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则424(b)(3)提交
注册号:333-284417
前景
最多3,850,792股普通股
箩筐技术公司
本招股书涉及由若干售股股东不时转售最多3,850,792股箩筐技术公司(“公司”或“箩筐”)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普通股”),其中包括(i)我们根据公司与若干债权人于2024年7月8日订立的若干债转股协议(“转换协议”)向若干债权人(“债务投资者”)发行的最多2,288,292股普通股,及(ii)由我们向若干投资者(“新投资者”,与债务投资者,各自为“售股股东”,合称,「售股股东」)根据公司及其新投资者于2024年7月10日订立的若干普通股认购协议(「认购协议」)。
我们正在登记本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出售股东,或其受让人、质权人、受赠人或受让人或其他作为赠与、分配或其他非出售相关转让而获得任何股份的其他利益继承人对这些证券的转售。售股股东可以不定期通过公开或私下交易,以现行市场价格或私下协商的价格,提供全部或部分证券进行转售。这些证券的转售正在登记中,以允许出售股东不时以数量、价格和发售时确定的条款出售证券。售股股东可以通过普通经纪交易、直接向我们股票的做市商或通过标题为“分配计划”一节中描述的任何其他方式出售这些证券。如标题为“分配计划”一节所述,我们将支付与本招股说明书涵盖的这些证券的转售登记相关的某些费用。
售股股东根据本招股章程提呈的所有普通股将由售股股东为其各自的账户出售。根据本招股章程,我们将不会收取售股股东出售普通股或我们发行普通股的任何收益。
本登记声明登记转售的股份相对于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将相当可观。因此,在该登记声明上出售股份可能会对公司普通股的公开交易价格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我们的普通股目前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交易,代码为“LKCO”。我们普通股在纳斯达克的收盘价为2025年2月6日的每股普通股1.83美元。
我们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公司,业务主要由我们的子公司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或“中国”)成立的可变利益实体(“VIE”)进行。因此,投资者购买的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公司的股票,您将不会持有我们中国运营公司或VIE的任何权益。
上面提到的这种结构对投资者来说涉及独特的风险。VIE结构使投资者能够在中国大陆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外国直接投资的领域分享中国公司的经济利益,我们普通股的投资者可能永远不会持有中国运营公司的股权。此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VIE及其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作为一个整体,没有经过法庭检验。中国监管当局可能不允许这种结构,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和/或我们所上市证券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这可能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请参阅“风险因素–如果中国政府认为我们与VIE的协议不符合中国对相关行业的外国投资的监管限制或中国的其他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权益,这可能会大幅降低我们普通股的价值。”为了更详细地讨论我们由于VIE结构而面临的风险。
与合并VIE的合同安排在确保从中国业务运营中获得经济利益方面可能不如所有权有效,我们可能会为执行安排条款而产生大量成本。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如果中国政府认为我们与VIE的协议不符合中国对相关行业的外国投资的监管限制或中国的其他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这可能会大幅降低我们普通股的价值。”
我们的公司结构受到与我们与VIE的合同安排相关的风险的影响。投资者不得直接持有VIE的股权。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运营我们业务的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其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我们的控股公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VIE和我们的投资者面临中国政府未来可能采取的行动的不确定性,这些行动可能会影响与VIE的合同安排的可执行性,从而显着影响VIE和我们公司整体的财务业绩。
作为一家离岸控股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将被允许仅通过贷款或出资从我们的离岸筹资活动收益中向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提供资金,但须满足适用的政府注册和批准要求。在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之前,我们将被要求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提交有关贷款详情的备案。我们接受贷款的中国子公司仅被允许将贷款用于本法律法规规定的目的。根据外管局的规定,人民币不得兑换成外币用于资本项目,如贷款、投资汇回和在中国境外的投资,除非事先获得外管局的批准并在外管局进行事先登记。
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箩筐向MMB Limited转让了28,000美元,这是我们的全资子公司。MMB Limited向Luokung转账1000美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箩筐向我们的子公司转移了零美元,我们的子公司向箩筐转移了零美元。自2024年7月1日起至本招募说明书之日止,无此类交易发生。除上述转让事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箩筐未在控股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之间或向投资者进行任何其他转让、股息或分配。我们目前没有任何进一步分配收益的意图。如果我们决定在未来对我们的任何普通股支付股息,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将依赖于通过股息支付的方式从我们的子公司收到资金。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公司通过引用并入本文的20-F年度报告中的“风险因素——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可能会限制股息的支付”。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规定资金如何转移的现金管理政策。
与VIE及其各自股东的VIE安排
| (一) | 赋予公司对VIE有效控制权的合同 |
排他性期权协议
各VIE权益持有人均已授予外商独资企业(“WFOEs”)独家认购期权,以购买VIE的名义股权,行使价等于(i)就中传时讯而言,适用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或(ii)就北京BotBrain而言,合计人民币10元,或如中国相关法律要求进行评估,则为相关各方确定的价格,或(iii)就eMapgo Technologies(Beijing)Co.,Ltd(“EMG”)而言,合计人民币1元或相关各方确定的其他价格,但如中国相关法律要求,则适用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WFOE可指定另一实体或个人购买看涨期权下的名义股权(如适用)。每份认购期权均可在适用的中国法律、规则和法规不禁止根据认购期权完成名义股权转让的条件下行使。未经WFOE批准,VIE不得向其权益持有人宣派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关于中传时讯和北京BotBrain,独家看涨期权协议的有效期为十(10)年,并可在WFOE选举时续签。关于EMG,独家看涨期权协议应一直有效,直到看涨期权项下的所有名义股权已转让给WFOE或其指定实体或个人。
股权质押协议
就中传时讯及北京BotBrain而言,根据相关股权质押协议,相关VIE股权持有人已将其于VIE股权的全部权益作为持续担保权益质押给相应的WFOE,以确保VIE及/或股权持有人履行独家业务合作协议项下的义务。各WFOE有权在发生任何违约或违约时,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行使其处置VIE股权持有人在VIE股权中的质押权益的权利,VIE股权持有人不再享有与其在VIE中的名义股权相关的任何权利或权益。这些股权质押协议一直有效,直至且除非VIE股权持有人根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对WFOE承担的义务已履行完毕。
EMG方面,根据相关股权质押协议,相关VIE股权持有人已将其在VIE的全部名义股权作为持续的第一优先担保权益质押给相应的WFOE,以保证VIE履行相关排他性期权协议、代理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VIE偿还有担保债务的义务。未经WFOE批准,VIE权益持有人无权获得与其名义股权相关的任何股息,VIE权益持有人获得的股息应存入WFOE指定的账户,并接受WFOE的监督。在发生任何违约或违约的情况下,WFOE有权获得救济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处置VIE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名义股权。股权质押协议应一直有效,直至且除非VIE股权持有人根据排他性期权协议、代理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对WFOE的义务已履行完毕或已清偿全部有担保债务。
授权书
至于中传时讯及BotBrain,根据相关授权书,各相关VIE权益持有人均不可撤销地委任相应的WFOE为其实际代理人,代其行使该权益持有人就其在相关VIE的名义股权所拥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该VIE的联营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只要该VIE权益持有人仍为中传时讯或北京BotBrain的股东,该授权书即保持有效。
至于EMG,根据相关授权书,相关VIE权益持有人不可撤销地指定相应WFOE指定的若干人士为其实际代理人,以代其行使该权益持有人就其在相关VIE的名义股权所拥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该VIE的联营公司章程所授予的任何及所有权利。EMG授权书有效期至2044年3月11日,除授权书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动续期十(10)年。
| (二) | 使公司能够从VIE中获得一定收益的合同 |
独家商业合作协议
