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10.3
注册权协议
本登记权利协议(本“协议”)的日期为2026年1月[ __ ]日,由加拿大一家公司(“公司”)与购买协议所附买方附表所列各投资者(定义见下文)(统称“投资者”)签署并签署。
简历
A.公司与投资者已订立日期为2026年1月20日的若干证券购买协议(“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已同意根据购买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向投资者发行及出售票据(定义见购买协议),该票据将根据票据的条款可转换为转换股份(定义见购买协议)。
B.根据投资者订立购买协议的条款,并作为投资者订立购买协议的对价,并为促使投资者签署和交付购买协议,公司已同意向投资者提供与此处规定的可登记证券(定义见此处)有关的某些登记权。
协议
现据此,考虑到本协议及购买协议所载的陈述、保证、契诺及协议,并为其他良好及有价值的代价,兹确认其收受及充分性,拟于此受法律约束,公司与投资者特此约定如下:
| 1. | 定义. |
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购买协议中规定的各自含义。本协议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协议”应具有本协议序言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b)“允许宽限期”应具有第3(p)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c)“蓝天备案”应具有第6(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d)“营业日”是指除周六、周日以外的任何一天或法律授权或要求纽约州纽约市商业银行保持关闭的任何其他日子。
(e)“债权”应具有第6(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f)“委员会”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后续实体。
(g)“公司”应具有本协议序言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h)“公司方”应具有第6(b)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i)“生效日期”是指适用的注册声明已由委员会宣布生效的日期。
(j)“生效截止日期”是指(i)就根据第2(a)条要求提交的初始登记声明而言,(a)第六十(60第)紧接适用的提交截止日期后的日历日,如该等初步注册声明须由监察委员会覆核,及(b)如公司获监察委员会通知(口头或书面)初步注册声明将不会由监察委员会覆核,则第五(5第)公司获监察委员会通知(口头或书面通知,以较早者为准)初始注册声明将不会由监察委员会审核的日期后的交易日,及(ii)就公司根据本协议可能须提交的任何新注册声明而言,(a)第三十(30第)紧接有关该等新注册声明的提交截止日期后的日历日,如该等新注册声明须由监察委员会覆核,及(b)如公司获监察委员会通知(口头或书面)该等新注册声明将不会由监察委员会覆核,则第五(5第)公司获监察委员会通知(口头或书面通知,以较早者为准)该等新注册声明将不会由监察委员会审核之日期后的交易日。
(k)“提交截止日期”是指(i)就根据第2(a)条要求提交的初始注册声明而言,第五(5第)紧接本协议日期后的营业日及(ii)就公司根据本协议可能须提交的任何新注册声明而言,第五(5第)出售初始注册声明或最近的先前新注册声明(如适用)所载的几乎所有可注册证券后的营业日,或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日期。
(l)“弥偿损害赔偿”应具有第6(a)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m)“初始注册声明”应具有第2(a)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n)“投资者”应具有本协议序言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o)“投资者方”和“投资者方”应具有第6(a)节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p)“法律顾问”应具有第2(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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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新注册声明”应具有第2(c)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r)“人”是指任何个人或实体,无论是自然人、受托人、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托、非法人组织、商业协会、商号、合资企业、政府机构或当局。
(s)“招股章程”指在注册说明书的适用生效日期以注册说明书所载格式编制的招股章程,并不时由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补充。
(t)“招股章程补充”指根据《证券法》第424(b)条不时向委员会提交的招股章程的任何招股章程补充,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
(u)“购买协议”应具有本协议独白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v)“注册”、“注册”和“注册”是指根据《证券法》和第415条规则编制和提交一份或多份注册声明以及委员会宣布此类注册声明的有效性而进行的注册。
(w)“可注册证券”指以下所有情况,在每种情况下假设根据购买协议购买的票据本金总额不超过700万美元,(i)票据转换时可发行的转换股份的最大数量(不考虑其中的任何转换限制),以及(ii)公司就该等股份发行或可发行的任何股本,包括但不限于(1)由于任何股票分割、股票股息、资本重组,交换或类似事件或其他情况,以及(2)普通股转换或交换成的公司股本股份和普通股转换或交换成的继承实体的股本股份,在每种情况下,直至该等证券根据第2(f)节不再是可登记证券为止。
(x)“登记声明”是指公司根据《证券法》提交的登记声明或登记声明,涵盖可登记证券的投资者的转售,因为此类登记声明或登记声明可能会不时修改和补充,包括作为其一部分提交或通过引用并入其中的所有文件。
(y)“注册期”应具有第3(a)条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z)“第144条”是指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144条规则,因为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委员会任何其他可能随时允许投资者向公众出售公司证券而无需登记的类似或继承规则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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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规则415”是指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规则415,因为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委员会规定延迟或连续发行证券的任何其他类似或继承规则或条例。
