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1月19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
注册号333-257293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第7号修正案
to
表格F-1
注册声明
在下
1933年《证券法》
Aspire Global Inc.
(在其章程中指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不适用
(将注册人名翻译成英文)
| 开曼群岛 | 2111 | 不适用 | ||
| (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公司或组织) |
(基本工业标准) 分类代码编号) |
(I.R.S.雇主) 识别号) |
建安路14号
塘尾福永镇
深圳市宝安区
中国广东省
电话:+8675581499783
(注册人主要执行办公室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Puglisi&Associates
图书馆大道850号204套房
德国纽瓦克711
电话:(302)738-6680
(服务代理的名称、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 复制至: | |||
Richard I.Anslow,Esq。 Jonathan Deblinger,Esq。 Asher S.Levitsky P.C。 Ellenoff Grossman&Schole LLP 美洲大道1345号 纽约,纽约10105 电话:(212)370-1300 |
Jinfei Zhang,Esq。
|
丁萌,Esq。 | |
| 盛德律师事务所 | |||
第七大道787号 纽约州纽约市10019 电话:(212)839-5300 |
国际金融中心二楼9楼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 电话:+852.2509.7888 |
||
拟向公众出售的大约开始日期:在本注册声明生效之日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进行。
如果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的规定,在此表格上注册的任何证券将以延迟或连续的方式提供,请选中以下框。x
如果提交此表格是为了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注册发行的其他证券,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此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此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是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x
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条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注册费用的计算
| 须予登记的证券类别的名称 | 金额至 贝 已注册(1) |
拟议数 最大值 提供 每单位价格 分享(5) |
拟议数 最大值 聚合体 提供 价格 |
数量 登记 费用 |
||||||||||||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2) | 17,250,000 | $ | 9.00 | $ | 155,250,000 | $ | 16,937.78 | |||||||||
| 承销商的认股权证(3) | ||||||||||||||||
| 行使承销商的认股权证可发行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3) | 1,035,000 | 11.25 | 11,643,750 | 1,270.34 | ||||||||||||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4) | 3,750,000 | 10.00 | 37,500,000 | 4,091.25 | ||||||||||||
| 合计 | $ | 204,393,750 | $ | 22,299.37 | (6) | |||||||||||
| (1) | 根据规则416(a),注册人还将登记不确定数量的额外普通股,这些普通股应根据规则416发行,以防止因股票分割,股票股利或类似交易而导致的稀释。 |
| (2) | 包括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售权后可发行的2,250,000股普通股。 |
| (3) | 将向承销商发行的认股权证。根据《证券法》第457(g)条的规定,无需支付单独的注册费。我们已同意在发行结束时向承销商发行认股权证,以购买普通股的数量(“承销商认股权证”),总计等于发行中出售的股票数量的6%。承销商认股权证的行使价等于发行中每股公开发行价格的125%。承销商的认股权证可在发行开始之日起五(5)年内行使,并有无现金条款。 |
| (4) | 代表Reliance Lead Company Limited持有的普通股,该普通股将以每股10美元的估计发行价进行转售。 |
| (5) | 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第457(a)条的规定,仅为确定注册费金额而估算。 |
| (6) | 以前支付。 |
在此,注册人应在必要的日期或多个日期对本注册声明进行修改,以延迟其生效日期,直到注册人应提交进一步的修订,其中应明确指出该注册声明随后将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8(a)节生效,或者直到该注册声明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该第8(a)节采取行动可能确定的日期生效为止。
本初步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更改。在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登记声明生效之前,我们可能不会出售这些证券。本初步招股说明书不是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我们也不会在不允许进行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征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 初步招股章程(待完成) | 日期为2022年1月3日 |
15,000,000股普通股
Aspire Global Inc.
普通股
这是首次公开发行15,000,000股普通股的坚定承诺的基础上。预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在每股7美元至9美元之间。目前,我们的普通股不存在公开市场。我们打算申请将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为“ASPG”。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45天内可行使的选择权,以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后的价格从我们购买最多2,250,000股额外股票,以支付超额配售。
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因为该术语在2012年修订的《Jumpstart我们的业务启动法案》中使用,并且将受到减少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的约束。请参阅“招股说明书摘要-新兴成长型公司状况”。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我们将被视为“受控公司”。请参阅“招股说明书摘要-受控公司”。
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是高度投机的,涉及很大程度的风险。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 我们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经营实体开展大部分业务, 或者中国, 主要是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及其子公司, 总的来说, VIE。由于中国法律对某些互联网相关业务的外资所有权的限制,我们将来可能会探索和运营, 我们对VIE没有任何股权, 相反,我们通过某些合同安排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我们在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普通股是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的股票,该公司与关联运营公司保持服务协议。中国的监管机构可能会禁止我们的结构, 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证券价值可能会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关于我们的公司结构和VIE合同安排的描述, 参见第55页的“公司结构”。我们公司的现金流结构如下:(1)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 艾盖特(深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Limited), 将通过出资或贷款的方式从Aspire获得资金;(2)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可能会进一步向我们的VIE提供贷款, 深圳市亿嘉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3)此外, 我们的VIE可以向第三方客户以及Aspire或其子公司出售产品,并从这些销售中获得资金;(4)根据《业务合作协议》,我们的VIE向Aspire提供的资金将作为服务费支付给我们的WFOE, 我们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向香港子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偿还股东贷款, 这反过来又将这些资金分配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到BVI子公司,并最终Aspire。自9月30日以来, 2020, 当VIE协议签署的时候, 没有支付给深圳亿嘉的款项。我们预计, 在一定程度上,深圳亿嘉的制造业务需要我们的资金, Aspire将以上述方式提供资金, 此外,深圳亿嘉的经营活动产生的正现金流量超过了其制造业务的需求, 它将把这些多余的资金转移到Aspire, 通过支付给eigate(深圳)。另请参见“风险因素-与我们的VIE协议有关的风险”,“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的讨论和分析”“和经营成果–通过我们的组织转移现金”,请参阅从本说明书第13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以讨论在决定购买我们的普通股之前应该考虑的信息。,
《外国控股公司责任法》(“HFCA法”)规定,如果PCAOB由于使用不受PCAOB检查的外国审计师而无法审计特定报告,则需要加强披露要求。12月2日, 2021,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HFCA法案发布了最终规则, 于1月10日生效, 2022, 修改年度报告中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定已提交由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年度报告的注册人的披露要求PCAOB无法进行全面检查或调查,因为该司法管辖区的权威机构采取了立场。12月16日, 2021, 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裁定,PCAOB无法全面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在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 由于中国当局在这些司法管辖区采取的立场, PCAOB在其决定报告中包括了总部设在中国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单。这份名单包括了我们的审计人员,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因此, 如果我们不这样做, 以一种及时的方式, 变更为一家总部不在中国或香港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并且不受PCAOB可能施加的任何其他限制, 我们在任何有组织的美国市场上的普通股交易可能会终止, 因此,你可能会失去你的所有价值的股票。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HFCA法案”, 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最近发表的联合声明, 纳斯达克规则改变, PCAOB认定,PCAOB无法全面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这一切都要求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审计师的资格时,对其适用更多、更严格的标准, 特别是那些不受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检查的非美国审计师。这些发展给我们的产品增加了不确定因素。”,
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国家证券委员会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也未通过本招股说明书的准确性或充分性。任何与此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 每股收益 | 合计 | |||||
|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 | $ | ||||
| 承销折扣和佣金(1) | $ | $ | ||||
| 扣除费用前,收益归我们所有 | $ | $ |
| (1) | 承销商将获得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外的补偿,如本次发行结束时从第120页开始的标题为“承销”的部分所述。我们还同意向承销商偿还其产生的某些费用,并在本次发行结束时向承销商发行认股权证(“承销商认股权证”),以购买总计等于发行中所售股票数量的6%的普通股。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Underwriting”。 |
如果承销商完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应支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总额将为$,扣除费用前,我们的总收益将为$。
该招股说明书还涉及公开发行总计3,750,000股普通股,这些普通股可能会由该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出售股东不时出售。在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交易之前,出售股东将不会根据招股说明书出售任何股票。我们将不会从出售股东出售其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出售股东未就其普通股的出售聘请任何承销商。出售股东可以根据出售时的市场价格或协商价格或不在公开市场上的交易在公开市场上出售普通股。出售股东还可以按照“分配计划”中规定的方式,在不公开市场的交易中出售其普通股。
承销商希望在2022年【】日左右将普通股交付给发行中的购买者。
| 老虎经纪公司 | EF Hutton Benchmark Investments,LLC部门 |
|
TFI证券及期货有限公司 |
招商证券(香港) |
该招股说明书的日期为【】,2022年。
目 录
| Page | ||
| 招股说明书摘要 | 3 | |
| 风险因素 | 13 | |
|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 48 | |
| 所得款项的用途 | 49 | |
| 资本化 | 50 | |
| 稀释 | 51 | |
|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 52 | |
| 出售股东 | 54 | |
| 分配计划 | 54 | |
| 公司结构 | 55 | |
| 选定的财务数据 | 58 | |
|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59 | |
| 工业 | 73 | |
| 商业 | 75 | |
| 规则 | 85 | |
| 管理 | 97 | |
| 主要股东 | 101 | |
| 关联方交易 | 102 | |
| 证券说明 | 104 | |
| 有资格未来出售的股票 | 110 | |
| 税收 | 111 | |
| 承保 | 118 | |
|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 125 | |
| 法律事项 | 125 | |
| 专家 | 125 | |
| 在哪里可以找到其他信息 | 125 | |
| 合并财务报表索引 | F-1战斗机战斗机 |
您应仅依赖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相关的自由写作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与本说明书中所包含的信息不同的信息。我们仅在允许要约和出售的司法管辖区提出出售普通股,并寻求要约购买普通股。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仅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有效,无论本招股说明书的交付时间或普通股的出售时间如何。自该日期以来,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可能已发生变化。
除美国以外,我们和承销商均未在任何需要为此采取行动的司法管辖区采取任何行动,以允许本次发行,拥有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已提交的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拥有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已归档的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的美国境外人员必须告知自己,并遵守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限制:普通股的发行和本招股说明书或在美国境外提交的任何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的发行。
在2022年(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第25天)之前,所有购买,出售或交易普通股的交易商,无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都可能被要求提交招股说明书。除此之外,交易商还有义务在担任承销商时提供招股说明书,并就其未售出的配售或认购提供招股说明书。
2
招股说明书摘要
招股说明书中使用的所有对“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或类似术语的引用均指Aspire Global Inc.,这是一家开曼群岛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合并子公司,可变利益实体(“VIE”)和VIE的子公司,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
“Aspire”指Aspire Global Inc.及其合并子公司,但不包括VIE。
“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招股说明书而言,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
“人民币”是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VIE”或“合并VIE”是一种可变权益实体,由于一系列协议,其财务报表已包含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这些协议通过我们的WFOE赋予我们对该实体的控制权,并赋予我们对其资产的有效所有权。我们的VIE是深圳亿嘉科技有限公司,我们将其称为深圳亿嘉。对我们的VIE和深圳亿嘉的引用包括深圳亿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恩利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VIE协议”是日期为9月30日的协议, 2020年艾盖特(深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igate(深圳)有限公司(“eigate(深圳”), 也就是我们的外商投资企业, 深圳市亿嘉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亿嘉”), 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以及深圳亿嘉的股东, 谁是公司的董事长, 谁拥有深圳亿嘉95%的股权, 以及他的表兄, 剩下的5%归谁所有。在公认会计原则下, 因为我们在VIE协议下的合同权利, Aspire被认为是VIE的主要受益人, Aspire能够将VIE的财务报表作为Aspire合并财务报表的一部分。然而, 尽管这些协议旨在为Aspire提供对VIE的同等控制权, 他们不会给Aspire在VIE中的任何股权,因为Aspire在VIE中没有任何股权, 外国对VIE的直接投资或控制, 我们在VIE协议下的合同权利并不等同于实际所有权,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对VIE行使控制权。我们在VIE协议下的权利还没有经过法庭的检验, 我们也不能向您保证法院会强制执行我们的合同权利。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VIE协议有关的风险。”,
“WFOE”或“中国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实体,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公司,由我们通过我们的子公司全资拥有。我们的独资公司是深圳艾盖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我们称之为深圳艾盖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US$”或“U.S.Dollars”是指美国的法定货币。
| “股本”或“股本中的股份”或类似表述包括对根据其管辖法律没有股本但被授权发行最多或无限数量股份的公司的股份的引用。 |
本摘要重点介绍了在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中更详细介绍的选定信息。本摘要不包含您在投资我们的普通股之前应考虑的所有信息。在作出投资决定之前,你应该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包括标题为“风险因素”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的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
我们的报告货币是美元。我们在中国的实体的功能货币是人民币。我们位于香港的实体的功能货币为港元(“HKD”)。对于以人民币或港币为功能货币的实体,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本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 资产和负债按期末统一汇率折算, 而权益是按历史汇率折算的。结果, 与现金流量表中报告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的金额不一定与资产负债表中相应的余额的变化相一致。将当地货币财务报表换算成美元的过程所产生的换算调整数包括在确定综合收益/损失时。以外币计价的交易按交易日的现行汇率折算成功能货币。以外币计值的资产和负债均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折算为功能货币,并计入任何交易损益。"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交易的汇率波动引起的损失,在发生时计入经营成果。,
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与该行业有关的信息来自2021年1月22日的行业报告,该报告由我们委托,并由欧睿国际有限公司或独立研究公司欧睿编写,以提供有关我们的行业和我们的市场地位的信息。我们,承销商或参与本次发行的任何其他方均未独立验证此类信息,我们,承销商或参与本次发行的任何其他方均未就此类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陈述。告诫投资者不要过分依赖本节中列出的信息,包括统计数据和估计,或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类似信息。
概述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 我们的大部分业务都是通过在中国建立的经营实体进行的, 包括我们的VIE。我们通过VIE协议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由于中国法律对外资持有某些互联网相关业务的限制,我们使用VIE结构,我们将来可能会探索和运营某些互联网相关业务, 中国的监管机构可能会禁止我们的结构, 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证券价值可能会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我们当前的公司结构和业务运营以及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新颁布的《中国外商投资法》的影响,该法未明确分类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VIE是否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它们最终被外国投资者“控制”的话。我们在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普通股是我们开曼群岛控股公司的股票, 而且, 作为Aspire的股东, 您将在一家没有VIE所有权的实体中拥有股权,该实体生产产品并产生很大一部分合并收入。因为我们没有深圳亿嘉的所有权, 我们必须依靠深圳亿嘉的股东, 我们的首席执行官是深圳亿嘉95%的股东, 遵守他们的合同义务。尽管VIE协议的起草为我们提供了对VIE的控制, 我们在VIE中没有任何股权,这些协议并不等同于对该业务的股权所有权。因为根据FASB会计准则编纂810,我们被视为VIE的主要受益人, 合并, 我们能够将VIE的财务报表包括在Aspire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根据中国法规或任何新法律,本次发行可能需要获得中国监管机构的批准, 将制定的规则或条例, 如果需要, 我们可能无法获得这样的批准。关于我们的公司结构和VIE合同安排的描述, 请参阅“公司历史和结构”。另请参见“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和“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合并财务报表”,以获取有关VIE财务报表占我们合并财务报表很大一部分的信息。,
我们是一家垂直整合的企业,从事品牌的研究与开发,设计,商业化,制造,销售,营销和分销,在很小的程度上,OEM和ODM电子烟汽化技术产品。制造业务由深圳亿嘉在中国进行。
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的效力
如果PCAOB无法审计特定的报告,因为该公司使用的是不受PCAOB检查的外国审计师,则HFCA法案要求外国公司证明其不是由外国政府拥有或操纵的。如果PCAOB连续三年不能对公司的审计师进行检查, 发行人的证券被禁止在国家交易所交易。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 这是在美国众议院提出的。这一幕, 如果颁布, 将非检查年的数量从三年减少到两年, 因此,缩短了我们的普通股可能被禁止交易或退市的时间。由于无法访问PCAOB在中国的检查,PCAOB无法全面评估在中国的审计师的审计和质量控制程序。结果, 投资者可能会被剥夺这种PCAOB检查的好处。由于PCAOB无法对中国境内的审计师进行检查,因此,与在中国境外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相比,评估这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程序或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变得更加困难, “这可能会导致我们股票的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对我们的审计程序、报告的财务信息以及我们财务报表的质量失去信心。,
12月2日, 2021,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HFCA法案发布了最终规则, 于1月10日生效, 2022, 修订年度报告中的披露要求。这些修订适用于SEC认定已提交由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年度报告的注册人,由于PCAOB在该司法管辖区采取的立场,PCAOB无法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或调查。这些修正案要求向委员会提交文件,以证明该注册人不是由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实体拥有或控制的,还要求在外国发行人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该公司的审计安排, 以及政府的影响, 这样的注册者。该委员会将确定一家报告公司,该公司聘请了一家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在该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
| • | 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以及 |
| • | 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已经认定,由于外国司法管辖当局采取的立场,它无法进行全面的检查或调查。 |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104(i)(2)(b)条规定,一旦被确定,这些发行人(SEC将其称为“委员会确定的发行人”)必须在提交年报时一并提交,提交给委员会的文件,以证明他们不是由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实体拥有或控制的,并指明与中国共产党有关联的任何董事,或该公司的章程是否包括中国共产党的任何章程。
2021年12月16日,PCAOB确定,由于中国当局在这些司法管辖区采取的立场,PCAOB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PCAOB在其决定报告中包括了总部设在中国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单。这份名单包括我们的审计师,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根据《HFCA法案》,如果发行人连续三年是委员会指定的发行人(如果美国参议院批准并在美国众议院引入的《HFCA法案修正案》获得通过,则连续两年),美国证交会必须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国家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或通过该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任何其他方式进行交易,包括通过“场外交易”进行交易。我们的第一年将是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一年,在我们提交该年度的年度报告之后,我们预计我们将被指定为“委员会确定的发行人”。“美国证交会计划保留一份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名单,而我们在该名单上的存在可能会对我们的股票市场和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不及时变更为总部不在中国或香港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则我们在任何有组织的美国市场的普通股可能会终止交易,因此,您可能会损失所有普通股的价值。
结果, 我们将有必要在足够的时间内更换我们的独立审计师,以使我们能够使SEC相信,我们的新审计师的总部不在中国或香港,也不受PCAOB可能采用的任何新的取消资格因素的约束。因此, 如果PCAOB扩大了它不能检查的公司类别, 我们聘用的任何新公司都必须是一家接受PCAOB定期检查的公司。我们无法向您保证, 因为我们的书和记录都在中国, 未来,我们将能够成为一家不是佣金识别发行人的发行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普通股可能无法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或市场上进行交易,如果我们的普通股要进行交易,我们可能有必要在外汇市场上市。有可能, 万一我们的股票不能在美国交易了, 您可能会损失普通股的全部价值。这些发展给我们的产品增加了不确定因素,
我们的公司结构
下图显示了我们的公司结构, 包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及其子公司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如图表所示, 我们在VIE中没有任何所有权权益, 它是我们产品的主要制造商,在截至6月30日的几年里,它几乎占了我们所有的收入, 2020年和2021年。我们对VIE的控制源于我们与VIE股东的合同安排, 谁是我们的首席执行官, 他在我们的VIE中拥有95%的权益, 以及他的表兄, 谁持有剩下的5%。这些协议旨在赋予我们权力, 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的子公司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艾盖特(深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Eigate(深圳)”), 将作为深圳亿嘉的股权持有人, 包括控制权和在资产中的权利, 深圳亿嘉的财产和收益, (i)对深圳亿嘉行使有效控制, 收取深圳亿嘉的实质上全部经济利益, 及拥有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购买或指定任何第三方购买深圳亿嘉全部或部分股权及资产的独家选择权。这些协议是独家商业合作协议, 根据该协议,Eigate(深圳)向VIE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一份独家期权协议, 据此,Eigate(深圳)获得购买深圳亿嘉全部股权的选择权, 一份股权质押协议, 据此,深圳亿嘉的股东将其在深圳亿嘉的100%股权质押,作为股东及深圳亿嘉履行其全部合同义务的担保, 以及不可撤销的授权书, 据此,股东委任Eigate(深圳)代表股东处理有关其持股的所有事宜。这些协议统称为“VIE协议”。“VIE协议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好处, 我们没有, 在我们的VIE中的任何股权。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中有两种主要的合并模式, 可变利益实体(“VIE”)和投票权实体模型。公司对合并的评估包括其拥有权益或从中收取费用的实体是否为VIE,以及公司是否是其分析中确定的任何VIE的主要受益人。VIE指的是这样一种实体:(a)存在风险的股权投资不足以允许该实体在没有额外财务支持的情况下为其自身的活动提供资金;或(b)存在风险的股权投资的持有人群体缺乏某些控制财务权益的特征。主要受益人是有义务承担大部分预期损失或有权获得大部分剩余回报的实体,并在拥有控制性财务权益的基础上合并VIE。根据ASC810,我们将深圳亿嘉视为我们的合并VIE,因为在VIE的风险下进行股权投资的股东缺乏确定性 Eigate(深圳), 与我们VIE的股东有合同安排, 这为我们提供了指导经营活动和业务战略发展的能力,我们认为这对我们的VIE的经济绩效影响最大。另外, Eigate(深圳)根据这些协议收取管理费,我们认为这对深圳亿嘉可能是重大的。因此, 我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了深圳亿嘉及其全资子公司。当前和未来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包括那些与VIE有关的。尚不确定是否会采用或是否会采用与可变权益实体结构有关的任何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 他们会提供什么。有关这些合同安排有效性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尚不确定,相关政府机构在解释这些法律和法规时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另外, 由于我们在VIE中没有任何直接的股权, 我们必须依靠VIE的股东遵守VIE协议下的义务,以及我们在中国法院执行我们的合同权利的能力, 我们不能保证我们有能力执行VIE协议。请参阅“我们的组织和结构”以及“与深圳亿嘉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 控制性金融权益的特征。我们的WFOE

政府法规和对此次发行的批准
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各机构的重大监管。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和VIE及其子公司必须具备, 每个人都有,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地方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另外, 我们的VIE必须具备, 并且已经,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地方对应机构还颁发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的规定, 或者说并购规则, 2006年被六家中国监管机构采用,并于2009年进行了修订, 要求通过收购中国境内公司并由中国公司或个人控制的以上市为目的的境外特殊目的载体,在该特殊目的载体的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之前,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在并购规则对离岸特殊目的载体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性方面,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尽管我们相信, 根据律师的建议, 在本次发行中,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和交易不需要中国证监会根据《并购规则》的批准,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中国相关政府机构, 包括证监会, “会得出和我们一样的结论。,
7月10日, 2021, 国家网络空间管理局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这就要求, 其中, 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外,任何控制不少于1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器”,如果试图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11月14日, 2021, 近日,国家互联网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它重申,处理在外国列出的100多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程序应申请网络安全审查。12月28日, 2021, 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自2月15日起施行, 2022, 重申任何控制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在线平台运营商”,如果寻求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我们认为,我们不属于上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数据处理器”、“在线平台运营商”或“数据处理商”之列, 然而, 最近通过了《网络安全审查措施》(2021年版), 《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制定过程中,目前尚不清楚将如何解读, 由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修订并实施。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后来颁布新的规则或解释,要求我们获得其对本次发行及后续发行的批准, 我们可能无法获得此类批准,这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也可能采取行动,要求我们, 或者对我们来说是明智的, 在结算和交付我们所发行的普通股之前停止本次发行。因此, 如果您在预期和交付我们提供的普通股之前从事市场交易或其他活动, 您这样做的风险是,结算和交货可能不会发生。“有关此类批准要求的任何不确定性或负面宣传都可能对我们完成本次发行或我们的证券的任何后续发行的能力或我们普通股的市场和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2月24日, 2021,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稿》)和《境外发行证券办法》境内企业上市备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备案办法》草案,与《管理规定》草案合称, 境外上市规则草案》), 这两家公司的评论期都将在1月23日到期, 2022.《境外上市规则》草案规定了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的备案监管安排, 并明确境外市场间接上市的认定标准。除其他外, 境内Enterprise拟在境外间接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 备案义务由在中国注册的主要经营实体承担,备案义务应在提交境外上市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意见、 记录归档, (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及其他文件(如适用);(如适用)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估意见书(如适用),
有关海外上市的规则草案如果颁布,将来可能会使我们面临额外的合规要求,并且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或完全获得有关海外上市的规则草案下的备案程序的批准。我们未能完全遵守新的监管要求,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发行或继续发行普通股的能力,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破坏,并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这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导致我们的普通股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
我们的业务受到各种政府法规和监管干预。我们可能会因遵守现有和新通过的法律法规而增加必要的费用,或者因任何不遵守而受到处罚。此外, 鉴于中国政府最近发表声明,表示有意加强对海外发行的监督和控制, 尽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 我们没有参与任何由适用的政府监管机构发起的调查, 我们也没有收到任何询问, 注意, 警告, 或在这方面的认可, 不确定我们是否或何时可能需要获得任何相关中国政府的许可才能在纳斯达克上市, 即使获得了这样的许可, 它是否会在以后被拒绝或取消, 这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普通股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下跌或一文不值。请参阅“风险因素-根据中国法规或任何新法律,本次发行可能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批准, 将制定的规则或条例, 如果需要,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获得此类批准,”“风险因素——中国证监会已经发布了寻求在国外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的中国公司的规则草案,以征求公众意见。”尽管这些规定尚未生效, 中国政府可能会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以及外国投资于中国发行人的发行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 这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普通股的能力,并可能导致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下跌或变得一文不值。”和“风险因素-如果中国政府认为VIE协议不符合中国对外国在相关行业的投资的监管限制或中国的其他法律或法规, 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将来发生变化, 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者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行动中的利益, 因此,这可能会大大降低我们普通股的价值。”,
通过我们组织转移现金
我们的制造业务由深圳亿嘉在中国进行。深圳亿嘉向第三方客户以及Aspire或其子公司之一销售产品,包括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Eigate(深圳)。除了产品销售产生的资金外,深圳亿嘉的业务还通过艾盖特(深圳)的贷款来融资,该公司从Aspire获得资金,通过资本出资或通过其子公司向艾盖特(深圳)提供贷款,而艾盖特(深圳)又将向深圳亿嘉提供贷款。根据业务合作协议,深圳亿嘉向Aspire提供的资金将作为服务费支付给Eigate(深圳),而Eigate(深圳)则向香港子公司进行分配、支付股息或偿还股东贷款,这反过来又将这些资金分配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BVI子公司,并最终Aspire。
对中国公司的投资, 受《外国投资法》管辖, 并且Eigate(深圳)的股息和分配受到法规的限制,股息和支付给中国境外各方的限制也受到限制。适用的中国法律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仅从其净收入中支付股息, 如果有的话,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我们在中国的运营子公司和深圳亿嘉及其子公司被要求拨出部分净收入, 如果有的话, 每年拨出一般准备金,直至该等准备金达到相关单位注册资本的50%。这些储备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中国公司不得分配任何利润,除非以前会计年度的任何亏损已被抵消。前一会计年度留存的利润,可以与本会计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一并分配。另外, 在中国,注册股本和资本公积金账户也被限制提取, 最多不超过各经营子公司的净资产额.相比之下, 现时并无外汇管制,亦无限制资金进出香港。因此, “在正常情况下,我们的香港运营子公司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将现金转移到英属维尔京群岛或开曼群岛。,
下表显示了从Aspire到其子公司和VIE以及从VIE到Aspire的中国子公司的资金流动的性质。
我们的业务
我们的烟草电子烟产品通过一个分销网络销售,该网络由30多个国家的150多个分销商组成。2020年12月,我们开始在美国销售大麻电子烟技术产品。电子烟是指吸入和呼出电子烟装置产生的蒸汽的做法。我们的烟草电子烟技术产品以Aspire品牌名称销售,我们的大麻电子烟技术产品以Ispire品牌名称销售。
通常有两种类型的电子烟系统-开放系统和封闭系统。
“开放系统”一词通常指由包括加热线圈的容器和包括电池组的MOD组成的电子烟装置。开放式系统的电子烟装置使终端消费者能够用自己的液体为油箱加油。有了开放式系统,消费者在混合不同的线圈、模组和电子液体方面有很大的灵活性,从而创造出更个性化的体验。我们的开放系统电子烟设备以我们自己的品牌销售,包括“Aspire”、“Nautilus”和“ZestQuest”。
“封闭系统”一词通常指的是由烟盒组成的电子烟装置,该烟盒包括一个加热核心(有时称为雾化器),并充满电子液体和电池,为烟盒提供动力。闭式系统电子烟装置包括可再充电的闭式系统电子烟装置和一次性的闭式系统电子烟装置。根据使用频率的不同,这种墨盒的使用时间从几天到两周不等。我们销售一系列封闭系统。与开放系统不同,封闭系统包括线圈和液体。我们认为,封闭系统的市场正在迅速增长,它正成为电子烟的主要形式。
通过我们由150多个分销商组成的全球分销商网络,我们的Aspire烟草蒸发器技术产品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我们的Ispire大麻电子烟技术产品于2020年12月在美国开始销售。迄今为止,我们对Ispire产品的销售主要是通过将Ispire品牌的雾化器作为半成品直接销售给其他大麻品牌。
3
下表根据分销商提供给我们的信息,列出了我们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按地区划分的收入百分比。
| 截至6月30日的年份, | ||||||||
| 2020 | 2021 | |||||||
| 欧洲 | 61.0 | % | 57.2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6.8 | % | 18.5 | % | ||||
| 亚太地区-中国以外地区 | 9.5 | % | 14.2 | % | ||||
| 北美洲 | 22.6 | % | 10.0 | % | ||||
| 其他 | 0.1 | % | 0.1 | % | ||||
| 合计 | 100.0 | % | 100.0 | % | ||||
我们产品的主要市场是欧洲、中国和其他亚太地区.来自中国的收入增加反映了我们主要面向中国客户的OEM和ODM订单的增加。我们希望增加OEM和ODM销售的收入。OEM通常指的是在我们设计产品的过程中制造和销售产品,但要在产品上贴上客户的标识。对于OEM产品,成本对客户来说是很重要的。ODM通常涉及核心产品的设计和定制,以满足每个品牌的独特形象和需求。对于ODM产品而言,技术、性能和独特性往往更为重要,而成本通常是次要考虑因素。来自北美的收入下降反映了美国法规变化的影响,因此该公司目前只能在美国销售一条产品线。
以下列出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的选定合并收入和现金流量表,以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选定资产负债表信息,这些信息显示了Aspire(不包括VIE),VIE的财务信息,消除分录和合并信息(以千美元计)。
合并收益表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 | |||||||||||||||||||||||||||||||
| Aspire | VIE | 冲销 | 合并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收入 | $ | 7,744 | $ | 71,282 | $ | - | $ | 79,026 | $ | 8,944 | $ | 85,038 | $ | - | $ | 93,982 | ||||||||||||||||
| 收益成本 | - | (45,762 | ) | - | (45,762 | ) | - | (65,884 | ) | - | (65,884 | ) | ||||||||||||||||||||
| 毛利 | 7,744 | 25,520 | - | 33,264 | 8,944 | 19,154 | - | 28,098 | ||||||||||||||||||||||||
| 营业费用 | (3,975 | ) | (10,144 | ) | - | (14,119 | ) | (6,001 | ) | (15,257 | ) | - | (21,258 | ) | ||||||||||||||||||
| 经营收入 | 3,769 | 15,376 | - | 19,145 | 2,943 | 3,897 | - | 6,840 | ||||||||||||||||||||||||
| 其他收入净额 | 2,025 | 2,751 | - | 4,776 | (88 | ) | (4,861 | ) | - | (4,949 | ) | |||||||||||||||||||||
| 所得税前收入 | 5,794 | 18,127 | - | 23,921 | 2,855 | (964 | ) | - | 1,891 | |||||||||||||||||||||||
| 净收入 | $ | 4,589 | $ | 14,556 | $ | - | $ | 19,145 | $ | 1,887 | $ | (1,340 | ) | $ | - | $ | 547 | |||||||||||||||
合并资产负债表信息
| 2020年6月30日 | 2021年6月30日 | |||||||||||||||||||||||||||||||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115,991 | $ | 108,313 | $ | (40,316 | ) | $ | 183,988 | $ | 128,088 | $ | 106,161 | $ | (51,956 | ) | $ | 182,293 | ||||||||||||||
| 流动资产 | 115,985 | 105,917 | (40,316 | ) | 181,586 | 128,085 | 100,710 | (51,956 | ) | 176,839 | ||||||||||||||||||||||
| 营运资金 | 792 | 57,892 | - | 58,684 | 2,030 | 58,648 | - | 60,678 | ||||||||||||||||||||||||
| 留存收益 | 1,087 | 50,878 | - | 51,965 | 1,977 | 50,535 | - | 52,512 | ||||||||||||||||||||||||
| 股东权益 | 797 | 60,289 | - | 61,086 | 2,033 | 64,098 | - | 66,131 | ||||||||||||||||||||||||
合并现金流量信息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 | |||||||||||||||||||||||||||||||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23,738 | $ | (3,516 | ) | $ | - | $ | 20,222 | $ | 5,022 | $ | (5,561 | ) | $ | - | $ | (539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 | 82,018 | $ | (1,087 | ) | $ | - | $ | 80,931 | $ | 2 | $ | 7,865 | $ | - | $ | 7,867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978 | ) | $ | (4,801 | ) | $ | - | $ | (5,779 | ) | $ | 88 | $ | (20,301 | ) | $ | - | $ | (20,213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 | $ | 104,780 | $ | (10,768 | ) | $ | - | $ | 94,012 | $ | 5,189 | $ | (16,578 | ) | $ | - | $ | (11,389 | ) | |||||||||||||
行业发展
从历史上看,可燃烟草产品,主要是香烟和雪茄,一直是并将继续是成年吸烟者使用的主要烟草产品。多样化的客户需求正推动着烟草行业的创新。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一些可燃烟草产品的替代品已经进入了市场。这些产品可以分为三类:无烟(包括湿鼻烟和咀嚼烟草),电子蒸汽产品和加热烟草。
蒸汽装置与传统的可燃烟草产品的区别在于,它们通过加热而不是与香烟、雪茄、雪茄或吸烟烟草的消费相关联的燃烧过程产生蒸汽。在当前的形式中,蒸气设备通常包括电子电路和电源,向加热机构提供能量。蒸汽产品并不以没有烟草区分开来。虽然目前的大多数设备(电子烟)都是与含有液体的烟草尼古丁一起使用的,但这类设备包括加热而不燃烧的烟草产品,例如加热不燃烧设备。设计成看起来像香烟的闭式电子烟系统被称为cigalikes。
我们的产品是蒸汽设备,这一类别包括封闭系统的电子烟设备(非cigalikes),电子烟组件,和开放系统的电子烟设备。
在过去的十年里, 无论是技术进步还是消费者需求,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人们渴望在不产生吸烟对健康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获得吸烟的效果, 随着电子产品反烟草立法和法规的实施,电子烟在全球的普及程度有所提高, 包括电子烟。电池和其他组件技术的创新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功能性和可靠性。许多消费者被蒸发器在尺寸和易用性方面所提供的谨慎吸引, 风格/时尚,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吸电子烟比吸烟对健康的危害更小。到2019年,全球电子蒸汽市场经历了快速增长。然而, 2020年增长率下降, 在某种程度上, 我们相信, 由于世界各国政府采取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 这反映在我们在截至6月30日的一年中收入的下降上, 2020.然而, 政府规定, 尤其是在美国, “对我们在美国的收入产生了重大影响。,
我们的力量
我们相信,我们有能力评估市场对电子烟产品的需求,并开发满足需求的产品。我们相信,我们已经实施了涵盖供应链管理关键步骤的质量控制系统,以始终如一的方式向成年吸烟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我们严格遵守我们产品各个方面的广泛内部标准,并在整个生产周期中进行全面的质量保证和控制实践。
我们的策略
我们的战略是实施一项多功能增长战略,旨在增加我们的电子烟雾化器技术产品和开发我们的大麻雾化器技术产品。
4
从历史上看,我们一直专注于建立和发展自己的品牌业务,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OEM和ODM销售占我们收入的一小部分。由于我们在过去十年中不断创新,并被公认为电子烟行业的领先创新者,我们在OEM和ODM方面受到其他品牌的追捧。我们希望扩大我们的OEM和ODM业务,该业务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260万美元增加到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1400万美元,我们相信OEM/ODM将是我们未来的关键增长领域。
在2020年第四季度,我们完成了超级棉核心技术的开发,并在2021年上半年推出了使用该技术的面向ODM的技术产品Sensit。这种超级棉花核心技术是基于我们的棉花核心技术,我们开发并用于我们的Aspire品牌的开放系统产品。我们开发了用于封闭系统产品的超棉核心技术。我们认为,这项技术解决了现有的棉花核心技术在封闭系统产品中的几个关键弱点,例如漏油和棉花燃烧。我们计划将这种技术用于我们自己的封闭系统产品和ODM服务。我们已经开始与寻求提供ODM服务的电子烟品牌进行讨论,利用我们的Super Cotton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签署了六份ODM合同,并已开始为其中三个项目进行生产。
我们计划通过增加分销商和地区的数量以及增加对现有客户的销售来增加我们的电子烟雾化器技术产品的销售。我们相信,我们的品牌在市场上以高质量的产品而闻名。我们将根据对市场方向的评估,寻求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我们将继续扩大我们的技术领先地位,通过投资汽化器和类似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将侧重于大麻产品的医疗和娱乐用途。我们认识到,行业趋势可能会迅速发生变化。我们相信,如果我们要繁荣,我们的产品必须处于技术的最前沿。大麻电子烟业务处于早期阶段,我们将寻求在该市场上发展强大的领先地位。这个市场目前主要在美国,随着这个市场和其他市场的发展,我们计划走在前列。
通过广泛的研究与开发,我们开发了我们的Ducoil专利技术,使我们的大麻蒸发器产品能够在不燃烧的情况下将大麻油加热到最佳温度,这是第一个真正的防漏专利设计,使消费者能够获得大麻的完整风味体验。
除了有机增长,如果我们认为这将有助于我们的业务战略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可能会考虑战略性收购,投资和业务关系。
新冠病毒大流行的影响
2019年12月,据报道,2019年冠状病毒病(新冠肺炎)首次在中国武汉出现。在2020年期间,这种疾病在世界范围内蔓延。这场疫情导致了隔离、旅行限制以及世界许多地方的商店和设施的暂时关闭。由于我们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因此新冠肺炎疫情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以及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对我们的收入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
各国政府为遏制病毒而采取的措施影响了我们产品的消费者所居住的所有国家的经济活动。我们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来监视和减轻新冠病毒的影响,例如为我们的人员采取的安全和健康措施,保持社交距离以及确保对我们的生产过程至关重要的材料的供应。我们将继续遵循政府的各项政策和建议,同时,我们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我们认为这符合我们的员工,客户和业务关系的最佳利益。
从2020年1月中旬开始, 中国农历新年假期开始, 到2020年4月底, 由于中国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的生产放缓了。在这将近四个月的时间里,生产的放缓导致我们的业务几乎完全停止, 包括大多数销售活动。另外, 由于我们的产品通常在杂货店等商店出售, 便利店和烟草店, 无论是由于政府的行动导致商店关闭,还是由于新冠疫情导致消费者不愿购物, 我们产品的零售额下降了。继2020年上半年产量暂时放缓之后, 我们的大多数供应商, 分销商和其他服务合作伙伴已逐步恢复正常运营。目前, 我们的制造厂已经恢复了生产能力, “由于疫情的影响,该公司还没有经历过严重的供应链限制。,
从2020年到2021年年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计划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大力推广,但在世界不同地区出现了几种类型的新冠病毒变体。该公司在欧洲和美国的销售继续受到政府与新冠病毒和新冠病毒变种有关的行动的影响,而中国政府为应对广东省的新冠病毒小规模爆发而采取的严格措施使生产略有放缓。
新冠肺炎对我们运营的持续影响程度尚不确定。这将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爆发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以及变异,例如可能发展的Delta变异,以及可能出现的有关冠状病毒严重性以及遏制冠状病毒或治疗其影响的行动的新信息,等等。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传染病、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的爆发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供应链风险
新冠病毒的影响之一是供应链问题导致的延误,这与公司难以生产产品,将产品运到目的地国,并从入境港运送到客户所在地有关。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卸船的码头工人减少了,向市场交付产品的卡车司机也减少了,这导致向市场交付产品的时间大大延迟。由于产品是通过海路运输的,由于港口不能及时卸下船舶,造成进港延误,还存在其他风险,包括海水和火灾可能造成的损害、产品降解以及集装箱被毁的可能性,损坏或从船上掉进水里。无法将产品交付给最终供应商可能会削弱我们从产品中获得收入的能力。
2021年,我们的VIE遭遇了芯片短缺,导致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产品交付放缓。为了确保芯片的供应,我们改变了付款条件,从过去的30天交货后的芯片供应商,以预付款,我们聘请了两个新的芯片供应商。自2021年9月以来,我们获得了芯片供应,以满足我们的生产需求,芯片短缺不再影响我们的生产。然而,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来不会出现芯片短缺的问题。
关于对除美国以外的分销商的销售,我们不参与由分销商安排的运输。但是,如果分销商在将产品推向市场时发生运输延迟,则他们从我们这里购买的产品可能会延迟或减少。我们空运产品到美国市场。
5
我们的组织和结构
Aspire Global Inc.于2020年1月30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
Aspire拥有Aspire Global Holdings Limited(“Aspire Holdings”)的100%股权,Aspire Global Holdings Limited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注册成立,Aspire North America LLC(“Aspire North America”)是一家加利福尼亚州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月22日,2020年,Aspire North America的正式所有权于2020年9月23日转让给Aspire。
Aspire Holdings拥有三家子公司的100%股权,这三家子公司是香港公司DEC Technology Co.,Limited,该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注册成立,Aspire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Aspire Hong Kong”)是一家香港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注册成立,以及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一家香港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注册成立。
Aspire Hong Kong拥有于2020年9月30日成立的中国公司Eigate(深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Eigate(深圳)”)的100%股权,该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的Enterprise(“WFOE”)。
深圳亿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亿嘉”)于2010年6月8日在中国注册成立,是我们的VIE。深圳亿嘉从事电子烟制造。
深圳亿嘉拥有东莞恩利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恩利奇”)的100%股权,该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在中国注册成立。东莞恩利奇为深圳亿嘉提供材料加工服务。
Aspire不从事任何积极的经营活动,只是作为一家控股公司。
6
与深圳亿嘉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
于2020年9月30日,Eigate(深圳)与深圳亿嘉及合计持有深圳亿嘉100%股权的深圳亿嘉股东订立一系列合约安排,包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独家期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授权书(统称为“VIE协议”)。我们的首席执行官Tuanfang Liu持有深圳亿嘉95%的股权,而他的表亲Yuli Liu持有深圳亿嘉剩余的5%股权。
由于中国法律对某些互联网相关业务的外资所有权的限制,我们将来可能会探索和运营, 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都不拥有深圳亿嘉的任何股权。相反, 我们通过VIE协议获得深圳亿嘉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Eigate(深圳), 深圳亿嘉及其股东于9月30日签订了VIE协议, 2020.VIE协议旨在为Eigate(深圳)提供权力, 权利, 以及在所有重大方面相当于其作为深圳亿嘉股权持有人将拥有的义务, 包括绝对控制权和对资产的权利, 深圳亿嘉的财产和收益, (i)对深圳亿嘉行使有效控制, 收取深圳亿嘉的实质上全部经济利益, 以及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购买或指定任何第三方购买深圳亿嘉全部或部分股权和资产的独家选择权,
由于我们对Eigate(深圳)的直接所有权以及与深圳亿嘉的合同安排,我们被视为深圳亿嘉的主要受益人,根据FASB会计准则编纂810,合并,我们将深圳亿嘉视为我们的合并VIE,这通常是指我们没有任何股权,但根据FASB会计准则编纂810,合并将其财务结果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实体,因为我们在以下方面拥有控制性财务权益,因此,他们是该实体的主要受益者。根据FASB会计准则编纂810,我们已将深圳亿嘉及其子公司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参见“公司结构”。
外国私人发行人身份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交易法”)的规定,我们是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规定的约束。例如:
| ● | 我们不需要像国内上市公司那样提供那么多或那么频繁的《交易法》报告; | |
| ● | 对于中期报告,我们被允许仅遵守我们的母国要求,该要求不如适用于国内上市公司的规则严格; |
7
| ● | 我们不需要在某些问题上提供相同程度的披露,例如高管薪酬; | |
| ● | 我们不受旨在防止发行人选择性披露重大信息的FD法规的规定的约束; | |
| ● | 我们无需遵守《交易法》中有关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的条款;和 | |
| ● | 我们不需要遵守《交易法》第16条的规定,该规定要求内部人士就其股份所有权和交易活动提交公开报告,并对任何“短线交易”交易实现的利润建立内部人责任。 |
我们将被要求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提交一份20-F表格的年度报告。此外,我们打算每季度以新闻稿的形式发布我们的结果,并根据纳斯达克的规则和规定进行分发。有关财务业绩和重大事件的新闻稿也将以表格6-K的形式提交给SEC。但是,与美国国内发行人向SEC提交的信息相比,我们被要求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信息将不那么广泛,也不那么及时。因此,您可能无法获得与投资美国国内发行人时相同的保护或信息。
纳斯达克上市规则规定,外国私人发行人可以遵循其母国的做法, 对我们来说就是开曼群岛, 而不是纳斯达克规则的某些公司治理要求, 包括要求发行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人数占多数, 薪酬委员会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的要求, 披露第三方董事和被提名人薪酬的要求,以及分发年度和中期报告的要求。一家外国私人发行公司,如果按照母国的惯例而不是一项或多项上市规则,应在其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每项要求它没有遵循和描述发行人所遵循的母国惯例,以代替此类要求。尽管我们目前不打算利用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的这些例外, “我们将来可能会利用这些豁免中的一项或多项。,
受控公司
受控公司是指由个人、集团或其他公司拥有超过50%的董事选举投票权的公司。我们是一家受控公司,因为我们的首席执行官Tuanfang Liu先生拥有我们50%以上的投票权,我们预计,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继续是一家受控公司。只要我们仍然是一家受控公司,我们就没有义务遵守某些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要求,包括:
| • | 我们的董事会不需要由多数独立董事组成。 | ||
| • | 我们的董事会不受薪酬委员会要求的约束;和 | ||
| • | 我们不受独立董事或仅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选择董事提名的要求。 |
受控公司豁免不适用于审计委员会要求或独立董事执行会议的要求。我们被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我们是一家受控公司,以及这一决定的基础。尽管我们不打算利用向受控公司提供的豁免,但我们将来可能会利用此类豁免。
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含义
作为一家上一财年收入低于10.7亿美元的公司,根据2012年修订的《Jumpstart我们的业务启动法案》(“JOBS法案”),我们符合“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新兴的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要求,这些要求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或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JOBS法案》还规定,在私营公司被要求遵守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之前,新兴成长型公司不需要遵守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我们打算利用这些豁免中的某些。
我们仍将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直到(i)我们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在此期间,我们的年度总收入至少为10.7亿美元;本次发行完成五周年之后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我们的日期,在过去的三年中,发行了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务;或根据《交易法》,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披露公司”的日期,如果在我们最近完成的第二财政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普通股的市场价值超过7亿美元,并且我们已经公开报告至少12个月,则会发生这种情况。一旦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我们将无权享受上述《就业法》规定的豁免。
公司信息
我们在中国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塘尾福永镇建安路14号。我们在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75581499783。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代理人是Harneys Fiduciary Limited,4th floor,Harbour Place,103South Church Street,P.O.Box10240,Grand Cayman,KY1-1002,Cayman Islands。投资者应向我们主要执行办公室的地址和电话提出任何查询。
我们的主要网站是www.aspireglobal.inc。包含在我们的网站或任何其他网站上的信息,或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或任何其他网站访问的信息,不属于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
股份分配
2021年5月12日,我们进行了一次三送一的股票分配,根据该分配,每股已发行普通股将发行两股普通股。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股份和每股信息均追溯反映了股份分配。
适用于本招股说明书的惯例
招股说明书包含与中国经济和我们经营所在行业有关的信息和统计数据,这些信息和统计数据来自市场研究公司和中国政府实体发行的各种出版物,未经我们,承销商或我们的任何关联公司或顾问的独立验证。这些来源的信息可能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汇编的其他信息不一致。
我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使用美元作为报告货币。我们在中国的实体的功能货币是人民币(“RMB”)。我们位于香港的实体的功能货币为港元(“HKD”)。对于以人民币或港币为功能货币的实体,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本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 资产和负债按期末统一汇率折算, 而权益是按历史汇率折算的。结果, 与现金流量表中报告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的金额不一定与资产负债表中相应的余额的变化相一致。将当地货币财务报表换算成美元的过程所产生的换算调整数包括在确定综合收益/损失时。以外币计价的交易按交易日的现行汇率折算成功能货币。以外币计值的资产和负债均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折算为功能货币,并计入任何交易损益。"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交易的汇率波动引起的损失,在发生时计入经营成果。,
8
在有关日期和期间,按下列汇率将人民币和港币兑换成美元:
| 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人民币兑1美元 | 7.0795 | 6.4601 | ||||||
| 港元兑1.00美元 | 7.7504 | 7.7638 | ||||||
| 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收益: | ||||||||
| 人民币兑1美元 | 7.0198 | 6.6273 | ||||||
| 港元兑1.00美元 | 7.7953 | 7.7562 | ||||||
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某些金额和百分比数字可能会进行四舍五入调整。因此,以总数、美元或百分比表示的数字可能并不代表所附数字的算术总和或计算。
此外,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均假定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售权。
9
提供
| 发行的股票: | 在确定的承诺基础上发行15,000,000股普通股(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其超额配售选择权,则为17,250,000股普通股)。 |
| 首次发行价格: | 每股$。 |
| 发行前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有150,000,0001股普通股在外流通。 |
| 发行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 | 165,000,0001股普通股(如果承销商完全行使其超额配售权,则为167,250,0001股普通股)。 |
| 承销商超额配售权: |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最长45天的选择权,以购买最多2,250,000股额外普通股,以支付优先股配售。 |
| 收益用途: | 我们估计,在扣除承销折扣后,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约1.086亿美元的净收益(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净收益约为1.254亿美元),我们应支付的佣金和估计的发行费用,并假设初始发行价格为每股8.00美元,即建议发行价格范围的中点。
我们计划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用于以下方面:
约30%用于扩大我们在中国和美国的制造业务并使其自动化; 约25%用于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我们开发新产品和新电子烟技术的努力; 约15%用于或品牌产品的营销和推广; 余额约30%,连同超额配售权的任何收益,用于一般管理和营运资金。
请参阅“收益的使用”。 |
| 锁定: | 我们,我们所有的董事和高级职员以及某些股东已与承销商达成协议,不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或处置,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六(6)个月内,我们的任何普通股或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我们的普通股的证券。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符合未来出售条件的股票”和“承销”。 |
| 清单: | 我们打算申请让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纳斯达克上市。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成功地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的普通股;但是,我们将不会完成本次发行,除非我们这样上市。 |
| 拟议的纳斯达克代码: | ASPG |
| 风险因素: | 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是高度投机的,涉及很大程度的风险。作为一名投资者,你应该能够承担你的投资的全部损失。您应该仔细考虑“风险因素”部分中列出的信息。 |
| 1 | 不包括根据我们的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可发行的至多15,000,000股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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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概述
我们的业务受到许多风险的影响,这些风险在标题为“风险因素”的一节中以及在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中进行了描述。下面列出的主要风险以及您应该考虑的其他风险在标题为“风险因素”的部分中进行了更全面的讨论,您应该完整阅读该部分。
| ● | 与电子蒸汽行业有关的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更以及新法律,法规,政策和任何其他进入壁垒的发布,对电子蒸汽行业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并可能进一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 |
| ●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最近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纳斯达克对HFCA法案、HFCA法案以及拟议中的《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的规则进行了修改,该法案已在参议院获得通过,并已提交众议院,PCAOB认定PCAOB无法全面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这一切都要求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审计师的资格时,对其适用更多更严格的标准,特别是非美国审计师,包括我们的审计师,他们不受PCAOB的检查。这些事态发展给我们的发行增加了不确定性,包括如果PCAOB无法检查或全面调查我们的审计师,纳斯达克可能会停止我们的证券交易。 | |
| ● | 由于美国的法规,我们只能在美国销售一条产品线,即鹦鹉螺Prime。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一年中,这一业务占我们美国收入的不到11%,结果是,我们不再能够在美国销售产品,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一年中,这些产品占我们美国收入的89%以上。,由于无法在美国销售此类产品,导致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美国销售额下降。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我们无法销售其他产品线严重损害了我们在美国的销售,导致来自美国的收入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1,790万美元下降至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940万美元。最近对《防止所有香烟贩运法案》的修订,将该法案的范围扩大到包括电子烟和所有电子烟产品,其中可能包括大麻以及烟草产品,并对美国的电子烟产品销售商造成重大负担,这可能会使其在美国难以盈利。 | |
| ● | 如果中国政府认为VIE协议不符合中国对外商投资有关行业的监管限制或中国的其他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将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者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权益,这可能会大大降低我们股票的价值。 | |
| ● | 12月24日, 2021,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稿》)和《境外发行证券办法》境内企业上市备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备案办法》草案,与《管理规定》草案合称, 《境外上市规则草案》)。《境外上市规则》草案规定了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的备案监管安排, 并明确境外市场间接上市的认定标准。除其他外, 境内Enterprise拟在境外间接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 备案义务由在中国注册的主要经营实体承担,备案义务应在提交境外上市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意见、 记录归档, 相关行业有权监管机构出具的批复及其他文件(如适用);相关监管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意见书(如适用)。境外上市规则草案, 如果颁布, 将来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其他合规要求的约束。我们未能完全遵守新的监管要求,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发行或继续发行普通股的能力, 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破坏, 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声誉, 这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导致我们的普通股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请参阅“风险因素——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寻求在境外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的中国公司的规则草案,以征求公众意见。尽管这些规定尚未生效, 中国政府可能会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以及外国投资于中国发行人的发行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 这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普通股的能力,并可能导致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下跌或变得一文不值。”, | |
| ● | 我们当前的公司结构和业务运营以及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新颁布的《中国外商投资法》的影响,该法未明确分类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VIE是否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它们最终被外国投资者“控制”的话。 | |
| ● | 我们通过在中国建立的VIE进行很大一部分业务,我们依靠与合并的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运营我们的业务,在提供运营控制方面,它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否则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 我们的合并VIE或其股东(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他的表亲)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当我们的WFOE根据合同安排选择行使购买选择权时,他们未能将合并后的VIE的股权转让给我们的WFOE或其指定人,这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 大麻电子烟产品的市场尚未发展,绝大多数销售在美国,无法保证将在美国或全球范围内发展一个重要的市场,如果一个市场发展起来,我们将能够与其他可能进入该市场的公司以及其他合法和非法形式的大麻成功竞争。 | |
| ● | 如果确定或认为电子蒸汽烟草或大麻产品的使用构成长期健康风险,电子蒸汽产品的使用可能会大幅下降,这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 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经营所在的行业存在固有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其中包括监管领域的发展,医疗发现和电子烟设备的市场接受度。 | |
| ● | 我们面临因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产品责任和用户投诉,这可能会对我们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 | 传染病,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的爆发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包括新冠病毒大流行的影响以及各国政府为应对这一大流行而采取的步骤,这导致我们在2020年的生产放缓了四个月,从而对我们的收入和净收入产生了负面影响。 | |
| ● | 滥用或滥用我们的产品可能会导致潜在的不良健康影响,使我们受到投诉,产品责任索赔和负面宣传。 | |
| ● | 我们面临来自电子蒸汽行业公司的竞争,包括规模更大,知名度更高,市场份额比我们大得多的公司,我们可能无法有效竞争。 | |
| ● | 我们的员工、分销商、零售商或供应商的不当行为,包括非法、欺诈或串通活动,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品牌和声誉,并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
11
| ● | 如果我们未能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适用于在我们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进行广告宣传的相关法规、规则和措施,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 |
| ● | 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股票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中国最近采用的和拟议的法规以及美国采用的法律和法规以及未来任何法律或法规的影响。这可能会被美国和中国采纳。 | |
| ● | 如果我们收到的私人信息不安全,或者我们违反了隐私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承担责任。 | |
| ● | VIE拥有的知识产权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任何第三方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或失去我们的知识产权,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 | 我们可能无法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由于我们的VIE拥有的专利可能会到期且不会延期,专利申请可能不会被授予,并且专利权可能会受到竞争,规避,无效或范围有限,因此我们的专利权可能无法有效地保护我们。 | |
| ● | VIE的股东与我们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 | 由于我们是纳斯达克规则所定义的受控公司,并且是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可以利用某些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要求的豁免,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利用这些豁免,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你将不会得到通常提供给股东的公司治理保护。 | |
| ● | 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 | |
| ● | 我们可能会因不当使用或盗用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而承担责任。 | |
| ● | 根据中国的一项法规或将要颁布的任何新的法律、法规或条例,可能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果需要,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获得这样的批准。 | |
| ● | 法律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以及中国的规则和法规可能在很少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迅速变化的事实,以及中国政府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的风险,或可能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施加更多控制和/或外国对中国发行人的投资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财务业绩和/或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或削弱我们筹集资金的能力。 | |
| ● | 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对互联网相关业务和公司的监管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变化的不利影响。 | |
| ● | 如果我们未能遵守与我们的业务有关的中国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与环境保护,劳动法,租赁登记和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我们的业务。 | |
| ● | 出售股东的出售或预期出售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以及承销商的稳定活动和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售权产生不利影响。 |
|
| ● |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您可能无法以或高于您支付的价格转售我们的普通股,或者根本无法转售。 |
12
风险因素
投资于我们的普通股涉及重大风险。在投资我们的普通股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包括以下所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下任何一种风险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任何情况下,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都可能下跌,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
与电子蒸汽行业有关的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新的或更严格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发布以及任何其他限制或限制,已经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近年来,随着电子蒸汽产品越来越受欢迎,世界各地的政府当局都在实施法律,监管此类产品和电子蒸汽行业的法规和政策,并可能会随着现有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或新法律或法规的强制执行或现有法律或法规的解释而实施更严格的法律。一些政府在某些领域禁止使用电子蒸汽产品,或对电子蒸汽产品征收特定的税,或在某些领域(例如产品广告,调味料或尼古丁浓度)施加限制。政府,主要是州政府和市政府,已经对公共场合和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飞机和公共汽车上的吸烟实施了限制或禁令。此类禁令已经或将来可能会扩展到电子烟,并且地方,地区或国家政府可能会施加此类限制。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政府当局将来不会对电子蒸汽产品施加进一步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和维护相关业务运营的许可证,批准或许可的要求。此类限制(如果有的话)可能会对原材料供应,生产和销售活动,税收或我们业务运营的其他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可能无法遵守现有法律法规或任何新法律法规的任何或所有更改,并且可能会产生大量的合规成本。以上所有这些都可能影响我们的生产或市场对电子蒸汽产品的需求,从而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就我们的规模和重要性而言,我们预计将面临越来越多的审查,这可能会导致在合规和相关能力方面的投资增加。
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尼古丁的有害影响。尽管他们认识到,电子烟可能会比燃烧的香烟暴露更少的有害化学物质,这被认为是非常危险的,而且包括电子烟在内的任何烟草产品都是不安全的,尤其是对年轻人和孕妇而言。
各国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来应对尼古丁的危害,并考虑电子烟与燃烧过的香烟之间的区别。然而,使用电子烟导致或被认为导致死亡或严重疾病的情况,以及某些人群(包括青少年以及尼古丁幼稚的个人)大量使用电子烟的报道,可能会促使各级政府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限制。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市,州或省和国家政府采取的行动不会对一般电子烟产品市场特别是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简称《烟草专卖法》)于1991年6月29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于2015年4月24日进行了最新修订,国务院于1997年7月3日发布并于2016年2月6日进行了最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2016实施条例”),对生产和销售“烟草专卖品”(指香烟、雪茄)规定了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采购产品烟丝,干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香烟丝束和特殊的烟草机器.根据《烟草专卖法》,香烟、雪茄、烟丝和干叶烟草也被称为“烟草产品”。在《烟草专卖法》和《2016年实施条例》中,我们的电子烟产品没有明确定义为“烟草专卖商品”或“烟草制品”。
3月22日, 2021,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或者是工业污染, 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决定, 或者是修正案草案, 其中提议在2016年实施条例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 那就是, “关于包括电子烟在内的下一代烟草产品的规定,应参照《实施条例》中有关卷烟的规定。该修正案草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并于11月26日生效, 2021年(“2021年实施条例”)。此外, 12月2日, 2021,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或者管理办法草案, 国家烟草专卖局将于12月17日停止向其公开征求意见, 2021.行政措施草案重申, 除其他外, 即从事生产的企业, 电子烟的批发、零售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该管理办法草案还提出,(一)电子烟产品(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但仅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应当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所有电子烟交易均在该平台上进行。“违反管理办法草案的,可以根据《烟草专卖法》和2021年《实施条例》进行处罚。,
由于2021年实施条例刚刚发布,管理办法草案还在制定过程中, 2021年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和管理办法草案的解释和执行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的电子蒸汽产品可能会受到“烟草专卖商品”或“烟草产品”的进一步法规和要求的约束, 包括但不限于遵守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对生产、 销售, 交通, 烟草专卖商品及烟草制品进出口, 这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合规负担,从而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何违反《烟草专卖法》和《2021年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的行为都可能使我们受到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执照, 暂停营业, 甚至是刑事责任。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我们没有参与任何由适用的政府监管机构发起的调查, 我们也没有收到任何询问, 注意, 警告, 或与《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或《2021年实施条例》有关的制裁。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政府当局将来不会对电子蒸汽产品施加进一步的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和维护许可证的要求, 有关业务经营的批准或许可.这样的限制, 如果有的话, 可能会对原材料的供应产生不利影响, 生产和销售活动, 税收或我们业务运营的其他方面。我们可能无法遵守现有法律法规或任何新法律法规的任何或所有更改,并且可能会产生大量的合规成本。目前尚不清楚中国政府当局将如何监管电子蒸汽产品或一般的减害产品,以及我们可能会受到哪些其他法规的约束。上述因素可能会影响我们对电子蒸汽产品的生产或市场需求, 从而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随着我们规模和意义的不断扩大, 我们预计将面临更多的审查, “这可能会增加对合规和相关能力的投资。,
最近与电子烟有关的法规的实施已经损害并可能继续损害我们从美国产生收入的能力,如果不遵守这些法规,可能会导致监管或执法行动,包括处罚。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有权监管电子液体, 电子烟, 以及含有(或用于消费含有电子液体的)烟草衍生成分的其他电子烟产品(例如, 尼古丁)作为“烟草产品”归入联邦食品, 《药品和化妆品法》(“食品, 《药物和化妆品法案》), 经2009年《家庭吸烟预防和烟草控制法》(“烟草控制法”)修订。通过发布8月8日生效的“赎回规定”, 2016,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开始监管电子液体, 电子烟, 以及其他符合“烟草制品”标准的电子烟产品, 《烟草控制法案》增加了《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要求。该条例扩大了FDA的“烟草产品”权限,使其适用于此前大多数不受监管、符合“烟草产品”法定定义的产品,包括电子液体, 电子烟, 以及其他含有(或用于消费含有电子液体的)烟草衍生成分的电子烟产品(“视为烟草产品”)。从8月8日开始, 2016, 被视为烟草产品的产品开始受到所有现有法律控制的约束,这些法律控制最初仅适用于香烟, 香烟, 自己卷烟草, 和无烟烟草(包括成分, 零件, 以及此类产品的附件),以及与烟草产品的销售和分销有关的一些现有和一些新的FDA法规。结果, 被视为烟草产品的产品现在受到各种联邦限制和要求的约束, 包括但不限于:,
| · | 禁止向21岁以下的人销售,并要求27岁以下的购买者通过照片识别进行核实; |
| · | 要求在产品包装和广告中列入成瘾性警告; |
| · | 禁止销售自动售货机,除非自动售货机位于零售商确保禁止18岁以下的人在任何时候进入的设施内; |
| · | 要求国内烟草产品生产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在FDA注册其企业,并向FDA提交在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清单; |
| · | 提交卫生文件、成分清单和产品中有害和潜在有害成分及其排放数量清单的要求; |
| · | 未经FDA事先授权,禁止销售“新烟草产品”(即“截至2007年2月15日”未在美国进行商业销售的产品,或此后在任何物理方面进行了修改的产品); |
| · | 禁止通过使用“轻”,“低”和“温和”的描述来直接和暗示降低风险的声明,除非FDA确认(a)科学证据支持该声明,以及(b)营销该产品将有利于公众健康;和 |
| · | 禁止分发免费样品。 |
食物, 《药品和化妆品法》规定,在2月15日的“祖父”日期之前,任何未在商业市场上销售的被视为烟草产品, 2007, 获得上市前的授权,才能在美国销售。然而,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已经宣布了一项针对某些被认定为“新型烟草产品”的烟草产品的合规政策,根据该政策,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目前不会强制执行这些要求。根据美国马里兰地区法院发布的命令进行了修改, 目前的合规政策通常允许企业销售被认定为“新型烟草产品”的烟草产品,这些产品是8月8日在美国市场上市的, 2016, 直到9月9日, 2020, 以及在FDA审查9月9日之前提交的上市申请期间,在没有其他要求的授权的情况下继续销售此类产品长达一年, 2020.当前的合规政策不适用于调味, 以墨盒为基础的烟油产品, 除了烟草或薄荷口味的产品, 我们不在美国销售。当前的合规政策也不适用于其他符合条件的产品(i)制造商未能采取(或未能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未成年人使用的产品,以及针对未成年人或可能促进未成年人使用的营销。在没有这项政策的情况下, 在8月8日之后,我们必须事先获得FDA的授权才能销售我们的任何产品, 2016.因此, 到9月9日, 2020, 我们根据FDA当前的合规政策在美国销售了我们的产品,这些产品于8月8日在美国市场上销售, 2016,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进行过身体上的改造,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授权推出一种“新型烟草产品”(或继续销售一种“新型烟草产品”),该产品是针对8月8日在美国市场上市的被认定为烟草产品的现行合规政策所涵盖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授权途径中的任何一种获得:(1)提交上市前烟草产品申请(“PMTA”)并收到营销授权令;(2)提交实质性等同报告并收到实质性等同令;或(3)提交豁免实质性等同要求的请求,并收到实质性等同豁免的确定。
由于截至2007年2月15日,市面上几乎没有电子烟、电子烟或其他电子烟产品,因此没有办法利用传统烟草公司可以用于卷烟的不那么繁琐的实质等同或实质等同豁免途径,无烟烟草,和其他传统烟草产品。为了获得上市许可,几乎所有电子烟、电子烟或其他电子烟产品的制造商都必须使用PMTA途径,这可能会使每个应用程序的成本达到100万美元或更多。此外,该法规为2016年8月8日之后寻求进入市场的任何新烟油,电子烟或其他电子烟产品设置了重大的进入壁垒,因为任何此类产品都需要通过上述途径之一获得FDA的营销授权。