至于中传时讯及北京BotBrain及EMG,各相关VIE已与相应WFOE订立独家业务服务协议,据此,相关WFOE向VIE提供独家业务服务。作为交换,(i)中传实迅向相应WFOE支付服务费,该服务费应不低于中传实迅税后利润的80%;(ii)北京BotBrain向相应WFOE支付服务费,由该WFOE根据某些因素合理确定;(iii)EMG向相应WFOE支付服务费,该服务费应为EMG年收入的20%。箩筐通过认购期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和代理协议对VIE行使控制权。EMG和BotBrain将支付的服务费金额由WFOE单独确定或由WFOE和VIE共同商定。基于Luokung通过这些协议行使的控制权,并基于其确定EMG和BotBrain支付的费用的能力,Luokung被视为VIE的主要受益者。
终止协议
于2023年1月5日,中传时讯与北京波函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波函数”)的若干股东订立若干终止一致行动人协议(“波函数终止协议”)。根据Wave Function终止协议,双方同意不作为业务战略经营管理的一致行动人,作为股东享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源自中国法律制度的VIE Structure的限制
关于我们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公司与VIE及其各自股东的合同安排的权利地位的现行和未来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解释和适用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确定是否会采纳任何有关可变利益实体结构的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采纳,它们将提供什么。如果我们或任何VIE被发现违反任何现有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未能获得或维持任何所需的许可或批准,相关中国监管机构将拥有广泛的酌处权,以采取行动处理此类违规或失败。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法律法规管辖我们的业务。如果我们被发现违反了这些中国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受到制裁。此外,这些中国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取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外商独资企业法》,成为外商在华投资的法律基础。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的某些形式作了规定,不包括作为外商投资形式的合同安排,但规定外商投资包括“外国投资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任何方式进行投资”。在确定我们的合同安排是否构成外国投资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并且无法保证VIE合同安排以及VIE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在未来不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的规则和法规可以在很少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迅速改变,中国政府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注册人的运营,或者可能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或对中国发行人的外国投资施加更多控制。不确定是否会采用任何影响VIE结构的新的中国法律、规则或条例,或者如果采用,它们将提供什么。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法律法规管辖我们的业务。如果我们被发现违反了这些中国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受到制裁。此外,这些中国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无法保证VIE安排将被相关政府或司法当局视为符合现行或未来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或司法当局可能在未来对现行法律或法规进行解释,从而导致合同安排将被视为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我们的子公司和VIE面临各种法律和运营风险以及与我们的业务总部设在中国或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以及在复杂和不断变化的中国法律法规下相关的不确定性。例如,中国政府在监管方面拥有重大权威,我们面临着与中国发行人在海外进行的发行以及对中国发行人的外国投资的监管批准、VIE的使用、反垄断监管行动以及对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的监督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对中国发行人在海外进行的发行以及外国对中国发行人的投资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尽管我们认为我们的运营结构是合法的,并且根据目前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是允许的,但中国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采取不同的立场,并不允许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与总部设在中国相关的这些法律和运营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影响我们普通股的价值,显着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关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风险的详细描述,见“第3项。关键信息-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和VIE均未涉及任何中国监管机构发起的调查,也未因业务经营、接受对外投资或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而收到任何问询、通知或处分。然而,由于中国政府的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是新发布的,官方指导意见和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发布。这些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未来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经营、接受对外投资的能力以及我们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持续上市产生何种影响,具有高度不确定性。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法律法规管辖我们的业务。如果我们被发现违反了这些中国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受到制裁。此外,这些中国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国法律制度产生的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与中国执法和迅速演变的规则和法规有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我们普通股的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我们的运营所需的中国当局的许可
我们主要通过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和VIE开展业务。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和VIE均未涉及任何中国监管机构发起的任何调查,也没有任何人因我们的运营或我们向投资者发行证券而收到任何询问、通知或制裁。尽管如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油工程”)或中国监管机构未来可能会颁布法律、法规或实施细则,要求我们、我们的子公司、VIE或其子公司获得中国监管机构的许可,以批准VIE运营。
根据中国网信办会同其他12个部门于2021年12月28日颁布并于2022年2月15日生效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新的CAC办法”)第七条规定,持有百万用户以上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经营者寻求将其证券境外上市时,应当报请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在此类审查期间,网络平台运营商可能会被要求采取措施来预防和减轻风险,而此类措施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造成干扰。网络安全审查还可能导致对网络平台运营商的负面宣传,并转移其管理和财务资源,这可能对其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年报日期,新的CAC办法不适用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VIE。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或VIE不是购买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或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的在线平台运营商。我们持有不到1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我们认为我们不受新的CAC办法下的网络安全审查。截至本报告撰写之日,我们没有涉及任何由CAC发起的网络安全审查调查,也没有收到这方面的任何警告、制裁或处罚。我们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遵守了CAC已发布的规定或政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对于新的CAC办法实施前已在境外上市且拟增发股票而非做公开上市的主体,新的CAC办法未明确规定,该等主体或其子公司作为网络平台运营者,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处报告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关于这些要求是否适用于已经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比如美国,新的CAC措施仍不明确。还不确定未来的任何监管变化是否会对像我们这样的公司施加额外的限制。上述政策和任何即将颁布的相关实施规则可能会使我们在未来受到额外的合规要求。由于这些意见是最近发布的,目前官方对意见的指导和解释在几个方面仍不明确。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继续完全遵守这些意见的所有新的监管要求或任何未来的实施规则及时,或根本。请参阅“风险因素-最近CAC对数据安全的更大监督,特别是对寻求在外汇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产品产生不利影响”以获取更详细的讨论。