(bb)“工作人员”应具有第2(c)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CC)“违规”应具有第6(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 2. | 注册. |
(a)强制登记。公司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提交文件的截止日期)拟备并向监察委员会提交表格F-1(或任何后续表格及另一适当表格)上的初步注册声明,内容涵盖投资者根据适用的监察委员会规则准许列入的最大数目的可注册证券的转售,法规和解释,以便允许投资者根据《证券法》第415条以当时的市场价格(而不是固定价格)转售此类可注册证券(“初始注册声明”)。公司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让委员会宣布初始注册声明生效,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晚于适用的生效截止日期。
(b)[故意省略]
(c)登记的股份数目充足。如在任何时候,由于第2(e)条或其他原因,根据第2(a)条提交的初始注册声明未涵盖所有可注册证券,公司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向委员会提交一份或多份额外的注册声明,以便涵盖初始注册声明未涵盖的所有可注册证券,在每种情况下,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考虑到委员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就工作人员将允许向委员会提交此类额外登记声明的日期以及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所作的任何职务)(每份此类额外登记声明,“新登记声明”),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迟于此类新登记声明的适用提交截止日期。公司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每份该等新注册声明在向委员会提交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生效,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晚于该等新注册声明的适用生效截止日期。
(d)不列入其他证券。根据第2(a)节或第2(c)节,公司不得在提交此类注册声明之前未通知投资者的情况下将可注册证券以外的任何证券包括在任何注册声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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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要约。如果工作人员或委员会试图根据根据本协议提交的登记声明将任何发售定性为构成证券发售,不允许此类登记声明生效并根据规则415以当时的市场价格(而不是固定价格)被投资者用于延迟或连续的转售,或者如果在根据第2(a)节或第2(c)节提交任何登记声明之后,工作人员或监察委员会另有规定要求公司减少列入该登记声明的可登记证券的数目,则公司应减少列入该登记声明的可登记证券的数目(在与投资者和法律顾问就将从中移除的特定可登记证券进行磋商后),直至工作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允许该登记声明生效并按上述方式使用为止。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在实施前一句所述行动后,工作人员或委员会不允许此类登记声明生效,并根据规则415以当时的市场价格(而不是固定价格)被投资者用于延迟或连续的转售,公司不得要求加快此类注册声明的生效日期,并应根据《证券法》第477条迅速(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晚于48小时)要求撤回此类注册声明,而在工作人员或监察委员会作出委员会将不允许如此使用该登记声明的最终且不可上诉的决定时,生效截止日期应自动被视为已过(除非在该时间之前公司已收到工作人员或监察委员会的保证,即公司随后迅速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的新登记声明可如此使用)。如根据本款减少可注册证券,公司须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根据第2(c)节向监察委员会提交一份或多于一份新的注册声明,直至所有可注册证券已列入已宣布生效的注册声明,且其中所载的招股章程可供投资者使用为止。
(f)任何可注册证券最早于下列情况下终止为“可注册证券”:(i)当涵盖该等可注册证券的注册声明成为或已由监察委员会宣布生效,而该等可注册证券已根据该等有效注册声明出售或处置;(ii)当该等可注册证券由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一持有;及(iii)日期为(a)第一(1St)根据采购协议第八条终止采购协议生效日期的周年日及(b)第(1St)公司根据购买协议向投资者最后出售任何可注册证券的日期的周年日。
| 3. | 相关义务. |
公司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按照预期的可登记证券处置方式对其进行登记,据此,在本协议期限内,公司应承担以下义务:
(a)公司须根据本条例第2(a)条迅速拟备并向监察委员会提交有关注册证券的初步注册声明及根据本条例第2(c)条提交的一份或多于一份新的注册声明,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该等证券的适用提交截止日期,而公司须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每份该等注册声明在该等提交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生效,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该等证券的适用生效截止日期。在符合允许的宽限期的情况下,公司应根据规则415保持每份登记声明的有效性(以及其中所载的招股说明书可供使用),以便投资者在任何时候以当时的市场价格(而不是固定价格)持续进行转售,直至(i)投资者应已出售该登记声明所涵盖的所有可登记证券之日和(ii)购买协议终止之日(以较早者为准),如果截至该终止日期,投资者未持有可登记证券(或,如适用,于购买协议终止日期后该等证券不再为注册证券的日期)(「注册期间」)。