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则424(b)(3)提交
注册号:333-288527
前景补充
(至日期为2025年12月9日的招股章程)
最高9,800,000美元
普通股
我们此前已与Piper Sandler & Co.(“Piper Sandler”或“销售代理”)就本招募说明书所发售的普通股股份订立日期为2022年7月1日的Equity Distribution协议(“Equity Distribution协议”)。根据Equity Distribution协议的条款,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我们可能会不时通过销售代理发售和出售总发行价最高为980万美元的普通股。
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交易,代码为“FEMY”。我们的普通股最近一次于2025年12月19日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报告的发售价格为每股0.86美元。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须遵守表格S-3的一般指示I.B.6,该指示限制了我们根据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包含的注册声明可能出售的金额。在实施这些限制和我们普通股的当前公众持股量后,我们目前可以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根据销售协议,自本协议之日起及之后发售和出售总发行价高达980万美元的我们的普通股。如果我们的公众持股量增加,我们可能会根据销售协议和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所包含的注册声明出售额外金额,我们将在出售这些额外金额之前提交额外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
截至2025年12月19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总市值约为4960万美元,我们根据截至2025年12月19日已发行普通股的59,501,854股计算得出,其中1,873,918股由关联公司持有,每股价格为0.86美元,这是我们普通股在2025年12月19日的收盘价。根据表格S-3的一般指示I.B.6,在任何情况下,只要非关联公司持有的已发行普通股的总市值保持在7500万美元以下,我们都不会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构成部分的登记声明出售价值超过非关联公司在任何12个月期间持有的已发行普通股总市值三分之一的证券。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之前(包括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的12个日历月内,我们根据S-3表格的一般指示I.B.6出售了大约7,013,161美元的普通股。
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出售我们的普通股(如果有的话),可以在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颁布的规则415(a)(4)所定义的被视为“市场发售”的销售中进行。销售代理无需出售任何特定数量或美元金额的证券,但将作为我们的销售代理,根据其正常交易和销售惯例,按照销售代理与我们共同商定的条款,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代表我们出售我们要求出售的所有普通股股份。没有安排在任何托管、信托或类似安排中接收资金。
销售代理将有权按最高为每股销售毛价3.0%的固定佣金率获得补偿。就代表我们出售普通股而言,销售代理将被视为《证券法》所指的“承销商”,对销售代理的补偿将被视为承销佣金或折扣。我们还同意就某些责任向销售代理提供赔偿和分摊,包括根据经修订的《证券法》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承担的责任。见第S页开始的“分配计划”-13有关将支付给销售代理的补偿的更多信息。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高度风险。您应该仔细审查S页“风险因素”标题下提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5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以及随附招股章程及我们就本次发行而编制或授权的任何相关自由书写招股章程或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所载的内容,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的其他文件中所载的内容。
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州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或确定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或随附招股说明书是否真实或完整。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Piper Sandler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日期为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