2021年7月30日,针对中国近期的监管动态和中国政府采取的行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发表声明,要求SEC工作人员在其注册声明宣布生效之前,寻求与中国运营公司相关的离岸发行人的额外披露。2021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已注意到SEC宣布的有关中国公司上市的新披露要求以及中国近期的监管发展,两国应就监管中国相关发行人加强沟通。据我们所知,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现行中国法律法规并不禁止我们在海外发行证券。2021年12月24日,证监会公布了《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管理办法》(“行政规定草案”)和《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备案办法草案”)。行政条文草案和备案办法草案对备案提出了要求,包括统一监管管理、加强监管协调、跨境监管合作等内容。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颁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同日,证监会在证监会官网散发配套指导规则1号至5号、《试行办法说明》、《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安排的通知》和相关证监会答记者问,或统称《指导规则》和《通知》。《试行办法》连同《指导规则》和《通知》重申了《行政规定草案》和《备案办法草案》的基本原则,并对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强调,包括但不限于:(1)确定发行人是否将被要求按照《试行办法》办理备案手续的标准;(2)豁免发行人包括在《试行办法》生效日期前已在包括美国市场在内的外国证券市场上市的发行人的即时备案要求,但这些发行人进行再融资或涉及其他需要向证监会备案的情形的,仍需履行备案程序;(3)近期关联企业被判定行贿、贪污等被禁止在境外上市或发行的发行人类型的负面清单;(4)发行人遵守网页安全、数据安全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5)发行人的备案和报告义务,如其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交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后向证监会备案的义务,以及发行或境外上市后有义务在其完成后续发行后向证监会备案并向证监会报告发行人发生控制权变更或主动或强制退市等重大事件;以及(6)证监会有权对未遵守《试行办法》规定的发行人及其相关股东处以罚款,包括未遵守备案义务或存在欺诈、虚假陈述行为。具体而言,我武生物不受《试行办法》规定的备案要求约束,但根据《试行办法》,我武生物未来在目前上市的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发行证券,也应当在发行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由于《试行办法》是新出台的,对其解释和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我们未来发行的申报并完全遵守相关的新规则,如果有的话。此外,我们不能保证我们不会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审查,我们可能会在中国受到政府干预。
此外,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除营业执照、向商务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外商投资信息和外汇登记或备案外,我们的合并子公司和VIE无需获得中国政府当局的任何其他许可和许可,并且我们的控股公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已获得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和许可。然而,鉴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实施以及政府当局的执法实践的不确定性,我们可能需要就我们未来提供的职能和服务获得某些许可、许可、备案、许可或批准,或在中国提供证券。
如果我们、我们的子公司或VIE(i)没有获得或维持此类许可或批准,如果中国政府未来需要批准,(ii)无意中得出结论认为不需要此类许可或批准,或(iii)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解释发生变化,而我们需要在未来获得此类许可或批准,我们的运营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证券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的证券可能会大幅贬值或一文不值。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基于公司管理层对现行中国法律法规的理解,我们将无需根据并购规则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批准我们境外发行的申请,因为(i)中国证监会目前没有发布任何关于我们境外发行是否受此规定约束的明确规则或解释;以及(ii)《并购规则》中没有任何条款将VIE协议下的合同安排归类为属于《并购规则》之下的一类收购交易。然而,在境外发行的背景下,并购规则将如何解释或实施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其上述概述的意见受制于任何新的法律、规则和条例或与并购规则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详细实施和解释。这些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施加罚款和处罚,限制我们在中国境外支付股息的能力,限制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延迟或限制将收益汇回中国或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我们证券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动。中国证监会、中国网信办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也可能采取行动,要求我们停止或建议我们停止我们未来可能进行的任何证券发行。因此,如果您在结算和交付的预期和之前从事市场交易或其他活动,您这样做的风险是可能不会发生结算和交付。此外,如果中国证监会、中国网信办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后来颁布新规则,要求我们在未来获得更多的批准,我们可能无法获得此类批准或对此类批准要求的豁免,如果并且当建立了获得此类豁免的程序时。有关此类批准要求的任何不确定性和/或负面宣传都可能对我们证券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与总部设在中国相关的这些法律和运营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影响我们普通股的价值,显着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此外,中国政府近期加强了反垄断监管和执法力度。201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或6号文,商务部发布相关实施条例,正式建立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2021年7月,中国网信办(“CAC”)对几家专注于反垄断监管的美股上市科技公司以及这些公司收集、存储、处理和传输数据的做法开启了网络安全调查。2022年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反垄断法》,提高了经营者非法集中罚款标准。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颁布《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即《反垄断指南》,旨在完善网络平台反垄断行政管理,明确禁止平台经济经营者的某些可能具有消除、限制市场竞争效果的行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中国政府最近有关反垄断问题的声明和监管行动并未影响我们开展业务、接受外国投资或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的能力,因为公司、公司的子公司或VIE均未从事受这些声明或监管行动约束的垄断行为。
股息
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可能依赖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支付给我们的股息、VIE支付给我们的合同付款,或其他方式支付股息并为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提供资金。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的任何附属公司或VIE均未向我们发出任何股息或分派,我们亦未向我们的股东作出任何股息或分派。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和VIE产生并保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并将其重新投资于业务。
中国现行法规允许我们在中国大陆的子公司仅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积利润(如有)中向我们支付股息。在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下,我们依靠子公司和VIE的股息支付或其他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包括向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或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所需的资金。如果任何子公司在未来以自己的名义发生债务,管理这类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此外,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在中国大陆的每一家子公司必须每年从其净收益中拨出一部分用于为法定盈余准备金提供资金,直至该准备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此项储备不可作为股息分配。因此,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以股息、贷款或垫款的形式向我们转让部分净资产的能力受到限制。此外,中国政府还对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和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因此,如果有的话,我们可能会在完成从我们的利润中获得和汇出用于支付股息的外汇所需的行政程序方面遇到困难。如果我们无法从我们的子公司收到资金,我们可能无法支付我们普通股的现金股息。