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在符合本协议第3(p)节的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应确保,在提交时和在有效的任何时候,与该登记声明相关使用的每份登记声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所有修订和补充)和招股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其所有修订和补充)不应包含任何关于重要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未说明其中要求陈述的重要事实,或作出其中陈述所必需的重要事实(在招股说明书的情况下,根据制作时的情况)不会产生误导。公司应在公司获悉工作人员将不会对特定注册声明进行审查或工作人员对特定注册声明(视情况而定)没有进一步评论的日期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委员会提交根据《证券法》第461条规则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该注册声明的有效性加速至某一时间和日期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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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不违反本协议第3(p)节的情况下,公司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为每份注册声明和与每份此类注册声明相关的招股说明书编制并向委员会提交此类修订(包括但不限于生效后的修订)和补充,该招股说明书将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424条规则提交,这可能是必要的,以便在此类注册声明的注册期内的所有时间保持每份此类注册声明的有效性(以及其中包含的招股说明书当前有效并可供使用),并且在此期间,遵守《证券法》关于此类登记声明要求涵盖的公司所有可登记证券的处置的规定,直至所有此类可登记证券已按照投资者预期的处置方法处置完毕。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概括性的情况下,本公司承诺并同意在第二个上午8:30(纽约市时间)或之前(2nd)紧接初始注册声明和任何新的注册声明(或其任何生效后修订)生效日期后的交易日,公司应根据《证券法》第424(b)条向委员会提交根据该注册声明(或其生效后修订)将用于销售的最终招股说明书。如因公司根据《交易法》提交表格6-K或表格20-F报告或任何类似报告而根据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第3(b)节)要求提交的F-1表格或与其相关的招股说明书的任何注册声明的修订和补充,公司应已通过引用将该报告纳入该注册声明和招股说明书(如适用),或应立即向委员会提交该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的此类修订或补充,为将该报告包括或纳入该注册声明及招股章程的目的。公司同意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投资者可能出售可登记证券的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或“蓝天”法律,就可登记证券的转售以及此后作为该招股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其任何补充)的一段时间内使用每份登记声明中包含的招股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其任何补充)(或代替,《证券法》第173(a)条)中提及的通知是《证券法》要求就可注册证券的转售而送达的。
(c)公司须(a)准许法律顾问有机会在向监察委员会提交文件前至少两(2)个营业日内,就(i)每份注册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所载的招股章程)进行审查和评论,以及(ii)每份注册报表的所有修订和补充(表格20-F的年度报告或表格6-K的当前报告除外,任何类似或后续报告或招股章程补充其内容仅限于该等报告所载的内容)在其向监察委员会提交文件前的合理天数内,及(b)须合理考虑投资者及法律顾问对任何该等注册声明或其修订或补充或其中所载的任何招股章程的任何评论。公司应迅速免费向法律顾问提供(i)委员会或工作人员致公司或其代表的与每份注册声明有关的任何通信的电子副本(该通信应被编辑以排除有关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重要、非公开信息),(ii)在该通信编制并向委员会提交后,每份注册声明及其任何修订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和附表)的一(1)份电子副本,如投资者要求,则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所有文件,及所有证物及(iii)每份注册声明生效后,一(1)份载于该注册声明及其所有修订及补充的招股章程的电子副本;但公司无须向法律顾问提供任何文件(招股章程除外,可以.PDF格式提供),前提是该文件可在EDGAR上查阅。
(d)在不限制公司在购买协议下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应立即免费向投资者提供(i)每份登记声明及其任何修订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和附表)的至少一(1)份电子副本,每份登记声明及其任何修订和补充(如投资者要求)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所有文件,(ii)每份登记声明生效后,一(1)份载于该注册说明书及其所有修订及补充的招股章程的电子副本(或投资者不时合理要求的其他数目的副本)及(iii)投资者不时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最终招股章程及其任何招股章程补充的副本,以便利处置投资者拥有的可注册证券;但公司无须提供任何文件(招股章程除外,可能以.PDF格式提供)给投资者,前提是此类文件可在EDGAR上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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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应采取合理必要的行动,以(i)根据美国所有适用司法管辖区的其他证券或“蓝天”法律,注册并符合注册声明所涵盖的可注册证券的投资者的转售(除非适用注册和资格豁免),(ii)准备并在这些司法管辖区提交为在注册期内保持其有效性而可能需要的此类注册和资格的修订(包括但不限于生效后的修订)和补充,(iii)采取合理需要的其他行动,以维持在注册期内始终有效的该等注册及资格,及(iv)采取合理需要或可取的所有其他行动,以使可注册证券符合在该等司法管辖区出售的资格;但公司不得就该等事项或作为该等事项的条件而被要求(x)有资格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而该司法管辖区若不符合本条第3(e)款的规定,(y)须在任何该等司法管辖区内受一般税务规限,或(z)在任何该等司法管辖区提交法律程序送达的一般同意书。公司应及时通知法律顾问和投资者,公司收到关于根据美国任何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或“蓝天”法律暂停任何可登记出售证券的注册或资格的任何通知,或收到为此目的启动或威胁任何程序的实际通知。
