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2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有关Covenant Logistics Group, Inc.(“公司”)于表格10-Q的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如在本报告发布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报告”),本人,James S. Grant,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兼首席财务官,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特此证明,据本人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5年11月7日 |
/s/James S. Grant |
| 詹姆斯·格兰特 | |
| 首席财务官 |
第906节要求的这份书面陈述的签名原件已提供给Covenant Logistics集团有限公司,并将由Covenant Logistics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