我们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如果有的话,将以美元支付。如果我们在税收方面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我们向海外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可能被视为中国来源的收入,因此可能需要按最高10%的税率缴纳中国预扣税。应付非居民企业投资者的股息,适用10%的中国预扣税。此类投资者转让普通股实现的任何收益也需按10%的现行税率缴纳中国税款,在股息的情况下,如果此类收益被视为源自中国境内的收入,则将在来源处扣缴。
PCAOB和《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
《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HFCAA”)、SEC和PCAOB最近采取的监管行动,以及美国证券交易所提交的要求对中国上市公司适用更多和更严格标准的拟议规则变更,可能会给我们的融资活动和合规成本增加不确定性。HFCAAA要求,如果PCAOB因公司使用不受PCAOB检查的外国审计机构而无法审计特定报告,外国公司必须证明其不是外国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如果PCAOB确定连续三年无法检查我们的审计师,我们的证券可能会被禁止在国家交易所交易。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该法案如果获得通过,将修订HFCAA,并要求SEC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如果其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三年不接受PCAOB检查,从而减少我们的证券可能被禁止交易或退市的时间。2021年12月20日,PCAOB发布了一份关于其认定的报告,即PCAOB无法检查或彻底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或香港的PCAOB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是中国当局在这些司法管辖区担任职务。我们为2023、2022和2021年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和在PCAOB注册的公司的审计师,受美国法律的约束,根据该法律,PCAOB进行定期检查以评估我们的审计师是否遵守适用的专业标准,因此我们的审计师不受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宣布的决定的约束。然而,我们无法确定SEC或其他美国监管机构是否会对包括我们在内的中国发行人适用与我们的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如果PCAOB确定其无法检查或彻底调查我们的审计师,因此交易所可能决定将我们的证券退市,则HFCAAA可能会禁止我们的证券交易。
2022年8月26日,PCAOB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签署了《礼宾声明》(“礼宾声明”),意在使PCAOB能够对中国大陆和香港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根据PCAOB发布的一份声明,《议定书声明》(i)为PCAOB提供了在不与中国当局协商或不从中国当局输入的情况下选择其检查和调查的公司、审计业务和潜在违规行为的唯一酌处权,(ii)为PCAOB检查人员和调查人员提供了查看包含所有信息的完整审计工作文件的程序,并为PCAOB根据需要保留信息,以及(iii)为PCAOB提供了与PCAOB检查或调查的审计相关的所有人员直接面谈和取证的机会。虽然PCAOB和SEC的主席都发表了支持议定书声明的声明,但都强调这只是进程的第一步。2022年12月15日,PCAOB发布了一份新的确定报告,其中:(1)撤销了2021年12月16日的确定报告;(2)得出结论,PCAOB已能够在2022年完全在中国进行检查和调查。然而,2022年12月15日的认定报告警告称,中国当局可能会在任何时候采取立场,阻止PCAOB继续检查或彻底调查。2022年12月29日,《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签署成为法律,正式将审计师不受PCAOB检查的年限降至连续两年。因此,它将如何影响中国发行人仍存在不确定性,无法保证PCAOB将继续能够及时执行其未来的检查和调查。根据HFCAAA的要求,如果未来PCAOB因中国当局采取的立场而确定其不再能够检查或完全调查,则PCAOB将迅速采取行动,考虑是否应发布新的决定,届时公司将只有两年时间来遵守PCAOB的审计。
部分财务数据
(单位:美元)
合并损益表信息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家长 | 子公司 | WFOEs | VIE和 他们的 子公司 |
合并 调整 |
合并 | |||||||||||||||||||
| 收入 | - | 23,174 | 10,121,605 | 849,506 | (758,050 | ) | 10,236,235 | |||||||||||||||||
| 收益成本 | - | - | 5,451,918 | 295,126 | (116,319 | ) | 5,630,725 | |||||||||||||||||
| 毛利(亏损) | - | 23,174 | 4,669,687 | 554,380 | (641,731 | ) | 4,605,510 | |||||||||||||||||
| 营业费用 | 10,644,763 | 5,751,034 | 12,779,770 | 2,806,880 | 153,917,318 | 185,899,765 | ||||||||||||||||||
| 经营亏损 | (10,644,763 | ) | (5,727,860 | ) | (8,110,083 | ) | (2,252,500 | ) | (154,559,049 | ) | (181,294,255 | ) | ||||||||||||
| 其他费用,净额 | (74 | ) | 41,618 | 429,135 | (3,526,313 | ) | 5,383,633 | 2,327,999 | ||||||||||||||||
| 所得税拨备 | - | - | - | - | (2,755,973 | ) | (2,755,973 | ) | ||||||||||||||||
| 非控股权益前亏损 | (10,644,837 | ) | (5,686,242 | ) | (7,680,948 | ) | (5,778,813 | ) | (151,931,389 | ) | (181,722,229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亏损 | - | - | - | 394,627 | (3,722 | ) | (390,905 | ) | ||||||||||||||||
| 净亏损 | (10,644,837 | ) | (5,686,242 | ) | (7,680,948 | ) | (5,384,186 | ) | (151,935,111 | ) | (181,331,324 | )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家长 | 子公司 | WFOEs | VIE和 他们的 子公司 |
合并 调整 |
合并 | |||||||||||||||||||
| 收入 | - | 5,464,332 | 6,432,597 | 86,199,653 | (4,503,396 | ) | 93,593,186 | |||||||||||||||||
| 收益成本 | - | 271,313 | 3,239,958 | 74,629,562 | (199,168 | ) | 77,941,665 | |||||||||||||||||
| 毛利(亏损) | - | 5,193,019 | 3,192,639 | 11,570,091 | (4,304,228 | ) | 15,651,521 | |||||||||||||||||
| 营业费用 | 20,968,387 | 13,229,967 | 18,163,688 | 10,582,141 | (13,249,307 | ) | 76,193,490 | |||||||||||||||||
| 经营亏损 | (20,968,387 | ) | (8,036,948 | ) | (14,971,049 | ) | 987,950 | (17,553,535 | ) | (60,541,969 | ) | |||||||||||||
| 其他费用,净额 | 327 | 124,606 | 711 | (2,944,089 | ) | 9,207,349 | 6,388,904 | |||||||||||||||||
| 所得税拨备 | - | - | - | (8,878 | ) | 3,950,202 | 3,941,324 | |||||||||||||||||
| 非控股权益前亏损 | (20,968,060 | ) | (7,912,342 | ) | (14,970,338 | ) | (1,965,017 | ) | (4,395,984 | ) | (50,211,741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亏损 | - | - | - | (2,702,185 | ) | 374,244 | (2,327,941 | ) | ||||||||||||||||
| 净亏损 | (20,968,060 | ) | (7,912,342 | ) | (14,970,338 | ) | (4,667,202 | ) | (4,021,740 | ) | (52,539,682 | )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家长 | 子公司 | WFOEs | VIE和 他们的 子公司 |
合并 调整 |
合并 | |||||||||||||||||||
| 收入 | - | (15,851 | ) | 2,636,562 | 171,503,642 | (29,056,388 | ) | 145,067,965 | ||||||||||||||||
| 收益成本 | 300,000 | - | 726,389 | 131,315,543 | (3,315,846 | ) | 129,026,086 | |||||||||||||||||
| 毛利(亏损) | (300,000 | ) | (15,851 | ) | 1,910,173 | 40,188,099 | (25,740,542 | ) | 16,041,879 | |||||||||||||||
| 营业费用 | 29,415,319 | 35,544,319 | 3,561,420 | 21,074,461 | (7,935,069 | ) | 81,660,450 | |||||||||||||||||
| 经营亏损 | (29,715,319 | ) | (35,560,170 | ) | (1,651,247 | ) | 19,113,638 | (17,805,473 | ) | (65,618,571 | ) | |||||||||||||
| 其他费用,净额 | 3,139 | (146,447 | ) | 15,427 | (3,836,228 | ) | (14,642 | ) | (3,978,751 | ) | ||||||||||||||
