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注释是以下简称的契约第2.05节所指的全球证券,并以以下名称的保存人或保存人的代名人的名义注册。除非在契约中所述的有限情况下,否则本票据不可交换以保存人或其代名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名义注册的票据,并且除非在有限的情况下,否则不得注册本票据的转让(保存人将本票据整体转让给保存人的代名人或保存人的代名人转让给保存人或保存人的另一名代名人除外)描述的情况在契约中。
除非该证书由纽约公司(“保存人”)的存托信托公司的授权代表向公司或其代理人出示,以进行转移,交换或付款的注册,并且签发的任何证书均以Cede&Co.的名义注册。或以保存人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名义(并向Cede&Co.支付任何款项)或保存人授权代表要求的其他实体),任何人为价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协议是错误的,因为本协议的注册所有者Cede&Co.对此感兴趣。
The Coca-Cola Company
2041年到期的2.875%票据
| 我不知道[__] | $[__________] |
CUSIP No.191216DQ0
我不知道美国191216DQ04
特拉华州TheCoca-ColaCompany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该术语包括契约下的任何后续公司),特此承诺于5月5日向Cede&Co.或其注册受让人支付本金【________】美元(美元【__________】),2041年,并自2021年5月5日起,或自每年的5月5日和11月5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或自已支付或提供利息的最近的利息支付日(包括该日)起,2021年的年利率为2.875%(以360天为基础,包括12个30天的月份,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美分),直到本金支付或可用于支付为止。根据该契约的规定,在任何利息支付日应支付,准时支付或适当规定的利息,应支付给在常规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以本证券(或一种或多种前身证券)名义注册的人,应为下一个利息支付日之前的第15个日历日(无论是否为营业日)。应支付但未按时支付或未按规定支付的任何此类利息将立即在该常规记录日期停止支付给持有人并且可以支付给在特殊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以本证券(或一种或多种前身证券)名义注册的人,以支付由受托人确定的违约利息,通知应在该特别记录日期不少于10天前发给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或在任何时候以与该系列证券可能在其上上市的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不抵触的任何其他合法方式支付,并应该交易所要求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在该契约中得到了更充分的规定。
如果本证券的本金或利息的支付日期或本证券的到期日不是相关付款地点的营业日,相关本金或利息的支付将在下一个下一个营业日在该付款地点进行,并且不会因从该利息支付日及之后至下一个下一个营业日的应付金额的延迟支付而产生任何利息。为此,“营业日”是指不是星期六或星期日,也不是法律或行政命令通常授权或有义务在纽约市关闭银行机构的任何一天,并且,对于纽约市以外的任何付款地点,在该付款地点。
该证券的本金和利息将在为此目的而在纽约市曼哈顿区设立的公司办公室或代理机构中支付,以付款时美利坚合众国的硬币或货币支付的纽约是偿还公共和私人债务的法定货币;但是,前提是,公司可以选择通过向任何付款代理人开具支票的方式支付利息,并在利息支付日或之前邮寄到有权获得该地址的人的地址,因为该地址应出现在证券登记册中,或,持有人向证券登记官提出书面申请后,应在不迟于相关记录日期的情况下通过电汇至美元帐户,发出电汇指示。
特此参考本证券反面规定的本证券的进一步规定,出于所有目的,进一步规定应具有与此处规定相同的效力。
除非本协议反面提及的受托人已直接或通过身份验证代理通过授权签字人的手动签名执行了本协议的身份验证证书,该证券无权获得契约下的任何利益,也无权出于任何目的而有效或强制性。
兹证明,本公司已促使本文书在其公司印章下妥为签立。
| 日期: | ||
| The Coca-Cola Company | ||
| 通过: | ||
| 姓名:Stacy Apter | ||
| 职称:Vice President兼司库 | ||
证明:
| 姓名:詹妮弗·曼宁 | |
| 职称:秘书 | |
【签名页–全局注释】
