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第13a-16条或第15d-16条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5年7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06439
索尼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人姓名翻译成英文)
1-7-1 KONAN,MINATO-KU,Tokyo,108-0075,JAPAN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注册人以表格20-F为掩护提交年度报告。
以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 表格20-Fx | 表格40-F¨ |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索尼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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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LIN TAO | |
| (签名) | ||
| LIN TAO | ||
| 首席财务官 | ||
日期:2025年7月16日
材料清单
随函附上的文件:
新闻稿:在限制性股票单位(“RSU”)归属时处置库存股
2025年7月16日
索尼集团公司
在限制性股票单位(“RSU”)归属时处置库存股
在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索尼集团公司(“公司”)引入了一项股票补偿计划,根据该计划,其普通股的股份在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后交付(“计划”),并于今天宣布,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的授权授权,公司的代表公司执行官决定在先前授予的一定数量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后处置库存股(“处置库存股”),具体如下:
| 1. | 库存股处置概要 |
| (一)缴款日期 | 2025年8月1日 |
| (二)拟处置股份的类别和数量 | 公司普通股376,095股 |
| (三)处置价格 | 每股3,566日元 |
| (四)拟处置股份的处置总价 | 1,341,154,770日元 |
| (5)获配人 | 计划A
公司2名董事:
合计1.24万股
C计划
公司1名员工:
合计8,585股
10名相关公司的董事及高级人员(“相关公司”指《财务报表术语、表格及编制方法条例》第8条第3款所界定的“附属公司(KANRENKAISHA)”或该条第5款所界定的“附属公司(KANRENKAISHA)”(以下同适用);连同公司、“集团公司”)的公司:
合计84,530股
株式会社相关企业165名员工:
合计267,580股
D计划
公司关联公司董事1人:
合计3,000股 |
| (六)其他 | 库存股的处置将根据2024年11月8日提交并于2024年11月16日生效的货架登记声明进行,与此相关,货架登记补充文件已于今天提交。 |
| 2. | 本次处置库存股的目的及原因 |
该公司在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推出了该计划。引入该计划的目的是给予该计划下的接受者(“接受者”)一种激励,以促进改善集团公司的经营业绩,从而通过使接受者将获得的经济利益与集团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对应来提高集团公司的经营业绩。
<计划概要>
(一)受赠人的指定
该计划的受援方为公司的董事(包括外部董事)、公司执行官、雇员,以及公司子公司的董事(包括外部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
*这些是授予RSU时的受援国职位,归属时的职位可能有所不同。
(2)受限制股份单位概要
根据该计划,公司将提前授予接收方公司确定的RSU数量,并将交付公司的普通股股份(“股份(s)”),如果RSU通过下文(3)中规定的任何方法归属,则其数量与此类单位的数量(“股份数量”)相同。
(3)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A计划、B计划、C计划、D计划和E计划被确立为归属方法,原则上,RSU应按照下述方法归属。
A计划:所有RSU自授予之日起九年后归属。
B计划:所有RSU自授予之日起三年后归属。
C计划:在自授予之日起的三年期间内,每一年期间后,授予的RSU数量的三分之一归属。
D计划:所有RSU应在受赠人不再担任其作为董事、公司执行官和/或任何其他高级人员在集团公司担任的所有职务时归属,如适用,则不再是集团公司的雇员。
E计划:原则上,所有RSU应在受赠人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位时归属。
与出售库藏股有关的适用于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计划详情如下:
| 计划 | 详情 | 相关系列 | |
| 计划A | 如受赠人在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日期至授出日期九周年的下一个月的第一天(如该日期为公司的假日,则为下一个营业日)之间的整个期间内持有公司董事职位,则受赠人持有的所有受限制股份单位须于授出日期九周年的下一个月的第一天归属(如该日期为公司的假日,下一个工作日);但条件是,如果在归属之前,受让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职务(如果该受让人是美国纳税人,则受让人不再担任其职务,其方式是,这种职务损失构成美国财政部条例第1.409A-1(h)条所定义的“离职”),由于他或她在公司失去该职位后的某段时间去世或任何其他获赔偿委员会批准的合理理由(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须获赔偿委员会接纳),于失去该职位时的未偿还受限制股份单位须归属。 | 第七系列RSU(2024年7月25日授予) | |
| C计划 | 在条件下,受让人在以下<归属日期>栏所列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日期至每个归属日期之间的整个期间内,持有任何集团公司的董事、公司行政人员及/或任何其他高级人员或雇员的职位,受限制股份单位须于以下<归属单位数目>栏所列的每个归属日期归属(或,如该日期为公司的假日,则为下一个营业日)。于授出日期一周年的次月首日或授出日期二周年的次月首日归属的单位数目,将向下取整至最接近的一(1)个单位。 | 第九系列RSU(2024年7月25日授予) | |
