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图表32.1
根据18 U.S.C.第1350条通过的证书
根据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签名人Stephen D. Westhoven特此证明如下:
(a)我是新泽西能源公司(“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b)据我所知,这份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政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以及
(c)据我所知,根据对本报告的审查,本定期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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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3年8月3日 |
签名: |
Stephen D. Westhov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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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D. Westhov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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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