们HYPE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负面看法、更广泛的数字货币市场缺乏稳定性以及HYPE交易场所、贷款机构、机构投资者、机构矿工、托管人或HYPE生态系统的其他主要参与者因欺诈、业务失败、网络安全事件、政府强制监管、破产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关闭、临时关闭或运营中断,可能会导致对HYPE和更广泛的数字货币生态系统的信心下降,以及HYPE价格的更大波动。例如,2022年,Celsius网络、Voyager Digital、三箭资本、FTX、BlockFi分别申请破产,随后数字资产出现明显下滑。此外,2023年6月,SEC宣布对Coinbase和Binance这两家大型数字资产交易场所提供商采取执法行动,同样紧随其后的是数字资产市场价格的下降。紧随其后的是2023年11月,SEC对Payward Inc.和Payward Ventures Inc.采取执法行动,两家公司合称Kraken,这是另一家大型数字资产交易场所。虽然针对Coinbase的投诉在2025年2月被驳回,针对Payward Inc.和Payward Ventures Inc.的投诉在2025年3月被有偏见地驳回,针对币安的投诉在2025年5月29日被驳回,SEC或其他监管机构可能会在未来启动类似行动。由于我们上市证券的价格可能会受到我们HYPE持股价值的影响,数字货币生态系统的主要参与者的失败可能会对我们上市证券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HYPE持股集中可能会增强我们的HYPE财资策略中固有的风险。
我们的HYPE持股集中,限制了如果我们要购买更多元化的国债资产组合,我们可以实现的风险缓解,而缺乏多元化增强了我们HYPE国债策略中固有的风险。与我们用现金购买更多样化的资产组合相比,HYPE价格未来的任何显着下跌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更明显的影响。
其他数字资产的出现或增长,包括那些有重要私营或公共部门支持的数字资产,可能会对HYPE的价格产生负面影响,并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的HYPE国债策略,我们的资产集中在我们的HYPE持股。因此,HYPE以外的数字资产的出现或增长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许多可供选择的数字资产,包括财团和金融机构在内的许多实体正在研究并将资源投入私人或许可的区块链平台或不使用像Hyperliquid网络这样的权益证明共识机制的数字资产。例如,2022年底,以太坊网络过渡到“权益证明”机制,用于验证交易,该机制所需的计算能力明显低于工作量证明挖掘。以太坊网络自那以来完成了另一次重大升级,未来可能会进行更多升级。如果以太坊和其他替代数字资产中验证交易的机制被认为优于工作量证明挖掘,那么这些数字资产可能会获得相对于HYPE的市场份额。
我们持有的HYPE资产的流动性将低于我们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可能无法像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那样为我们提供流动性来源。
从历史上看,加密货币市场的特点是价格大幅波动、与主权货币市场相比流动性和交易量有限、相对匿名性、发展中的监管环境、可能容易受到市场滥用和操纵、交易所的合规和内部控制失灵,以及其完全电子化、虚拟形式和去中心化网络所固有的各种其他风险。在市场不稳定时期,我们可能无法以优惠价格或根本无法出售我们的HYPE。因此,我们持有的HYPE可能无法像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那样为我们提供流动性来源。
此外,我们与我们的托管人持有并与我们的贸易执行伙伴进行交易的HYPE不享有与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或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监管的机构存放或交易的现金或证券相同的保护。
此外,我们可能无法进行定期贷款或以我们未设押的HYPE作抵押的其他筹资交易,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我们的HYPE持股产生资金,特别是在市场不稳定时期或HYPE价格明显下降时。如果我们无法出售我们的HYPE、进行额外的筹资交易,包括使用HYPE作为抵押品的筹资交易,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我们持有的HYPE产生资金,或者如果我们被迫以重大亏损出售我们的HYPE,以满足我们的营运资金要求,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项目9.01 财务报表及附件。
(d)展品
| 附件编号 | 说明 |
| 99.1 | 新闻稿,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 |
| 104 | 封面页交互式数据文件(嵌入内联XBRL文档中)。 |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在此获得正式授权。
| Eyenovia, Inc. | ||
| 日期:2025年6月27日 | 签名: | /s/Michael Rowe |
| Michael Rowe | ||
| 首席执行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