(f)公司在知悉该事件后,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将任何事件的发生以书面通知法律顾问及投资者,因此,载入注册声明(当时有效)的招股章程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而忽略陈述须在其中陈述或作出该等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非误导(但在任何情况下,该通知均不得载有任何材料,有关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非公开资料),并在符合第3(p)节的规定下,迅速编制该登记声明及其中所载该等招股章程的补充或修订,以更正该等不实陈述或遗漏,并将该等补充或修订的一(1)份电子副本交付法律顾问和投资者(或法律顾问或投资者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数量的副本)。公司还应在招股说明书或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或生效后修订已提交、注册声明或任何生效后修订已生效(该有效性的通知应于该有效性的同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法律顾问和投资者)、以及公司收到委员会书面通知注册声明或任何生效后修订将由委员会审查时,及时书面通知法律顾问和投资者,(ii)监察委员会要求修订或补充注册说明书或相关招股章程或相关资料的任何请求,(iii)公司合理确定对注册说明书作出生效后的修订将是适当的,以及(iv)收到监察委员会或任何其他联邦或州政府当局要求提供与注册说明书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或任何相关招股章程有关的任何额外资料的任何请求。公司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回应监察委员会就注册声明或其任何修订而提出的任何意见。本第3(f)条的任何规定均不限制公司在购买协议下的任何义务。
(g)公司须(i)运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防止发出任何停止令或以其他方式暂停注册声明的效力或使用其中所载的任何招股章程,或暂停任何可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出售的注册证券的资格,或丧失资格豁免,如发出该等命令或暂停,尽早获得该命令的撤回或暂停,以及(ii)将该命令的发出及其解决通知法律顾问和投资者或其收到任何程序启动或威胁的实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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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公司应保密且不披露向公司提供的有关投资者的信息,除非(i)披露此类信息是遵守联邦或州证券法所必需的,(ii)披露此类信息是为了避免或更正任何注册声明中的错误陈述或遗漏,或根据《证券法》要求在此类注册声明中披露,(iii)发布此类信息是根据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政府机构发出的传票或其他不可上诉的最终命令而下令的,或(iv)除违反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的披露外,此类信息已向公众普遍提供。公司同意,在获悉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政府机构或通过其他方式寻求披露与投资者有关的此类信息时,应及时向投资者发出书面通知,并允许投资者采取适当行动,以防止披露此类信息,或获得此类信息的保护令,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i)在不限制公司在购买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应通过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要么(i)促使每份登记声明所涵盖的所有可登记证券在交易市场上市,(ii)确保每份登记声明所涵盖的所有可登记证券在另一个合格市场上的指定和报价,要么(iii)如果尽管公司为满足上述第(i)或(ii)条作出了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但公司未能成功满足上述第(i)或(ii)条,而不限制前述的一般性,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安排至少两家做市商就此类可注册证券向金融业监管局(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Inc.)(“FINRA”)进行注册。此外,公司应根据投资者的要求,根据FINRA规则5110,与投资者和投资者提议出售其可注册证券的任何经纪交易商合理合作,向FINRA进行备案。公司须支付与履行其在本第3(i)条下的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及开支。
(j)公司须与投资者合作,并在适用情况下,协助及时编制和交付根据登记声明发售的可登记证券(作为DWAC股份),并使该等DWAC股份能够达到投资者不时合理要求的面值或金额(视情况而定),并以投资者可能要求的名称登记。Investor特此同意,其应与公司、其法律顾问及其转让代理人就任何DWAC股份的发行进行合作,并在此向公司声明、保证和契约,其将仅根据包含此类DWAC股份的登记声明,以该登记声明中“分配计划”标题下描述的方式,并以符合所有适用的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律、规则和法规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法》的任何适用的招股说明书交付要求,转售此类DWAC股份。在根据登记声明发售和出售该等DWAC股份时,该等DWAC股份应不存在任何限制性传说,并可由公司的转让代理人按投资者的书面指示通过在DTC记入账户的方式传送给该投资者。