| 所得税拨备 | - | - | - | (9,665 | ) | 8,136,002 | 8,126,337 | |||||||||||||||||
| 非控股权益前亏损 | (29,712,180 | ) | (35,706,617 | ) | (1,635,820 | ) | 15,267,745 | (9,684,113 | ) | (61,470,985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亏损 | - | - | - | (7,330,267 | ) | - | (7,330,267 | ) | ||||||||||||||||
| 净亏损 | (29,712,180 | ) | (35,706,617 | ) | (1,635,820 | ) | 7,937,478 | (9,684,113 | ) | (68,801,252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信息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
| 家长 | 子公司 | WFOEs | VIE和 他们的 子公司 |
合并 调整 |
合并 | |||||||||||||||||||
| 现金 | 5,662 | 50,690 | 18,579 | 9,055 | - | 83,986 | ||||||||||||||||||
| 应收账款 | - | 755,621 | 3,613,413 | 15,794,476 | (16,814,006 | ) | 3,349,504 | |||||||||||||||||
| 公司间应收款 | 73,328,477 | 65,501,167 | 200,489 | 21,721,734 | (160,751,867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812,423 | 5,930,409 | 831,568 | 14,695,064 | (38,554,230 | ) | 3,715,234 | |||||||||||||||||
| 流动资产总额 | 94,146,562 | 72,237,887 | 4,664,049 | 52,220,329 | (216,120,103 | ) | 7,148,724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 | 235,588 | 865,341 | 43,874 | (62,803 | ) | 1,082,000 |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63,677,883 | 62,740,824 | - | 53,472,741 | (179,891,448 | ) | - | |||||||||||||||||
| 无形资产,净额 | - | - | 29,685 | - | 43,299,459 | 43,329,144 | ||||||||||||||||||
| 使用权资产,净额 | - | 167,092 | 414,603 | 197,212 | (34,697 | ) | 744,210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44,250 | 2,560,573 | - | 2,936,301 | (6,507,460 | ) | 1,333,664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6,022,133 | 65,704,077 | 1,309,629 | 56,650,128 | (143,196,949 | ) | 6,489,018 | |||||||||||||||||
| 总资产 | 160,168,695 | 137,941,964 | 5,973,678 | 108,870,457 | (359,317,052 | ) | 53,637,742 | |||||||||||||||||
| 应付账款 | - | 19,906,803 | 8,104,691 | 13,843,617 | (33,620,220 | ) | 8,234,891 | |||||||||||||||||
| 租赁负债 | - | 170,962 | 357,564 | 201,778 | - | 730,304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469,583 | 123,048,670 | 13,967,687 | 117,160,119 | (165,870,787 | ) | 91,775,272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69,583 | 143,126,435 | 22,429,942 | 131,205,514 | (199,491,007 | ) | 100,740,467 | |||||||||||||||||
| 租赁负债-NC | - | - | 62,528 | - | - | 62,528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847,135 | - | 5,011,566 | 5,858,701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909,663 | - | 5,011,566 | 5,921,229 | ||||||||||||||||||
| 负债总额 | 3,469,583 | 143,126,435 | 23,339,605 | 131,205,514 | (194,479,441 | ) | 106,661,696 | |||||||||||||||||
| 累计赤字 | (61,548,167 | ) | (123,851,265 | ) | (63,594,248 | ) | (47,028,999 | ) | (120,558,603 | ) | (416,581,282 | ) | ||||||||||||
| 其他股权 | 218,247,279 | 118,666,794 | 46,228,321 | 24,693,942 | (54,483,334 | ) | 353,353,002 | |||||||||||||||||
| 总股本 | 156,699,112 | (5,184,471 | ) | (17,365,927 | ) | (22,335,057 | ) | (175,041,937 | ) | (633,228,280 | ) | |||||||||||||
| 总负债和股东权益 | 160,168,695 | 137,941,964 | 5,973,678 | 108,870,457 | (359,317,052 | ) | 53,637,742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
| 家长 | 子公司 | WFOEs | VIE和 他们的 子公司 |
合并 调整 |
合并 | |||||||||||||||||||
| 现金 | 12,874 | 336,846 | 59,293 | 531,534 | 324,334 | 1,264,881 | ||||||||||||||||||
| 应收账款 | - | 1,161,641 | 4,399,643 | 18,646,214 | (16,923,932 | ) | 7,283,566 | |||||||||||||||||
| 公司间应收款 | 74,369,714 | 68,346,860 | 526,951 | 42,042,009 | (185,285,534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478,423 | 4,693,908 | 1,058,799 | 41,506,852 | (30,460,759 | ) | 36,277,223 | |||||||||||||||||
| 流动资产总额 | 93,861,011 | 74,539,255 | 6,044,686 | 102,726,609 | (232,345,891 | ) | 44,825,670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 | 630,565 | 2,678,272 | 214,973 | - | 3,523,810 |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63,677,883 | 62,440,824 | - | 57,438,383 | (183,557,090 | ) | - | |||||||||||||||||
| 无形资产,净额 | - | - | 50,926 | 158,833 | 87,449,960 | 87,659,719 | ||||||||||||||||||
| 使用权资产,净额 | - | 692,919 | 1,002,496 | 1,030,362 | - | 2,725,777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66,978 | 2,567,396 | - | 3,005,359 | 86,962,466 | 94,902,199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6,044,861 | 66,331,704 | 3,731,694 | 61,847,910 | (9,144,664 | ) | 188,811,505 | |||||||||||||||||
| 总资产 | 159,905,872 | 140,870,959 | 9,776,380 | 164,574,519 | (241,490,555 | ) | 233,637,175 | |||||||||||||||||
| 应付账款 | - | 20,189,728 | 6,133,610 | 16,758,506 | (34,990,085 | ) | 8,091,759 | |||||||||||||||||
| 租赁负债 | - | 358,612 | 614,077 | 692,721 | - | 1,665,41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62,668 | 111,980,444 | 19,730,024 | 143,844,642 | (191,543,335 | ) | 85,074,443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62,668 | 132,528,784 | 26,477,711 | 161,295,869 | (226,533,420 | ) | 94,831,612 | |||||||||||||||||
| 租赁负债-NC | - | 324,255 | 427,499 | 396,772 | - | 1,148,526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861,500 | - | 2,486,040 | 3,347,540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324,255 | 1,288,999 | 396,772 | 2,486,040 | 4,496,066 | ||||||||||||||||||
| 负债总额 | 1,062,668 | 132,853,039 | 27,766,710 | 161,692,641 | (224,047,380 | ) | 99,327,678 | |||||||||||||||||
| 累计赤字 | (52,484,550 | ) | (121,844,611 | ) | (55,952,193 | ) | (40,940,607 | ) | 35,972,003 | (235,249,958 | ) | |||||||||||||
| 其他股权 | 211,327,754 | 129,862,531 | 37,961,863 | 43,822,485 | (63,619,504 | ) | 359,355,129 | |||||||||||||||||
