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2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Forte Biosciences, Inc.(“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根据18 U.S.C. § 1350,并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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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安东尼·莱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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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莱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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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