(k)根据投资者的书面要求,公司应在收到投资者的通知后并在符合本条例第3(p)条的规定下,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i)在招股章程补充或生效后修订中纳入投资者合理要求列入其中的与销售和分销可注册证券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所发售或出售的可注册证券数量有关的信息,为此而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及将在该等发售中出售的可注册证券的发售的任何其他条款;(ii)在获知将纳入该等招股章程补充或生效后修订的事项后,作出该等招股章程补充或生效后修订的所有规定备案;及(iii)如投资者合理要求,则对其中所载的任何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作出补充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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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公司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注册声明所涵盖的可注册证券在可能需要的其他政府机构或当局进行注册或获得批准,以完成对该可注册证券的处置。
(m)[故意省略]
(n)公司须以其他方式运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以遵守监察委员会与根据本协议进行的任何注册有关的所有适用规则及规例。
(o)在每份涵盖可注册证券的登记声明获监察委员会宣布生效后一(1)个营业日内,公司须向该等可注册证券的转让代理人(连同副本予投资者)交付,并须促使公司法律顾问交付确认该登记声明已由监察委员会以投资者合理满意的格式宣布生效。
(p)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在符合本第3(p)条最后一句的情况下),在特定注册声明生效日期后的任何时间,公司可在向投资者发出书面通知后,暂停投资者使用作为任何注册声明一部分的任何招股说明书(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协议所设想的此类注册声明停止销售可注册证券,但应结算任何先前已进行的可注册证券销售),如果公司(x)正在寻求收购、合并、要约收购、重组,处置或其他类似交易,且公司善意地确定(a)公司追求或完成此类交易的能力将受到此类登记声明或其他登记声明中任何要求披露此类交易的重大不利影响,或(b)此类交易使公司无法遵守佣金要求,在每种情况下,导致投资者使用任何注册声明(或此类备案)或在适用的情况下在事后生效的基础上迅速修改或补充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注册声明是不切实际或不可取的,或(y)经历了一些其他重大非公开事件,而此时根据公司的善意判断,披露该事件将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每一次,“暂停事件”);但是,前提是,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未经投资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暂停投资者根据任何登记声明出售可登记证券超过两次或超过任何365天期间内合计超过九十(90)个历日的期间。一旦披露该等信息或上述条件终止,公司应立即向投资者发出通知,但无论如何应在该披露或终止的一(1)个工作日内,并应立即终止其已生效的任何暂停销售,并应采取本协议所设想的其他合理行动,以允许注册销售可注册证券(包括第3(f)节第一句中就产生该信息的信息所规定的,除非该等材料,非公开信息不再适用)(公司根据前一句向投资者提供停牌事件通知与公司根据本句提供通知之间的每个期间,“允许的宽限期”)。尽管本条第3(p)款另有相反规定,公司须安排其转让代理人根据购买协议的条款,就任何可登记证券的出售向该投资者的受让人交付DWAC股份,而(i)公司已就该等出售向投资者作出出售,及(ii)该投资者已订立出售合约,并在适用范围内交付一份作为特定登记声明一部分而包括在内的招股章程副本,在投资者收到停牌事件通知之前且投资者尚未结算的每种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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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资者的义务. |
(a)在每份登记声明的第一个预期提交日期(或双方同意的较短期限)之前至少五(5)个工作日,公司应将公司要求投资者提供的有关该登记声明的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资者。公司根据本协议就投资者的可登记证券完成登记的义务的先决条件是,投资者应向公司提供合理要求的有关其本身、其持有的可登记证券及其所持有的可登记证券的预期处置方法的信息,以实现和保持该可登记证券的登记有效性,并应签署公司合理要求的与登记有关的文件。
(b)投资者通过接受可注册证券,同意按公司合理要求与公司合作编制和提交本协议项下的每份登记声明,除非投资者已书面通知公司投资者选择将投资者的所有可注册证券排除在该登记声明之外。
(c)投资者同意,在收到公司关于发生第3(p)条或第3(f)条第一句所述的任何事件的任何通知后,投资者应立即根据涵盖该等可注册证券的任何登记声明终止对可注册证券的处置,直至投资者收到第3(p)条或第3(f)条所设想的经补充或修订的招股章程副本或收到无需补充或修订的通知。尽管本第4(c)条另有相反规定,公司须促使其转让代理人根据购买协议的条款,就投资者在收到公司关于发生第3(p)条或第3(f)条第一句所述类型的任何事件的通知且投资者尚未了结的任何可登记证券的出售而订立销售合同的任何可登记证券交付DWAC股份予投资者的受让人。
(d)投资者承诺并同意,其应遵守招股说明书交付和适用于其的《证券法》关于根据注册声明销售可注册证券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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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注册的开支. |
除销售或经纪佣金和为投资者支付的律师费用及支付的其他费用外,公司与根据第2和3条进行的注册、备案或资格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注册、上市和资格费用、打印机和会计费,以及为公司支付的律师费用和支付的费用,均应由公司支付。
| 6. | 赔偿. |
