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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4.13 2 ex4-13.htm

 

附件 4.13

 

本票据和票据可转换为的证券尚未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或任何州证券法进行登记,不得出售或出售,在没有此类注册的情况下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除非向公司提供了令公司合理满意的书面证据,表明提议的要约、出售、转让或其他转让可以在没有此类注册的情况下生效。

 

本票据和票据可转换为的证券的锁定期自公司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提交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本公司与本票据原始持有人之间的协议所述,其副本可在本公司的主要办事处获得。该锁定期对本票据及其可能转换为的证券的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可转换本票

 

$[插入本金金额] [插入日期],2022

 

对于收到的价值,OPTMED,INC.,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公司”),位于5745 Fifth Avenue,Suite 500,New York,NY 10151,承诺在本票据允许转让后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任何后续持有人付款(“持有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在持有人不时在向公司提供的书面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点,本金$[插入本金金额]([本金金额写入]美元)连同自日期起的利息本笔记。利息应按每年百分之八(8.0%)的单利计算。利息应以一年365天为基础计算,实际经过的天数。除非根据本票据的条款提前转换为股本证券或根据本票据的条款全额支付,否则本金和应计利息应由公司根据必要持有人(定义见定义)的要求到期支付 下文)在以下最早时间之后的任何时间:(i)2023年7月14日(“到期日”),公司交易结束,或违约事件(定义见下文)。

 

本可转换承兑票据(本“票据”)是一系列基本相同(发行日期、本金金额和持有人身份除外)的可转换承兑票据(统称“票据”)中的一个转换条款,由本公司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美元;但是,在收到所有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过半数的持有人(统称为“必要持有人”)的书面批准后,本公司董事会可增加本公司可发行该等票据的最高本金金额。票据与所有其他票据享有同等的受偿权,票据的所有款项应根据票据各自的本金余额按比例支付给其持有人。

 

1.定义。

 

(a)“基本转换价”是指八十八和9/10美分(0.889美元),可按本文所述进行调整。

 

(b)“普通股”是指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c)“转换价格”是指就根据第3(a)条进行的转换而言,(x)当时有效的基本转换价格和(y)等于百分之八十(80%)的金额中的较低者公司合格首次公开募股的每股公开发售价格;

 

(d)“公司交易”是指:

 

(i)出售除除外实体以外的全部或几乎全部公司资产;

 

本公司与另一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除除外实体以外的其他实体的合并、合并或其他业务合并交易,根据该交易,本公司股东在合并前,合并或其他资本重组或企业合并交易在存续实体或由此产生的实体中拥有少于百分之五十(50%)的投票权;或者

 

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的完成,其中任何“人”(该术语在交易法第13(d)和14(d)节中使用)成为“受益所有人”(如《交易法》第13d-3条中定义),直接或间接,至少百分之五十(50%)的公司当时流通在外的有投票权的证券。

 

为免生疑问,如果交易的唯一目的是改变公司的注册状态或创建一家控股公司,该公司将由紧接在此之前持有公司证券的人以大致相同的比例拥有,则该交易不构成“公司交易”。交易。尽管有上述规定,本公司在善意融资交易中出售股权证券将不被视为“公司交易”。”

 

(e)“违约事件”是指(A)本公司未能在到期时根据票据支付任何款项;(B)为公司财产的任何重要部分指定接管人,公司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一般转让,或公司在美国破产法规定的案件中成为债务人或被指控的债务人,或成为任何其他破产或类似程序的主体,以对其债务进行一般调整,或为其清算;(c)本公司违反其在票据项下的任何重大义务,且未在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20日内纠正该违约行为;(d)公司董事会或股东通过清算决议,公司解散或清盘。

 

(f)“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g)“除外实体”是指在紧接该交易之前本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本的持有人是直接的公司或其他实体或投票证券的间接持有人,至少代表该公司或其他实体在该交易后立即发行的所有已发行投票证券有权投票的多数票。

 

(h)“合格的首次公开募股”是指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下的有效登记声明,在坚定承诺包销公开发售中向公众出售公司普通股的股份,导致至少10,000,000美元的总收益,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后,给公司。