| <归属日期> | <归属单位数> | ||
| a.授出日期满一周年的月份的次月首日 | 批出单位数的三分之一 | ||
| b.授出日期满二周年的月份的次月首日 | 批出单位数的三分之一 | ||
| c.授出日期满三周年的月份的次月首日 | 余下批出单位数目 | ||
| 如在归属前,受让人在失去集团公司的该等职位后的某段时间,因其死亡或任何其他获赔偿委员会或公司代表的公司行政人员批准的合理理由而不再担任集团公司的董事、公司行政人员及/或任何其他高级人员的所有职务,并(如适用)不再担任集团公司的雇员,未偿还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一部分应按比例归属;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按比例部分应由公司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授予日与集团公司失去该职位日期之间的时间长度确定。然而,薪酬委员会、代表企业行政人员或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高级行政人员可调整股份数目。 | |||
| D计划 | 受赠人持有的所有受限制股份单位,须于以下指明的日期归属,对应于受赠人不再担任其作为董事、公司执行官和/或任何其他高级人员在集团公司担任的所有职务的季度,和/或(如适用)受赠人不再是集团公司的雇员(或,如该日期为公司的假日,则为下一个营业日)。 | 第四系列RSU(2023年7月25日授予)
第十系列RSU(2024年7月25日授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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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 | <归属日期(JST)> | ||
| a.一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 | 同年8月1日 | ||
| b.第二季度(7月1日至9月30日) | 同年12月1日 | ||
| c.第三季度(10月1日至12月31日) | 翌年2月1日 | ||
| d.第四季度(1月1日至3月31日) | 同年5月1日 | ||
| 如在归属前,受赠人因去世而不再担任集团公司的董事、公司执行官和/或任何其他高级人员的所有职务,并在适用时不再是集团公司的雇员,则在集团公司失去该职务后的某个时间,受限制股份单位应归属。 | |||
(四)股份的交割方式和时间
归属后,公司将根据公司代表企业执行官的决定,通过对集团公司提供给受让人的应收货币补偿款项实物出资的方式,以发行新股或转让库存股的方式及时交付与股份数量对应的股份数量(公司将累计承担就授予相关公司的该等受让人的应收货币补偿款项而欠相关公司受让人的债务义务)。然而,如公司认为有需要,公司可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措施,例如让该等相关公司向该受让人支付与该等应收货币补偿金额相等的金额的款项,而不是由相关公司给予应收货币补偿。在这种情况下,该受让人应通过向公司支付现金以换取股份的方式获得股份数量中的股份。如果公司普通股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因股票合并或股票分割(包括免费分配股份(musho wariate))而增加或减少,公司将通过将该数量乘以合并或分割的比率来调整将交付的股份数量。
此外,根据该计划将发行或转让的股份,每股须支付的金额须由公司(i)根据公司的代表公司执行官就该发行或转让作出决定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在东京证券交易所的常规交易中该股份的收盘价确定(或者,如果在该交易日没有进行任何交易,紧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及(ii)以不特别对接收方有利的价格,并在将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
如有任何特殊情况导致难以交付股份,或如公司认为有其他需要,公司可酌情支付等值款项,以代替交付股份。
(5)会消灭受限制股份单位的事件
如果(i)受让人选择在归属日期前放弃其受限制股份单位,或(ii)受让人受到监禁或其他严重刑事处罚,(iii)对受让人提出启动破产程序、启动民事重整程序或启动任何其他类似程序的呈请,(iv)对受让人提出扣押、临时扣押、临时处分、强制执行或公开拍卖的呈请,或受让人因拖欠税款或其他公共会费而受到处罚,或(v)公司事先规定的某些其他事件发生,所有未归属的RSU将被消灭。
(六)发生重整或其他类似事项时的处理
有关公司将被解散的合并协议、公司将成为全资附属公司的股份交换协议或股份转让计划的建议,或任何其他重组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如公司股东大会就该等重组无需获得该等批准,则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或公司规定的任何其他事件发生时,公司可向接收方交付股份、款项,或根据薪酬委员会的决议或公司代表企业执行官基于授予日期至该重组生效日期之间已经过的期间或任何其他因素的决定合理规定的数量或金额的该重组另一方的股份。
根据公司代表公司执行官于2025年7月16日作出的决定,并基于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的授权,库存股的处置将在2025年8月1日归属一定数量的第四、第七、第九和第十系列RSU后进行。
| 3. | 支付金额的计算依据及其具体明细 |
库存股的处置应根据该计划通过向公司提供由集团公司提供的货币补偿应收款的实物出资进行(公司将共同承担关联公司因授予该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的货币补偿应收款而欠该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的义务)。
出售库存股的处置价格应为3,566日元,这是该股份于2025年7月15日(即公司的代表公司执行官就库存股处置作出决定之日前的营业日)在东京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常规交易中的收盘价。我们认为,出售价格是合理的,因为它是紧接公司的代表企业执行官作出有关出售库存股的决定日期之前的市场股票价格,而且我们还认为,出售价格并不代表对接受方特别有利的价格。
文档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