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7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概不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对因或依赖本公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名创优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名 創 優 品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9896)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于2026年9月1日,公司根据公司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向六名员工授予代表相同数量新股份的339,84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但须遵守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的条款及条件以及公司与各承授人订立的奖励协议。
于2026年9月1日,公司根据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向六名雇员(不包括任何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各自为“承授人”,统称为“承授人”)授出合共339,84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占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相同数目及约0.03%。
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受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的条款及条件及公司与各承授人订立的奖励协议规限。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的主要条款载于公司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的招股章程附录五「法定及一般资料— D. 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一节。
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将不会导致在截至授出日期(包括授出日期)的12个月期间内授予及将授予各个别承授人的期权及奖励合计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
概无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须经股东批准,且承授人概无为公司董事、行政总裁或主要股东或其中任何一方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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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资助详情如下:
| 购买价格 | 收盘价 | |||||
| 总数 | 授予的RSU | 日期的股份 | ||||
| 授予日期 | 授予的RSU | (“采购价格”) | 授予 | |||
| 2026年9月1日 | 339,840 | 每个RSU 0.00001美元 | 每股18.60港元 |
归属期
受限于受限制股份单位赠款的条款及特定承授人如下文所列的特定业绩目标的实现情况,受限制股份单位赠款项下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应于授出日期起计约一至五年内归属。根据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不存在禁止低于12个月归属期的限制。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最高数目将按照以下时间表归属:
| · | 受限制股份单位批给项下最多16.2%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7年9月20日归属; |
| · | 受限制股份单位批给项下最多9.2%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8年3月20日归属; |
| · | 受限制股份单位批给项下最多16.2%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8年9月20日归属; |
| · | 受限制股份单位批给项下最多9.2%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9年3月20日归属; |
| · | 受限制股份单位批给项下最多16.2%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9年9月20日归属; |
| · | 受限制股份单位批给项下最多9.2%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30年3月20日归属; |
| · | 最多12.1%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批给将于2030年9月20日归属;及 |
| · | 受限制股份单位批给项下最多12.1%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31年9月20日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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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目标
就其中一名承授人而言,授予他/她的73,00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须以其于归属期内完成评估目标为条件,包括(i)集团的财务业绩及表现,及(ii)公司与该承授人订立的相关授予协议所载的他/她所属的部门及/或业务单位的关键业绩指标。授予其余五名承授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不受任何业绩目标的限制。
回拨机制
授予承授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须遵守回拨机制。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赠款的条款,如果雇用或服务因(i)雇用合同到期;(ii)未能达到业绩目标;或(iii)辞职而终止,则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任何部分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应停止归属,并立即全部作废。如承授人(i)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严重违反公司的规则及政策、雇佣合同的条款及条件或从事其他严重不当行为,或(ii)在受聘期间或之后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或损害公司声誉,已授出但尚未归属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任何部分将停止归属,并立即全部作废,而公司有权要求承授人交出已交付予承授人的已获归属受限制股份单位的相关股份。
RSU赠款的原因和好处
受限制股份单位赠款的目的是(i)激励承授人优化其业绩和效率,以利于集团;(ii)吸引和留住其贡献对集团有利或将对集团有利的他们;及(iii)鼓励他们为集团的发展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根据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可供授予的股份
339,840股可于满足上述归属条件后,透过指定经纪商按购买价格向承授人配发及发行。联交所此前已于2022年7月12日批准根据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可能授出的奖励股份归属而可能发行的新股份上市及买卖许可。
公司将配发及发行以充抵授出的新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3%。
于作出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后,公司可根据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进一步授出相当于合共32,592,361股股份的奖励,其中31,051,290股新股份可根据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的计划授权限额可供发行。
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于2023年1月1日新的《上市规则》第十七章生效日期前获采纳。公司将根据现有股份计划的过渡安排,遵守新的上市规则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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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在本公告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以下表述具有以下含义:
| “2020年股份激励计划” | 我公司于2020年9月采纳的股份激励计划,经不时修订 | |
| “董事会” | 本公司董事会于 | |
| “公司”、“我们”、“我们”或“我们的” | 名创优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名创优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2020年1月7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 |
| “董事” | 本公司董事 | |
| “集团”“我们的集团”“集团”“我们”“我们”或“我们的”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时并在文意需要时,就本公司成为其现有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之前的期间而言,该等附属公司犹如其在有关时间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 |
| “港元” |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 |
| “上市规则” |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
| “RSU(s)” | 受限制股份单位,各证明收取一股普通股的权利 | |
| “Share(s)” |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 | |
| “股东” | 我们股份的持有人 | |
| “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 “美元” | 美元,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 |
| “%” | 百分数 |
|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 |
| 名创优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 叶国富先生 | |
| 执行董事兼主席 |
香港,2026年9月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叶国富先生担任执行董事,徐丽丽女士、朱永华先生及王永平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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