(受托人的认证证书)
这是上述规定中规定的系列证券之一
契约。
| 德意志银行信托公司美洲公司,作为受托人 | ||
| 通过: | ||
| 授权签字人 | ||
【签名页–全局注释】
【反向】
本票据(定义见本文)是公司正式授权发行的债权证,票据或其他债务证明(以下简称“证券”)之一,根据契约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和将要发行,日期为1988年4月26日,经日期为1992年2月24日的第一份补充契约和日期为2007年11月1日的第二份补充契约(经修订和补充,在此称为“契约”)修订和补充,在本公司与作为受托人的Bankers Trust Company(现称为Deutsche Bank Trust Company Americas)(以下简称“受托人”,该术语包括契约下的任何继任受托人)之间,特此引用契约及其所有补充契约,以声明各自的权利,公司,受托人和证券持有人根据本协议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豁免的限制,以及对证券进行认证和交付的条款的限制。证券可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不同系列可以以不同的本金总额发行,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到期,可以以不同的利率计息(如果有),可以计价并计息(如果有),以美元或外币,可能会受到不同的赎回规定(如果有)的约束,可能会受到不同的沉没,购买或类似资金(如果有)的约束,可能会受到不同的契约和违约事件的约束,否则可能会与所提供的契约有所不同。该证券是本协议正面指定的公司一系列证券之一(以下简称“票据”),本金总额限制为750,000,000美元。
没有为票据提供沉没基金。
如果存入或提取了本票据的权益,包括仅部分交换,赎回或转让本票据,则受托人作为保存人的托管人,应根据适用于该交易并在该交易时生效的存托信托公司的规则和程序对其记录进行调整,以反映该存款或提款。
如果发生并持续发生与票据有关的违约事件,则可以按照契约中规定的方式和效力宣布票据的本金和应计利息到期并应付款。支付(i)如此宣布到期应付的本金金额,以及(ii)任何逾期本金和逾期利息的利息(在每种情况下,只要该利息的支付在法律上可执行),公司在支付票据本金和利息(如有)方面的所有义务均应终止。持有人在契约中规定的违约事件发生后和持续期间应享有其他权利和救济。
契约允许,但其中规定的某些例外情况除外,公司随时根据契约对其进行修改,并修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每个系列证券的持有人的权利以及受托人在受该修改或修改影响的每个系列的未偿还时,经持有人同意不少于证券本金总额的多数。契约还包含允许持有人在未偿还时代表该系列所有证券的持有人在每个系列证券的本金总额中指定百分比的规定,放弃公司对契约的某些规定以及契约下的某些过去违约及其后果的遵守。本票据持有人的任何此类同意或放弃均应为最终决定,并对该持有人以及本票据以及在转让登记或交换或代替本票据时发行的任何票据的所有未来持有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是否在本说明上注明了此类同意或放弃。契约包含规定,规定了证券持有人就契约或契约下的任何补救措施提起诉讼的某些条件。契约的第12.01(a)节还包含适用于票据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公司在存入金钱,美国政府义务或其他政府义务后履行其对票据和契约下对票据的义务的能力,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其金额足以支付和清偿票据的本金和利息,直至票据到期。契约第12.01(b)节中所述的诽谤规定将不适用于票据。契约第5.03和5.04节中所述的留置权以及售后回租规定将不适用于票据。
在不违反本协议下一句的前提下,本文中对契约的任何提及以及本说明或契约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改变或损害公司的义务,该义务是绝对无条件的,按此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利率以及硬币或货币支付本票的本金和利息。
根据契约的规定,并受其中规定的某些限制,本票据的转让可在证券登记册中注册,交还本证券后,在本证券的本金和利息应支付,适当背书或附有公司满意形式的书面转让文书的任何地方,在公司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进行转让登记签立,由持有人或其书面正式授权的律师,然后以相同的本金总额发行一张或多张授权面额的新票据给指定的受让人或受让人。
票据只能以注册形式发行,没有面额为$2,000的息票,超出部分为$1,000的整数倍。根据契约的规定,并受其中规定的某些限制,应持有人的要求,本票据可以交换相同本金总额的不同授权面额的票据。