我们于9月9日为我们的鹦鹉螺Prime开放系统电子烟产品提交了PMTA, 2020, 根据FDA目前的合规政策,我们目前只能在美国销售Nautilus Prime系统。PMTA的申请过程非常昂贵, 我们没有提交任何其他产品的PMTA。Nautilus Prime系统是我们早期开发的Nautilus系列的改进, 为此,我们没有提交PMTA。在截至6月30日的一年里,鹦鹉螺Prime系统在美国的收入不到11%, 2020.结果, 我们在美国只能销售鹦鹉螺Prime系列产品, 在截至6月30日的一年里,我们无法销售占美国总收入89%以上的产品, 2020.我们在美国的销售额从截至6月30日的一年的1790万美元下降, 至2020年6月30日止年度的940万美元, 2021, 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无法销售我们在前几年销售的产品, 尽管在截至6月30日的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里,美国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没有那么严重, 2021年,各州放松了影响商业和购物的法规。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即将提交的PMTA(或将来提交的任何其他PMTA)将最终导致FDA及时发布Nautilus Prime产品线(或其他产品)的营销订单, 因此,我们最终可能不得不停止在美国销售该产品线, 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此外, 尽管我们可以将我们的产品销售限制在美国市场上,但FDA目前的合规政策涵盖了这些产品, 根据合同,我们可以禁止我们的分销商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电子烟产品, 如果FDA当前合规政策未涵盖的产品在美国市场上销售,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由于此类产品在美国销售,我们不会受到监管或执法行动的影响。与此相关的是, 对于9月9日期间仍在美国销售的某些产品,我们可能会面临FDA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2020年和4月30日, 2021年,我们没有在9月9日之前提交PMTA, 2020, 最后期限。尽管我们已经采取措施,以确保不会再次发生这样的分配,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 FDA是否应该优先考虑这些违规行为,以便采取监管行动,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将遵循其标准,发布公开警告信,并寻求自愿采取纠正措施,而不是针对其各种食品采取执法行动, 毒品, 以及整容行为的权威。这样的结果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月17日, 2021, FDA向电子烟行业的四家公司发出了信函, 包括Aspire North America LLC, 请求与他们的社交媒体营销实践相关的文档。具体来说, FDA要求这些文件“进一步了解青少年对在线电子烟营销的接触增加与青少年使用电子烟之间的关系”,FDA在每封信中都声称,每位收件人“在多个流行的社交媒体平台上都有活跃的品牌页面”, 大量的追随者, 并且没有使用年龄限制工具来防止青少年暴露。“在它的食物下, 毒品, 和化妆品法案管理局,要求行业成员应要求提供某些文件, FDA要求我们在60天内做出回应,但允许我们延长30天。6月15日, 2021, Aspire North American向FDA提供了所需的信息。然而,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FDA将认为我们的响应是足够的,并且不会基于所谓的未遵守请求或未执行请求而采取监管或执法行动。FDA将不会根据我们在回应中提供的文件的内容,以其他理由启动监管或执法行动。任何一种结果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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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PMTA的高昂成本可能会限制我们在美国销售的产品。
提交PMTA的过程非常详细且昂贵。根据《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PMTA必须包括:
申请人已发表或已知或理应知悉的所有资料的完整报告,内容涉及为显示该等烟草产品的健康风险而进行的调查,以及该等烟草产品的风险是否较其他烟草产品为低
全面陈述成分、成分、添加剂和性能,以及工作原理或工作原理。
对制造、加工和包装及安装所使用的方法、设施和控制的完整描述。
任何烟草产品标准的识别参考,如果适用的话。如果是,则提供(i)足够的信息以表明该烟草产品的该方面完全符合该烟草产品标准,或提供足够的信息以证明任何偏离该标准的理由。
按要求提供烟草制品的样品。
建议标记的样本。
PMTA的成本可能等于或超过100万美元,尽管Nautilus Prime的PMTA成本低于该金额,并且该过程非常耗时。由于准备材料的成本,时间和管理工作,我们可能不会寻求为产品提交PMTA,除非我们有理由相信,可以在美国为该产品开发足够大的市场,我们不能保证FDA会针对我们已提交或可能提交的任何PMTA发布营销命令,也不能保证我们将在美国产生足够的销售额来证明成本合理。
美国最近颁布的立法可能会使在美国销售电子烟产品变得更加困难。
《2021年拨款法案》的规定对电子烟和其他电子烟设备(可能包括某些大麻电子烟设备)进行了限制, 以及电子液体产品, 根据2009年《防止所有香烟贩运法》(“条约法”)的规定, 它对州际托运人和, 特别是, 在线卖家。根据契约法案, 州际托运人必须向美国总检察长和他们运输产品的每个司法管辖区的烟草税管理员注册,并向此类烟草税管理员提交月度报告。另外, 向消费者进行送货销售的在线零售商还必须(i)使用可获得的商业数据库验证客户的年龄, 使用收集成人签名的私人运输服务,并在交付点使用政府颁发的身份证件验证收件人的年龄, 如将货物运往对电子烟产品征税的司法管辖区, 收取和汇出所有适用的地方和州税,并遵守接收方管辖范围内所有适用的许可要求, 遵守运输包装的数量限制和标签要求, (v)保存由于承运人或送货服务机构确定或有理由相信订购送货的人违反了《契约法案》而中断的任何交货的五年记录。托运人和交货卖方如不遵守《契约法案》,将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因此, 遵守《契约法案》的要求可能会大大增加我们和我们客户的在线业务的成本, 提高我们在网上销售的产品的价格,使其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低于在当地零售商销售的产品。另外, 未能遵守《契约法案》可能会使我们面临重大处罚,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以及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 在美国邮政局(“USPS”)发布实施《契约法案》修正案的最终法规后, 美国邮政总局通常会禁止邮寄这类产品, 除已适用于已燃烧的香烟和无烟烟草的潜在例外情况(例如, 用于合法经营的企业之间的运输)。美国邮政可能会在任何时候发布这些最终规定,并表示它们将立即生效。美国邮政还没有发布最终的规定, 因此,全面禁止邮寄终端产品的规定尚未生效。4月19日, 2021, 美国公共卫生协会发布了关于使用美国公共卫生协会提议适用于该类别的潜在例外情况的“指南”。然而, 那份文件证实了这一点, “在最终规则发布之前, 目的不受【一般禁止邮寄】协议法的约束, 尽管根据先前存在的法律,它们可能由于其他原因而无法邮寄。我们了解到,美国邮政协会收到了许多关于拟议规则的实质性意见, 由于USPS必须对最终规则序言中的相关评论进行审查并对其进行实质性处理, 这导致最终规则的发布出现了一些延误。此外, 最常用的携带者, 联邦快递和联合包裹服务, 最近宣布,他们将停止所有蒸汽产品的交付。这些对使用USPS运输我们的产品的预期限制,以及私人运营商不在美国交付蒸汽产品的决定,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在美国销售产品的能力,这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国的政策可能会影响电子烟产品和或业务的市场。
《烟草专卖法》于1991年6月29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最近于2015年4月24日进行了修订,《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于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发布,并于2月6日进行了修订,《2016年实施条例》对卷烟、雪茄、烟丝、干叶烟、烟叶烟、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的生产、销售实行烟草专卖许可制度。根据《烟草专卖法》,香烟、雪茄、烟丝和干叶烟草也被称为“烟草产品”。在《烟草专卖法》和《2016年实施条例》中,我们的电子烟产品没有明确定义为“烟草专卖商品”或“烟草制品”。
然而,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决定,经国务院批准,于11月26日起施行, 2021年(“2021年实施条例”), 其中增加了第65条, 那就是, “关于包括电子烟在内的下一代烟草产品的规定,应参照《实施条例》中有关卷烟的规定。“此外, 12月2日, 2021,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或者管理办法草案, 国家烟草专卖局于12月17日停止了对其公开征求意见, 2021.行政措施草案重申, 除其他外, 即从事生产的企业, 电子烟的批发、零售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该管理办法草案还提出,(一)电子烟产品(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但仅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应当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所有电子烟交易均在该平台上进行。任何违反管理办法草案的行为都可能受到《烟草专卖法》和2021年实施条例的处罚,并可能对我们处以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执照, 暂停营业, 甚至是刑事责任。,
由于2021年实施条例刚刚发布,管理办法草案还在制定过程中, 2021年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和管理办法草案的解释和执行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的电子蒸汽产品可能会受到“烟草专卖商品”或“烟草产品”的进一步法规和要求的约束,包括, 但不限于, 遵守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对生产, 销售, 交通, 烟草专卖商品及烟草制品进出口, 这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合规负担,从而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何违反《烟草专卖法》和《2021年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的行为都可能使我们受到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执照, 暂停营业, 甚至是刑事责任…,
8月28日, 2018,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的公告, 或2018年8月的公告, 该法案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10月30日, 2019,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危害的公告》, 或2019年10月的公告, 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电子烟并使用电子烟。2019年10月的公告敦促(i)电子烟生产者和销售者关闭其在线销售网站或在线销售应用程序,并撤回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广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关闭电子烟网店并将电子烟下架。在2019年10月发布公告之前,我们在网上销售了一些产品, “但这种销售并不重要,自2019年10月宣布实施以来,我们停止了在中国的在线运营和在线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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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法》, 2021年实施条例, 行政管理办法草案, 2018年8月的公告和2019年10月的公告, 以及任何法律, 监管电子烟销售和使用的法规或政府公告, 可能会继续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增长和前景。例如,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指出,电子烟的使用将被视为吸烟,因此禁止在飞机上使用。另外, 一些城市, 比如深圳, 杭州, 成都, 西安, 南宁和重庆, 已经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 其中包括, 其中, 公共交通和室内工作区。这种禁令也可能会影响我们产品的使用, 这反过来可能会对我们产品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此外, 电子烟在中国的销售也受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这些法律法规通常适用于商品销售,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参见“条例-烟草专卖法”。”,
虽然我们不在中国零售产品, 我们的中国分销商销售给批发商或零售店。在一定程度上,中国的电子烟政策会影响我们分销商的销售, 我们对分销商的销售可能会受到影响。我们已指示我们的中国分销商禁止互联网销售和向未成年人销售产品,并且我们不会将产品出售给不遵守这些要求的分销商。另外, 自2019年10月公告发布以来,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任何产品都不会由我们的分销商在线销售或由下游客户转售,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以下原因,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当局施加的负面后果, 尤其是, 缺乏明确的法律, 责任方的法规或政策以及与我们产品的实际在线销售有关的后果。因此,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中国政策的执行不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我们的分销商未能遵守中国政策不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我们没有参与任何由适用的政府监管机构发起的调查, 我们也没有收到任何询问, 注意, 警告, 或与《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或《2021年实施条例》有关的制裁。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中国政府当局将来不会对电子蒸汽产品施加进一步的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和维护许可证的要求, 有关业务经营的批准或许可.这样的限制, 如果有的话, 可能会对原材料的供应产生不利影响, 生产和销售活动, 税收或我们业务运营的其他方面。我们可能无法遵守现有法律法规或任何新法律法规的任何或所有更改,并且可能会产生大量的合规成本。目前尚不清楚中国政府当局将如何监管电子蒸汽产品,以及我们可能会受到哪些其他法规的约束。以上所有这些都可能会影响我们的生产,从而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随着我们规模和意义的不断扩大, 我们预计将面临更多的审查, “这可能会增加对合规和相关能力的投资。,
如果确定或认为电子蒸汽产品的使用会带来长期健康风险,则电子蒸汽产品的使用可能会显著下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电子蒸汽产品仅在过去20年才引入市场,并且正在迅速发展,因此有关电子蒸汽产品使用对健康的长期影响的研究仍在进行中。目前,对于电子蒸汽产品是否足以安全地用于其预期用途仍存在不确定性,与电子蒸汽产品的使用相关的健康风险也一直在受到审查。世界卫生组织表示,目前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使用电子蒸汽产品有助于戒烟。世卫组织建议各国政府加强有关电子蒸汽产品销售的法律法规,包括禁止针对未成年人和非吸烟人群的营销策略。
对电子蒸汽产品或其他类似设备的健康后果的负面宣传也可能对电子蒸汽产品的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例如, FDA和CDC, 8月30日发表联合声明, 2019年将许多呼吸道疾病病例与电子蒸汽产品的使用联系起来。11月8日, 2019,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宣布,他们初步将严重呼吸道疾病病例与维生素E醋酸酯的存在联系起来, 在某些大麻衍生的含四氢大麻酚的电子蒸汽盒中发现了电子蒸汽器,这些电子蒸汽器不是用于可能是非法获得的含尼古丁的电子液体。然而, 证据不足以排除其他令人关注的化学品的影响, 包括大麻或非大麻产品中的化学物质。2020年1月, 经过进一步的研究, FDA和CDC建议禁止使用含大麻的电子蒸汽产品, 尤其是那些来自非官方渠道的, 未成年人, 孕妇和目前不使用烟草产品的成年人不应开始使用电子蒸汽产品。2月25日, 2020,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发布了一份最新报告, 表示截至2月9日,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人数已降至个位数, 2020.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还再次确认,(一)维生素E醋酸酯, 在一些大麻衍生的电子烟弹中发现了这种物质,这些电子烟弹大多是非法获得的, 与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密切相关,并被认为是导致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的主要原因, 来自非法来源的大麻衍生电子蒸汽产品与大多数严重呼吸道疾病病例有关。此外, 最近有说法称,电子蒸汽产品的用户可能会遭受更大的风险,患上更严重的新冠病毒并发症。然而, “目前还不清楚通过使用电子蒸汽产品接触有毒化学物质是否会增加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
关于这些疾病的实际原因的研究仍在进行中。如果电子蒸汽产品的使用被确定或认为构成长期健康风险或与疾病有关,电子蒸汽产品的使用可能会显著下降,这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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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和维生素E醋酸酯之间的任何感知相关性都可能会对公众对电子蒸汽产品的总体看法产生不利影响,无论此类产品是否包含大麻和/或维生素E醋酸酯,并可能影响我们的大麻蒸汽产品的销售。
电子烟大麻产品的市场处于开发阶段,无法保证我们的大麻蒸汽技术产品的市场能够或将会发展,也无法保证我们能够成功地营销我们的大麻蒸汽技术产品。
我们于2020年12月开始营销大麻蒸气技术产品,这些产品的销售额并不高。电子烟产品市场是一个发展中的市场,我们不能向您保证,该市场能够或将以这样的方式发展,我们可以从该业务中产生可观的收入和毛利。目前,大麻市场主要在美国的那些州,在这些州,成年人可以合法地出售大麻用于娱乐目的。
然而,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大麻及其衍生物的四氢大麻酚干重含量超过0.3%, 这意味着联邦法律通常禁止它们的制造和销售。美国联邦法律也认为销售是非法的, 出售, 州际贸易中的运输, 进口, 或者出口“毒品用品”,包括“任何设备”, 产品, 或主要用于或设计用于制造的任何种类的材料, 复合, 转换, 隐藏, 生产, 加工, 准备, 注射, 摄入, 吸气, 或以其他方式将联邦法律禁止拥有的“受管制物质”引入人体, 包括附表一“Marihuana。“存在有限的豁免, 最值得注意的是,当州或地方法律授权制造这些物品时, 拥有, 或分配。例如, 加州法律声称授权制造, 拥有, 以及“大麻配件”的分销。,
市场的发展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 | 在许多国家,使用大麻是非法的,我们的产品不能在这些国家销售。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大麻在不合法的国家将是合法的,或者在目前合法的国家,州或省仍是合法的。 |
| · | 在美国,根据现行法律,联邦政府或州政府可以断言,我们的大麻蒸汽技术产品属于非法毒品用具,或者,根据《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或州类似物),未经批准的药物输送设备,包括扣留他们或拒绝他们进入美国时,提供进口。 |
| · | 在大麻合法的国家或州,政府可能会对大麻产品的使用征税,这可能会影响我们产品的市场。 |
| · | 可能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大麻产品,并可能对向未成年人销售大麻产品的行为追究责任。 |
| · | 法规可能会限制合法产品中使用的大麻的数量和纯度。 |
| · | 法规可能会限制大麻产品的性质,电子烟产品可能不是允许的大麻产品。 |
| · | 大麻的包装、广告和促销方法可能受到限制。 |
| · | 合法销售大麻产品的零售店的性质可能受到限制,零售商可能必须持有销售大麻产品的许可证。 |
| · | 如果包括FDA在内的政府机构认为大麻电子烟产品正在销售到青年市场,它们可能会加强对大麻电子烟产品的销售或分销的监管,并可能对被视为向该市场销售大麻产品的公司采取行动。 |
| · | 我们可能需要获得许可证或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才能销售大麻产品,其方式与在美国销售电子烟产品的要求类似。 |
| · | 在国家和州将大麻合法化之前,存在各种形式的大麻地下市场,尽管非法,但这种市场很容易获得,并且该市场可能会继续存在,我们将不得不与大麻产品的合法和非法供应商竞争。如果税收和其他限制导致我们的大麻产品价格上涨,则消费者可能会更喜欢其他产品,包括不合法的产品。 |
| · | 如果市场发展起来,其他公司,包括比我们更知名和更有资本的公司,可能会进入市场并占据主导市场份额。 |
| · | 我们将与各种合法和非法形式的大麻竞争,包括大麻香烟、吸食鲜花、浓缩物、注入大麻的食品或饮料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烘焙食品、巧克力棒、爆米花、食用油和黄油、软糖、薄荷糖和饮料、酊,通过将大麻浸泡在酒精中,以及注入大麻的产品(如护肤液、香膏、喷雾剂、透皮贴片或药膏)以及其他大麻电子烟产品而产生。 |
| · | 我们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产品责任保险来覆盖大麻产品的潜在责任风险。 |
为了取得成功,我们需要开发一种产品,可以在我们计划销售产品的州和国家合法销售,并提供一系列产品,以满足成年大麻消费者的口味需求,认识到消费者的口味和偏好可以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发生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可能是由提供优选产品的合法或非法竞争对手导致的。
风险因素部分中与烟草产品有关的一般风险也与大麻产品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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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个市场中运作,这个市场的发展可能比我们预期的更慢或更不一样。
到2019年,全球电子蒸汽市场经历了快速增长。然而, 2020年和2021年的增长率有所下降, 在某种程度上, 我们相信, 由于世界各国政府采取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 这对我们截至6月30日的年度收入产生了负面影响, 2020年和2021年。由于电子蒸汽技术和产品的接受方面的不确定性,增长率可能会下降或下降, 与电子蒸汽产品使用有关的健康研究, 总体经济状况, 可支配收入增长, 技术的发展速度和其他因素。不能保证电子烟产品在成年吸烟者中的渗透会进一步加深, 或者说,电子蒸汽市场将以我们预期的速度增长。另外, 蒸汽市场的发展受制于此类产品的整体监管格局的不确定性, 这可能会对电子蒸汽产品的市场发展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能保证监管制度将有利于一般电子蒸汽产品和我们。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能否获得并维持高水平的市场认可和满足用户的期望也是不确定的。我们增加电子蒸汽产品销量的能力取决于几个因素, 其中一些可能是我们无法控制的, 包括用户对电子蒸汽技术和产品的接受程度和采用程度, 我们品牌的市场知名度, 市场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接受程度, 我们产品和服务的“口碑”效应, 我们吸引人的能力, 留住并有效培训客户代表, 我们有能力与分销商建立有效的关系,并扩大我们的分销网络和成本, 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性能和功能,并满足消费者的趋势。随着封闭系统在市场份额上超过开放系统,市场最近看到了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如果我们不能成功地实施我们的商业战略, 开发我们的电子蒸汽产品, 预测消费趋势或接触成年吸烟者, 或者如果这些用户不接受我们的电子蒸汽产品, 我们产品的市场可能不会发展,或者可能发展得比我们预期的要慢, “所有这些都可能对我们的盈利能力和增长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面临因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产品责任和用户投诉,这可能会对我们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我们主要将产品出售给分销商,然后分销商将产品供应给批发公司,批发公司再将产品出售给零售店。零售市场由商店主导,主要是杂货店、便利店和烟草店。即使我们通常不直接向用户出售我们的产品,但根据有关产品责任的一般法律,我们仍可能对我们产品的缺陷承担责任,我们是一名用户提起的诉讼的被告,该用户声称,我们的吊舱里的电池在他的裤子里爆炸了,尽管该电池是由另一家公司制造的。如果使用我们的产品导致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健康和安全问题,我们将面临产品用户的潜在产品责任索赔。
不能保证我们能成功地保卫自己, 我们可能会被要求为产品责任索赔支付大量的损害赔偿金, 在一定程度上,我们能够获得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可能不能提供足够的保险,以伤害索赔为基础的事实,他们是吸入尼古丁产品。此外, 对我们的产品责任索赔, 不管成功与否, 进行辩护既费钱又费时。这些主张, 不管是针对我们还是其他制造商, 可能会导致负面宣传,从而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影响我们产品的适销性, 并可能导致大量成本,并转移我们的资源和管理层的注意力。上述任何一项都可能反过来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尽管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寻求供应商的赔偿或贡献,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获得全额赔偿或捐款, 或者根本没有。请参阅“商业-法律诉讼”,该诉讼涉及针对我们和其他人的诉讼,该诉讼涉及Aspire Mod的三星电池爆炸导致原告裤子受伤,
尽管根据适用法律,我们可能对此类产品的供应商有法律追索权,但试图对此类供应商行使我们的权利可能是昂贵的,耗时的,并且可能不会成功。我们为因产品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供有限的产品责任保险。无法保证我们的保险范围足以支付此类索赔。我们的保险不包括所有责任(包括某些涉及污染或其他环境索赔的事件的责任)。此外,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以可接受的条款维持我们的产品责任保险。如果我们不能以合理的条件维持我们的产品责任保险,或者我们的保险不能充分补偿我们在法律诉讼中遭受的损失,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受到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的产品涉及吸入尼古丁,因此我们可能会根据已知的尼古丁作用而受到索赔。电子烟是一种相对较新的摄入尼古丁的方法,一些人认为,对成年人来说,电子烟的毒性可能比雪茄和香烟小,因此,吸入尼古丁的长期影响可能在很多年后才被普遍了解,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电子烟产品的制造商和分销商可能不会因产品的性质(一种用于吸入尼古丁的设备)而承担责任,这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的盈利运营能力。
此外,负面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和众包评论平台上的负面在线评论,与电子蒸汽产品的质量,功能和健康问题有关的行业发现或媒体报道,无论是否准确,以及是否与我们的产品有关,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这种负面宣传可能会降低用户对我们,我们的产品和我们的品牌的信心,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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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产品缺陷或其他质量问题的不利影响。
我们的产品可能存在缺陷,这些缺陷直到我们的用户发货或检查之后才会发现。我们未能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保持一致性和质量,可能会导致我们产品的质量或性能不合格, 产品缺陷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的市场声誉,并降低我们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例如, 我们经销的产品可能含有锂离子电池或类似类型的电池。这些产品的缺陷可能会导致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污染, 释放有害物质或损坏设备和设施。由于我们主要依靠几家供应商为我们的产品提供零部件, 如果原材料存在任何固有缺陷,或者我们的供应商没有生产出符合工业和我们标准的产品, 我们可能无法保持对产品的质量控制。我们分销的产品中的实际或据称的缺陷可能会引起对我们的损失索赔,并使我们面临损失索赔。如果我们交付了任何有缺陷的产品, 或者如果有人觉得我们的产品质量不合格, 我们可能会因大规模产品召回而产生大量成本, 产品退货和更换,以及重大的保修索赔, “我们的信誉和市场声誉可能会受到损害,我们的经营成果和市场份额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有缺陷的产品可能会导致合规问题,这可能会使我们面临行政诉讼和不利的结果,例如产品召回和其他行动。此类诉讼和不利结果可能会对我们的品牌,声誉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经营所在的行业存在固有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其中包括监管领域的发展,医疗发现和电子烟设备的市场接受度。
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经营所在的行业存在固有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其中包括监管领域的发展,医疗发现和电子烟设备的市场接受度。我们的业务和电子烟行业面临固有的风险,挑战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 | 在我们销售产品的司法管辖区中,监管环境在不断发展,对于电子烟和电子烟设备可能会有进一步的限制,禁令或要求,这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合规成本或阻止我们将产品营销到某些司法管辖区; |
| · | 我们可能会面临因行业要求或消费者口味和需求变化而导致的不可预见的资本要求;由于我们的产品或电子烟设备的市场接受度普遍下降,对我们的电子烟设备的需求可能会大幅下降; |
| · | 我们可能无法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他更成熟的竞争对手竞争,因为在不断发展的行业中,客户通常更愿意选择更成熟的供应商,而不是那些不那么成熟的供应商; |
| · | 我们可能无法及时调整我们的采购和/或生产以满足市场需求的变化;和 |
| · | 我们行业未来的变化可能与我们的预测不一致。因此,我们的工业前景,研究与开发重点和业务计划可能不会有效地帮助维持我们在电子烟行业的竞争地位。 |
如果我们不能在这种不确定和不断发展的电子烟行业中应对挑战并与其他行业参与者竞争,我们的未来前景,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以及时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开发和推出新产品或升级现有产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优化成年吸烟者的体验, 我们必须推出新产品和升级现有产品,以满足用户不断变化的偏好,并结合最新的技术发展。很难预测用户的偏好或用户的特定部分。对我们现有产品的更改和升级可能不会受到我们用户的欢迎, 而新推出的产品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展望未来, 我们可能会推出具有不同功能的新产品。这些努力可能需要大量的额外人力资本和财政资源投资。然而, 如果我们不能开发或获得最新技术发展的权利, 我们可能无法推出一款满足成年消费者不断变化的口味的产品。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或以低成本的方式改进现有产品或推出符合消费者口味的新产品, 我们吸引和留住用户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的经营成果和前景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尽管我们努力通过调查,抽样和其他形式的互动来了解用户的偏好,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可以预测,识别,开发或营销响应用户偏好和期望变化的产品。例如,我们的调查可能无法对用户行为产生准确或有用的见解,并且在此类产品向更广泛的公众商业化之后,对我们产品的反馈可能会有所不同。不能保证我们的任何新产品将获得市场认可或产生足够的收入来抵消与我们的开发和推广工作有关的成本和费用。不能保证我们的每一种新产品都会获得市场认可并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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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的爆发已对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可能在未来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传染性疾病和流行病的影响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最近几年, 中国和全球都爆发了疫情。在2020年初, 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在全球范围内爆发, 后来被命名为新冠病毒。新冠疫情的爆发严重影响了中国和世界其他地区。为了加大力度遏制冠状病毒的传播, 在2020年, 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包括延长春节假期, 暂时关闭公司办公室, 零售网点和制造设施, 在中国隔离感染新冠病毒的个人, 要求市民待在家里,避免在公共场合聚集, 和其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公司的办公室关闭了一段时间。作为这些政府行动的结果, 在2020年期间,我们的生产受到了四个月的影响, 从中国农历新年开始, 这导致我们的收入和净收入下降。世界各国政府采取的措施影响了我们的分销商和我们产品的市场。在2020年末和2021年初, 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计划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大力推广, 然而,在世界不同地区出现了几种类型的新冠病毒变体。我们在欧洲和美国的销售继续受到政府与新冠病毒和新冠病毒变体有关的行动的影响, 虽然由于中国政府采取了严格的措施来应对广东省爆发的小规模新冠肺炎疫情,生产略有放缓。新冠病毒全球大流行导致, 并可能加剧, 全球经济危机,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时间和影响程度尚不确定。它可能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我们的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和现金流将取决于疫情的未来发展, 包括变种,比如Delta变种, 以及变异的严重性, 所有这些都是高度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性给我们的生产和库存管理带来了经营上的挑战。如果我们的任何员工,我们的业务和运营可能会受到干扰, 分销商, 零售商或制造商被怀疑感染了新冠病毒, H1N1流感, 禽流感或其他流行病在我们的办公室, 在我们的分销和零售渠道内,或在我们供应商的制造设施内, 因为它可能会要求所有可能的接触者进行隔离和/或对他们的办公室进行消毒。另外, 我们的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以至于疫情总体上损害了中国经济。还有, 在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中国的某些城市受到中国有关部门的旅行限制。如果旅行限制的执行时间延长,或者由于大流行,我们的工厂和主要客户所在的某些城市被限制进行某些活动, 我们的客户可能会减少或取消购买订单或延迟付款。另外, 如果我们的任何员工感染了新冠病毒, 中国有关部门将要求我们的员工进行隔离和/或对我们的生产设施进行消毒, 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业务运营,并使我们无法及时交付产品, “或者根本没有。,
我们还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和其他灾难的影响。我们的生产和存储设施,研究实验室以及零售网点都位于几处租赁物业中。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这些财产将有足够的措施来保护自己免受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断电,电信故障,入侵,战争,骚乱,恐怖袭击或类似事件的影响。上述任何事件都可能导致业务停止,这可能导致产品损失或损坏,并对我们生产和分销产品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滥用或滥用我们的产品可能会导致潜在的不良健康影响,使我们受到投诉,产品责任索赔和负面宣传。
我们无法控制用户如何选择使用我们的产品。例如,我们无法阻止用户滥用或滥用我们的产品,也无法阻止未成年人访问我们的产品。我们的用户还可能使用我们的产品来吸入从非正式来源获得的化学品,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产品责任和环境索赔的潜在危险应用。
滥用或滥用我们的产品, 包括将我们的产品与来自第三方的其他产品和组件结合使用, 可能会对我们用户的健康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让我们面对用户投诉和产品责任诉讼, 即使这样的产品并不是以我们推荐的方式使用的。适用的法律可能使我们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考虑过失或过失。FDA强烈建议不要在怀孕期间使用电子烟,理由是任何含有尼古丁的产品在怀孕期间使用都不安全,因为尼古丁对孕妇和正在发育中的婴儿有健康风险,并可能损害婴儿的大脑和肺部。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不会因孕妇在怀孕期间使用电子烟产品所生婴儿的出生缺陷而承担责任, 尽管我们警告在怀孕期间不要使用。“任何此类责任都可能不在保险范围内,并可能严重损害我们盈利运营的能力。,
无论这些投诉或产品责任诉讼是否有价值,它们的辩护和解决可能都是昂贵且耗时的,带来的负面宣传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导致政府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或更严格的法规,所有这些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承受与产品的制造和仓储有关的风险。如果这些风险中的任何一个成为现实,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在租赁的场所经营我们的生产和仓库设施。自然灾害或其他意料之外的灾难性事件, 包括电力中断, 缺水, 暴风雨, 火灾, 台风, 地震, 网络安全攻击, 恐怖袭击和战争, 以及政府对制造和仓储设施的土地规划的变化, 可能会销毁这些设施中的任何库存,并严重损害我们的业务运营。此外, 我们使用的制造和仓储设施的租约可能会受到第三方或政府机构的质疑, 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运营中断。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对此类租赁物业的使用不会受到质疑。如果我们对租赁物业的使用受到质疑, 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并被迫搬迁受影响的业务。我们不能保证我们能够及时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件找到合适的替代地点, 或者说, “或者,我们将不会因第三方对我们使用此类财产的质疑而承担重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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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全球业务的供应链问题的影响。
新冠病毒的影响之一是供应链问题导致的延误,这与公司难以生产产品,将产品运到目的地国,并从入境港运送到客户所在地有关。由于新冠疫情,卸船的码头工人减少了,向市场交付产品的卡车司机也减少了,这导致向市场交付产品的时间严重延迟。由于产品是通过海路运输的,由于港口不能及时卸下船舶,造成进港延误,还存在其他风险,包括海水和火灾可能造成的损害、产品降解以及集装箱被毁的可能性,损坏或从船上掉进水里。无法将产品交付给最终供应商可能会削弱我们从产品中获得收入的能力。
2021年,我们的VIE遭遇了芯片短缺,导致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产品交付放缓。为了确保芯片的供应,我们改变了付款条件,从过去的30天交货后的芯片供应商,以预付款,我们聘请了两个新的芯片供应商。自2021年9月以来,我们获得了芯片供应,以满足我们的生产需求,芯片短缺不再影响我们的生产。然而,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来不会出现芯片短缺的问题。
关于对除美国以外的分销商的销售,我们不参与由分销商安排的运输。但是,如果分销商在将产品推向市场时发生运输延迟,则他们从我们这里购买的产品可能会延迟或减少。我们空运产品到美国市场。
我们的工厂或供应商工厂的任何中断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我们的产品主要在我们位于深圳和东莞的工厂生产。我们还依赖我们的供应商来生产我们产品的原材料和组件。然而,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的灾难性事件,包括风暴,火灾,爆炸,地震,恐怖袭击和战争,以及政府对我们工厂或供应商工厂所在土地的规划的变化,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的能力。制造我们的产品和经营我们的业务。灾难性的事件也可能摧毁库存和供应商的工厂。任何灾难性事件的发生都可能导致制造设施的临时或长期关闭,并严重破坏我们的业务运营。
另外, 这些工厂要接受消防和环境检查,并遵守相关规定。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根据我们的了解,所有工厂都严格遵守了此类消防和环境检查以及法规。如该等设施未能及时整改并通过消防和环境检查,或未能及时遵守与生产活动有关的消防和环境要求, 他们可能会被罚款, 有凝聚力的整风, 暂停和关闭, 这可能会对我们工厂的生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影响我们的业务。如果中国法律和/或法规和/或政府环境保护政策发生任何变化,并对公司施加更严格的要求, 我们可能不得不承担额外的成本和费用,以遵守这些要求,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另外, 此类设施还受中国政府当局实施的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健康和安全的生产环境。如果不遵守现有和未来的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这些工厂可能会受到金钱损失和罚款, 生产计划的中断, 暂停他们的业务, 这反过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 如该等设施的任何现场人员怀疑患有任何传染病, 比如新冠肺炎, 此类设施可能会受到临时关闭和检疫的要求, 这反过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例如, 从2020年1月中旬开始, 中国农历新年假期开始, 到2020年4月底, “由于中国政府采取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我们的生产放缓了。,
此外, 我们的工厂位于出租的房产上。尽管这些租约在到期时可以续签, 我们能否在现有租约到期时续签这些租约,对我们的生产活动至关重要, 运营和盈利能力。如果我们无法就相关租约的续签进行谈判, 我们可能会被迫搬迁我们的生产基地,并且及时更换或搬迁我们的工厂和设备可能很困难且成本高昂。我们尚未按照中国法律的要求向中国政府机构注册与我们工厂有关的租赁协议。结果, 中国政府当局可能会命令我们纠正此类违规行为, 如果不遵守规定的情况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得到纠正, 我们可能会因未在中国相关政府机构注册的租赁协议而受到中国政府部门的罚款,金额从人民币1,000元到人民币10,000元不等。如果我们不能解决上述风险, 我们的生产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另请参见“我们承受与租赁物业有关的风险。”,
如果我们遇到对我们或我们的供应商的任何意外干扰,或者如果我们无法续签当前的租约,我们的生产将受到严重干扰,这反过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未能将库存管理在最佳水平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我们的业务,我们需要有效地管理大量的存货。我们根据对我们产品预期需求的预测来制定采购计划, 生产决策和库存管理.我们对需求的预测, 然而, 可能不能准确反映实际的市场需求, 这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 没有限制, 推出新产品, 产品生命周期和定价的变化, 产品缺陷, 用户支出模式的变化, 供应商退回订单和其他与供应商相关的问题, 分销商和零售商的采购计划, 以及我们销售产品的市场动荡的经济环境。我们与一些分销商没有长期合同, 这使得分销商对我们产品的需求不稳定且不可预测。另外, 当我们用新的组件或原材料推出新产品时, 可能很难建立供应商关系, 确定合适的原材料和产品选择, 并能准确预测此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在任何时候都为我们的业务保持适当的库存水平, 任何此类失败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超过分销商需求的库存水平可能会导致库存减记, 产品到期或库存持有成本增加,并对我们的流动性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随着我们计划继续扩大我们的产品范围, 我们希望在库存中包括更多的产品, 这将使我们更具挑战性,以有效地管理我们的库存,并将给我们的仓储系统带来更大的压力。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管理库存, 我们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存货报废风险, 存货价值的下降, 以及大量的存货减记或注销。另外, 我们可能会被要求降低销售价格以降低库存水平, 这可能会导致毛利率下降。高库存水平也可能要求我们投入大量资本资源, 阻止我们将这些资本用于其他重要目的。“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相反,如果我们低估了分销商的需求,或者如果我们的供应商未能及时向我们提供产品,我们可能会遇到库存短缺,这反过来可能会要求我们以更高的成本生产产品,从而导致无法完成用户订单,导致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以及我们与分销商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分销商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他们的估计来确定其经营的零售店的库存水平的,而这种库存水平可能与实际的市场需求不符,并可能导致其经营的零售店库存不足或库存过多。因此,尽管我们尽力监控这些零售店的库存水平,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这些商店不会出现库存不足或库存过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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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不足可能会导致错过销售机会,而库存过多可能会导致库存折旧,并减少需求较高的库存的货架空间。这些结果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个客户占了我们销售额的很大一部分。
尽管我们有150多家分销商,但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我们最大的分销商分别占我们收入的41%和35%。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中,另一家分销商占我们收入的11%,并且是主要客户,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占我们收入的不到10%。我们最大的客户收到的价格比其他客户低。这两家分销商中任何一家的损失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参阅“业务-销售和分销”。
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
尽管鉴于全球通胀趋势,通货膨胀尚未对我们的业务或我们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可能会产生制造和交付成本的增加,由于竞争压力,我们可能无法将其转嫁给我们的客户。此外,任何旨在提振中国经济的刺激措施都可能导致更高的通胀。
我们面临来自电子蒸汽行业公司的竞争,并且可能无法有效地竞争。
世界范围内的电子蒸汽行业竞争激烈。在有效地采购原材料和产品,对产品进行有竞争力的定价,预测并快速响应用户偏好的变化,保持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并提供优质服务,寻找制造,仓储和物流解决方案方面,我们面临各种竞争挑战。优质,以及其他潜在挑战。此外,我们的供应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可能会停止与我们的合作,建立自己的电子蒸汽品牌,并与我们竞争。我们也可能会受到来自成熟的海外电子蒸汽产品品牌的竞争。如果我们不能适当地应对这些竞争挑战,我们的业务和前景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目前和潜在的一些竞争对手可能拥有更大的财务, 市场营销, 订购数量, 产品和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资源的组合, 比如Juul Labs, Inc., 是电子蒸汽产品的主要销售商, 比我们有更多的知名度和更多的资源。某些竞争对手可能能够以更优惠的条件从供应商和制造商那里获得原材料和产品, 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营销和促销活动中, 采取更积极的定价或库存政策, 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产品开发和技术上。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市场份额和品牌认知度, 或者迫使我们蒙受损失。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成功地与当前和未来的竞争对手竞争, 竞争压力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前景,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的员工、分销商、零售商、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不当行为,包括非法、欺诈或串通活动,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品牌和声誉,并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不当行为, 包括非法的, 欺诈或串通活动, 未经授权的商业行为, 或我们的员工滥用公司授权, 承包商, 分销商, 零售商, 供应商和制造商以及其他商业伙伴可能会使我们承担责任并受到负面宣传。我们的员工, 分销商, 零售商, 供应商和制造商可能会进行欺诈活动或违反《反海外腐败法》, 例如接受来自其他分销渠道参与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付款,以绕过我们的内部系统,完成影子交易和/或我们官方或授权分销渠道以外的交易, 将用户信息泄露给竞争对手或其他第三方以谋取私利, 或者申请虚假报销。他们可能会进行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活动, 这可能会使我们面临不公平竞争的指控和风险。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今后不会发生此类事件。并不是总能发现并阻止这种不当行为, 而我们为发现和预防这些活动而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并不有效。这种不当行为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品牌和声誉,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不能完全遵守中国广告法和相关的法规,规则和措施适用于广告,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中国的广告法律,法规和法规要求广告商,广告运营商和广告分销商确保他们准备或分发的广告内容是公平和准确的,并完全符合适用法律。此外,中国的某些省份和城市禁止广告可燃烟草产品和电子蒸汽产品。违反这些法律,法规或规定可能会导致罚款,没收广告费和停止传播广告的命令,以及潜在的不公平竞争责任。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可以暂停或吊销违规者的营业执照。
我们要遵守政府法规以及与隐私,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有关的其他法律义务,以及任何安全漏洞,我们实际或认为未能遵守我们的法律义务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品牌和业务。
我们生成,收集,存储和处理大量的个人,交易,统计和行为数据,包括来自用户的某些个人和其他敏感数据。我们在处理大量数据以及保护和保护此类数据方面面临固有的风险。特别是,我们面临与业务运营相关的许多与数据相关的挑战,包括:(i)保护系统和云服务器中以及托管在系统和云服务器上的数据,包括防止外部方对我们的系统和云服务器的攻击或我们员工的欺诈行为;解决与隐私和共享,安全,安全和其他因素有关的问题;遵守与收集,使用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定,个人信息的披露或安全,包括来自监管机构和政府机构的与此类数据有关的任何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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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已经采取措施保护这些数据, 我们的安全措施可能遭到破坏。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我们的网络安全系统或措施没有遭受任何重大破坏。由于用于破坏或获得对系统的未授权访问的技术经常发生变化,并且通常在针对目标发射之前不会被识别, 我们可能无法预测这些技术或实施适当的预防措施。任何意外或故意的安全漏洞或对我们的系统和云服务器的其他未经授权的访问都可能导致机密信息被访问, 被盗取并用于非法或未经授权的目的。安全漏洞或未经授权访问机密信息也可能使我们承担与信息丢失有关的责任, 耗时且昂贵的诉讼和负面宣传。如果安全措施因第三方行动而遭到破坏, 员工错误, 不管是不是渎职, 或者,如果我们的技术基础设施中的设计缺陷被暴露出来并被利用, 我们与用户的关系, 分销商, 零售商, 制造商或供应商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害, 我们可能会承担很大的责任, “我们的业务和运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另外, 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 在哪些电信业务运营商,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其他价值链运营商必须遵守合法性原则, 理由和必要性, 为了清楚地表明目的, 任何信息收集和使用的方法和范围, 要征得用户的同意, 并对收集到的个人信息保密, 以及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然而, 此类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存在不确定性,这些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可能与我们当前的政策和实践不一致,或者需要更改我们系统的功能。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我们现有的信息保护系统和技术措施将被视为足够。如果我们无法解决任何信息保护问题, 或遵守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 我们可能会承担额外的费用和责任,以及我们的声誉, “业务和运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获得用户的同意,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他们的信息, 我们已经采取了技术措施来确保这些信息的安全,防止这些信息被泄露, 损坏或丢失。然而, 自《网络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以来, 规则和措施相对较新, 这些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不确定性, 我们的数据保护实践可能与监管要求不一致,也可能与监管要求不一致。违反《网络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规则和措施可能会使我们受到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执照, 暂停营业, 关闭网站,甚至承担刑事责任。遵守此类要求可能会导致我们产生大量费用,或者以可能损害我们业务的方式更改或改变我们的做法。任何导致未经授权发布我们用户数据的系统故障、安全漏洞或失效,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品牌, 因此, 我们的生意, “除了让我们面临潜在的法律责任外。,
如果我们收到的私人信息不安全,或者我们违反了隐私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承担责任。
我们正在或可能会受到美国和国外有关隐私,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各种法律和法规的约束。这些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发展和完善。适用于或可能适用于我们的法律的范围和解释通常是不确定的,并且可能是冲突的,特别是在外国法律方面。特别是,美国有许多联邦,州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隐私以及个人信息和其他用户数据的收集,共享,使用,处理,披露和保护的外国法律法规。此类法律和法规的范围往往各不相同,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并且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之间可能不一致。
2018年6月,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该法案将于2020年生效。根据这项法律,任何加州消费者都有权要求查看一家公司保存在该消费者身上的所有信息,以及与之共享数据的所有第三方的完整列表。消费者也有权要求我们删除其拥有的关于消费者的信息。CCPA对“受保护数据”的定义很宽泛。CCPA还对受法律约束的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某些情况下,CCPA规定了对未经授权的访问,盗窃或披露个人信息的私人诉讼权,可能的损害赔偿金为每位消费者每次事件100美元至750美元,或实际损害赔偿金,以较高者为准。CCPA还允许集体诉讼。
2016年11月,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国第一部网络安全法, 该协议于2017年6月生效。CSL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定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监管要求的法律, 将网络空间中许多以前监管不足或不受监管的活动置于政府的审查之下。违反CSL的法律后果包括警告的处罚, 没收非法收入, 暂停相关业务, 停业整顿, 关闭网站, 并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2020年4月, 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和某些其他中国监管机构颁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该协议于2020年6月生效。根据网络安全审查措施,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在购买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时,必须通过网络安全审查。7月10日, 2021, 国家网络空间管理局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这就要求, 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外,任何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的“数据处理器”也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12月28日, 2021,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发布,将于2月15日起施行, 2022, 该公司重申,任何控制100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寻求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在线平台运营商”,也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措施审查》(2021年版), 进一步阐述了在评估相关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时应考虑的因素, 包括, 其中, (i)核心数据的风险, 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 泄露, 被摧毁, 以及非法使用或出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风险, 核心数据, 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受到影响, 受控的, 或者境外上市后被外国政府恶意利用。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表示,根据拟议的规定,持有超过100万用户数据的公司现在在其他国家寻求上市时,必须申请网络安全批准,因为这些数据和个人信息可能会“受到影响”, 受控的, 并被外国政府恶意利用。“网络安全审查还将调查海外IPO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
10月29日, 2021, 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发布了出境数据转移安全评估办法草案(《出境数据转移安全评估办法草案》), 其中明确了提供数据出站的数据处理人应当向网络空间管理机构申请数据出站安全评估的情形, 包括, 其中,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商向外提供由他们收集和生成的个人信息。11月14日, 2021, 近日,国家互联网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它重申,处理在外国列出的100多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程序应申请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新获通过,《出境数据转移安全评估办法》草案和《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制定过程中。我们不知道将采用什么法规,也不知道这些法规将如何影响我们以及我们在纳斯达克的上市。如果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认定我们受这些规定的约束, 我们可能会被要求从纳斯达克退市,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和处罚。6月10日, 2021,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于9月1日生效, 2021.《数据安全法》还规定了处理个人数据的实体和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窃取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此类数据, 这些数据的收集和使用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制。遵守的成本, 以及其他的负担, CSL和任何其他网络安全及相关法律可能会限制我们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和采用,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此外, 如果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颁布版本, 出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草案和/或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安全审查和其他具体行动必须由我们这样的公司完成, 在能否及时获得这种许可方面,我们面临着不确定因素, “或者根本没有。,
欧盟议会批准了一项新的数据保护法规,即《通用数据保护法规》(“GDPR”),该法规于2018年5月生效。GDPR包括接收或处理欧洲经济区居民个人数据的公司的运营要求。GDPR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施以重罚。尽管我们不在欧洲经济区开展任何业务,但如果欧洲经济区的居民访问我们的网站并输入受保护的信息,我们可能会受到GDPR规定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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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受到限制披露与员工有关的信息的法律的约束。我们努力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 政策, 法律义务, 以及与隐私有关的行业行为准则, 数据安全, 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然而, 考虑到这个范围, 释义, 而这些法律法规的适用往往是不确定的,可能是相互冲突的, 这些义务的解释和适用可能以一种法域与另一法域不一致的方式进行,并且可能与其他规则或我们的惯例相冲突。我们或我们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在遵守我们的隐私或安全政策或与隐私相关的法律义务方面的任何失败或认为的失败, 或导致未经授权释放或转移个人身份信息或其他用户数据的任何安全损害, 可能会导致政府采取执法行动, 诉讼, 或负面宣传, 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虽然我们有网络安全保险,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该保险将涵盖或满足针对我们的任何索赔,或充分涵盖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辩护费用。,
任何重大的网络安全事件或我们或第三方合作伙伴的信息技术系统的中断都可能严重损害用户关系,并使我们在声誉,财务,法律和运营方面受到重大影响。
我们依靠我们的信息技术系统以及第三方的信息技术系统来开发新产品和服务,托管和管理我们的服务,存储数据并处理交易。我们的系统或我们所依赖的第三方系统的任何重大中断或放缓都可能导致我们的服务中断或延迟,尤其是以我们网站提供的服务中断的形式出现,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品牌并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我们未能实施适当的网络安全保护,可能会使我们因任何违反安全规定而受到索赔,特别是如果这导致与我们的客户有关的信息被披露的话。如果技术变化导致我们的信息技术系统或我们所依赖的第三方的信息技术系统过时,或者如果我们或他们的信息系统不足以处理我们的增长,我们可能会失去用户,并且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任何第三方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或失去我们的知识产权,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依靠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商标,专利,版权和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以及保密程序和合同规定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还与员工和任何可能访问我们专有信息的第三方签订了保密协议,并且我们严格控制对我们专有技术和信息的访问。
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可能还不够。保密协议可能会被对方违反, 我们可能无法执行这些协议,并且对于任何此类违反行为,我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补救措施。因此, 我们可能无法在中国或其他地方有效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或执行我们的合同权利。对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监管是很困难的, 耗时, 和昂贵的, 我们采取的措施可能不足以防止我们的知识产权被盗用。如果我们通过诉讼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 此类诉讼可能会导致大量成本,并转移我们的管理和财务资源。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在这类诉讼中获胜。此外, 由于多种原因,我们可能会面临失去我们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第三方许可的知识产权的风险。某些知识产权, 比如专利, 在一定的时间内是有限制的。在该期限届满时, 其他人可以自由使用这些知识产权,而无需任何许可或收费, 这可能会对我们造成竞争损害,进而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我们目前拥有的知识产权也可能被撤销, 由于第三方成功提出的知识产权主张或质疑而被监管机构宣告无效或剥夺权利。我们还可能依赖其他第三方许可的某些知识产权。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始终保持此类许可证或在到期时续签此类许可证。此外, 我们的商业秘密可能会被泄露,或以其他方式被泄露, 或者被独立发现, 我们的竞争对手。在维护方面的任何失败, 保护或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可能会受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这可能是昂贵的辩护,没有成功的保证,并可能破坏我们的业务和运营。
我们不能确定我们的运营或业务的任何方面不会或不会侵犯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专利, 第三方拥有的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我们可能, 在未来的每一段时间里, 受制于与他人的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诉讼和索赔。也可能存在我们不知道可能侵犯的现有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我们从第三方获得某些设计产品的许可。虽然我们不知道我们的产品或业务侵犯了任何知识产权,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持有人据称与我们的技术或业务的某些方面有关, 不会寻求针对我们或我们使用的设计专利的许可方执行此类专利,或者他们在任何此类执法行动中都不会成功。如果我们未能及时维护此类设计专利的使用许可或识别替代专利, 或者如果我们的许可方不能维护它的权利, 我们可能会受到来自此类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我们在多个司法管辖区拥有专利并提交了专利申请, 包括美国, 欧盟和中国。如果在中国提起诉讼, 中国专利法的适用和解释以及在中国授予专利的程序和标准仍在发展中,并且不确定,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中国法院或监管机构将同意我们的分析,或与美国或欧盟的决定保持一致。如果我们被发现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 我们可能会对我们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或者可能会被禁止使用此类知识产权, 我们可能会产生许可费或损害赔偿,或者被迫开发自己的替代品。另外, 我们可能会产生大量费用, 并可能被迫将管理层的时间和其他资源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中转移出来,以抵御这些第三方侵权索赔, “不管他们的优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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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VIE的专利可能会到期且不会延期,其专利申请可能不会被授予,其专利权可能会受到竞争,规避,无效或范围有限,因此我们VIE的专利权可能无法有效地保护我们。
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我们的VIE拥有200多项与我们运营的各个方面有关的专利。在任何已发布的专利下授予的权利, 然而, 可能无法为我们提供专有保护或竞争优势。我们的VIE专利申请中提出的任何专利的权利要求可能不够广泛,无法阻止其他人开发类似的技术或实现与我们类似的结果。也有可能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将阻止我们获得许可。在我们已经开发和正在开发我们的技术的领域中,存在许多其他人拥有的专利。这些专利和专利申请可能优先于我们的VIE的专利申请,并可能使我们的VIE的专利申请无效或不可执行。最后, 除了那些可能要求优先权的人, 我们现有的任何专利也可能会受到其他人的质疑,因为它们在其他方面是无效的或不可执行的。如果我们未能扩展现有的专利, 或者如果我们的专利权要被竞争, 绕过了, 无效或范围有限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如果我们无法管理我们的增长或有效执行我们的战略,我们的业务和前景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为了适应我们的增长,我们预计我们将需要实施各种新的和升级的运营和财务系统,程序和控制,包括改进我们的会计和其他内部管理系统。我们还需要继续扩大,培训,管理和激励我们的员工,并管理我们与客户和第三方供应商的关系。所有这些努力都涉及风险,并且将需要大量的管理工作和大量的额外支出。我们可能无法有效地管理我们的增长或执行我们的战略,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接受的各种支付方式使我们面临与第三方支付处理相关的风险。
我们接受各种付款方式, 包括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和, 在中国的客户方面, 中国各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我们可能会受到欺诈和其他与我们接受的付款方式有关的非法活动。另外, 我们受制于规则, 法规和要求, 监管或其他方面, 管理电子资金转账, 这可能会改变或被重新解释,使我们难以或不可能遵守。如果我们不遵守这些规则或要求, 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和更高的交易费用,并失去接受客户借记卡付款的能力, 处理电子资金转账或促进其他类型的在线支付, 以及我们的生意,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 只要是在中国向我们付款, “在境外支付时,我们必须遵守中国银行业的相关规定。,
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能否留住我们的核心管理团队和其他关键人员。
我们的业绩取决于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续服务和表现,因为他们有望在指导我们的业务战略和未来计划的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我们的首席执行官, 刘团芳, 既负责我们的运营,也负责我们的产品开发, 因为我们所有的专利都是基于他的发明, 我们预计,他将继续负责产品开发。由于他对市场和我们产品的基础技术的了解, 刘先生的损失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前景。此外, 由于刘先生是我们VIE95%的股东, 终止他的工作可能会使我们难以行使VIE协议下的权利。如果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任何其他成员要终止他或她的工作, 不能保证我们能及时找到合适的替代品, 以可接受的成本或根本不。失去关键人员的服务或无法识别, 雇佣, 未来培训和留住其他合格的管理人员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前景。另外, 除了我们的首席执行官, 我们依靠我们的研究与开发人员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如果我们的关键研究与开发人员中有人离开我们,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能够及时获得同样称职的研究与开发人员, “或者根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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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员工竞争激烈,我们可能无法吸引和留住支持我们业务所需的高技能员工。
随着我们的不断发展,我们相信我们的成功取决于员工的努力和才华,包括管理团队和财务人员。我们未来的成功取决于我们持续吸引,发展,激励和留住高素质和熟练员工的能力。对高技能人才的竞争非常激烈。我们可能无法以与我们现有的薪酬和薪酬结构一致的薪酬水平雇用和留住这些人员。与我们竞争经验丰富的员工的许多公司比我们拥有更多的资源,并且可能能够提供更具吸引力的就业条件。
此外,我们在培训员工方面投入了大量时间和费用,这增加了他们对可能寻求招聘他们的竞争对手的价值。如果我们无法留住员工,我们可能会在雇用和培训他们的替代人员方面产生大量费用,并且我们的服务质量和服务客户的能力可能会下降,从而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经济衰退的不利影响。
因为我们的销售可能取决于客户的可支配收入水平, 感知到的工作前景和消费意愿, 我们的业务和前景可能会受到全球经济状况的影响。2008年,全球金融市场经历了重大动荡,美国, 欧洲和其他经济体陷入了衰退。从2008年和2009年的低点开始的复苏是不平衡的,并不断面临新的挑战, 包括2011年以来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升级,以及2012年中国经济的放缓。产品销售所在市场的经济状况对全球经济状况都很敏感, 以及每个国家的经济和政治政策及其预期或预期的整体经济增长率的特定变化。机械和其他行业的经济前景下滑,可能会改变当前或潜在客户的支出重点。因此, 中国经济或全球经济的放缓可能会导致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减少,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发现,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如果我们未能充分纠正这一重大缺陷,或者如果我们在未来遇到其他重大缺陷,或者未能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我们可能无法准确或及时地报告我们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或遵守适用于上市公司的会计和报告要求,这可能会对投资者对我们的信心和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在此之前, 我们是一家私人公司,从来没有被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我们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 而且, 结果, 在及时满足这些报告要求方面,我们可能会遇到困难。我们的管理层尚未完成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对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然而, 在编制和审计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 截至6月30日,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发现了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一个重大缺陷, 2021.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的报告要求, “物质上的弱点”是一种缺陷, 或者是一系列的缺陷, 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方面, “这样,我们公司的年度或中期合并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将有合理的可能性不会被及时阻止或发现。,
发现的重大缺陷涉及缺乏足够的合格财务报告和会计人员,他们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有适当的了解,无法设计和实施正式的期末财务报告控制和程序,以解决复杂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技术会计问题, 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的财务报告要求,编制和审查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 或者证券交易委员会。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都没有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我们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评估,以发现和报告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任何重大缺陷。我们和他们只有在成为一家上市公司之后才被要求这样做,并且只要我们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我们就不受审计师证明要求的约束。我们是否对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正式评估,或者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可能还发现了其他实质性的弱点。,
本次发行完成后, 根据2002年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我们将成为美国的一家上市公司。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将要求我们从截至6月30日的财年年度报告开始,在我们的20-F年度报告中包括一份关于我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管理报告, 2022.另外, 一旦我们不再是《乔布斯法案》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证明并报告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我们的管理层可能会得出结论,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无效的。此外, 即使我们的管理层认为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 在进行了自己的独立测试之后, 如果对我们的内部控制或我们的控制记录的水平不满意,则可能会发布合格的报告, 设计, 操作或评审, 或者,如果它对相关要求的解释与我们不同。另外, 当我们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后, 我们的报告义务可能会给我们的管理层带来很大压力, 在可预见的将来,业务和财务资源及系统。“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完成评估测试和任何必要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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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记录和测试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的过程中,为了满足404节的要求,我们可能会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的其他弱点和缺陷。此外,如果我们未能保持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因为这些标准会不时进行修改,补充或修订,我们可能无法根据第404节的规定,持续得出结论,认为我们对财务报告具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如果我们未能实现并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我们可能会在财务报表中遭受重大错报,并且无法履行报告义务,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信息失去信心。这反过来可能会限制我们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损害我们的经营成果,并导致我们的股票交易价格下跌。
此外,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不力可能会使我们面临更大的欺诈或滥用公司资产的风险,并使我们可能从我们上市的证券交易所退市,受到监管调查以及民事或刑事制裁。我们还可能被要求重述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
我们的保险范围有限,这可能使我们面临巨大的成本和业务中断。
我们面临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相关的各种风险,并且我们拥有有限责任保险。由于我们的用户遭受的伤害或损害而对我们提出的责任索赔成功,可能会对我们的声誉,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即使不成功,这种索赔也可能导致我们的负面宣传,需要大量的辩护费用,并转移我们管理层的时间和注意力。此外,我们没有任何业务中断保险。任何业务中断事件都可能给我们带来巨大的成本,并转移我们的资源。
在我们的日常业务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受到法律或其他程序的影响。如果这些诉讼的结果对我们不利,它们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涉及与(但不限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和员工索赔有关的法律纠纷或监管及其他程序。特别是,对于合同纠纷,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相关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和管辖法律总是对我们有利的。任何此类法律纠纷或诉讼都可能使我们承担重大责任,并可能对我们的声誉,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将来卷入重大或旷日持久的法律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我们可能会招致大量法律费用,我们的管理层可能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此类诉讼和纠纷,从而将他们的注意力从我们的业务运营中转移出来。此外,此类诉讼或纠纷的结果可能是不确定的,并可能导致和解或结果,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不遵守中国劳动法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
在中国运营的公司必须参加各种政府资助的员工福利计划,包括某些社会保险、住房基金和其他以福利为导向的支付义务,并向这些计划缴纳相当于工资一定比例的款项,包括奖金和津贴,员工人数不超过当地政府不时在我们员工所在地指定的最高限额。过去,我们没有为我们的一些员工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我们未能全额缴纳社会保险,也未能遵守有关住房基金的适用的中国劳工相关法律,这可能会使我们受到滞纳金罚款和其他罚款或劳资纠纷,我们可能会被要求为这些计划补足缴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 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员工的使用, 在中国,被称为“被派遣劳动者”的人,主要受《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监管, 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4年1月颁布的。它规定,雇主只能使用被派遣工人进行临时, 辅助或替代职位, 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用人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人数,不得超过其职工总数的10%。由于中国政府在2020年采取了应对新冠肺炎大流行的措施, 在招聘合适的员工时,我们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中断,我们雇用了派遣工人作为替代解决方案。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VIE的派遣工人数量占其员工总数的百分比超过了这一门槛。如果政府当局发现我们违反了相关的雇佣条例, 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并被要求减少派遣工人的数量。结果, 我们可能会产生大量成本来寻找被派遣工人的替代者,并在我们的运营中遇到中断。此外, 不能保证我们能够找到合适的员工来替代派遣工人。如果我们未能在劳动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遵守, “我们可能会对每名超过10%门槛的派遣工人处以5000元至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雇主必须开立社会保险登记账户和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Eigate(深圳)公司未开立社会保险登记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账户。我们可能会受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处罚,因为我们没有为雇主开设此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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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承受着与租赁物业有关的风险。
我们从第三方租赁房地产主要用于我们在中国的生产设施,而这些房地产的此类租赁协议尚未按照中国法律的要求在中国政府机构注册。尽管未能这样做本身并不会使租赁无效,但中国政府当局可能会命令我们纠正此类违规行为,如果此类违规行为在给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纠正,对于未在中国相关政府部门注册的每项租赁协议,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部门的罚款,金额从人民币1,000元到人民币10,000元不等。
相关出租人尚未向我们提供租赁物业的所有权证书或其他类似证明。因此,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此类出租人有权将相关不动产出租给我们。如果出租人无权将不动产出租给我们,并且此类不动产的所有者拒绝批准我们与各自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协议, 我们可能无法根据各自的租赁协议对业主行使租赁此类物业的权利。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我们不知道任何第三方对使用我们租赁的财产提出任何索赔或质疑,而没有获得适当的所有权证明。如果我们的租赁协议被第三方声称无效,而第三方是这些租赁房地产的真正所有者, 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搬出这些房产, 在此情况下,我们只能根据相关租赁协议向出租人提起索赔,要求赔偿其违反相关租赁协议的行为。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在商业上合理的条件下,我们随时可以找到合适的替代地点, 或者说, 如果我们不能及时转移我们的警员, “我们的业务可能会中断。,
如果美国和中国之间的关系恶化,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在截至6月30日的几年里, 2020年和2021年, 我们产品的一个主要市场, 基于对分销商的销售, 是美国。美国政府此前曾发表声明,并采取了某些行动,这些行动可能会导致美国和国际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包括最近对中国制造的某些产品征收的关税。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会采用新的关税(或其他新的法律或法规),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会采用新的关税, 或任何此类行为将对我们或我们的行业和用户产生的影响。如果我们将来在国际上增加我们产品的销售, 任何对国际贸易不利的政府政策, 比如资本管制或关税, 可能会影响对我们产品的需求, 影响我们产品的竞争地位或使我们无法在某些国家销售产品。如果有新的关税, 立法和/或条例得到执行, 或者重新谈判现有的贸易协定,或者, 特别是, 如果美国政府因最近美中贸易紧张局势而采取报复性贸易行动, 这些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
自然灾害的发生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自然灾害的发生,包括飓风,洪水,地震,龙卷风,火灾和其他灾害疾病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自然灾害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潜在影响是投机性的,将取决于许多因素。这些自然灾害的程度和严重性决定了它们对特定经济的影响。我们不能保证将来不会发生自然灾害,也不能保证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如果中国政府认为VIE协议不符合中国对外商投资有关行业的监管限制或中国的其他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将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者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权益,这可能会大大降低我们普通股的价值。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作为一家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通过在中国的VIE进行大部分业务。我们通过某些合同安排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但是,我们在VIE协议下的权利并不为我们提供VIE的股权,也不等于实际所有权。我们在此次发行中发行的普通股是我们离岸控股公司的股票,而不是我们在中国的VIE的股票。有关VIE合同安排的说明,请参见“公司结构-与深圳亿嘉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
因为Aspire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它被归类为外国Enterprise, 我们在中国的外商独资Enterprise是一家外商投资Enterprise。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已与我们的合并VIE及其股东签订了VIE协议, 这使我们能够(i)对合并后的VIE行使有效控制, 获得合并VIE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 以及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购买合并后VIE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和资产的独家选择权。由于这些合同安排, 我们拥有合并VIE的控制权,并且是其主要受益人,因此,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我们将其财务业绩合并为我们的合并VIE。对于这些合同安排的描述, 请参阅“公司结构-与深圳亿嘉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然而, “我们在VIE协议下的权利并不赋予我们深圳亿嘉的实际所有权或任何股权。,
我们认为,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符合当前适用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 韩坤律师事务所, 基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我们认为,我们的全资中国子公司之间的每项合同, 我们合并后的VIE及其股东是有效的, 根据其条款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然而, 当前和未来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 中国政府当局可能会采取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反的观点。尚不确定是否会采用或是否会采用与可变权益实体结构有关的任何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 他们会提供什么。“中国有关这些合同安排有效性的法律和法规尚不确定,相关政府机构在解释这些法律和法规时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如果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拥有主管当局的相关监管机构视为全部或部分非法,我们可能会失去对合并后的VIE的控制,VIE负责我们的制造业务,拥有大量资产,并产生可观的收入,并必须修改这种结构以符合监管要求。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合并财务报表”。“但是,不能保证我们能够在不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干扰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此外,如果发现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了任何现有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则相关监管机构在处理此类违规行为时将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包括:
| ● | 吊销我们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
| ● | 对我们征收罚款; |
| ● | 没收他们认为通过非法经营获得的我们的任何收入; |
| ● | 关闭我们的服务; |
| ● | 停止或限制我们在中国的业务; |
| ● | 施加我们可能无法遵守的条件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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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要求我们改变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 |
| ● | 限制或禁止我们使用海外发行的收益为我们合并的VIE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和 |
| ● | 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害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
此外,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可能会引入规则和法规,以施加可能适用于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的其他要求。任何这些事件的发生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另外, 如果施加任何这些处罚或要求重组我们的公司结构导致我们失去指导我们的合并VIE活动的权利或我们获得其经济利益的权利, 我们将不再能够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此类VIE的财务业绩, 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甚至变得一文不值。然而, 我们不认为这样的行为会导致我们公司的清算或解散, 我们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或我们合并的VIE。请参阅“公司结构-与深圳亿嘉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合并财务报表”,
我们当前的公司结构和业务运营以及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新颁布的《外国投资法》的影响,该法没有明确分类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VIE是否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它们最终被外国投资者“控制”的话。
VIE结构已被许多中国企业采用, 包括我们, 在中国目前受外商投资限制的行业取得必要的许可证和经营许可。3月15日, 20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国家立法机构批准了《外国投资法》, 于1月1日生效, 2020.12月26日, 2019, 中国国务院批准了《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 于1月1日生效, 2020.因为它们是相对较新的, 对它们的解释存在着不确定性。《外国投资法》没有明确分类,如果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可变利益实体最终被外国投资者“控制”,它们是否会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然而, 在“外国投资”的定义下,它有一个包罗万象的条款,包括外国投资者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在中国进行的投资,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因此, 它仍然为未来的法律留有余地,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关于将合同安排视为外商投资形式的规定。因此, “不能保证我们通过合同安排对合并后的VIE的控制将来不会被视为外国投资。,
根据外国投资法, 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清单, 或者负面清单。《外商投资法》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经营负面清单中规定的“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行业的外商投资单位除外。《外国投资法》规定,在“限制”或“禁止”行业中经营的外国投资实体将需要获得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的市场准入许可和其他批准。根据负面清单, 烟叶的批发或零售贸易, 香烟, 干制烟草, 禁止外商投资其他烟草制品, 但是发展, 电子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不属于“禁止”类。然而, 由于最近几年负面清单几乎每年都会进行调整和更新,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上述电子烟产品业务将继续超出“禁止”类别。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决定,经国务院批准,于11月26日起施行, 2021, 其中增加了第65条, 那就是, “对包括电子烟在内的下一代烟草产品的规定,应参照《实施条例》中有关卷烟的规定”。由于第六十五条的解释和执行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的电子烟产品业务可能会在未来的负面清单中被规定为“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如果我们通过合同安排对合并后的VIE的控制在未来被视为外国投资, 根据当时生效的“负面清单”,我们合并后的VIE的任何业务都被“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 我们可能会被认为违反了外国投资法, 允许我们控制合并后的VIE的合同安排可能被视为无效和非法的, 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撤销此类合同安排和/或重组我们的业务运营, “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和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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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未来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定要求公司对现有合同安排采取进一步行动,则我们是否能够及时或完全完成此类行动可能会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未能采取及时适当的措施来应对这些或类似的监管合规挑战,可能会对我们当前的公司结构和业务运营以及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通过在中国建立的VIE进行很大一部分业务,我们依靠与合并的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运营我们的业务,在提供运营控制方面,它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否则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依赖与合并后的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 谁是我们的首席执行官, 持股95%的股东, 以及他的表兄, 持股5%的股东, 经营我们的业务。对于这些合同安排的描述, 请参阅“公司结构-与深圳亿嘉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我们的大部分收入是由VIE产生的,我们的合并资产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VIE拥有的, 其财务报表与我们的合并报表。这些合同安排不会给我们在VIE中的股权,并且在为我们提供对合并VIE的控制权方面,可能不会像直接所有权那样有效。如果我们的合并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这些合同安排下的各自义务, 我们对合并后的VIE持有的资产的追索权是间接的,我们可能不得不根据中国法律的法律补救措施,承担大量费用并花费大量资源来执行此类安排。这些补救措施可能并不总是有效的, 特别是考虑到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此外, 在诉讼方面, 仲裁或其他司法或争议解决程序, 在我们的合并VIE中的任何股权记录持有人名下的资产, 包括这样的股权, 可能会被法庭拘留。因此, “我们不能确定股权是否会根据合同安排或股权记录持有人的所有权进行处置。,
所有这些合同安排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因此, 这些合同将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中国的法律环境不如其他司法管辖区发达, 比如美国,结果呢, 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如果我们不能执行这些合同安排, 或者,如果我们在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过程中遇到重大的时间延迟或其他障碍, 要对合并后的VIE施加有效的控制将是非常困难的, 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以及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请参阅“–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合并财务报表”。”,
我们的合并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和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在中国的外商独资Enterprise, 已与我们的合并VIE及其股东签订了VIE协议。对于这些合同安排的描述, 请参阅“公司结构-与深圳亿嘉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如果我们的合并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这些合同安排下的各自义务, 我们可能会产生大量费用,并花费额外的资源来执行此类安排。我们可能还必须依靠中国法律的法律补救措施, 包括寻求特定的表现或强制救济, 并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中国法律,我们不能保证您将有效。例如, 如果我们的合并VIE的股东在我们的WFOE根据这些合同安排行使购买选择权时拒绝将其在合并VIE中的股权转让给我们的WFOE或其指定人, 或者,如果VIE的股东对Aspire或我们的WFOE采取了不诚实的行为, “然后,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可能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迫使他们履行合同义务。,