| 总股本 | 158,843,204 | 8,017,920 | (17,990,330 | ) | 2,881,878 | (27,647,501 | ) | 124,105,171 | ||||||||||||||||
| 总负债和股东权益 | 159,905,872 | 140,870,959 | 9,776,380 | 164,574,519 | (241,490,555 | ) | 233,637,175 | |||||||||||||||||
合并现金流信息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家长 | 子公司 | WFOEs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经营活动(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 (305,859 | ) | 1,261,061 | (26,106 | ) | (1,522,303 | ) | 172,366 | (420,841 | ) | ||||||||||||||
| 投资活动(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260,903 | ) | - | (505,398 | ) | 329,720 | (436,581 | ) | |||||||||||||||
| 筹资活动(用于)/提供的现金净额 | 290,000 | 844,163 | - | (209,421 | ) | (300,000 | ) | 624,742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8,647 | 68,241 | (366 | ) | (318,559 | ) | (243,878 | ) | (485,915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212 | ) | 1,912,562 | (26,472 | ) | (2,555,681 | ) | (41,792 | ) | (718,595 | )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家长 | 子公司 | WFOEs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经营活动(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 (13,187,296 | ) | (4,363,034 | ) | (2,753,716 | ) | (3,599,661 | ) | (31,058,507 | ) | (17,870,525 | ) | ||||||||||||
| 投资活动(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5,190,871 | ) | (88,618 | ) | (2,488,567 | ) | 6,594,214 | (934,197 | ) | ||||||||||||||
| 筹资活动(用于)/提供的现金净额 | 7,420,000 | 3,838,243 | 2,342,047 | 2,257,470 | 28,620,214 | 7,093,542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124,445 | (86,144 | ) | (30,256 | ) | (324,086 | ) | (3,526,830 | ) | (3,819,202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42,851 | ) | (5,801,806 | ) | (530,543 | ) | (4,154,844 | ) | 629,091 | (15,530,382 | )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家长 | 子公司 | WFOEs | VIE | 消除 | 合并 | |||||||||||||||||||
| 经营活动(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 (86,208,510 | ) | (15,968,254 | ) | 34,337,973 | 15,949,957 | (1,812,380 | ) | (53,787,959 | ) | ||||||||||||||
| 投资活动(使用)/提供的现金净额 | (72,449,477 | ) | (52,884,803 | ) | 151,027 | (13,979,925 | ) | 60,766,693 | (78,396,485 | ) | ||||||||||||||
| 筹资活动(用于)/提供的现金净额 | 164,103,934 | 75,546,992 | (35,042,385 | ) | 4,318,722 | (60,363,735 | ) | 148,910,734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209,778 | 109,208 | (6,586 | ) | (1,595,463 | ) | 1,540,705 | (2,820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55,725 | 6,803,143 | (559,971 | ) | 4,693,291 | 131,283 | 16,723,470 | |||||||||||||||||
我们是联邦证券法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和“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受到降低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的约束。更多信息请参见“招股说明书摘要-作为新兴成长型公司和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意义”。
投资我们根据本招股章程发售的证券涉及高度风险。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您应该仔细阅读并考虑从本招股说明书第4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以及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定期报告和其他报告中包含的风险因素。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任何州证券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或确定本招股说明书是否真实或完整。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本招股说明书的日期为2025年2月6日。
目 录
| 页 | |
| 常用定义术语 | 二、 |
| 关于这个前景 | 三、 |
| 市场和行业数据 | 四、 |
| 财务资料的列报 | 四、 |
| 商标和商号 | 四、 |
| 前景概要 | 1 |
| 提供 | 3 |
| 风险因素 | 4 |
|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说明 | 5 |
| 收益用途 | 6 |
| 主要股东 | 7 |
| 出售股东 | 8 |
| 分配计划 | 10 |
| 费用 | 12 |
| 法律事项 | 12 |
| 专家 | 12 |
| 民事责任的强制执行 | 13 |
|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 15 |
| 按参考纳入某些资料 | 16 |
对于美国以外的投资者:我们没有做任何事情,允许在任何需要为此目的采取行动的司法管辖区进行本次发售或拥有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但在美国除外。你们须知悉并遵守与本次发行及本招股章程的分发有关的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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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以下是本文件中使用的某些术语的缩写和定义:
| ● | “公司”“我们”“我们的”“我们”为对箩筐技术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 | |
| ● | “中国”或“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 | “人民币”“人民币”是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 |
| ● | “美元”、“美元”、“美元”、“美元”是指美国的法定货币; | |
| ● | “可变利益实体”或“VIE”指的是北京中传时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特脑AI科技有限公司和eMapgo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二、
该文件构成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根据《证券法》第5条,构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售股股东可不时出售本招募说明书所述其所提供的证券。我们不会根据本招股章程发售任何普通股以供出售,亦不会收取该等出售证券持有人根据本招股章程出售证券的任何收益。
本文件不构成任何司法管辖区的出售要约或购买证券要约的邀约,也不构成向任何向其提出此类要约为非法的人发出的要约。
我们还可能提供招股说明书补充或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订,以增加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或更新或更改信息。您应该同时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任何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或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订,以及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题为“您可以在哪里找到更多信息”的章节中向您推荐的额外信息。
三、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有关我们行业和业务的估计、预测和其他信息,以及我们管理层编制的有关市场研究、估计和预测的数据。基于估计、预测、预测、市场研究或类似方法的信息本质上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实际事件或情况可能与本信息中假设的事件和情况存在重大差异。我们经营所在的行业由于多种因素,包括题为“风险因素”一节中描述的因素,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除非另有明确说明,我们从市场研究公司和其他第三方编制的报告、研究调查、研究和类似数据、行业和一般出版物、政府数据以及类似来源获得本行业、业务、市场和其他数据。在某些情况下,我们没有明确提及这些数据的来源。当我们在任何段落中提及一个或多个数据来源时,您应假定出现在同一段落中的其他相同类型的数据来自这些来源,除非另有明确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虽然我们从第三方来源(包括我们可能付费、赞助或进行的任何来源)整理、提取、复制了行业数据,但我们并未对数据进行独立验证。与行业、业务、市场和其他数据有关的预测和其他前瞻性信息受制于与本招股说明书中其他前瞻性陈述相同的资格和额外的不确定性。见题为“关于前瞻性陈述的注意事项”一节。
