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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99.3 4 d911184dex993.htm BCE INC.打击强迫劳动和儿童劳动报告 BCE INC.打击强迫劳动和儿童劳动报告

附件 99.3

BCE Inc.关于打击强迫劳动和童工的报告

满足《打击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和童工法案》(该法案)的适用要求。

 

 

 

1

简介

 

BCE的供应商风险管理(“SRM”)计划旨在识别和减轻我们供应链中可能存在的固有法律、财务和声誉风险,并与采取负责任行动、遵守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尊重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表现出诚信的供应商建立互利关系。

根据该法案的要求,本报告描述了BCE Inc.及其根据该法案作为报告实体的子公司的活动,以防止和减少在我们的业务和供应链中使用强迫和童工的风险。本报告涵盖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期间的活动。

本报告中提供的信息一般适用于所有报告实体(定义如下),但Epic Information Solutions Inc.和Outedge Media Canada LP尚未加入BCE的SRM计划(第4.2节)。

1.1

报告实体

这是根据该法案为以下报告实体(“报告实体”)提交的联合报告:

 

 

AlarmForce Industries Inc.;

 

 

星界传媒户外,LP;

 

 

BCE Inc.;

 

 

加拿大贝尔;

 

 

贝尔频道公司;

 

 

Bell ExpressVu,LP;

 

 

贝尔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贝尔移动公司;

 

 

贝尔技术解决方案公司;

 

 

C â blevision du Nord de Qu é bec Inc.;

 

 

Epic Information Solutions Inc;

 

 

Expertech Network Installation Inc.;

 

 

NorthernTel,LP;

 

 

Northwestel Inc.;

 

 

Outedge Media Canada LP;

 

 

The Source(Bell)Electronics Inc.;和

 

 

T é l é bec,LP。

在本报告中,“我们”、“我们”、“我们的”、“BCE”和“公司”是指,根据上下文可能需要,BCE Inc.或统称为上述定义的报告实体。“贝尔”是指,根据上下文可能需要,贝尔加拿大或统称为贝尔加拿大及其子公司,这些子公司也是上述报告实体。

 

 

 

 

2

我们公司

 

贝尔是加拿大最大的通讯公司,(1)在全国范围内提供先进的贝尔宽带互联网、无线、电视、媒体和商务通信服务。BCE的股票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TSX,NYSE:BCE)公开交易。我们的总部设在加拿大魁北克省的蒙特利尔。

 

2.1

我们的企业责任方法

我们的企业责任方法以一套指导原则和政策为依据,这些原则和政策在整个组织中支持我们的企业战略。我们不断确定优先顺序,并设定目标,以应对整个公司的企业责任风险和机遇,我们在BCE.ca上提供的综合年度报告中披露我们的业绩。

自2006年以来,BCE一直是《联合国全球契约》(简称“UNGC”)的签署方。UNGC是一个基于原则的企业框架,在人权、劳工、

环境与反腐败。2013年,BCE还成为加拿大全球契约网络的成员,我们定期与其他成员分享关于10项原则和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最佳实践。2024年,我们继续参与UNGC的商业和人权加速器计划,目标是受益于专家知识以及与其他成员在支持和尊重我们商业运营和供应链中的人权方面的合作。2024年,BCE成为CSR联合联盟(“JAC”)的成员,这是一个由国际电信运营商组成的非营利协会,目标是在整个行业供应链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CSR)。这一成员资格允许BCE通过认可的第三方审计,在童工和少年工人、强迫劳动、健康和安全、工资和赔偿以及商业道德等领域主动评估其供应商的制造设施。

 

(1)基于总收入和总合并客户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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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架构、产品及服务

BCE分为两个部门:Bell CTS和Bell Media。

Bell CTS为加拿大各地的消费者、企业和政府客户提供范围广泛的通信产品和企业技术服务。此外,该分部还包括我们的批发业务,该业务向或向转售商和其他运营商购买和销售本地电话、长途、数据和其他服务,以及全国消费电子产品零售商和我们的战略合作伙伴百思买快递的运营结果。

贝尔传媒为加拿大全国各地的客户提供常规电视、专业电视、付费电视、流媒体服务、数字媒体服务、无线电广播服务以及户外和高级广告服务。收入主要来自广告和订户费用。

有关BCE的结构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在BCE.ca上提供的最新综合年度报告。

 

2.3

治理

BCE董事会(“董事会”)对我们的企业责任计划和我们的ESG实践方法建立了明确的监督,并在委员会层面承担主要责任。有关参与我们努力识别和应对业务和供应链中的强迫和童工风险的董事会委员会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本报告第5节(监控和合规)。

 

 

 

 

3

我们的业务和供应链

 

3.1

商业

我们认为,在报告实体的业务中发生强迫劳动和童工的风险有限。从地域上看,报告实体的业务在加拿大,根据全球奴隶制指数,加拿大的强迫劳动和童工发生率较低,易受强迫劳动和童工影响的风险较低,政府对该问题的监督相对有力。此外,报告实体的劳动力受适用的联邦和省劳动和就业标准的约束,此外,我们还制定了有关招聘和劳动力来源、工作条件和员工道德待遇的政策和程序。