 

2

 

 

2.支付。除非与本协议规定的本金和未付应计利息转换为普通股有关,(i)所有付款均应以美利坚合众国的合法货币在公司的主要办事处支付,或在本协议持有人不时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指定的其他地点;付款应首先记入到期应付的应计利息,其余部分用于本金。未经必要持有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预付本金或利息,除非发生公司交易,并且本票据的任何预付款仅应与所有未偿还票据的按比例预付款有关,任何此类预付款首先用于支付应计利息,其余部分(如果有)用于本金。

 

3.票据的转换。

 

(a)合格的首次公开募股。本票据的本金余额和未付应计利息将在符合条件的首次公开募股结束前自动转换为普通股,公司或持有人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本票据如此转换成的普通股股份数量将等于除以(x)未偿还本金余额所得的商(向下取整至最接近的整数)以及在本公司签订合格首次公开发售的包销协议之日,本票据项下的未付应计利息,按(y)在该日期生效的转换价计算。

 

(b)可选转换。持有人可随时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并在向借款人发出书面转换通知(“转换通知”)后,将本票据的全部(但不少于全部)本金和未付利息转换为股份的普通股。在这种转换(“选择性转换”)时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应等于转换日本票据的未偿还本金和应计利息(利息除外)所得的商公司选择以现金支付)按基本转换价。除非本第3(b)条的最后一句中指定了不同的日期,否则可选转换的结束应在第五(5)持有人向公司交付持有人转换通知后的工作日。在进行选择性转换时,代替持有人本来有权获得的任何零碎股份,本公司应向持有人支付等于该零碎乘以基本转换价的现金。

 

(c)基本转换价的调整。对于本说明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普通股拆分、股票股息或反向股票拆分,公司董事会将按比例调整基本转换价格。

 

(d)公司交易。如果在根据第3(a)条转换票据或偿还本票据之前发生公司交易,则在此类公司交易结束时,本公司将向持有人支付等于(i)该票据未偿还本金额的1.20倍,以及紧接该公司交易之前该票据的所有应计和未付利息之和的金额。

 

(e)转换机制。在本票据转换并据此发行普通股股份后,公司(自费)将尽快向持有人发行并交付一份或多份证明此类普通股股份的证书(如果已证明),或者,如果公司的普通股获得证明,将提供一份真实和正确的公司股份登记册副本,反映发行给持有人的普通股股份;但与合格的首次公开募股有关的已发行股份应以电子方式表示,持有人或其代名人名下的簿记位置。在持有人向本公司交出票据(或提供取消文书或损失宣誓书)之前,本公司将无需发行或交付股份。

 

3

 

 

4.违约事件和补救措施。根据第6条的规定,在发生违约事件时,根据必要持有人的选择和声明,票据的全部未付本金以及应计和未付利息应无需出示、要求、抗议、或任何形式的通知,特此明确放弃所有这些,立即到期和支付,并且持有人可以立即且在任何宽限期届满的情况下强制支付该票据项下的所有到期和欠款,并行使授予其的任何和所有其他补救措施在法律上,在股权或其他方面。公司应及时通知持有人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

 

5.安全。本票据为本公司的一般无抵押债务。

 

6.优先和从属。本票据的受偿权次于本公司对H.B. Fuller Company和Pidilite USA的所有债务,Inc.或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高级债权人”)借入资金以及在此类债务(“高级债务”)下欠高级债权人的所有费用和成本。公司特此同意,并通过接受本票据,持有人在此承认并同意,只要任何优先债务未偿还且在其全额支付之前,公司将不会,持有人也不会收到或保留,本票据项下的任何付款(转换本票据时收到的股份除外)。此外,在优先债务不可撤销地全额支付之前,如果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根据本票据继续存在,持有人将不会开始或与公司的任何债权人一起主张或开始任何程序以收取或执行其权利 或采取任何行动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加速或实现本协议项下的债务或宣布本协议项下的违约(执行本协议项下的转换权除外)。本第6节的规定是为了界定持有人和高级债权人的相对权利,本说明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损害公司与持有人之间的公司无条件和绝对义务,根据本票据的条款向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其利息。