本招股说明书通过引用纳入了我们于2024年10月22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包含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这些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我们的财务信息以美元表示。我们的财政年度从1月1日开始,到同年12月31日结束。
我们对本招股说明书或我们通过引用纳入的文件中使用的对我们的业务很重要的商标拥有所有权,其中许多是根据适用的知识产权法注册的。仅为方便起见,本招股说明书或我们以引用方式纳入的文件中提及的商标和商号可能会在没有“®”或“™”符号,但此类引用无意以任何方式表明,我们不会根据适用法律在最大可能范围内主张我们的权利或适用许可人对这些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权利。我们不打算使用或展示其他公司的商标、商号或服务标记来暗示与任何其他公司的关系,或由任何其他公司为我们背书或赞助。在本招股章程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中出现的任何其他公司的每项商标、商号或服务标记均为其各自持有人的财产。
四、
本摘要重点介绍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的选定信息。本摘要不包含您在决定投资我们的普通股之前应考虑的所有信息。您应该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信息,包括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标题为“风险因素”的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相关附注,然后再做出投资决定。本摘要中的部分陈述构成前瞻性陈述。见标题为“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一节。为便于列报,本节中包含的某些数字已四舍五入,因此,百分比总和可能不是100%。
业务概况
我们是一家时空智能大数据服务公司,同时也是中国各行业交互式基于位置的服务(“LBS”)和高清(“HD”)地图的提供商。背靠我们在高清地图和多来源智能时空大数据方面的专有技术和专长,我们建立了城市级和行业级全息时空数字孪生系统,并积极服务于包括智能交通在内的行业,应用于自动驾驶、智慧公路和车路协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涵盖碳中和和环保遥感数据服务、LBS智慧行业应用,包括移动互联网LBS、智慧出行、智慧物流、新基建、智慧城市、应急救援等。
我们认为,路车协同是未来智能出行和自动驾驶的基石。因此,智能汽车需要智能道路。我们正在积极部署面向车辆和道路的智能解决方案。
对于车辆,我们正在支持eMapgo作为高清地图提供商的地位,持续投资于自动驾驶数据服务、模拟服务和全认知人工智能(“AI”)服务领域的技术研发,目标是继续优化、深化和扩展为汽车制造商和顶级自动驾驶公司提供的服务。我们认为,我们已经主导了“自动驾驶高清地图采集元素模型和交互格式”行业标准的开发,我们预计eMapgo将在不久的将来继续在制定行业标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对于道路,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基于其时空数字底座的智慧道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于高清地图的智慧道路AI数字底座、24/7道路危险意识、恶劣天气感知等道路信息数据感知服务系统以及通过我们的子公司之一EMG的智慧管理平台。通过这些努力,箩筐旨在帮助高速公路运营商更安全、更高效地管理其数字化资产,并实现车辆与道路之间的数据通信,车辆可以实时以数字方式接收影响安全、便利和舒适的路边信息。我们正在为中国新一代智慧交通示范项目——昌九高速公路提供类似的智慧数字化服务,这个项目展示了我们在智慧公路领域受人尊敬的地位。
尽管箩筐的AI时空大数据服务并不直接解决碳排放问题,但我们认为,我们的数据服务有助于政策制定者、行业监管机构和市场服务参与者监测真实情况和数据变化,帮助他们努力减少碳排放,并作为碳排放交易的重要数字基础。我们认为,箩筐建立了中国最强大的遥感数据引擎,融合了高分辨率遥感、高清地图和各种物联网传感器数据,使我们能够推出最高效的遥感数据处理服务。此次发行解决了更广泛的市场焦点,专注于碳排放、碳中和、地理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作物和其他方面的工业应用,我们将这一市场定义为碳中和自然资源资产服务业务。
1
作为信息流管理和市场服务的LBS数据服务提供商,业务的增长由其统一的平台能力提供动力,从规划、下单、履约、转换监测和报告管理全生命周期市场服务。它可以通过针对不同平台的账户统一和不同营销渠道、业态和创意之间的智能分发,实现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和更好的绩效,基于整合交付和结果跟踪的实时反馈循环,从而优化交付效果。
与我们业务相关的风险摘要
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涉及风险。在决定投资我们的普通股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标题为“风险因素”的部分以及我们通过引用并入本文的SEC文件中描述的风险。
企业信息
我司主要行政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SOHO二期Block B座B9-8 100020。我们的网站是www.luokung.com。我们经常在我们的网站上发布重要信息。本网站所载资料不属于本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我们在美国的process服务代理是ClearTrust,LLC,该公司目前的转让代理,邮寄地址为16540 Pointe Village Drive Suite 210,Lutz,Florida 33558。
SEC维护一个互联网站点,其中包含报告、代理和信息声明,以及有关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发行人的其他信息,网址为www.sec.gov。
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影响
我们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身份使我们免于遵守SEC的某些法律法规和NASDAQ的某些法规。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上市公司的所有披露要求的约束。例如,我们不受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的某些规则的约束,这些规则规范了与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所适用的代理、同意或授权的征集相关的披露义务和程序要求。此外,我们的执行官和董事在购买和出售我们的证券方面不受《交易法》第16条和相关规则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条款的约束。此外,我们不需要像美国上市公司那样频繁或迅速向SEC提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因此,与美国上市公司相比,有关我们公司的公开信息可能更少。
此外,外国私营发行人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前不需要以20-F表格提交年度报告,而作为加速申报人的美国国内发行人则需要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75天内以10-K表格提交年度报告。外国私营发行人还可免受《交易法》FD(公平披露)条例的约束,该条例旨在防止发行人对重大信息进行选择性披露。
我们可能会利用这些豁免,直到我们不再符合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为了保持我们目前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地位,我们的大多数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必须由非美国居民直接或间接持有记录,或者,如果我们的大多数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由美国居民直接或间接持有记录,我们的大多数执行官或董事可能不是美国公民或居民,我们的资产不能超过50%位于美国,我们的业务必须主要在美国境外管理。
我们利用了本招股说明书中某些减少的报告和其他要求。因此,此处包含的信息可能与您从您可能持有股本证券的美国其他上市公司收到的信息不同。
2
本招股章程涉及本招股章程所指售股股东以私募配售方式向若干认可投资者发行最多3,850,792股普通股的转售,包括(i)我们根据公司与其若干债权人于2024年7月8日订立的转换协议向若干债务投资者发行的最多2,288,292股普通股,及(ii)我们根据公司与其投资者于2024年7月10日订立的若干认购协议向若干新投资者发行的最多1,562,500股普通股。出售后的所有普通股将由售股股东出售。售股股东可不时按现行市价出售其普通股。我们将不会收到售股股东根据本招股章程出售普通股的任何收益。
| 目前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 | 6,878,339股普通股。 |
|
| 售股股东发售的普通股 | 最多3,850,792股普通股。 |
|
| 收益用途 | 我们将不会从售股股东出售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 | |
| 风险因素 | 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涉及高度风险。您应该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4页开始的“风险因素”部分,以及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或通过引用纳入的其他信息,以便讨论在决定投资我们的普通股之前需要仔细考虑的因素。 | |
|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代码 | 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代码为“LKCO。” |
除非另有说明,本次发行前后的已发行普通股数量基于截至2025年1月31日已发行的6,878,339股普通股,不包括以下情况:
| ● | 认股权证购买975,392股我们的普通股。 |
3