(a)如果任何可注册证券包含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注册声明中,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将并在此确实对投资者、其每一位董事、高级职员、股东、成员、合伙人、雇员、代理人、顾问、代表(以及任何其他在功能上与持有此类头衔的人具有同等作用的人,尽管没有此类头衔或任何其他头衔)以及《证券法》或《交易法》所指的控制投资者的每一人(如果有的话)以及每一位董事、高级职员,股东、成员、合伙人、雇员、代理人、顾问、代表(以及在功能上与持有此类头衔的人具有同等作用的任何其他人,尽管没有此类头衔或任何其他头衔)的此类控制人(各自为“投资者一方”,统称为“投资者一方”),以应对任何损失、义务、索赔、损害赔偿、责任、或有事项、判决、罚款、处罚、指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费用、合理的律师费、辩护和调查费用)、和解支付的金额或费用,共同或几个,(统称“索赔”)在调查、准备或辩护任何诉讼、索赔、诉讼、调查、程序中合理产生,由任何法院或政府、行政或其他监管机构、机构或委员会或在任何法院或政府、行政或其他监管机构、机构或委员会根据上述情况进行的调查或上诉,不论是否投资者一方是或可能是其一方(“已获赔偿的损害赔偿”),只要此类索赔(或诉讼或程序,不论是否已启动或受到威胁,(i)根据可注册证券发售所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或其他“蓝天”法律(“蓝天备案”),在注册声明或其任何生效后修订中,或在与发售资格有关的任何备案(“蓝天备案”)中,产生于或基于:(i)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被指称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或指称遗漏陈述须在其中陈述或为使其中的陈述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或(ii)任何招股章程(经修订或补充)或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所载的任何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指称不实陈述,或根据其中的陈述作出的情况,遗漏或指称遗漏在其中陈述作出其中的陈述所必需的任何重大事实,而不具误导性(上述第(i)和(ii)条中的事项统称为“违规”)。在符合第6(e)节的规定下,公司应在此类费用发生且到期应付时及时向投资者各方偿还其因调查或抗辩任何此类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费用或其他合理费用。尽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条第6(a)款所载的赔偿协议:(i)不适用于投资者一方因依赖并符合该投资者一方为该投资者一方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明确用于编制该登记声明的信息而发生的违规行为而产生或基于此种违规行为的索赔,招股章程或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其任何该等修订或补充文件;(ii)如该等申索是基于投资者未能交付或促使交付公司(在适用范围内)提供的招股章程(经修订或补充),则投资者不得获得该等申索,包括但不限于经更正的招股章程,前提是该等招股章程(经修订或补充)或经更正的招股章程是公司根据第3(d)条及时提供的,然后只有在且在以下情况下,且在此范围内,在收到更正的招股说明书后,就不会存在此类索赔的理由;(iii)如在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此类和解,则不适用于为解决任何索赔而支付的金额,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延迟。无论投资者一方或代表投资者一方进行任何调查,此种赔偿均应保持充分的效力和效力,并应在投资者根据第9条转让任何可登记证券后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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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就投资者参与的任何登记声明而言,投资者同意以第6(a)节规定的相同程度和相同方式分别而不是共同对公司、其每一位董事、签署登记声明的每一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根据《证券法》或《交易法》的含义控制公司的每一人(如果有的话)(每一人,“公司方”)进行赔偿或赔偿损害,根据《证券法》,他们中的任何一方可能受到的任何索赔或赔偿损害,根据《交易法》或其他规定,只要此类索赔或赔偿损失是由任何违规行为产生或基于任何违规行为,在每种情况下,只要且仅限于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依赖于并符合投资者向公司提供的与该投资者有关的书面信息,明确用于该登记声明、其中包含的招股说明书或其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并且,在符合第6(e)节和本第6(b)节中的以下但书的情况下,投资者应向公司方偿还该公司方因调查或抗辩任何此类索赔而合理招致的任何法律或其他费用;但前提是,如果在未经投资者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此类和解,则本第6(b)条所载的赔偿协议和第7条所载的有关出资的协议不适用于为解决任何索赔而支付的金额,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延迟;并且,此外,根据本条第6(b)款,投资者仅对不超过因根据此类注册声明、招股说明书或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适用出售可注册证券而导致投资者获得的净收益的索赔或已赔偿的损害赔偿金额承担责任。无论由该公司方或代表该公司方进行任何调查,该赔偿均应保持完全有效,并应在投资者根据第9条转让任何可注册证券后继续有效。
(c)在投资者一方或公司一方(视属何情况而定)根据本条第6条收到涉及申索的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政府行动或法律程序)的启动通知后,该投资者一方或公司一方(视属何情况而定)如根据本条向任何弥偿方提出有关申索,须向弥偿方交付有关该诉讼或法律程序启动的书面通知,而该弥偿方有权参与,及,在赔偿一方如此希望的范围内,与同样注意到的任何其他赔偿一方共同,以赔偿一方和投资者一方或公司一方(视情况而定)相互满意的律师承担对其辩护的控制权;但是,前提是,投资者一方或公司一方(视属何情况而定)在下列情况下,有权保留自己的律师,并支付由赔偿一方支付的该律师的费用和开支:(i)赔偿一方已书面同意支付该等费用和开支;(ii)赔偿一方未能迅速承担该索赔的抗辩并在任何该等索赔中聘用该投资者一方或公司一方(视属何情况而定)合理满意的律师;或(iii)任何该等索赔的指名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受牵连的当事人)包括该投资者一方或公司一方(视情况而定)和赔偿一方,而该投资者一方或公司一方(视情况而定)应已获大律师告知,如果同一大律师代表该投资者一方或该公司一方和赔偿一方,则很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如该出资方或该公司方(视情况而定)书面通知赔偿方,其选择聘请单独的律师,费用由赔偿方承担,则赔偿方无权代表被赔偿方承担辩护,该律师应由赔偿方承担费用,进一步规定,在上述第(iii)条的情况下,赔偿方不得为所有投资者方或公司方(视情况而定)负责一(1)名以上独立法律顾问的合理费用和开支。公司一方或投资者一方(视情况而定)应就赔偿一方就任何该等诉讼或索赔进行的任何谈判或抗辩与赔偿一方合理合作,并应向赔偿一方提供公司一方或投资者一方(视情况而定)合理获得的与该等诉讼或索赔有关的所有信息。赔偿方应随时向公司方或投资者方(视情况而定)合理告知抗辩状态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和解谈判。