 

7.各种各样的。

 

(a)继任者和受让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说明的条款和条件应符合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的利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本说明中的任何内容,无论明示或暗示,均不旨在授予本说明双方或其各自的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一方,并转让本说明项下或因本说明而产生的任何权利、补救措施、义务或责任,除非本说明中明确规定注释或其他注释文件。本票据可由持有人在本票据日期之后的任何时间转让和转让,但须遵守以下要求:(i)本票据的任何受让人或受让人必须首先以公司可接受的形式书面同意,受本说明条款的约束,以及任何此类转让或转让,在公司法律顾问的合理意见下,完全符合适用的州和联邦证券法。

 

(b)管辖法律。本说明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但不适用其法律冲突原则。根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索赔或法律诉讼应在位于纽约州New York City的州或联邦法院开始并维持,持有人同意并服从任何此类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和审判地。

 

(c)放弃陪审团审判。每一方特此放弃对基于或由本说明、本说明转换后可发行的证券或本说明或其标的物引起的任何索赔或诉讼因由进行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本弃权的范围旨在涵盖可能在任何法院提起的与本次交易标的有关的任何和所有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索赔、侵权索赔(包括疏忽)、违反义务索赔,以及所有其他普通法和法定索赔。本节已由各方充分讨论,这些规定不受任何例外情况的约束。各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保证,该方已与其法律顾问一起审查了本弃权,并且该方在与法律顾问协商后有意并自愿放弃其陪审团审判权。

 

4

 

 

(d)可分割性。如果本说明的一项或多项条款根据适用法律被认定为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从本说明中排除,并且该说明的其余部分应被解释为好像该条款被排除在外,并应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e)修订和豁免。尽管本说明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可以对本说明进行更改或添加,并且可以修改或放弃遵守此处或其中规定的任何规定,如果公司应获得持有人或必要持有人的书面同意;前提是,(i)未经持有人同意,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得有效更改或更改任何票据的本金或利率,以及任何修改以不同于任何或所有其他票据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方式对持有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应获得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根据本第7(e)条实施的任何弃权或修订应对所有此类证券的每个未来持有人以及公司具有约束力。

 

(f)通知。向任何一方交付的与本说明有关的所有通知、要求和请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果亲自交付,则应被视为已正式发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者如果通过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或挂号信或挂号信发送,要求回执并预付邮资,到本说明中规定的地址或收到通知的一方可能根据本段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的其他地址。任何此类通知或通信均应被视为已送达(i)在专人送达的情况下,在此类送达之日,在电子邮件的情况下,在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消息已发送,如果是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公司,则在发送之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以及如果是邮寄,则在第三个工作日 在包含此类通信的邮件张贴的邮件之后。

 

(g)等级。本票据项下的付款权将与所有其他票据项下的付款权享有同等权利,票据的任何付款将根据此类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额按比例支付给所有票据持有人。

 

(h)无股东权利。本说明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授予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作为股东就公司股东会议或任何其他事项或任何权利投票或同意或接收通知的权利作为公司的股东,不得就本票据或本票据所代表的利息或本协议项下可获得的普通股或优先股支付或应计股息,直至且仅在以下情况下,本票据应已根据其条款进行转换。

 

[签名页如下]

 

5

 

 

兹证明,本公司已促使本可转换承兑票据以其名义签署并于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签署。

 

  OptMed,Inc。
     
  签名:  
  名称: 欧文·布劳恩
  职位: 首席执行官
     
  通知地址:
   
  第五大道745号,套房500
  纽约市,纽约州10151

 

[持有人确认如下]

 

[OptMed,Inc.可转换本票的签名页]

 

 

 

 

承认并同意:  
                            
持有者    
     
签名:    
     
作者(正楷姓名):    
     
职位:    
     
通知地址:  
     
     
     
     
     
     
     
电子邮件:    

 

[OptMed,Inc.可转换本票的签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