所有VIE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因此, 这些合同将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 但仲裁程序不像法院程序那样正式,仲裁员可能以不同于法院的方式适用中国法律。中国的法律制度不像其他一些司法管辖区那样发达, 比如美国, 仲裁员可能会做出与我们对中国法律的理解相冲突的决定,我们可能几乎没有任何追索权。结果, 中国法律制度和仲裁程序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同时, 关于VIE背景下的合同安排应如何根据中国法律解释或执行,很少有先例和正式的指导方针。如果有必要,这种仲裁的最终结果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另外, 根据中国法律, 仲裁员的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不能在法庭上对仲裁结果提出上诉,除非此类裁决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撤销或裁定为不可执行。败诉方逾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 胜诉方只能通过仲裁裁决承认程序在中国法院执行仲裁裁决, 这将需要额外的费用和延迟。如果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不能执行这些合同安排, 或者,如果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在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过程中遭受重大延误或其他障碍, Aspire可能无法对我们合并后的VIE施加有效控制,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失去VIE协议的价值以及Aspire为经营其业务所需的VIE持有的相关权利和许可, 其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在执行VIE协议下的WFOE权利方面的任何延误都可能对我们的合并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运营结果, 我们的前景, 我们继续经营的能力,以及我们普通股的市场和市场价格。如果我们的外商投资企业不能行使其权利, 我们可能无法将VIE的财务报表包括在Aspire的财务报表中, 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普通股损失最大, 如果不是全部, 他们的价值。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合并财务报表”。“而且, 由于我们的首席执行官拥有VIE95%的股权, “如果他拒绝与我们合作,我们可能很难改变我们的结构。,
VIE协议下的仲裁条款不影响我们的股东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向我们提出索赔的权利,尽管任何此类行为都不会影响我们的WFOE根据VIE协议执行其权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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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的VIE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以及普通股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合并VIE的股东的利益可能与我们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同,因为什么是我们合并VIE的最佳利益,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包括是否分配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以满足我们的离岸要求等事项,可能不符合我们的最大利益。不能保证当出现利益冲突时,任何或所有这些股东都将以我们的最大利益行事,或者任何利益冲突都将以有利于我们的方式解决。此外,这些股东可能违反或导致我们的合并VIE及其子公司违反或拒绝续签与我们的现有合同安排。
目前, 我们没有任何安排来解决首席执行官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谁是我们合并后的VIE95%的股东, 可能会遇到作为我们VIE的股东, 一方面, 作为我们的首席执行官, 另一方面。我们的WFOE, 然而, 可以, 在任何时候, 根据独家期权协议行使其选择权,促使VIE股东将其在我们合并的VIE中的所有股权所有权转让给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允许的由我们的WFOE指定的中国实体或个人。另外, 如果出现这种利益冲突, 我们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 根据授权书的规定,以我们合并VIE股东的事实代理人身份, 直接任命我们合并后的VIE的新董事。我们依靠合并后的VIE的股东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这些条款保护合同,并规定董事和执行官对公司负有忠诚义务,并要求他们避免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自己的职位谋取私利, 以及开曼群岛的法律, 规定董事有义务谨慎行事,并有义务真诚行事,以确保我们的最大利益。然而, 中国和开曼群岛的法律框架都没有为解决与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冲突提供指导方针。如果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无法解决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与我们合并的VIE的股东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纠纷, Aspire将不得不依赖VIE协议中的仲裁条款, 其中, 正如在前面的风险因素中所讨论的, 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中断,并使我们对任何此类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结果, 如果VIE的股东不遵守VIE协议规定的义务, 我们的外商投资企业可能无法行使其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将VIE的财务报表与Aspire的财务报表合并, 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普通股损失最大, 如果不是全部, 他们的价值。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合并财务报表”。”,
30
与我们的合并VIE有关的合同安排可能会受到中国税务机关的审查,税务机关可能会确定我们的合并VIE应缴纳额外税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关联方之间的安排和交易可能会受到中国税务机关的审核或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Enterprise所得税法, 或者企业所得税法, 要求中国境内各Enterprise向有关税务机关报送年度Enterprise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报告。税务机关发现有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关联方交易的,可以对税收进行合理调整。如果中国税务机关确定我们的全资中国子公司之间的合同安排,我们可能会面临重大和不利的税收后果,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我们的合并VIE及其股东不是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订立的,因此不允许减少税收, 条例和规则, 并以转让定价调整的形式对其收益进行调整。一项转移定价调整可以, 除其他外, 导致我们的全资中国子公司或合并VIE为中国税务目的记录的费用扣除额减少, 这反过来可能会增加他们的纳税义务,而不会减少他们的税收支出。此外, 根据适用的法规,中国税务机关可能会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合并的VIE征收滞纳金和其他罚款。如果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合并VIE的纳税义务增加,我们的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或者,如果他们被要求支付滞纳金和其他罚款。,
如果实体破产或受到解散或清算程序的影响,我们可能会失去使用和享有合并VIE持有的资产的能力,这些资产对我们的业务运营至关重要。
我们的综合VIE持有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根据合同安排, 我们的合并VIE可能不会,其股东也可能不会导致它, 以任何方式, 卖出, 转移, 抵押或处置其资产或其在企业中的合法或实益权益,而无需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的事先同意。然而, 如果我们的合并VIE的股东违反了这些合同安排,并自愿清算我们的合并VIE, 或我们的合并VIE宣布破产,其全部或部分资产将受到第三方债权人的留置权或权利的约束, 或者在未经我们外商投资企业同意的情况下被以其他方式处置, 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我们的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 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我们的合并VIE经历了自愿或非自愿清算程序, 独立的第三方债权人可以对这些资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主张权利, 从而阻碍了我们经营业务的能力, 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合并财务报表”。”,
由于我们是《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中定义的“受控公司”,因此您可能不会受到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保护,而这些要求是纳斯达克规则所要求的。
根据纳斯达克的规则,受控公司是指由个人,集团或其他公司拥有超过50%的选举董事投票权的公司。我们是一家受控公司,因为我们的首席执行官Tuanfang Liu先生拥有我们50%以上的投票权,我们预计,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继续是一家受控公司。只要我们仍然是一家受控公司,我们就不需要遵守以下允许选择并可能依赖某些豁免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义务的规定,包括:
| • | 我们的董事会不需要由多数独立董事组成。 | |
| • | 我们的董事会不受薪酬委员会要求的约束;和\ | |
| • | 我们不受独立董事或仅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选择董事提名的要求。 |
因此,如果我们利用这些豁免,您将无法获得受所有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要求约束的公司股东所享有的保护。尽管我们目前不打算利用受控公司豁免,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将来我们将不会寻求利用这些豁免。
如果我们控制的无形资产(包括印章和印章)的保管人或授权用户未能履行其责任,或者不当使用或滥用这些资产,我们的业务和运营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法律,公司交易的法律文件,包括我们业务所依赖的协议和合同,使用签字实体的印章或印章执行,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的指定已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MAR”)(以前称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SAIC”))的相关地方分支机构注册并备案。我们通常通过加盖印章或印章来执行法律文件,而不是由指定的法律代表在文件上签名。
我们使用两种主要的印章:公司印章和金融印章。印章是中国公司用来合法授权文件的印章, 通常是用来代替签名的。我们通常使用公司印章来提交给政府机构的文件, 如申请变更经营范围, 董事或公司名称, 以及法律信函。我们通常使用财务印章来进行付款和收款, 包括开具发票。公司印章的使用须经公司法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财务印章的使用须经财务部门批准.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的印章通常由相关实体持有,以便文件可以在本地执行。虽然我们通常使用印章来执行合同,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的注册法定代表人显然有权代表这些实体订立合同,而不受任何限制, 除非这类合同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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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我们的排骨安全, 我们通常将它们存储在安全的位置,只有我们法律, 行政或财务部门。我们指定的法律代表通常不能接触到印章。尽管我们有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对我们的关键员工进行监控, 包括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的指定法定代表人, 这些程序可能不足以防止所有滥用或疏忽的情况发生。另外, 我们还将印章的授权用户与储藏室的钥匙管理员分开,并为储藏室安装了安全摄像头。我们的关键员工或指定的法律代表可能会滥用职权, 例如, 通过将我们的子公司和合并的VIE与违反我们利益的合同捆绑在一起, 因为我们将有义务履行这些合同,如果另一缔约方的行为是真诚的依赖于我们的印章或我们的法律代表的签名的明显权威。如任何指定的法定代表人取得印章的控制权,以取得对有关实体的控制权, 我们需要一份股东或董事会决议,指定一名新的法定代表人,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归还印章, 向有关部门申请新印章, 或以其他方式为法定代表人的不当行为寻求法律补救。指定的法定代表人以任何理由取得、滥用或者挪用本公司印章或者其他控制性无形资产的, 我们的正常业务运营可能会受到干扰。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公司或法律行动, 这可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分散管理层对我们运营的注意力的同时, “我们的业务运营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面临着与重组相关的风险。
近年来,我们进行了一系列重组,以改善我们的业务运营。但是,不能保证此类重组将带来这些好处,并且我们可能会面临与重组相关的风险。
德高(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 一家香港公司, 于3月15日成立, 2012年与卓望科技有限公司, 一家香港公司, 于12月9日成立, 2016.这两家公司都是在2020年从其中国居民股东转让给Aspire Holdings的。其中国居民股东对这两家公司的历史投资须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75号通知的注册要求。我们对这些中国居民股东没有控制权,也不能保证他们的历史投资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注册要求, 或任何注册要求将及时完成, 或将完全完成。如果这些股东不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或法律制裁, 限制我们在境外或者是跨境的投资活动, 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进行分配或支付股息或影响我们的股权结构的能力,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中国条例”,涉及中国居民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可能会使我们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承担责任或受到处罚, 限制我们向这些子公司注资的能力, 限制中国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分配利润的能力, 或者可能对Aspire产生不利影响,
Eigate(深圳)于2020年9月30日由Aspire Holdings注册成立,以与深圳亿嘉及其股东订立VIE协议,并收取深圳亿嘉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作为一家外商独资实体,Eigate(深圳)还受中国外商投资法和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由于Eigate(深圳)的注册成立相对较新,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所有相关的注册后文件和注册都已及时提交。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可能会命令Eigate(深圳)纠正此类违规行为,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此类违规行为,Eigate(深圳)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部门的罚款。
东莞恩力奇于2019年10月24日由深圳亿嘉注册成立。东莞恩利奇为深圳亿嘉提供材料加工服务。根据东莞恩力奇的公司章程,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深圳亿嘉作为唯一股东应不迟于2020年10月31日作出足额出资。深圳亿嘉直到2021年3月4日才相应地全额缴纳注册资本,并可能受到中国登记机关处以的罚款,罚款金额为注册资本的5%至15%。
与在中国做生意有关的风险
HFCA法案,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最近的联合声明,纳斯达克规则的变化,PCAOB认定,PCAOB无法全面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这一切都要求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审计师的资格时,对其适用更多、更严格的标准,特别是那些不受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检查的非美国审计师。这些发展给我们的产品增加了不确定因素。
2020年4月21日,SEC主席Jay Clayton和PCAOB主席William D.Duhnke III以及SEC其他高级工作人员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强调了这一披露,与投资于在包括中国在内的Emerging Markets总部或拥有大量业务的公司有关的财务报告和其他风险,以及可能对这些公司采取法律行动的投资者可用的有限补救措施。该联合声明强调了与PCAOB无法在中国检查审计师和审计工作底稿有关的风险,以及Emerging Markets中欺诈的更高风险。
2020年5月18日,纳斯达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三项建议,以(i)对主要在“限制性市场”中运营的公司适用最低发行规模要求,(ii)对限制性市场公司的管理层或董事会资格采用新的要求,及根据申请人或上市公司核数师的资格,对该申请人或上市公司适用额外及更严格的准则。这些提议已于2021年10月4日获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批准。这些事态发展给我们的发行增加了不确定性,包括如果PCAOB无法检查或全面调查我们的审计师,纳斯达克可能会停止我们的证券交易。
此外,各种基于股权的研究机构最近在审查了中国公司的公司治理做法、关联方交易、销售做法和财务报表后,发表了关于中国公司的报告,这些报告导致了美国国家交易所的特别调查和暂停上市。对我们进行任何类似的审查,无论其缺乏价值,都可能导致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下跌,转移管理资源和精力,导致我们为抵御谣言而承担费用,并增加我们为董事和高级职员保险支付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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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0日和2020年12月2日,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分别通过了《HFCA法案》S.945,该法案于2020年12月18日签署成为法律。如果PCAOB无法审计特定的报告,因为该公司使用的外国审计师不受PCAOB的检查,则HFCA法案要求外国公司证明其不受外国政府拥有或操纵。如果PCAOB连续三年无法检查公司的审计师,则发行人的证券将被禁止在国家交易所交易。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该法已提交美国众议院。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将把非检查年的数量从三年减少到两年,从而缩短了我们的普通股可能被禁止交易或退市的时间。
由于无法访问PCAOB在中国的检查,PCAOB无法全面评估在中国的审计师的审计和质量控制程序。因此,投资者可能会被剥夺这种PCAOB检查的好处。由于PCAOB无法对中国境内的审计师进行检查,因此,与在中国境外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相比,评估这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程序或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变得更加困难,这可能会导致我们股票的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对我们的审计程序和报告的财务信息以及我们财务报表的质量失去信心。
12月2日, 2021,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HFCA法案发布了最终规则, 于1月10日生效, 2022, 修订年度报告中的披露要求。这些修订适用于SEC认定已提交由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年度报告的注册人,由于PCAOB在该司法管辖区采取的立场,PCAOB无法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或调查。这些修正案要求向委员会提交文件,以证明该注册人不是由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实体拥有或控制的,还要求在外国发行人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该公司的审计安排, 以及政府的影响, 这样的注册者。该委员会将确定一家报告公司,该公司聘请了一家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在该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
| • | 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以及 |
| • | 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已经认定,由于外国司法管辖当局采取的立场,它无法进行全面的检查或调查。 |
一旦确定,《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104(i)(2)(b)条要求这些发行人,SEC将其称为“委员会确定的发行人”,将与其年度报告文件有关的文件提交给委员会,以证明他们不是由美国政府实体拥有或控制的该外国司法管辖区,并指定任何与中国共产党有关联的董事,或该公司的章程是否包含任何中国共产党章程。
2021年12月16日,PCAOB确定,由于中国当局在这些司法管辖区采取的立场,PCAOB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PCAOB在其决定报告中包括了总部设在中国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单。这份名单包括我们的审计师,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如果我们没有及时更换总部不在中国或香港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则在任何有组织的美国市场上交易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终止,因此,您可能会损失所有普通股的价值。
因此,我们有必要在足够的时间内更换独立审计师,以使我们能够使SEC相信,我们的新审计师的总部不在中国或香港,也不受PCAOB可能采用的任何新的取消资格因素的约束。因此,如果PCAOB扩大了它不能检查的公司类别,我们聘用的任何新公司都必须是受PCAOB定期检查的公司。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由于我们的账簿和记录位于中国,因此我们将来将能够成为不是佣金识别发行人的发行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普通股可能无法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或市场上进行交易,并且我们可能有必要在外汇市场上市,以便我们的普通股可以进行交易。如果我们的股票在美国的交易不再可能,您可能会损失您的普通股的全部价值。
我们更换审计师的需要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和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我们未能更换审计师以满足SEC和纳斯达克的要求,我们将从纳斯达克全球市场退市,我们的普通股将无法在美国的另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场外交易市场交易,您在希望出售或购买我们的普通股时的能力将受到损害,并且与潜在退市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将对我们的普通股的市场和价格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即使我们任命了一名美国审计师,由于我们的记录保存在中国,该审计师仍可能受到有关检查其工作底稿的中国法规的约束,这可能导致我们的普通股被退市。
此外,美国和中国的新法律法规或法律法规的变更可能会影响我们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能力,这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普通股的市场和市场价格。
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受通常适用于中国公司的各种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约束。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以成文法为基础的。与英美法系不同,它是一种法律案件作为判例的价值有限的体系。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政府开始颁布一套全面的管理经济事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在过去40年里,中国立法的总体效果显著增加了对各种形式的外国或私营部门在华投资的保护。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对较新,并且中国法律体系在很少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继续快速发展,因此许多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解释并不总是统一的,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时不时地, 我们可能不得不诉诸行政和法院程序来行使我们的合法权利。然而, 由于中国行政和法院当局在解释和执行法定和合同条款方面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与更发达的法律体系相比,评估行政和法院程序的结果以及我们所享有的法律保护水平可能更加困难。此外, 中国的法律制度部分基于可能具有追溯效力的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其中一些没有及时发布或根本没有发布)。结果, 我们可能直到违反这些政策和规则之后的某个时候才意识到我们违反了这些政策和规则。这些不确定因素, 包括对我们合同的范围和效力的不确定性, 财产(包括知识产权)和程序权利, 任何未能应对中国监管环境变化的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妨碍我们继续运营的能力,并降低您在Aspire的投资价值。,
最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 它于7月6日向公众开放, 2021.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 以及有必要加强对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监管。有效的措施, 如推进相关监管制度建设,将采取措施应对中国概念境外上市公司的风险和事件, 以及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要求等类似事项。7月10日, 2021, 国家网络空间管理局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这就要求, 其中, 除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 任何控制不少于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器”,如果试图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 并进一步阐述了在评估相关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时应考虑的因素。11月14日, 2021, 近日,国家互联网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它重申,处理在外国列出的100多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程序应申请网络安全审查。12月28日, 2021,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发布,将于2月15日起施行, 2022, 该公司重申,任何控制100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的“在线平台运营商”,如果试图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我们认为,我们不属于上文提到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数据处理器”、“在线平台运营商”或“数据处理商”之列, 然而,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近日通过,《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制定过程中,《意见》将如何解释尚不明确, 由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修订并实施。12月24日, 2021, 证监会日前发布《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 这两家公司的评论期都将在1月23日到期, 2022, 如果法案通过, 将来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其他合规要求的约束。请参阅“风险因素——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寻求在境外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的中国公司的规则草案,以征求公众意见。尽管这些规定尚未生效, 中国政府可能会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以及外国投资于中国发行人的发行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 这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普通股的能力,并可能导致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下跌或变得一文不值。“因此, 目前仍不确定中国政府当局将如何总体上规范海外上市,以及我们是否需要获得任何特定的监管批准或满足任何备案要求。此外, 如果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必需的批准或记录归档,或者如果我们错误地得出结论认为不需要批准或记录归档,或者如果中国证监会, 或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颁布新规则, 解释或解释,要求我们为本次发行和任何后续发行获得他们的事先批准或事后备案, “我们可能无法获得此类批准和备案,这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
此外,中国政府当局可能会加强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或对像我们这样的中国发行人的外国投资的监督和控制。中国政府当局采取的此类行动可能会在任何时候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因此,任何此类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并严重限制或阻碍我们向您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降低此类证券的价值。
法律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以及中国的规则和法规可能在很少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迅速变化的事实,以及中国政府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的风险,或可能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施加更多控制和/或外国对中国发行人的投资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财务业绩和/或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或削弱我们筹集资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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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会因不当使用或盗用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而承担责任。
我们的业务涉及收集和保留某些内部和客户数据。我们还维护有关我们运营的各个方面以及有关我们员工的信息。Integrity和保护我们的客户,员工和公司数据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我们的客户和员工希望我们能充分保护他们的个人信息。适用的法律要求我们对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此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经其第7修正案(于2月28日生效, 2009年)和第9修正案(11月1日生效, 2015), 禁止机构, 公司及其员工不得出售或以其他方式非法披露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时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或通过盗窃或其他非法方式获得此类信息。11月7日, 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或者网络安全法, 于6月1日生效, 2017.根据网络安全法, 网络运营商不得, 未经用户同意, 收集他们的个人信息, 并且可能只收集用户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提供者也有义务为其产品和服务提供安全维护,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个人信息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0年5月28日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为根据中国民法提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侵权索赔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国的监管机构,包括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公安部,已越来越关注数据安全和数据保护方面的监管。
中国有关网络安全的监管要求正在不断发展。例如,中国的各个监管机构,包括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公安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都以不同的和不断发展的标准和解释来执行数据隐私和保护法律法规。2020年4月,中国政府颁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该办法于2020年6月1日生效。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在购买确实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时,必须通过网络安全审查。
此外,由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将于2922年2月15日生效,其中提出了以下主要变化:
| ● | 从事数据处理的公司也属于监管范围; |
| ● | 将中国证监会纳入监管机构之列,共同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
| ● | 持有100万用户(具体规定如下)以上个人信息并希望在境外上市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和网络平台运营商,应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请网络安全审查;以及 |
| ● | 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破坏、非法使用或传输给境外各方的风险,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受到影响的风险,在网络安全审查过程中,应集体考虑受控制或恶意使用。 |
10月29日, 2021, 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发布了出境数据转移安全评估办法草案(《出境数据转移安全评估办法草案》), 其中明确了提供数据出站的数据处理人应当向网络空间管理机构申请数据出站安全评估的情形, 包括, 其中,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商向外提供由他们收集和生成的个人信息。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我们披露了一些股东的信息, 董事, 管理人员, 客户和员工请律师和承销商进行尽职调查, 虽然律师和包销商是与我们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密协议的专业人士。如果出站数据传输安全评估措施草案按原样得到充分实施, 上述情况仍有待澄清。在这种情况下,它并不能明确出站数据传输的数量, 这在其应用和执行中留下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如果我们被认为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 “如上所述,我们可能要接受国家网络空间管理局的出境数据安全评估。,
11月14日, 2021, 近日,国家互联网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它重申,处理在外国列出的100多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程序应申请网络安全审查。目前,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近日通过,《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公开征求意见, 其实施条款和预期采用或生效日期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并且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颁布新的规则或解释,要求我们获得其对本次发行及后续发行的批准, 我们可能会受到加强的网络安全审查。据报道,中国的某些互联网平台在网络安全问题上受到了更严格的监管审查。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没有任何中国政府机构通知我们有任何要求我们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的要求。然而, 如果我们被认为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或从事数据处理的公司,并拥有超过1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 “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网络安全审查的影响。,
由于相关中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可能会受到网络安全审查, 如果是这样的话, 我们可能无法通过与此产品有关的此类审查。另外, 将来,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监管机构加强的网络安全审查或调查的影响。网络安全审查程序的任何失败或延迟完成或任何其他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导致罚款或其他处罚, 包括暂停营业, 网站关闭, 将我们的应用程序从相关应用程序商店中删除, 和撤销先决条件许可证, 以及对我们的声誉损害或法律诉讼或诉讼,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我们没有参与任何由中国网络管理局或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发起的网络安全审查调查, 我们还没有收到任何询问, 注意, 警告, 或在这方面的认可。“我们相信,我们遵守了中国互联网管理局发布的上述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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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0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该法于2021年9月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从事数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了数据安全和隐私义务,并根据数据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引入了数据分类和分级保护制度,以及该等数据被篡改、销毁、泄露、非法获取或者使用时,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还规定了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活动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并对某些数据或信息施加了出口限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参与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发起的任何有关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的调查,也未收到任何有关这方面的询问,通知,警告或制裁。但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在所有方面遵守这些法规,并且我们可能会被监管机构责令纠正或终止任何被视为非法的行为。我们也可能会受到罚款和/或其他制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对互联网零售商的监管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变化的不利影响。
中国政府对互联网行业进行了广泛的监管,包括互联网行业公司的外国所有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许可和许可要求。这些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较新且不断发展,其解释和执行涉及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很难确定哪些行为或不作为可能被视为违反了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与中国政府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有关的问题,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 中国的在线商务行业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适用于该行业的中国法律仍在不断发展。由于现行的中国监管制度缺乏明确性, 我们可能需要遵守额外的法律和许可要求。例如, 我们正在向移动设备用户提供移动应用程序,我们正在申请电子数据交换业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或者EDI许可证。尚不确定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是否需要获得单独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提供互联网内容, 或EDI许可证之外的ICP许可证。尽管我们认为我们不需要获得这种单独的许可证,这符合当前的市场惯例, 不能保证我们将来不会被要求为我们的移动应用程序申请运营许可证。“我们目前不在中国通过互联网销售我们的产品,因为我们声明反对在互联网上销售电子烟产品。, | |
| ● | 不断发展的中国互联网行业监管体系可能会导致建立新的监管机构。例如,2011年5月,国务院宣布成立一个新的部门,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公安部参与)。这个新机构的主要作用是促进这一领域的政策制定和立法发展,指导和协调与在线内容管理有关的部门,并处理与互联网行业有关的跨部门监管事项。 | |
| ● | 可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互联网活动,包括在线零售。如果这些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我们的运营可能需要额外的许可证。如果我们的业务在这些新法规生效时不遵守这些法规,或者如果我们未能获得这些新法规要求的任何许可证,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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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与互联网行业有关的可能的新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解释和适用,在中国互联网企业的现有和未来外国投资以及其业务和活动的合法性方面产生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包括我们的业务。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已经获得了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证或执照,或者将能够保留我们现有的许可证或获得新的许可证。
对在中国互联网上传播的信息进行监管和审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可能会对我们网站上显示的内容承担责任。
中国已经制定了有关互联网接入和产品分销的法律法规, 服务, 新闻, 信息, 除了禁止在互联网上销售烟草产品外,还禁止通过互联网播放音频视频节目和其他内容。在过去, 中国政府已禁止通过互联网发布其认为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信息。如果中国政府认为我们的任何互联网信息违反了任何内容限制, 我们将无法继续展示此类内容,并可能受到处罚, 包括没收收入, 罚款, 暂停营业和吊销所需许可证, 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我们的客户或网站用户的任何非法行为,或者对于我们分发的被认为不适当的内容,我们也可能承担潜在的责任。可能很难确定可能导致我们承担责任的内容类型, 如果我们被发现负有责任, “我们可能无法在中国运营我们的网站。,
在中国执行《中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与劳动有关的法规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劳动成本,对我们的劳动实践施加限制,并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要求雇主必须与全职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有雇主都必须向雇员支付至少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可能会导致罚款,赔偿和其他行政处分,严重违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并实施,并于2012年12月28日进行了修订。它加强了对雇员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除其他外,他们有权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某些情况下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获得加班工资以及终止或更改劳动合同的条款。
另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定期劳动合同作了具体规定, 兼职工作, 缓刑, 与工会和雇员大会协商, 没有书面合同的雇佣, 解雇员工, 遣散费, 以及集体谈判, 这意味着加强了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例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必须与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 连续两次要求或者同意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此产生的合同必须有一个不固定的期限, 除了某些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某些情况除外,这些情况是有特别规定的。另外, 政府颁布了各种与劳工有关的条例,以进一步保护雇员的权利。根据这样的法律法规, 员工有权享受5天到15天不等的年假,任何未休的年假都可以获得三倍于其日工资的补偿,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如果我们决定改变我们的雇佣或劳动习惯, 《中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与劳动相关的法规也可能限制我们以我们认为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进行这些更改的能力。另外, 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我们的雇佣行为可能并不总是被认为符合法律和法规。如果我们因劳动争议或调查而受到严厉处罚或承担重大责任, “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中国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或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我们的重要制造业务是由深圳亿嘉在中国进行的,我们的销售是从中国向我们的分销商进行的,其中大多数分销商不在中国。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总体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以及整个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影响。
中国的经济在许多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不同, 包括政府的参与程度, 发展水平, 增长率, 外汇管理和资源配置。尽管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采取措施,强调利用市场力量进行经济改革, 减少国家对生产性资产的所有权, 以及在企业中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这通常被视为对外国企业投资的积极发展, 在中国,很大一部分生产性资产仍由中国政府拥有。另外, 中国政府通过实施产业政策,继续在规范行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政府还通过分配资源对中国经济增长进行重大控制, 控制外币计价债务的支付, 制定货币政策, 为特定行业或公司提供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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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中经历了显著增长, 增长是不平衡的, 无论是在地理上,还是在经济的各个领域, 而且增长速度一直在放缓, 特别是考虑到政府为应对新冠肺炎大流行而采取的行动的影响, 导致大量企业倒闭, 包括我们的制造业务, 在2020年的很大一部分时间里。政府的一些措施可能会对整个中国经济有利, 但可能会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例如, 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政府对资本投资的控制或税收法规变化的不利影响。任何旨在提振中国经济的刺激措施都可能导致更高的通胀,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例如, 某些运营成本和费用, 比如员工薪酬和办公室运营费用, 可能因通货膨胀上升而增加。另外, 过去,中国政府已实施若干措施以控制经济增长的步伐。这些措施可能会导致经济活动减少, 这反过来可能会导致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减少, 并因此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与中国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有关的中国法规可能会使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承担责任或受到处罚,限制了我们向这些子公司注资的能力,限制中国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向我们分配利润的能力,否则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7月4日, 2014,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投融资和利用特殊目的载体往返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或者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 取代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0月21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载体从事融资和境内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外管局75号文), 2005.2月13日, 2015, 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通知》, 或者13号通知, 于6月1日生效, 2015.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3号通知对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进行了修订,要求中国居民或实体在与其直接建立或间接控制已建立的离岸实体有关的合格银行而不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进行注册以该等中国居民在境内企业合法拥有的资产或股权或境外资产或权益进行境外投资或融资。符合条件的地方银行将直接受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包括外汇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 从6月1日起,根据第37号通知, 2015. ,
本通告进一步规定,如有关特别用途车辆的任何重大更改,须修订登记, 例如中国居民出资的增加或减少, 股份转让或交换, 合并, 分裂或其他重大事件。如果持有特殊目的车辆权益的中国居民未能完成所需的安全注册, 该特殊目的载体的中国子公司可能被禁止向境外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也可能被禁止进行后续的跨境外汇活动, 特殊目的载体向其中国子公司额外出资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此外, 目前还不清楚这一规定, 以及有关离岸或跨境交易的任何未来法规, 将会被解读, 由中国相关政府部门修订并实施, 我们无法预测这些法规将如何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或未来战略。未能遵守上述各种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注册要求可能会导致根据中国法律逃避外汇管制的责任。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37号文和13号文, 我们的中国居民股东或实益拥有人在本公司的投资受第37号文或其他外汇管理法规的约束。据我们所知, 我们的中国居民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的股份,并为我们所知,已根据第37号通知和第13号通知完成了其在我们公司的外国投资的外汇登记申请。我们已采取措施,通知我们知道是中国居民的普通股的重要实益拥有人其申报义务。然而, 我们可能不会在任何时候都完全了解或告知所有需要进行此类注册的股东或实益拥有人的身份, 而且,我们可能并不总是能够迫使他们遵守所有相关的外汇法规。结果,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所有的中国居民股东或受益所有人将在任何时候都遵守, 或在未来进行或获得所有相关外汇法规要求的任何适用的注册或批准。这些个人未能或无法遵守这些法规中规定的注册程序,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罚款或法律制裁, 对我们的跨境投资活动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以下公司分配股息的能力的限制, 或者从, 我们公司, 或阻止我们进行分配或支付股息。结果, “我们的业务运营和我们向您进行分销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由于这些外汇法规仍然相对较新,其解释和实施一直在不断发展,因此尚不清楚相关政府部门将如何解释,修订和实施这些法规以及有关离岸或跨境交易的任何未来法规。我们无法预测这些法规将如何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或未来战略。此外,如果我们决定收购一家中国国内公司,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或该公司的所有者(视情况而定)将能够获得必要的批准或完成外汇法规要求的必要备案和注册。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收购战略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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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额外的资本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Aspire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其有限责任结构为一家控股公司,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在中国开展业务。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允许,在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时,我们可以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但须获得政府当局的批准和金额限制,或者我们可以向中国子公司提供额外的资本出资。此外,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提供的用于资助其活动的贷款,不得超过其各自的项目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或其净资产的2.5倍。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出资必须在外国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必要的备案,并在中国其他政府机构进行注册。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或者19号文, 6月1日起生效, 2015, 代替《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币资金支付结算管理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外管局19号文, 外商投资公司由外币计价的注册资本转换成的人民币资本的流动和使用受到监管,不得将人民币资本用于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 偿还Enterprise间的借款或者已经转让给第三方的银行借款。尽管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允许将外商投资Enterprise以外币计价的注册资本转换成人民币资本,用于在中国境内的股权投资, 并重申了外商投资公司的外币资本转换成的人民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经营范围以外的目的的原则。因此, 目前尚不清楚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实际操作中是否会允许将这些资金用于在中国的股权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外汇结算管理政策的通知》, 或者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通知, 6月9日生效, 2016, 重申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中的一些规定, 但将禁止外商投资公司使用外币注册资本转换成的人民币资本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的规定,改为禁止使用人民币资本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和第16号通知可能会严重限制我们转移所持有的任何外币的能力, 包括此次发行的净收益, 致我们的中国子公司,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在中国融资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鉴于中国法规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所施加的各种要求,以及中国政府可能会酌情限制将来在经常账户交易中使用外币的事实,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必要的政府注册或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如果有的话),关于我们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未来贷款,或关于我们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未来资本出资。如果我们未能完成此类注册或获得此类批准,我们使用此次发行的收益以及对我们的中国业务进行资本化或以其他方式为其提供资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为我们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就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而言,我们可能被归类为中国“居民Enterprise”。这样的分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Enterprise股东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并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您的投资价值有重大的不利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该规定于2008年1月生效,并于2017年2月和2018年12月进行了修订, 以及它的实施规则, 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Enterprise,就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而言,被视为“居民Enterprise”,并通常对其全球收入适用25%的统一Enterprise所得税税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被定义为对制造和业务运营具有实质性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人事和人力资源, Enterprise的财务和财产。另外, 一份通告, 被称为SAT第82号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发布, 或者SAT考试, 规定,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某些离岸注册成立的Enterprise,如果以下企业位于或居住在中国,则将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负责日常生产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 经营管理;财务和人事决策机构;主要财产, 会计账簿, 公司印章, 以及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半数或半数以上具有表决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根据沙特德士古公司82号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公告, 被称为SAT公告45, 于2011年9月生效, 为执行沙特德士古公司第82号通知提供更多指导,并明确此类“中国控制的离岸注册居民企业”的报告和备案义务。“SAT公告45提供了确定居民身份的程序和行政细节,以及确定后事项的管理。尽管沙特德士古公司第82号通知和沙特德士古公司第45号公告只适用于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Enterprise, 不是由中国个人或外国个人控制的, 沙特德士古公司第82号通知和沙特德士古公司第45号公告中规定的确定标准,可能反映了沙特德士古公司的总体立场,即在确定离岸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时,应如何应用“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测试, 不管是不是中国企业控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Enterprise团体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外国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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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不认为我们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因此我们不认为我们是一家中国居民Enterprise,尽管我们的管理团队以及我们的离岸控股公司的管理团队的所有成员都位于中国。但是,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出于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的目的确定我们是中国居民Enterprise,那么可能会产生许多不利的中国税收后果。首先,我们将对我们的全球收入统一征收25%的Enterprise所得税,这可能会大大降低我们的净收入。此外,我们还将承担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报告义务。然而,Enterprise的税务居民身份须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对“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
最后,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解释和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Enterprise,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我们应付给投资者的任何股息和出售我们股票的收益将需要缴纳中国预扣税,对于非中国企业,税率为10%(根据任何适用的税收协定的规定)。目前尚不清楚,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Enterprise,我们公司的非中国Enterprise股东是否能够主张其税收居住国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的利益。任何此类税收都可能会减少您在普通股上的投资回报。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预提所得税负债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且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应向我们的离岸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可能不符合某些条约利益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我们, 作为一名非常驻Enterprise, 那就是, 外国(地区)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Enterprise,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或者场所,在中国境内不具有实际管理职能的, 或者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办事处或者办公场所,但在中国境内有收入或者应计收入的Enterprise, 将被征收10%的预扣税率。根据香港与中国内地的一项特别安排, 如果一名香港居民Enterprise拥有中国公司超过25%的股权,税率可降至5%, Eigate(深圳)由Aspire Hong Kong所有。因此, Aspire Hong Kong可能有资格就Eigate(深圳)的分派收取5%的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月20日发布的《关于税收协定中股利条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 纳税人需要满足某些条件才能利用税收协定规定的利益。这些条件包括:(1)纳税人必须是相关股息的实益拥有人, (2)从中国子公司获得股息的公司股东必须在收到股息之前的连续12个月内连续达到直接所有权门槛。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 于4月1日生效, 2018, “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收益以及收益产生的权利和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控制权的人。确定需要利用税收协定利益的条约对方居民的“受益所有人”身份, 应进行全面分析, 考虑到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
根据中国中央政府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之间的税收协定或安排,有权获得较低的股息税率,但须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纳税人享受条约福利的管理办法》(“35号文”)的公告。第35号文规定,非居民企业享受预扣税款减免,无需事先获得相关税务机关的批准。相反, 非居民企业及其扣缴义务人可以, 经自我评估,确认符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规定条件, 直接适用扣减后的预提税率, 并在进行税务申报时提交必要的表格和证明文件, 将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税后备案审查。结果,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根据税收协定,我们将有权就从WFOE获得的股息享受任何优惠的预扣税率。,
中国税务机关加强对收购交易的审查可能会对我们将来可能进行的潜在收购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关于加强非中国居民企业股份转让Enterprise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或者是698号通告, 12月10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2009, 外国投资者通过处置境外控股公司股权间接转让居民Enterprise股权的, 或“间接转让”,并且该海外控股公司位于以下税收管辖区:(i)有效税率低于12.5%,或不对其居民的外国收入征税, 外国投资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间接转让。中国税务机关将审查间接转让的真实性质, 如果税务机关认为外国投资者为逃避中国的税收而采取了“滥用安排”, 可以无视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对间接转让行为重新定性,结果, “从这种间接转让中获得的收益可能要缴纳最高10%的中国预扣税。,
2月3日, 2015,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房地产Enterprise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或者SAT公告7, 取代沙特德士古公司698号通知中有关“间接转让”的现有规定, 而沙特德士古公司698号通知的其他规定仍然有效。根据SAT公告7, 非居民Enterprise无正当经营目的,以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为目的,间接转让中国居民Enterprise股权等财产的, 此种间接转让必须重新分类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Enterprise的股权。评估间接转让中国应税物业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必须综合考虑与间接转移有关的所有安排,并根据实际情况对SAT公告7中列出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SAT公告7还规定, 非中国居民Enterprise以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价格将其在居民Enterprise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的, (四)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交易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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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2017,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或SAT公告37, 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第698号通知全文和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公告中关于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期限的规定。根据SAT公告37, 从财产转让中获得的收入, Enterprise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 应当包括转让股权等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取得的收益。股权转让所得总额减去股权净值后的余额,为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订立业务合同的, 涉及《Enterprise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 与非居民Enterprise, 非居民Enterprise的不含税收入,视同含税收入, 据此计算并汇出税款, 合同约定由扣缴义务人承担应纳税款的,
SAT公告7和SAT公告37的应用非常有限,因为这些规定是新发布的,分别于2015年2月和2017年12月生效。在国家税务总局698号通知的有效期内,一些中介控股公司实际上已被中国税务机关检查过,因此,非中国居民投资者被视为已转让了中国子公司,并相应地评估了中国公司税。我们或我们的非中国居民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根据SAT公告7和SAT公告37征税的风险,并可能需要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SAT公告7和SAT公告37或建立根据SAT公告7和SAT公告37,我们或我们的非中国居民投资者不应被征税,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或此类非中国居民投资者在我们的投资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依靠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利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存在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中国子公司对支付股息或向我们支付其他款项的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满足流动性要求的能力,并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Aspire是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其结构为一间控股公司。我们可能需要中国子公司的股息和其他股本分配,以满足我们的流动性要求, 包括向股东支付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以及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所需的资金。当前的中国法规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仅从其累计利润中向我们支付股息, 如果有的话,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另外,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每年至少要提取其累计利润的10%, 如果有的话, 为一定的储备基金提供资金,直至预留的资金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也可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将其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员工福利和奖金基金。这些储备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此外, 如果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来自己承担债务, 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它们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付款的能力。“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分配股息或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限制我们满足流动性要求的能力。,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其实施细则提供了除非根据中国中央政府与非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另有豁免或减少,否则中国公司应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将适用最高10%的预扣税率。中国居民企业注册成立。
为了应对中国持续的资本外流以及2016年第四季度人民币对美元的贬值,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7年初颁布了一系列资本管制措施,包括对境内公司汇出外币用于海外投资、支付股息和偿还股东贷款实行更严格的审查程序。中国政府可能会继续加强其资本管制,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能会对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下的跨境交易提出更多限制和实质性审查程序。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股息或向我们支付其他类型款项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增长,进行可能有益于我们的业务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未能获得或维持任何优惠的税收待遇或征收任何额外的税收和附加费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法定的Enterprise所得税税率为25%,但某些“软件Enterprise”和“高新技术Enterprise”符合一定的资格标准,可以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每三年重新评估一次的“高新技术Enterprise”可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2020年12月,深圳亿嘉获得了“高新技术Enterprise”资格,并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但是,如果它不能保持其合格的地位,经历任何Enterprise所得税税率的增加,或面临任何终止,追溯或未来减少或退还任何目前享受的优惠税收待遇,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在我们的正常业务过程中,我们要遵守复杂的所得税和其他税收法规,并且在确定准备金时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尽管我们认为我们的税收规定是合理的,但如果中国税务机关成功质疑我们的立场,并且我们被要求支付超出我们税收规定的税款,利息和罚款,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汇率的波动可能会给我们带来外币汇兑损失,并可能减少以外币计算的我们的股票的价值和应付股息的美元金额,并可能影响我们的毛利和毛利率。
人民币和港元相对于美元和其他货币的价值可能会波动,并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除其他外, 政治和经济状况的变化以及中国政府采取的外汇政策。2015年8月, 中国人民银行, 或者中国央行, 改变了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的计算方式, 要求提交参考汇率的做市商考虑前一天的收盘即期汇率, 外汇需求和供应以及主要货币汇率的变化。在2018年, 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约5.5%;而在2019年,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了大约1.9%。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 包括美联储的任何加息, 可能会影响未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中国政府仍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要求其采取更灵活的货币政策, 包括来自美国政府, 它威胁要给中国贴上“汇率操纵国”的标签,这可能会导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更大的波动。然而, 未来,中国政府仍可能会酌情限制经常账户交易中的外币。因此, 很难预测未来市场力量或政府政策将如何影响人民币与美元或其他货币之间的汇率。另外, 中国央行定期干预外汇市场,以限制人民币汇率波动,实现政策目标。如果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波动, 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和价值, 以及应付股息, 以外币计算,我们的股票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可能无法向股东支付外币股息。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会造成汇兑损失, 而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则会产生汇兑收益。由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从截至6月30日的一年的7.0 198升值, 2020年至6.6273, 在截至6月30日的一年里, 2021, 我们有大约500万美元的汇兑损失, 与截至6月30日的年度约140万美元的汇兑收益相比, 2020.此外, 由于我们的大部分收入都是以美元结算的, 收益成本为人民币, 而且, 所有的制造活动都在中国, 平均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是导致毛利和毛利率从截至6月30日的一年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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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股东和/或监管机构可能很难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或收集证据。
在美国普遍存在的股东索赔或监管调查,在中国通常很难从法律或实践的角度进行。例如, 在中国, 在提供在中国境外发起的监管调查或诉讼所需的信息方面,存在重大的法律和其他障碍。虽然中国当局可以与另一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合作机制,以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在缺乏相互合作和实际合作机制的情况下,这种与统一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合作可能效率不高。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或第177条, 于2020年3月生效, 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取证活动。虽然第177条的详细解释或实施细则尚未颁布, “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无法直接在境内开展调查或取证活动,可能会进一步增加您在保护自身利益方面面临的困难。,
根据中国的一项法规或将要颁布的任何新的法律、法规或条例,可能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批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获得这样的批准。
中国六家监管机构于2006年通过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的规定》或《并购规则》,并于2009年进行了修订,要求通过收购中国境内公司并由中国公司或个人控制的为上市目的而成立的境外特殊目的载体,在该特殊目的载体的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之前,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2006年9月,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份通知,明确了寻求中国证监会批准其海外上市的特殊目的机构需要向其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然而,在并购规则的范围和对离岸特殊目的工具的适用性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目前,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尚未就中国证监会批准要求的范围和适用性达成共识。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汉坤律师事务所根据他们对现行中国法律的理解为我们提供了建议,规则和条例,鉴于以下情况,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和交易不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根据《并购规则》的批准:
| ● | 中国证监会目前还没有发布任何明确的规则或解释,说明我们根据招股说明书进行的类似发行是否受此规定的约束;以及 |
| ● | 根据《并购规则》的规定,Eigate(深圳)不是通过与任何中国境内公司合并或收购而成立的。 |
然而,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进一步告知我们,在海外发行的背景下,并购规则将如何解释或实施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其上述意见将受任何新法律的约束,与并购规则或海外发行审批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规则和规定或详细实施和解释。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将得出与我们相同的结论。
最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 它于7月6日向公众开放, 2021.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 以及有必要加强对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监管。有效的措施, 如推进相关监管制度建设,将采取措施应对中国概念境外上市公司的风险和事件, 以及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要求等类似事项。7月10日, 2021, 国家网络空间管理局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这就要求, 其中, 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外,任何控制不少于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器”,如果试图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 并进一步阐述了在评估相关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时应考虑的因素。11月14日, 2021, 近日,国家互联网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它重申,处理在外国列出的100多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程序应申请网络安全审查。12月28日, 2021,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发布,将于2月15日起施行, 2022, 该公司重申,任何控制100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的“在线平台运营商”,如果试图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我们认为,我们不属于上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数据处理器”、“在线平台运营商”或“数据处理商”之列, 然而,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近日通过,《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制定过程中,《意见》将如何解读尚不明确, 由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修订并实施。12月24日, 2021, 证监会日前发布《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 这两家公司的评论期都将在1月23日到期, 2022, 如果法案通过, 将来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其他合规要求的约束。请参阅“风险因素——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寻求在境外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的中国公司的规则草案,以征求公众意见。尽管这些规定尚未生效, 中国政府可能会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以及外国投资于中国发行人的发行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 这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普通股的能力,并可能导致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下跌或变得一文不值。“因此, 目前仍不确定中国政府当局将如何总体上规范海外上市,以及我们是否需要获得任何特定的监管批准或满足任何备案要求。此外,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后来颁布新的规则或解释,要求我们获得其对本次发行及后续发行的事先批准或事后备案, 我们可能无法获得此类批准或备案,这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例如, 如果本次发行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任何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 或者,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任何其他中国政府部门颁布了任何新的法律, 上市前的规则或法规或任何解释或执行规则,要求我们获得中国证监会或任何其他政府批准或备案, 由于未能就本次发行寻求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备案,我们可能会面临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这些制裁措施可能包括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处以罚款和罚款, 对我们在中国的经营特权的限制, 延迟或限制将本次发行的收益汇回中国, 限制或禁止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或汇出股息, 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 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 声誉和前景, 以及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也可能采取行动,要求我们, 或者对我们来说是明智的, 在结算和交付我们所发行的普通股之前停止本次发行。因此, 如果您在预期和交付我们提供的普通股之前从事市场交易或其他活动, 您这样做的风险是,结算和交货可能不会发生。“关于此类批准或备案要求的任何不确定性或负面宣传都可能对我们完成本次发行或我们的证券的任何后续发行的能力或我们普通股的市场和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拟在境外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境内公司规则征求意见稿》。尽管这些规定尚未生效,但中国政府可能会对海外发行的股票以及外国投资于中国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更多的监督和控制,这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普通股的能力,并可能导致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下跌或变得一文不值。
2021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稿》)和《境外发行证券办法》和境内企业上市备案(征求意见稿)(“备案办法草案”,与管理规定草案“境外上市规则草案”合称),征求意见期均于2022年1月23日届满。《境外上市规则草案》明确了境外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的备案监管安排,明确了境外间接上市的认定标准。
《境外上市规则》草案规定,境内公司或发行人在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境外市场上市的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履行备案手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备案材料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备案报告及相关承诺;监管意见、备案、相关行业的主管监管机构出具的批准和其他文件(如适用);相关监管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意见(如适用);中国法律意见书;和招股说明书。
另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境外发行上市:(一)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禁止境外发行上市的;(二)(三)拟发行上市的证券,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查确定,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三)股权存在重大权属争议的, 主要资产, 以及核心技术, 发行人等;(四)如果, 在过去的三年里, 境内Enterprise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腐败行为的, 贿赂, 挪用公款, 侵吞财产, 或者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或者因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 或者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过去的三年里, 董事, 主管, 或者高管人员因严重违规受到行政处罚, 或者因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 (六)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管理规定》明确了未履行备案义务、欺诈备案行为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严重违规的情况下, 同时发出的暂停相关业务或停业整顿的命令, (三)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
有关海外上市的规则草案如果颁布,将来可能会使我们面临额外的合规要求,并且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或完全获得有关海外上市的规则草案下的备案程序的批准。我们未能完全遵守新的监管要求,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发行或继续发行普通股的能力,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破坏,并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这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导致我们的普通股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
并购规则和某些其他中国法规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公司的某些收购建立了复杂的程序,这可能会使我们更难以通过在中国的收购实现增长。
上述风险因素中所讨论的并购规则以及有关并购的法规和规则规定了额外的程序和要求,这可能会使外国投资者的并购活动更加耗时和复杂。例如, 《并购规则》要求,外国投资者控制中国境内Enterprise的控制权变更交易,应当事先通知商务部, 如果(i)涉及任何重要的行业, (二)该交易涉及对国家经济安全有影响或者可能有影响的因素, 或该交易将导致持有著名商标或中国老字号的国内Enterprise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或者在中国企业或居民设立或控制的境外公司收购关联境内公司的情况下。合并, 允许一个市场主体控制另一个市场主体或对其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收购或合同安排,也必须在《经营者集中事先通知门槛》规定的门槛时提前通知商务部, 或事先通知规则, 国务院于2008年8月发布了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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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中国商务部于2011年9月发布的《安全审查规则》规定,外国投资者提出“国防和安全”问题的并购,以及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并购获得对国内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这一引发“国家安全”担忧的问题,将受到中国商务部的严格审查, 规则还禁止任何试图绕过安全审查的活动, 包括通过代理或合同控制安排安排安排交易。此外, 根据安全审查, (二)取得对某些关键行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 比如关键的农产品, 能源和资源, 装备制造业, 基础设施, 交通, 文化产品和服务, 信息技术, 互联网产品和服务, 金融服务和科技行业, “必须事先获得指定的政府机构的批准。,
在未来, 我们可能会通过收购互补业务来发展我们的业务。遵守上述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则的要求完成此类交易, 如果需要, 可能会很耗时, 以及任何必要的审批流程, 包括获得商务部或其当地同行的批准,可能会延迟或抑制我们完成此类交易的能力。目前尚不清楚我们的业务是否会被认为是在一个引发“国防和安全”或“国家安全”担忧的行业。然而, 商务部或其他政府机构将来可能会发布解释,以确定我们的业务属于受安全审查的行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未来在中国的收购, 包括以与目标实体订立合同控制安排的方式, 可能会被严格审查或禁止。因此,我们通过未来收购扩大业务或维持或扩大市场份额的能力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 根据并购规则, 如果中国实体或个人计划通过由该实体或个人合法注册或控制的境外公司合并或收购其相关的中国实体, 这类并购将由商务部审批。中国监管机构可能会颁布新的规则或解释,要求我们在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并购交易中获得商务部或其他中国政府机构的批准。不能保证, 如果我们计划进行收购, 对于我们的并购,我们可以从商务部或任何其他相关的中国政府机构获得此类批准, 如果我们不能获得这些批准, 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暂停收购,并受到处罚。有关此类批准要求的任何不确定性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经营成果和公司结构,
在执行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根据外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我们的管理层提起诉讼时,您可能会遇到困难。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我们基本上负责所有的生产, 在中国的分销和销售业务以及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中国, 我们的制造业务由深圳亿嘉负责。另外, 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所有其他高级执行官在很大一部分时间内居住在中国,他们是中国国民。中国与美国没有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条约, 英国, 日本和其他许多司法管辖区。结果, 投资者可能不可能向我们或中国的那些人提供程序, 或者在中国对我们或者他们进行强制执行, 从非中国司法管辖区获得的任何判决。结果, 您可能很难向我们或中国大陆境内的人提供程序服务。您可能也很难执行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在美国法院获得的针对我们以及不居住在美国或在美国拥有大量资产的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判决。另外, “中国法院是否会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对我们的判决,或根据美国或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对此类人员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
7月14日, 2006,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关于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 或者是2006年的安排。在这样的安排下, 凡指定的人民法院或指定的香港法院已根据选择法院协议,在民商事案件中作出可强制执行的终局判决,要求支付款项, 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关人民法院或者香港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判决。1月18日, 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签署《内地法院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或2019年的安排。2019年的安排, 中国内地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 规定了判决的范围和细节, 申请承认或者执行的程序和方式, 对作出原判的法院管辖权的审查, 判决不予承认和执行的情形, 以及补救的方法, 其中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有关程序后, 双方将宣布2019年安排的生效日期。2019年安排适用于双方法院在生效日期或之后作出的任何判决。2006年的安排应在2019年安排生效的同一天终止。如果在2019年安排生效日期之前,各方已根据2006年安排签署了“书面选择法院协议”, 2006年的安排仍将适用。虽然2019年的协议已经签署, 其生效日期尚未公布。因此, “根据2019年的安排,执行或承认判决的结果和有效性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在美国很常见的股东索赔, 包括证券法集体诉讼和欺诈索赔, 在中国,从法律和实践的角度来看,一般都是很难追求的。例如, 在中国, 在获得在中国境外或与外国实体有关的股东调查或诉讼所需的信息方面存在重大的法律和其他障碍。虽然中国地方主管部门可以与另一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管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管, 这种与美国证券监管当局的监管合作在缺乏相互的、切实可行的合作机制的情况下一直效率不高。根据2020年3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77条, 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取证活动。因此, 未经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同意,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国单位和政府机构提供与证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与本次发行和我们的普通股所有权有关的风险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您可能无法以或高于您支付的价格转售我们的普通股,或者根本无法转售。