任何赔偿方不得对未经其事先书面同意而实施的任何诉讼、索赔或程序的任何和解承担责任;但赔偿方不得无理拒绝、拖延或以其同意为条件。未经公司方或投资者方(视情况而定)事先书面同意,任何赔偿方不得同意作出任何判决或订立任何和解或其他妥协,而该和解或其他妥协并不包括作为无条件条款的索赔人或原告给予该公司方或投资者方(视情况而定)就该索赔或诉讼免除所有责任,且该和解不应包括承认公司方有任何过错。为免生疑问,前一句适用于本条例第6(a)及6(b)条。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赔偿后,赔偿方应代位行使公司方或投资者方(视情况而定)就与已作出赔偿的事项有关的所有第三方、公司或法团的所有权利。未能在任何该等诉讼开始后的合理时间内向赔偿方送达书面通知,并不解除该赔偿方根据本条第6款对投资者方或公司方(视情况而定)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除非赔偿方在其抗辩该等诉讼的能力方面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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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任何参与销售可注册证券的人如犯有与此种销售有关的欺诈性虚假陈述(在《证券法》第11(f)条的含义内),均无权从参与此种销售可注册证券的任何人获得赔偿,而该人并无犯有欺诈性虚假陈述。
(e)本条第6款所要求的赔偿,须在调查或答辩过程中,在收到账单或发生已获赔偿的损害时,以定期支付其数额的方式进行;但任何依据本条接受任何付款的人,须在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接受该付款的人无权获得该付款的范围内,迅速偿还作出该付款的人的该数额。
(f)本协议所载的弥偿及分担协议,除(i)公司一方或投资者一方针对弥偿方或其他人的任何诉讼因由或类似权利外,以及(ii)弥偿方根据法律可能须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
| 7. | 贡献. |
在法律禁止或限制赔偿一方作出的任何赔偿的范围内,赔偿一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就其根据第6条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任何金额作出最高分摊;但条件是:(i)在根据本协议第6条规定的过失标准,制造商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不得作出任何分摊,(ii)任何参与销售可注册证券的人士如就该出售而犯有欺诈性虚假陈述(在《证券法》第11(f)条的含义内),均无权从参与此类销售可注册证券且未犯有欺诈性虚假陈述的任何人士处获得出资;及(iii)任何可注册证券卖方的出资金额应以该卖方根据该登记声明从适用的出售该可注册证券中获得的净收益金额为限。尽管有本条第7款的规定,投资者不得被要求提供总额超过投资者从受索赔约束的可注册证券的适用出售中实际收到的净收益超过投资者因此类不真实或被指称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或被指称的遗漏而根据第6(b)条被要求支付或将被要求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金额的任何金额的任何金额。
| 8. | 根据《交易法》提交的报告. |
为向投资者提供第144条的好处,公司同意:
(a)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提供和保持公共信息,这些术语在规则144中得到理解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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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及时向委员会提交公司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所要求的所有报告和其他文件,只要公司仍受此类要求的约束(据了解,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限制公司在购买协议下的任何义务),并且就规则144的适用条款而言,需要提交此类报告和其他文件;
(c)只要投资者拥有可注册证券,应要求迅速向投资者提供(i)公司的书面声明(如果属实),表明其已遵守规则144和《交易法》的报告、提交和发布要求,(ii)公司最近的年度报告的副本以及公司如此向委员会提交的其他报告和文件,如果此类报告不能通过EDGAR公开获得,及(iii)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资料,以容许投资者根据规则144出售该等证券而无须登记;及
(d)采取投资者合理要求的额外行动,以使投资者能够根据第144条出售可注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的转让代理人交付投资者不时合理要求的所有此类法律意见、同意书、证书、决议和指示,并以其他方式与投资者和投资者的经纪人充分合作,以根据第144条进行此类证券出售。
| 9. | 转让登记权. |
公司和投资者均不得转让本协议或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但条件是,任何交易,无论是通过合并、重组、重组、合并、融资或其他方式,如果公司在该交易后立即仍然是存续实体,则不应被视为转让。
| 10. | 修订或豁免. |
自紧接向委员会首次提交初步登记声明之日前一(1)个交易日之日起及之后,各方不得修改或放弃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除前一句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i)经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书修改,或(ii)经寻求强制执行此种放弃的一方签署的书面文书以外的其他方式予以放弃。任何一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或一方拖延行使该权利或补救措施,均不应作为放弃该权利或补救措施。
| 11. | 杂项. |
(a)仅为本协议的目的,只要某人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该可登记证券的记录,该人即被视为可登记证券的持有人。如果公司收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可登记证券发出的相互矛盾的指示、通知或选择,公司应根据从该可登记证券的该记录所有人收到的指示、通知或选择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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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根据本协议条款要求或允许发出的任何通知、同意书、弃权书或其他通信,应按照采购协议第10.4节发出。