 

3.2

供应链

BCE采购数量众多、种类繁多的产品和服务,作为提供服务的一部分。我们认识到,我们的供应链中可能存在强迫和童工风险,主要针对直接供应商生产的有形商品或供应链下游的后续层级。我们使用美国劳工部的童工或强迫劳动生产的商品清单来告知我们对供应链中相关风险的识别。

我们每年采购有形商品的最大部分涉及我们向客户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电子产品,以及我们内部用于提供连接、广播和其他网络服务的电子产品。这些采购中的绝大多数来自大型知名产品供应商,这些供应商也有该法案规定的报告义务。这些供应商为我们提供调制解调器、SIM卡、手机、路由器、服务器、硬盘和其他电子设备等产品。这一类别的产品主要是在中国和其他东南亚国家制造和组装的,在这些国家,对工人的保护可能与我们在北美业务中的做法不相匹配,因此可能面临更高的涉及强迫劳动和童工的风险。该公司在2024年采购的有形电子产品中,超过95%(按费用美元计)是由供应商生产的,这些供应商是负责任商业联盟(“RBA”)的成员,是RBA负责任劳工倡议的成员,并签署了RBA的行为准则,该准则禁止使用强迫和童工。

 

 

 

 

4

解决我们业务和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和童工问题

下文介绍了BCE制定的框架的各个要素,目的是评估和减轻我们的业务和供应链中的强迫和童工风险。

 

4.1

商业行为守则

我们防止强迫劳动和童工的框架的第一层是我们的商业行为准则(“准则”)。该准则适用于所有报告实体,并解释了我们业务各个方面所期望的基本价值和行为标准。它为员工提供了与客户、团队成员、合作伙伴和公众互动相关的道德商业行为的明确指南。为了表明我们对《守则》中描述的共同价值观和标准的承诺,所有员工、经理、高管和董事会成员必须每年证明他们已审查并遵守《守则》。所有员工在入职时还必须参加《守则》的在线课程,此后每两年一次。

4.2

SRM程序

我们框架的第二层是BCE的SRM计划,其中包括几个组成部分,例如我们的供应商行为准则、我们的企业责任问卷和团队成员培训。所有报告实体都必须遵守SRM计划,适用于所有新的购买协议,以及续签。该计划的目的是确定供应商或其产品在全面范围内的类别相关的风险水平,例如企业责任(包括商业道德、尊重劳工和人权)、健康和安全、环境、隐私、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和财务稳定性。这使得该公司能够通过选择展示共同价值观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来降低此类风险。该计划要求有形电子产品的供应商在不断升级的审查水平下接受评估,具体取决于他们在上述类别中构成的潜在风险。

 


4.2.1

供应商行为准则

该公司致力于负责任地采购,并认为其供应链中所有导致侵犯人权的活动都是不可接受的。我们要求我们的供应商接受我们的供应商行为准则(“供应商准则”)中包含的性能标准,并期望供应商将通过其自身运营和在其供应链内遵守供应商准则的要求。我们的采购政策要求所有供应商合同都包含供应商代码。

《供应商守则》建立于2008年,以《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劳工组织劳工标准等国际标准为基础。它力求确保供应商尊重我们有关道德、劳工和人权、负责任的矿物采购、健康和安全、数据隐私和安全以及环境的要求。它还有助于降低我们在业务连续性和财务稳定性领域的运营风险。

《供应商守则》包括以下段落,其中包括要求供应商不得使用强迫和童工,提供符合当地法律要求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其工作场所不存在性骚扰和性虐待、体罚和非法歧视,以及尊重和维护工人自由加入工会的权利。

2024年,我们更新了《供应商守则》的介绍部分,以明确适用范围,人权部分添加到适用于工作条件的适用国际标准清单中,道德部分添加了在我们的供应链中以道德方式使用人工智能的要求。

根据《供应商守则》,我们可能会对为我们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选定供应商设施进行现场审计。现场审计可能包括审查相关的供应商记录、政策和工作惯例,以及检查供应商设施是否符合《供应商守则》。此外,作为我们江淮成员的一部分,在2024年,我们通过审查江淮其他成员要求的审计,验证了我们的六家主要供应商遵守我们的标准,占我们在有形电子产品上年度支出的31%。我们审查的那些都没有提出任何令人关切的问题。

在观察到不遵守《供应商守则》的情况下,我们要求供应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勤勉地纠正不遵守情况。供应商未能满足这一要求可能会导致公司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取消我们与他们的供应合同。

 