在此次首次公开募股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我们已申请将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为“ASPG。“如果本次发行后我们的普通股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和流动性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与承销商的谈判确定了我们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该价格可能与首次公开发行后的市场价格无关。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普通股将发展为活跃的交易市场,或者我们的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不会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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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股东出售或预期出售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影响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以及承销商的稳定活动和行使其超额配售权。
出售股东可以按照“分配计划”的规定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从事与其普通股有关的交易。“出售普通股的股东出售或预期出售普通股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和市场价格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出售股东的出售或预期出售可能会影响承销商行使其稳定活动以及行使其超额配售权的意愿。
纳斯达克可能会将我们的证券从其交易所的交易中除名,这可能会限制投资者对我们的证券进行交易的能力,并使我们受到其他交易限制。
我们已申请让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证券将被批准在纳斯达克上市;但是, 除非我们上市,否则我们不会完成此次发行。尽管在本次发行生效后,我们预计将达到纳斯达克上市标准中规定的最低首次上市标准,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证券将, 或将继续, 未来在纳斯达克上市。为了让我们的证券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 我们必须保持一定的财政, 分布和股票价格水平。一般来说, 我们必须维持最低的股东权益(通常为2,500,000美元)和最低数量的证券持有人(通常为300名公众持有人)。另外, 此次发行后,我们将被要求证明符合纳斯达克的首次上市要求, 比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要求更严格, 为了继续维持我们的证券在纳斯达克的上市。例如, 我们的股价通常要求至少为每股4美元, 我们的股东权益通常必须至少为500万美元,并且我们必须至少有300名我们的证券的整数手持有人(至少50%的此类整数手持有人持有的证券的市值至少为2,500美元)。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继续满足这些首次上市的要求。另外, 根据HFCA法案和拟议的《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 “如果我们的独立审计师没有按照HFCA法案的要求接受PCAOB的检查,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被退市,也可能不会在任何美国交易所或市场上交易。,
如果根据HFCA法案,我们的证券不能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或市场(包括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普通股将发展为任何市场,因此,您可能会损失您在我们普通股上的投资价值。
1996年的《国家证券市场改进法》是一项联邦法规,它阻止或抢先于各州监管某些证券的销售,这些证券被称为“担保证券”。“因为我们预计我们的普通股将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的普通股将是担保证券。尽管各州被禁止监管我们的证券销售,但联邦法规确实允许各州在有欺诈嫌疑的情况下对公司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欺诈行为,然后,各州可以在特定情况下监管或禁止出售担保证券。
如果本次发行的有限数量的参与者购买了本次发行的很大一部分,则有效的公众持股量可能会小于预期,并且我们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比预期的价格更不稳定。
作为一家进行相对温和的公开发行的公司,我们面临的风险是,即使承销商的初始销售旨在遵守纳斯达克的上市要求,也有少数投资者可能持有本次发行中出售的高比例普通股。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投资者可能会发现我们的股票比他们原本预期的更不稳定。股价出现这种波动的公司更有可能成为证券诉讼的对象。此外,如果我们的公众持股中有很大一部分由少数投资者持有,较小的投资者可能会发现出售他们的股票更加困难,我们可能会停止满足纳斯达克公众持股人的要求。
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并可能大幅波动。这可能是由于广泛的市场和行业因素造成的, 例如,近年来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表现和市场价格的波动,或表现不佳或财务业绩恶化。其中一些公司的证券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经历了大幅波动, 包括, 在某些情况下, 他们的交易价格大幅下跌.其他中国公司的证券在发行后的交易表现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态度, 因此可能会影响我们普通股的交易表现, 不管我们的实际经营业绩如何。另外, 任何关于公司治理不当或会计造假的负面消息或看法, 总体而言,其他中国公司的公司结构或其他事项也可能对投资者对中国公司的态度产生负面影响, 包括我们, 不管我们是否进行了任何不适当的活动。另外, 证券市场可能会不时出现与我们的经营业绩无关的重大价格和数量波动, 这可能会对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因素外, 由于多种因素,我们普通股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高度波动, 包括以下内容:
| ● | 影响我们,我们的客户或我们的行业的监管发展; |
| ● | 与我们的VIE合同安排有关的监管不确定性; |
| ● | 与我们的服务产品或竞争对手的服务产品有关的研究和报告的公告; |
| ● | 我们经营成果的实际或预期波动,以及我们预期结果的变化或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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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证券研究分析师财务估计的变化; | |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发布的有关新产品和服务,收购,战略关系,合资企业或资本承诺的公告; | |
| ● | 高级管理人员的增加或离职; | |
| ● | 对我们,我们的管理层或我们的行业有不利的负面宣传; | |
| ● |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 | |
| ● | 解除或终止对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锁定或其他转让限制;和 | |
| ● | 额外普通股的销售或预期的潜在销售。 |
有资格未来出售的股票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因为未来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已发行普通股可能会降低我们普通股的价格。
由于我们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了大量股票,或者人们认为可能会发生这些出售,因此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跌。此外,这些因素可能会使我们更难以通过未来发行普通股来筹集资金。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共有150,000,000股在外流通,而165,000,000股(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售权被完全行使,则为167,250,000股)将在本次发行后立即在外流通。根据《证券法》,此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股票将可以自由转让,不受限制,也不会进行进一步的注册。其余股份将是规则144中定义的“限制性证券”。根据《证券法》,在规则144或《证券法》规定的其他豁免允许的范围内,这些股票将来可以在不进行注册的情况下出售。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以及我们的现有股东已同意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处置我们的任何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为普通股,可交换或可行使普通股的证券,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在六个月期限届满后,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现有股东持有的普通股可以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限制出售,也可以通过注册公开发行的方式出售。随着禁售期的临近,有关可能出售受禁售期限制的股份的信息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大高于2021年6月30日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因此您将立即遭受重大稀释。
我们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预计将大大高于2021年6月30日普通股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假设以公开发行价格每股8.00美元(建议发行价格区间的中点)完成发行,如果您购买本次发行的股票,您将立即产生约6.94美元的稀释,或约87%的预计净有形账面价值,每股价格,你支付的股票。因此,如果您购买本次发行的股票,您的投资将立即受到重大稀释。参见“稀释”。
您可能会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遇到困难,并且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
Aspire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公司事务受其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约束, 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和开曼群岛普通法。股东对Aspire的董事和Aspire采取行动的权利,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少数股东的行为以及Aspire董事对Aspire的信托义务在很大程度上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的约束。开曼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于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也部分源于英国的普通法, 它们通常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但不具有约束力, 在开曼群岛的一个法庭上。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的权利和董事的信托义务并不像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先例那样明确。特别是, 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与美国不同, 而对投资者的保护则要少得多。另外, 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开曼群岛不承认在美国获得的判决, 尽管开曼群岛的法院在某些情况下, “承认并执行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非刑事判决,而不重审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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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像我们这样的开曼群岛豁免公司的股东没有一般权利检查公司记录(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抵押和押记登记册除外,以及我们的股东通过的任何特别决议的副本)或获取这些公司的股东名单的副本。根据我们希望采用的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我们的董事拥有酌处权,以确定我们的公司记录是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由股东检查,但没有义务将其提供给我们的股东。这可能会使您更难以获得所需的信息,以确定股东决议所需的任何事实,或在与代理竞争有关的情况下从其他股东那里征求代理。
开曼群岛是我们的母国,开曼群岛的某些公司治理惯例与在美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要求有很大不同。目前,我们不打算在任何公司治理事项上依赖母国惯例。但是,如果我们将来选择遵循我们的母国惯例,则根据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规则和法规,我们的股东可能会受到更少的保护。
由于上述所有情况,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公众股东相比,面对我们的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采取的行动,公众股东在保护其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更大的困难。有关《开曼群岛公司法》的规定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的讨论,请参阅“证券说明-公司法的差异”。
我们的管理层对此次发行收益的使用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虽然我们已经确定了优先事项,我们希望将此次发行的收益投入其中, 我们的管理层将在运用我们收到的净收益方面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我们保留将“收益用途”中所述的当前分配的资金重新分配到我们的一般营运资金中的权利。如果真的发生了, 那么,我们的管理层将对我们在此次发行中将获得的更多净收益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你不会有机会, 作为你投资决策的一部分, 评估收益是否得到了适当的使用。您必须依赖我们管理层对本次发行净收益应用的判断。所得款项净额可能会用于公司目的,而不会改善我们实现盈利或提高股价的努力。此次发行的净收益可能会用于不产生利润或不增加价值的投资。请参阅“收益的用途。”,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公司,由于开曼群岛法律比美国法律对股东权利的司法先例有更大的限制,因此您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可能少于美国法律。
我们的公司事务受我们不时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约束, 《公司法》和《开曼群岛普通法》。股东对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少数股东的行为以及董事对我们的信托义务在很大程度上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的约束。开曼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于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先例,也部分源于英国的普通法, 它具有说服力, 但不具有约束力, 开曼群岛一家法院的权威。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的权利和董事的信托义务并不像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先例那样明确。特别是, 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与美国不同。另外, 美国的一些州, 比如特拉华州, 拥有比开曼群岛更完善和司法解释的公司法机构。开曼群岛不承认在美国获得的判决, 尽管开曼群岛法院在某些情况下将承认并执行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非刑事判决,而无需根据案情进行重审。由于上述种种原因, 面对管理层采取的行动,公众股东在保护自身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更大的困难, “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而不是美国上市公司的股东。,
我们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与美国发行人相比,我们将不受美国代理规则的约束,并且将承担更宽松且不那么频繁的《交易法》报告义务。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根据《证券交易法》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进行报告。由于根据《交易法》,我们有资格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将不受《交易法》中适用于美国上市公司的某些规定的约束,包括:
| ● | 《交易法》中规范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的条款; |
| ● | 《交易法》中要求内部人公开报告其股票所有权和交易活动的条款,并对从短期交易中获利的内部人承担责任;以及 |
| ● | 根据《交易法》的规定,要求在发生特定重大事件时,以表格10-Q提交包含未经审计的财务和其他特定信息的季度报告,并以表格8-K提交当前报告。 |
此外,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外国私人发行人无需以20-F表格提交其年度报告,而不是大型加速申报者或加速申报者的美国国内发行人,则需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以10-K表格提交年度报告。外国私人发行人也不受FD条例的约束,FD旨在防止发行人选择性地披露重要信息。因此,你可能得不到与非外国私人发行公司股东同样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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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被允许在公司治理问题上采用某些母国惯例,这些惯例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有很大不同,如果我们遵循这些惯例,如果我们遵守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标准,可能会给我们的股东提供更少的保护。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机构, 我们通常遵守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然而, 纳斯达克规则允许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遵循其母国的公司治理惯例, 也就是开曼群岛, 代替与独立董事以及委员会的组成和组成有关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要求, 关于披露第三方董事和被提名人的薪酬,以及要求分发年度和中期报告。开曼群岛的这些公司治理实践可能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有很大不同。目前, 我们不打算在公司治理方面依赖母国惯例豁免。然而, 如果我们选择在未来利用母国的做法, “根据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我们的股东得到的保护可能比他们得到的保护要少。,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承担更多的成本,尤其是在我们不再符合“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之后。
本次发行完成后, 我们将成为一家上市公司,预计将招致重大的法律, 我们作为一家私人公司没有发生的会计和其他费用。2002年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以及随后由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纳斯达克实施的规则, 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实践提出各种要求。作为一家上一财年营收不到10.7亿美元的公司, 根据《乔布斯法案》,我们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型公司”。新兴的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要求,这些要求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允许推迟采用新的或修订后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
我们希望这些规则和条例将增加我们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并使一些公司活动更加耗时和昂贵。在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之后, 我们预计将产生大量费用,并投入大量管理工作,以确保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的要求以及SEC的其他规则和规定。例如, 由于成为一家上市公司, 我们将需要增加独立董事的数量,并采取有关内部控制和披露控制及程序的政策。我们还预计,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运营,将使我们获得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变得更加困难和昂贵, 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接受减少的保单限额和承保范围,或者为获得相同或类似的承保范围而产生更高的成本。另外, 我们将承担与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相关的额外费用。对于我们来说,找到合格的人担任董事会成员或执行官可能也更加困难。我们目前正在评估和监视有关这些规则和法规的发展, “我们不能以任何肯定的程度来预测或估计我们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的金额或此类成本的发生时间。,
过去,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经常在该公司证券市场价格不稳定的时期对该公司提起证券集体诉讼。如果我们卷入了一场集体诉讼,这可能会将我们管理层的大量注意力和其他资源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中转移出来,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经营成果,并要求我们承担大量费用来为诉讼辩护。任何此类集体诉讼,无论是否成功,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限制我们将来筹集资金的能力。此外,如果对我们的索赔成功,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支付重大损害赔偿,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将来可能会失去我们的外国私人发行人身份,这可能会导致大量额外的成本和费用。
正如上面所讨论的, 我们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机构, 因此, 我们不需要遵守《交易法》的所有定期披露和当前报告要求。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的确定每年在发行人最近完成的第二个财政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 而且, 因此, 下一次对我们的判决将在12月31日作出, 2022.在未来, 如果(1)超过50%的有投票权证券由美国居民拥有,并且(2)我们的大多数董事或执行官是美国公民或居民,我们将失去外国私人发行人身份, 或者,我们未能满足避免失去外国私人发行人身份所必需的额外要求。如果我们失去了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身份, 我们将被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美国国内发行人表格的定期报告和注册声明, 这比外国私人发行人可获得的表格更详细,更广泛。我们还必须强制遵守美国联邦代理人的要求, 以及我们的官员, 董事和主要股东将受到《交易法》第16条的短期利润披露和回收规定的约束。另外, 根据纳斯达克的上市规则,我们将失去依赖某些公司治理要求豁免的能力。作为一家不是外国私人发行人的美国上市公司, 我们将承担大量额外的法律,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公司,我们不会承担会计和其他费用。,
根据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或JOBS Act,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被允许并打算依赖某些披露要求的豁免。
根据《乔布斯法案》,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被允许并打算依赖某些披露要求的豁免。我们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直到最早的:
| ● | 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在此期间,我们的年度总收入达到或超过10.7亿美元; |
| ● | 本次发行五周年之后的会计年度的最后一天; |
| ● | 在前三年期间,我们发行了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务的日期;或 |
| ● | 根据联邦证券法的定义,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发行人”的日期。 |
只要我们仍然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就可以利用各种报告要求的某些豁免,这些要求适用于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的上市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之日起的五个会计年度内,无需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审计师证明要求。我们无法预测投资者是否会发现我们的普通股缺乏吸引力,因为我们可能会依赖这些豁免。如果一些投资者因此发现我们的普通股缺乏吸引力,那么我们的普通股的交易市场可能不那么活跃,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更不稳定。此外,当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时,我们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运营成本可能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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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表有关我们业务的研究或发表不准确或不利的研究,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
我们普通股的交易市场将部分取决于证券或行业分析师发布的有关我们或我们业务的研究和报告。如果研究分析师没有建立并维持足够的研究覆盖范围,或者如果覆盖我们的一位或多位分析师下调了我们的普通股评级,或者发布了有关我们业务的不准确或不利的研究,那么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跌。如果其中一位或多位分析师停止对我们公司的报道或未能定期发布有关我们的报告,我们可能会失去金融市场的知名度,进而可能导致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下降。
您可能会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遇到困难,并且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因此,投资者可能很难对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
我们的公司事务将受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的约束, 《公司法》和《开曼群岛普通法》。股东对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少数股东的行为以及董事对我们的信托义务受《公司法》和开曼群岛普通法的约束。开曼群岛的普通法源于英国的普通法, 尽管英国法院的裁决具有说服力, 它们对开曼群岛的法院没有约束力。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的权利和董事的信托义务可能不像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先例那样明确。特别是, 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还不够完善, 还有一些州, 比如特拉华州, 有更充分的发展和司法解释机构的公司法。另外, 虽然开曼群岛法律中确实有在某些情况下提起派生诉讼的法定条款, 开曼群岛公司的股东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在何种情况下可提起任何此种诉讼, 以及对任何此类行为可能适用的程序和抗辩, 可能导致开曼群岛公司的股东的权利比在美国成立的公司的股东的权利更受限制。因此, “如果股东认为公司的不当行为已经发生,他们可能会有更少的选择。,
开曼群岛法院也不太可能:
| ● | 根据美国证券法的某些民事责任规定,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的美国判决,该责任涉及公司的罚款,税项,罚款或类似的财政或收入义务;和 |
| ● | 在开曼群岛提起的原始诉讼中,根据美国证券法中具有刑事性质的某些民事责任规定,对我们施加责任。 |
开曼群岛不承认在美国获得的判决,尽管开曼群岛的法院在某些情况下会承认这种外国判决,并将其本身视为一种诉讼因由,可以根据普通法作为债务提起诉讼,因此无需重新审理这些问题,但条件是:
| ● | 发布判决的美国法院对此事具有管辖权,该公司要么提交给该管辖权,要么是该管辖权内的居民或在该管辖权内开展业务,并已得到适当的送达; |
| ● | 判决为最终判决,为清算金额; |
| ● | 美国法院的判决不涉及公司的罚款、税款、罚款或类似的财政或收入义务; |
| ● | 在获得判决时,作出有利判决的人或美国法院没有欺诈行为; |
| ● | 承认或执行该判决不会违反开曼群岛的公共政策;和 |
| ● | 获得判决所依据的程序并不违背自然正义。 |
由于上述所有情况,与作为美国公司的公众股东相比,面对我们的董事会,管理层或控股股东采取的行动,公众股东在保护其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更大的困难。有关《公司法》条款,股东可用的补救措施以及适用于在美国注册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某些差异的讨论,请参见“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和“证券的描述”。
我们的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可能会阻止对我们的收购,这可能会限制投资者将来愿意为我们的股票支付的价格,并可能巩固管理层。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将包含一些条款,这些条款可能会阻止股东认为符合其最大利益的主动收购提议。这些规定包括错开的董事会,以及董事会指定优先股条款和发行新系列优先股的能力,这可能会使罢免管理层变得更加困难,并可能阻止交易,否则可能会涉及支付高于我们股票现行市场价格的溢价。
47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该招股说明书包含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的所有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业绩或成就与前瞻性陈述所表达或暗示的内容大不相同。
您可以通过单词或短语来识别这些前瞻性陈述,例如“可能”,“将”,“期望”,“预期”,“目标”,“估计”,“打算”,“计划”,“相信”,“可能”或其他类似的表达方式。我们的这些前瞻性陈述主要基于我们目前对未来事件和财务趋势的预期和预测,我们认为这些事件和财务趋势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战略和财务需求。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以下内容的陈述:
| ● | 我们的目标和增长战略; |
| ● | 我们对我们的品牌和平台的需求和市场接受度的期望; |
| ● | 我们未来的业务发展,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
| ● | 有关电子烟产品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营销和销售的法规的影响; |
| ● | 我们维护和改善运营平台所需的基础设施的能力; |
| ● | 电子烟行业的竞争; |
| ● | 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在中国及我们销售产品的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市场的预期增长和趋势; |
| ● | 供应链问题对我们的制造能力以及我们和分销商分销产品的能力的影响; |
| ● | 大麻电子烟产品市场的发展以及我们向成年用户销售大麻产品的能力; | |
| ● | 我们在烟草和大麻产品方面成功竞争的能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在中国和我们销售产品的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市场的预期增长和趋势; |
| ● | 新冠病毒大流行的影响以及各国政府为应对这种大流行而采取的措施; |
| ● | 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政府政策和法规,包括我们的VIE协议,业务和行业; |
| ● | 我们根据VIE协议行使权利的能力; |
| ● | 我们在“所得款项用途”中所述的使用本次发行所得款项的能力; |
| ● | 出售股东的任何出售或预期出售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或承销商的稳定活动或承销商行使其超额配售权的影响; |
| ● | 我们在普通股上市交易的交易所或交易市场上遵守持续上市标准的能力; |
| ● | 中国和其他地区的总体经济和商业状况;以及 |
| ● | 上述任何假设的基础或相关的假设。 |
您应该全面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文件,并了解我们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甚至更糟。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包括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因素。此外,我们在一个不断发展的环境中运作。新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不时出现,我们的管理层无法预测所有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也无法评估所有因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或任何因素或因素组合的程度,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结果大不相同。我们通过这些警告性声明来限定我们所有的前瞻性声明。
本说明书包含我们从各种政府和私人出版物中获得的某些数据和信息。这些出版物中的统计数据还包括基于若干假设的预测。电子蒸汽行业可能不会以市场数据预测的速度增长,或者根本不会增长。该市场未能以预期的速度增长,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该行业快速发展的性质导致与我们市场的增长前景或未来状况有关的任何预测或估计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此外,如果市场数据背后的任何一个或多个假设后来被发现不正确,则实际结果可能与基于这些假设的预测有所不同。您不应过分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
您不应依赖前瞻性陈述作为对未来事件的预测。招股说明书中的前瞻性陈述仅与截至招股说明书中陈述之日的事件或信息有关。我们不承担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而更新或修订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这些前瞻性陈述在作出陈述之日起生效,或反映意外事件的发生。您应该阅读此招股说明书和我们在此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文件,并将其作为注册声明(此招股说明书是注册声明的一部分)的附件提交,并应完全理解我们的实际未来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
48
所得款项的用途
在扣除估计的承销商折扣和我们应付的发行费用后,根据每股8美元的公开发行价格,我们预计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约1.086亿美元的净收益(如果承销商完全行使超额配售权,则为1.254亿美元),建议发行价格区间的中点。此次发行的净收益必须汇回中国,然后我们才能使用这笔资金来发展我们的业务。
在完成汇款流程后,我们打算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用于以下方面:
| ● | 约30%用于扩大我们在中国和美国的制造业务并使其自动化 |
| ● | 约25%用于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我们开发新产品和新电子烟技术的努力 |
| ● | 约15%用于或品牌产品的营销和推广; |
| ● | 余额约30%,连同超额配售权的任何收益,用于一般管理和营运资金。 |
我们将收益的确切金额和百分比用于特定类别的活动,以及它们的使用优先权,将取决于当时的市场和商业条件以及可能不时出现的特定机会的性质。因此,我们保留更改我们目前预期并在此描述的收益用途的权利。在将发行收益汇回中国之前,我们打算将净收益投资于短期,计息和投资级债务。
以上是基于每个目的的优先顺序,并代表了我们当前的意图,基于我们目前的计划和业务条件,以使用和分配本次发行的净收益。然而,我们的管理层将拥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酌处权来运用此次发行的净收益。如果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或业务条件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不同。
在使用此次发行的收益时,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作为一家离岸控股公司被允许仅通过贷款或出资的方式向我们在中国的外商全资子公司提供资金, 在满足适用的政府注册和批准要求的前提下。我们可能会向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提供公司间贷款,或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额外的资本出资,以资助他们的资本支出或营运资金。增加我们中国子公司的注册资本, 我们需要向中国商务部(“商务部”)或其当地相应部门备案。如果我们通过贷款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 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外商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总额与企业注册资本的差额或者企业净资产的两倍。此类贷款必须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登记, 通常需要2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如果此次发行的收益被Shenzhan Yi Jia使用, 我们将寻求将资金作为贷款转移给深圳亿嘉,只要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获得这些政府注册或批准, 如果有的话。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中国对贷款的监管, 和直接投资, 离岸控股公司的中国子公司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额外的资本,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9
资本化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本总额:
| ● | 在实际基础上;和 |
| ● | 在经过调整的备考基础上,以反映在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以假设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股8.00美元(拟议发行价格区间的中点)发行和出售15,000,000股股票。 |
您应该阅读这些表格,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包括在本说明书的其他地方,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项下的信息。
| 截至2021年6月30日 | ||||||||
| 实际 | 调整后 | |||||||
| (千美元) | ||||||||
| 权益: | ||||||||
| 普通股,面值$0.0001,法定股本500,000,000股,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150,000,000股;经调整后的已发行普通股165,000,000股 | $ | 15 | $ | 17 | ||||
| 额外实收资本 | 71 | 108,684 |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188 | 188 | ||||||
| 储备 | 13,346 | 13,346 | ||||||
| 留存收益 | 52,512 | 52,512 | ||||||
| 股东权益总额 | $ | 66,132 | $ | 174,747 | ||||
| 资本总额 | $ | 66,132 | $ | 174,747 | ||||
| (1) | 预估的额外资本支付反映了我们预计在扣除承销费,承销商费用备抵和其他费用后将获得的净收益。我们预计将获得大约108,614,701美元的净收益(提供120,000,000美元的收益,减去7,200,000美元的承销折扣,不负责任的费用1,200,000美元,提供费用2,985,299美元,其中包括偿还代表的自付费用450,000美元)。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售权被行使,我们的净收益将为125,354,701美元。额外支付的资本的增加反映了我们预计在扣除承销折扣,承销商费用备抵和其他费用后将获得的净收益。 |
50
稀释
如果您投资于我们的普通股,您将立即被稀释,因为您将在本次发行中支付的每股公开发行价格超过了本次发行后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
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们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为65,704,243美元,即每股0.44美元。每股有形账面净值是指我们的有形资产总额减去我们的负债总额,再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
对新投资者的每股净有形账面价值的稀释, 表示在本次发行中,股票购买者支付的每股金额与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预计有形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在以每股8美元的公开发行价格出售根据本次发行出售的15,000,000股股票后, 拟发行价格区间的中点, 并扣除承销商的折扣和我们应支付的720万美元佣金后, 应付给承销商的不计费用为1,200,000美元,估计发行费用为2,985,299美元, 我们的预计净有形账面价值约为174,318,944美元, 或每股普通股1.06美元。“这意味着,对现有股东而言,有形账面净值将立即增加每股0.62美元,对购买此次发行股票的新投资者而言,有形账面净值将立即减少每股6.94美元。,
下表说明了这种每股稀释:
| 截至 6月30日, 2021 |
||||
| 假设每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 | 8.00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 | $ | 0.44 | ||
| 现有股东应占每股有形账面净值增加 | $ | 0.62 | ||
| 本次发行后每股预估有形账面净值 | $ | 1.06 | ||
| 对新投资者的每股摊薄 | $ | 6.94 | ||
如果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权,我们调整后的预估有形账面净值,以及发行中对新投资者的减少,将与上面显示的金额发生变化。
假设公开发行价格增加(减少)1.00美元,将使本次发行后我们的预估每股净有形账面价值增加(减少)约0.08美元,并增加对新投资者的每股稀释约0.08美元,扣除承销商的折扣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备考调整基础上,从我们购买的普通股数量与支付的总现金对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我们现有股东和新的公众投资者支付的每股平均价格,在扣除估计的承销商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之前,使用假设的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普通股8.00美元:
| 购买的股票 | 现金对价总额 | 平均数 每单位价格 |
||||||||||||||||||
| 数字 | 百分比 | 数额 | 百分比 | 分享 | ||||||||||||||||
| 现有股东 | 150,000,000 | 90.9 | % | $ | 85,815 | * | 0.1 | % | $ | 0.0006 | ||||||||||
| 公开发行的新投资者 | 15,000,000 | 9.1 | % | 120,000,000 | 99.9 | % | 8.00 | |||||||||||||
| 合计 | 165,000,000 | 100.0 | % | 120,085,815 | 100.0 | % | ||||||||||||||
| * | 表示股票的现金购买价格加上与三送一股票分配有关的从留存收益转移到普通股的金额。 |
以上讨论的调整后信息的形式仅是说明性的。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有形账面净值可能会根据普通股的实际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以及本次发行的其他定价条款进行调整。
51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开曼群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享受以下利益:
| ● | 政治和经济稳定; |
| ● | 有效的司法制度; |
| ● | 有利的税收制度;以及 |
| ● | 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 |
然而,在开曼群岛成立公司也有一些不利之处。这些缺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 | 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够完备,这些证券法对投资者的保护明显不足;和 |
| ● | 开曼群岛的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
我们的宪法文件不包含要求仲裁我们,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股东之间的争议(包括根据美国证券法产生的争议)的条款。
我们的大部分资产位于中国。我们目前的大多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中国的国民和居民,其资产的很大一部分位于美国境外。因此,股东可能很难在美国境内向这些人提供程序服务,或者对我们或他们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包括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民事责任规定作出的判决。
我们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Maples and Calder LLP和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Han Kun Law Offices分别告知我们,开曼群岛和中国的法院是否会:
| · | 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判决;要么 |
| · | 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受理在每个司法管辖区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原始诉讼。 |
Maples and Calder LLP已通知我们,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判决尚不确定以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为前提, 或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在开曼群岛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原始诉讼。Maples and Calder LLP已通知我们尽管开曼群岛没有法定执行在美国联邦或州法院获得的判决(开曼群岛不是任何相互执行或承认此类判决的条约的缔约方), 在该司法管辖区获得的判决将在开曼群岛法院按普通法得到承认和执行, 在没有对潜在争端的是非曲直进行任何重新审查的情况下, 通过在开曼群岛大法院就外国判决债务提起的诉讼, 如果这种判决(a)是由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作出的, (b)规定判定债务人有责任支付一笔已获作出判决的清盘款项, (c)是最终的, (d)不是就税项而言, 罚款或罚款, (e)不是以违反自然公正或开曼群岛公共政策的方式获得的,也不是以这种方式执行的。然而, 开曼群岛法院不太可能执行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如果开曼群岛法院裁定该判决产生支付惩罚性或惩罚性款项的义务。“如果同时进行的诉讼在其他地方进行,开曼群岛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程序。,
52
我们得到了汉坤律师事务所的建议。中国法院是否会执行美国法院或开曼群岛法院针对我们或根据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对这些人作出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汉坤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告知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国家之间的条约或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对等原则,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国与美国或开曼群岛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形式的对等,规定相互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另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如果中国法院认为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外国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则不会执行该判决, 安全或公共利益。结果, 尚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以及根据什么执行美国或开曼群岛法院作出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如果外国股东能够与中国建立足够的联系,使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则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对在中国的公司提起诉讼, 并满足其他程序要求, 包括, 其中, 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必须有一个具体的要求, 提出诉讼的事实依据和理由。会的, 然而, 美国股东很难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提起诉讼,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美国股东将很难, 仅凭持有我们的普通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建立与中国的联系,以使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
53
出售股东
下表列出了出售股东的名称,截至2021年11月30日出售股东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数量,以及出售股东根据招股说明书可能提供的普通股数量。该表和标题为“出售股东”和“分配计划”下包含的其他信息是根据出售股东或代表出售股东提供给我们的信息编制的。下表列出了出售股东,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数量,出售的股份数量,发行完成时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以及发行完成时实益拥有的股份百分比。信实领先有限公司
| 发售中的售后股份 | ||||||||||||||||
| 姓名 | 实益拥有的股份 | 正在出售的股票 | 实益拥有的股份 | 未偿还债务的百分比 | ||||||||||||
| 信实领先有限公司 | 3,750,000 | 3,750,000 | 0 | 0 | % | |||||||||||
除以下所述外,出售股东与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前任或关联公司没有任何职位,办公室或重大关系,并且在过去三年内也没有。
出售股东从Inspired Elite Global Limited的股份转让中获得了这些股份,Inspired Elite Global Limited是该公司的原始创始人之一。
分配计划
出售股东及其任何质权人、受赠人、受让人和利益继承人可不时在其所交易的任何证券交易所、市场或交易设施上出售其任何或全部普通股,或以私下交易或赠与方式出售。招股说明书提供的股份可以由出售股东按出售时的市场价格或议定价格出售。在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交易之前,出售股东将不会根据招股说明书出售任何股票。出售股东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股份时,可以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
| ● | 普通经纪交易和经纪自营商招揽买方的交易; |
| ● | 大宗交易,在这种交易中,经纪自营商将试图以代理人的身份出售股票,但可以购买头寸并转售一部分大宗交易作为委托人,以促进交易; |
| ● | 作为委托人出售给经纪自营商,并由该经纪自营商将该等股份转售予其帐户; |
| ● | 如果我们在出售时在交易所上市,则根据适用交易所的规则进行交易所分配; |
| ● | 私下商定的交易,包括礼品; |
| ● | 涵盖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之后进行的卖空交易; |
| ● | 根据与经纪自营商的安排或协议,以规定的每股价格出售指定数量的此类股份; |
| ● | 任何此类销售方式的组合;和 |
| ● | 根据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销售方式。 |
在规则144允许的范围内,出售股东还可以根据规则144而不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出售其拥有的普通股。
卖方股东聘请的经纪自营商可安排其他经纪自营商参与销售.经纪交易商可以从出售股东(或者,如果任何经纪交易商充当股票购买者的代理人,则从购买者)那里获得佣金或折扣,其金额有待协商。卖出的股东并不期望这些佣金和折扣超过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中的惯例。所有出售股东都不是任何经纪自营商的附属公司。
出售股东可以不时将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质押或授予担保权益,如果出售股东不履行担保义务,质权人或被担保方可以根据本章程或根据本章程第424(b)(3)条或《证券法》的其他适用规定对出售股东名单进行修订,以包括质权人,不时提供和出售普通股,根据本说明书,作为出售股东的利益受让人或其他继承人。
与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中的权益有关, 出售股东可以与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对冲交易,而这些机构又可以在对冲其承担的头寸的过程中卖空我们的普通股。出售股东可以, 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之后, 也卖空我们的普通股,并交付这些证券,以结清其空头头寸, 或将其普通股借给或质押给经纪交易商,而经纪交易商反过来可能会出售这些证券。出售股东还可以与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期权或其他交易,或创建一种或多种衍生证券,这些衍生证券需要将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普通股交付给该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 “此类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本招股说明书(为反映此类交易而进行的补充或修订)转售哪些股票。,
在其他情况下,出售股东也可以转让普通股,在这种情况下,就本招股说明书而言,利益的受让人,质权人或其他继承人将是出售实益拥有人。
出售股票的股东以及参与出售股票的任何经纪自营商或代理人可被视为与此类出售有关的《证券法》所指的“包销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将受到《证券法》的招股说明书交付要求的约束,根据《证券法》,此类经纪交易商或代理商收到的任何佣金以及转售他们购买的股票的任何利润都可能被视为承销佣金或折扣,包括M条例在内的联邦证券法可能会限制出售股东和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参与普通股分配的任何其他人购买和出售我们普通股的时间。出售股东已通知我们,它与任何人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任何协议或谅解来分配普通股。
如果(a)出售股东根据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将购买者或受让人指定为出售股东的条件转让证券,我们可能需要修改或补充本招股说明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被要求修改或补充此招股说明书,以指定出售股东,或(b)出售股东将股票出售给承销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被要求修改或补充这份招股说明书,以命名承销商和销售方法。
我们将支付与股份登记有关的所有费用和开支。我们已同意赔偿出售股东的某些损失,索赔,损害和责任,包括根据《证券法》承担的责任。
54
公司结构
我们的组织和结构
Aspire Global Inc.(“Aspire”)于2020年1月30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
Aspire拥有Aspire Global Holdings Limited(“Aspire Holdings”)的100%股权,Aspire Global Holdings Limited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注册成立,Aspire North America LLC是一家加利福尼亚州有限责任公司,于2月22日成立,2020年,Aspire North America的正式所有权于2020年9月23日转让给Aspire。
Aspire Holdings拥有三家子公司的100%股权,这三家子公司是香港公司DEC Technology Co.,Limited,该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注册成立,Aspire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Aspire Hong Kong”)是一家香港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注册成立,以及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一家香港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注册成立。
Aspire Hong Kong拥有于2020年9月30日成立的中国公司Eigate(深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Eigate(深圳)”)的100%股权,该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的Enterprise(“WFOE”)。
深圳亿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亿嘉”)于2010年6月8日在中国注册成立。深圳亿嘉从事电子烟制造。
深圳亿嘉拥有东莞恩利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恩利奇”)的100%股权,该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在中国注册成立。东莞恩利奇为深圳亿嘉提供材料加工服务。
Aspire不从事任何积极的经营活动,只是作为一家控股公司。目前所有的制造业务都由深圳亿嘉负责。
下图显示了截至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我们的子公司,VIE和VIE的子公司:
VIE协议
于2020年9月30日,Eigate(深圳)与深圳亿嘉及合计持有深圳亿嘉100%股权的深圳亿嘉股东订立一系列合约安排,包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独家期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授权书(统称为“VIE协议”)。我们的首席执行官Tuanfang Liu持有深圳亿嘉95%的股权,而他的表亲Yuli Liu持有深圳亿嘉剩余的5%股权。
合同安排的主要条款如下:
55
独家商业合作协议
根据深圳亿嘉与Eigate(深圳)于2020年9月30日生效的独家业务合作协议,Eigate(深圳)同意向深圳亿嘉提供服务,包括以独家基础提供技术开发、技术支持、管理咨询、市场推广及推广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深圳亿嘉同意向Eigate(深圳)支付指定的服务费,作为Eigate(深圳)提供服务的代价。本协议的期限为30年,协议规定,除非eigate(深圳)公司同意在初始到期日之前以书面形式终止,否则本协议的期限自动延长30年。
独家期权协议
根据于2020年9月30日生效的Eigate(深圳)、深圳亿嘉及其股东之间的独家期权协议,股东授予Eigate(深圳)不可撤销的独家购买权,或指定一人或多人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一次或多次购买股东持有的深圳亿嘉的股权,部分或全部由Eigate(深圳)全权酌情决定。
股权质押协议
根据Eigate(深圳)、深圳亿嘉及其股东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自2020年9月30日起生效,股东已将深圳亿嘉的100%股权质押,占深圳亿嘉注册资本的人民币500,000元,作为履行股东和深圳亿嘉所有合同义务的担保,并支付股东或深圳亿嘉发生违约时,Eigate(深圳)遭受的所有直接、间接和衍生损失以及预期利润损失。深圳亿嘉同意股东根据本协议将股权质押给Eigate(深圳)。在所有合同义务得到充分履行和所有违约损失得到充分偿付之前,质押一直有效。
授权书
根据2020年9月30日生效的不可撤销的授权书,深圳亿嘉的股东已各自任命Eigate(深圳)代表自己处理与其持股有关的所有权利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股东大会,行使全部股东权利和表决权,处理股份,代表自己作为股东,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修改公司章程。该授权委托书不可撤销,在其为深圳亿嘉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这些协议旨在为EIGATE(深圳)提供权力, 权利, 以及在所有重大方面相当于其作为深圳亿嘉主要股权持有人将拥有的义务, 包括主要的控制权和对资产的权利, 财产, 以及深圳亿嘉的营收。上述所有合同安排使eigate(深圳)有义务承担深圳亿嘉经营活动的全部损失风险,并使eigate(深圳)有权获得全部剩余收益。本质上, 根据VIE协议,Eigate(深圳)已获得对深圳亿嘉的有效控制权。因此, 该公司认为,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纂(“ASC”)810“合并”,深圳亿嘉应被视为可变利益实体(“VIE”)。然而, 尽管Aspire是深圳亿嘉的主要受益人, 其中, 在公认会计原则下, 使Aspire能够将深圳亿嘉的财务报表纳入Aspire的合并财务报表, 该等协议并不授予Aspire于深圳亿嘉的任何股权或拥有权, “Aspire在深圳亿嘉没有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权。,
上述交易, 包括加入VIE协议, 被视为公司的重组(“重组”)。重组之后, Aspire合同控制, 尽管它并不拥有, 深圳亿嘉通过VIE协议。根据ASC805-50-25, 重组被视为共同控制下的实体之间的资本重组,因为在重组之前和之后,所有这些实体都由同一控制股东控制。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和VIE的合并已按历史成本入账,并在上述交易自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显示的第一个期间开始生效的基础上进行准备。此外, “ASC805-50-45-5规定,以前年度提交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也应进行追溯调整,以提供比较信息。,
配偶同意书
深圳亿嘉个别股权持有人的配偶已各自签署配偶同意书。根据配偶同意书,签署配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其配偶执行上述股权质押协议和排他期权协议,且其配偶可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履行、修改或终止该等协议。此外,如果配偶因任何原因获得其配偶持有的深圳亿嘉的任何股权,他或她同意受与其配偶订立的合同安排基本类似的任何法律文件的约束并签署这些法律文件,这些法律文件可能会不时进行修订。
通过目前的合同安排, 我们与深圳亿嘉的所有股东建立了合同关系。根据这些协议, 深圳亿嘉全体权益持有人不可撤销地授权Eigate(深圳)作为权益持有人行使表决权及其他一切权利并将其在深圳亿嘉的全部股权质押给Eigate(深圳),作为抵押,以确保履行其在这些协议下的所有义务。然而, 深圳亿嘉的股权持有人可能与我们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可能违约, 或导致深圳亿嘉违约, 或者拒绝续约, 现有的合同安排,我们与他们和深圳亿嘉。深圳亿嘉或深圳亿嘉股权持有人未能履行与他们之间的此类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我们合并的VIE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6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汉坤律师事务所认为:
| ● | 本次发行后,中国深圳亿嘉和Eigate(深圳)的股权结构不违反目前有效的任何适用的中国法律或法规;和 |
| ● | Eigate(深圳),深圳亿嘉和深圳亿嘉的股东之间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合同安排,根据其条款和当前有效的适用的中国法律或法规,以及当前和紧随本次发行后的条款,是有效的,有约束力的和可执行的,不会也不会违反目前有效的任何适用的中国法律或法规。 |
但是,当前和未来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解释和适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中国监管机构将来可能会采取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的上述意见相反或不同的观点。
57
选定的财务数据
以下是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综合业务报表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以及截至6月30日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2020年和2021年是根据我们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得出的。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和列报的。我们的历史结果不一定表示未来期间的预期结果。您应该阅读本摘要合并财务数据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包括在本说明书的其他部分。
(以千为单位,每股金额和已发行股票除外)
合并运营信息报表:
| 截至6月30日的一年, | ||||||||
| 2020 | 2021 | |||||||
| 收入 | $ | 79,026 | $ | 93,982 | ||||
| 收益成本 | (45,762 | ) | (65,884 | ) | ||||
| 毛利 | 33,264 | 28,098 | ||||||
| 营业费用 | (14,119 | ) | (21,258 | ) | ||||
| 经营收入 | 19,145 | 6,840 | ||||||
| 其他收入净额 | 4,776 | (4,949 | ) | |||||
| 所得税前收入 | 23,921 | 1,891 | ||||||
| 净收入 | 19,145 | 547 | ||||||
| 综合收益 | 17,283 | 5,045 | ||||||
| 每股普通股净收入(基本和稀释后) | $ | 0.13 | $ | 0.00 | ||||
| 已发行加权普通股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合并资产负债表信息:
| 截至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183,988 | $ | 182,293 | ||||
| 流动资产 | 181,586 | 176,839 | ||||||
| 营运资金 | 58,684 | 60,678 | ||||||
| 留存收益 | 51,965 | 52,512 | ||||||
| 股东权益 | 61,086 | 66,131 | ||||||
合并现金流量信息:
| 截至6月30日的一年, | ||||||||
| 合并现金流量数据: | 2020 | 2021 | ||||||
|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20,222 | $ | (539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80,931 | 7,867 |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5,779 | ) | (20,213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的净增加(减少)额 | 94,012 | (11,389 | ) | |||||
以下列出了与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有关的部分财务信息(以千美元计)。
合并收益表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 | |||||||||||||||||||||||||||||||
| Aspire | VIE | 冲销 | 合并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收入 | $ | 7,744 | $ | 71,282 | $ | - | $ | 79,026 | $ | 8,944 | $ | 85,038 | $ | - | $ | 93,982 | ||||||||||||||||
| 收益成本 | - | (45,762 | ) | - | (45,762 | ) | - | (65,884 | ) | - | (65,884 | ) | ||||||||||||||||||||
| 毛利 | 7,744 | 25,520 | - | 33,264 | 8,944 | 19,154 | - | 28,098 | ||||||||||||||||||||||||
| 营业费用 | (3,975 | ) | (10,144 | ) | - | (14,119 | ) | (6,001 | ) | (15,257 | ) | - | (21,258 | ) | ||||||||||||||||||
| 经营收入 | 3,769 | 15,376 | - | 19,145 | 2,943 | 3,897 | - | 6,840 | ||||||||||||||||||||||||
| 其他收入净额 | 2,025 | 2,751 | - | 4,776 | (88 | ) | (4,861 | ) | - | (4,949 | ) | |||||||||||||||||||||
| 所得税前收入 | 5,794 | 18,127 | - | 23,921 | 2,855 | (964 | ) | - | 1,891 | |||||||||||||||||||||||
| 净收入 | $ | 4,589 | $ | 14,556 | $ | - | $ | 19,145 | $ | 1,887 | $ | (1,340 | ) | $ | - | $ | 547 | |||||||||||||||
合并资产负债表信息
| 2020年6月30日 | 2021年6月30日 | |||||||||||||||||||||||||||||||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115,991 | $ | 108,313 | $ | (40,316 | ) | $ | 183,988 | $ | 128,088 | $ | 106,161 | $ | (51,956 | ) | $ | 182,293 | ||||||||||||||
| 应收账款净额 | 685 | 48,931 | (40,316 | )1 | 9,300 | 4,550 | 58,223 | (51,130 | ) | 1 | 11,643 | |||||||||||||||||||||
| 流动资产 | 115,985 | 105,917 | (40,316 | ) | 181,586 | 128,085 | 100,710 | (51,956 | ) | 176,839 | ||||||||||||||||||||||
| 应付账款 | 40,316 | 15,615 | (40,316 | )1 | 15,615 | 51,137 | 22,245 | (51,130 | ) | 1 | 22,253 | |||||||||||||||||||||
| 营运资金 | 792 | 57,892 | - | 58,684 | 2,030 | 58,648 | - | 60,678 | ||||||||||||||||||||||||
| 留存收益 | 1,087 | 50,878 | - | 51,965 | 1,977 | 50,535 | - | 52,512 | ||||||||||||||||||||||||
| 股东权益 | 797 | 60,289 | - | 61,086 | 2,033 | 64,098 | - | 66,131 | ||||||||||||||||||||||||
合并现金流量信息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 | |||||||||||||||||||||||||||||||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按经营活动分列 |
$ | 23,738 | $ | (3,516 | ) | $ | - | $ | 20,222 | $ | 5,022 | $ | (5,561 | ) | $ | - | $ | (539 | ) | |||||||||||||
| (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通过投资活动 |
$ | 82,018 | $ | (1,087 | ) | $ | - | $ | 80,931 | $ | 2 | $ | 7,865 | $ | - | $ | 7,867 | |||||||||||||||
| (使用的)现金净额/融资提供的现金净额 活动 |
$ | (978 | ) | $ | (4,801 | ) | $ | - | $ | (5,779 | ) | $ | 88 | $ | (20,301 | ) | $ | - | $ | (20,213 | ) | |||||||||||
| 增加(减少)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104,780 | $ | (10,768 | ) | $ | - | $ | 94,012 | $ | 5,189 | $ | (16,578 | ) | $ | - | $ | (11,389 | ) | |||||||||||||
下表提供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公司间应收/应付款项的变动情况。
| 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期初余额 | $ | 18,138 | $ | 40,316 | ||||
| 在此期间的增加 | $ | 46,688 | $ | 58,197 | ||||
| 在此期间减少 | $ | (24,510 | ) | $ | (47,383 | ) | ||
| 期末余额 | $ | 40,316 | $ | 51,130 | ||||
58
管理层对以下问题的讨论和分析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以下对我们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应与“选定的合并财务数据”以及我们的财务报表和本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相关附注一并阅读。除历史信息外,本讨论还包含反映我们当前预期的前瞻性陈述,其中涉及风险,不确定性和假设。请参阅“关于前瞻性陈述的注意事项”。“实际结果和事件发生的时间可能与下面讨论的内容大不相同。可能导致或导致此类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确定的因素,以及“风险因素”和本说明书其他部分中讨论的因素。除非另有说明,本说明书中的所有金额均以美元为单位。
概述
Aspire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作为一家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通过在中国建立的运营实体(包括VIE)开展实质性业务。尽管我们通过某些合同安排控制并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但这些协议与所有权不同,它们不会给我们提供VIE的任何股权或其他所有权权益。我们在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普通股是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的股票,该公司与关联运营公司保持服务协议。有关VIE的收入,收益成本,毛利和经营收入的信息包含在“经营成果”下。有关VIE的财务信息的信息在下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出。
我们是一家垂直整合的企业,从事品牌的研究与开发,设计,商业化,制造,销售,营销和分销,在较小的程度上,OEM和ODM烟草蒸发技术产品。我们的制造业务由深圳亿嘉在中国进行。我们通过在30多个国家/地区的150多个分销商组成的分销网络销售我们的烟草蒸发技术产品。2020年12月,我们开始在美国销售大麻电子烟产品。
在过去的十年里,无论是技术进步还是消费者需求,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人们渴望在不产生吸烟对健康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获得吸烟的效果,随着反烟草立法和法规对电子产品(包括电子烟)的应用,电子烟在全球的普及程度有所提高。电池和其他组件技术的创新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功能性和可靠性。许多消费者被汽化器在尺寸和易用性、款式/时尚方面的谨慎所吸引,并认为电子烟对健康的危害比香烟小。结果,电子烟设备市场在过去几年中一直在快速增长,尽管增长率在2020年和2021年有所放缓,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以及世界各国政府为应对这种大流行而采取的行动。
新冠病毒大流行的影响
2019年12月,据报道,2019年冠状病毒病(新冠肺炎)首次在中国武汉出现。在2020年期间,这种疾病在世界范围内蔓延。这场疫情导致了隔离、旅行限制以及世界许多地方的商店和设施的暂时关闭。由于我们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因此新冠肺炎疫情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以及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对我们的收入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
各国政府为遏制病毒而采取的措施影响了我们产品的消费者所居住的所有国家的经济活动。我们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来监视和减轻新冠病毒的影响,例如为我们的人员采取安全和健康措施,例如保持社交距离,以及确保对我们的生产过程至关重要的材料的供应。我们将继续遵循政府的各项政策和建议,同时,我们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我们认为这符合我们的员工,客户和业务关系的最佳利益。
从2020年1月中旬(中国农历新年假期开始)到2020年4月底,由于中国的新冠疫情,我们的生产放缓了。在这将近四个月的时间里,生产的放缓导致我们的业务几乎完全停止,包括大多数销售活动。此外,由于我们的产品通常在杂货店,便利店和烟草店等商店出售,因此,由于政府的行动,商店关闭了,或者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消费者不愿购物,我们产品的零售销售将受到影响。在2020年上半年生产暂时放缓之后,我们的大多数供应商,分销商和其他服务合作伙伴已逐步恢复正常运营。目前,我们的制造工厂已经恢复了生产能力。
从2020年末到2021年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计划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大力推广,但在世界不同地区出现了几种类型的新冠病毒变体。该公司在欧洲和美国的销售继续受到政府与新冠病毒和新冠病毒变种有关的行动的影响,而中国政府为应对广东省的新冠病毒小规模爆发而采取的严格措施使生产略有放缓。
新冠肺炎对我们运营的持续影响程度尚不确定。这将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爆发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新冠病毒的严重程度(包括Delta变种)以及有效性,疫苗在世界各国的接受程度和供应情况,以及在疫苗的供应减少了大流行期间实行的限制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有关适当应对措施的新信息。随着许多国家放宽限制,销售电子烟产品的零售商店和商店开始营业,消费者恢复在这些商店购物。
59
供应链风险
新冠病毒的影响之一是供应链问题导致的延误,这与公司难以生产产品,将产品运到目的地国,并从入境港运送到客户所在地有关。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卸船的码头工人减少了,向市场交付产品的卡车司机也减少了,这导致向市场交付产品的时间大大延迟。由于产品是通过海路运输的,由于港口不能及时卸下船舶,造成进港延误,还存在其他风险,包括海水和火灾可能造成的损害、产品降解以及集装箱被毁的可能性,损坏或从船上掉进水里。无法将产品交付给最终供应商可能会削弱我们从产品中获得收入的能力。
2021年,我们的VIE遭遇了芯片短缺,导致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产品交付放缓。为了确保芯片的供应,我们改变了付款条件,从过去的30天交货后的芯片供应商,以预付款,我们聘请了两个新的芯片供应商。自2021年9月以来,我们获得了芯片供应,以满足我们的生产需求,芯片短缺不再影响我们的生产。然而,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来不会出现芯片短缺的问题。
关于对除美国以外的分销商的销售,我们不参与由分销商安排的运输。但是,如果分销商在将产品推向市场时发生运输延迟,则他们从我们这里购买的产品可能会延迟或减少。我们空运产品到美国市场。
与我们的VIE协议有关的风险
我们的产品由深圳亿嘉制造,该公司由我们的首席执行官Tuanfang Liu和他的表亲拥有,我们的大部分合并资产是深圳亿嘉的资产。我们通过VIE协议控制深圳亿嘉的运营;但是,我们在深圳亿嘉没有任何股权。尽管我们认为我们和深圳亿嘉的股东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且VIE协议具有法律可执行性,这些协议尚未在法院进行测试,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合同安排的能力。如果发现法律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可以:
| · | 吊销我们的营业执照和深圳亿嘉的营业执照; | |
| · | 终止或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与深圳亿嘉之间的任何关联交易的运营; | |
| · | 通过签订合同安排来限制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扩展; |
| · | 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深圳亿嘉可能无法遵守的罚款或其他要求; | |
| · | 要求我们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深圳亿嘉重组相关的股权结构或业务;要么 | |
| · | 限制或禁止我们使用额外公开发行的收益为深圳亿嘉融资。 |
影响我国经营成果的关键因素
我们认为,以下关键因素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 影响烟草和大麻电子烟产品的立法和法规的影响。 | |
| · | 我们有能力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在美国销售其他烟草电子烟产品。 | |
| · | 我们有能力成功地在美国市场上销售这一产品。 我们目前可能在美国销售的产品线。 | |
| · | 我们开发和销售电子烟产品的能力,以满足用户不断变化的口味。 | |
| · | 竞争的影响。 | |
| · | 大麻电子烟产品国际市场的发展,目前主要限于美国的某些州。 | |
| · | VIE协议的可执行性。 | |
| · | 新冠病毒的爆发(在2020年期间对我们的生产造成了四个月的严重影响)以及新冠病毒的变体(包括Delta变体)的影响,以及疫苗的可用性,有效性和接受程度。 | |
| · | 任何与新冠病毒大流行类似的情况的影响,可能导致政府采取与针对新冠病毒采取的步骤类似的步骤。 |
在美国,我们只能销售我们已申请PMTA的产品。目前,我们已经为我们的一个产品线-鹦鹉螺Prime开放系统电子烟产品申请了PMTA。Nautilus Prime是对我们最初的Nautilus系统的改进,为此我们没有寻求PMTA。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一年中,Nautilus Prime产品线在美国的销售额不到11%,占美国销售额的62%。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我们无法销售其他产品线严重损害了我们在美国的销售,我们在美国的销售额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1,790万美元下降至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940万美元。
3月17日, 2021, FDA致函Aspire North America,要求Aspire North America提交与Aspire产品营销实践有关的文件。具体来说, FDA要求提供与年轻人接触Aspire North America的Aspire社交媒体营销以及Aspire North America在社交媒体营销中使用有影响力的人有关的文件。此要求适用于所有Aspire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终端)产品及其组件或零件。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要求提供这些文件的依据是青少年终端使用的流行,以及Aspire北美公司在社交媒体平台上销售Aspire产品的情况(例如, Facebook, YouTube, 和Instagram)。6月15日, 2021, Aspire North America向FDA提供了所要求的材料。“公司无法预测FDA是否会要求提供更多信息,或者提供给FDA的信息是否会导致公司或Aspire North America支付任何费用或罚款。,
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中,我们的子公司之一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向其唯一股东,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刘团芳宣布了380万美元的股息。该股息于2020年6月宣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尚未支付。如果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尚未支付,则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支付。这笔股息是在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由刘先生全资拥有的时候宣布的,重组导致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成为子公司。
60
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中,财务报表与我们公司合并的VIE实体深圳亿嘉分别向其股东刘团芳(持股95%)和他的表兄(持股5%)宣派了2290万美元的股息。股息于2019年12月宣布,并于2020年9月支付。
我们无法保证将来是否会支付任何股息,或者如果我们支付股息,则不能保证何时支付股息或任何股息。
经营成果
下表概述了我们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收益(除每股金额外,以千为单位)。
| 截至6月30日的一年, | ||||||||||||||||
| 2020 | 2021 | |||||||||||||||
| 美元 | 占收入的百分比 | 美元 | 占收入的百分比 | |||||||||||||
| 收入 | $ | 79,026 | 100.0 | % | $ | 93,982 | 100.0 | % | ||||||||
| 收益成本 | (45,762 | ) | (57.9 | )% | (65,884 | ) | (70.1 | )% | ||||||||
| 毛利 | 33,264 | 42.1 | % | 28,098 | 29.9 | % | ||||||||||
| 营业费用 | (14,119 | ) | (17.9 | )% | (21,258 | ) | (22.6 | )% | ||||||||
| 经营收入 | 19,145 | 24.2 | % | 6,840 | 7.3 | % | ||||||||||
| 其他收入(亏损)净额 | 4,776 | 6.0 | % | (4,949 | ) | (5.3 | )% | |||||||||
| 所得税前收入 | 23,921 | 30.2 | % | 1,891 | 2.0 | % | ||||||||||
| 净收入 | 19,145 | 24.2 | % | 547 | 0.6 | % | ||||||||||
| 其他综合(亏损)收入 | (1,862 | ) | (2.3 | )% | 4,498 | 4.9 | % | |||||||||
| 综合收益 | 17,283 | 21.9 | % | 5,045 | 5.4 | % | ||||||||||
| 每股普通股净收入(基本和稀释后) | $ | 0.13 | $ | 0.00 | ||||||||||||
| 已发行加权普通股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经营成果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
收入
下表根据我们的分销商提供给我们的信息,按地区列出了我们的收入百分比。
| 截至6月30日的年份, | ||||||||
| 2020 | 2021 | |||||||
| 欧洲 | 61.0 | % | 57.2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6.8 | % | 18.5 | % | ||||
| 亚太地区-中国以外地区 | 9.5 | % | 14.2 | % | ||||
| 北美洲 | 22.6 | % | 10.0 | % | ||||
| 其他 | 0.1 | % | 0.1 | % | ||||
| 合计 | 100.0 | % | 100.0 | % | ||||
61
我们产品的主要市场是欧洲, 中国及其他亚太地区.来自中国的收入增长反映了我们在发展OEM和ODM方面的努力, 其中大部分销售来自中国的客户。我们的大部分产品都是以自有品牌销售的。在截至6月30日的几年里, 2020年和2021年, 97%和85%, 分别, 我们的销售额中有我们自己的品牌。我们也在发展原始设备制造, 被称为OEM销售和原始设计和制造, 被称为ODM, 它们是为其他公司生产的, 而且, 根据我们收到的销售订单, 我们预计未来将产生更多的OEM和ODM销售订单。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大麻产品销售主要是在OEM的基础上向大麻品牌销售, 我们预计,这些销售将在不久的将来继续主要作为OEM销售。来自北美的收入下降反映了美国法规变化的影响,因此,我们目前只能在美国销售一条产品线, 这并不是前几年的主要收入来源。我们在美国的销售额从截至6月30日的一年的1790万美元下降, 在截至6月30日的一年中,2020年达到940万美元, 2021. ,
我们的收入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79,025,838美元增加到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93,982,588美元,增长了14,956,750美元或18.9%。收入的增加是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i)公司在2021年加大了发展OEM和ODM业务的努力,并且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OEM和ODM的销售有所增加,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更多的销售努力渗透到除中国以外的亚太市场,尽管欧洲和美国的市场继续受到与新冠病毒有关的政府行动的影响美国市场受到政府法规的影响,导致我们在截至6月30日的一年中只能在美国销售一条产品线,2021年,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获得在美国销售其他产品的批准。
收益成本
收益成本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例如塑料,与制造相关的直接工资和福利费用。间接费用,包括工厂租金费用和机器折旧,也包括在收益成本中。下表列出了我们的收益成本(以千美元计)。
| 截至6月30日的一年, | ||||||||||||||||||||||||
| 2020 | 2021 | |||||||||||||||||||||||
| 数额 | 成本百分比 收入 |
百分比 收入 |
数额 | 成本百分比 收入 |
百分比 收入 |
|||||||||||||||||||
| 直接材料 | $ | 35,685 | 78.0 | % | 45.2 | % | $ | 49,651 | 75.4 | % | 52.8 | % | ||||||||||||
| 劳动 | 7,310 | 16.0 | % | 9.2 | % | 12,918 | 19.6 | % | 13.7 | % | ||||||||||||||
| 开销 | 2,767 | 6.0 | % | 3.5 | % | 3,315 | 5.0 | % | 3.5 | % | ||||||||||||||
| 收益成本共计 | $ | 45,762 | 100 | % | 57.9 | % | $ | 65,884 | 100 | % | 70.0 | % | ||||||||||||
收益成本增加了20,122,250美元,即44.0%,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45,761,941美元增加到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65,884,191美元。收益成本的增加反映了(i)年度销售额的增长,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雇用的合同工的增加,扩大在东莞的生产设施,并在这些设施开始生产,这反映在间接费用的增加;由于中国政府采取了严格的措施来应对广东省爆发的小规模新冠肺炎疫情,生产略有放缓。
毛利
下表显示了我们产品的收入,收益成本和毛利(以千美元计)。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 | ||||||||||||||||
| 收入 | 成本 收入 |
毛利 | 毛额 利润% |
|||||||||||||
| Aspire品牌 | $ | 76,444 | $ | 43,537 | $ | 32,907 | 43.0 | % | ||||||||
| OEM和ODM | 2,582 | 2,225 | 357 | 13.8 | % | |||||||||||
| 合计 | $ | 79,026 | $ | 45,762 | $ | 33,264 | 42.1 | %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 | ||||||||||||||||
| 收入 | 成本 收入 |
毛利 | 毛额 利润% |
|||||||||||||
| Aspire品牌 | $ | 80,022 | $ | 53,614 | $ | 26,408 | 33.0 | % | ||||||||
| OEM和ODM | 13,960 | 12,270 | 1,690 | 12.1 | % | |||||||||||
| 合计 | $ | 93,982 | $ | 65,884 | $ | 28,098 | 29.9 | % | ||||||||
毛利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33,263,897美元下降至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28,098,397美元,降幅为5,165,500美元或15.5%。我们的毛利率从42.1%下降到29.9%。这一下降主要是由于(i)来自OEM和ODM业务的收入比例增加,而该业务的毛利率较低,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用于促销的新产品的单价较低,由于我们的大部分收入是以美元结算的,而收益成本是以人民币结算的,因此,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到截至6月30日的年度,人民币对美元的平均汇率从7.0 198升至6.6273,2021年是毛利和毛利率下降的重要因素。
62
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14,119,183美元增加至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21,258,141美元,增幅为7,138,958美元,增幅为50.6%。
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主要包括员工的工资和福利,营销费用,差旅费用和其他。
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增加了3,277,449美元,即89.1%,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3,680,273美元增加到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6,957,722美元。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的增加是由于(i)销售与市场营销工作人员的增加,以及通过产品试验来推广新产品,特别是通过Aspire North America销售Ispire大麻蒸发器技术产品,从而加大了推广力度。
研究与开发费用增加了1,176,052美元,即27.3%,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4,302,005美元增加到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5,478,057美元。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主要在中国深圳进行。增加的原因是我们研究与开发人员的增加。
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员工的工资和福利,租金费用,专业费用和其他。一般和行政支出增加了2,685,457美元,即43.8%,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6,136,905美元增至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8,822,362美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i)一般和行政人员的增加,Aspire North America发生的一般和行政费用,该公司于2021年开始运营,以及由于2020年10月从关联方租赁新工厂和仓库而产生的更多租金费用。
其他收入净额
其他收入(费用)包括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汇兑收益(损失)、净额、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费用)。
利息收入减少了37,162美元,即52.4%,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70,858美元减少到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33,696美元。这两年的利息支出都不大。
我们的销售主要以美元和人民币结算,而几乎所有的材料、人工和费用都是以人民币支付的。人民币兑换美元产生了汇兑收益。由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从7.0 198升值至6.6273,汇兑收益(亏损)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汇兑收益1,400,746美元变为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汇兑损失5,016,162美元,变动了6,416,908美元或458.1%。
投资收益减少了2,260,058美元,即97.3%,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2,321,890美元减少至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61,832美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一年中,只有一项现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
由于这些因素,其他收入(费用)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其他收入983,489美元变化为1,011,846美元,即102.9%,到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其他费用为28,357美元。
所得税
所得税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的4,775,731美元减少了3,431,512美元,即71.9%,至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1,344,219美元,反映了我们所得税前收入的减少。
63
净收入
净收入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每股0.13美元(基本和稀释后)的19,145,140美元或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的547,046美元(或每股0.004美元)减少了18,598,094美元或97.1%。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下表总结了我们从2020年6月30日到2021年6月30日的营运资金变化(以千美元计)。
| 2020年6月30日 | 2021年6月30日 | 变更 | 变化% | |||||||||||||
| 流动资产 | $ | 181,586 | $ | 176,839 | $ | (4,747 | ) | (2.6 | )% | |||||||
| 流动负债 | 122,902 | 116,161 | (6,741 | ) | (5.5 | )% | ||||||||||
| 营运资金 | 58,684 | 60,678 | 1,994 | 3.4 | % | |||||||||||
鉴于我们大量的营运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正净现金以及没有任何长期负债,我们相信我们有能力应对新冠病毒大流行和供应链问题的不确定性,并且我们目前预计不会有任何流动性限制。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信息(以千美元计)。
| 截至6月30日的一年, | 增加 | |||||||||||
| 合并现金流量数据: | 2020 | 2021 | (减少) | |||||||||
|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20,222 | $ | (539 | ) | $ | (20,761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80,931 | 7,867 | (73,064 | ) |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5,779 | ) | (20,213 | ) | (14,434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的净增加(减少)额 | 94,012 | (11,389 | ) | (105,401 | ) | |||||||
64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2020万美元,反映了我们的净收入1910万美元,主要调整如下:应付账款增加320万美元,应计负债和其他应付款项增加了180万美元,应交所得税增加了150万美元,但短期投资产生的收益为230万美元,存货增加了140万美元,两者相抵。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用于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为50万美元,反映了我们60万美元的净收入,主要调整如下:加回未实现外汇收益490万美元,应付账款增加480万美元,存货准备金增加300万美元,应计负债和其他应付款项增加440万美元,但存货增加1280万美元,应付所得税减少270万美元,应收账款增加160万美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8090万美元,主要反映了到期时收到的1.223亿美元的短期投资和购买的4010万美元的短期投资。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790万美元,主要反映了到期时收到的1,040万美元的短期投资,被购买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230万美元所抵消。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用于融资活动的净现金流为580万美元,主要反映了460万美元的股息支付和130万美元的关联方还款。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一年,用于融资活动的净现金流为2020万美元,主要反映了1930万美元的股息支付和110万美元的IPO成本支付。
到目前为止, 我们主要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和主要股东提供的营运资金贷款为我们的经营活动提供资金, 必要时。我们计划主要通过运营产生的现金和库存现金来支持我们未来的运营。我们相信,我们当前的现金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而此次发行的估计净收益将足以满足我们未来12个月的营运资金需求。如果我们遇到不利的经营环境或产生意外的资本支出需求, 或者,如果我们决定加速发展, 然后可能需要额外的融资。我们无法保证不需要额外的融资,或者, 如果需要, 如果有的话,将以优惠的条件提供。这种融资可能包括使用额外的债务或出售额外的股本证券。“任何涉及出售股本证券或可转换为股本证券的工具的融资,都可能导致对我们股东的稀释,这可能是巨大的。,
