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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99.1 20 EA136687ex99-1_huaruiinter.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均金律师事务所就若干中国法律事项及VIE协议的有效性向注册人提供的意见

图表99.1

 

 

中国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旭天科技园36号5楼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徐田科技园36号楼5楼。

电话:(0510)83553777传真机/传真:(0510)83553777

 

2021年3月3日

 

致:华瑞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村西路110号

花石镇华西工业园

江苏省江阴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214421

 

亲爱的先生或女士,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的合资格律师,且仅就本意见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并有资格就自本意见日期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发表本法律意见(“意见”)。

 

我们作为华瑞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仅就(i)本公司根据经修订的美国1933年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发售”)一定数量本公司普通股的注册声明,包括其所有文件或补充文件(“注册声明”),及(ii)公司建议将其普通股于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

 

A.文件和假设

 

在提出本意见时,我们审阅了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因为我们认为提出本意见的目的是必要的或可取的。如某些事实并非由我们独立证实,我们所依据的是由中国有关政府当局及公司适当代表发出或作出的证明书或陈述(“文件”)。在提出这一意见时,我们作了以下假设:

 

(a)向我们提交的任何文件,直至本意见的日期为止仍然完全有效,并且在为本意见的目的而向我们提交后,并没有被任何其他文件修订、更改、取消或取代;

 

 

 

 

(b)所有以正本形式提交我们的文件均属真确,而所有以副本形式提交我们的文件均符合正本;

 

(c)提交予我们的所有文件已获该等文件的所有订约方(公司除外)妥为及有效地授权、签立及交付,而该等文件的该等订约方具有订立、签立及交付该等文件的充分法律权利、权力及权限;

 

(d)向我们提交的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和印章是真实的;

 

(e)本公司已在真实、准确、完整及不具误导性的范围内向我们提供所有有关资料及资料,而本公司并无扣留任何如向我们披露会合理地导致我们全部或部分改变本意见的资料;

 

(f)任何同意书、许可证、证明书、档案、许可证、批准书、豁免书、豁免书、授权书及其他官方声明或文件是以合法方式从中国主管当局取得的;及

 

(g)所有呈交予我们的文件均属合法、有效、具约束力及可根据所有规管或与该等文件有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外)强制执行。

 

b.定义

 

除本意见中界定的术语外,本意见中使用的下列大写术语还应具有以下含义。

 

政府机构

指中国的任何国家、省或地方政府、规管或行政机关、机构或委员会,或中国的任何法院、审裁处或任何其他司法或仲裁机构,或在中国行使或有权行使任何行政、司法、立法、警察、规管或税务机关或类似性质的权力的任何机构。

 

政府授权

指由任何政府、由任何政府或与任何政府一起发出的任何许可证、批准、同意、放弃、命令、制裁、证明书、授权、备案、申报、披露、注册、豁免、许可、批注、年检、清关、资格、许可证或执照

根据任何中国法律设立的代理机构。

 

 

2

 

 

并购规则

 

指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六个中国监管机构于2006年8月8日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并经商务部于6月22日修订。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指所有适用的国家、省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通知、命令、法令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这些法律、法规、规章、通知、命令、法令和司法解释在本意见发表之日有效并可供公众查阅。

 

中国附属公司 指江阴华跃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江阴华瑞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各自为“中国附属公司”。
vie

江阴华瑞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ie协议

是指附录A中所列的各种文件。

 

c.意见

 

根据我们对文件的审查,并在不违反假设和限定条件的情况下,我们认为:

 

(a)公司架构.各中国附属公司已正式注册成立,并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有效存在.根据我们对中国现行法律的理解,“招股章程摘要”及“公司历史及架构”标题下的注册说明书所载有关中国附属公司的企业架构及合约协议的描述,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准确,且该等描述概无遗漏会令其在任何重大方面误导本公司的企业架构,包括本公司及各中国附属公司的股权架构,个别或整体而言,符合中国法律。根据我们对中国法律的理解,各VIE协议均属合法、有效及具约束力,并可根据其条款及适用的中国法律强制执行。各VIE协议订约方均拥有就其为一方的VIE协议订立、签立、交付及履行其义务的全权及权威及法律权利,并已妥为授权、签立及交付其作为一方的每一项VIE协议。

 

3

 

 

经适当查询后,据我们所知,于本协议日期,中国附属公司并无重大违反或违反其作为其中一方的VIE协议。


据我们经适当查询后所知,并无任何中国附属公司就清盘、解散、破产或清盘,或就委任任何中国附属公司的清盘委员会,或就暂停、撤回、撤销或取消中国附属公司的任何业务牌照,采取任何行动或展开或威胁采取任何法律或行政诉讼。

 

中国附属公司及其其他订约方就各VIE协议的适当签立、交付及履行,以及根据该等协议拟进行的交易的适当完成,并不(a)导致任何违反营业执照、组织章程、任何中国附属公司的批准证书或其他宪制文件(如有的话);或(b)导致违反中国法律的任何明文规定。除已取得的协议外,任何中国法律均无须就每项VIE协议的适当执行、交付或履行给予政府授权。

 

然而,现行中国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能保证中国政府最终会采取与我们上述意见一致的观点。

 

