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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k 1 表格8-k.htm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K

 

当前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

 

报告日期(报告最早事件的日期):2021年10月27日

 

中国鑫达塑料有限公司

(在其章程中指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内华达州   001-34546   04-3836208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成立公司)

 

(佣金)

文件编号)

 

(IRS雇主

识别号)

 

大连北路9号,哈平路集中工业园,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开发区

  150060
(主要行政办公室的地址)   (邮政编码)

 

(86) 451-8434-6600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不适用

(以前的姓名或地址,如果自上次报告以来发生了变化)

 

如果8-K表格的申请旨在同时满足注册人根据以下任何规定的提交义务,请在下面的相应框中打勾:

 

  根据《证券法》第425条(17CFR230.425)进行的书面通信
     
  根据《交易法》第14a-12条(17CFR240.14a-12)征集材料
     
  根据《交易法》第14d-2(b)条进行的启动前通信(17CFR240.14d-2(b))
     
  根据《交易法》第13e-4(c)条进行的启动前通信(17CFR240.13e-4(c))

 

根据该法第12(b)条注册的证券:

 

各类名称   交易代码   在其上登记的每个交易所的名称
普通股   CXDC   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本章230.405)还是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本章240.12b–2)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条提供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项目3.01退市通知或未能满足持续上市规则或标准;上市转让。

 

2021年10月27日,中国鑫达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纳斯达克”)上市资格听证会部门的一封信,信中表示,纳斯达克听证会小组已决定将该公司的股票从纳斯达克退市,将于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开市时暂停该公司股份的交易,并将在适用的上诉期届满后,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25号表格的除牌通知,以完成除牌。

 

纳斯达克听证会委员会于10月14日举行了听证会,考虑到该公司未能遵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250(c)(1)的要求,因为该公司尚未提交截至12月31日的财年的10-K表格,因此考虑该公司恢复合规并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计划,截至2021年3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2020年及其表格10-Q。该公司打算对纳斯达克听证会的裁决提出上诉。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促使本报告由经正式授权的下列签署人代表其签署。

 

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中国鑫达塑料有限公司
     
  由: /s/韩杰
  名称: 韩杰
  头衔: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