我们在6月30日的合并资产, 2021年包括我们VIE的106,160,503美元资产,这些资产的财务报表与我们的资产合并, 及其子公司。尽管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是VIE协议的一方,有权批准这些资产的使用,但深圳亿嘉使用的资产除外, Aspire可能无法为我们在中国以外的业务获得这些资产。适用的中国法律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仅从净收入中支付股息, 如果有的话,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我们在中国的运营子公司和深圳亿嘉被要求拨出部分净收入, 如果有的话, 每年拨出一般准备金,直至该等准备金达到相关单位注册资本的50%。这些储备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另外, 在中国,注册股本和资本公积金账户也被限制提取, 最多不超过各经营子公司的净资产额.相比之下, 现时并无外汇管制,亦无限制资金进出香港。因此, “在正常情况下,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将现金转移到美国。,
65
如果我们的香港运营子公司将来要自己承担额外的债务,那么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向美国投资者转移现金的能力。
合并财务报表
下面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显示了Aspire的财务信息(反映了不包括VIE的合并财务信息),VIE的财务信息,消除调整和合并结果(以美元计)。
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 2020年6月30日 | 2021年6月30日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115,217,261 | $ | 37,828,990 | $ | - | $ | 153,046,251 | $ | 120,406,249 | $ | 20,650,469 | $ | - | $ | 141,056,718 | ||||||||||||||||
| 受限制现金 | - | 450,000 | - | 450,000 | - | 1,050,407 | - | 1,050,407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9,979,095 | - | 9,979,095 | - | - | -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685,290 | 48,931,457 | (40,315,837 | ) | 1 | 9,300,910 | 4,550,262 | 58,223,396 | (51,129,532 | ) | 1 | 11,644,126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20,098 | 1,281,819 | - | 1,301,917 | 1,070,917 | 4,922,915 | (826,324 | ) | 5,167,508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62,313 | 203,904 | - | 266,217 | - | - | - | - | ||||||||||||||||||||||||
| 存货净额 | - | 7,241,388 | - | 7,241,388 | 2,057,864 | 15,862,771 | - | 17,920,635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15,984,962 | 105,916,653 | (40,315,837 | ) | 181,585,778 | 128,085,292 | 100,709,958 | (51,955,856 | ) | 176,839,394 | ||||||||||||||||||||||
| 其他资产: | ||||||||||||||||||||||||||||||||
|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5,754 | 1,988,420 | - | 1,994,174 | 2,911 | 4,398,072 | - | 4,400,983 | ||||||||||||||||||||||||
| 无形资产净额 | - | 207,840 | - | 207,840 | - | 427,230 | - | 427,230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97,023 | - | 197,023 | - | 611,361 | - | 611,361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3,438 | - | 3,438 | - | 13,882 | - | 13,882 | ||||||||||||||||||||||||
| 其他资产合计 | 5,754 | 2,396,721 | - | 2,402,475 | 2,911 | 5,450,545 | - | 5,453,456 | ||||||||||||||||||||||||
| 总资产 | $ | 115,990,716 | $ | 108,313,374 | $ | (40,315,837 | ) | $ | 183,988,253 | $ | 128,088,203 | $ | 106,160,503 | $ | (51,955,856 | ) | $ | 182,292,850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 | 40,315,837 | $ | 15,615,154 | $ | (40,315,837 | ) | 1 | $ | 15,615,154 | $ | 51,137,476 | $ | 22,245,288 | $ | (51,129,532 | ) | 1 | $ | 22,253,232 | ||||||||||||
| 客户预付款 | 1,109,736 | 562,007 | - | 1,671,743 | 1,578,894 | 331,717 | - | 1,910,611 | ||||||||||||||||||||||||
| 应付股息 | 3,832,273 | 18,080,372 | - | 21,912,645 | 3,832,273 | - | - | 3,832,273 | ||||||||||||||||||||||||
|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 | 601,024 | 4,526,902 | - | 5,127,926 | 930,538 | 10,038,658 | (826,324 | ) | 10,142,872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68,397,981 | 3,782,992 | - | 72,180,973 | 68,553,182 | 5,297,117 | - | 73,850,299 | ||||||||||||||||||||||||
| 应付所得税 | 936,275 | 5,457,212 | - | 6,393,487 | 22,402 | 4,149,688 | - | 4,172,090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5,193,126 | 48,024,639 | (40,315,837 | ) | 122,901,928 | 126,054,765 | 42,062,468 | (51,955,856 | ) | 116,161,377 | ||||||||||||||||||||||
| 负债总额 | $ | 115,193,126 | $ | 48,024,639 | $ | (40,315,837 | ) | $ | 122,901,928 | $ | 126,054,765 | $ | 42,062,468 | $ | (51,955,856 | ) | $ | 116,161,377 | ||||||||||||||
|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 | 2,565 | 12,435 | - | 15,000 | 2,565 | 12,435 | - | 15,000 | ||||||||||||||||||||||||
| 额外实收资本 | - | 70,815 | - | 70,815 | - | 70,815 | - | 70,815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291,866 | ) | (4,018,665 | ) | - | (4,310,531 | ) | 53,767 | 133,804 | - | 187,571 | |||||||||||||||||||||
| 储备 | - | 13,346,309 | - | 13,346,309 | - | 13,346,309 | - | 13,346,309 | ||||||||||||||||||||||||
| 留存收益 | 1,086,891 | 50,877,841 | - | 51,964,732 | 1,977,106 | 50,534,672 | - | 52,511,778 | ||||||||||||||||||||||||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 | 797,590 | 60,288,735 | - | 61,086,325 | 2,033,438 | 64,098,035 | - | 66,131,473 | ||||||||||||||||||||||||
| 股东权益总计 | 797,590 | 60,288,735 | - | 61,086,325 | 2,033,438 | 64,098,035 | - | 66,131,473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 | 115,990,716 | $ | 108,313,374 | $ | (40,315,837 | ) | $ | 183,988,253 | $ | 128,088,203 | $ | 106,160,503 | $ | (51,955,856 | ) | $ | 182,292,850 | ||||||||||||||
66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综合业务报表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 | |||||||||||||||||||||||||||||||
| Aspire | VIE | 冲销 | 合并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收入 | $ | 7,744,063 | $ | 71,281,775 | $ | - | $ | 79,025,838 | $ | 8,944,124 | $ | 85,038,464 | $ | - | $ | 93,982,588 | ||||||||||||||||
| 收益成本 | - | 45,761,941 | - | 45,761,941 | - | 65,884,191 | - | 65,884,191 | ||||||||||||||||||||||||
| 毛利 | 7,744,063 | 25,519,834 | - | 33,263,897 | 8,944,124 | 19,154,273 | - | 28,098,397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 | 2,165,995 | 1,514,278 | - | 3,680,273 | 4,222,833 | 2,734,889 | - | 6,957,722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 | 4,302,005 | - | 4,302,005 | 18,398 | 5,459,659 | - | 5,478,057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1,808,960 | 4,327,945 | - | 6,136,905 | 1,760,298 | 7,062,064 | - | 8,822,362 | ||||||||||||||||||||||||
| 总营业费用 | 3,974,955 | 10,144,228 | - | 14,119,183 | 6,001,529 | 15,256,612 | - | 21,258,141 | ||||||||||||||||||||||||
| 经营收入 | 3,769,108 | 15,375,606 | - | 19,144,714 | 2,942,595 | 3,897,661 | - | 6,840,256 | ||||||||||||||||||||||||
| 其他收入(支出) | ||||||||||||||||||||||||||||||||
| 利息收入 | 11,672 | 59,186 | - | 70,858 | 1,241 | 32,455 | - | 33,696 | ||||||||||||||||||||||||
| 利息支出 | (97 | ) | (729 | ) | - | (826 | ) | - | - | - | - | |||||||||||||||||||||
|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 | (8,568 | ) | 1,409,314 | - | 1,400,746 | (87,505 | ) | (4,928,657 | ) | - | (5,016,162 | ) | ||||||||||||||||||||
| 投资收益 | 2,022,222 | 299,668 | - | 2,321,890 | - | 61,832 | - | 61,832 | ||||||||||||||||||||||||
| 其他收入(支出) | - | 983,489 | - | 983,489 | (1,644 | ) | (26,713 | ) | - | (28,357 | ) | |||||||||||||||||||||
| 其他收入共计,净额 | 2,025,229 | 2,750,928 | - | 4,776,157 | (87,908 | ) | (4,861,083 | ) | - | (4,948,991 | ) | |||||||||||||||||||||
| 所得税前收入 | 5,794,337 | 18,126,534 | - | 23,920,871 | 2,854,687 | (963,422 | ) | - | 1,891,265 | |||||||||||||||||||||||
| 所得税 | (1,205,480 | ) | (3,570,251 | ) | - | (4,775,731 | ) | (967,344 | ) | (376,875 | ) | - | (1,344,129 | ) | ||||||||||||||||||
| 净收入 | $ | 4,588,857 | $ | 14,556,283 | $ | - | $ | 19,145,140 | $ | 1,887,343 | $ | (1,340,297 | ) | $ | - | $ | 547,046 | |||||||||||||||
67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 | |||||||||||||||||||||||||||||||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Aspire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收入: | $ | 4,588,857 | $ | 14,556,283 | $ | - | $ | 19,145,140 | $ | 1,887,343 | $ | (1,340,297 | ) | $ | - | $ | 547,046 | |||||||||||||||
| 调整数,以使各项业务的净收入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相一致: | ||||||||||||||||||||||||||||||||
| 折旧及摊销 | 8,268 | 272,745 | - | 281,013 | 568 | 492,597 | - | 493,165 | ||||||||||||||||||||||||
| 未实现外汇收益 | - | (1,425,126 | ) | - | (1,425,126 | ) | 2,064 | 4,869,614 | - | 4,871,678 | ||||||||||||||||||||||
| 存货准备金的增加 | - | 624,646 | - | 624,646 | - | 2,971,303 | - | 2,971,303 | ||||||||||||||||||||||||
| 短期投资的收益 | (2,022,222 | ) | (299,668 | ) | - | (2,321,890 | ) | - | (61,832 | ) | - | (61,832 | ) | |||||||||||||||||||
| 递延所得税 | - | 12,192 | - | 12,192 | - | (389,244 | ) | - | (389,244 | ) | ||||||||||||||||||||||
| 非现金经营租赁费用 | - | - | - | - | - | 1,122,360 | - | 1,122,360 | ||||||||||||||||||||||||
| 营业资产和负债的变化: | ||||||||||||||||||||||||||||||||
| 应收账款 | (775,512 | ) | (22,452,942 | ) | 22,381,563 | (846,891 | ) | (3,864,312 | ) | (8,564,623 | ) | 10,813,696 | (1,615,239 | ) | ||||||||||||||||||
| 存货 | - | (1,383,378 | ) | - | (1,383,378 | ) | (3,054,996 | ) | (9,701,253 | ) | - | (12,756,249 | )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18,128 | (187,540 | ) | - | (169,412 | ) | (924,281 | ) | (2,442,018 | ) | 828,886 | (2,537,413 | ) | |||||||||||||||||||
| 应付账款 | 22,381,563 | 3,246,227 | (22,381,563 | ) | 3,246,227 | 10,813,696 | 4,847,478 | (10,813,696 | ) | 4,847,478 | ||||||||||||||||||||||
| 客户提前付款 | (449,366 | ) | 212,697 | - | (236,669 | ) | 464,901 | (277,006 | ) | - | 187,895 | |||||||||||||||||||||
|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 | (132,578 | ) | 1,955,859 | - | 1,823,281 | 610,121 | 4,675,041 | (828,886 | ) | 4,456,276 | ||||||||||||||||||||||
| 应付所得税 | 120,185 | 1,352,240 | - | 1,472,425 | (913,202 | ) | (1,762,812 | ) | - | (2,676,014 | ) | |||||||||||||||||||||
|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23,737,323 | $ | (3,515,765 | ) | $ | - | $ | 20,221,558 | $ | 5,021,902 | $ | (5,560,692 | ) | $ | - | $ | (538,790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置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 $ | (3,936 | ) | $ | (1,060,632 | ) | $ | - | $ | (1,064,568 | ) | $ | 2,268 | $ | (2,264,318 | ) | $ | - | $ | (2,262,050 | ) | |||||||||||
| 购买无形资产 | - | (191,158 | ) | - | (191,158 | ) | - | (294,546 | ) | - | (294,546 | ) | ||||||||||||||||||||
| 购买短期投资 | - | (40,097,866 | ) | - | (40,097,866 | ) | - | - | - | - | ||||||||||||||||||||||
| 短期投资的成熟度 | 82,022,222 | 40,262,830 | - | 122,285,052 | - | 10,423,811 | - | 10,423,811 | ||||||||||||||||||||||||
| (使用的)/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82,018,286 | $ | (1,086,826 | ) | $ | - | $ | 80,931,460 | $ | 2,268 | $ | 7,864,947 | $ | - | $ | 7,867,215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支付股息 | $ | - | $ | (4,558,534 | ) | $ | - | $ | (4,558,534 | ) | $ | - | $ | (19,314,049 | ) | $ | - | $ | (19,314,049 | ) | ||||||||||||
| 关联方预付款 | 31,382 | - | - | 31,382 | 218,068 | - | - | 218,068 | ||||||||||||||||||||||||
| 偿还关联方 | (1,010,000 | ) | (242,172 | ) | - | (1,252,172 | ) | - | -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费用的预付款 | - | - | - | - | (130,070 | ) | (987,416 | ) | - | (1,117,486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978,618 | ) | $ | (4,800,706 | ) | $ | - | $ | (5,779,324 | ) | $ | 87,998 | $ | (20,301,465 | ) | $ | - | $ | (20,213,467 | ) | |||||||||||
| 汇率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3,576 | $ | (1,365,106 | ) | $ | - | $ | (1,361,530 | ) | $ | 76,820 | $ | 1,419,096 | $ | - | $ | 1,495,916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 | $ | 104,780,567 | $ | (10,768,403 | ) | $ | - | $ | 94,012,164 | $ | 5,188,988 | $ | (16,578,114 | ) | $ | - | $ | (11,389,126)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年初 | $ | 10,436,694 | $ | 49,047,393 | - | $ | 59,484,087 | $ | 115,217,261 | $ | 38,278,990 | - | $ | 153,496,251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定用途现金--年终 | $ | 115,217,261 | $ | 38,278,990 | - | $ | 153,496,251 | $ | 120,406,249 | $ | 21,700,876 | - | $ | 142,107,125 | ||||||||||||||||||
下表提供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公司间应收/应付款项的变动(以千为单位)
| 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期初余额 | $ | 18,138 | $ | 40,316 | ||||
| 在此期间的增加 | $ | 46,688 | $ | 58,197 | ||||
| 在此期间减少 | $ | (24,510 | ) | $ | (47,383 | ) | ||
| 期末余额 | $ | 40,316 | $ | 51,130 | ||||
68
通过我们组织转移现金
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可以通过增加WFOE的注册资本或向WFOE提供股东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转移到我们的WFOE。外商独资企业提供全面的业务支持、技术服务、咨询及相关服务,以换取深圳亿嘉的服务费。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向VIE提供贷款,但受法定限制和限制。
我们的制造业务由深圳亿嘉在中国进行。深圳亿嘉不仅向Aspire或其子公司之一销售产品,还向第三方客户销售产品, 包括我们的外商投资企业。除了销售产品所产生的资金外, 深圳亿嘉的运营资金来自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的贷款, 从Aspire获得了资金, 通过出资或通过其子公司向我们的WFOE提供贷款,WFOE将向深圳亿嘉提供贷款。深圳亿嘉向Aspire提供的资金是作为服务费向我们的外商投资企业收取的, 然后再进行发行, 向香港附属公司支付股息或偿还股东贷款, 其中, 反过来,向BVI子公司进行分配或其他付款,并最终Aspire。都是对中国企业的投资, 受《外国投资法》管辖, 并且,我们的WFOE的股息和分配受到法规的约束,并且对股息和支付给中国境外各方的限制也受到限制。适用的中国法律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仅从其净收入中支付股息, 如果有的话,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我们在中国的运营子公司和深圳亿嘉及其子公司被要求拨出部分净收入, 如果有的话, 每年拨出一般准备金,直至该等准备金达到相关单位注册资本的50%。这些储备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另外, 在中国,注册股本和资本公积金账户也被限制提取, 最多不超过各经营子公司的净资产额.相比之下, 现时并无外汇管制,亦无限制资金进出香港。因此, “在正常情况下,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将现金转移到美国。,
主要的法律, 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股利分配的规则和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经修正。根据这些法律, 规则和条例, 外商投资企业只能从其累计利润中支付股息, 如果有的话,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中国境内公司和外商独资的中国企业都必须提取至少10%的税后利润作为一般准备金, 直至该等储备的累计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中国公司不得分配任何利润,除非以前会计年度的任何亏损已被抵消。前一会计年度留存的利润,可以与本会计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一并分配。此外, 作为一家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 我们可能会通过我们在香港的中介控股公司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获得股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中国企业为所得税目的向非居民Enterprise支付的股息,应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预扣税, 受与中国签订的适用税收协定的限制.根据《中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安排》和有关的《入税通知》, 如果我们的香港子公司满足税务安排的所有要求,并获得相关税务机关的批准, 支付给香港子公司的股息将按5%的标准税率缴纳预扣税。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与我们中国子公司的预提所得税负债有关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应向我们的离岸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可能不符合享受某些条约利益的资格。,
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中,我们的子公司之一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向其当时的唯一股东,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刘团芳宣布了380万美元的股息。该股息于2020年6月宣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尚未支付。如果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尚未支付,则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支付。这笔股息是在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由刘先生全资拥有的时候宣布的,当时的重组导致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成为子公司。
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中,深圳亿嘉向其股东刘团芳(持股95%)和他的表弟(持股5%)宣派股息2290万美元。股息于2019年12月宣布,并于2020年9月支付。
自重组以来,也就是VIE协议签订之日,还没有宣布派发股息。
下表显示了从Aspire到其子公司和VIE以及从VIE到Aspire的中国子公司的资金流动的性质。
69
合同义务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合同义务(以千美元计)。
| 按时期分列的到期付款 | ||||||||||||||||||||
| 合计 | 少于 1年 |
1-3年 | 3-5年 | 5岁以上 年份 |
||||||||||||||||
| 合同租赁义务: | 23,756,407 | 3,502,718 | 6,955,435 | 4,395,156 | 8,903,098 | |||||||||||||||
除上述内容外,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们没有任何重大资本和其他承诺,长期义务或担保。
趋势信息
除本注册声明中其他部分披露的内容外,我们不了解任何趋势,不确定性,需求,承诺或事件,这些趋势,不确定性,需求,承诺或事件有可能对我们的净收入,持续经营收益,盈利能力,流动性或资本资源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这将导致报告的财务信息不一定表示未来的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
通货膨胀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通货膨胀未对我们的业务或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是,鉴于全球通货膨胀的趋势,我们可能会产生制造和交付成本的增加,由于竞争压力,我们可能无法将其转嫁给我们的客户。此外,任何旨在提振中国经济的刺激措施都可能导致更高的通胀。
季节性
季节性不会对我们的业务或运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资产负债表外安排
我们尚未订立任何财务担保或其他承诺来保证任何第三方的付款义务。此外,我们尚未订立任何与我们的股票挂钩并归类为股东权益或未反映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衍生工具合同。此外,我们在转移给未合并实体的资产中没有任何保留或或有权益,这些资产可作为该实体的信贷,流动性或市场风险支持。我们在为我们提供融资,流动性,市场风险或信贷支持或与我们从事产品开发服务的任何未合并实体中没有任何可变权益。
关键会计政策
估计数
我们定期评估我们用来进行预算和财务报表假设的会计政策和估计。这些政策的完整摘要包含在我们的财务报表附注中。通常,管理层的估计是基于历史经验,来自第三方专业人士的信息以及各种其他假设,这些假设在事实和情况下被认为是合理的。实际结果可能与管理层的估计有所不同。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中对我们的关键会计政策的讨论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合并基础
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我们,我们的子公司,VIE和VIE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所有公司间交易和余额已在合并时冲销。
收入
我们向世界各地的客户销售我们的产品,并根据会计准则编纂606(来自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的收入)的指导确认收入。当货物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对于我们的大多数客户安排,当货物已交付到由客户指定的提货地点或由客户指定的货运代理时,控制权将在某个时间点转移给客户,因为这通常是法定所有权,货物的实际占有和风险与回报转移给了客户。
70
收入按交易价格确认, 根据采购订单调整后的预期折扣, 折扣和其他销售奖励。在确定交易价格时, 在ASC606下,管理层应用投资组合方法的实际权宜之计来估计可变对价。对我们来说,可变对价的主要来源是客户回扣, 贸易促进基金和现金折扣。使用最有可能的金额估算方法,这些销售激励措施在初始销售时记录为收入的减少。最有可能的金额方法是基于一个单一的最有可能的结果,从一系列可能的考虑结果。可能的对价结果的范围主要来自以下输入:销售条款, 历史经验, 趋势分析, 以及所服务的各个市场的预计市场状况。因为我们服务于众多的市场, 不同企业提供的销售激励计划各不相同, “但最常见的激励措施是,为实现既定的销量水平或增长目标而向客户支付或贷记的金额。,
不存在可变对价受到限制且在初始销售时未记录的重大情况。产品退货记录为基于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预期销售退货的收入减少。我们选择在扣除销售税,增值税和其他类似税种后列报收入。
我们的保证是一种保证类型,并与我们的所有产品标准,以涵盖维修或更换,如果产品表现不如预期的。我们为所有主要产品提供保修, 包括所有类型的电子蒸汽组件, 原子化器, 更换线圈和模组, 但对于配件,如备件或包装消耗品,不提供保修。对于销往所有地区的产品,我们通常提供自购买之日起90天的保修期, 但从2019年5月开始, 对于销往英国和法国的产品,我们提供自购买之日起六个月的保修期。我们提供退款或更换产品的制造商有缺陷的项目, 到达时死亡的物品以及与我们网站上列出的物品不同的物品, 并排除因误用或未经授权修理而造成的损坏货物。与产品保修相关的预计费用准备金是在产品销售时作出的。这些估计是利用有关自然的历史信息建立的, 保修索赔结算的频率和平均成本,以及产品制造和从供应商收回的成本。管理层积极研究保修索赔的趋势,并采取行动提高产品质量并将保修成本降至最低。我们估算实际的历史保修索赔,并分析未履行的索赔,以记录特定保修目的的责任。截至6月30日, 2020年和2021年, 退回修理或更换的产品无关紧要。因此, “担保责任并不被认为是必要的。,
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我们分别有99%和100%的销售是直接与客户(其中大多数是批发客户)在线下完成的。网上零售是通过淘宝和京东等中国门户网站完成的。自2019年11月以来,我们尚未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在中国销售我们的产品。
对于线下客户,我们的政策是在客户下订单时要求支付30%的订金。余款须在装船前付清。某些长期客户可免交存款,并可获得最长180天的信贷。
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两个年度中,我们的销售额分别超过80%和74%出口到中国大陆和香港以外的地区。在这两年里,我们出口到30多个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和许多欧洲国家。
分类收入
根据ASC606-10-50-5,我们已经考虑了收入和现金流量的性质,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并决定根据产品是否具有Aspire品牌来分类其净销售额,因为这是公司进行资源配置决策的重要信息。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按产品分列的净销售额:
| 截至6月30日的年份, | ||||||||
| 2020 | 2021 | |||||||
| Aspire品牌 | $ | 76,443,674 | $ | 80,022,149 | ||||
| OEM和ODM | 2,582,164 | 13,960,439 | ||||||
| 合计 | $ | 79,025,838 | $ | 93,982,588 | ||||
“OEM”代表原始设备制造产品,“ODM”代表原始设计制造产品。
71
所得税
我们根据ASC740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确认为可归因于现有资产和负债的合并财务报表账面价值与其各自的税基之间的差异的未来税收后果。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使用预期适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已制定税率进行计量,预计这些暂时性差异将在该年度收回或结算。税率的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生效日期在内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必要时设立估价备抵,以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到预期实现的数额。
ASC740-10-25的规定“所得税不确定性的会计处理”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确认和在纳税申报表中已采取(或预计将采取)的税收状况的计量规定了一个更有可能的阈值。该解释还提供了有关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流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与税收状况相关的利息和罚款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关披露的指导。我们认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没有任何不确定的税收状况。
最近的会计公告
对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重要会计政策摘要”中包含的最新会计公告的讨论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就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对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而言,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发现了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一个重大缺陷。根据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制定的标准,“重大缺陷”是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或缺陷的组合,使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有合理的可能性得不到及时防止或发现。
发现的重大缺陷涉及缺乏足够的合格财务报告和会计人员,他们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有适当的了解,无法设计和实施正式的期末财务报告控制和程序,以解决复杂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技术会计问题,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SEC规定的财务报告要求,准备和审查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这些重大缺陷如果不能及时纠正,可能会导致我们未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
为了纠正已发现的重大缺陷,我们计划继续实施几项措施,其中包括:
•聘用更多具有充分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经验的会计人员,以解决复杂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技术会计问题,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财务报告要求准备和审查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
•为会计人员制定正式和定期的培训计划,使他们掌握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要求编制财务报表的足够知识和实践经验,包括要求会计人员定期参加由第三方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课程的强制性要求;以及
•为会计和财务报告工作人员确定明确的作用和责任,以制定和执行正式的全面的财务期末结算政策和程序,确保所有会计事项得到适当记录和披露。
尽管我们在2020年没有任何独立董事,但在2021年5月,我们已经确定并将任命三名独立董事,他们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就职。
然而,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及时纠正我们的重大缺陷。
作为一家上一财年收入不到10.7亿美元的公司,根据《乔布斯法案》,我们符合“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新兴的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要求,这些要求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JOBS法案》还规定,在私营公司被要求遵守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之前,新兴成长型公司不需要遵守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我们选择了利用这种豁免。
72
工业
本节中提供的信息以及招股说明书中与该行业有关的其他信息均来自2021年1月22日的行业报告,该报告由我们委托,由独立研究公司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 Limited或Euromonitor编写,提供有关我们的行业和市场地位的信息。我们和参与本次发行的任何其他方均未独立验证此类信息,我们和参与本次发行的任何其他方均未就此类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陈述。告诫投资者不要过分依赖本节中列出的信息,包括统计数据和估计,或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类似信息。
烟草制品
从历史上看,可燃烟草产品,主要是香烟和雪茄,一直是并将继续是成年吸烟者使用的主要烟草产品。多样化的客户需求正推动着烟草行业的创新。创意烟草产品,如短支香烟、特大号香烟和香味胶囊香烟,在吸烟人群中越来越受欢迎。为了从这个不断增长的市场中获利,烟草制造商将在产品多样化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通过提高烟草税来提高烟草产品的价格是最有效的烟草控制战略之一,因为烟草价格的上涨可能会鼓励现有的吸烟者戒烟或减少吸烟,并可能阻止年轻人开始吸烟。这种趋势将对烟草业产生不利影响。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一些可燃烟草产品的替代品已经进入了市场。这些产品可以分为三类:无烟(包括湿鼻烟和咀嚼烟草),电子蒸汽产品和加热烟草。
无烟烟草是用来描述不经燃烧使用的烟草产品的通用术语。无烟烟草用于口腔或鼻子,通过咀嚼吸入或吮吸,传统上分为两个亚类,鼻烟和咀嚼烟草。鼻烟最初是一种鼻腔产品,但今天更常用在口腔(口腔鼻烟,湿润的鼻烟)的方式类似于咀嚼烟草。
蒸汽装置与传统的可燃烟草产品的区别在于,它们通过加热而不是与香烟、雪茄、雪茄或吸烟烟草的消费相关联的燃烧过程产生蒸汽。在当前的形式中,蒸气设备通常包括电子电路和电源,向加热机构提供能量。蒸汽产品并不以没有烟草区分开来。虽然目前的大多数设备(电子烟)都是用于含有液体的非烟草尼古丁,但这类设备包括加热且不燃烧的烟草产品,例如加热不燃烧设备。设计成看起来像香烟的闭式电子烟系统被称为cigalikes。
加热过的烟草是烟草蒸汽产品的消耗元素,可以以烟草荚的形式出现,例如Ploomtech胶囊或特殊设计的香烟。
我们的产品是蒸汽设备,这是分类为封闭系统电子烟设备(非cigalikes),电子烟组件,和开放系统电子烟设备。
在过去的十年里,无论是技术进步还是消费者需求,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人们渴望在不产生吸烟对健康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获得吸烟的效果,随着反烟草立法和法规对电子产品(包括电子烟)的应用,电子烟在全球的普及程度有所提高。电池和其他组件技术的创新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功能性和可靠性。许多消费者被汽化器在尺寸和易用性、款式/时尚方面的谨慎所吸引,并认为电子烟对健康的危害比香烟小。因此,在过去的几年里,电子烟设备的市场一直在快速增长。
下表显示了2015年至2020年所有无烟烟草产品,所有蒸汽产品,所有电子蒸汽产品,除cigalikes以外的所有闭式电子烟系统和所有开放式电子烟系统的估计零售额(以百万美元计)。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 所有无烟烟草制品 | $ | 20,114 | $ | 23,207 | $ | 29,783 | $ | 40,681 | $ | 48,654 | $ | 51,958 | ||||||||||||
| 电子蒸汽产品 | 8,362 | 9,799 | 11,500 | 15,727 | 20,198 | 20,587 | ||||||||||||||||||
| 闭式电子烟系统(不含电子烟) | 169 | 547 | 1,823 | 4,994 | 9,688 | 10,359 | ||||||||||||||||||
| 开放电子烟系统 | 6,063 | 6,883 | 7,464 | 8,625 | 8,392 | 8,299 | ||||||||||||||||||
下表显示了2021年至2024年所有无烟烟草产品,所有蒸汽产品,所有电子蒸汽产品,除cigalikes以外的所有封闭式电子烟系统和所有开放式电子烟系统的预计零售额(以百万美元计)。
73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
| 所有无烟烟草制品 | $ | 56,346 | $ | 61,911 | $ | 66,882 | $ | 71,032 | ||||||||
| 电子蒸汽产品 | 21,841 | 24,872 | 27,608 | 29,861 | ||||||||||||
| 闭式电子烟系统(不含电子烟) | 11,688 | 14,436 | 16,830 | 18,756 | ||||||||||||
| 开放系统 | 8,302 | 8,676 | 9,114 | 9,543 | ||||||||||||
一些健康研究机构发表了一些报告,初步表明电子蒸汽产品可能有助于减轻某些健康风险,这些风险通常与使用可燃烟草产品有关, 减少二手烟的危害,有助于减少烟草的使用。然而, 目前,对于电子蒸汽产品是否足够安全以满足其预期用途仍存在不确定性,与电子蒸汽产品的使用相关的健康风险也一直在受到审查。根据某些健康研究机构的说法, 电子蒸汽产品的长期健康影响和风险尚不清楚,因为该产品处于开发的早期阶段。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在其网站上表示,加热的烟草产品产生的排放物不如清洁的空气安全, 对加热烟草制品产生的二手烟的研究表明,这些产品会使使用者和旁观者暴露在香烟烟雾中的化学物质中, 虽然比香烟烟雾的浓度要低, 此外,还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以了解加热烟草产品及其排放对健康的影响。任何烟草制品的使用都是有害的, 尤其是对年轻人来说, 年轻的成年人, 以及孕妇, 以及目前不使用烟草产品的成年人。此外, 不管是用火焰加热还是用电子加热, 加热过的烟草制品中含有尼古丁, 会让人上瘾, 尼古丁的暴露也会伤害正在发育的青少年的大脑, “尼古丁对发育中的胎儿是有毒的。,
行业标准的普遍缺乏导致不同品牌和产品在产品功能、质量保证和控制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大麻产品
大麻在美国有着悠久而根深蒂固的历史,这是由于除了长期的大麻工业生产外,医疗和娱乐用途也相当受欢迎。在20世纪,政策制定者和公众对大麻的负面态度越来越多, 近几十年来,人们对大麻的看法发生了重大变化。上世纪90年代末, 对医用大麻的接受程度上升,足以使监管发生变化,在2010年代,社会对娱乐用途的接受程度迅速扩大。在与处方类阿片有关的严重公共卫生危机之后,随着美国人寻求替代制药产品的替代品,医用大麻尤其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认可。由于寻求改革美国刑事司法系统的运动越来越多,合法化也在增加。“越来越多的美国政治改革者认为,取消对使用和销售大麻的刑事处罚,是解决各种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一种方式。,
据估计,2020年有2660万美国人参与了合法大麻市场,而2019年为2370万。这种快速增长是医疗和成人使用大麻日益合法化的结果,也是CBD使用持续增长(尽管有所下降)的结果。在预测期内,随着新的大麻消费者进入市场,以及非法市场用户转向合法产品,增长将继续。
成人使用的大麻吸引的主要是娱乐消费者,他们使用大麻放松和社交。前医用大麻使用者也被吸引到成人使用领域,因为该领域的进入门槛较低(无需获得医生的许可即可进入),并且医疗和成人使用产品系列之间的产品重叠很大,因此该领域扩大了。尽管如此,在一些州,由于医疗产品的优惠税率,一些医疗患者确实选择继续使用医用大麻,即使在成人使用合法化之后也是如此。使用CBD的原因千差万别,关于其影响的说法非常多, 虽然常见的例子是医学上的,包括缓解焦虑和疼痛。制造商无法对其产品的好处做出具体说明,这导致消费者从可信度各不相同的二级来源收集有关CBD用途的信息。对于CBD的用途和消费者的最佳实践,缺乏广泛的科学共识,这加剧了这种缺乏清晰度的问题。“FDA的进一步研究和更明确的框架对于改善消费者对CBD的困惑可能是非常有价值的。,
在美国,社会对大麻的接受程度正在上升。2020年,又有四个州将成人使用大麻合法化,包括以前对大麻持负面态度的州。Euromonitor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成年人合法使用大麻的州,超过40%的法定年龄消费者消费过大麻。CBD的使用在美国人中也很普遍,他们对疼痛缓解和放松感兴趣,尤其是选择尝试CBD。在成年人合法使用的州,超过31%的美国人曾经消费过CBD。
大麻电子烟是吸入和呼出含有大麻油的蒸汽的动作,是由蒸发器技术装置产生的。我们认为,电子烟已成为许多大麻使用者的首选,因为它在携带和气味方面都很谨慎,使用方便,并且相对于吸食产生烟雾的大麻烟或大麻碗有明显的健康益处。如下表所示,大麻电子烟产品在很大程度上仅限于美国。
下表显示了2019年和2020年全球以及美国和加拿大成人使用的大麻蒸汽产品的估计零售额(以百万美元计(加拿大除外))。
| 2019 | 2020 | |||||||
| 世界范围内 | $ | 1,743 | $ | 2,901 | ||||
| 美国 | 1,740 | 2,623 | ||||||
| 加拿大* | 3 | 3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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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显示了2021年至2024年全球以及美国和加拿大成年人使用的大麻蒸汽产品的预计零售(以百万美元计(加拿大除外))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
| 世界范围内 | $ | 3,655 | $ | 4,709 | $ | 9,195 | $ | 11,629 | ||||||||
| 美国 | 3,270 | 4,200 | 8,555 | 10,847 | ||||||||||||
| 加拿大* | 520 | 663 | 798 | 921 | ||||||||||||
*有关加拿大的信息以百万加元为单位。
商业
概述
我们是一家垂直整合的企业,从事品牌电子烟的研究与开发,设计,商业化,制造,销售,营销和分销。我们的烟草产品销往世界各大洲。2020年12月,我们开始了大麻电子烟产品的营销。电子烟是指吸入和呼出电子烟装置产生的蒸汽的做法。我们的烟草产品以Aspire品牌名称销售,我们的大麻产品以Ispire品牌名称销售。
我们的产品是深圳亿嘉生产的, 我们的生活, 该公司还销售我们的产品。通过某些合同安排,我们控制并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由于中国法律对外资持有某些互联网相关业务的限制,我们使用VIE结构,我们将来可能会探索和运营某些互联网相关业务, 中国的监管机构可能会禁止我们的结构, 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证券价值可能会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我们当前的公司结构和业务运营以及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新颁布的《中国外商投资法》的影响,该法未明确分类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VIE是否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它们最终被外国投资者“控制”的话。我们在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普通股是我们开曼群岛控股公司的股票, 而且, 作为Aspire的股东, 你将在一家没有VIE所有权的实体中拥有股权, 制造产品并产生很大一部分合并收入。根据中国法规或任何新法律,本次发行可能需要获得中国监管机构的批准, 将制定的规则或条例, 如果需要, “我们可能无法获得这样的批准。,
通过我们由150多个分销商组成的全球分销商网络,我们的Aspire烟草蒸发器技术产品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我们的Ispire大麻蒸发器技术产品的销售于2020年12月开始,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一年,我们的Ispire产品销售额为180万美元。
下表根据分销商提供给我们的信息,列出了我们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按地区划分的收入百分比。
| 截至6月30日的年份, | ||||||||
| 2020 | 2021 | |||||||
| 欧洲 | 61.0 | % | 57.2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6.8 | % | 18.5 | % | ||||
| 亚太地区-中国以外地区 | 9.5 | % | 14.2 | % | ||||
| 北美洲 | 22.6 | % | 10.0 | % | ||||
| 其他 | 0.1 | % | 0.1 | % | ||||
| 合计 | 100.0 | % | 100.0 | % | ||||
我们产品的主要市场是欧洲、中国和其他亚太地区.来自中国的收入增长反映了我们在开发OEM和ODM方面的努力,其中大部分销售订单来自中国,我们预计将来会交付更多的OEM和ODM销售订单。来自北美的收入下降反映了美国法规变化的影响,因此该公司目前只能在美国销售一条产品线。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北美收入中约19%来自在美国的大麻产品销售。
我们相信,我们有能力评估市场对电子烟产品的需求,并开发产品。我们相信,我们已经实施了涵盖供应链管理关键步骤的质量控制系统,以始终如一的方式向成年吸烟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我们严格维护我们产品各个方面的广泛内部标准,并在整个生产周期中进行全面的质量保证和控制实践。
新冠病毒大流行的影响
2019年12月,据报道,2019年冠状病毒病(新冠肺炎)首次在中国武汉出现。在2020年期间,这种疾病蔓延到了世界许多地区。这场疫情导致了隔离、旅行限制以及世界许多地方的商店和设施的暂时关闭。由于我们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因此新冠肺炎疫情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以及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对我们的收入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
各国政府为遏制病毒而采取的措施影响了我们产品的消费者所居住的所有国家的经济活动。我们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来监视和减轻新冠病毒的影响,例如为我们的人员采取安全和健康措施,例如保持社交距离,以及确保对我们的生产过程至关重要的材料的供应。我们将继续遵循政府的各项政策和建议,同时,我们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我们认为这符合我们的员工,客户和业务关系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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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1月中旬开始, 中国农历新年假期开始, 到2020年4月底, 由于中国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的生产放缓了。在这将近四个月的时间里,生产的放缓导致我们的业务几乎完全停止, 包括大多数销售活动。另外, 由于我们的产品通常在杂货店等商店出售, 便利店和烟草店, 在某种程度上,要么是由于政府的行动导致商店关闭,要么是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消费者不愿去购物, 我们产品的零售销售将受到影响。继2020年上半年产量暂时放缓之后, 我们的大多数供应商, 分销商和其他服务合作伙伴已逐步恢复正常运营。目前, 我们的制造厂已经恢复了生产能力, “由于疫情的影响,该公司还没有经历过严重的供应链限制。,
从2020年末到2021年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计划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大力推广,但在世界不同地区出现了几种类型的新冠病毒变体。该公司在欧洲和美国的销售继续受到政府与新冠病毒和新冠病毒变种有关的行动的影响,而中国政府为应对广东省的新冠病毒小规模爆发而采取的严格措施使生产略有放缓。
新冠肺炎对我们运营的持续影响程度尚不确定。这将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爆发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可能出现的有关冠状病毒严重程度的新信息以及遏制冠状病毒或治疗其影响的措施,等等。
我们的组织和结构
我们在中国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塘尾福永镇建安路14号。我们在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75581499783。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代理人是Harneys Fiduciary Limited,4th floor,Harbour Place,103South Church Street,P.O.Box10240,Grand Cayman,KY1-1002,Cayman Islands。投资者应向我们主要执行办公室的地址和电话提出任何查询。
Aspire Global Inc.(“Aspire”)于2020年1月30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塘尾福永镇建安路14号。我们的网站是www.aspireglobal.inc。包含在我们的网站或任何其他网站上或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或任何其他网站访问的信息不属于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
Aspire拥有Aspire Global Holdings Limited(“Aspire Holdings”)的100%股权,Aspire Global Holdings Limited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注册成立,Aspire North America LLC是一家加利福尼亚州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成立,并于2020年9月23日将其100%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
Aspire Holdings拥有三家子公司的100%股权,这三家子公司是香港公司DEC Technology Co.,Limited,该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注册成立,Aspire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Aspire Hong Kong”)是一家香港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注册成立,以及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一家香港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注册成立。
Aspire Hong Kong拥有于2020年9月30日成立的中国公司Eigate(深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Eigate(深圳)”)的100%股权,该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的Enterprise(“WFOE”)。
深圳亿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亿嘉”)于2010年6月8日在中国注册成立。深圳亿嘉从事电子烟制造。
深圳亿嘉拥有东莞恩利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恩利奇”)的100%股权,该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在中国注册成立。东莞恩利奇为深圳亿嘉提供材料加工服务。
Aspire不从事任何积极的经营活动,只是作为一家控股公司。
VIE协议
于2020年9月30日,Eigate(深圳)与深圳亿嘉及合计持有深圳亿嘉100%股权的深圳亿嘉股东订立一系列合约安排,包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独家期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授权书(统称为“VIE协议”)。该公司主席Tuanfang Liu持有深圳亿嘉95%股权,而其表弟Yuli Liu持有深圳亿嘉余下5%股权。
合同安排的主要条款如下:
独家商业合作协议
根据于2020年9月30日生效的深圳亿嘉与Eigate(深圳)之间的独家业务合作协议,Eigate(深圳)同意向深圳亿嘉提供服务,包括独家基础上的技术开发、技术支持、管理咨询、营销及推广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深圳亿嘉同意向Eigate(深圳)支付指定的服务费,作为Eigate(深圳)提供服务的代价。本协议的期限为30年,协议规定,除非Eigate(深圳)公司同意在初始到期日之前以书面形式终止,否则本协议的期限自动延长30年。
独家期权协议
根据于2020年9月30日生效的Eigate(深圳)、深圳亿嘉及其股东之间的独家期权协议,股东授予Eigate(深圳)不可撤销的独家购买权,或指定一人或多人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一次或多次购买股东持有的深圳亿嘉的股权,部分或全部由Eigate(深圳)全权酌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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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协议
根据Eigate(深圳)、深圳亿嘉及其股东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自2020年9月30日起生效,股东已将深圳亿嘉的100%股权质押,占深圳亿嘉注册资本的人民币500,000元,作为履行股东和深圳亿嘉所有合同义务的担保,并支付股东或深圳亿嘉发生违约时,Eigate(深圳)遭受的所有直接、间接和衍生损失以及预期利润损失。深圳亿嘉同意股东根据本协议将股权质押给Eigate(深圳)。在所有合同义务得到充分履行和所有违约损失得到充分偿付之前,质押一直有效。
授权书
根据2020年9月30日生效的不可撤销的授权书,深圳亿嘉的股东已各自任命Eigate(深圳)代表自己处理与其持股有关的所有权利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股东大会,行使全部股东权利和表决权,处理股份,代表自己作为股东,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修改公司章程。该授权委托书不可撤销,在其为深圳亿嘉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这些协议旨在为EIGATE(深圳)提供权力, 权利, 以及在所有重大方面相当于其作为深圳亿嘉主要股权持有人将拥有的义务, 包括主要的控制权和对资产的权利, 财产, 以及深圳亿嘉的营收。上述所有合同安排使eigate(深圳)有义务承担深圳亿嘉经营活动的全部损失风险,并使eigate(深圳)有权获得全部剩余收益。因此, 本公司认为,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编纂(“ASC”)810“合并报表”,深圳亿嘉应被视为可变利益实体(“VIE”)。“然而, 虽然VIE协议使Aspire能够将VIE的财务报表纳入其财务报表,并向Eigate(深圳)提供某些合同权利, 这些协议不赋予Aspire或其WFOE在VIE中的任何股权或所有权, 因此, “Aspire在VIE中没有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权,
上述交易,包括进入VIE协议,股份发行,股份重新指定和股份转让,被视为公司的重组(“重组”)。因此,重组被视为共同控制下的实体之间的资本重组,因为在重组之前和之后,同一控制股东控制着所有这些实体。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和VIE的合并已按历史成本入账,并在上述交易自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显示的第一个期间开始生效的基础上进行准备。此外,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进行追溯调整,以提供比较信息。
下图显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公司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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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策略
我们正在实施一项多功能增长战略,旨在增加我们的电子烟雾化器技术产品,并开发我们的大麻雾化器技术产品。
我们正在向OEM和ODM业务扩展。OEM通常指的是在我们设计产品的同时生产和销售产品, 但在产品上打上顾客的标识。对于OEM产品, 成本对顾客来说很重要。ODM通常涉及设计和定制核心产品,以满足每个品牌的独特形象和需求。对于ODM, 科技, 性能和独特性往往更重要, 成本通常是次要的考虑因素。从历史上看, 我们一直致力于建立和发展自己的品牌业务, 截至6月30日,OEM和ODM销售占我们收入的一小部分, 2020年和2021年。OEM和ODM的销售额约为260万, 或者是在截至6月30日的一年里收入的3%, 2020年和大约1400万美元, 在截至6月30日的一年中,占总收入的15%, 2021.在过去的十年里,我们一直在不断创新,并被公认为电子烟行业的领先创新者, 在OEM和ODM方面,我们一直受到其他品牌的追捧。我们相信,OEM和ODM将是我们未来的一个关键增长领域。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大麻产品销售主要是在OEM的基础上向大麻品牌销售, “我们预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销售将主要以OEM销售的形式继续下去。,
我们计划通过增加分销商和地区的数量以及增加对现有客户的销售来增加我们的电子烟雾化器技术产品的销售。我们相信,我们的品牌在市场上以高质量的产品而闻名。我们将根据对市场方向的评估,寻求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我们将继续扩大我们的技术领先地位,并投资于汽化器和类似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我们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将侧重于大麻产品的医疗和娱乐用途,作为产品开发的领域。我们认识到,行业趋势可能会迅速发生变化。我们相信,如果我们要繁荣,我们的产品必须处于技术的最前沿。大麻电子烟业务处于早期阶段,我们将寻求在该市场上发展强大的领先地位。该市场目前主要在美国,随着其他市场的发展,我们计划走在前列。
我们将使用论坛和社区团体作为一种手段,以增加参与度,并收集反馈意见,以改进未来的产品研究与开发。
通过广泛的研究与开发,我们开发了我们的Ducoil专利技术,使我们的大麻蒸发器产品能够加热大麻油,这是第一个真正的防漏专利设计,这使消费者能够获得大麻的完整风味体验。2020年,我们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开设了全球总部,以领导大麻电子烟市场的发展,并于2020年12月以Ispire品牌推出了我们的大麻蒸发器产品。
除了有机增长,如果我们认为这将有助于我们的业务战略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可能会考虑战略性收购,投资和业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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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产品
我们开发,制造和销售品牌产品,并在很大程度上开发,制造和销售OEM和ODM电子烟系统和组件(墨盒和电池),以满足全球成年用户的需求。这种电池供电的系统和组件通常用于烟草(电子烟)和大麻电子烟。
通常有两种类型的电子烟系统-开放系统和封闭系统。
“开放系统”一词通常指由包括加热线圈的容器和包括电池组的MOD组成的电子烟装置。开放式系统的电子烟装置使终端消费者能够用自己的液体为油箱加油。有了开放式系统,消费者在混合不同的线圈、模组和电子液体方面有很大的灵活性,从而创造出更个性化的体验。我们的开放系统电子烟设备以我们自己的品牌销售,包括“Aspire”、“Nautilus”和“ZestQuest”。

“封闭系统”一词通常指的是由烟盒组成的电子烟装置,烟盒包括一个加热核心(有时称为雾化器),并充满电子液体和电池,为烟盒提供动力。闭式系统电子烟装置包括可再充电的闭式系统电子烟装置和一次性的闭式系统电子烟装置。根据使用频率的不同,墨盒的使用时间可以从几天到两周不等。我们销售一系列封闭系统。与开放系统不同,封闭系统包括线圈和液体。我们认为,封闭系统的市场正在迅速增长,它正成为电子烟的主要形式。

通过我们由150多个分销商组成的全球分销商网络,我们的Aspire烟草蒸发器技术产品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我们的Ispire大麻电子烟产品于2020年12月在美国开始销售,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一年,我们的Ispire产品销售额为180万美元,占收入的不到2%。
最初,我们所有的产品都是开放的系统。我们在2018年推出了第一个封闭系统。
我们的电子烟部件包括墨盒、锂电池、线圈等金属部件、模压塑料部件、电路板(印刷电路板组件)和我们产品的液体盒。闭式系统电子烟装置的烟盒是需要经常更换的易耗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我们的烟草产品销售额中约95.9%和80.0%是开放系统,约4.1%和20.0%是封闭系统。
我们的产品采用我们的BDC(底部双线圈)线圈技术,使用底部双线圈提供双重温度,并扩大加热面积,实现双重风味和蒸汽产生。我们认为,使用我们的双线圈技术增强了烟油的风味性能,而带有特殊设计的灯芯孔的隐藏式烟芯棉,既可以延长罐体烟油容量,又可以提高芯吸速度,以提高线圈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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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规,我们现在在美国销售的唯一产品, 是鹦鹉螺的主要产品线, 这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当市场上的产品主要使用塑料雾化器时, 我们创造了鹦鹉螺, 拥有高端且吸引人的外观。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使用不锈钢顶部和底部五金件的坦克, 一个5毫升的耐热玻璃容器, 以及长长的不锈钢滴头, 以及我们革命性的气流控制系统。这款独特的四端口可调节气流系统,让用户可以调节气流, 水蒸气的温暖, 以及产生的蒸汽量与4个设置的较低的环,根据他们的电子烟需要。Aspire BVC线圈可提供纯净和强烈的味道。我们相信,所有这些功能使Aspire Nautilus成为一种特殊的雾化器,并在目前提供最佳的电子烟体验。Nautilus Prime系统是我们唯一获得授权在美国销售的系统。Nautilus Prime是对我们最初的Nautilus产品的改进, 我们没有在美国销售的授权。在截至6月30日的几年里,鹦鹉螺Prime产品在美国的销售额不到11%,占我们在美国销售额的62%, 2020年和2021年, 分别是。,
我们的BVC(底部垂直线圈)线圈代表了我们在线圈技术上的一项重大技术突破,该技术由棉花包围的垂直加热丝。这种设计可以使线圈加热,以提供均匀的温度从坦克,连同更有效的芯吸。这项新技术是我们在2014年推出的,它使线圈能够使用更长的时间,同时仍能给用户带来最纯粹、最清洁的电子液体味道。BVC线圈仍然非常流行的MTL(从嘴到肺)蒸汽今天。
我们带来了一种新的线圈技术的电子烟行业与克莱托坦克。Cleito采用了革命性的新线圈设计,取代了标准的烟囱,我们相信,可以提供最大的气流。这种设计通过消除在油箱内部安装静态烟囱的需要,释放了更多的气流限制,从而扩大了风味曲线并增加了蒸汽的产生。与克莱普顿Kanthal线圈的结合,最大的风味,克莱托坦克提供了一个强烈的味道和巨大的蒸汽与广泛的轮廓。简单的顶部填充设计使填充非常容易,只需拧下顶部盖即可重新填充,更方便,更令人愉快。
2020年12月,我们推出了Ispire系列大麻电子烟产品。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一年中,我们的Ispire产品销售额为180万美元。我们的Ispire产品使用我们的专利Ducore(双线圈)技术用于大麻蒸发器。与Nautlilus系列类似,这项技术使用户能够在不燃烧大麻油的情况下产生大量的电子烟。这些产品结合了我们的专利双线圈技术,我们认为这是一流的气流和味道,以及我们的技术,以消除泄漏的油从单位,这克服了现有产品的一个主要缺点。
销售和分销
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我们约99%的销售额来自我们的分销商,约1%的销售额直接来自我们。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一年中,我们99%和100%的销售是直接与分销商在线下完成的。我们的直接销售大部分是在中国的互联网销售。由于中国政府反对互联网销售的政策,即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青少年免受电子烟侵害的公告》,我们不再通过互联网在中国销售电子烟。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一年中,我们超过80%和74%的销售额来自中国以外的分销商。
我们的大部分销售是我们品牌产品的销售。我们还根据与客户达成的协议,在OEM和ODM的基础上制造蒸汽产品,根据这些协议,我们为以自己的品牌销售产品的客户制造产品。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年度,此类销售额占我们销售额的3%,占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销售额的15%。随着我们行业的发展和更多品牌进入市场,我们相信我们处于有利地位,可以利用我们的设计专业知识,商业化能力和大规模高效制造,成为值得信赖的OEM和ODM合作伙伴。我们相信,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机会。
我们拥有超过150个分销商的网络,其地区覆盖30多个国家或地区,为我们的烟草产品。我们的分销商有非排他性协议,通常不受限制销售竞争蒸汽产品。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我们最大的分销商分别占我们收入的41%和35%。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一年中,另一家分销商占我们销售额的11%。下表列出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对每个至少占我们销售额10%的客户的销售额的信息。
| 截至6月30日的一年, | ||||||||||||||||
| 2020 | 2021 | |||||||||||||||
| 美元 | 百分比 | 美元 | 百分比 | |||||||||||||
| 分销商A 1 | 32,451,862 | 41 | % | 32,455,803 | 35 | % | ||||||||||
| 分销商B 2 | 9,073,905 | 11 | % | * | * | % | ||||||||||
*不到10%
| 1 | 这个经销商主要在英国和法国销售我们的产品。 |
| 2 | 这个经销商在美国销售我们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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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们的分销商将我们的产品出售给批发商,而批发商又将产品出售给零售分销商,尽管分销商可以直接将产品出售给零售店。所有类型的无烟烟草的绝大部分销售都在商店出售,主要是杂货店,便利店和烟草店,这些商店通常从批发分销商那里购买产品。我们的产品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获得,包括网站和服务,例如亚马逊。这些互联网分销渠道由我们的分销商运营。分销商有责任遵守其销售我们产品的国家的法律。我们在中国有一个分销渠道,我们相信该渠道正在成功地将我们的产品营销到中国的售货亭和小型商店,我们正在寻求这种安排。
我们通过网站,博客,搜索引擎优化,选择加入和电子邮件营销,社交媒体营销,影响者,营销和数字广告促销来帮助分销商营销我们的产品。选择加入和电子邮件营销策略包括时事通讯注册,以接收新产品更新和促销,赠品促销活动,以推动转换,优惠券和折扣促销活动,以增加销售。
我们可能会使用社交媒体来推广我们的产品。我们使用社交媒体来教育当前和新的产品和优惠,并为客户提供实时支持。我们的社交媒体策略旨在转换和培养潜在客户,以提高品牌知名度。
我们还为分销商提供折扣和其他销售激励措施。有时,根据我们针对特定地区或产品的销售或营销策略,我们会为分销商提供折扣。尽管我们的分销商没有销售配额,但他们有销售目标,并且我们可能会不时地奖励超出其销售目标的分销商。这些促销活动不是标准计划的一部分,而是由我们根据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计划不时制定的。
我们所有的Ispire产品的销售都是由我们的销售团队直接完成的,而不是通过分销商完成的。我们在市场营销方面的努力, 该产品在2021年的品牌和销售计划已导致品牌知名度的显著提高, 在新客户的数量上, 购买订单的数量, 以及供应协议的数量。2021年第一季度, 我们收到了来自22个客户的26份采购订单, 金额为20万美元;在2021年第二季度, 我们收到了来自438个客户的480份采购订单, 总计250万美元。在2021年7月至11月期间, 我们的增长还在继续。自2021年9月以来, 已有7家客户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 其中, 如果完成, 年收入将达到3500万美元。迄今为止,我们对Ispire产品的销售主要是通过将Ispire品牌的雾化器作为半成品直接销售给其他大麻品牌, 我们的长期供应合同正在销售这些雾化器。“我们的标识印在其中一些产品上。,
制造业
我们的电子烟产品的大多数组件是由第三方供应商根据我们的规格生产的。我们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电池,玻璃室,电子产品,线圈等金属零件,模压塑料零件,电路板(印刷电路板组件)和液体盒。
深圳亿嘉从多家中国供应商购买我们产品的组件。它不依赖于任何供应商,我们相信可以找到替代供应商。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一年中,没有供应商占采购的10%。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其中一个供应商是最大的供应商,占我们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采购的11%。
我们没有任何长期供应协议。我们根据采购订单购买所需的部件.由于这些部件是按照我们的规格制造的,我们首先必须使自己确信供应商有能力根据我们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以及我们的交货要求来制造这些部件。我们相信,我们的产品是一种优质的产品,组件需要与这种优质的质量保持一致。
我们的制造业务主要是从我们从供应商那里购买的组件组装产品。我们的制造业务在中国深圳和东莞由深圳亿嘉进行,该公司是一家可变权益实体,由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及其表亲拥有,其财务报表与我们的合并。质量控制是我们生产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我们在其整个供应链和制造过程中包括质量控制检查和平衡。在选择供应商时,我们将让我们的质量控制和采购团队访问潜在的供应商。我们对工厂进行年度检查,如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我们也会访问工厂。
我们在加利福尼亚州托兰斯租赁了一家工厂,我们将其用作我们的美国仓库。我们计划在2022年底之前在该工厂开始生产活动,包括组装我们的产品,尽管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将实现这一目标。
保修
我们的保证是一种保证类型,并与我们的所有产品的标准,以涵盖维修或更换,如果产品表现不如预期。我们为所有主要产品提供保修, 包括所有类型的电子蒸汽组件, 原子化器, 更换线圈和模组, 但对于配件,如备件或包装消耗品,不提供保修。对于销往所有地区的产品,我们通常提供自购买之日起90天的保修期, 但从2019年5月开始, 对于销往英国和法国的产品,我们提供自购买之日起六个月的保修期。质保书为制造商提供产品缺陷的退款或更换, 到达时死亡的物品以及与网站上列出的物品不同的物品, 并排除因误用或未经授权修理而造成的损坏货物。与产品保修相关的预计费用准备金是在产品销售时作出的。这些估计是利用有关自然的历史信息建立的, 保修索赔结算的频率和平均成本,以及产品制造和从供应商收回的成本。管理层积极研究保修索赔的趋势,并采取行动提高产品质量并将保修成本降至最低。我们估算实际的历史保修索赔,并分析未履行的索赔,以记录特定保修目的的责任。截至6月30日, 2020年和2021年, 退回修理或更换的产品不是无关紧要的。因此, “担保责任并不被认为是必要的。,
研究与开发
我们相信设计和对细节的关注是我们业务的核心。我们的研究与开发能力对我们迄今为止的成功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为我们产品线的持续发展和增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的研究与开发团队由我们的Founder兼董事长Tuanfang Liu领导,拥有80多名成员,他们分别位于洛杉矶和深圳。我们在中国的研究与开发活动是通过深圳亿嘉进行的。此外,我们不时与外部顾问设计师合作,以满足我们的客户的功能和设计需求。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我们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约为430万美元和550万美元。
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几年中,我们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包括开发Ispire大麻电子烟系统,包括获得专利的双线圈技术,这是一种用于烟草电子烟的封闭系统,旨在消除油漏出装置的问题。我们相信,我们的研究与开发能力可以使我们采取概念性产品的想法,并开发商业上可行的产品,我们相信将解决客户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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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深圳亿嘉在美国、中国、欧盟和其他地方拥有与我们产品的各种功能和装饰方面有关的专利或专利申请。
我们相信,这些实用专利构成了我们电子烟和汽化器产品的核心知识产权。我们的实用专利主要涉及雾化器,加热线圈和电池技术,我们认为这些技术为我们产品的用户提供了增强的功能和改善的吸烟体验。我们的雾化器技术旨在增强烟液的雾化,包括使用户能够调整通过雾化器的气流,以提供定制的吸烟体验。我们的加热盘管技术是针对加热盘管的设计和安排,以更有效地将热量从加热盘管输送到电子液体,从而更有效地产生蒸汽。我们的电池技术针对可更换和可控制的电池组件,以结合雾化器和加热线圈技术,帮助促进定制的吸烟体验。
我们相信我们的设计专利涵盖了我们某些产品的视觉方面,并有助于增强我们的实用专利所提供的保护。我们的某些电子烟的外壳的装饰外观已被授予设计专利。我们的设计专利还扩展到某些电子烟组件的装饰外观,包括我们的雾化器和加热线圈的某些方面。
这些专利主要基于我们的董事长Tuanfang Liu的发明,他在中国,美国,欧盟和其他国家获得了200多项专利。所有这些专利正在或已经转让,许可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深圳亿嘉。我们最早发布的专利是在2012年提交的。总体而言,这些专利将在2022年至2037年之间到期,这取决于优先权申请日期、专利类型和管辖权。我们打算努力改进我们的技术和产品,并寻求与任何新发展有关的进一步专利保护。
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专利权足以保护我们产品的所有方面,或者我们将能够针对第三方执行这些权利,因为专利可能会受到质疑,被规避或以其他方式被发现无效。
我们的VIE已在我们认为是我们产品主要市场的国家(包括美国,中国,欧盟和其他国家)获得了Aspire的商标注册。除了Aspire商标,我们的VIE还在美国和中国为某些产品和组件获得了商标注册,包括Cleito,Perseus,Plato,Proteus和ZestQuest商标。此外,我们的VIE已在美国,中国,欧盟和我们认为重要的市场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提交了Mark Ispire的商标申请。只要这些商标中的任何一个由我们的董事长Tuanfang Liu持有,这些商标将被转让,许可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我们的VIE。
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商标权足以保护我们品牌的各个方面,也不能保证我们将执行这些权利,以防止第三方使用相同或令人困惑的相似商标,因为商标可能会被反对,取消或以其他方式受到质疑,尤其是那些拥有类似商标权利的当事人。
竞争
用于烟草和大麻的电子烟产品与烟草和大麻香烟以及一系列其他烟草以及合法和非法大麻产品竞争。在每种情况下,电子烟产品都寻求为用户提供用户在没有缺点的情况下获得的乐趣。
烟草电子烟产品的全球市场竞争激烈,有50多家公司销售与我们的产品竞争的产品。就产品销售量而言,迄今为止全球最大的电子蒸汽产品生产商是Juul Labs,Inc.。英美烟草公司也是电子蒸汽产品的主要生产商。
我们预计电子烟产品的市场将会发展, 随着技术创新, 不断变化的标准和成人蒸汽用户的需求和偏好的变化。电子烟设备不仅仅是传统香烟的替代品。相反, 它们代表了用户的品味,并为他们提供了一种全新而有趣的体验, 因为它们提供了大量的蒸汽, 不同口味的烟油和时尚的设计。鉴于这种趋势,并进一步区分他们的电子烟设备, 制造商正在从技术和设计方面升级他们的产品。许多制造商现在都在提供全频谱电子烟设备, 包括封闭系统的电子烟装置, 开放式系统电子烟设备和其他类型的电子烟设备, 从而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在接下来的几年里, 随着技术的日益成熟, 我们预计,更具差异化的电子烟设备将不断涌现,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我们最近对电子烟产品的改进, 比如大烟效应, 增加了对我们产品的兴趣和销售。“我们相信,我们保持盈利和增加市场份额的能力取决于我们预测市场需求以及开发和营销应对这些趋势的产品的能力。,
电子蒸汽大麻市场是一个发展中的市场,目前主要限于美国。我们在这个市场上取得成功的能力取决于我们开发吸引并保留消费者兴趣的电子烟系统的能力以及美国的监管环境。
季节性
季节性不会对我们的业务或运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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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
我们相信,我们的员工是我们成功的基础和未来的核心。我们的文化和对员工的承诺是吸引,留住,发展和进步合格员工的重要因素。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们和VIE共有2,390名员工,其中1,836名是制造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和独立承包商),381名是一般管理人员,77名在销售与市场营销,96名在研究与开发。除了22名员工外,我们所有的员工都受雇于VIE。
文化和参与
我们通过人才管理、健康与安全、就业实践和全面奖励计划等举措,重视并支持我们的员工。我们致力于培养一种包容的文化,在这种文化中,差异受到欢迎、赞赏和颂扬,从而对我们的人民和企业产生积极影响,我们的人民参与其中,并被鼓励支持他们生活和工作的社区。
人才管理
我们致力于为员工提供学习、成长和被认可的机会。通过我们的综合人才管理战略,我们努力吸引,保留,发展和进步的员工队伍,拥抱我们的包容文化,并反映我们的多元化努力。我们的人才项目在吸引和培养多元化人才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我们还致力于通过提供学习和建立联系的机会来投资于我们的员工,并推动保留,进步和参与,并帮助他们在当前和未来的角色中脱颖而出。
健康与安全
我们致力于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并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保护我们的员工和客户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在全公司推动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卓越表现,并努力实现无事故工作场所——不断评估和制定措施,以帮助确保我们的员工,客户和社区的安全。为应对新冠肺炎大流行,我们对业务进行了重大更改,旨在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福祉,并支持适当的物理距离和其他健康与安全协议。这些努力继续包括:加强清洁和卫生程序;国内和国际旅行限制;返回工作岗位和游客筛查协议;设施的分班以及推迟或取消参加大型活动。
就业实践和总报酬
我们致力于在工作条件,工资,福利,政策和程序方面公平,一致和公正地对待我们的员工。为此,我们的政策和计划旨在以一种提供安全,专业,高效和有回报的工作场所的方式来响应我们员工的需求。我们的Total Rewards计划旨在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综合福利和其他计划,以支持员工的个人和专业成长,以及全球员工的各种需求和福祉。在2020年期间,我们提高了某些福利,以支持在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员工的健康和福祉,包括家庭假和自愿请假政策和计划。
根据我们的生产需要,我们会不时雇用兼职员工。我们认为我们的员工关系很好。
根据中国法律的要求,我们参加了由市政府和省政府为我们在中国的全职员工组织的各种员工社会保障计划,包括养老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必须每月按规定比例缴纳我们在中国的全职员工的工资,奖金和某些津贴,最高不超过适用的地方政府规定的最高金额。
通过VIE,我们与关键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标准的保密和知识产权协议。我们认为,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至关重要,除“业务-法律诉讼”中所述的事项外,我们没有遇到任何劳资纠纷。“我们的员工都没有工会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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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我们的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塘尾福永镇建安路14号,我们在同一地点设有办公室,制造和存储设施。我们不拥有任何不动产,我们总共租赁了约71,639平方米(约771,144平方英尺)的不动产。我们预计在任何租约到期时续签都不会遇到困难。如果我们需要额外的空间,我们希望能够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获得额外的设施。
下表列出了有关我们和我们的VIE租赁的房地产的信息:
| 位置 | 平方英尺 | 当前年租金 | 到期日 | |||||||
| 1410Abbot Kinney Blvd.,PH1,威尼斯,加利福尼亚州902911 | 4,121 | $ | 300,000 | 2023年6月30日 | ||||||
| 诺克斯街960号A室,托兰斯,加利福尼亚州905022 | 14,400 | 224,640 | 2022年3月31日 | |||||||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大道14号1-4楼B3座3 | 196,000 | 1,139,411 | 2024年12月31日 | |||||||
| 香港观塘景业街55号景宫广场J室31楼4 | 1,850 | 85,157 | 2021年7月14日 | |||||||
| 中国广东省东莞市桥头亚迪南一街107号5 | 506,335 | 1,440,000 | 2030年10月29日 | |||||||
| 建安大道14号,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翠海工业园二区6 | 48,438 | 284,206 | 2025年4月30日 | |||||||
| 1 | 这些场所是我们的美国总部。 |
| 2 | 这些场所用于研究与开发、制造和仓库空间。 |
| 3 | 这些处所由深圳亿嘉租赁,用于制造和仓库空间。租约规定租金每年增加12%。 |
| 4 | 这些处所在香港用作办公场所。2021年5月17日,该租约延长了两年,根据当前港元汇率,年基本租金约为83333美元。 |
| 5 | 这些场所由东莞中福洲实业有限公司拥有,该公司由我们的首席执行官Tuanfang Liu和他的妻子Jiangyan Zhu(也是董事)拥有,并租给了深圳亿嘉的子公司东莞恩利奇。租约规定在租期内每两年租金增加10%。该厂房用于制造、仓库和办公场所. |
| 6 | 这些场所由深圳亿嘉租赁,用于研究与开发,制造和仓库空间。租约规定每两年租金增加12%。 |
保险
我们认为我们的保险范围与中国同行业其他公司采用的行业标准一致。
法律程序
我们可能会不时受到与开展业务有关的法律诉讼,调查和索赔。
在Nathan Estabrook对三星SDI公司提起的诉讼中,我们是被告, Ltd., 三星SDI美国, Inc., 三星电子加拿大公司, All Day Vapes Inc., Pacific Smoke International Inc., 以及深圳市易捷科技有限公司(我们认为该公司可能指深圳市易嘉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在British Columbia最高法院(法院卷宗编号:(VLC-S-S-206553),要求赔偿原告因Aspire Mod的一块三星电池的内裤发生爆炸而造成的损失。我们在2020年12月参加了这一行动, 我们已经聘请了律师。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这可能会导致一个不利的决定。对我们的业务的影响或合理可能的损失或一系列合理可能的损失是不可能的。然而, 我们认为,当这件事最终得到解决时, 不太可能对我们的合并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2020年11月,我们的一名前员工向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就工伤和补助金纠纷对我们进行仲裁。2021年3月25日,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了有利于我们前雇员的仲裁裁决,2021年4月2日,我们根据该裁决向我们的前雇员支付了76,656元人民币(约合11,800美元)。
除上述披露外,我们不是任何法律程序,调查或索赔的一方,我们也不知道,在我们的管理层看来,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1年3月17日,FDA致函Aspire North America,要求Aspire North America提交与Aspire产品的营销实践有关的文件。具体而言,FDA要求提供与青少年接触Aspire North America的Aspire社交媒体营销以及Aspire North America在社交媒体营销中使用有影响力的人有关的文件。此要求适用于所有Aspire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终端)产品及其组件或零件。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要求提供这些文件的依据是青少年终端使用的流行,以及Aspire北美公司在社交媒体平台(例如Facebook、YouTube和Instagram)上销售Aspire产品的情况。2021年6月15日,Aspire North America向FDA提供了所需的材料。我们无法预测FDA是否会要求提供更多信息,或者提供给FDA的信息是否会导致我们应支付的任何费用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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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
我们的业务主要在中国开展,并主要受中国法律法规的约束。本节概述了影响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活动或股东从我们那里获得股息和其他分配的权利的最重要的法规或要求。
营业执照
除了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国证监会,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和任何其他实体的要求外,我们是否需要获得任何此类同意仍不确定,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和VIE及其子公司都必须拥有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当地对应机构颁发的营业执照。此外,我们的VIE必须拥有并且已经拥有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当地对应机构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除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外,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和VIE及其子公司已获得其业务运营所需的所有实质性许可。
与我们的产品有关的规定
直到最近, 根据中国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我们的电子蒸汽产品未特别定义为“烟草专卖商品”或“烟草产品”。除了禁止销售电子烟的公告外, 包括电子蒸汽产品, 青少年和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买卖, 以及一些城市将电子烟作为一种吸烟形式的控烟规定, 在中国,没有专门管理电子烟分销的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必须遵守一般的中国商业许可要求,其业务运营必须遵守通常适用于电子产品的法律法规, 如与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然而, 3月22日, 2021, 工信部发布了修订草案,拟在实施条例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 那就是, “关于包括电子烟在内的下一代烟草产品的规定,应参照《实施条例》中有关卷烟的规定。该修正案草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并于11月26日生效, 2021年(“2021年实施条例”)。此外, 12月2日, 2021,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或者管理办法草案, 12月1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停止了对其公开征求意见, 2021.行政措施草案重申, 除其他外, 即从事生产的企业, 电子烟的批发、零售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该管理办法草案还提出,(一)电子烟产品(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但仅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应当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所有电子烟交易均在该平台上进行。任何违反管理办法草案的行为都可能受到《烟草专卖法》和2021年《实施条例》的处罚。由于2021年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解释和执行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办法草案仍在制定过程中, 我们的电子蒸汽产品可能会受到“烟草专卖商品”或“烟草产品”的进一步法规和要求的约束,包括, 但不限于, 遵守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对生产, 销售, 交通, 烟草专卖商品及烟草制品进出口, 这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合规负担,从而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或者是烟草专卖法, 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 1991年,最近一次修订是在4月24日, 2015, 以及国务院7月3日发布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1997年2月6日最新修订, 2016年(《2016年实施条例》), 规定了烟草专卖商品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根据2016年《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 国家对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依法实行专卖管理;“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 雪茄, 烟丝, 干制的烟叶, 烟叶, 卷烟纸, 滤棒, 香烟拖丝和特殊的烟草机器。香烟, 雪茄, 根据《烟草专卖法》,烟丝和干烟叶通常被称为“烟草产品”。“我们的电子烟产品在《烟草专卖法》和2016年《实施条例》中没有明确定义为“烟草专卖品”或“烟草制品”。,
此外, 3月22日, 2021, 工信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或者是修正案草案, 建议在2016年的实施条例中增加一条,作为第65条, 那就是, “关于包括电子烟在内的下一代烟草产品的规定,应参照《实施条例》中有关卷烟的规定。该修正案草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并于11月26日生效, 2021年(“2021年实施条例”)。由于2021年实施条例第65条的解释和执行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的电子蒸汽产品可能会受到“烟草专卖商品”或“烟草产品”的进一步法规和要求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在生产过程中遵守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销售, 交通, 经营烟草专卖商品及烟草制品的进出口业务.根据《烟草专卖法》和2021年《烟草专卖品批发和零售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要求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经营该等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外国烟草制品的购销业务。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一)生产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二)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三)零售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包括(i)有足够的资金用于生产, 批发及零售烟草专卖商品及烟草制品;拥有技术, 设备, (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产业政策的要求和批发、零售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适应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要求。任何违反《烟草专卖法》和2021年《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的行为都可能受到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执照, 暂停营业, 甚至是刑事责任。12月2日, 2021,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或者管理办法草案, 12月1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停止了对其公开征求意见, 2021.行政措施草案重申, 除其他外, 即从事生产的企业, 电子烟的批发、零售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该管理办法草案还提出,(一)电子烟产品(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但仅供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应当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所有电子烟交易均在该平台上进行。“违反管理办法草案的,可以根据《烟草专卖法》和2021年《实施条例》进行处罚。,
青少年保护
2018年8月28日,SAMR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向青少年销售电子烟的公告,即2018年8月的公告,明确禁止向青少年销售电子烟产品,以保护身心健康。建议将含有“学生”、“青少年”字样的电子烟产品下架电子商务平台,并对相关店铺(卖家)进行下架或关闭处理。各电子商务平台还应加强对上架电子烟产品名称的审核,采取有效措施屏蔽相关关键词,不向未成年人展示电子烟产品。
2019年10月30日,SAMR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青少年免受电子烟侵害的公告》,即2019年10月的公告,以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保护,防止青少年通过互联网购买电子烟。该公告敦促(一)电子烟生产者和销售者及时关闭其在线销售网站或在线销售应用程序,并撤回在互联网上发布的电子烟广告,及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及时关闭电子烟网店,并将电子烟产品下架。
吸烟控制
8月28日, 2005,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于5月21日在世界卫生组织第56届大会上通过, 2003, 并同时声明,根据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6条第5款, 禁止在中国境内使用自动售烟机。根据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每一方应通过并实施有效的立法, 在国家管辖范围内采取行政和/或其他措施,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等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 公共交通, 室内公共场所, 等等。为响应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许多城市已经发布了控制吸烟的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而一些城市的控烟规定(如深圳、 杭州, 南宁, 秦皇岛, 武汉, 张家口和西安)已经明确表示,使用电子烟是一种吸烟方式, “因此,在这些城市的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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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
在中国生产的产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约束, 或者产品质量法, 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1993年,并于2000年修订, 2009年和2018年。适用于在中国的所有生产和销售活动, 制定了《产品质量法》,以加强对产品质量相关规定的管理, 以及澄清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则, 保护消费者,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供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制造商和销售商应建立完善的内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遵守与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有关的岗位责任制, 同时实施相应的检验和检查措施.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产品, 包括伪造品牌标签或提供有关产品制造商的虚假信息。违反国家或行业的健康标准, 安全和任何其他相关的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民事责任和处罚, 比如损害赔偿, 罚款, 暂停或关闭业务, 以及没收非法生产用于销售的产品及其销售所得。对负有责任的个人或Enterprise,如果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其产品因其潜在缺陷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制造商应对此种损害负责,除非制造商能够证明, (一)该产品从未投入流通;(二)在该产品流通时造成损害的缺陷不存在;或(三)该产品流通时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状况不存在这种情况它使缺陷得以被发现。如果该缺陷是由卖方造成的,卖方将有责任赔偿由其销售的缺陷产品造成的任何个人或财产损害(缺陷产品本身除外)。“因缺陷产品而受到损害或财产受到损害的人,可以向制造商或卖方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产品必须符合政府和某些机构规定的某些技术要求。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消费者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于10月31日颁布, 1993, 于8月27日修订, 2009年和10月25日, 2013年3月15日生效, 201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 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照《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产品存在缺陷的;(二)商品不具有应当具有的功能的, (三)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的产品标准不符合的;(四)以产品说明或者实物样品方式标明的质量状况的, 等不符合;(五)生产国家正式法令宣布为过时的产品或已过期的产品, (六)销售变质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项目和收费违反约定的;(八)消费者要求修理的, 重做, 替换, 返回, 制造一种产品的数量, (九)故意拖延或者无故拒绝退还产品价款、服务费用或者赔偿要求的;(九)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其他情形的,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都受到了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颁布,并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以明确侵权责任,并防止和惩治侵权行为。根据这项法律,如果缺陷产品造成损害,受害者可以向这种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寻求赔偿。如果缺陷是由卖方造成的,制造商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受害者。