(b)并购规则根据我们对截至本文日期中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理解,鉴于(i)中国证监会尚未就本次发行是否受《并购规则》约束发布任何确定性规则或解释;(ii)《并购规则》中未有任何条款将VIE协议归类为《并购规则》下的一类收购交易;我们认为,《并购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不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及上市交易普通的股票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然而,就海外发售而言,并购规则将如何解释或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我们上述意见须受中国任何新法律或与并购规则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详细实施及解释所规限,且不能保证中国政府最终会采取与我们上述意见一致的观点。

 

(c)外汇登记,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实益股东尚未完成37号文登记,未履行登记手续可对股东处以每人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罚款,如登记手续不能追溯办理,这可能会限制这些股东向特别用途车辆提供注册资本和额外资本;将特别用途车辆产生的股息和利润返还中国也是非法的。

 

(d)诉讼.据我们所知,经适当查询后,除注册说明书中“法律程序”项下另有披露外,并无任何其他法律、政府、行政或仲裁程序、诉讼、程序、倡议、决定、裁决、要求或命令于中国任何主管法院或仲裁机构或于任何主管政府机构或由任何主管政府机构进行,以待决或威胁针对或涉及任何中国附属公司的业务或资产。

 

4

 

 

(四)民事诉讼的可执行性。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判决所在国之间的条约或者司法管辖区之间的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国与美国没有任何条约或者其他形式的互惠或开曼群岛提供对等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权利。此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中国法院如裁定外国对公司或其董事及高级人员的判决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则不会强制执行该判决。因此,不清楚中国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美国或开曼群岛法院作出的判决,以及在何种基础上执行该判决。

 

(e)税务.注册说明书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项下就中国税务法律法规所作的陈述,构成对其所述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的真实、准确的描述。

 

(f)招股章程中的陈述。招股章程在“招股章程摘要”、“风险因素”、“所得款项用途”、“股息政策”、“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法律程序”、“公司历史及架构”、“业务”、“规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标题下所载的所有陈述,就该等陈述描述或概括中国法律或监管事宜而言,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准确,并在其中公平披露及正确阐述,这些言论在任何重大方面都不会使人产生同样的误解。

 

d.资格

 

我们的上述意见受以下条件的限制:

 

(a)我们的意见仅限于于本日期普遍适用的中国法律。我们并无就中国以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作出调查,亦无就该等法律表达或暗示任何意见。

 

(二)本法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指自本法公布之日起施行的现行法律、法规,不保证其中任何一项法律、法规及其解释、执行今后不发生变更、修改、撤销的追溯效力或者不发生追溯效力。

 

(c)本意见受下列因素的影响:(一)某些法律或法规原则,这些原则一般影响到公共利益、社会道德、国家安全、诚信、公平交易和适用的诉讼时效等概念下的合同权利的可执行性;(二)与任何法律文件的拟订、执行或履行有关的任何情况,如果这些法律文件被认为是重大错误、明显不合情理、欺诈的,以合法形式胁迫或隐瞒非法意图;(三)关于具体履行、强制救济、补救或抗辩或损害赔偿计算的司法裁量权;和(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主管立法、行政或司法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其权力的裁量权。

 

5

 

 

(d)本意见乃根据我们对现行中国法律的理解而发出。对于现行中国法律未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中国法律的具体规定的解释、实施及适用,须由中国主管立法、行政及司法机关最终酌情决定,且不能保证政府机构最终会采纳与我们上述意见一致的意见。

 

(e)就事实而言,在我们认为适当的范围内,我们可依赖中国附属公司负责人及中国政府官员的证明书及确认书。

 

(f)本意见拟用于本文特别提及的上下文,每一段应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任何部分都不应单独摘录和提及。

 

我们特此同意在注册声明中使用本意见,并同意将本意见作为证物提交,以及同意在注册声明中提及我们的姓名。

 

本意见书乃应华瑞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就上述事宜提出的要求而作出,且仅为华瑞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利益而作出。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被倚赖、引用或提述,亦不得由任何其他人向本公司发布或提供。

 

你忠心耿耿,  
   
/s/江苏君进律师事务所  
江苏君进律师事务所  

 

6

 

 

附录a

 

vie协议

 

1、江阴华跃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江阴华瑞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订立的业务合作协议;

 

2、江阴华跃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江阴华瑞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订立的咨询及服务协议;

 

3.HuhujieSun、JiangDong Ju、JiangPing Wu、郑良武、Feng Zhao、HongwenZha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Xu、JiangXu、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PeihongLiu、Xu、Xong、ShaodongYan、DongChuo、江阴华跃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华瑞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

 

4.HuhujieSun、JiangDong Ju、JiangPing Wu、郑良武、Feng Zhao、HongWenZha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Xu、JiangXu、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Phuo、JiangHu、JiangPhuo、PeihongLiu、Xu、Xong、ShaodongYan、DongChuo、W江阴华跃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华瑞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

 

5.孙虎杰、Jiangong Ju、Junping Wu、Zhengliang Wu、Feng Zhao、Hongwen Zhang、Jiangqiang Yu、Xiaobo Cai、Xinzhong Guo、Jiangong Zhang、Jiangying Zhao、Jiangying Zhao、Jiangyang Tang、Yanbin Chen、Yuxian Hu、Lin Fei、Dongping Hu、Xiangying Zhao、Jun Xu、Peihong Liu、Xiong Gong、Shaodong Yu、Wang、Aru Jin、Jiang Liu、Bin Bian、Feng Jiang、Weijiang Qin、Hua Zhao、江阴华跃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华瑞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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