(c)任何一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或一方拖延行使该权利或补救措施,不得作为对该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本公司和投资者承认并同意,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未按照其具体条款履行或以其他方式被违反,将会发生无法弥补的损害。据此商定,任何一方均有权获得一项或多项禁令,以防止或纠正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具体执行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定(无需证明经济损失,也无需提供任何保证金或其他担保),这是对任何一方可能通过法律或股权有权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补充。
(d)有关本协定的构造、有效性、执行和解释的所有问题均应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而不会导致适用纽约州以外的任何法域法律的任何法律或规则(无论是纽约州或任何其他法域的法律或规则)生效。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设在纽约市曼哈顿自治市的联邦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裁决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与在此设想或在此讨论的任何交易,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在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主张其个人不受任何此类法院的管辖,该诉讼、诉讼或程序是在不方便的法院提起的,或该诉讼、诉讼或程序的地点不当。每一方当事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亲自送达程序,并同意通过在根据本协议向其发出此类通知的地址向该当事人邮寄其副本的方式处理在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中被送达的程序,并同意该送达应构成良好和充分的送达程序及其通知。本文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以法律许可的任何方式送达过程的任何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在该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本协议任何条款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并同意不请求陪审团审判,以裁定根据本协议或由此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或由此设想的任何交易有关的任何争议。
(e)交易文件仅就交易标的载列了各方当事人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了各方当事人之间仅就此类事项达成的所有先前和同期的口头和书面协议、谈判和谅解。任何一方不存在未在交易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与本协议标的相关的承诺、承诺、陈述或保证。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且不暗示相反的情况将是真实的,但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修改或影响公司在采购协议下的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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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有利并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不为任何个人的利益,也不得由任何人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但本协议各方、其各自的继承人以及本协议第6和第7条所指的人除外。
(g)本协定中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得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协定的含义。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说明,本文中的每个代词应视为包括其阳性、阴性、中性、单数和复数形式。“含”、“含”、“含”、“含”、“同进口”等词语,按“不受限制”等词语后接广义解释。“herein”、“hereunder”、“hereof”和like import等词语指的是整个协议,而不仅仅是它们所在的条款。
(h)本协议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对应方中执行,所有这些都应被视为同一协议,并应在对应方已由每一方签署并交付给另一方时生效;但以“.pdf”格式数据文件通过电子邮件交付的传真签字或签字,包括符合2000年美国联邦ESIGN法案的任何电子签字,例如www.docusign.com、www.echosign.adobe.com等,应被视为适当执行,并应对其签字人具有约束力,其效力和效力与该签字为原始签字相同。
(i)每一方当事人均应作出和履行或促使作出和履行所有这些进一步的作为和事情,并应执行和交付任何其他方当事人合理要求的所有其他协议、证书、文书和文件,以便实现本协议的意图和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以及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
(j)本协议中使用的语言将被视为各方为表达其共同意图而选择的语言,不会对任何一方适用严格解释的规则。
[签名页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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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投资者和公司已促使其各自在本登记权协议上的签字页于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正式签署。
| 公司: | |
| 阿坎达公司。 |
| 签名: | |||
| 姓名: | 凯蒂·菲尔德 | ||
| 职位: | 临时首席执行官 |
作为证明,投资者和公司已促使其各自在本登记权协议上的签字页于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正式签署。
| 投资者: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