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图24.1
律师的权力
特此声明,以下签名人何塞·路易斯·罗尼尼和阿德里安·恩里克·佩德蒙特被任命为以下签名人的正式且合法的代理人。他们有权单独或联合行使一切权力,代表以下签名人处理各项事务。
| 1. | 本人以Grupo Financiero Galicia S.A.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代表下方签名人,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以及该法律的相关规定,准备并填写表格3、4和5;同时,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144条的规定,也需填写表格144。 |
| 2. | 代表以下签名人,执行一切必要的行动,以完成并签署任何表格(如表格3、4或5,或表格144),以及对其进行的任何修改。同时,需及时将这些表格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及任何证券交易市场或相关机构。 |
| 3. | 本授权人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以符合以下要求:这些行动应有助于本签名人的利益,或符合法律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本授权人代表本签名人签署的文件格式及条款条件,应由本授权人自行决定。 |
以下签署人兹授予每位代理人全权,使其能够执行一切必要的行动和事项,以行使此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这些行动和事项的实施方式与签署人亲自在场时所能做的并无不同。签署人拥有完全的权力来替换或撤销任何由代理人或代理人代表所做出的决定。同时,签署人确认,如果此授权书在相关行为发生时仍然有效,那么代理人之前所做的任何行为均受此授权书的约束。此外,签署人声明,每位代理人仅在接受本授权书的情况下才能履行其职责,而公司并不承担任何遵守《证券交易法》或《证券法》要求的责任,包括《证券交易法》第16条或《证券法》中的144规则所规定的要求。
本授权书继续有效,直至以下情况之一发生为止:(a) 本人不再需要提交表格3、4、5以及表格144,以记录本人对本公司发行的证券的持有情况及交易行为;(b) 本人以书面形式撤销此授权书,并将该文件交付给前述的授权代理人;(c) 对于任何一个授权代理人而言,直到其不再受雇于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止。
鉴于上述情况,以下签名人确认自2026年3月19日起,本授权书开始生效。
| 签名: | /s/ 米格尔·卡洛斯·麦克斯韦尔 | |
| 打印名称: | 米格尔·卡洛斯·麦克斯韦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