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20549
表格8-K
根据《公约》提交的本报告
第13条或第15(d)条
1934年证券交易法。
报告日期(最早事件报告日期):2021年2月18日
中国鑫达塑料有限公司
(注册人的准确姓名载于其章程内)
| 内华达 | 001-34546 | 04-3836208 | ||
(国家或其他管辖范围 成立为法团(法团) |
(委员会 档案编号(英文版) |
(I.R.S.雇主 身份识别号(?) |
大连北路9号,哈坪路集中工业园,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开发区 |
150060 |
|
| (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 (邮政编码) |
(86) 451-8434-6600
(注册人电话号码,含区号)
不适用
(如上次报告后更改,则为前名称或前地址)
如果提交8-K表格的目的是同时满足登记人根据下列任何一项规定所承担的备案义务(见一般指示A.2),请勾选下面的适当方框。下图):
【】根据《证券法》第425条发出的书面信函(17CFR230.425)
【】根据《交易法》第14A-12条征求材料(17CFR240.14A-12)
【】根据《交易法》第14D-2(b)条规则进行的启动前通信(17CFR240.14D-2(b))
【】根据《交易法》第13E-4(c)条启动前通信(17CFR240.13E-4(c))
根据该法第12(b)条登记的证券:
| 每门课的题目 | 交易代码 | 在其上注册的每间交易所的名称 | ||
| 普通股 | cxdc | 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
用支票标记表明登记人是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本章第230.405条)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本章第240.12B-2条)所界定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请用支票标记标明登记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条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第4.01项注册会计师变更。
(a)解雇以前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1年2月18日,中国西德塑胶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均批准罢免毕马威华振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为本公司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自2021年2月18日起生效。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19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未包含任何不利意见或否定意见,也未对不确定性、审计范围或会计原则提出保留意见或修改意见。
于截至2019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以及其后直至2021年2月18日止的中期期间,(1)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就会计原则或实务、财务报表披露或审计范围或程序的任何事宜产生分歧如果不下定决心的话毕马威的满意,会导致毕马威在他们的意见中提及不同意的主题事项,及(2)除毕马威告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弱点有关缺乏足够会计及财务报告人员以正式确定对财务报告过程的若干关键控制及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及SEC报告要求报告财务资料外,并无可报告事件。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一封信附在本表格8-K表16.1中。
(b)聘用新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1年2月18日,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均批准委任Friedman LLP,自2011年2月18日起生效,作为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
于截至2019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以及其后直至2021年2月18日止的中期期间,本公司或任何代表本公司行事的人士概无就规例S-K第304(a)(2)(i)及(ii)项所载的任何事项或事件与Friedman LLP磋商。
项目9.01财务报表和证物。
(d)展览。
证物编号。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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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 | 毕马威华振律师事务所(KPMG Huazhen LLP)致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函件,日期为2021年2月22日。 |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登记人已正式安排下列签署人代表登记人在本报告上签字,以获得正式授权。
日期:2021年2月22日
| 中国鑫达塑料有限公司 | ||
| 通过: | 韩杰 | |
| 姓名: | 韩杰 | |
| 标题: | 首席执行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