其他国家有关电子烟产品的规定
美国
PMTA文件是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末端”)产品的要求,包括设备,组件和/或吸入时输送雾化电子液体的零件。对于2007年2月15日至2016年8月8日之间在美国市场首次分销的现有终端产品,现有终端产品需要PMTA,并需要在2020年9月9日之前提交给FDA。我们已经为我们的鹦鹉螺Prime开放系统电子烟产品提交了PMTA,这是我们目前可以在美国销售的唯一产品。对于在2016年8月8日之前或截至2016年8月8日尚未在美国分销或销售的新终端产品:在将新终端产品引入美国市场之前,需要对其进行PMTA。销售没有PMTA的终端产品可能会被处以高达100万美元的罚款。
PMTA仍对我们开放,可以添加更多产品,但Grand-Fathering选项现在已经到期。简单地说,这意味着我们(和其他任何人)可以进行进一步的PMTA,但是在FDA授予该产品的营销授权之前,该产品将无法上市,也不能保证PMTA将被授予。PMTA过程是一个昂贵的过程。
根据FD&C法案,PMTA包括:
| · | 申请人已发表或已知或理应知悉的所有资料的完整报告,内容涉及为显示该等烟草产品的健康风险而进行的调查,以及该等烟草产品的风险是否较其他烟草产品为低。 |
| · | 全面陈述成分、成分、添加剂和性能,以及工作原理或工作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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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对制造、加工和包装及安装所使用的方法、设施和控制的完整描述。 |
| · | 任何烟草产品标准的识别参考,如果适用的话。如果是,则提供(i)足够的信息以表明该烟草产品的该方面完全符合该烟草产品标准,或提供足够的信息以证明任何偏离该标准的理由。 |
| · | 按要求提供烟草制品的样品。 |
| · | 建议标记的样本。 |
在通过2021年《综合拨款法案》(2020年12月27日签署的新冠病毒救济法案)时,国会修订了《协议法案》,以适用于电子烟和所有电子烟产品。这项立法修改了《契约法案》对“香烟”的定义,将“香烟”包括在内,“香烟”的定义包括“任何通过雾化溶液将尼古丁、香味或任何其他物质输送给从该设备吸入的用户的电子设备”。“任何其他物质”一词可以被定义为包括大麻和尼古丁。该修正案于2021年3月28日生效,禁止通过美国邮政局邮寄涵盖的产品,并要求向联邦和州机构报告。这些限制使得电子烟产品的销售商更难在美国销售产品。
简而言之,《契约法案》要求任何在州际贸易中为营利而销售、转让或运输“香烟”的人,如上文所述,“香烟”的定义包括目的,其定义非常宽泛,或为以下目的销售、转让或运输香烟或无烟烟草而做广告或提供此种销售、转让或运输的人:
| · | 提交一份声明,列明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网站地址,与美国司法部长和烟草税管理人的州,运输或在其中的广告或要约的传播; |
| · | 在每个月的第10天,向州烟草税管理员提交一份备忘录或一份发票副本,涵盖上一个日历月的每一批“香烟”,如果地方上也有烟草税,则向地方/部落官员提交 |
| · | 遵守(i)某些运输要求,如果使用的是邮政服务以外的普通承运人,例如联邦快递或UPS(例如,标签要求,重量限制,21岁以上送货时的年龄验证等),以及记录保存要求(例如,由国家组织的涵盖每笔送货销售的详细发票,(三)所有的州、地方、部落和其他一般适用于卷烟销售的法律,包括:消费税,许可证和税戳要求;对未成年人销售的限制;以及与香烟或无烟烟草的销售,分销或交付有关的其他付款义务或法律要求。 |
重要的是,邮件禁令和其他《协定法案》条款都不适用于企业对企业的交付。该法案中的非邮寄条款不适用于仅为商业目的邮寄的烟草产品,这些产品在合法经营的企业之间邮寄,这些企业拥有所有适用的州和联邦政府许可证或许可证,并且从事烟草产品的制造,分销,批发,出口,进口,测试,调查,或研究;或出于上述任何业务与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机构之间的监管目的。
除了邮件禁令, 《协约法》修正案在法案通过90天后生效, 也就是3月28日, 2021.邮件禁令将在邮政部门颁布法规,明确非邮件规定如何适用于消费者投递邮件时生效。在美国公共卫生协会发布了实施《协约法》修正案的最终条例后, 美国邮政总局通常会禁止邮寄这类产品, 除已适用于已燃烧的香烟和无烟烟草的潜在例外情况(例如, 用于合法经营企业之间的运输)。美国邮政可能会在任何时候发布这些最终规定,并表示它们将立即生效。美国邮政还没有发布最终的规定, 因此,全面禁止邮寄终端产品的规定尚未生效。4月19日, 2021, 美国公共卫生协会发布了关于使用美国公共卫生协会提议适用于该类别的潜在例外情况的“指南”。然而, 那份文件证实了这一点, “在最终规则发布之前, 目的不受【一般禁止邮寄】协议法的约束, 尽管根据先前存在的法律,它们可能由于其他原因而无法邮寄。我们了解到,美国邮政协会收到了许多关于拟议规则的实质性意见, 由于USPS必须对最终规则序言中的相关评论进行审查并对其进行实质性处理, 这导致最终规则的发布出现了一些延误。此外, 最常用的携带者, 联邦快递和UPS, “他们最近宣布,将停止在美国的所有蒸汽产品的交付。,
适用于“送货卖家”和“送货销售”的《契约法案》的其他要求不适用于企业对企业的销售,因为这些条款涉及向“消费者”送货。该法案将“消费者”定义为“购买香烟或无烟烟草的任何人”,并明确排除了“合法经营香烟或无烟烟草的制造商,分销商,批发商或零售商的任何人”。
从2020年2月6日开始,FDA优先考虑立即对以下产品进行执法:(i)加味的基于墨盒的终端产品(烟草或薄荷醇口味的终端产品除外),以及针对未成年人的任何加味终端产品(包括烟草和薄荷醇口味)。美国的几个州对Ends产品实施了临时的紧急香料禁令,其中一些禁令已被法院禁止,而一些禁令已成为永久性的。禁烟令并不等同于全面禁止电子烟,美国没有一个州对电子烟实施全面禁令。
我们的自有品牌电子烟系统不受口味禁令的影响。该禁令主要针对使用预装非烟草味或非薄荷味墨盒的终端产品,并且我们的自有品牌产品不包含任何预装墨盒。
大麻电子烟产品受州法律管辖,各州的法律各不相同。大多数州不允许成年人娱乐性使用大麻,也没有州允许向未成年人出售娱乐性大麻产品。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的影响导致各州的收入减少,各州可能会寻求通过允许使用大麻产品并对其征税来增加收入。我们无法预测各州将采取什么行动,也无法预测它们可能征收的税款的性质和数额。但是,就适用于大麻产品的《条约法》而言,在允许销售大麻的州销售我们的产品可能会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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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欧盟委员会发布了烟草产品指令(“TPD”), 该法案于2014年5月19日生效,并于2016年5月20日在欧盟成员国生效。在TPD的领导下, 电子烟被广泛定义为一种可用于, 包括所有类型的电子烟设备, HNB器件及其各自的组件, 通过烟嘴吸入含有尼古丁的蒸气, 或该产品的任何成分。TPD对电子烟的监管主要有五个方面:(一)制造商和/或分销商应提供的信息, 广告及推广, 安全问题及警告, (四)产品展示, (v)在怀疑有风险的情况下采取临时措施。欧盟成员国必须确保禁止任何与烟草有关的产品的广告, 除非该广告是专门针对专业的电子烟贸易的专业人士。此外, “对于那些意图(直接或间接)推广电子烟的设备,不得进行任何促销。,
大麻电子烟产品的销售在欧盟是非法的。
联合王国
药品和保健产品监管局(“MHRA”)是大不列颠和北爱尔兰电子烟和续杯容器通知计划的授权机构,并负责执行《烟草及相关产品条例》第6部分的大部分规定以及《2020年烟草产品和尼古丁吸入产品(修正案)(欧盟退出)条例》。
TRPR引入了一些规则,以确保:
| · | 所有电子烟和续杯容器(也称为电子液体)的安全和质量的最低标准 |
| · | 该信息提供给了消费者,以便他们做出明智的选择。 |
| · | 一种保护儿童不开始使用这些产品的环境。 |
要求:
| · | 限制电子烟罐的容量不超过2毫升 |
| · | 限制在一个续杯容器中销售的含尼古丁的烟油的最大容量为10毫升。 |
| · | 将电子烟液的尼古丁浓度限制在不超过20毫克/毫升的范围内。 |
| · | 要求含有尼古丁的产品或其包装对儿童具有防伪性和明显的篡改作用。 |
| · | 禁止使用某些成分,包括着色剂、兴奋剂和任何致癌、致突变或再生元素 |
| · | 按照欧洲联盟的分类、标签和包装规定,列入新的标签要求和警告 |
| · | 要求所有的电子烟和电子液体在销售之前都要通知MHRA。 |
《2020年烟草产品和尼古丁吸入产品(修正案)(欧盟退出)条例》从政策角度解释了这些变化:
《2020年法规》规定了自2021年1月1日起通知新产品的要求。这将意味着:
| · | 在北爱尔兰市场上销售产品的生产商将被要求使用欧盟共同进入门系统通知烟草和电子烟产品。 |
| · | 在英国市场上销售产品的生产商将被要求在英国国内系统上进行通知。 |
| · | 如果通知者就将产品投放到大不列颠或北爱尔兰的一个市场发出通知,则需要支付一笔费用;如果通知者就将产品投放到这两个市场发出通知,则需要支付同样的一笔费用。 |
生产者是指任何制造或进口这些产品的人,或者是将任何产品重新命名为自己产品的人。
《2016年烟草及相关产品条例》第6部分规定了电子烟和续杯容器的要求。
生产商必须通过MHRA提交门户和欧洲共同进入门(欧盟-CEG)通知门户向英国MHRA提交有关其产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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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TRPR,生产商有责任确保其产品符合TRPR的要求。我们检查提交的通知的完整性,并验证TRPR遵守生产商。在完成此审查的情况下,产品的合规状态被记录为“声明”,以表明通知已完成,并且产品已被生产商宣布为合规。
新的电子烟和续杯容器产品的生产商必须在打算将其产品投放英国和/或北爱尔兰市场之前六个月向MHRA提交通知。一旦通知在MHRA网站上发布,生产商就可以在通知的地区推出产品。经过重大修改的产品将被视为新产品,也必须遵循这一过程。关于什么是实质性修改的更多信息,可以在下面的提交类型指南中找到。
TRPR不包括任何关于电子烟和续杯容器必须在何处进行测试的要求,也没有制定任何国际测试标准。通知者将需要对所进行的任何测试的标准感到满意,因为他们必须提交一份声明,声明他们对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条件下投放市场和使用的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大麻产品的销售在英国是非法的。
电子烟的其他要求
可能含有尼古丁的替换电子烟部件,只有在设备或电子烟套件尚未通知它们的情况下,才需要通知。如果在标签上清楚地表明该部件用于何种通知产品,则已作为另一通知电子烟产品的一部分通知的相同替换部件无需单独重新通知。任何不相同的替换部件,特别是改变产品的消费者安全配置(例如通过改变其填充容量)的部件,都需要单独的通知。
自1985年以来,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 Economic Area,简称EEA)商标被定义为欧盟的强制性符合标志,用于规范在欧洲经济区内销售的商品。CE标志代表制造商声明产品符合欧盟新的方法指令。这些指令不仅适用于欧盟内部的产品,也适用于在欧洲经济区生产或设计在欧洲经济区销售的产品。这使得CE标记在世界范围内甚至对于那些不熟悉EEA的人来说都是可识别的。
对外商在华投资的监管
公司在中国的设立,运营和管理受2005年,2013年和2018年修订的《中国公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外国投资者的直接或间接投资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19年3月15日颁布,并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取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Enterprise法》。《外商投资法》采取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从投资保护和公平竞争的角度,确立了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和管理的基本框架。
根据外国投资法, “外国投资”是指任何外国个人进行的直接或间接投资活动, Enterprise, 或组织(统称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 包括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或者菲斯, 在中国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外国投资者收购股份, 股权, 在中国境内的财产部分或其他类似权益;外国投资者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投资新项目;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的投资, 法规, 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根据外国投资法, 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清单, 或者负面清单。《外商投资法》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经营负面清单所列“限制”或“禁止”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于“禁止投资”的行业, (一)投资“限制类”产业,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
另外, 《外国投资法》还为外国投资者及其在中国的投资提供了一些保护性规则和原则, 包括, 其中, (一)地方政府应遵守对外国投资者的承诺;(二)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发行股票和公司债券;除特殊情况外, (三)禁止征用、征用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三)禁止强制转让技术;(四)出资, 利润, 资本利得, 资产处置的收益, 知识产权许可费, 合法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或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结算时获得的收益, 可自由汇入或汇出人民币或外币.还有,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投资信息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此外, 《外商投资法》规定,在《外商投资法》生效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1月1日起五年内,可以保持其法人治理结构和形式,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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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2019, 国务院还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或者实施条例, 于1月1日生效, 2020, 取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期限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Enterprise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重申了外商投资法的若干原则,并进一步规定, 其中, (i)在《外国投资法》生效之日之前成立的外国投资企业未能调整其法律形式或治理结构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在适用的情况下, 并在1月1日前完成修改注册, 2025, (二)Enterprise登记机关不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其他登记事项,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予以公告;(二)股权转让和利润分配的规定在外商投资法生效之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合营各方之间的合同约定的剩余资产,可以,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形式和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后, 在Enterprise的合营期内,对双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12月27日, 202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或者国家发改委, 和中国商务部, 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准入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或者是2021年的负面清单, 于Juanary1号生效, 2022.另外,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鼓励产业目录(2020年本)》, 或者2020年鼓励类产业目录, 于1月27日生效, 2021.未列入2021年负面清单和2020年鼓励类产业目录的行业通常对外商投资开放,除非中国其他法律有特别限制。在鼓励类和允许类行业,一般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一些限制行业仅限于股份制或合作企业, 在某些情况下,中国的合作伙伴必须持有此类合资企业的多数股权。另外, 外商投资限制类项目须经政府批准。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于禁止投资的行业。根据负面清单(2021年版), 烟叶的批发或零售贸易, 香烟, 干制烟草, 禁止外商投资其他烟草制品, 但是发展, 电子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不属于“禁止”类。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决定,经国务院批准,于11月26日起施行, 2021, 其中增加了第65条, 那就是, “关于包括电子烟在内的下一代烟草产品的规定,应参照《实施条例》中有关卷烟的规定。“由于第六十五条的解释和执行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的电子烟产品业务将来可能会在负面清单中被规定为“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
根据商务部10月8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备案)暂行管理办法》, 2016年,并于2017年和2018年进行了修订, 设立和变更《特别入境管理办法》规定的不经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向有关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然而,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已经生效, 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或者是SAMR, 12月19日联合批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2019, 于1月1日生效, 2020.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废止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三)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Enterprise登记系统和国家Enterprise信用信息通报系统,向商务部所在地主管部门报送投资相关信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它于2021年7月6日向公众开放。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加强对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将采取有效措施,例如推动相关监管制度建设,以应对中国概念海外上市公司的风险和事件,以及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要求等类似事项。该意见和任何即将颁布的相关实施规则可能会使我们在未来遵守要求。
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或者是《安全生产法》, 于11月1日生效, 并于2002年8月31日进行了修订, 2014,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行业标准,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 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 维护安全设施, 检查安全生产程序, 教育和培训员工,并采取任何其他措施来确保其员工和公众的安全。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将被要求限期改正,或者受到行政处罚。逾期不改正的,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刑事责任。,
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或者是《反不正当竞争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9月2日发布, 1993年11月4日修订, 2017年和4月23日, 2019, 自4月23日起生效, 2019, 经营者不得以不正当行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 利用权力或影响力影响交易, 市场困惑, 商业贿赂, 误导性的虚假宣传, 侵犯商业秘密, 价格倾销, 非法溢价销售和商业诽谤。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从事上述不正当竞争活动的经营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消除此类活动的影响或赔偿对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害。(三)有关监督检查机关也可以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以罚款,
关于定价的规定
在中国,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国会于12月29日, 1997, 并于5月1日生效, 1998, 经营者必须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明码标价。此外, 经营者必须注明姓名, 生产的起源, 规格和其他相关信息。经营者不得收取与展示价格不同的价格或者未经明示的费用。经营者不得从事特定的非法定价活动, 如串通他人操纵市场价格, 利用虚假或误导性价格诱骗消费者达成交易, 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如果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可能会对经营者处以行政处分, 如主管行政当局的警告或纠正命令, 没收违法所得, 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暂停经营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以及潜在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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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或者广告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月二十七日发布, 1994年,并于4月24日进行了最新修订, 2015年和10月26日, 2018, 详细规定了发放的形式, 产品和内容禁止做广告, 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广告法》对我国的广告内容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其中包括禁止, 除其他外, 虚假或误导性的内容, 最高级的措辞,如“国家级别”、“最高等级”、“最好的”或其他类似的词语, 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内容或涉及淫秽内容, 迷信, 暴力, 对公共利益的歧视或侵犯。此外,还禁止通过媒体传播烟草广告,禁止在任何候车室展示烟草广告, 剧院, 电影, 会议厅, 体育场或其他公共区域。禁止利用广告或者其他产品或者服务的公益广告宣传名称, 商标, 包裹, 烟草制品的装饰品或其它类似内容物.没有名字, 商标, 包裹, 烟草制品的装饰品或者其他类似内容,应当载于搬迁通知中, (二)烟草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变更名称或者招募人的,
2016年7月4日,SAMR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即《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生效。根据《互联网广告办法》,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或者其他互联网媒体,以文字、图像、音频、视频或者其他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直接或者间接营销的商业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
有关产品质量的规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2月22日颁布,分别于2000年7月8日,2009年8月27日和2018年12月29日修订。《产品质量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或销售任何产品的任何人。禁止生产、销售包括假冒品牌在内的任何形式的假冒产品,不得提供虚假的产品生产企业信息。违反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可能会导致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例如赔偿,罚款,停业和没收违法所得,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刑事责任。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条例
专利。中国的专利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保护。专利权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或20年,具体期限视专利权的种类而定。
版权。中国的版权,包括受版权保护的软件,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相关法规的保护,受版权保护的软件的保护期为50年。
商标。注册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规的保护。商标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对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查批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与另一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可以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除非另有撤销。
域名。域名由工信部颁布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管理。工信部是负责域名管理的主要监管机构,CNNIC在其监督下负责域名的日常管理。CN域名和中文域名.工信部在域名注册方面采取了“先备案”的原则。域名注册通过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域名服务机构办理,申请人注册成功即成为域名持有者。
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规
环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或者是《环境保护法》, 12月26日发布, 1989年,并于2014年修订(修订于1月1日实施, 2015), 企业, 公共机构, 其他经营者应当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这些单位还必须遵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以及各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自治区, 和市政当局。国家采取一定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 以及进一步减少企业污染物排放, 公共机构, 以及其他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法》还规定,企业的义务, 公共机构, 等经营者防治废气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损害, 水和残渣, 医疗废物, 灰尘, 有恶臭的气体, 放射性物质, 噪音, 振动, 光辐射, 电磁辐射, 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物质, 建筑, 和其他活动。任何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都可能导致罚款, 限产或停业, 停止或关闭的命令, 被公安机关拘留,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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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的预防和控制
5月1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1996年修订, 2008年和2017年(最新修订于1月1日实施, 2018), 规定每一个新的建筑, 扩张, 重建或其他相关项目, 直接或间接地将污染物排入水源, 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排放的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将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排入水源的每一Enterprise,必须向下列单位登记其设施: 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包括类别, 在Enterprise的正常运行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也可以要求此类Enterprise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关于其水污染防治措施的信息。另外, 中国政府还要求每个Enterprise获得向水中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染物的许可证, 并缴纳排污费。,
预防和控制空气污染
9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87年和1995年修订, 2000, 2015年和2018年(最新修正案于10月26日实施, 2018年)规定,每一个新的建设, 扩张, 建设或者其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相关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每个排放大气污染物的Enterprise必须向以下机构登记其设施: 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包括类别, 在Enterprise的正常运行过程中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这样的Enterprise也可能被要求向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提供与大气污染相关的某些技术信息。另外, 中国政府已实施一项制度,根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类别和数量向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收取费用。"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这些标准要考虑到有关大气污染法规和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
固体废物对环境污染的防治
企业的生产和建设也受10月3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监管, 1995年,最近于4月29日进行了修订, 2020.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有义务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减少或控制环境污染。中国政府已经建立了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和登记系统。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由此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利用;对暂时不能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 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建设安全分类储存设施和场所,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关闭, 闲置或拆除, 未经批准, (三)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设施或者场所,
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根据10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12月29日修订, 2018,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环境噪声污染超标排污费。还应当维护和保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任何工业Enterprise,如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因使用永久性设备而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必须, 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其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种类和数量, 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水平和为防治此类污染而设置的设施, 并提供有关防止及控制噪音污染的技术资料.(二)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和数量有重大改变的工业Enterprise, (二)在噪声等级或者防治设施中,必须及时报告污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对就业和社会福利的监管
劳动法
中国的公司受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约束, 1994, 1月1日生效, 并于1995年8月27日进一步修订, 2009年和12月29日, 2018, 6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 1月1日生效, 2008年,并于12月28日进行了进一步修订, 2012, 以及国务院于9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08年,并于同日生效,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相关政府当局不时颁布的规则和规定。与以前的中国法律法规相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试用期和违规处罚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 支付报酬和经济补偿, “使用劳务派遣和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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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每月支付其工资的两倍;超过一年的, 双方均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用人单位还必须建立符合中国规定和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对使用临时工机构的员工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他们在中国被称为“派遣工人”。劳务派遣劳动者有权与全日制劳动者同工同酬。雇主只允许临时使用派遣工人, 辅助或替代职位, “派遣工人的数量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10%。,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 2004年,并于2010年修订, 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1995, 7月1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1997, 国务院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1998, 1月22日颁布的失业保险办法, 1999, 以及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并于2011年12月29日进行了修订, 2018, 在中国,雇主必须为员工提供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福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以及医疗保险。这些款项支付给地方行政当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责令改正,限期缴纳,并收取滞纳金。用人单位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未缴纳有关费用的, 可能会被处以一倍至三倍的罚款。7月20日, 2018,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其中规定,国家税务总局, 或者SAT考试, “将成为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唯一责任。,
根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2002年和2019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必须在指定的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并开立银行账户,用于存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和职工还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外汇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最近由国务院于2008年8月1日修订,自2008年8月5日起生效)是中国外汇交易的主要法规。根据该规定,人民币经常项目在经过适当程序后可自由兑换,包括股息派发、与贸易有关的外汇交易和与服务有关的外汇交易,而资本项目的外汇,如直接投资或贷款,要求事先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和注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6月9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外汇结算管理政策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指出,对自愿结汇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包括境外上市收入汇出),境内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到银行办理结汇。资本项目外汇收入自愿结汇的比例暂定为100%,但外汇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适时调整上述比例。
2017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改革优化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的通知》(“外管局3号文”),该协议于2017年1月18日生效,并规定了有关将国内实体的利润汇出境外的几项资本管制措施,其中包括(i)根据真实交易原则,银行应检查董事会有关利润分配的决议,申报纳税记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原始版本;(二)境内单位应当在结转利润之前,将收入计入以前年度的亏损。此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号通知,境内机构在办理对外投资登记手续时,应当详细说明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并提供董事会决议、合同等证明材料。
股利分配的监管
中国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股利分配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是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只能从其累计利润(如有)中支付股息,该利润应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中国境内公司和外商独资的中国企业都必须提取至少10%的税后利润作为一般准备金,直到此类准备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中国公司不得分配任何利润,除非以前会计年度的任何亏损已被抵消。前一会计年度留存的利润,可以与本会计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一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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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的条例
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
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i)《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该法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18年12月29日生效,国务院于2007年12月6日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9年4月23日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对所有中国居民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实行25%的统一Enterprise所得税税率,除非它们符合某些例外条件。Enterprise所得税是根据中国税法和会计准则确定的中国居民Enterprise的全球收入计算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已取得高新技术Enterprise证书的Enterprise,经有关税务机关批准,其所得税率可降至15%。
《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根据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设立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的企业,出于中国税收目的,被视为“居民企业”,并将对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缴纳中国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条例,“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被定义为对Enterprise的业务、人员、账户和财产拥有实际和全面管理控制权的机构。
《关于将在境外注册的中国控股企业根据实际经营主体确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或者是SAT82号通告, 为确定在境外注册的中国控制的Enterprise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提供了某些特定的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知, 由中国Enterprise或中国Enterprise集团控制的离岸注册成立的Enterprise,由于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在中国,将被视为中国税收居民, 并将仅对其全球收入缴纳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一)日常经营管理的主要地点在中国;(二)与Enterprise的财务有关的决定(三)Enterprise的主要资产, 会计账簿和记录, 公司印章, 董事会和股东决议位于或维持在中国;至少50%的有投票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惯常居住在中国。根据沙特德士古公司82号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公告, 被称为SAT公告45, 于2011年9月生效, 为执行沙特德士古公司第82号通知提供更多指导,并明确此类“中国控制的离岸注册居民企业”的报告和备案义务。“SAT公告45提供了确定居民身份的程序和行政细节,以及确定后事项的管理。尽管沙特德士古公司第82号通知和沙特德士古公司第45号公告只适用于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Enterprise, 不是由中国个人或外国个人控制的, 沙特德士古公司第82号通知和沙特德士古公司第45号公告中规定的确定标准,可能反映了沙特德士古公司的总体立场,即在确定离岸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时,应如何应用“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测试, 不管是不是中国企业控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Enterprise团体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外国个人。,
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不认为我们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因此我们不认为我们是一家中国居民Enterprise,尽管我们的管理团队以及我们的离岸控股公司的管理团队的所有成员都位于中国。但是,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出于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的目的确定我们是中国居民Enterprise,那么可能会产生许多不利的中国税收后果。首先,我们将对我们的全球收入统一征收25%的Enterprise所得税,这可能会大大降低我们的净收入。此外,我们还将承担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报告义务。然而,Enterprise的税务居民身份须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对“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
最后,我们应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和出售我们股票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预扣税,对于非中国企业,税率为10%,对于非中国个人,税率为20%(在每种情况下,(在遵守任何适用的税收协定的规定的前提下),如果此类收益被视为来自中国。目前尚不清楚,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Enterprise,我们公司的非中国股东是否能够主张其税务居住国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的利益。任何此类税收都可能会减少您在普通股上的投资回报。
国际税务条约和预扣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我们, 作为一名非常驻Enterprise, 那就是, 外国(地区)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Enterprise,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或者场所,在中国境内不具有实际管理职能的, 或者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办事处或者办公场所,但在中国境内有收入或者应计收入的Enterprise, 将被征收10%的预扣税率。根据《内地与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及逃税条约》, 如果一名香港居民Enterprise在中国公司拥有超过25%的股权,税率可降至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月20日发布的《关于税收协定中股利条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 纳税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税收协定规定的优惠。这些条件包括:(1)纳税人必须是相关股息的实益拥有人, (2)从中国子公司获得股息的公司股东必须在收到股息之前的连续12个月内连续达到直接所有权门槛。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 于4月1日生效, 2018, “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收益以及收益产生的权利和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控制权的人。确定需要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条约对方居民的“受益所有人”身份, 应进行全面分析, 考虑到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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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中央政府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之间的税收协定或安排,有权获得较低的股息税率,但须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纳税人享受条约福利的管理办法》(“35号文”)的公告。第35号文规定,非居民企业无需获得相关税务机关的预先批准即可享受减少的预提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及其扣缴义务人,经自行评估,确认符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条件后,可以直接适用降低的扣缴税率,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提交必要的表格和证明文件,将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税后备案审查。
中国增值税
根据经修订并于2017年11月19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于2011年10月28日修订并于1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统称“增值税法”),所有从事货物销售的实体和个人,在中国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以及进口货物通常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收到的销售收入总额的17%,减去纳税人已经支付或承担的任何可抵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此外,出口货物时,除另有规定外,出口商有权获得其已缴纳或承担的全部增值税退税。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沙特德士古公司联合发布了《代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中国政府已在某些省份和直辖市逐步实施试点计划。根据该文件,个人有形财产租赁适用17%的税率,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适用11%的税率,其他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和沙特德士古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通知》(“36号文”),确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2018年4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进一步调整增值税税率,将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的应税税率由17%和11%分别调整为16%和10%。
根据2019年3月20日发布并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前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活动,税率为16%的,适用税率调整为13%。
关于间接转让的税收规定
2月3日, 2015, 国家税务总局, 或者SAT考试, 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通知。根据沙特德士古公司第7号通告, 资产的“间接转移”, 包括在中国居民Enterprise的股权, 非中国居民企业, 可以重新定性并视为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资产, 如果此种安排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是为了逃避缴纳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而设立的。结果, 从这种间接转让中获得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在确定交易安排是否存在“合理的商业目的”时, 考虑因素包括, 除其他外, (i)有关离岸Enterprise的股本权益的主要价值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中国应税资产;有关离岸Enterprise的资产是否主要包括在中国的直接或间接投资或(三)离岸Enterprise及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资产是否具有实际的商业性质,其实际功能和风险暴露是否证明其收入主要来源于中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通知, 付款人未预扣税款或者未预扣税款不足的, 转让方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逾期支付适用的税款将使转让人承担违约利息。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通知不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公开证券交易所出售股票的交易,这些股票是在公开证券交易所获得的。10月17日, 2017,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中国居民Enterprise所得税扣缴问题的通知》, 或者SAT第37号通告, 进一步阐述了计算的相关实现规则, 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税款的申报和支付义务。尽管如此, 对沙特德士古公司第7号通告的解释和适用仍存在不确定性。税务机关可能会确定,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通知适用于我们的离岸交易或出售我们的股份或非居民企业的离岸子公司的股份, 作为转让人, 都参与了。,
对并购和海外上市的监管
中国六家监管机构于2006年通过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的规定》或《并购规则》,并于2009年进行了修订,要求通过收购中国境内公司并由中国公司或个人控制的以上市为目的的境外特殊目的载体,在该特殊目的载体的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之前,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2006年9月,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份通知,明确了寻求中国证监会批准其海外上市的特殊目的机构需要向其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2021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管理规定稿》)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备案办法稿》),与行政法规草案“境外上市规则草案”合称),两者的意见征询期均于2022年1月23日到期。《境外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境外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的备案监管安排,明确了境外间接上市的认定标准。
境外上市规则草案规定,境内公司, 或者发行人, 发行人在境外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应当在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履行备案手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备案报告及相关承诺;监管意见, 记录归档, 相关行业的主管监管机构出具的批准和其他文件(如适用);相关监管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意见(如适用);中国法律意见书;和招股说明书。另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境外发行上市:(一)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禁止境外发行上市的;(二)(三)拟发行上市的证券,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查确定,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三)股权存在重大权属争议的, 主要资产, 以及核心技术, 发行人等;(四)如果, 在过去的三年里, 境内Enterprise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腐败行为的, 贿赂, 挪用公款, 侵吞财产, 或者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或者因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 或者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过去的三年里, 董事, 主管, 或者高管人员因严重违规受到行政处罚, 或者因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 (六)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管理规定》明确了未履行备案义务、欺诈备案行为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严重违规的情况下, 同时发出的暂停相关业务或停业整顿的命令, (三)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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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境外投资的法律规制
7月4日, 2014,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投融资和利用特殊目的载体往返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或者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 取代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0月21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载体从事融资和境内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外管局75号文), 2005.2月13日, 2015, 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通知》, 或者13号通知, 于6月1日生效, 2015.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3号通知对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进行了修订,要求中国居民或实体在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为境外投资或融资目的而设立的离岸实体方面,向合格的银行注册,而不是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注册, 这些中国居民合法拥有的资产或在国内企业中的股权或离岸资产或权益。符合条件的地方银行将直接受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包括外汇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 从6月1日起,根据第37号通知, 2015. ,
这些通知还要求在特殊目的载体发生任何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对注册进行修改,例如中国居民出资的增加或减少,股份转让或交换,合并,分立或其他重大事件。如果在特殊目的载体中持有权益的中国居民未能完成要求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则该特殊目的载体的中国子公司可能被禁止向离岸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得进行后续的跨境外汇活动,特殊目的载体向其中国子公司额外出资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未能遵守上述各种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注册要求可能会导致根据中国法律逃避外汇管制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1998年12月颁布,随后于2005年10月,2013年6月,2014年8月和2019年12月进行了修订。根据2020年3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77条或第177条,任何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均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虽然没有关于第177条规定的规则实施的详细解释,但海外证券监管机构将很难在中国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
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我们正在或可能会受到美国和国外有关隐私,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各种法律和法规的约束。这些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发展和完善。适用于或可能适用于我们的法律的范围和解释通常是不确定的,并且可能是冲突的,特别是在外国法律方面。特别是,美国有许多联邦,州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隐私以及个人信息和其他用户数据的收集,共享,使用,处理,披露和保护的外国法律法规。此类法律和法规的范围往往各不相同,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并且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之间可能不一致。
2018年6月,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该法案将于2020年生效。根据这项法律,任何加州消费者都有权要求查看一家公司保存在该消费者身上的所有信息,以及与之共享数据的所有第三方的完整列表。消费者也有权要求我们删除其拥有的关于消费者的信息。CCPA对“受保护数据”的定义很宽泛。CCPA还对受法律约束的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某些情况下,CCPA规定了对未经授权的访问,盗窃或披露个人信息的私人诉讼权,可能的损害赔偿金为每位消费者每次事件100美元至750美元,或实际损害赔偿金,以较高者为准。CCPA还允许集体诉讼。
2016年11月,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国第一部网络安全法, 该协议于2017年6月生效。CSL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定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监管要求的法律, 将网络空间中许多以前监管不足或不受监管的活动置于政府的审查之下。违反CSL的法律后果包括警告的处罚, 没收非法收入, 暂停相关业务, 停业整顿, 关闭网站, 并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2020年4月, 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和某些其他中国监管机构颁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该协议于2020年6月生效。根据网络安全审查措施,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在购买会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时,必须通过网络安全审查。7月10日, 2021, 国家网络空间管理局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这就要求, 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外,任何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的“数据处理器”也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12月28日, 2021,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发布,将于2月15日起施行, 2022, 该公司重申,任何控制100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寻求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在线平台运营商”,也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措施审查》(2021年版)进一步阐述了在评估相关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时应考虑的因素, 包括, 其中, (i)核心数据的风险, 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 泄露, 被摧毁, 以及非法使用或出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风险, 核心数据, 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受到影响, 受控的, 或者境外上市后被外国政府恶意利用。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表示,根据拟议的规定,持有超过100万用户数据的公司现在在其他国家寻求上市时,必须申请网络安全批准,因为这些数据和个人信息可能会“受到影响”, 受控的, 网络安全审查还将调查海外IPO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10月29日, 2021, 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公布了出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草案, 其中明确了提供数据出站的数据处理人应当向网络空间管理机构申请数据出站安全评估的情形, 包括, 其中,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商向外提供由他们收集和生成的个人信息。11月14日, 2021, 近日,国家互联网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它重申,处理在外国列出的100多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程序应申请网络安全审查。我们不知道将采用什么法规,也不知道这些法规将如何影响我们以及我们在纳斯达克的上市。如果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认定我们受这些规定的约束, 我们可能会被要求从纳斯达克退市,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和处罚。6月10日, 2021,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于9月1日生效, 2021.《数据安全法》还规定了处理个人数据的实体和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窃取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此类数据, 这些数据的收集和使用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制。遵守的成本, 以及其他的负担, CSL和任何其他网络安全及相关法律可能会限制我们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和采用,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此外, 如果《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颁布版本进行了审查, 出站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草案和/或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安全审查和其他具体行动必须由我们这样的公司完成, 在能否及时获得这种许可方面,我们面临着不确定因素, “或者根本没有。,
欧盟议会批准了一项新的数据保护法规,即《通用数据保护法规》(“GDPR”),该法规于2018年5月生效。GDPR包括接收或处理欧洲经济区居民个人数据的公司的运营要求。GDPR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施以重罚。尽管我们不在欧洲经济区开展任何业务,但如果欧洲经济区的居民访问我们的网站并输入受保护的信息,我们可能会受到GDPR规定的约束。
我们还受到限制披露与员工有关的信息的法律的约束。我们努力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 政策, 法律义务, 以及与隐私有关的行业行为准则, 数据安全, 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然而, 考虑到这个范围, 释义, 而这些法律法规的适用往往是不确定的,可能是相互冲突的, 这些义务的解释和适用可能以一种法域与另一法域不一致的方式进行,并且可能与其他规则或我们的惯例相冲突。我们或我们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在遵守我们的隐私或安全政策或与隐私相关的法律义务方面的任何失败或认为的失败, 或导致未经授权释放或转移个人身份信息或其他用户数据的任何安全损害, 可能会导致政府采取执法行动, 诉讼, 或负面宣传, 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虽然我们有网络安全保险,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该保险将涵盖或满足针对我们的任何索赔,或充分涵盖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辩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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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董事和执行官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有关我们的执行官和董事的信息:
| 董事和执行官 | 年龄 | 职位/头衔 | ||
| 刘团芳 | 49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 | ||
| 王迈克 | 57 | 首席财务官 | ||
| Yuli Liu | 39 | 首席运营官 | ||
| Jiangyan Zhu | 46 | 董事 | ||
| Brent Cox | 39 | 独立董事指定人 | ||
| Zhiqiang Liu | 55 | 独立董事指定人 | ||
| Hongwu Yang | 42 | 独立董事指定人 |
| Brent Cox,Zhiqiang Liu和Hongwu Yang均已接受任命为独立董事,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生效。 |
Tuanfang Liu自成立以来一直担任Aspire Global Inc.的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刘先生曾担任深圳亿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有限, 他于2010年6月创立公司以来,主要从事电子烟制造。他负责电子烟和大麻蒸发器技术产品的日常运营和研究与开发。自2019年以来,刘先生一直担任欧盟电子烟协会副主席, 自2019年以来,加拿大电子烟协会副主席兼创始成员, 自2017年以来,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 自2017年10月起担任深圳市电子蒸汽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Founder。他于2019年获得“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刘先生拥有瑞士维多利亚大学管理学院和荷兰欧陆港商学院的商业管理博士学位, 分别是。他在电子烟产品和质量控制管理的研究与开发方面拥有超过14年的经验,
王迈克自2020年8月以来一直担任我们的首席财务官。王先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首席执行官, 多家公司的首席运营官兼总裁,在P&L方面具有领导能力, 金融, 人力资源, 产品, 科技, 销售和运营。王先生拥有大约12年的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专业知识。从2018年9月到2020年8月, 他是总统, The Pharm/Sunday Goods(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和亚利桑那州)的首席运营官兼联席首席执行官, 一家纵向整合的大麻种植领军企业, 加工, 制造业, 分布, 批发, 和零售业。王先生管理并改造了农场, 制造和批发部门。王先生于2013年至2015年在OneStop Commerce担任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并于2015年至2018年担任首席执行官,OneStop Commerce为全球100多个顶级生活方式品牌和零售商管理全渠道商务的各个方面, 年销售额接近3亿美元。从2005年到2012年, 他是Zazzle的首席运营和履行官, 全球领先的在线定制和个性化服务。他于1992年在Honeywell陈述他的职业生涯,也曾在Technicolor工作。王先生分别于1983年和1985年获得航空航天工程学士和硕士学位, 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987年, 他在位于罗切斯特的奥克兰大学获得了系统工程理学硕士学位, 密歇根州。1992年, “王先生获得了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的金融和综合管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Yuli Liu,2010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的首席运营官。刘先生自2010年6月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深圳亿嘉科技有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他负责Aspire品牌的日常运营、业务策略的制定和营销。从2005年8月到2010年5月,Liu先生担任多家国际公司的生产管理官,包括Konica Minolta,Lenovo Group和Salcomp。刘先生于2005年7月获得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士学位。他还于2015年7月获得了深圳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研究生院的企业管理证书。我们相信刘先生在业务运营,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方面的经验使他有资格担任我们的首席运营官。
自成立以来,Jiangyan Zhu一直担任我们的董事。朱女士是公司的创始人之一,曾担任Shenzhen Yi Jia的财务总裁,在那里她负责财务管理,协助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建立和完善自动化办公系统。朱女士拥有江西工业大学企业管理学士学位。她还持有深圳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的企业管理证书。朱女士是Tuanfang Liu先生的配偶。
Brent Cox自2016年4月起担任OBM Holdings,LLC(私人投资公司)的管理合伙人。从2008年9月到2016年4月,他曾担任The Yucaipa Companies公司(位于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的私人股本公司)的负责人,在那里他负责采购、分析和执行投资机会,组织投资融资,并监督其投资组合公司的绩效和战略举措。从2006年到2008年,Cox先生担任Jefferies&Co.(一家跨国独立投资银行和金融服务公司)杠杆金融集团的投资银行分析师。Cox先生获得了南加州大学的理学学士学位。
Zhiqiang Liu,2007年10月以来,他担任Everwin Law Office(中国广东的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自2005年7月以来,他一直是广州大学的法学教授和博士导师。刘先生于1995年在中山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在同一所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Hongwu Yang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自2012年以来一直担任该职位。从2008年到2012年,他曾担任Crowe Horwath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ing Firm公司的北京办公室的审计经理。从2006年到2008年,他担任Shine 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ing Firm的审计师。杨先生在吉林财经大学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
家庭关系
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Tuanfang Liu和我们的董事之一Jiangyan Zhu结婚了。除了这种关系,我们的任何董事或执行官之间没有其他直接的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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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
我们已经与我们的每位执行官签订了雇佣协议。根据这些协议,我们的每位执行官的初始任期为三年。执行官有权获得固定的薪水和其他公司福利,这些福利由董事会不时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终止执行官的雇用。
每位执行官都同意在其雇佣协议终止或到期期间和之后的任何时候都严格保密,不得使用,除非在履行与雇用有关的职责时或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否则我们的任何机密信息,或由执行官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我们这里获得的由执行官向执行官披露的机密或专有信息(如果明确表示为机密或合理地预期为机密)。
董事会
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后,我们的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该招股说明书是该表格的一部分。董事不需要持有我们公司的任何股份就有资格担任董事。在根据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向董事会作出适当披露的前提下,董事可以对他或她感兴趣的任何合同,拟议的合同或安排进行投票,在就任何此类事项进行表决时,该董事应考虑其董事职责。董事可行使公司的一切权力,借钱,抵押其业务,财产和未收回的资本,并在借钱时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或作为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义务的担保。
董事会各委员会
我们计划在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生效后,在董事会下设立一个审计委员会,一个薪酬委员会以及一个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通过了三个委员会各自的章程。每个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能如下所述。
审计委员会。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将由Hongwu Yang,Brent Cox,Zhiqiang Liu和Hongwu Yang担任主席。我们已经确定,这三名董事提名人均满足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独立性”要求,并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a-3条规定的独立性标准。我们已确定Hungwu Yang符合“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的资格。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以及财务报表的审计。审计委员会除其他外负责:
| ● | 选择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并预先批准该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允许进行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 |
| ● | 与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以及管理层的回应; |
| ● | 根据《证券法》第S-K条第404项的规定,审查和批准所有拟议的关联方交易;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 | 审查我们的会计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为监测和控制重大财务风险敞口而采取的任何特殊步骤; |
| ● | 每年审查和重新评估我们的审计委员会章程的充分性; |
| ● | 单独和定期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举行会议; |
| ● | 监督我们对《商业行为与道德守则》的遵守情况,包括审查我们的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确保适当的遵守;和 |
| ●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
薪酬委员会。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将由Hongwu Yang,Brent Cox,Zhiqiang Liu和Zhinqiang Liu担任主席。我们已经确定,这些董事中的每一位都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独立性”要求。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审查和批准与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有关的薪酬结构,包括所有形式的薪酬。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可能不会出席讨论其薪酬的任何委员会会议。除其他事项外,薪酬委员会负责:
| ● | 审查并批准或建议董事会批准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其他执行官的薪酬; |
| ● | 审查并向董事会推荐有关非雇员董事薪酬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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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定期审查并批准任何激励性薪酬或股权计划,计划或其他类似安排;和 |
| ● | 选择薪酬顾问,法律顾问或其他顾问时,必须考虑到与该人独立于管理层有关的所有因素。 |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由Hongwu Yang,Brent Cox,Zhiqiang Liu和Brent Cox组成。我们已经确定,这些董事中的每一位都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独立性”要求。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选择有资格成为我们董事的个人,并确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除其他外负责:
| ● | 向董事会推荐被提名人,以供选举或再次当选为董事会成员,或被任命填补董事会的任何空缺; |
| ● | 每年与董事会一起审查董事会目前的组成,其特征包括独立性,知识,技能,经验,专业知识,多样性和向我们提供服务的可能性; |
| ● | 选择并向董事会推荐担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成员的董事姓名; |
| ● | 制定和审查董事会通过的公司治理原则,并就公司治理法律和实践的重大发展以及我们对此类法律和实践的遵守情况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和 |
| ● | 评估董事会整体的绩效和有效性。 |
董事的职责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董事和高级职员应履行以下信托义务,即在董事或高级职员认为符合公司整体最佳利益的情况下真诚行事;
| (二) | 为授予这些权力的目的而不是为附带目的行使权力的义务; |
| (三) | 董事不应适当束缚未来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
| (四) | 在不同股东群体之间公平行使权力的义务; |
| (五) | 不将自己置于对公司的责任与个人利益相冲突的地位的义务;以及 |
| (六) | 行使独立判断的义务。 |
除上述情况外,董事还应承担不是信托性质的注意义务。这一职责被定义为一项要求,要求作为一个合理勤勉的人行事,同时具备一般知识,执行与该董事就公司所执行的职能相同的职能的人可以合理预期的技能和经验,以及该董事所拥有的一般知识技能和经验。
如上所述,董事有义务不使自己处于冲突的位置,这包括有义务不从事自我交易,或以其他方式受益于他们的立场。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董事充分披露,股东可以原谅和/或事先授权违反这一义务的行为。这可以通过在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授予许可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批准进行。
因此,由于存在多个业务关联,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在向多个实体提供符合上述标准的业务机会方面承担类似的法律义务。此外,当董事会根据上述标准评估特定业务机会时,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我们不能保证上述任何冲突都能得到有利于我们的解决。此外,我们的每位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都对他们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的其他业务预先存在信托义务。
如果董事们所负的责任被违反,我们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某些有限的特殊情况下,如果董事的责任被违反,股东可能有权以我们的名义寻求损害赔偿。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有关我们公司治理标准的更多信息,请参阅“证券说明-公司法的差异”。
董事及高级人员的任期
我们的董事任期一年,直到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为止,直到他们的继任者当选并获得资格为止。
99
我们的高级职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董事会酌情决定,而不是按照特定的任期任职。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任命人员担任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规定的职务。
董事和执行官的薪酬
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我们总共支付了人民币3,730,000元和港币1,920,000元,人民币5,370,000元和港币2,469,000元(分别约为777,656美元和1,128,611美元),代表我们的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各种身份为其服务而授予或应计的现金和实物利益,并且我们没有向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任何额外的报酬。我们没有预留或应计任何金额来向我们的执行官和董事提供退休金,退休金或其他类似福利。根据法律,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必须为每位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法定福利以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1年7月,我们的董事和股东批准了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该计划,根据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授予,最多可发行15,000,000股普通股。该计划将由薪酬委员会管理。该计划下的奖励可以授予高级职员,董事,员工以及根据S-8表格的指示有资格担任顾问或顾问的顾问。薪酬委员会在授予奖励时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但任何期权应在授予之日以公平的市场价值行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该计划尚未授予任何奖项。
财政年度末杰出股票奖励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1年11月30日,我们没有杰出的股票奖励。
100
主要股东
下表列出了有关截至2021年11月30日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普通股的5%或以上实益拥有人以及所有董事和高级职员作为一个整体的普通股实益拥有权的信息。我们所知,没有其他人或一组关联人士实益拥有我们普通股的5%以上。下表假设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或普通股的5%或更高受益所有人都不会购买本次发行的股票。此外,下表假定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被行使。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每股获得一(1)票,并对提交给我们的股东投票的所有事项进行表决,除非法律另有要求。
我们已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确定了实益拥有权。这些规则通常将证券的实益拥有权赋予对这些证券拥有唯一或共享投票权或投资权的人。该人也被视为该人有权在60天内获得实益所有权的任何证券的实益拥有人。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在适用的社区财产法的约束下,本表中标识的人对显示为他实益拥有的所有股份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
百分比 |
||||||||||||
| 受益所有人名称(1) | 数字 | 发行前(2) |
提供后(3) | |||||||||
| 董事和执行官: | ||||||||||||
| Tuanfang Liu和Jiangyan Zhu (4)(5) | 108,750,000 | 72.5 | % | |||||||||
| 普莱德全球投资有限公司(4) | 101,250,000 | 67.5 | % | |||||||||
| 荣耀史诗国际有限公司(5) | 7,500,000 | 5.0 | % | |||||||||
| 富创企业有限公司(6) | 7,500,000 | 5.0 | % | |||||||||
| Lead Point有限公司(7) | 7,500,000 | 5.0 | % | |||||||||
| Ace Prestige国际有限公司(8) | 7,500,000 | 5.0 | % | |||||||||
| 至尊铅有限公司(9) | 7,500,000 | 5.0 | % | |||||||||
| 奖励增益有限公司(10) | 7,500,000 | 5.0 | % | |||||||||
| 全部d 作为一个整体的校长和官员(4)(5)(6) | 116,250,000 | 77.5 | % | |||||||||
| (1) |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各实体的营业地址均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塘尾福永镇建安路14号:Pride Worldwide Investment Limited、Honor Epic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Fortune Genesis Enterprises Limited。以下每个实体的营业地址是英属维尔京群岛VG1110,托尔托拉罗德镇的Craigmuir Chambers:Lead Point Company Limited,Ace Prestige International Limited,Extreme Lead Company Limited和Incentive Gain Company Limited。 |
| (2) | 所有权百分比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已发行的150,000,000股普通股。 |
| (3) | 所有权的百分比是基于发行后立即发行的165,000,000股普通股,并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被行使。 |
| (4) | 我们的首席执行官Tuanfang Liu是Pride Worldwide Investment Limited的唯一股东,并拥有对该实体持有的普通股的投票权和处置权。Liu先生否认其妻子Jiangyan Zhu实益拥有的股份的实益权益。 |
| (5) | Jiangyan Zhu,我们的董事兼首席执行官Tuanfang Liu的配偶,是Honor Epic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唯一股东,并拥有对该实体持有的普通股的投票权和处置权。朱女士否认其丈夫实益拥有的股份的实益权益。 |
| (6) | 我们的首席运营官Yuli Liu是Fortune Genesis Enterprises Limited的唯一股东,并拥有对该实体持有的普通股的投票权和处置权。 |
| (7) | Lead Point Trust是Lead Point Company Limited的唯一股东,Shaofang Wang拥有对该实体持有的普通股的投票权和处置权。 |
| (8) | Ace Prestige Trust是Ace Prestige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唯一股东,朱贵贵对该实体持有的普通股拥有表决权和处置权。 |
| (9) | Extreme Lead Trust是Extreme Lead Company Limited的唯一股东,Min Wang拥有对该实体持有的普通股的投票权和处置权。 |
| (10) | 激励增益信托是激励增益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刘刚林对激励增益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普通股拥有表决权和处置权。 |
101
关联方交易
与某些关联方的交易
以下是我们自2018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交易”是根据表格20-F第一部分第7B项规定的规则确定的交易,根据中国法律,不得视为关联方交易。
以下是从2018年7月1日到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之间的交易,包括我们的VIE,以及(a)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或由本公司控制或受其共同控制的企业;(b)联营公司;(c)拥有的个人,直接或间接地对公司的投票权感兴趣,这使他们对公司以及任何此类个人家庭的亲密成员具有重大影响;(d)关键管理人员,即那些有权和有责任计划,指导和控制公司活动的人,包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这些个人家庭的亲密成员;(e)直接或间接拥有投票权的重大权益的企业,由(c)或(d)中所述的任何人或该人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人。
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打算采用审计委员会章程,该章程将要求委员会持续审查所有关联方交易,所有此类交易均须获得审计委员会的批准。审计委员会在决定是否批准一项关联交易时,除其他因素外,应在与关联交易相关的范围内考虑以下因素:
| ● | 该关联交易的条款对公司是否公平,是否适用于该交易不涉及关联方的情况; |
| ● | 公司是否存在进行该关联交易的业务原因; |
| ● | 关联交易是否会损害外部董事的独立性; |
| ● | 考虑到交易的规模,董事,执行官或关联方的整体财务状况,关联方交易是否会对公司的任何董事或执行官构成不正当的利益冲突,董事,执行官或关联方在交易中的利益的直接或间接性质,任何拟议关系的持续性质,以及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和 |
| ● | 任何预先存在的合同义务。 |
下表列出了主要关联方及其与我们的关系:
| 关联方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 | |
-Tuanfang Liu是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 -Jiangyan Zhu是首席执行官兼董事的妻子。 |
|
-刘元芳是行政总裁的兄弟 -Eigate(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为一间由行政总裁全资拥有及控制的公司 -深圳市长德鑫塑料模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供应商,由首席执行官的兄弟刘元芳拥有和控制。 |
|
-东莞市中福洲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公司董事长及其妻子(董事)拥有和控制的公司 |
我们有以下应付关联方的关联方余额:
| 2019年6月30日 | 2020年6月30日 | 2021年6月30日 | ||||||||||
| 刘团芳 | $ | 50,111,079 | $ | 49,013,307 | $ | 49,485,103 | ||||||
| Jiangyan Zhu | 23,149,321 | 23,167,666 | 23,213,787 | |||||||||
| 东莞市中福洲实业有限公司 | - | - | 1,151,409 | |||||||||
| Eigate(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 | - | - | |||||||||
| 刘元芳 | 218,191 | - | - | |||||||||
| 总计: | $ | 73,538,591 | $ | 72,180,973 | $ | 73,850,299 | ||||||
所有的关联方余额都是无抵押的,没有利息,没有到期日,可以按需偿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关联方向我们提供的银行预付款分别为31,382美元和218,068美元,我们向关联方提供的银行还款分别为1,252,172美元和零。这些预付款主要用于购买银行投资产品,并随着这些银行投资产品的到期逐步偿还。
截至2019年6月30日,2020年和2021年6月30日,关联方向我们的银行预付款分别为65,009,638美元,31,382美元和218,068美元,我们向关联方的银行还款分别为54,080,706美元,1,252,172美元和零。这些预付款主要用于购买银行投资产品,并随着这些银行投资产品的到期逐步偿还。
102
我们从深圳市长德鑫塑料模具有限公司采购塑料模具.截至2019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2021年6月30日,应付账款分别为10,551美元,107,454美元和131,294美元。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从深圳市长德鑫塑料模具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分别为474,181美元和732,096美元。
2020年10月30日,我们与东莞中福洲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租约,该公司由Tuanfang Liu和Jiangyan Zhu拥有,用于在中国广东省制造,仓库和办公空间。租约将于2030年10月29日到期。目前的租金约为140万美元,按当前汇率计算,每两年上涨10%。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与该租赁有关的租金支出为1,122,360美元。
在截至2019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中,我们的子公司之一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分别向其唯一股东,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刘团芳宣布了400万美元和380万美元的股息。2019年股息已于2019年6月宣布并支付。2020年股息已于2020年6月宣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尚未支付。如果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尚未支付,则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支付。这笔股息是在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由刘先生全资拥有的时候宣布的,重组导致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成为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不派发股息。
在截至2019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中,财务报表与我们合并的VIE实体深圳亿嘉分别向其股东刘团芳(持股95%)和他的表兄(持股5%)宣派股息1890万美元和2290万美元。2019年股息于2018年12月宣布,并于2019年1月支付。2020年股息于2019年12月宣布,并于2020年9月支付。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不派发股息。
103
证券说明
Aspire是一家开曼群岛公司,其事务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以及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的约束,我们将其称为以下《公司法》。
根据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规定,在遵守《公司法》的前提下,我们有充分的能力开展或开展任何业务或活动,采取任何行动或进行任何交易,并为此目的,享有充分的权利,权力和特权。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代理人是Harneys Fiduciary Limited,开曼群岛KY1-1002,KY1-1002,南教堂街103号海港广场4T楼。
根据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规定,公司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
截至紧接本次发行前的日期,已发行1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已缴足股款并在外流通。此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承销商不选择行使其从我们购买额外普通股的选择权,并且不会发行优先股,我们将发行165,000,000股普通股。
一旦归属和行使条件得到满足,所有期权,无论授予日期如何,都将赋予持有人同等数量的普通股。
我们已申请将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为“ASPG”。
以下是我们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以及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中与我们普通股的重要条款有关的重要条款的摘要我们预计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生效。
普通股
将军。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普通股的持有人将享有相同的权利。我们所有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均已缴足股款及不可评估.我们的普通股以注册形式发行,并在我们的会员名册中注册时发行。我们不得向持票人发行股票.非开曼群岛居民的股东可以自由持有和转让其普通股。
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没有规定优先购买权。
股息。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有权获得我们的董事会可能宣布的股息,但须遵守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以及《公司法》。另外, 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布派发股息, 但股息不得超过董事建议的数额。我们上市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规定,股息可以从我们的利润中宣布和支付, 已实现或未实现, 或从我们的董事会确定不再需要的利润中提取的任何准备金。股息也可以从股票溢价账户或根据《公司法》为此目的授权的任何其他基金或账户中宣布和支付。除非我们的董事确定,否则不得宣布和支付股息, 在付款之后, “我们将能够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偿还到期的债务,我们有合法的资金可用于此目的。,
