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免责申明:同花顺翻译提供中文译文,我们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翻译内容仅供参考!
EX-5.1 7 tm2611977d7 _ ex5-1.htm 图表5.1

 

附件 5.1

 

   

Mayer Brown LLP

美洲大道1221号
纽约,纽约10020

主要电话+ 12125062500
主传真+ 12122621910

www.mayerbrown.com

 
   
   

 

 

 

2026年4月23日

 

董事会

Prologis, Inc.

1号码头、1号湾

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94111

 

 

回复: 注册声明on

表格S-3(档案编号333-289636)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就发行人2031年到期的4.250%票据(“2031年票据”)的本金总额500,000,000美元和发行人2036年到期的4.900%票据(“2036年票据”,连同2031年票据,“票据”)的本金总额750,000,000美元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进行的登记担任马里兰州公司(“母公司”)的Prologis, Inc.及其运营合伙企业,特拉华州有限合伙企业(“发行人”)的特别顾问,如与票据有关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述,经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招股章程补充”),载于S-3表格(档案编号:333-289636)上的发行人及母公司注册声明(“注册声明”)。票据将根据日期为2011年6月8日的契约(“基础契约”)在发行人和母公司及美国银行信托公司National Association之间发行,作为美国银行National Association的利益继承者,作为受托人(“受托人”),并由日期为2013年8月15日的第五份补充契约(由第五份补充契约“契约”补充的基础契约”)补充。

 

我们还参与了根据《证券法》编制和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注册声明,涉及票据为其一部分的债务证券。在提出以下意见时,我们审查了(i)注册声明,包括招股章程;(ii)招股章程补充文件;(iii)经修订和补充的母公司章程;(iv)母公司第十一条经修订和重述的章程;(v)发行人的有限合伙证书;(vi)发行人经修订的第十三份经修订和重述的有限合伙协议;(vii)母公司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决议;(viii)契约和(ix)票据的形式。此外,我们已审查并依赖从发行人和母公司或我们认为可靠的其他来源获得的其他文件、证书、公司记录、意见和文书,因为我们认为就本意见的目的而言是必要或适当的。在提出这一意见时,我们假定所有签字的真实性、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以及作为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正本文件的符合性。

 

基于并受制于上述情况以及此处所述假设、条件和限制,我们认为,票据已获得正式授权,当由发行人执行并由受托人按照义齿中规定的方式认证并因此以付款方式交付时,将构成发行人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除非(a)其强制执行可能受到破产、无力偿债、欺诈性转让、重组的限制,有关或影响债权人的权利和补救措施的暂停或其他类似法律或根据一般衡平法原则,以及(b)在某些情况下施加违约金、罚款或在发生某些事件时提高利率的条款的可执行性可能受到限制,并将有权享受义齿的好处。

 

Mayer Brown是一家全球服务提供商,由独立实体的法律实践协会组成,包括Mayer Brown LLP(美国伊利诺伊州)、Mayer Brown International LLP(英格兰和威尔士)、Mayer Brown Hong Kong LLP(香港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Tauil & Chequer Advogados(巴西法律合伙企业)。

 

 

 

 

梅耶·布朗LLP
 
董事会
Prologis, Inc.
 
2026年4月23日
第2页

 

我们在此同意将本意见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并同意在相关的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就其中所述事项在“法律事项”标题下被点名。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是《证券法》第11条含义内的专家或《证券法》第7条或SEC规则和条例要求其同意的人员类别内的专家。

 

此处包含的意见仅限于美国联邦法律和纽约州法律、特拉华州修订的统一有限合伙法案和马里兰州一般公司法。我们并不是要在任何问题上发表意见,只要它涉及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

 

本意见明确限于上述事项,我们不对与母公司、发行人或任何其他人有关的任何其他事项,或与本文所述问题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协议发表任何意见,无论是通过暗示或其他方式。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将下文可能提请我们注意的事实、情况、事件或发展告知您,这些事实、情况、事件或发展可能会改变、影响或修改此处所表达的意见。

 

真诚的,

 

/s/Mayer Brown LLP

 

Mayer Brown LLP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