转让或交换的任何此类注册均不收取服务费,但公司可能要求支付足以支付与此有关的任何税款或其他政府费用的款项。
公司可以选择随时赎回全部或部分票据。如果公司选择赎回票据,则公司将支付等于以下两者中较高者的赎回价格:
| · | 要赎回的票据本金的100%,加上赎回日期(但不包括)的应计未付利息;和 |
| · | 剩余预定付款的现值之和,加上赎回日期(但不包括)的应计和未付利息(不包括截至赎回日期应计利息的任何部分)。 |
受托人对赎回价格的计算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确定剩余计划付款的现值时,公司将使用等于国库券的折现率每半年(假设360天为一年,包括12个30天个月)将此类付款折现至赎回日。利率加15个基点。票据的部分赎回可以通过受托人根据DTC程序认为公平适当的方法进行并可能规定选择赎回面额大于该票据最低授权面额的该票据本金的部分(等于票据的最低授权面额或超出部分的$1,000的整数倍)。
术语“国库券利率”是指在任何赎回日期,每年的利率等于可比国库券(定义如下)的半年期等值到期收益率。在确定此利率时,公司假设可比国库券的价格(表示为其本金的百分比)等于该赎回日的可比国库券价格(定义如下)。
术语“可比国库券”是指由独立投资银行家(定义见下文)选择的,其到期日与要赎回的票据的剩余期限相当的美国国库券,在选择时并根据惯例的财务惯例,对与该票据剩余期限具有可比性的新发行公司债务证券定价。
「独立投资银行家」指美国银行证券有限公司、花旗环球市场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证券有限公司、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及摩根士丹利有限公司各自,及其各自的继任人,由受托人在与公司协商后不时任命;但是,前提是,如果前述任何一项不再是美国的主要美国政府证券交易商(“主要国库交易商”),公司应以此代替另一家主要的金库交易商。
术语“可比国库券价格”是指就任何赎回日期而言,(1)该赎回日期的参考国库券交易商报价(定义如下)的算术平均值,但不包括该参考国库券交易商报价的最高和最低,或(2)如果公司获得的此类参考国库券商报价少于三个,则为获得的所有参考国库券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或(3)如果仅获得一个参考国库券商报价,则为该参考国库券商报价。
“参考国库券交易商”是指美国银行证券公司,花旗集团全球市场公司,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摩根大通证券公司和摩根士丹利&Co.LLC;但前提是,如果上述任何一项不再是主要的国库券交易商,公司应以此代替另一家主要的金库交易商。
“参考国库券商报价”是指对于每个参考国库券商和任何赎回日期,由受托人确定的算术平均值,该参考国库券交易商在赎回日期前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5: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报价的可比国库券的买入价和要价(在每种情况下均表示为其本金的百分比)。
“剩余预定付款”就任何票据而言,是指要赎回的本金的剩余预定付款以及在相关赎回日期之后到期但用于赎回的利息;但是,前提是,如果该赎回日期不是该票据的利息支付日期,则其下一次计划的利息支付金额将减去该赎回日期的应计利息金额。
任何赎回通知将在赎回日期之前至少15天但不超过30天邮寄给每个要赎回的票据持有人。
除非公司违约支付赎回价,否则在赎回日及之后,需要赎回的票据或其部分将不再产生利息。
公司,受托人以及公司的任何代理人或受托人可以出于所有目的将以本票据名义注册的人视为本票据的所有者,无论本票据是否过期,并且公司,受托人或任何此类代理人均应受到相反通知的影响。
本注释中使用的所有在契约中定义的术语均应具有契约中赋予它们的含义。注释受纽约州法律管辖。
缩略语
以下简称在本注释正面的题词中使用时,应解释为已根据适用的法律或法规完整地写出:
| TEN COM | - | 作为共同租户 |
| 十ENT | - | 按实体划分的租户(CUST) |
| JT十 | - | 作为有生存权的共同承租人,而不是作为共同承租人 |
| 《联合国基金会赠与法》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调) 根据《未成年人统一礼品法》------- (州) |
其他缩写也可以使用,但不在上面的列表中。
转让形式
对收到的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日期: | ||
| 签名(个) | ||
|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7ad-15条的规定,签名必须由具有批准的签名担保计划成员资格的合格担保机构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