4.2.2

企业责任调查表

其产品在我们的SRM计划中被确定为构成潜在企业责任风险的供应商必须在我们与他们签订供应合同之前进行详细的风险分析。当我们确定潜在供应商的产品存在与不道德或非法劳工行为相关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时,他们需要完成我们的企业责任问卷,并提交给我们进行更深入的评估。这一过程使我们能够更多地了解供应商应用于其自身运营和供应链的管理系统、程序和程序,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企业责任调查表包括与供应商适用书面政策、计划或程序相关的强制性问题,这些政策、计划或程序强制要求自由选择就业并禁止在其运营中使用童工。

在2024年,我们进行了570次供应商评估,其中83次被确定为具有实际或潜在的企业责任影响。其中,那些被确定为具有较高的强迫劳动或童工风险的人被要求完成企业责任问卷调查,我们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缓解措施,包括根据评估的风险水平增加额外的合同条款。

 

4.2.3

报告问题和解决潜在关切

我们为报告不遵守BCE商业行为准则和供应商行为准则的行为提供了一个保密和匿名的渠道。员工、承包商、供应商和任何其他人可以通过保密和匿名的在线业务行为帮助热线报告对潜在或实际不当行为的关注。商业行为帮助热线可24/7在线(clearviewconnects.com)或通过电话(1-866-298-2942)访问,由独立第三方公司管理。当通过业务行为帮助热线收到投诉时,将其分配给适当的内部资源,进行调查并向提交投诉的个人提供回复。

 

4.2.4

整治

如果公司被告知或发现其供应链中可能存在或确认存在强迫和童工现象,公司将进行调查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方法是停止、预防或减轻任何不利影响。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我们没有在我们的供应链中发现任何强迫劳动或童工的情况,因此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包括与补救对最脆弱家庭的经济影响有关的措施。

 

4.2.5

培训

2024年,我们向包括主管级员工在内的员工提供了两个强制性意识培训模块,他们在全公司范围内谈判和执行采购合同。培训模块的内容由内部开发,并通过内部主题专家的30分钟现场网络研讨会会议进行交付。一个培训模块就公司的SRM计划、其组成部分、人权和劳工目标以及参与者在执行供应商合同时遵循该计划要求的角色和责任向参与者进行了指导。另一个培训模块提供了对《供应商守则》的审查,包括其在公司采购流程和SRM计划中的作用、对文本的几次更新以及将其纳入所有供应商合同的要求。

 


 

 

5

监测和遵守

 

5.1

框架

以下董事会委员会监督我们的计划,以识别和应对我们业务和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和童工风险,并评估这些努力:

董事会企业管治委员会(“CGC”)负责监督我们的ESG战略,包括供应链劳工问题和披露。这包括将ESG纳入我们的公司战略,并监督相关计划、目标和关键举措的实施。此外,它对我们的治理实践和政策负责,包括有关商业行为、道德和披露的政策。2024年,管理层完成了对公司供应链中强迫劳动和童工的潜在风险的审查,发现现有流程足以防止此类风险。

董事会风险和养老基金委员会(“RPFC”)监督公司的企业风险治理框架以及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供应链风险和对供应商风险的监督。

董事会管理资源和薪酬委员会(“MRCC”)对人力资源问题进行监督,包括尊重和包容的工作场所做法、工作场所做法、团队调查结果、人权以及健康和安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测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重大ESG问题,并审查与ESG政策和计划相关的审计活动。它还批准了我们与ESG披露风险相关的风险和假设披露。

5.2

评估我们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该公司的管理团队负责建立、维护和评估其SRM计划,该计划旨在解决其供应链中的企业责任风险。作为我们治理过程的一部分,我们每年都会评估我们的风险控制的充分性,包括我们的供应链提出的风险控制。在这一过程中,管理层向各个董事会委员会报告我们的控制是否充分,以及它们与当前行业标准和趋势的一致性。这包括遵守与供应商风险管理相关的政策和程序。董事会各委员会就公司在解决负责任采购等企业责任问题时应采取的方向向管理层提供持续指导。

根据BCE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战略业务转型高级副总裁和企业安全与责任副总裁已证明,已设计和建立并维持披露控制和程序,以涵盖BCE供应链中任何强迫和童工风险或事件的披露,并且本报告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是有效的。

 

 

 

 

6

批准和证明

本报告适用于实体BCE Inc.及其受第1.1节(报告实体)规定的法案约束的子公司,并已根据该法案第11(4)(b)(二)项获得BCE Inc.董事会的批准。根据该法的要求,特别是该法第11条,我证明,我已为上述实体审查了报告中所载的信息。根据我的知识,并经过合理的努力,我证明报告中的信息在上述报告年度就该法案的目的而言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本人以BCE Inc.董事会董事的身份代表BCE Inc.董事会作出上述证明。

我有权约束BCE Inc.。

 

“Mirko Bibic”

 

 

Mirko Bibic

BCE和加拿大贝尔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BCE公司董事。

日期:2025年3月6日

    

“Monique F. Leroux”

 

 

Monique F. Leroux

公司董事兼主席

治理委员会

BCE Inc.董事会。

日期: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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