投票权。就所有须由股东投票的事项而言,每股普通股有权对在我们的会员名册上以其名义登记的每股普通股进行一票表决。普通股股东在任何时候都应对提交给会员投票的所有决议进行共同表决。除非要求进行投票,否则在任何股东大会上的投票都是举手表决。该次会议的主席或任何一名或多名股东可要求进行投票,这些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总数不少于所有已发行和已发行股份所附表决权的10%。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出席,如果是公司或其他非自然人,则由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
要在股东大会上通过一项普通决议,必须由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或通过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投票的股东对普通股投出的简单多数赞成票,而特别决议案则要求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投票的股东对普通股所投的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赞成票。对于重要事项,例如更改名称或更改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将需要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所需的法定人数包括在会议召开之日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出席的我们已发行股票的所有表决权的至少三分之一的持有人,如果是公司或其他非自然人,则由其正式授权的代表。股东大会可以每年举行一次。除年度股东大会外,每次股东大会均为临时股东大会。特别股东大会可以由我们董事会多数成员或董事长的任何董事召集,也可以在要求存款之日持有不少于本公司总投票权的三分之一的股东的要求下召集。召开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和其他股东大会,需要至少提前七个日历日通知。
104
普通股的转让。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未在认可交易所上市的已登记股份的转让,须由转让人签署并载有受让人姓名的书面转让文书。然而,如果登记将使受让人对公司承担责任,则该文书也必须由受让人签署。转让书必须送交公司登记。经登记的股份的转让,自受让人的名称被记入会员名册之日起生效。将一个人的名字记入公司的会员名册,是该股份的合法所有权归属于该人的初步证据。
对于在公认的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转让,其程序是不同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转让的,可以转让该等股份,不需要书面转让文书,适用于在认可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程序和其他要求,并受公司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约束。
清算。
在本公司清盘时,如可供本公司股东分配的资产在清盘开始时足以偿还全部股本,盈余应在我们的股东之间按其在清盘开始时所持股份的面值的比例分配,但须从那些有应付款项的股份中扣除,所有应付给本公司的未付催缴款项或其他款项中的一部分。如果我们可供分配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的实收资本,我们将对这些资产进行分配,以便我们的股东按照其所持股份的票面价值的比例承担损失。
要求普通股和没收普通股。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不时在指定的付款时间至少14天前向股东发出通知,要求股东支付其普通股中未支付的任何款项。已被赎回且仍未支付的普通股将被没收。本规定不适用于已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的股份。
救赎, 回购和交出普通股。我们可能会发行股票,条件是这些股票可以赎回, 根据我们的选择或其持有人的选择, 按照可能确定的条款和方式, 在该等股份发行前, 由我们的董事会或股东的特别决议通过。本公司还可以回购本公司的任何股份,条件是购买的方式和条款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的普通决议的批准, 或由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以其他方式授权。根据《公司法》, 任何股份的赎回或购回,可以从本公司的利润中支付,也可以从为赎回或购回而新发行的股票的收益中支付, 或在公司有能力的情况下,从资本(包括股票溢价账户和资本赎回准备金)中, 在收到付款后, 在其正常经营过程中到期偿还其债务。另外, 根据《公司法》,此类股份不得赎回或回购(a)除非已全额支付, (b)如该等赎回或购回将导致并无发行在外的股份, 或(c)如果公司已开始清算。另外, “我们公司可以接受任何已缴足股款的股份的放弃,而不收取任何对价。,
股份权利的变更。如果在任何时候我们的股本被划分为不同类别或系列的股份,则任何类别或系列的股份所附带的权利(除非该类别或系列的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无论我们的公司是否正在清盘,可在该类别或系列的已发行股份的所有持有人的书面同意下,或在该类别或系列的股份的持有人的单独会议上以特别决议的批准下,更改,这需要该类别三分之二的股份的投票。授予任何已发行类别股份的持有人的权利,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明确规定,被视为通过创建或发行与该现有类别的股份享有同等地位的其他股份而发生变化。
检查帐簿和记录。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没有一般权利检查或获取我们的股东名单或公司记录的副本(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抵押和押记登记册除外,以及我们的股东通过的任何特别决议的副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现任董事的姓名可以从公司注册处进行的搜索中获得。然而,我们将向股东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增发股票。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不时发行额外的普通股,因为我们的董事会应在可获得的授权但未发行的股票的范围内确定。
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还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不时建立一个或多个优先股系列,并就任何系列的优先股确定该系列的条款和权利,包括:
| · | 系列的名称; |
| · | 系列股票的数量; |
| · | 股息权,股息率,转换权,投票权;和 |
| · | 赎回和清算优先权的权利和条款。 |
我们的董事会可以在授权但未发行的范围内发行优先股,而无需股东采取行动。发行这些股票可能会稀释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
105
反收购条款。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某些规定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股东可能认为有利的对公司或管理层的控制权变更,包括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优先股,并指定此类优先股的价格,权利,优先权,特权和限制的规定,而无需我们的股东进一步投票或采取行动,并限制股东要求和召开股东大会的能力。
但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只能出于适当的目的并出于他们真诚认为符合公司最大利益的目的,行使根据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授予他们的权利和权力。
会员登记簿。
根据开曼群岛的《公司法》(经修订),我们必须保存会员登记册,并应在其中输入:
| ● | 成员的姓名和地址,每个成员所持股份的数量和类别(包括已支付或同意被视为已支付的金额)的声明,并确认每个会员持有的每一相关类别的股份是否具有我们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如果是,则该表决权是否有条件); |
| ● | 任何人的姓名以会员身分记入注册纪录册的日期;及 |
| ● | 任何人不再是会员的日期。 |
根据开曼群岛的《公司法》(修订版),我们公司的成员登记册是其中所列事项的初步证据(即,除非被反驳,否则会员登记册将对上述事项提出事实推定。并且,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在会员登记册中注册的会员被视为对其在会员登记册中的名称所设定的股份拥有合法所有权。一旦我们的股东名册被更新,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将被视为对以其名义设定的股份拥有合法所有权。
如果任何人的姓名被错误地输入或从我们的会员登记册中省略,或者如果任何人已不再是我们公司的会员这一事实在登记册中的输入存在任何默认或不必要的延迟,受屈的个人或成员(或本公司或本公司本身的任何成员)可向开曼群岛大法院申请一项命令,要求更正登记册,法院可拒绝该申请,也可拒绝该申请,如果对案件的公正性感到满意,则应下令更正登记簿。
公司法的差异。
《公司法》是仿照英国法律制定的,但并未遵循许多最近的英国法律成文法。此外,《公司法》不同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以下概述了适用于我们的《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的法律之间的一些重大差异。
合并和类似安排。
《公司法》允许开曼群岛公司之间以及开曼群岛公司与非开曼群岛公司之间的合并和整合。出于这些目的,“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的合并,并将其业务,财产和负债归属于其中一家公司,作为尚存的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成公司合并为一家合并公司,并将这些公司的业务,财产和负债归属于合并公司。
为了实现合并或合并,每个组成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然后必须由每个组成公司的股东的特别决议授权,以及其他授权(如果有的话),该组成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可能指定的。
合并或合并计划必须连同合并或存续公司的偿付能力声明一起提交给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各组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清单,并承诺将合并或合并证书的副本提供给各组成公司的成员和债权人,以及合并和合并的公告将在《开曼群岛公报》上公布。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获得其股份的公允价值,但有某些例外情况。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股份的公允价值将由开曼群岛法院确定。按照这些法定程序进行的合并或合并不需要法院的批准。
此外,还有便利公司重组和合并的法律规定,但该安排须获得与之达成安排的每一类股东和债权人的多数同意,此外,在为该目的而召开的一次或多次会议上,该等股东或债权人(视属何情况而定)亲自出席并投票或由代理人出席并投票的每一类股东或债权人(视属何情况而定)的价值,须由该等股东或债权人代表四分之三。会议的召开和随后的安排必须得到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
106
持异议的股东有权向法院表达不应批准交易的观点,但如果法院认定:
| ● | 有关法定多数票的法定规定已得到满足; |
| ● | 股东在有关会议上得到了公平的代表; |
| ● | 这种安排是这样的,即该阶级的一个聪明诚实的人为其利益行事会得到合理的批准;和 |
| ● | 根据《公司法》的其他条款,这种安排不是更合适的制裁。 |
收购要约在四个月内提出并被不少于90%股份的持有人接受的,该要约可以在四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两个月期限内进行,要求剩余股份的持有人根据要约的条款转让这些股份。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异议,但除非有欺诈、恶意或串通的证据,否则不太可能成功。
如果安排和重建因此获得批准,持异议的股东将没有与评估权类似的权利,否则,美国公司持异议的股东通常可以获得评估权,从而有权以司法确定的股份价值收取现金。
股东诉讼。
原则上,我们通常是适当的原告,可以起诉我们作为一家公司所犯的错误,并且作为一般规则,少数股东可能不会提起派生诉讼。然而,英国当局在开曼群岛很可能具有说服力,根据英国当局的说法,上述原则也有例外,包括在以下情况下:
| ● | 公司采取或提议采取非法行为或越权行为,因而不能获得股东的批准; |
| ● | 被投诉的行为虽然不是越权行为,但只有在未获得简单多数表决通过的情况下才能适当实施;以及 |
| ● | 那些控制公司的人正在“欺骗少数人”。 |
如果股东的个人权利已被侵犯或即将被侵犯,则该股东可能拥有对我们提起诉讼的直接权利。
董事和执行官的赔偿和责任限制。
《公司法》并未限制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赔偿规定的范围,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了公共政策,例如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允许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以其身份发生的损失,损害,成本和费用进行赔偿,除非此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故意欺诈的不诚实行为引起的损失或损害。
这种行为标准通常与《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所允许的特拉华州公司相同。在根据上述规定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对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的范围内,我们已获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规定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
董事的信托责任。
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 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是公司的受托人,因此,他或她对公司负有以下责任:有义务真诚地为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事, 不因其作为董事的职位而获利的义务(除非公司允许他或她这样做)以及不使自己处于公司利益与他或她的个人利益或他或她对第三方的责任相冲突的位置的义务。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有义务以熟练和谨慎的方式行事。以前曾有人认为,董事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附件比他或她的知识和经验的人可能合理预期的更高程度的技能。然而, “在所需的技能和护理方面,法院正朝着一个客观的标准迈进,开曼群岛很可能会遵循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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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 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信托责任。这一义务有两个组成部分: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注意义务要求董事以诚信为本, 谨慎行事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也会谨慎行事。在这一职责下, 董事必须告诉自己, 并向股东披露, 关于一项重大交易的所有可合理获得的重要信息。忠实义务要求董事以他有理由认为符合公司最大利益的方式行事。他不得利用自己的公司地位谋取私利。这一义务禁止董事进行自我交易,并要求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优先于董事拥有的任何利益, 高级管理人员或控股股东,一般不由股东共享。总的来说, 董事的行为被认为是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的, 真诚地相信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然而, 这一推定可以被违反信托义务之一的证据所推翻。如果这样的证据是由一位董事提出的, 董事必须证明交易在程序上是公平的, “这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公允价值的。,
股东以书面同意的方式采取行动。
开曼群岛法律和我们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可以通过由每位股东或代表每位股东签署的一致书面决议批准公司事项,这些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类事项进行表决,而无需召开会议。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来消除股东通过书面同意行事的权利。
股东提案。
《公司法》仅为股东提供了有限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并未为股东提供任何向股东大会提交任何提案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允许持有不少于我们已发行股本全部投票权三分之一的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除了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外,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并不为我们的股东提供在会议前提出建议的其他权利。作为一家获得豁免的开曼群岛公司,我们没有法律义务召开股东年度大会。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前提是该提案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布的管理文件和规则中的通知规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召开特别会议的任何其他人都可以召开特别会议,但股东可能无法召开特别会议。
累积投票。
根据《公司法》,没有关于累积投票的禁令,但我们的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累积投票。
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可能会促进少数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因为它允许少数股东将股东有权获得的所有表决权投给一名董事,这增加了股东在选举该董事方面的投票权。
罢免董事。
根据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董事可以通过股东的普通决议被罢免。
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拥有A股的公司的董事可以在有投票权的已发行股票的多数批准下被罢免。
与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
《公司法》没有类似的法规。因此,我们无法利用《特拉华州企业合并法规》提供的保护类型。然而,尽管开曼群岛的法律并不规范公司与其主要股东之间的交易,它确实规定,为了公司的最大利益和正当的公司目的,必须真诚地进行此类交易,而不是对少数股东构成欺诈。
《特拉华州总公司法》包含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其中, 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明确选择不受该法规的约束, 自“利害关系人”成为利害关系人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其与该利害关系人进行某些业务合并。感兴趣的股东通常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目标公司15%或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个人或集团。这样做的结果是,限制了潜在收购方对目标公司提出两级报价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股东都不会受到平等对待。如果,该法规不适用, 除其他外, 在该股东成为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之日前, 董事会批准企业合并或导致该人成为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这将鼓励特拉华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就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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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清盘。
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通过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或其成员的特别决议进行清盘,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则可以通过其成员的普通决议进行清盘。法院有权在若干指明的情况下下令清盘,包括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根据《公司法》和我们的公司章程,我们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的特别决议解散,清算或清盘。
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提案,否则解散必须获得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在董事会发起解散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的简单多数的批准。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含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
股份权利的变更。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如果我们的股本分为一类以上的股份,我们可以在该类别所有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下,或在该类别股份的持有人在单独的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特别决议的批准下,更改该类别所附的权利。要求持有该类别三分之二票数的人批准的那一类。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可以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多数批准的情况下更改该类别股份的权利。
管理文件的修改。
根据《公司法》的允许,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只能通过股东的特别决议进行修订。
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的管理文件可以在有投票权的大多数已发行股票的批准下进行修改。
非居民或外国股东的权利。
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对非居民或外国股东持有或行使我们的股份的投票权没有任何限制。此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中没有规定所有权门槛,超过该门槛必须披露股东所有权。
承销商的认股权证
请参阅下面的“承销”,以获取有关我们将向承销商发行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认股权证(以及此类认股权证的股票)的完整说明。
列表
我们已申请将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ASPG”。“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普通股将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成功上市;但是,除非我们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否则我们不会完成此次发行。
转移代理
我们普通股的转让代理是VStock Transfer,LLC,位于纽约州伍德米尔拉费耶特广场18号,邮编11593。
证券发行史
2020年1月30日,我们发行了150,000,000股普通股,具体如下:(i)138,750,000股给Pride Worldwide Investment Limited;7,500,000股给Fortune Genesis Enterprises Limited,3,750,000股给Inspired Elite Global Limited,总对价为5,000美元。
2021年5月12日,我们根据三供一的股份分配,发行了两股普通股。这些股份的发行在前款中具有追溯效力。
2020年9月,Inspired Elite Global Limited转让3,750,000股予Reliance Lead Company Limited;Pride Worldwide Investment Limited转让股份如下:(i)7,500,000股予Incentive Gain Company Limited;7,500,000股予Lead Point Company Limited;7,500,000股予Ace Prestige International Limited;7,500,000股予Extreme Lead Company Limited;及(v)7,500,000元,以表扬Ep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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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格未来出售的股票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成熟的公开交易市场。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本次发行后,我们的普通股将在纳斯达克发展或维持一个流动的交易市场。未来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普通股,或者认为可能发生这种出售,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由于下文所述的转售合同和法律限制,我们的大量普通股在本次发行后不久将无法出售,因此,在这些限制失效后,我们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的大量普通股将失效,或认为可能发生此类出售的看法,可能会对当前的市场价格和我们未来筹集股本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拥有165,000,000股已发行普通股(如果承销商的超额配售权被完全行使,则为167,250,000股)。根据《证券法》,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普通股将由我们的“关联公司”以外的人自由转让,不受限制或进行进一步注册。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普通股可能会对普通股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尽管我们打算提交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申请,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普通股将发展为常规交易市场。
锁定协议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主要股东(定义为拥有我们5%或以上普通股的所有者)已同意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处置我们的任何普通股,或可转换为我们的普通股,可交换或可行使的任何证券,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在六个月期限届满后,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现有股东持有的普通股可以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限制出售,也可以通过注册公开发行的方式出售。
规则144
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规定,本次发行前我们发行在外的所有普通股均为“限制性股票”,只能在美国公开发行。如果根据《证券法》或根据注册要求的豁免,他们必须遵守有效的注册声明。根据目前有效的第144条,实益拥有我们的限制性股票至少六个月的人通常有权根据《证券法》出售限制性证券,而无需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90天内进行注册,但有某些其他限制。
我们的关联公司可以在任何三个月内出售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但不得超过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
| ● | 当时发行在外的同一类别普通股的1%,在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行使且【】假设超额配售权已完全行使的情况下,该比例将约等于本次发行后立即发行的【】普通股;要么 |
| ● | 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出售通知之日前的四个日历周内,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的平均每周交易量。 |
根据规则144出售限制性证券的关联公司可能不会征求订单或安排征求订单,并且他们还需要遵守通知要求以及有关我们的当前公共信息的可用性。
不是我们的关联公司的人仅受这些额外限制之一的约束,即获得有关我们的当前公共信息的要求,并且如果他们实益拥有我们的限制性股票超过一年,则该额外限制不适用。
规则701
总的来说,根据目前有效的《证券法》第701条,我们的每位员工,根据《交易法》第144条的规定,根据补偿性股票或期权计划或其他与补偿有关的书面协议,从我们这里购买我们的普通股的顾问或顾问有资格在我们成为报告公司90天后转售此类普通股,但没有遵守规则144中的一些限制,包括持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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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以下有关投资于我们的普通股对开曼群岛,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重大后果的讨论,是基于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生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法律和解释均可能会发生变化。本讨论不涉及与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有关的所有可能的税收后果,例如根据州,地方和其他税法产生的税收后果。在与开曼群岛税法有关的讨论范围内,它代表了我们开曼群岛法律顾问Maples and Calder LLP的意见。在讨论与中国税法有关的范围内,它代表了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汉坤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在与美国税法有关的讨论范围内,它代表了Ellenoff Grossman&Schole LLP的意见。
以下摘要描述了普通股的收购,所有权和处置对开曼群岛和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某些后果,但它并不是对购买普通股的决定可能涉及的所有税收考虑因素的全面描述。本摘要基于开曼群岛的税法及其下的法规,以及截至本文发布之日的美国税法及其下的法规,这些法规可能会发生变化。
潜在的投资者应咨询其专业顾问,根据其国籍,居住地或居住国的法律,购买,持有或出售任何股票可能产生的税收后果。
开曼群岛税收
以下是关于投资开曼群岛股票所产生的某些所得税后果的讨论。本讨论是对现行法律的一般概述,可能会进行前瞻性和追溯性的更改。它不是作为税务建议,不考虑任何投资者的特殊情况,也不考虑根据开曼群岛法律产生的税收后果以外的其他税收后果。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
开曼群岛目前不对个人或公司征收基于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的税,也没有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税收。开曼群岛政府没有其他可能对普通股持有人产生重大影响的税收,但印花税可能适用于在开曼群岛执行或在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执行的票据。开曼群岛不是任何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国。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条例或货币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根据Enterprise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Enterprise,就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而言,被视为中国居民Enterprise,并通常对其全球收入以及纳税申报义务适用25%的统一Enterprise所得税税率。根据《实施细则》,“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被定义为对Enterprise的制造和业务运营、人员和人力资源、财务和财产拥有物质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另外, 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知, 于2009年4月发布,并于12月29日部分废除, 2017, 规定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某些境外注册的Enterprise将被归类为非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一)主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部门主要在中国境内;(二)其财务状况及人力资源的决定须由中国的人士或机构决定或批准;(c)主要资产, 企业的会计账簿和公司印章, 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和文件位于或保存在中国;(d)一半或更多具有表决权的企业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惯常居住在中国。根据沙特德士古公司82号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于7月27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成立的中国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以下简称《45号公告》), 2011, 于9月1日生效, 2011年6月15日进行了最后一次修改, 2018, 为执行沙特德士古公司第82号通知提供更多指导。SAT公告45规定了确定中国居民Enterprise身份的程序和管理细节,以及确定后事项的管理。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出于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的目的认定本公司为中国居民Enterprise, 随之而来的可能是一系列对中国不利的税收后果。例如, 该公司可能需要缴纳Enterprise所得税,税率为其全球应纳税所得额的25%。还有, 对于我们支付给非中国Enterprise股东的股息,以及非中国Enterprise股东转让我们的股票或普通股所获得的收益,将征收10%的预扣税。“对于我们支付给非中国个人股东的股息,以及非中国个人股东转让我们的股票或普通股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征收20%的预扣税。,
目前尚不清楚,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Enterprise,我们的股票或普通股的持有人是否能够要求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签订的所得税条约或协议的利益。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因素”。“根据《中国经济转型期法》,出于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的目的,我们可能被归类为中国“居民Enterprise”。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产生不利的税收后果,并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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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于200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59号文”),自1月1日起施行,2008年,于2014年12月25日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年1月1日生效。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该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生效,并于2018年6月15日进行了修订(“国家税务总局第37号通知”)。通过颁布和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第59号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第37号通知,中国税务机关加强了对非中国居民Enterprise直接或间接转让中国居民Enterprise股权的审查。
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逃税的安排》或《税收安排》,如果香港居民Enterprise被视为非中国税务居民Enterprise,直接持有中国Enterprise至少25%的股份,该中国Enterprise向该香港居民Enterprise支付股息的预提税率由10%的标准税率下调至5%,但须经中国地方税务机关批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红利条款适用问题的通知(“81号文”), 此种税收安排的对手方的居民Enterprise应满足下列条件, 其中, 为了在税收安排下享受减少的预扣所得税:(i)它必须直接拥有该中国居民Enterprise的所需百分比的股权和投票权;该公司应在收到股息前12个月内的任何时间在中国居民Enterprise中直接拥有该百分比。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公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或35号文), 2019年1月1日生效, 2020, 主张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非居民纳税人,应当采取“独立判断, 申报索赔要求,并保留有关材料,供今后检查。”非居民纳税人认为符合享受税收协定优惠条件的, 可能, 在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通过扣缴义务人进行扣缴申报时, 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并同时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编制和保存有关资料,以备日后查阅, 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根据其他相关的税收规则和法规,还有其他条件可以获得这种降低的预提税率。因此, 卓望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从外商独资企业取得的股息,可以享受5%的预提税率, 符合81号文及其他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条件的, 并取得《管理办法》规定的批准.然而, 根据81号文, 如果有关税务机关认为我们的交易或安排主要是为了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 (二)有关税务机关今后可以对优惠的预提所得税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Enterprise所得税法》, 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Enterprise,就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而言,被视为“居民Enterprise”,并通常对其全球收入适用25%的统一Enterprise所得税税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被定义为对制造和业务运营具有实质性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人事和人力资源, Enterprise的财务和财产。如果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或我们在中国境外的任何子公司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被视为“居民Enterprise”, 它将对其全球收入按25%的税率征收Enterprise所得税。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就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而言,我们可能被归类为中国“居民Enterprise”。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产生不利的税收后果,并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产生不利的税收后果,并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因此, 根据有关的中国所得税法律,应就其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于1月1日生效, 并于2008年2月24日进行了修订, 2017, 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一般适用统一的25%的Enterprise所得税率, 适用特别优惠费率的除外。Enterprise所得税是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Enterprise”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高新技术Enterprise”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前一证书到期后,单位可以重新申请《高新技术Enterprise》证书。2020年12月, 深圳亿嘉, 取得“高新技术Enterprise”资格,在2020年至2022年的纳税申报中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然而, 如果它不能保持其合格状态, 经历任何Enterprise所得税税率的提高, 或面临停产, 追溯或未来减少或退还目前享受的任何税收优惠, 我们的生意,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起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企业在确定当年的应纳税利润时,有权将其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的150%作为可抵扣税款。符合条件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的50%的附加扣除,只能在年度纳税申报中直接申请,并须经有关税务机关批准。自2018年起,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企业有权将其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的175%索赔,作为可抵扣税款的费用。符合条件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的75%的附加扣除额,可以在年度纳税申报中直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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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销售的产品征收增值税,减去我们已经支付或承担的任何可抵扣的增值税。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通知》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税率的应税货物,减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该公告于2019年4月1日生效,自2019年4月1日起,以前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应税货物将适用较低的13%增值税税率。根据中国法律,我们还应缴纳增值税附加费。
作为一家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 我们可能会通过香港的中介控股公司从中国子公司获得股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中国企业为所得税目的向非居民Enterprise支付的股息,应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预扣税, 受与中国签订的适用税收协定的限制.根据《中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安排》和有关的《入税通知》, 如果我们的香港子公司满足税务安排的所有要求,并获得相关税务机关的批准, 支付给香港子公司的股息将按5%的标准税率缴纳预扣税。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与我们中国子公司的预提所得税负债有关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应向我们的离岸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可能不符合享受某些条约利益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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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
以下讨论是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的摘要,这些注意事项通常适用于我们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的美国持有人(定义见下文)。本摘要仅适用于将我们的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美国持有人(通常, 为投资而持有的财产),并以美元为其功能货币。本摘要基于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生效的美国税法, 美国财政部的现行法规, 在某些情况下, 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以及在该日期或之前可获得的司法和行政解释。上述所有权限都可能发生变化, 这可能会追溯适用,并可能影响以下所述的税收后果。此外, 本摘要不涉及美国联邦财产, 礼物, 预扣备用金, 以及其他最低税收考虑因素, 或任何州, 本地, 以及非美国的税收考虑, 与我们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有关。以下摘要并未解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所有方面,这些方面可能对特定投资者的个人情况或处于特殊税收情况下的人(例如:,
| ● | 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实体; |
| ● | 保险公司; |
| ● | 养老金计划; |
| ● | 合作社; |
| ● |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
| ● |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
| ● | 经纪自营商; |
| ● | 选择采用按市值计价会计方法的交易者; | |
| ● | 政府或机构或其机构; |
| ● | 某些前美国公民或长期居民; |
| ● | 免税实体(包括私人基金会); |
| ● | 应缴纳替代性最低税的人; |
| ● | 作为跨行、套期保值、转换或其他综合交易的一部分持有股票的人; | |
| ● | 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人; | |
| ● |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 | |
| ● | 受控外国公司; |
| ● | 实际或建设性地拥有我们所有类别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总合并表决权的5%或更多的人;要么 |
| ● | 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应作为合伙企业征税的其他实体,或通过此类实体持有普通股的人。 |
敦促潜在的投资者就美国联邦税收在其特定情况下的应用以及我们的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对州,地方,非美国或其他税收的影响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就本讨论而言,“美国持有人”是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即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
| ● | 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 |
| ● | 在美国或根据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应作为公司征税的其他实体); |
| ● | 遗产,其收入无论来源如何,均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或 |
| ● | (1)受美国境内法院的主要监督,并且在所有重大决定上受一个或多个美国人控制的信托,或者(2)根据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具有有效的选举被视为美国人的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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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是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则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税收待遇通常取决于合伙人的身份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我们敦促持有我们普通股的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就投资我们的普通股咨询其税务顾问。
对我们普通股的股息和其他分配征税
根据以下“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下的讨论,从我们的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对我们的普通股支付的任何现金分配(包括任何预扣的中国税款), 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 通常将包括在美国持有人的总收入中,作为美国持有人实际或建设性地收到的当天的股息收入。因为我们不打算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来确定我们的收入和利润,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我们支付的任何分配通常都将被视为“股息”。在满足某些持有期要求的情况下,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将以较低的适用资本利得税率(而不是通常适用于普通收入的边际税率)对“合格外国公司”的股息收入征税。非美国公司(在支付股息的纳税年度或上一个纳税年度被归类为PFIC的公司除外)通常被视为合格的外国公司(i)如果它有资格享受与美国签订的一项全面税收协定的好处,而美国财政部长认为,就本条款而言,该协定是令人满意的,并包括一项信息交流计划, 或就其在美国已建立的证券市场上易于交易的股票支付的任何股息而言, 包括纳斯达克。目前尚不清楚我们对普通股支付的股息是否符合降低税率所需的条件。然而, 如果根据《中国Enterprise所得税法》,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Enterprise(请参阅“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我们可能有资格享受美国-中国所得税条约的好处。如果我们有资格享受这些福利, 我们支付普通股的股息, 将有资格享受本段所述的降低税率。我们敦促您就我们普通股支付的较低股息的可获得性咨询您的税务顾问。“从我们的普通股中获得的股息将不符合公司获得的股息扣除的资格。,
出于美国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股息通常被视为来自外国的收入,通常构成被动类别收入。根据美国持有人的个人事实和情况, 美国持有人可能有资格, 受到一些复杂的限制, 就我们普通股收到的股息征收的任何外国预扣税而言,要求不超过任何适用的条约税率的外国税收抵免。美国持有人,如果不选择申请预扣外国税款的外国税收抵免,可以申请扣除,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 就此种扣缴而言, 但这只适用于一年,在这一年中,这些美国持有者选择这样做,以支付所有可抵扣的外国所得税。管理外国税收抵免的规则很复杂,其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美国持有人的个人事实和情况。因此, “我们敦促美国持有人咨询税务顾问,了解在特定情况下是否可以获得外国税收抵免。,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的税务
根据以下“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的讨论,美国持有人通常会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时确认资本利得或损失,其金额等于处置时变现金额之间的差额以及美国持有人在此类普通股中的调整后税基。如果普通股持有超过一年,任何资本利得或损失都将是长期的,并且出于美国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通常将是美国来源的利得或损失。非公司纳税人的长期资本利得目前有资格享受降低的税率。如果处置普通股的收益需要在中国纳税, 根据《美国-中国所得税条约》,此类收益可被视为中国来源的收益。资本损失的可抵扣性可能受到限制。如果对我们的普通股处置征收外国税,则敦促美国持有人就税收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包括在他们的特殊情况下外国税收抵免的可获性,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在任何纳税年度,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非美国公司,例如我们公司,将被归类为PFIC,如果(i)该年度总收入的75%或以上由某些类型的“被动”收入组成,或者该年度资产价值的50%或以上(根据季度平均值确定)归因于资产产生或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为此目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被归类为被动资产,公司的商誉和其他未记账的无形资产被计为非被动资产。被动收入通常包括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处置被动资产的收益。我们将被视为拥有一定比例的资产份额,并从我们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25%(按价值计算)股票的任何其他公司获得一定比例的收入份额。
根据我们目前的资产构成, 子公司和市值(会不时波动), 我们不希望成为或成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然而, 在这方面不能给出任何保证,因为我们是否会成为或成为PFIC的决定是每年做出的事实决定,这将取决于, 在某种程度上, 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此外, 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也可能受到如何, 以及多快, 我们使用我们的流动资产和筹集的现金在这次发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从产生被动收入的活动中获得的收入相对于我们从产生非被动收入的活动中获得的收入显著增加, 或者,我们决定不将大量现金用于活动目的, 我们被归类为PFIC的风险可能会大大增加。另外, 由于相关规则的适用存在不确定性, 美国国税局可能会质疑我们对某些收入和资产的非被动分类,或者质疑我们对有形和无形资产的估值, 每一项都可能导致我们在当前或随后的纳税年度成为PFIC。如果我们在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普通股的任何一年被归类为PFIC, 通常情况下,即使我们在随后的几年不再是PFIC,在该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普通股的所有后续年份中,我们也将继续被视为PFIC, “除非进行了某些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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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在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被归类为PFIC,并且除非美国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如下所述),否则美国持有人通常将受到具有惩罚作用的特殊税收规则的约束,不管我们是不是PFIC,关于(i)我们向美国持有人进行的任何超额分配(通常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美国持有人支付的任何分配,该分配大于前三个纳税年度平均年度分配的125%,或者,如果较短,美国持有人持有普通股的期限),以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所实现的任何收益。在这些规则下,
| ● | 美国持有人的收益或超额分配将在美国持有人持有普通股的期间内按比例分配; |
| ● | 分配给当前纳税年度和我们被归类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每个“PFIC前一年”)之前的美国持有人持有期间的任何纳税年度的金额,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 |
| ● | 分配给每个上一个纳税年度(PFIC之前的年度除外)的金额,将按照该年度对个人或公司有效的最高税率征税;和 |
| ● | 对于美国持有人以前的每个纳税年度(PFIC之前的年度除外)应缴纳的税款,将征收与通常适用于少缴税款的利息费用相等的附加税。 |
如果我们在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被视为PFIC,或者我们的任何子公司也是PFIC,为了适用这些规则,此类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拥有任何较低级别PFIC的一定比例的股份(按价值计算)。敦促美国持有人就PFIC规则对我们任何子公司的适用情况咨询其税务顾问。
作为上述规则的替代方案, 在PFIC中持有“可交易股票”的美国人,可以对这类股票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 前提是此类股票是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所指的“定期交易”。如果我们的普通股符合定期交易的条件, 一场选举就产生了, 美国持有人通常会(i)将超出部分作为我们PFIC的每个纳税年度的普通收入, 如果有的话, 在纳税年度末持有的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超过该普通股调整后的税基,并将超出部分作为普通损失扣除, 如果有的话, 调整后的普通股税基与纳税年度末持有的此类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之比, 但这种扣除将只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的金额,以前包括在收入作为按市值计价的选举的结果。美国普通股持有人调整后的税基将进行调整,以反映按市值计价选举产生的任何收入或损失。如果美国持有人对被归类为PFIC的公司进行了按市值计价的选择,而该公司不再被归类为PFIC, 在该公司未被归类为PFIC的任何时期内,美国持有人将无需考虑上述收益或损失。如果美国持有人进行了按市值计价的选举, 在我们成为PFIC的一年中,此类美国持有人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普通股时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而任何损失将被视为普通损失, “但是,这种损失将仅被视为普通损失,其范围是由于按市值计价的选择而先前计入收入的净额。,
因为不能对我们可能拥有的任何较低级别的PFIC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对于此类美国持有人在我们持有的任何投资中的间接权益(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PFIC的股权),美国持有人可能会继续遵守PFIC规则。
此外,作为上述规则的替代方案,拥有PFIC股票的美国持有人通常可以就该公司进行“合格的选举基金”选举,以选择退出上述有关超额分配和已确认收益的PFIC规则。但是,我们不打算为美国持有人提供进行合格的选举基金选举所需的信息,如果有的话,将导致与上述PFIC的一般税收待遇不同的税收待遇。
如果美国持有人在我们是PFIC的任何纳税年度拥有我们的普通股,则该美国持有人通常必须提交年度国税局表格8621,并提供美国财政部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无论是否进行了按市值计价的选举。如果我们是或成为PFIC,您应该就可能适用于您的任何报告要求咨询您的税务顾问。
您应该咨询您的税务顾问,以了解PFIC规则如何适用于您对我们普通股的投资。
非美国持有人
就普通股而言,支付或视为支付给非美国持有人的现金股息通常无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除非此类股息与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以及,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要求,则应归因于该持有人在美国维持或维持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
此外,非美国持有人通常不会因出售或以其他应税方式处置普通股而获得的任何收益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除非该收益与其在美国的交易或业务行为有效相关(并且,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有此要求,属于常设单位或固定基地该持有人在美国维持或维持)或非美国持有人是在此类销售或其他处置的纳税年度在美国居住183天或以上的个人,并且满足某些其他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从美国获得的此类收益通常要按30%的税率或更低的适用税收协定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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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非美国持有人在美国的贸易或业务行为有效相关的现金股利和收益(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要求,应归因于该持有人在美国维持或维持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通常应按适用于可比美国持有人的相同的常规美国联邦所得税税率缴纳常规美国联邦所得税,如果非美国持有人是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公司,则还可能需要按30%的税率或更低的适用税收协定税率缴纳额外的分支机构利得税。
信息报告和备份预扣
某些美国股东被要求向美国国税局报告有关“特定外国金融资产”权益的信息,这些资产包括一家非美国公司发行的股票,对于所有指定的外国金融资产的总价值超过50,000美元(或美国国税局规定的更高的美元金额)的任何一年,除某些例外情况(包括在美国金融机构的托管账户中持有的股票的例外情况)。这些规定还规定,如果美国持有人被要求向美国国税局提交此类信息,但没有这样做,则将受到处罚。
此外,与我们的普通股有关的股息支付以及出售,交换或赎回我们的普通股的收益可能会受到向IRS报告的其他信息以及可能的美国预扣税款的影响。但是,对于提供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并在IRS W-9表格上进行任何其他必要证明的美国持有人,或者在其他情况下免于预扣税款的美国持有人,备用预扣款不适用。要求建立豁免身份的美国持有人通常必须在IRS表格W-9上提供此类证明。敦促美国持有人就美国信息报告和备用预扣规则的应用咨询其税务顾问。
备用预扣税不是附加税。预扣作为备用预扣款项的金额可以记入您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并且您可以通过向IRS提出适当的退款要求并提供任何必需的信息来获得根据备用预扣规则预扣的任何超额金额的退款。我们不打算为个人股东预扣税款。但是,通过某些经纪人或其他中介机构进行的交易可能需要缴纳预扣税(包括备用预扣税),法律可能会要求此类经纪人或中介机构预扣此类税款。
前面关于美国联邦税收考虑因素的讨论仅用于一般信息目的。这不是税务建议。每个潜在的投资者都应就购买,持有和处置我们的普通股所产生的特定美国联邦,州,地方和外国税收后果,包括适用法律的任何拟议变更的后果,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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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
我们已与美国老虎证券公司,EF Hutton,Benchmark Investments,LLC,TFI Securities and Futures Limited和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各自为“承销商”,统称为“承销商”)的部门签订了承销协议。美国老虎证券公司和基准投资公司旗下的EF Hutton担任此次发行的承销商代表。承销商已分别但未共同同意购买,并且我们已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向他们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数量,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如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述,如下所示:
| 保险商 | 股份数 | |||
| 美国老虎证券公司 | ||||
| EF Hutton,Benchmark Investments,LLC部门 | ||||
| TFI证券及期货有限公司 | ||||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
| 合计 | 15,000,000 |
承销协议规定,包销商支付和接受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普通股的义务,取决于其律师对某些法律事项的批准和其他条件。承销商有义务接受并支付由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所有普通股,如果任何此类股份被接受。但是,承销商无需购买或支付承销商选择购买以下所述额外股票所涵盖的股票。
在美国的任何要约或销售都将由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自营商进行。TFI Securities and Futures Limited和招商证券(香港)Co.,Limited均不是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交易商,因此,在其打算在美国进行任何要约或出售股票的范围内,它将仅通过一个或多个SEC注册的经纪交易商,并遵守适用的证券法律和法规来这样做。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选择权,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45天内可行使,以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购买最多2,250,000股额外普通股。承销商行使此选择权的唯一目的是覆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超额配售(如果有的话)。在行使选择权的范围内,在某些条件的约束下,承销商将承担义务,购买大约与上表中每个承销商名称旁边列出的数量相同的百分比的额外普通股,与上表中列出的普通股总数相同。
承销商最初将以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向公众发行股票。如果所有的股票都没有以初始发行价格出售,承销商可以更改发行价格和其他出售条款。正如本文所述,证券由包销商提供,但须由包销商接收和接受,并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任何订单。
折扣和费用
承销折扣和佣金等于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6%。
下表显示了每股和首次公开发行总价格,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扣除费用前的收益。这些金额是在假设承销商不行使或完全行使购买最多2,250,000股额外普通股以支付超额配售的选择权的情况下显示的。
| 每股收益 | 总计,不含 行使权力 过- 分配 选项 |
总计 充分锻炼 过度- 分配 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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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 | |||||||||||
| 承销折扣和佣金将由我们支付 | $ | |||||||||||
| 扣除费用前给我们的收益 | $ | |||||||||||
我们还将通过从此次发行的净收益中扣除,向承销商支付不负责任的费用备抵,该备抵等于我们从出售普通股中获得的总收益的百分之一(1%)。
我们已同意偿还承销商的合理的自付费用(包括如下所披露的法律费用和其他支出)。
我们同意向代表支付总计450,000美元的自付费用,其中我们向美国老虎证券公司支付了100,000美元的保证金,以执行我们与美国老虎证券公司之间的聘书。根据FINRA规则5110(g)(4),超出我们因包销商自付费用而支付的金额的任何费用保证金将退还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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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同意支付一切合理的费用, 与发行相关的必要且可问责的自付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i)准备费用, 打印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注册声明, 其修正案和补编, 并发布有效的修正, 以及提交给FINRA的文件, 并支付与此相关的所有必要费用,以及印刷承销商可能合理要求的足够数量的初步和最终招股说明书;准备费用, 印刷和交付展品, 包销商合理要求的数量;所有费用, 与注册有关的费用和支出, 根据包销商指定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发行的证券的资格或豁免;公司的律师和会计师费用, 在适用的情况下,包括与任何Blue Sky备案相关的费用;(v)与公司的转让代理相关的费用;费用, 如果有必要, 与翻译服务相关。我们还同意偿还承销商与FINRA审查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法律顾问费用, “不会超过4万美元。,
我们估计,我们应支付的此次发行的总费用(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不负责任的费用津贴和代表自付费用的报销,将约为254万美元。
另外, 我们说好的, 在本次发行结束之前, 不是为了拉客, 与任何其他经纪交易商谈判或订立任何与可能的私人和/或公开发行证券有关的协议, 前提是承销商在FINRA和纳斯达克保持良好信誉。如果, 在我们与承销商的委任函生效之日后的12个月期间之前, 我们(i)没有完成证券在国家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和上市,也没有与第三方经纪自营商就意向书或类似协议进行讨论,也没有签订新的委任书, 和/或未经承销商的书面同意,与另一家经纪交易商或任何其他人进行证券的私人和/或公开发行, 我们将对承保人负责的费用;前提是, 然而, “此类费用应遵守FINRA规则5110(g)(5)(a),并且在承销商已告知我们承销商无法或不愿意进行本次发行的情况下,不适用。,
我们打算申请将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ASPG”。“不能保证此类申请将获得批准,如果我们的申请未获批准,则本次发行可能无法完成。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两年内,我们将(i)向承销商提供并向我们的证券持有人分发年度报告和年度财务报表;向承销商提供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所有文件的副本;向承销商提供特殊的证券头寸报告以及存款信托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两年内准备的跟踪报告。
承销商的认股权证
另外, 我们已同意向承销商发行认股权证,以购买相当于本次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的普通股。承销商的认股权证的行使价应等于本次发行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125%。承销商的认股权证可以现金购买,也可以通过无现金行使, 自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五年内可行使,并将在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五周年时终止。承销商的认股权证和相关股票将被FINRA视为补偿, 因此,将遵守FINRA规则5110(e)(1)。根据FINRA规则5110(e)(1), 并且,除非FINRA规则另有允许, 承销商的认股权证或我们在行使承销商的认股权证时发行的任何股票均不得出售, 转移, 分配, 抵押或质押, 或成为任何对冲的对象, 卖空, 导数, 卖出或赎回交易,将导致任何人对此类证券进行有效的经济处置, 在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后的180天内。另外, 尽管承销商的认股权证和相关普通股将在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登记声明中进行登记, 我们还同意,在某些情况下,承销商的认股权证将提供注册权。这些注册权适用于在行使承销商认股权证时直接或间接发行的所有证券。根据FINRA规则5110(g)(8)(c),提供的需求注册权最多包括两次,并且自发行生效之日起不会超过五年。第一次, 我们将承担登记承销商认股权证行使后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承销商认股权证的持有人产生和应付的承销或折扣,佣金或经纪或其他销售费用除外。第二次, 如果有的话, 包销商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应承担登记在行使包销商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和支出。根据FINRA规则5110(g)(8)(d),提供的附带注册权自发行生效之日起不会超过五年。我们将承担在行使承销商认股权证的附带注册权时登记可发行普通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承销商认股权证的持有人产生和应付的承销或折扣,佣金或经纪或其他销售费用除外。在某些情况下,行使包销商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行使价和数量可能会进行调整, 包括在股票分红的情况下, 特别现金股利或我们的资本重组, 重组, 合并或合并,
赔偿
我们已同意向承销商赔偿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以及因违反承销协议中的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责任,或为承销商可能需要就这些责任支付的款项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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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和交付包销协议的同时,我们将与美国的第三方托管代理建立一个托管账户,并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100万美元的资金。承销商可以使用该资金为发行后12个月内产生的承销商的任何善意赔偿要求提供资金。托管账户将产生利息,我们可以将资产投资于低风险投资,例如债券,共同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所有不受赔偿要求约束的资金将在适用期限届满后退还给我们。我们将支付合理的费用和支出的托管代理。
锁定协议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主要股东(定义为持有我们5%或以上普通股的股东)已同意,自他发行之日起,对他们实益拥有的普通股实行为期6个月的“锁定”,包括在行使当前已发行或可能发行的可转换证券和期权时发行的股票。这意味着,在发行结束后的六个月内,未经承销商事先书面同意,这些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这些证券。
承销商目前无意放弃或缩短锁定期;但是,锁定协议的条款可以由其自行决定放弃。在决定是否放弃锁定协议的条款时,承销商可能会根据他们对证券市场和与我们类似的公司的相对优势的评估,以及对我们的证券的交易模式和需求做出决定。
发行定价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是由我们和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在确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时,除了当前的市场条件外,还考虑了我们的历史表现,对我们业务潜力的估计和盈利前景,对我们的管理进行评估,并考虑上述因素与相关业务公司的市场估值之间的关系。
不出售类似证券
我们已同意不提供,质押,宣布要约的意图,出售,合同出售,出售任何期权或合同购买,购买任何期权或合同出售,授予任何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购买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处置,任何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为普通股,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的证券,或订立任何掉期或其他协议,以全部或部分转让我们普通股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任何此类交易是否将通过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交付普通股或此类其他证券来结算,而无需获得承销商的事先书面同意,自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三(3)个月内,本招股说明书构成该声明的一部分。
证券的电子发售、出售及分销
电子形式的招股说明书可以在参与本次发行的承销商或销售团队成员(如果有的话)维护的网站上提供,承销商可以电子方式分发招股说明书。承销商可能会同意将一定数量的普通股分配给销售集团成员,以出售给其在线经纪账户持有人。根据互联网分配出售的普通股将以与其他分配相同的基础进行分配。除电子形式的招股说明书外,这些网站上的信息不是本招股说明书或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也不是通过引用纳入本招股说明书或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未经我们或承销商的批准或认可,也不应该被投资者所依赖。
稳定价格、空头头寸和惩罚性投标
与此相关的是, 承销商可以从事稳定的交易, 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我们普通股的价格。具体来说, 承销商出售的股票可能超过根据承销协议他们有义务购买的股票, 建立空头仓位。如果卖空头寸不超过承销商根据购买额外股票的选择权可购买的股票数量,则卖空将被覆盖。承销商可以通过行使购买额外股票或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股票的选择权来完成备兑卖空。在确定股票来源以结清备兑卖空时, 承销商会考虑, 除其他外, 股票的公开市场价格与购买额外股票的选择权下可获得的价格的比较。承销商也可以出售超过购买额外股票的选择权的股票, 创建一个裸空的位置。承销商必须通过在公开市场购买股票来平仓任何裸露的空头头寸。“如果承销商担心,在定价之后,公开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可能面临下行压力,这可能会对在此次发行中购买股票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就更有可能产生裸空头头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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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也可以对投标进行罚款。当特定的承销商或交易商偿还在本次发行中分配我们的普通股所允许的销售特许权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因为该承销商在稳定或空头回补交易中回购了这些股票。
最后,承销商可以在做市交易中竞标和购买我们的普通股,包括如下所述的“被动”做市交易。
这些活动可能会以高于在没有这些活动的情况下可能存在的价格的价格稳定或维持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承销商不需要从事这些活动,并且可以随时中止任何这些活动,恕不另行通知。这些交易可能会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或其他地方进行。
被动做市
与本次发行有关,承销商可以根据《交易法》M条第103条的规定,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从事我们普通股的被动做市交易,在要约或出售股份开始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并在分配完成之前的一段时间内。被动做市商必须以不超过该证券最高独立出价的价格显示其出价。然而,如果所有的独立出价都低于被动做市商的出价,那么当超过指定的购买限制时,该出价就必须降低。
潜在的利益冲突
承销商及其关联公司可以, 时不时地, 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与我们进行交易并为我们提供服务,他们可能会因此获得惯例费用和费用报销。在日常的各种商业活动中, 承销商, 他们的分支机构, 董事, 高级职员及雇员可随时购买, 卖出, 进行或持有广泛的投资,并积极交易债务和股本证券(或相关衍生证券)和金融工具(包括银行贷款)为自己的帐户,为其客户的帐户和此类投资证券活动可能涉及我们公司和我们的关联公司的证券和/或工具。承销商及其附属公司, 董事, 高级职员和雇员还可以就此类证券或金融工具提出投资建议和/或发表或发表独立的研究观点,并可以随时持有, 或者向客户推荐他们所获得的, “此类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或空头头寸。,
其他关系
承销商是从事各种活动的全方位服务的金融机构,其中可能包括证券的销售和交易,商业和投资银行业务,咨询,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本金投资,对冲,做市,融资,经纪以及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活动和服务。承销商将来可能会为我们以及与我们有关系的个人或实体执行各种此类活动和服务,因为他们已收到或将收到惯常的费用,佣金和费用。
美国境外的销售限制
致澳大利亚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就《2001年公司法》(澳大利亚联邦)(“该法案”)而言,该招股说明书不是产品披露声明,招股说明书或其他类型的披露文件,也无意包含产品披露声明所要求的信息,根据该法案第6D.2章的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披露文件。尚未或将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或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提交与普通股发行有关的产品披露声明,招股说明书,披露文件,发行材料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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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1)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普通股的要约只能向以下人员提出:(i)根据该法第6D.2章,根据该法令第708条规定的一项或多项豁免,在不向投资者披露的情况下,向其提供普通股是合法的,并且是该法案第761G节中定义的“批发客户”,(2)根据上述第(1)条的规定,在澳大利亚,只能向上述人员提供该招股说明书,以及(3)通过接受此要约,受要约人表示受要约人是上文第(1)款所述的人,受要约人同意在发行后12个月内不出售或要约出售任何已出售给受要约人的普通股,除非该法案另有允许。
致加拿大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如果本招股说明书(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包含虚假陈述,加拿大某些省或地区的证券立法可能会为买方提供撤销或损害赔偿的补救措施,但买方在其所在省、地区的证券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或损害赔偿的救济。买方应参考买方所在省份或地区的证券法规的任何适用规定,以获取这些权利的详细信息,或咨询法律顾问。
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33-105承销冲突(NI33-105)的第3A.3节(或者,对于由非加拿大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发行或担保的证券,第3A.4节),承销商不需要遵守NI33-105中有关承销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利益冲突的披露要求。
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45-106招股说明书豁免条款或《证券法》(安大略省)第73.3(1)条的规定,普通股只能出售给购买或被视为购买本金的购买者,这些购买者是合格的投资者,并且是National Instrument31-103注册要求中定义的允许客户,豁免和正在进行的注册人义务。普通股的任何转售必须根据适用的证券法的招股说明书要求的豁免或在不受其约束的交易中进行。
致英国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该招股说明书仅分发给并且仅针对英国境内的《招股说明书指令》第2(1)(e)条所指的合格投资者。(i)属于2005年《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金融促进)令》第19条第(5)款范围内的投资专业人员,和/或高净值实体,以及可以合法地与之沟通的其他人,属于第49条第(2)款(a)项至(d)项(所有这类人员统称为“有关人员”)。
本招股说明书及其内容是机密的,不应分发,出版或复制(全部或部分)或由收件人披露给英国的任何其他人。在英国的任何非相关人士均不应行事或依赖本招股说明书或其任何内容。
致马来西亚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普通股尚未且可能未获得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的批准, 或SC, 根据2007年的《马来西亚资本市场和服务法》,这份文件尚未也不会作为招股说明书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注册, 或CMSA。因此, 没有证券、认购要约、购买要约或认购邀请根据本文件,正在向马来西亚境内或从马来西亚境内的任何人购买或购买证券,但属于CMSA附表5第2(g)(i)至段中任何一段的人除外并仅由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持有人分发,并受发行人在本招股说明书在马来西亚分发之日起七天内向SC提交本招股说明书的约束。本文件在马来西亚的发行受马来西亚法律的约束。除了前面提到的, 马来西亚尚未根据其证券法对本文件采取任何行动。本文件不构成也不得用于公开发行或发行的目的, 提供订阅或购买, 邀请认购或购买任何需要获得证监会批准或根据中国证监会向证监会登记招股说明书的证券,
致新加坡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该招股说明书尚未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注册为招股说明书。因此,本招股说明书以及与普通股的要约或出售,认购或购买邀请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材料,不得流通或分发,也不得发行或出售普通股,或直接或间接地向新加坡的人发出认购或购买邀请,但(i)根据新加坡《证券和期货法案》(第289章,“SFA”)第274条向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人,依据第275(1)条送达有关人士,或依据第275(1A)条送达任何人士,并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条所指明的条件送达,或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任何其他适用条文的条件送达,在每种情况下,都要遵守SFA中规定的条件。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除适用的法律规定外,本招股说明书不得在中国流通或发行,普通股也不得发行或出售,也不得向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地向中国任何居民提供或出售再发行或转售,中国的规章制度。仅就本款而言,中国不包括台湾以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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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香港潜在投资者的通告
除(i)在不构成《公司条例》(第2章)所指的公众要约的情况下,普通股不得通过任何文件在香港发售或出售。32, (香港法例), 指《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章)所指的“专业投资者”。571, (香港法例)及根据本条例订立的任何规则, 或在其他情况下,该文件不会成为《公司条例》(第2章)所指的“招股章程”。32, (香港法例)及不刊登广告, 与我们的普通股有关的邀请或文件将被发行或可能为发行目的而由任何人拥有(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在香港还是其他地方), 这是针对, 或其内容可能被访问或阅读, 香港公众(除(如果根据香港法律允许这样做的话),但我们的普通股除外,这些普通股仅出售给或打算出售给香港以外的人,或仅出售给《证券和期货条例》(第2章)所指的“专业投资者”。571, (香港法例)及根据本条例订立的任何规则,
致台湾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普通股尚未在(“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在台湾通过公开发行或以任何方式构成证券含义内的要约而发行或出售以及《台湾交易法》或需要在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或批准的其他方式。
致印度尼西亚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根据1995年有关资本市场的第8号法律,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也不打算构成在印度尼西亚的公开发行。本招股说明书不得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发行,普通股不得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发行或出售,也不得出售给居住在任何地方的印度尼西亚公民或印度尼西亚居民,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以构成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致越南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根据《越南证券法》及其指导性法令和通知,本次普通股发行尚未且不会在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进行注册。普通股将不会在越南公开发售或出售,也不会出售或出售给越南人士,但根据《越南投资法》获准投资离岸证券的人士除外。
致泰国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也不打算构成在泰国的公开发行。普通股不得在泰国出售或出售给任何人,除非该发行是根据适用法律的批准和备案要求的豁免进行的,或在不构成就泰国1992年《证券交易法》的目的向公众出售股票的要约的情况下,也不需要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准。
致韩国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除非根据韩国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否则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人出售,出售和交付普通股,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售普通股,以在韩国或向韩国的任何居民进行再出售或转售,包括《韩国证券交易法》和《外汇交易法》及其下的法令和条例。普通股尚未在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注册以在韩国公开发行。此外,普通股不得转售给韩国居民,除非普通股的购买者符合所有适用的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外汇交易法》及其附属法令规定的政府批准要求)和法规)与购买普通股有关。
致日本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普通股尚未根据日本金融工具和交易法进行注册,也不会进行注册。普通股尚未在日本发行或出售,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在日本或向日本任何居民(包括根据日本法律组建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或为其帐户发行或出售,但(1)根据金融工具和交易法的注册要求的豁免,以及(2)符合日本法律的任何其他适用要求。
123
新西兰潜在投资者须知:
本文件尚未根据《2013年金融市场行为法案》(新西兰)(“FMCA”)向任何新西兰监管机构注册,归档或批准。根据新西兰法律,本文件不是产品披露声明,也不要求(也可能不包含)新西兰法律要求的产品披露声明所包含的所有信息。除FMCA附表1第3(2)条所指的“批发投资者”以外,这些证券不会在新西兰发售或出售(或分配以在新西兰出售),即,有以下特征的人:
| · | 是一个“投资业务”符合FMCA附表1第37条的含义; |
| · | 满足“投资活动标准”FMCA附表1第38条所指明; |
| · | 是“大型”FMCA附表1第39条所指的;或 |
| · | 是一个“政府机构”符合FMCA附表1第40条的含义。 |
这些证券不会向新西兰的散户投资者发售或出售。
致欧洲经济区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这些单位并不是有意提供的,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欧洲经济区(“EEA”)的任何散户投资者。为了这些目的, 散户投资者是指以下人员中的一个(或多个):(i)第2014/65/EU号指令(经修订, “MiFID II”);或指令2016/97(经修订, (《保险分销指令》), 该客户不符合MiFID II第4(1)条第(10)款所定义的专业客户的资格;或不是法规2017/1129(“招股说明书法规”)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因此, (欧盟)第1286/2014号条例(经修订, “根据PRIIPs法规,发行或出售这些单位或以其他方式将其提供给欧洲经济区的散户投资者的“PRIIPs法规”已经准备好,因此,根据PRIIPs法规,发行或出售这些单位或以其他方式将其提供给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可能是非法的。,
致开曼群岛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开曼群岛的公众提出要约或邀请以认购我们的证券。
124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下面列出的是我们预计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总费用(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的分项。除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费和纳斯达克上市费用外,所有金额都是估算值。
| SEC注册费 | $ | 22,299 | ||
| 纳斯达克上市费用 | 295,000 | |||
| 法律费用和开支 | 1,010,000 | |||
| 会计费用和开支 | 1,120,000 | |||
| 印刷和雕刻费用 | 38,000 | |||
| 代表的自付费用 | 450,000 | |||
| 转让代理,托管代理和相关费用 | 25,000 | |||
| 杂项支出 | 25,000 | |||
| 合计 | $ | 2,985,299 |
法律事项
Ellenoff Grossman&Schole LLP在美国证券法事务方面担任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特此提供的普通股的有效性将由Maples and Calder LLP代为转交给我们。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某些与美国联邦和纽约州法律有关的法律事项将由盛德律师事务所(Sidley Austin LLP)转交给承销商。有关中国法律的法律事务将由汉坤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并由天元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Ellenoff Grossman&Schole LLP可能依赖Maples and Calder LLP。关于开曼群岛法律管辖的事项,以及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法律管辖的事项。
专家
根据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的报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以及截至该日的每个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均包含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以会计和审计专家的身份授予此类公司的权力。
在哪里可以找到其他信息
我们已根据《证券法》以F-1表格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有关本次发行中将出售的普通股的注册声明,包括相关证物。该招股说明书构成了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不包含注册声明中包含的所有信息。您应该阅读我们的注册声明及其证物和时间表,以获取有关我们和我们的普通股的更多信息。
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后,我们将立即遵守《交易法》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因此,我们将被要求向SEC提交报告,包括20-F表格的年度报告以及其他信息。在支付了重复费用后,您可以通过写信给SEC来索取这些文件的副本。
125
Aspire Global Inc.
合并财务报表索引
F-1战斗机战斗机
Aspire Global Inc.
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致股东和董事会
Aspire Global Inc.
中国深圳
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已经审计了Aspire Global Inc.,其子公司,可变权益实体(“VIE”)和VIE的子公司(“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相关的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收益,股东权益,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两年中的每一年的现金流量,以及相关附注(统称为“合并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两年中的每一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
意见基础
这些合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适用规则和规定,我们必须对公司保持独立以及PCAOB。
我们根据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核。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计,以便对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获得合理保证。公司不需要对其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也不需要我们进行审计。作为我们审计的一部分,我们必须了解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但目的不是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我们不表示这样的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并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有关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所使用的会计原则和管理层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s/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自2019年以来,我们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师。
中国北京
2021年12月31日
F-2战斗机战斗机
Aspire Global Inc.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美元)
| 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153,046,251 | $ | 141,056,718 | ||||
| 受限制现金 | 450,000 | 1,050,407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9,979,095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9,300,910 | 11,644,126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1,301,917 | 5,167,508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266,217 | - | ||||||
| 存货净额 | 7,241,388 | 17,920,635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81,585,778 | 176,839,394 | ||||||
| 其他资产: | ||||||||
|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1,994,174 | 4,400,983 | ||||||
| 无形资产,净值 | 207,840 | 427,230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7,023 | 611,361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38 | 13,882 | ||||||
| 其他资产合计 | 2,402,475 | 5,453,456 | ||||||
| 总资产(1) | $ | 183,988,253 | $ | 182,292,850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 | 15,615,154 | $ | 22,253,232 | ||||
| 客户预付款 | 1,671,743 | 1,910,611 | ||||||
| 应付股息 | 21,912,645 | 3,832,273 | ||||||
|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 | 5,127,926 | 10,142,872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72,180,973 | 73,850,299 | ||||||
| 应付所得税 | 6,393,487 | 4,172,090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2,901,928 | 116,161,377 | ||||||
| 负债总额(1) | $ | 122,901,928 | $ | 116,161,377 | ||||
| 股东权益: | ||||||||
| Aspire Global Inc.所有者应占权益: | ||||||||
| 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授权500,000,000股;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发行和发行的150,000,000股)(2) | 15,000 | 15,000 | ||||||
| 额外实收资本 | 70,815 | 70,815 |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4,310,531 | ) | 187,571 | |||||
| 储备 | 13,346,309 | 13,346,309 | ||||||
| 留存收益 | 51,964,732 | 52,511,778 | ||||||
| 股东权益总额 | 61,086,325 | 66,131,473 | ||||||
| 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 | $ | 183,988,253 | $ | 182,292,850 | ||||
| (1) | 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的合并资产6月20日和30日, 2021年分别包括67,997,537美元和55,030,971美元, VIE和VIE子公司的资产, 这只能以外商独资Enterprise(“WFOE”)同意的方式使用。以下金额分别代表截至6月30日的余额, 3020年和6月30日, 2021, 分别是。这些资产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7828990美元和20650469美元;受限制现金450000美元和1050407美元;持有至到期投资9979095美元和零;应收账款8615620美元和7093864美元;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1281819美元和4922915美元;应收关联方款项2039040美元。零美元;存货7241388美元和15862771美元;房地产, 厂房和设备, NET, 分别为1,988,420美元和4,398,072美元;无形资产, NET, 递延所得税资产197023美元和611361美元;其他非流动资产3438美元和13882美元。该公司截至6月30日的合并负债, 2020年和6月30日, 2021年包括48024639美元和41236145美元, 分别, VIE和VIE的子公司的债务,其债权人对公司没有追索权。这些负债包括应付账款15,615,154美元和22,245,288美元;客户预付款562,007美元和331,717美元;应付股息18,080,372美元和零;应计负债和其他应付款4,526,902美元和9,212,334美元;应付关联方款项3,782,992美元和5,297,117美元;应缴所得税5,457,212美元和4,149,689美元。所有金额均为冲销后的金额。参见注释1中的进一步描述, 组织和主要活动, | |
| (2) | 追溯重述,以在2021年5月12日进行三送一的股票分配。参见附注15。 |
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3战斗机战斗机
Aspire Global Inc.
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收益
(单位:美元)
| 截至6月30日的年份, | ||||||||
| 2020 | 2021 | |||||||
| 收入 | $ | 79,025,838 | $ | 93,982,588 | ||||
| 收益成本 | 45,761,941 | 65,884,191 | ||||||
| 毛利 | 33,263,897 | 28,098,397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费用 | 3,680,273 | 6,957,722 | ||||||
| 研究与开发费用 | 4,302,005 | 5,478,057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6,136,905 | 8,822,362 | ||||||
| 总营业费用 | 14,119,183 | 21,258,141 | ||||||
| 经营收入 | 19,144,714 | 6,840,256 | ||||||
| 其他收入(支出): | ||||||||
| 利息收入 | 70,858 | 33,696 | ||||||
| 利息支出 | (826 | ) | - | |||||
|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 | 1,400,746 | (5,016,162 | ) | |||||
| 投资收益 | 2,321,890 | 61,832 | ||||||
| 其他收入(支出) | 983,489 | (28,357 | ) | |||||
| 其他收入(支出)总额,净额 | 4,776,157 | (4,948,991 | ) | |||||
| 所得税前收入 | 23,920,871 | 1,891,265 | ||||||
| 所得税 | (4,775,731 | ) | (1,344,219 | ) | ||||
| 净收入 | $ | 19,145,140 | $ | 547,046 | ||||
| 其他综合损失 | ||||||||
| 外币换算调整 | (1,862,107 | ) | 4,498,102 | |||||
| 综合收益 | 17,283,033 | 5,045,148 | ||||||
| 每股普通股净收入 | ||||||||
| 基本型和稀释型 | $ | 0.13 | $ | 0.00 | ||||
| 已发行加权平均普通股:* | ||||||||
| 基本型和稀释型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追溯重述,以在2021年5月12日进行三送一的股份分配。参见附注15
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4战斗机战斗机
Aspire Global Inc.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美元)
| 普通 | 附加 | 累计其他 | 合计 | |||||||||||||||||||||||||
| 股份 | 缴入 | 保留 | 全面 | 股东的 | ||||||||||||||||||||||||
| 分享 | 数额 | 资本 | 收益 | 储备 | 损失 | 股权 | ||||||||||||||||||||||
| 余额,2019年7月1日 | 150,000,000 | $ | 15,000 | $ | 70,815 | $ | 61,781,193 | $ | 11,084,251 | $ | (2,448,424 | ) | $ | 70,502,835 | ||||||||||||||
| 净收入 | - | - | - | 19,145,140 | - | - | 19,145,140 | |||||||||||||||||||||
| 准备金拨款 | - | - | - | (2,262,058 | ) | 2,262,058 | - | - | ||||||||||||||||||||
| 宣布的股息 | - | - | - | (26,699,543 | ) | - | - | (26,699,543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1,862,107 | ) | (1,862,107 | ) | |||||||||||||||||||
| 平衡,2020年6月30日 | 150,000,000 | $ | 15,000 | $ | 70,815 | $ | 51,964,732 | $ | 13,346,309 | $ | (4,310,531 | ) | $ | 61,086,325 | ||||||||||||||
| 净收入 | - | - | - | 547,046 | - | - | 547,046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4,498,102 | 4,498,102 | |||||||||||||||||||||
| 余额,2021年6月30日 | 150,000,000 | $ | 15,000 | $ | 70,815 | $ | 52,511,778 | $ | 13,346,309 | $ | 187,571 | $ | 66,131,473 | |||||||||||||||
*追溯重述,以在2021年5月12日进行三送一的股份分配。参见附注15。
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5战斗机战斗机
Aspire Global Inc.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美元)
| 截至6月30日的年份, | ||||||||
| 2020 | 2021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收入: | $ | 19,145,140 | $ | 547,046 | ||||
| 调整数,以使各项业务的净收入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相一致: | ||||||||
| 折旧及摊销 | 281,013 | 493,165 | ||||||
| 未实现外汇收益 | (1,425,126 | ) | 4,871,678 | |||||
| 存货准备金的增加 | 624,646 | 2,971,303 | ||||||
| 短期投资的收益 | (2,321,890 | ) | (61,832 | ) | ||||
| 递延所得税 | 12,192 | (389,244 | ) | |||||
| 非现金经营租赁费用 | - | 1,122,360 | ||||||
| 营业资产和负债的变化: | ||||||||
| 应收账款 | (846,891 | ) | (1,615,239 | ) | ||||
| 存货 | (1,383,378 | ) | (12,756,249 | )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169,412 | ) | (2,537,413 | ) | ||||
| 应付账款 | 3,246,227 | 4,847,478 | ||||||
| 客户提前付款 | (236,669 | ) | 187,895 | |||||
|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 | 1,823,281 | 4,456,276 | ||||||
| 应付所得税 | 1,472,425 | (2,676,014 | ) | |||||
|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20,221,558 | $ | (538,790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置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 (1,064,568 | ) | (2,262,050 | ) | ||||
| 购买无形资产 | (191,158 | ) | (294,546 | ) | ||||
| 购买短期投资 | (40,097,866 | ) | - | |||||
| 短期投资的成熟度 | 122,285,052 | 10,423,811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80,931,460 | $ | 7,867,215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支付股息 | (4,558,534 | ) | (19,314,049 | ) | ||||
| 关联方预付款 | 31,382 | 218,068 | ||||||
| 偿还关联方 | (1,252,172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费用的支付 | - | (1,117,486 | ) |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5,779,324 | ) | $ | (20,213,467 | ) | ||
| 汇率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1,361,530 | ) | $ | 1,495,916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 | 94,012,164 | (11,389,126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年初 | 59,484,087 | 153,496,251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定用途现金--年终 | $ | 153,496,251 | $ | 142,107,125 | ||||
| 与合并资产负债表金额的对账: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53,046,251 | 141,056,718 | ||||||
| 受限制现金 | 450,000 | 1,050,407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共计 | $ | 153,496,251 | $ | 142,107,125 | ||||
| 补充披露现金流量信息: | ||||||||
| 支付所得税的现金 | $ | 3,309,964 | $ | 4,352,281 | ||||
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6战斗机战斗机
Aspire Global Inc.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以美元计,共享数据除外)
|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 |
Aspire Global Inc.(“Aspire”或“公司”)于2020年1月30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
Aspire拥有Aspire Global Holdings Limited的100%股权,Aspire Global Holdings Limited是一家于2020年2月13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法律注册成立的商业公司。
Aspire Global Holdings Limited拥有DEC Technology Co.,Limited(“DEC”)的100%股权。DEC于2012年3月15日根据香港法律法规注册成立。
Aspire Global Holdings Limited亦拥有Aspire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100%股权。Aspire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于2020年7月6日根据香港法律法规注册成立。
Aspire Global Holdings Limited进一步拥有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的100%股权。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于2016年12月9日根据香港法律法规注册成立。
Eigate(深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Eigate(深圳)”)于2020年9月30日成立,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商独资Enterprise,注册资本为500,000美元。Aspire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拥有Eigate(深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深圳市亿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亿嘉”)于2010年6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的法律在中国注册成立。深圳亿嘉从事电子烟制造。
深圳亿嘉拥有东莞市恩利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东莞市恩利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法律在中国注册成立,为深圳亿嘉提供材料加工服务。
2020年9月23日,将加利福尼亚州有限责任公司Aspire North America LLC的100%所有权正式转让给公司完成。该实体于2020年2月22日代表公司成立,以进一步开发和开发北美市场。
Aspire是一家控股公司,不从事任何积极的业务。
该公司通过其全资拥有的中国子公司VIE和VIE的子公司,主要通过向海外客户出口来制造和销售电子烟。该公司的中国运营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目前拥有820多名员工和超过14,500平方米的生产空间。该公司于2013年创立了Aspire品牌,并拥有针对电子烟市场的各种专利和认证。2020年末,该公司为其大麻蒸发器技术产品引入了Ispire品牌。
重组
于2020年9月30日,Eigate(深圳)与深圳亿嘉及合计持有深圳亿嘉100%股权的深圳亿嘉股东订立一系列合约安排,包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独家期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授权书(统称为“VIE协议”)。该公司主席Tuanfang Liu持有深圳亿嘉95%股权,而其表弟Yuli Liu持有深圳亿嘉余下5%股权。
合同安排的主要条款进一步说明如下:
独家商业合作协议
根据深圳亿嘉与Eigate(深圳)之间的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该协议于2020年9月30日生效,Eigate(深圳)同意向深圳亿嘉提供服务,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支持、管理咨询、营销及推广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深圳亿嘉同意向Eigate(深圳)支付指定的服务费,作为Eigate(深圳)提供服务的代价。本协议的期限为30年,并将自动延长30年,除非eigate(深圳)同意在到期前以书面形式终止。
F-7战斗机战斗机
独家期权协议
根据于2020年9月30日生效的Eigate(深圳)、深圳亿嘉及其股东之间的独家期权协议,股东授予Eigate(深圳)不可撤销的独家购买权,或指定一人或多人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Eigate(深圳)的唯一和绝对酌情权,在任何时候一次或多次购买股东持有的深圳亿嘉的股权。
股权质押协议
根据Eigate(深圳)、深圳亿嘉及其股东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自2020年9月30日起生效,股东同意质押深圳亿嘉的100%股权,即深圳亿嘉注册资本中的人民币500,000元,作为履行股东和深圳亿嘉所有合同义务的担保,并支付股东或深圳亿嘉发生违约时,Eigate(深圳)遭受的所有直接、间接和衍生损失以及预期利润损失。深圳亿嘉同意股东根据本协议将股权质押给Eigate(深圳)。在所有合同义务得到充分履行和所有违约损失得到充分偿付之前,质押一直有效。
授权书
根据2020年9月30日生效的不可撤销的授权书,深圳亿嘉的股东已各自任命Eigate(深圳)代表自己处理与其持股有关的所有权利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股东大会,行使全部股东权利和表决权,处理股份,代表自己作为股东,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修改公司章程。该授权委托书不可撤销,在其为深圳亿嘉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这些协议旨在向Eigate(深圳)提供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其作为深圳亿嘉唯一股权持有人将拥有的权力,权利和义务,包括主要控制权以及对深圳亿嘉的资产,财产和收入的权利。上述所有合同安排使eigate(深圳)有义务承担深圳亿嘉经营活动的全部损失风险,并使eigate(深圳)有权获得其全部剩余收益。实质上,Eigate(深圳)已经获得了对深圳亿嘉的有效控制权。因此,本公司认为,深圳亿嘉应被视为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编纂(“ASC”)810“合并”下的可变利益实体(“VIE”)。
上述交易, 包括加入VIE协议, 股票发行, 股票重新命名, 和股份转让, 被认为是公司的一次重组(“重组”)。重组之后, Aspire通过VIE协议从深圳亿嘉100%股权中获益, 尽管Aspire在深圳亿嘉没有任何股权或其他所有权权益。根据ASC805-50-25, 重组被视为共同控制下的实体之间的资本重组,因为在重组之前和之后,所有这些实体都由同一控制股东控制。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和VIE的合并已按历史成本入账,并在上述交易自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显示的第一个期间开始生效的基础上进行准备。此外, “ASC805-50-45-5指出,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也应进行追溯调整,以提供比较信息。,
F-8战斗机战斗机
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在开曼群岛,中国,香港,美国和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的国家和司法管辖区拥有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详情如下:
| 实体名称 | 日期 组织 |
地点 组织 |
% 所有权 |
校长 活动 |
||||
| Aspire Global Inc. | 2020年1月30日 | 开曼群岛 | 母公司 | 投资控股 | ||||
| 卓望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2020年2月13日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100% | 投资控股 | ||||
| Aspire North America LLC | 2020年2月22日 | 美国 | 100% | 销售与市场营销 | ||||
| 卓望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6日 | 香港 | 100% | 投资控股 | ||||
| 卓望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12月9日 | 香港 | 100% | 销售与市场营销 | ||||
| 德高(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2012年3月15日 | 香港 | 100% | 销售与市场营销 | ||||
| 易捷(深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9月3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00% | 咨询 | ||||
| 深圳市亿嘉科技有限公司 | 2010年6月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VIE | 电子烟制造 | ||||
| 东莞市恩利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10月24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零 | 材料加工 |
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
本公司认为,与其VIE及其VIE股东的合同安排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并具有法律上的可执行性。然而,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该公司执行合同安排的能力。如果发现法律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可以:
| ● | 吊销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和VIE的业务和经营许可证; | |
| ● | 终止或限制本公司的中国子公司与VIE之间的任何关联交易的运营; | |
| ● | 通过签订合同安排,限制公司在中国的业务扩展; | |
| ● | 对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可能无法遵守的罚款或其他要求; | |
| ● | 要求公司或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和VIE重组相关的股权结构或业务;要么 | |
| ● | 限制或禁止公司将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用于融资。 |
本公司可酌情并在法定限制和限制的前提下,通过贷款向其中国VIE提供财务支持。
F-9战斗机战斗机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中有两种主要的合并模型,可变利益实体(“VIE”)和投票权实体模型。公司对合并的评估包括其拥有权益或从中收取费用的实体是否为VIE,以及公司是否是其分析中确定的任何VIE的主要受益人。VIE指的是这样一种实体:(a)存在风险的股权投资不足以允许该实体在没有额外财务支持的情况下为其自身的活动提供资金;或(b)存在风险的股权投资的持有人群体缺乏控制性财务权益的某些特征。主要受益人是有义务承担大部分预期损失或有权获得大部分剩余回报的实体,并在拥有控制性财务权益的基础上合并VIE。
本公司根据ASC810将深圳亿嘉视为其合并的VIE,因为在VIE的风险中进行股权投资的股东缺乏某些控制性财务权益的特征。公司的外商独资企业Eigate(深圳)与VIE的股东有合同安排,这为公司提供了指导经营活动和业务战略发展的能力,公司认为这对VIE的经济业绩影响最大。此外,Eigate(深圳)根据该等协议收取管理费,而该公司认为该等管理费对深圳亿嘉而言可能是重大的。因此,本公司在其综合财务报表中合并了深圳亿嘉及其全资子公司。公司间账户和交易已在合并中消除。
截至本年度,本公司为主要受益人的VIE及其子公司在公司间消除之前的以下财务报表余额:
| 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37,828,990 | $ | 20,650,469 | ||||
| 受限制现金 | 450,000 | 1,050,407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9,979,095 | - | ||||||
| 应收账款(1) | 48,931,457 | 58,223,396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1,281,819 | 4,922,915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203,904 | - | ||||||
| 存货 | 7,241,388 | 15,862,771 | ||||||
| 流动资产总额(1) | 105,916,653 | 100,709,958 | ||||||
| 其他资产: | ||||||||
|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1,988,420 | 4,398,072 | ||||||
| 无形资产净额 | 207,840 | 427,230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7,023 | 611,361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38 | 13,882 | ||||||
| 其他资产合计 | 2,396,721 | 5,450,545 | ||||||
| 总资产(1) | $ | 108,313,374 | $ | 106,160,503 | ||||
| 负债: |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 | 15,615,154 | $ | 22,245,288 | ||||
| 客户预付款 | 562,007 | 331,717 | ||||||
| 应付股息 | 18,080,372 | - | ||||||
| 应计负债和其他应付款项(1) | 4,526,902 | 10,038,658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3,782,992 | 5,297,117 | ||||||
| 应付所得税 | 5,457,212 | 4,149,689 | ||||||
| 流动负债合计(1) | 48,024,639 | 42,062,469 | ||||||
| 负债总额(1) | $ | 48,024,639 | $ | 42,062,469 | ||||
| (1) | 以下是截至本年度的公司间冲销: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 | ||||||||||||
| 在此之前 消除 |
消除 | 之后 消除 |
||||||||||
| 应收账款 | $ | 48,931,457 | $ | (40,315,837 | ) | 1 | $ | 8,615,620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05,916,653 | (40,315,837 | ) | 65,600,816 | ||||||||
| 总资产 | 108,313,374 | (40,315,837 | ) | 67,997,537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 | ||||||||||||
| 在此之前 消除 |
消除 | 之后 消除 |
||||||||||
| 应收账款 | $ | 58,223,396 | $ | (51,129,532 | ) | 1 | $ | 7,093,864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00,709,958 | (51,129,532 | ) | 49,580,426 | ||||||||
| 总资产 | 106,160,503 | (51,129,532 | ) | 55,030,971 | ||||||||
|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 | 10,038,658 | (826,324 | ) | 9,212,334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2,062,469 | (826,324 | ) | 41,236,145 | ||||||||
| 负债总额 | 42,062,469 | (826,324 | ) | 41,236,1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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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收益表
| 截至6月30日的一年, | ||||||||
| 2020 | 2021 | |||||||
| 收入 | $ | 71,281,775 | $ | 85,038,464 | ||||
| 收益成本 | (45,761,941 | ) | (65,884,191 | ) | ||||
| 毛利 | 25,519,834 | 19,154,273 | ||||||
| 营业费用 | (10,144,228 | ) | (15,256,612 | ) | ||||
| 所得税前收入 | 18,126,534 | (963,422 | ) | |||||
| 净收入 | 14,556,283 | (1,340,297 | ) | |||||
合并现金流量信息
| 截至6月30日的一年, | ||||||||
| 2020 | 2021 | |||||||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3,515,765 | ) | $ | (5,560,689 | ) | ||
| (使用的)/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1,086,826 | ) | 7,864,947 |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4,800,706 | ) | (20,301,465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 (10,768,403 | ) | (16,578,114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年初 | 49,047,393 | 38,278,990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定用途现金--年终 | 38,278,990 | 21,700,876 | ||||||
尽管VIE和VIE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包括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但VIE和VIE子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其他资产只能在WFOE批准的情况下使用。本公司对VIE及其子公司的负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下表提供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公司间应收/应付款项的变动(以千为单位)
| 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期初余额 | $ | 18,138 | $ | 40,316 | ||||
| 在此期间的增加 | 46,688 | 58,197 | ||||||
| 在此期间减少 | (24,510 | ) | (47,383 | ) | ||||
| 期末余额 | 40,316 | 51,130 | ||||||
新冠病毒的影响
2019年12月,据报道,2019年冠状病毒病(新冠肺炎)首次在中国武汉出现。据报道,在2020年期间,这种疾病已蔓延到世界许多地区。这场疫情导致了隔离、旅行限制以及世界许多地方的商店和设施的暂时关闭。各国政府为遏制该病毒而采取的措施影响了该公司产品消费者居住的所有国家的经济活动。该公司已采取了许多措施来监控和减轻新冠病毒的影响,例如为其人员采取的安全和健康措施,保持社交距离,以及确保对公司生产过程至关重要的材料的供应。公司将继续遵循政府的各项政策和建议,同时,公司可能会采取公司认为符合其员工,客户和业务关系最佳利益的进一步行动。
从2020年1月中旬(中国农历新年假期开始)到2020年4月底,由于中国的新冠疫情,该公司的工厂生产放缓。此外,由于我们的产品通常在杂货店,便利店和烟草店等商店出售,因此,由于政府的行动,商店关闭了,或者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消费者不愿购物,我们产品的零售销售将受到影响。在2020年上半年生产暂时放缓之后,公司的大多数供应商,分销商和其他服务合作伙伴已逐步恢复正常运营。目前,该公司的制造工厂已经恢复了生产能力,并且该公司没有因大流行而受到严重的供应链限制。
从2020年到2021年年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计划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大力推广,但在世界不同地区出现了几种类型的新冠病毒变体。该公司在欧洲和美国的销售继续受到政府与新冠病毒和新冠病毒变种有关的行动的影响,而中国政府为应对广东省的新冠病毒小规模爆发而采取的严格措施使生产略有放缓。
新冠肺炎对公司运营的持续影响程度尚不确定。这将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爆发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可能出现的有关冠状病毒严重程度的新信息以及遏制冠状病毒或治疗其影响的措施,等等。
鉴于新冠肺炎可能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确定的影响,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经营业绩可能并不表示未来的经营业绩。
F-11战斗机战斗机
电子烟监管
各国对电子烟的监管各不相同,从没有监管到完全禁止。电子烟的法律地位目前在许多国家都悬而未决。但随着电子烟最近变得越来越流行,许多国家都在考虑实施更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个市场。现有法律法规的变更以及在我们主要客户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实施新的法律法规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联邦食品, 毒品, 《化妆品法》要求所有在美国销售产品的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终端”)产品制造商向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提交上市前烟草产品申请。对于2月15日首次在美国市场销售的终端产品, 2007年和8月8日, 2016, PMTA必须在9月9日前作为现有的终端产品提交给FDA, 2020年;对于在2016年8月8日之前或截至2016年8月8日尚未在美国市场分销或销售的产品, 在将新产品引入美国市场之前,需要一份PMTA作为新的最终产品。该公司已经为One Ends产品提交了PMTA申请, 而提交的产品通常将被允许在市场上保留一年。然而, 即使提交了PMTA申请, FDA可能会拒绝该公司的申请,并可能阻止该公司的Ends产品在美国销售, “这将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欧盟委员会发布了《烟草产品指令》(“TPD”),该指令于2014年5月19日生效,并于2016年5月20日在欧盟成员国适用。TPD对欧洲联盟市场上的电子烟的包装,标签和成分,无烟环境的创建,税收措施以及打击非法贸易和反吸烟运动的活动进行了监管。欧盟成员国必须确保禁止任何烟草相关产品的广告,并且不得对那些旨在推广电子烟的设备进行促销。对于2016年5月20日之后发布的电子烟,TPD要求电子烟制造商提前6个月向监管市场提交产品销售申请,并确保其产品能够满足TPD要求,才能发布。该公司在欧洲销售的所有产品都符合TPD的要求.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
陈述的基础
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
新兴成长型公司
根据《证券法》第2(a)节的定义,该公司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2012年的《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JOBS Act”)对其进行了修改,而且,它可能会利用对各种报告要求的某些豁免,这些要求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其他上市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不需要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认证要求,减少了其定期报告和委托书中有关高管薪酬的披露义务,并免除了对高管薪酬进行不具约束力的咨询投票的要求,以及股东批准任何以前未批准的黄金降落伞付款的要求。
此外, 《就业法案》第102(b)(1)条规定,在私营公司(即, 那些没有宣布有效的《证券法》注册声明或没有根据《交易法》注册的一类证券的公司,必须遵守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JOBS法案》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选择退出延长的过渡期,并遵守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要求,但任何此类选择都是不可撤销的。本公司已选择不退出此类延长的过渡期, 这意味着,当一项标准发布或修订时,它对上市或私营公司的适用日期不同, 公司, 作为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 可以在私营公司采用新的或修订的标准时采用新的或修订的标准。“这可能会使该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另一家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变得困难或不可能,后者既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也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后者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因为所使用的会计准则可能存在差异。,
股票股利
于2021年5月12日,本公司进行了一次三供一的股份分配,据此,就每股已发行普通股发行两股普通股。所有的股票和每股信息都已进行了追溯调整,以反映股票股利。参见附注15。
合并基础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其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所有公司间交易和余额已在合并时冲销。
F-12战斗机战斗机
估计数的使用
编制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合并财务报表需要作出估计和假设。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和财务报表日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和附注,包括坏账准备,财产、设备和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长期资产的减值,以及递延成本。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包括库存货币、银行持有的可以不受限制地增加或提取的存款,以及到期日在三个月以内的高流动性投资。
受限制现金
限制性现金是指公司因特定原因持有的现金,因此不能立即用于日常业务。这主要包括在中国银行持有的保证金,作为某些投资产品的担保。
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采用ASC主题820,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该主题定义了公允价值,建立了衡量公允价值的框架,并扩大了公允价值计量的财务报表披露要求。
ASC主题820将公允价值定义为价格在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中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将在计量日从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退出价格)中获得的收益。
ASC主题820指定了评估技术的层次结构,该层次结构基于对评估技术的输入是可观察的还是不可观察的。层次结构如下:
估值方法的第1级输入是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
估值方法的第2级输入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和负债的报价,以及在金融工具的整个期限内可以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
估值方法的第3级输入是不可观察的,并且对公允价值具有重要意义。不可观察的输入是估值技术输入,反映了公司自己对市场参与者在为资产或负债定价时将使用的假设的假设。
持有至到期投资
所有原始到期日少于12个月的投资,以及不能随时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的投资,均被归类为短期投资。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变现的投资也包括在短期投资中。
本公司根据ASC主题320,投资债务证券(“ASC320”)对短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债务中的短期投资分类为“持有至到期”,其分类决定了ASC320规定的相应的会计方法。投资收益包括在收益中。出售短期投资所产生的任何已实现的收益和损失均按特定的识别方法确定,这些收益和损失反映在实现收益或损失的期间的收益中。
公司具有持有至到期的积极意图和能力的证券被归类为持有至到期证券,并按摊余成本列示。根据ASC320,对于分类为持有至到期证券的单个证券,公司评估低于摊余成本基础的公允价值下降是否是非暂时性的。非暂时性减值损失在收益中确认,该收益等于债务证券摊余成本基础在进行评估的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日超过其公允价值的全部差额。
F-13战斗机战斗机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原始发票金额减去任何潜在无法收回金额的备抵后确认和入账。当坏账已不可能全部收回时,应对坏账进行估算。应收账款余额在被认为无法收回时被核销。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潜在信贷损失备抵。本公司定期审核应收账款,并为1.5年至2年之间的应收账款提供80%的一般准备金,为2年以上的余额提供100%的一般准备金,并在对个别余额的可收取性存在疑问时提供特定准备金。在评估个别应收账款余额的可收性时,公司会考虑许多因素,包括余额的账龄、客户的付款历史、客户当前的信用状况和当前的经济趋势。逾期账款通常只有在所有收款尝试都已用尽且认为收回的可能性很小之后,才会从坏账准备中注销。
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存货的成本是用加权平均法确定的。当管理层确定某些存货可能无法销售时,将建立备抵。如果存货成本超过可变现净值,公司将计提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之间的差额准备金。可变现净值是根据估计的销售价格确定的,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减去完成或处置的估计成本。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列报,并在资产投入使用之日起的估计可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折旧。成本表示资产的购买价格和使资产用于现有用途所产生的其他成本。修理和维护费用在发生时记作费用;主要的更换和改进费用记作资本。处置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收益或损失包括在营业收入或费用中。
在资产报废或处置时,成本和累计折旧从账户中删除,由此产生的任何利得或损失计入处置当年的收益/损失。估计使用寿命如下:
| 估计使用寿命 | ||
| 机械和机动车辆 | 5-10年 | |
| 办公室和其他设备 | 3-5年 | |
| 租赁权益改善 | 租赁期限或资产的估计使用年限中较短的一个 |
无形资产,净值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减值损失(如果有的话)列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估计的经济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该公司的主要无形资产是雾化器、电池、包装和商标方面的专利。这些都是在10年内摊销的。该公司还有一项软件无形资产,在5年内摊销。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应付给供应商的款项。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与海外供应商相关的应付余额分别为33,197美元和36,455美元,其余均为中国供应商。
客户预付款
预付款是指在下订单之后但在产品发货之前从客户那里收到的订金。该公司的正常政策是,在下达销售订单时,要求客户支付购买价30%的定金,尽管该公司免除了某些客户的这一要求。
长期资产减值
根据ASC主题360,每当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完全收回时,公司都会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审查。当预期未折现的未来现金流量之和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公司确认减值损失。减值金额以资产估计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量。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未记录任何减值支出。
F-14战斗机战斗机
收入确认
该公司向世界各地的客户销售其产品,并根据会计准则编纂606(来自与客户的合同的收入)的指导确认收入。当货物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对于公司的大多数客户安排,控制权在货物已交付到客户指定的提货地点或客户指定的货运代理的时间点转移给客户,这通常是法定所有权,货物的实际占有和风险与回报转移给了客户。
收入根据采购订单的交易价格确认,并根据预期的回扣进行调整, 折扣和其他销售奖励。在确定交易价格时, 在ASC606下,管理层应用投资组合方法的实际权宜之计来估计可变对价。该公司可变对价的主要来源是客户回扣, 贸易促进基金, 和现金折扣。使用最可能的金额估算方法,这些销售激励措施在初始销售时记录为收入的减少。最有可能的金额方法是基于一个单一的最有可能的结果,从一系列可能的考虑结果。可能的对价结果的范围主要来自以下输入:销售条款, 历史经验, 趋势分析, 以及所服务的各个市场的预计市场状况。因为该公司服务于众多的市场, 不同企业提供的销售激励计划各不相同, “但最常见的激励措施是,为实现既定的销量水平或增长目标而向客户支付或贷记的金额。,
不存在可变对价受到限制且在初始销售时未记录的重大情况。产品退货记录为基于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预期销售退货的收入减少。该公司选择在扣除销售税、增值税和其他类似税收后列报收入。
该公司的保证是一种保证类型,并与所有公司产品的标准,以涵盖维修或更换,如果产品表现不如预期。该公司为所有主要产品提供保修, 包括所有类型的电子蒸汽组件, 原子化器, 更换线圈和模组, 但对于配件,如备件或包装消耗品,不提供保修。对于销往所有地区的产品,该公司通常提供90天的保修期,从购买之日算起, 但从2019年5月开始, 对于销往英国和法国的产品,本公司提供六个月的保修期。质保书为制造商提供产品缺陷的退款或更换, 到达时死亡的物品以及与网站上列出的物品不同的物品, 并排除因误用或未经授权修理而造成的损坏货物。与产品保修相关的预计费用准备金是在产品销售时作出的。这些估计是利用有关自然的历史信息建立的, 保修索赔结算的频率和平均成本,以及产品制造和从供应商收回的成本。管理层积极研究保修索赔的趋势,并采取行动提高产品质量并将保修成本降至最低。公司估计实际的历史保修索赔,并分析未履行的索赔,以记录特定保修目的的责任。截至6月30日, 2020年和2021年, 退回修理或更换的产品无关紧要。因此, “担保责任并不被认为是必要的。,
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中,公司99%的销售是直接与客户(其中大多数是分销商)进行的离线销售。网上零售是通过淘宝和京东等中国门户网站完成的。自2019年11月起,公司不再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在中国销售其产品。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没有在线销售。
对于线下客户,该公司的政策是,在客户下订单时,要求支付30%的订金。余款须在装船前付清。某些长期客户可免交存款,并可获得最长180天的信贷。
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该公司分别有超过80%和74%的销售额出口到中国大陆和香港以外的地区。两年来,公司出口到30多个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和许多欧洲国家。
分类收入
根据ASC606-10-50-5,公司已考虑到收入和现金流量的性质,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并决定根据产品是否具有Aspire品牌对其净销售额进行分类,因为这是公司进行资源配置决策的重要信息。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按品牌产品分类的净销售额如下:
| 截至6月30日的年份, | ||||||||
| 按品牌划分的净销售额 | 2020 | 2021 | ||||||
| Aspire品牌 | $ | 76,443,674 | $ | 80,022,149 | ||||
| OEM和ODM | 2,582,164 | 13,960,439 | ||||||
| 合计 | $ | 79,025,838 | $ | 93,982,588 | ||||
“OEM”代表原始设备制造产品,“ODM”代表原始设计制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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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成本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收益成本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例如塑料,与制造相关的直接工资和福利支出。间接费用,包括工厂租金费用和机器折旧,也包括在收益成本中。
研究与开发费用
研究与开发成本在发生时记为费用,并与公司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和现有产品的改进有关。
利息收入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年度,与银行存款和定期存款利息相关的利息收入。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利息收入仅与银行存款利息有关。
投资收益
这是该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已实现收益。持有至到期是指公司有意并有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金融工具,并在扣除任何相关摊销后进行报告。持有至到期投资不会在经常性基础上重新计量为公允价值。
所得税
本公司根据ASC740会计处理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确认为可归因于现有资产和负债的合并财务报表账面价值与其各自的税基之间的差异的未来税收后果。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使用预期适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已制定税率进行计量,预计这些暂时性差异将在该年度收回或结算。税率的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生效日期在内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必要时设立估价备抵,以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到预期实现的数额。
ASC740-10-25的规定“所得税不确定性的会计处理”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确认和在纳税申报表中已采取(或预计将采取)的税收状况的计量规定了一个更有可能的阈值。该解释还提供了有关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流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与税收状况相关的利息和罚款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关披露的指导。该公司认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没有任何不确定的税收状况。
外币换算
公司的报告货币是美元。本公司位于中国的实体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本公司位于香港的实体的功能货币为港元(“港币”)。对于以人民币或港币为功能货币的实体,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本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 资产和负债按期末统一汇率折算, 而权益是按历史汇率折算的。结果, 与现金流量表中报告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的金额不一定与资产负债表中相应的余额的变化相一致。在确定综合收益/损失时,应包括将当地货币财务报表转换为美元的过程中产生的换算调整。以外币计价的交易按交易日的现行汇率折算成功能货币。以外币计值的资产和负债均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折算为功能货币,并计入任何交易损益。"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交易的汇率波动引起的损失,在发生时计入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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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日期和期间,按以下汇率将人民币和港币的金额转换为美元:
| 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人民币兑1美元 | 7.0795 | 6.4601 | ||||||
| 港元兑1.00美元 | 7.7504 | 7.7638 | ||||||
| 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收益: | ||||||||
| 人民币兑1美元 | 7.0198 | 6.6273 | ||||||
| 港元兑1.00美元 | 7.7953 | 7.7562 | ||||||
每股收益
公司根据ASC260,“每股收益”(“ASC260”)计算每股收益。ASC260要求具有复杂资本结构的公司提供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以净收入除以该期间已发行在外的加权平均普通股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类似于基本每股收益,但对潜在普通股(例如,可转换证券,期权和认股权证)的每股基础产生稀释效应,就好像它们在所呈报的期间开始时或发行日期(如果更晚的话)已被转换一样。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本公司没有稀释性证券。
综合收益
全面收益包括两个组成部分,净收入和其他全面收益(亏损)。以美元表示的财务报表的折算产生的外币折算损益在合并收益和综合收益表的其他综合收益(亏损)中报告。
承诺与或有事项
在正常的业务过程中,公司会遇到或有事项,例如法律诉讼和因其业务而产生的索赔,这些事项涉及范围广泛。或有事项负债在负债很可能已经发生且能够合理估计评估金额的情况下入账。
如果对意外事件的评估表明很可能发生重大损失,并且可以估计负债的金额,则估计负债应计入公司的财务报表。如果评估表明,潜在的重大损失或有事项不太可能发生,但有合理的可能性,或者可能发生但无法估计,则应披露或有负债的性质,以及可能损失的范围(如果可以确定和重大)的估计。
被认为是遥不可及的意外损失通常不会披露,除非它们涉及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担保的性质将被披露。
分部报告
该公司使用管理方法来确定经营部门。管理方法考虑了公司的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用于决策,分配资源和评估绩效的内部组织和报告。该公司的CODM被确定为首席执行官,在做出有关分配资源和评估公司绩效的决策时,负责审查合并结果。
公司的CODM在做出有关分配资源和评估公司整体绩效的决策时会审查合并财务业绩,并确定公司只有一个可报告的部门。尽管公司的客户遍布世界各地,但公司的长期资产和管理基本上都位于中国,管理层将其业务作为一个单一部门运营。
关联方
如果各方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受公司控制或受公司共同控制,则各方被视为与公司有关联。关联方还包括公司的主要所有者,其管理层,本公司主要拥有人的直系亲属及本公司可能与之交易的其他各方如果一方控制或能够对另一方的管理或经营政策产生重大影响,以致交易一方可能无法充分追求其各自的利益。本公司在附注13中披露了所有重大关联方交易。
F-17战斗机战斗机
最近的会计公告
作为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该公司可以推迟采用某些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原本适用于私营公司。该公司打算利用这一延长的过渡期带来的好处。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采用的会计公告
2018年11月,FASB发布了ASU2018-18,“合作安排(主题808):阐明主题808和主题606之间的相互作用”,其中阐明了合作安排的要素可以被视为ASC606范围内的与客户的交易。这些修订要求应用现有的指导意见,以确定合作安排中的帐户单位,目的是识别与客户的交易。对于ASC606范围以外的交易,公司可以通过类推应用ASC606的要素或其他相关指导,或者在没有适当类推的情况下应用合理的会计政策。ASU2018-18对我们具有追溯效力,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采纳本指引对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并无重大影响。
会计公告尚未生效
2016年6月, 作为ASU2016-13的一部分,FASB修订了与金融工具减值相关的指南,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该指南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代替已发生损失减损方法,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确认备抵。对于符合SEC申报人定义的公共商业实体, 不包括符合SEC定义的较小报告公司资格的实体, ASU第2016-13号在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 2019, 包括这些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间。所有其他实体, 包括SRC, ASU第2016-13号在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 2022, 将“新兴成长型公司”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包括在内,可能会延迟某些会计准则的采用,直到这些准则原本适用于私营公司。该公司打算利用这一延长的过渡期带来的好处。“公司正在评估这一指引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7年1月, FASB发布了ASU2017-04, “无形资产-商誉和其他(主题350):简化商誉减损的测试”,这简化了通过从商誉减损测试中删除第二步来要求实体测试商誉减损的方式。商誉减值测试的第二步通过将报告单位的商誉的隐含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来衡量商誉减值损失。ASU2017-04对符合美国证券交易申报人定义的公共商业实体有效, 不包括符合SEC定义的较小报告公司资格的实体, 应在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的年度或任何中期商誉减值测试中采用此更新中的修订, 2019.所有其他实体应在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的年度或任何中期商誉减值测试中采用此更新中的修订, 2022.对于在1月1日之后的测试日期进行的中期或年度商誉减值测试,允许提前采用, 2017.我们预计采用该指南不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2019年4月,FASB发布了ASU2019-04,“对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815,衍生工具和对冲,以及主题825,金融工具)的编纂改进”,其中提供了狭窄范围的修订,以澄清和改善信用损失,对冲标准内的指导,以及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除了上述对ASU2016-13的修订外,ASU还包括对ASU2016-01的后续修订。我们预计,采用这一指导意见将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16年2月,FASB发布了ASU第2016-02号“租赁”(主题842),以提高实体之间租赁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新指南要求承租人确认几乎所有租赁合同的租赁负债和相应的租赁资产。它还要求披露更多有关租赁安排的信息。ASU2016-02在2020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以及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的过渡期间生效。FASB将非上市公司(包括较小的报告公司和SEC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的生效日期从ASU2020-05推迟到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和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的过渡期。该公司计划于2022年7月1日采用ASU,目前正在评估该新准则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的影响。
2018年10月, FASB发布了ASU2018-17, 合并(主题810):对可变利益实体的关联方指南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 (“ASU2018-17”)。ASU2018-17要求报告实体在确定决策费用是否为可变权益时,应按比例考虑通过共同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的间接权益,而不是等同于全部直接权益。对于私营公司以外的实体, 该标准对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有效, 2019, 以及该等财政年度内的过渡期间。ASU在12月15日之后的会计年度对私营公司有效, 2020, 以及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 2021.允许提前采用。实体必须追溯适用ASU2018-17中的修订,并在提出的最早期间开始时对留存收益进行累计影响调整。我们预计采用该指南不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F-18战斗机战斗机
B.集中和风险
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位于中国。因此,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以及中国经济的总体状况的影响。公司的业绩可能会受到中国政治,监管和社会状况变化的不利影响。尽管公司没有因这些情况而遭受损失,并且认为它遵守了现有的法律和法规,包括上面披露的组织和结构,但这种经历可能并不表示未来的结果。
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可能受到与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状况,健康流行病和其他灾难性事件有关的风险的负面影响,这些风险可能会严重破坏公司的运营。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a)客户
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公司的主要客户(占公司合并收入的10%以上)如下:
| 截至6月30日的一年, | ||||||||
| 2020 | 2021 | |||||||
| 主要客户 | ||||||||
| A | 41 | % | 35 | % | ||||
| B | 11 | % | * | |||||
*占合并收入的不到10%。
(b)供应商
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占公司采购总额10%以上的公司供应商如下:
| 截至6月30日的一年, | ||||||||
| 2020 | 2021 | |||||||
| 主要供应商 | ||||||||
| D | * | 11 | % | |||||
*占合并采购的不到10%。
F-19战斗机战斗机
货币管制与信用风险
该公司的许多经营活动都是以人民币进行的,而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所有外汇交易都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所报汇率买卖外汇的银行进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对外币支付的批准要求提交付款申请表以及供应商的发票,运输文件和签署的合同。
应收账款通常是无担保的,并来自从客户那里获得的收入,因此面临信用风险。该公司对客户信用度的评估以及对未清余额的持续监控,减轻了风险。
| 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以下是该公司这两年在银行的现金余额明细,按地域和货币(换算成美元)分列:
| 截至6月30日, | ||||||||
| 按地理分布: | 2020 | 2021 | ||||||
| 中国的现金 | $ | 37,828,990 | $ | 20,650,469 | ||||
| 香港现金 | 115,217,261 | 120,207,396 | ||||||
| 其他 | - | 198,853 | ||||||
| 合计 | $ | 153,046,251 | $ | 141,056,718 | ||||
| 按货币: | ||||||||
| 人民币 | $ | 20,422,760 | $ | 3,923,561 | ||||
| 美元 | 132,560,401 | 136,804,782 | ||||||
| 港币 | 55,634 | 237,483 | ||||||
| 英镑 | 1,692 | 28,174 | ||||||
| 欧元 | 1,707 | 58,250 | ||||||
| 计算机辅助设计 | 4,057 | 4,468 | ||||||
| 合计 | $ | 153,046,251 | $ | 141,056,718 | ||||
“HKD”指港元,“GBP”指英镑,“EUR”指欧元,“CAD”指加元。
| 4. | 公允价值计量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有关在初始确认后的期间内以公允价值经常性计量的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输入的信息如下:
| 公允价值计量 在报告日使用 |
||||||||||||||||
| 说明 | 截至2012年的公允价值 2020年6月30日 |
报价 活跃市场 对于相同的 物业、厂房及设备 (第1级) |
显著 其他 可观察到的 输入 (第2级) |
显著 无法观察到 输入 (第3级) |
||||||||||||
| 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153,046,251 | $ | 153,046,251 | - | - | ||||||||||
| 受限制现金 | 450,000 | 450,000 | - | - | ||||||||||||
| 总资产: | $ | 153,496,251 | $ | 153,496,251 | - | - | ||||||||||
F-20战斗机战斗机
| 公允价值计量 在报告日使用 |
||||||||||||||||
| 说明 | 截至2012年的公允价值 2021年6月30日 |
报价 活跃市场 对于相同的 物业、厂房及设备 (第1级) |
显著 其他 可观察到的 输入 (第2级) |
显著 无法观察到 输入 (第3级) |
||||||||||||
| 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141,056,718 | $ | 141,056,718 | - | - | ||||||||||
| 受限制现金 | 1,050,407 | 1,050,407 | - | - | ||||||||||||
| 总资产: | $ | 142,107,125 | $ | 142,107,125 | - | - | ||||||||||
如果有的话,公司会使用市场报价来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如果无法获得市场报价,公司将使用估值技术来衡量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技术在可能的情况下使用当前基于市场或独立来源的市场参数。
应收账款、待摊费用、其他应收款和应收关联方款项是账面价值因其短期性质而接近公允价值的金融资产。应付账款、来自客户的预付款、应计负债和其他应付款以及应付关联方的款项是账面价值因其短期性质而接近公允价值的金融负债。本公司将使用这些输入的估值技术归类为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第2级。
| 5.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本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和定期存单,按摊余成本列示。该公司有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和能力,并在扣除任何相关摊销后进行报告。本公司打算将这笔投资持有至到期日,并且不会经常性地将其重新计量为公允价值。此项投资的收益和损失记录在损益表的“投资收益”项下。截至2021年6月30日,没有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截至2020年6月30日 | ||||||||||||||||
| 成本或 摊销 成本 |
毛额 无法识别 持有 增益 |
毛额 未实现 增益 |
公平 价值 |
|||||||||||||
| 美元持有至到期债务投资 | $ | 9,979,095 | $ | 3,945 | - | $ | 9,983,040 | |||||||||
| 6. | 应收账款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应收账款-毛额 | $ | 9,300,910 | $ | 11,644,126 | ||||
| 坏账准备 | -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 | 9,300,910 | $ | 11,644,126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两个年度,公司均未记录坏账支出。
F-21战斗机战斗机
按外国和国内客户分列的这两年的应收账款细目如下:
| 截至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外国 | $ | 6,032,455 | $ | 5,841,590 | ||||
| 国内 | 3,268,455 | 5,802,536 | ||||||
| 应收账款净额 | $ | 9,300,910 | $ | 11,644,126 | ||||
| 7.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预付款项 | $ | 672,506 | $ | 2,757,835 | ||||
| 递延IPO成本 | - | 1,142,915 | ||||||
| 存款 | 19,315 | 169,040 | ||||||
| 出口退税 | 449,550 | 861,878 | ||||||
| 其他 | 160,546 | 235,840 | ||||||
| 合计 | $ | 1,301,917 | $ | 5,167,508 | ||||
预付款主要包括原材料预付款和供应商提供的咨询服务。
| 8. | 存货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VIE和VIE的子公司持有的库存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原材料 | $ | 3,198,637 | $ | 8,228,221 | ||||
| 在产品 | 3,527,577 | 6,916,651 | ||||||
| 成品 | 1,134,552 | 7,090,025 | ||||||
| 存货 | $ | 7,860,766 | $ | 22,234,897 | ||||
| 减:准备金 | (619,378 | ) | (4,314,262 | ) | ||||
| 合计 | $ | 7,241,388 | $ | 17,920,635 | ||||
2021年4月,公司向Aspire产品的授权分销商正式宣布,这些分销商不得在未寻求PMTA的情况下在我们销售或分销任何Aspire产品。由于这一宣布,该公司的主要分销商,总部位于美国的Aspire Vape Co,不得不将价值2,971,303美元的Aspire产品保留在其仓库中,无法向美国的最终客户销售。因此,公司对这些产品进行了充分的储备。
| 9. | 财产、设备和租赁权益改善净额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财产,设备和租赁权益的改善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机械和机动车辆 | $ | 2,235,185 | $ | 3,965,946 | ||||
| 租赁权益改善 | 1,178 | 906,127 | ||||||
| 办公室和其他设备 | 268,640 | 492,166 | ||||||
| 2,505,003 | 5,364,239 | |||||||
| 减:累计折旧 | (510,829 | ) | (963,256 | ) | ||||
| 合计 | $ | 1,994,174 | $ | 4,400,983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折旧费用分别为248,967美元和402,909美元。
F-22战斗机战斗机
| 10. | 应付账款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应付账款余额包括与供应商有关的余额。
按外国和国内客户分列的这两年的应付账款细目如下:
| 截至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国内 | $ | 15,581,957 | $ | 22,216,777 | ||||
| 外国 | 33,197 | 36,455 | ||||||
| 合计 | $ | 15,615,154 | $ | 22,253,232 | ||||
| 11. |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应计负债和其他应付款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应计薪金及相关福利 | $ | 4,168,234 | $ | 7,535,669 | ||||
| 劳务派遣服务费 | 291,778 | 1,256,073 | ||||||
| 应付租赁权改良 | - | 305,685 | ||||||
| 应付销售佣金 | 51,837 | 51,747 | ||||||
| 应缴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款 | 51,658 | 95,141 | ||||||
| 其他 | 564,419 | 898,557 | ||||||
| 合计 | $ | 5,127,926 | $ | 10,142,872 | ||||
| 12. | 应付股息 |
应付股息是指公司和/或其子公司宣布的两笔单独的股息,但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尚未支付,已扣除任何预扣税。股息是在公司重组之前由公司的子公司向当时的股东宣布的。细目如下:
| 截至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应付期初股息 | $ | - | $ | 21,912,645 | ||||
| 宣布的股息 | 26,699,543 | - | ||||||
| 支付的股息 | (4,558,534 | ) | (19,314,049 | ) | ||||
| 汇兑差额 | (228,364 | ) | 1,233,677 | |||||
| 合计 | $ | 21,912,645 | $ | 3,832,273 | ||||
深圳亿嘉和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中宣布了两次单独的股息,其中包括2019年12月宣布的第1次股息22,867,270美元和预扣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18,080,372美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仍未支付。股息#1剩余部分的支付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Asp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于2020年6月宣布派发股息3,832,273美元,原因是该银行要求管理层在安排付款时具有实际存在,而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香港与中国内地的边境尚未重新开放,付款日期将在边界重新开放时确定。股息#2仍未支付。
| 13. | 关联方交易 |
下表列出了主要关联方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关联方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 |
| -Tuanfang Liu是该公司的董事长。 |
| -Jiangyan Zhu是公司董事长的妻子。 |
| -Eigate Technology Co.,Limited是一间由本公司主席全资拥有及控制的公司。 |
-深圳市泓德鑫塑料模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供应商,由公司董事长的兄弟Yongfang Liu拥有和控制。 -东莞市中福洲实业有限公司是一间由公司主席及其妻子拥有及控制的公司。 |
F-23战斗机战斗机
b)本公司有下列应付关联方的关联方余额:
| 截至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Jiangyan Zhu | $ | 23,167,666 | $ | 23,213,787 | ||||
| 刘团芳 | 49,013,307 | 49,485,103 | ||||||
| 东莞市中福洲实业有限公司 | - | 1,151,409 | ||||||
| 合计 | $ | 72,180,973 | $ | 73,850,299 | ||||
c)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与Jiangyan Zhu和Tuanfang Liu的余额主要是关联方对公司的预付款。这些余额本质上是短期的、无担保的、无息的、应要求偿还的。
(四)本公司关联方应收艾盖特(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款项。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Eigate(香港)科技有限公司的欠款余额分别为226,217美元和零。这些余额都是短期性质的,不计息,无抵押,没有到期日,可以按需偿还。
本公司向深圳市市长德鑫塑料模具有限公司采购塑料模具。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应付账款分别为107,454美元和131,294美元。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从深圳市长德鑫塑料模具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分别为474,181美元和732,096美元。
f)于2020年10月30日,本公司与东莞中福洲实业有限公司订立租赁,以在中国广东省制造、仓库及办公空间。租约将于2030年10月29日到期。目前的租金约为960万元人民币,约合每年140万美元,每两年上涨10%。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产生的租金费用为1,122,360美元。
| 14 | 所得税 |
开曼群岛
该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本公司无需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此外,在开曼群岛,股息支付无需缴纳预扣税。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该公司有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根据BVI的现行法律,公司无需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此外,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股息支付无需缴纳预扣税。
香港
2018年3月21日,香港立法会通过《2017年税务(修订)(第7号)条例草案》,引入两级利得税率制度。该法案于2018年3月28日签署成为法律,并于次日宣布。根据两级利得税率制度,合资格集团实体的首200万港元(“港元”)利润将按8.25%课税,超过200万港元的利润将按16.5%课税。
美国
2017年12月22日,美国颁布了《减税和就业法案》,自2018年1月1日起,将美国法定联邦所得税税率从35%降至21%。如果Aspire North America LLC处于应纳税地位,则其联邦所得税税率为21%。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通常,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须就其根据中国税法和会计准则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Enterprise所得税,税率为25%。在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深圳亿嘉应缴纳25%的Enterprise所得税。在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深圳亿嘉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东莞恩力奇需缴纳25%的Enterprise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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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31日和2021年6月31日止年度,所得税前收入包括:
| 年结束 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18,126,534 | $ | (963,422 | ) | ||||
|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 | 5,794,337 | 2,854,687 | |||||||
| 合计 | $ | 23,920,871 | $ | 1,891,265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所得税包括:
| 年结束 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当期所得税 | $ | 4,763,539 | $ | 1,733,463 | ||||
| 递延所得税 | 12,192 | (389,244 | ) | |||||
| 合计 | $ | 4,775,731 | $ | 1,344,219 | ||||
将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与对税前收入适用上述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额核对如下:
| 年结束 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预期按中国法定税率征收的税项 | $ | 5,980,218 | $ | 472,817 | ||||
| 中国优惠税率的税收效应 | (966,231 | ) | (63,536 | ) | ||||
| 所得税税率在其他司法管辖区不同的影响 | (513,685 | ) | (513,550 | ) | ||||
| 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 84,356 | - | ||||||
| 不可扣除费用 | 1,064,665 | 1,226,895 | ||||||
| 超额扣除的税收效应及其他 | (495,452 | ) | (686,642 | ) | ||||
| 非应税收入 | (386,243 | ) | (76,815 | ) | ||||
| 净经营亏损结转 | 22,638 | 954,845 | ||||||
| 其他 | (14,535 | ) | 30,205 | |||||
| 所得税费用 | $ | 4,775,731 | $ | 1,344,219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东莞恩利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净经营亏损为人民币635,661元和人民币10,595,617元,可结转以抵销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从其发生的年度起算。
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年度中,Aspire North America LLC产生的净营业亏损为1,855,844美元,可以无限期结转以抵消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最高可达到每年应纳税所得额的80%,直到完全利用为止。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和结转额对所得税的未来影响,并使用已制定的税率和税法的规定进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被确认为可扣除的暂时性差异以及税收属性。
导致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递延所得税余额的暂时性差异的税收影响如下:
| 截至6月30日,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20 | 2021 | ||||||
| 员工福利 | $ | 104,116 | $ | 260,347 | ||||
| 存货估价备抵 | 92,907 | 201,444 | ||||||
| 未实现收益 | - | 149,570 | ||||||
| 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和UNICAP的影响 | - | 327,337 | ||||||
| 净经营亏损结转 | 22,638 | 977,483 | ||||||
| 219,661 | 1,916,181 | |||||||
| 减:估价备抵 | (22,638 | ) | (1,304,820 | ) | ||||
| 合计 | $ | 197,023 | $ | 611,3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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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ire North America录得其美国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的全部估值备抵,因为该公司认为这些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太可能在更大的基础上实现。东莞恩利奇记录了其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全部估值备抵,因为它认为这些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太可能在更大的基础上实现。
如果需要,本公司选择将与不确定的税收状况有关的利息和罚款分类,作为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收益中所得税费用的一部分。截至2020年6月31日和2021年6月31日止年度,税收不确定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每年应计的利息和罚金总额并不重要。该公司预计,未确认的税收优惠金额在未来12个月内不会大幅增加。
根据相关的中国税收管理法律,自2021年6月30日起,本公司的中国子公司从2015年至2020年的纳税年度仍需接受税务审计。本公司须在美国联邦、州和多个外国司法管辖区缴纳所得税。每个司法管辖区内的税收法规都受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解释的约束,并且需要做出重大判断才能适用。自净营业亏损使用之日起,公司的所有纳税年度将分别开放三年和四年,供美国联邦和州税务机关审查。该公司没有任何税务审计或其他未决问题。
| 15. | 股东权益 |
普通股
2020年1月30日,Aspire Global Inc.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分别有500,000,000股普通股获得授权。
于2021年5月12日,本公司进行了一次三供一的股份分配,据此,就每股已发行普通股发行两股普通股。所有股票,每股信息及其附注均已针对三送一的股票分配进行了追溯调整,就好像该股票股利发生在第一个期间的第一天一样。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分别有150,000,000股面值为0.0001美元的普通股已发行在外。股份是在追溯的基础上提出的。普通股的持有人将享有相同的权利。我们所有已发行普通股均已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在发行的范围内,代表普通股的证书以记名形式发行。
股息
公司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获得董事会宣布的股息。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规定,可以在董事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宣布和支付股息,前提是他们确信公司将在派息后立即满足法定偿付能力测试。普通股的持有人将有权获得相同数额的股息,如果宣布。
储备
根据中国会计规则和规定,本公司的中国子公司须将其所得税后净利润的10%保留。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各年度的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基金。在分配给法定盈余基金之前,所获得的利润必须与公司以前年度的累计亏损相抵销。本法定盈余基金不以现金股利的形式分配。法定盈余基金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的,不需要拨款。酌情节余基金的拨款由有关公司酌情决定。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公司提供的法定盈余基金和任意盈余基金分别为9,129,546美元和4,216,763美元。
| 16. | 每股收益 |
下表列出了每股基本净收入的对账情况:
| 年结束 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
| 公司所有人可获得的净收入 | $ | 19,145,140 | $ | 547,046 | ||||
| 已发行加权平均基本和稀释普通股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 公司所有者应占每股基本和稀释后普通股的净收入 | $ | 0.13 | $ | 0.00 | ||||
| 17. | 限制净资产 |
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限制本公司的中国子公司以贷款,预付款或现金股利的形式将其净资产的某些部分,额外的实收资本和法定准备金转移给本公司。该等法律及规例可准许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规例,从其各自的留存收益(如有的话)支付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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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应付的未来最低租金为:
| 按时期分列的到期付款 | ||||||||||||||||||||
| 合计 | 少于 1年 |
1-3年 | 3-5年 | 5岁以上 年份 |
||||||||||||||||
| 合同租赁义务: | 23,756,407 | 3,502,718 | 6,955,435 | 4,395,156 | 8,903,098 | |||||||||||||||
这些租赁承诺包括工厂,宿舍和办公空间的租赁。
在Nathan Estabrook对三星SDI公司提起的诉讼中,三星电子是被告之一, Ltd., 三星SDI美国, Inc., 三星电子加拿大公司, All Day Vapes Inc., Pacific Smoke International Inc., 和深圳亿嘉科技有限公司, 因原告Aspire Mod的一块三星电池的内裤发生爆炸而造成的损害和特别损害,在British Columbia最高法院受到限制。该公司于2020年12月被送达该诉讼,并聘请了一名法律顾问来处理该索赔。由于行动仍处于初期阶段, 该事项的时间安排或最终解决方案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其中可能包括最终的损失, 或商业影响, 如果有的话, 因此, 不能对合理的可能损失作出估计。然而, 该公司认为,当这件事最终得到解决时, 不太可能对公司的合并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 19. | 后续事件 |
本公司已评估了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发布之日)资产负债表日之后的事件。
10月4日, 2021, FDA正式发布了两项新烟草产品上市前审查的最终规则。这些基本规则提供了有关内容要求的附加信息, 上市前烟草产品应用程序和实质等同报告的格式和审查, 于11月4日生效, 2021, 从生效之日起, 所有新的烟草产品在进入市场的过程中都必须满足相关的上市前要求。该公司于9月9日为其鹦鹉螺Prime开放系统电子烟产品提交了一份PMTA, 2020.3月17日, 2021年FDA向该公司发出信函,要求提供与其社交媒体营销实践有关的文件,并且该公司向FDA提供了所需信息。虽然PMTA的最终规则对该公司之前的申请没有影响, 目前还不清楚FDA是否会批准上市, “由于FDA尚未通知该公司其申请已进入科学审查。,
| 20. | 母公司仅提供简明的财务信息 |
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法规S-X规则4-08(e)(3),本公司对其合并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的限制性净资产进行了测试,财务报表的一般附注》,并得出结论认为,公司不适用仅为母公司披露财务信息。
F-27战斗机战斗机
第二部分
招股说明书中不要求提供的信息
项目6。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赔偿。
开曼群岛的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赔偿, 除非开曼群岛法院可能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了公共政策, 例如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 在开曼群岛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公司的每一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将受到所有诉讼的赔偿, 会议记录, 成本, 指控, 费用, 损失, 他因执行或履行职责而招致或承受的损害赔偿或法律责任, 权力, 作为本公司董事或高级职员的权力或自由裁量权, 包括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一般性的情况下, 任何成本, 费用, “他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为与我们公司或其事务有关的任何民事诉讼辩护(无论成功与否)而遭受的损失或责任。,
根据与我们的执行官的雇佣协议,我们将同意赔偿我们的执行官因这些人是执行官而提出的索赔所产生的某些责任和费用。
将作为本注册声明的附件1.1提交的承销协议的形式也将为我们以及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提供赔偿。
在根据上述规定允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对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的范围内,我们被告知,SEC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
项目7。最近出售未登记证券的情况。
2020年1月30日,我们发行了150,000,000股普通股,具体如下:(i)138,750,000股给Pride Worldwide Investment Limited;7,500,000股给Fortune Genesis Enterprises Limited,3,750,000股给Inspired Elite Global Limited,总对价为5,000美元。这些股票是根据《证券法》第4(a)(2)条和S条的豁免注册规定发行的。
2021年5月12日,我们针对每股已发行普通股发行了两股普通股。根据《证券法》第3(a)(9)节的规定,这些股票的发行可追溯到前款,免于注册。
根据《证券法》,上述发行不受注册限制,因为它们是不涉及公开发行的交易。没有承销商参与这些普通股的发行。除在此披露外,我们在过去三年中没有发行任何证券。
项目8。展品和财务报表明细表。
(a)证物
*以前提交过。
+表示管理合同或补偿计划。
本注册声明中包含的协议包含适用协议的各方的陈述和保证。这些陈述和保证完全是为了适用协议的其他各方的利益而做出的,并且(i)不打算被视为绝对的事实陈述,而是将风险分摊给其中一方的一种方式如果这些陈述被证明是不准确的;可能通过在谈判适用的协议时向另一方作出的披露而在这种协议中被限定;可能适用“重要性”的合同标准与适用的证券法规定的“重要性”不同;仅在适用的协议之日或协议中指定的其他日期作出。
我们承认,尽管包含了上述警告性声明,我们仍有责任考虑是否需要对有关重要合同条款的重要信息进行额外的具体披露,以使本注册声明中的声明不会产生误导性。
(b)财务报表附表
附表已被省略,因为其中要求列出的信息不适用,或已在合并财务报表或其附注中显示。
II-1
项目9。承诺。
(1)在提出要约或出售的任何期间内,对本注册声明进行事后修正:
i.包括《证券法》第10(a)(3)条要求的任何招股说明书;
ii.在招股说明书中反映在注册声明(或其最新生效后的修订)生效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事实或事件,这些事实或事件单独或总体上代表注册声明中所述信息的根本变化。尽管有上述规定,发行的证券数量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如果发行的证券的总美元价值不超过(已注册的),以及任何偏离估计最大发行范围的低端或高端的情况,都可以根据规则424(b)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反映出来,前提是,总体而言,数量和价格的变化不超过有效注册声明中“注册费用的计算”表中规定的最高总发行价格的20%的变化;
iii.在注册声明中包含与分配计划有关的任何重大信息,而该信息先前未在注册声明中披露,或在注册声明中对此类信息进行任何重大更改。
(2)就根据《证券法》厘定任何法律责任而言,每一项该等生效后的修订,均须当作是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登记声明,而该等证券在当时的发售,须当作该等证券的首次真诚发售;
(3)通过事后生效的修正,将在发行终止时仍未售出的任何正在登记的证券从登记中删除。
(4)对注册声明进行事后修正,以包括“第8项”要求的任何财务报表。在任何延迟发行或整个持续发行的开始时,采用“表格20-F”。该法案第10(a)(3)节要求的财务报表和信息无需提供,但前提是注册人通过生效后的修正在招股说明书中包括,第(4)款要求的财务报表和其他必要信息,以确保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其他信息至少与这些财务报表的日期相同。
(5)为厘定《证券法》所订的任何法律责任,根据规则430A,作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表格中遗漏的信息并且包含在注册人根据《证券法》第424(b)(1)或(4)或497(h)条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形式中,应被视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声明被宣布有效。
(6)为确定《证券法》下的任何法律责任,每一项包含招股说明书形式的生效后修正案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注册声明,而该等证券在当时的发售,须当作为该等证券的首次真诚发售。
(7)为了确定根据《证券法》对任何购买者的责任:
注册人根据规则424(b)提交的每份招股说明书,作为与发行有关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但依赖规则430B的注册声明或依赖规则430A提交的招股说明书除外,应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自该声明生效后首次使用之日起包括在该声明中。但是,前提是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声明,或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或视为并入的文件中所作的声明,对于在首次使用之前已签订销售合同的买方,取代或修改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中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任何声明,或在首次使用该日期之前在任何此类文件中做出的任何声明。
II-2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自己满足了在F-1表格上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促使本注册声明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并于1月19日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获得正式授权,2022.
| Aspire Global Inc. | ||
| 由: | /s/刘团芳 | |
| 姓名:Tuanfang Liu | ||
| 职务:首席执行官 | ||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以下人士以指定的身份和日期签署了经修订的注册声明。
| 签名 | 标题 | 日期 | ||
| /s/刘团芳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2022年1月19日 | ||
| 刘团芳 | (首席执行官) | |||
| 王迈克 | 首席财务官 | 2022年1月19日 | ||
| 王迈克 | (首席财务和会计干事) | |||
| /s/朱江燕 | 董事 | 2022年1月19日 | ||
| Jiangyan Zhu |
在美国的授权代表的签署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以下签署人Aspire Global Inc.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2年1月19日在特拉华州纽瓦克签署了本注册声明或其修正案。
| Puglisi&Associates | ||
| 由: | /s/Donald J.Puglisi | |
| 姓名:Donald J.Puglisi | ||
| 职衔:董事总经理 | ||
II-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