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涉及高度风险。我们在一个动态和快速变化的行业中运营,涉及众多风险和不确定性。您应该仔细考虑所描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标题“第3项”下描述的风险。关键信息-D.风险因素”载于我们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或于2024年10月22日向SEC提交的2023年年度报告,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然后再决定是否投资于普通股。我们目前不知道或我们目前认为不重要的额外风险也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运营。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以下任何风险或目前不重要或未知的额外风险和不确定性的重大不利影响。如果任何这些风险实际发生,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现金流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这可能会导致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下降,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未来出售大量我们的普通股,或未来出售的可能性,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大量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或认为这种出售将会发生,可能会导致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下跌。我们正在登记转售售股股东持有的合共3,850,792股普通股。我们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普通股可立即在公开市场上转售,不受限制。如果股东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普通股,或市场认为可能发生此类出售,我们未来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无法预测出售股东是否以及何时可能在公开市场上出售此类股份。此外,未来我们可能会增发普通股或其他可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权或债务证券。任何此类发行都可能导致我们现有股东的大幅稀释,并可能导致我们的股价下跌。
4
在“我们的业务和“所得款项用途”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包括我们的2023年年度报告)下作出的某些陈述,或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部分陈述构成前瞻性陈述。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可能”、“将”、“应该”、“预期”、“计划”、“预期”、“相信”、“估计”、“预测”、“潜在”“打算”或“继续”等术语来识别前瞻性陈述,或者这些术语的否定或其他类似术语。
这些前瞻性陈述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与我们的目标、计划和战略有关的陈述、包含对运营结果或财务状况、预期资本需求和费用的预测的陈述、与我们的候选产品的研究、开发、完成和使用有关的陈述,以及涉及我们打算、预期、预测、相信或预期将会或可能在未来发生的活动、事件或发展的所有陈述(历史事实陈述除外)。
前瞻性陈述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并受到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我们的这些前瞻性陈述基于我们的管理层根据他们的经验以及他们对历史趋势、当前状况、预期未来发展和他们认为适当的其他因素的看法做出的假设和评估。
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以下方面的陈述:
| ● | 我们未来的业务发展、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
| ● | 我们的净收入和某些成本或费用项目的预期变化; |
| ● | 我们吸引和留住客户的能力;以及 |
| ● | 时空大数据处理和基于位置的交互式服务市场的趋势与竞争。 |
这些陈述仅是当前的预测,受已知和未知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我们或我们行业的实际结果、活动水平、业绩或成就与前瞻性陈述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我们在“风险因素”标题下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文的文件中更详细地讨论了其中的许多风险。你不应该依赖前瞻性陈述作为对未来事件的预测。
尽管我们认为前瞻性陈述中反映的预期是合理的,但我们无法保证未来的结果、活动水平、业绩或成就。除法律要求外,我们没有义务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之后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
5
我们将不会从售股股东出售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出售普通股的全部所得款项净额将归售股股东所有。
售股股东将支付此类售股证券持有人在处置其普通股时产生的任何承销费、折扣和售股佣金。公司将承担为进行本招股说明书所涵盖的普通股登记而产生的所有其他成本、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登记和备案费用、纳斯达克上市费用以及法律顾问和独立注册会计师的费用和开支。
6
下表提供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信息,由所列人员提供。股份的实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确定的,通常包括个人对其行使单独或共享投票权或投资权的任何股份。就下表而言,如果某人有权在2024年12月31日后的60天内获得此类股份,则该人被视为拥有任何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为计算每个人持有的已发行股份的百分比,该人有权在2024年12月31日后的60天内获得的任何股份被视为已发行,但就计算任何其他人的所有权百分比而言,不被视为已发行。除另有说明外,表中所列人员对其实益拥有的所有普通股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除另有说明外,每一位上榜人士的地址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SOHO二期B9-8 Block B座c/o箩筐技术。
下表中普通股的所有权百分比基于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的6,878,339股普通股。
| 数 实益拥有的股份 |
百分比 实益拥有的股份 |
|||||||
| 董事和执行官 | ||||||||
| Xuesong Song,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董事(1)(2) | 117,320 | 1.71 | % | |||||
| Dongpu Zhang,总裁(3) | 0 | 0 | % | |||||
| Jian Zhang,首席财务官 | 0 | 0 | % | |||||
| 汤镇瑜 | 10,000 | 0.15 | % | |||||
| Jin Meng Bryan Yap | 0 | 0 | % | |||||
| Yang Zhou | 8,750 | 0.13 | % | |||||
| 全体董事和执行官为一组(6人) | 136,070 | 1.98 | % | |||||
| (1) | 由(i)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Charm Dragon International Limited直接拥有的16,796股普通股和(ii)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Bravo First Development Limited直接拥有的94,270股普通股组成。 |
| (2) | Xuesong Song先生为Bravo First Development Limited的控股股东。Xuesong Song先生为Charm Dragon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唯一董事。Xuesong Song先生还拥有公司全部10,417股已发行优先股,每股优先股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拥有399票的投票权。因此,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
7
售股股东发售的普通股包括公司发行的3,850,792股普通股,其中(i)2,288,292股普通股根据公司与其若干债权人于2024年7月8日订立的转换协议向若干债务投资者发行,及(ii)1,562,500股普通股根据公司与其投资者于2024年7月10日订立的若干认购协议向若干新投资者发行。
除此处描述的关系外,据我们所知,出售股东不是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的员工或供应商。在过去三年内,除本文所述的关系外,售股股东未担任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职务,也没有任何售股股东与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关联公司存在任何类型的重大关系。除另有说明外,有关股份所有权的所有资料均已由售股股东提供。所有售股股东均与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或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家庭关系。
“售股股东”一词还包括下表所列售股股东的任何受让方、质权人、受赠人或其他利益继承人。除非另有说明,据我们所知,下表所列的人对该人姓名对面所列的普通股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受适用的社区财产法的约束)。我们将提交本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文件(或在必要时对本招股说明书进行生效后修订),以指定能够使用本招股说明书转售在此发售的普通股的指定售股股东的继任者。
如果出售股东是经纪交易商的关联公司,并且任何参与的经纪交易商被视为《证券法》含义内的“承销商”,则给予任何此类出售股东或经纪交易商的任何佣金或折扣可被视为《证券法》规定的承销佣金或折扣。
实益所有权根据SEC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或《交易法》颁布的规则13d-3(d)确定,包括出售股东拥有投票权和投资权的普通股。下表列出售股股东及其他有关售股股东所持普通股实益拥有权的资料。第二栏列出出售股东根据截至2025年1月31日的普通股所有权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数量。
第三栏列出了售股股东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发售的普通股的最大数量。售股股东实际可能出售的股份数量可能少于本招股说明书发售的股份数量。
8
第四栏假设出售售股股东根据本招股章程发售的所有普通股。以下第一栏的表格列出了出售股东和其他有关他们所持有的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的信息。
| 普通数 发售前拥有的股份 |
最大值 数量 普通 股份被 |
共同数 发售后拥有的股份 |
||||||||||||||||||
| 售股股东名称 | 数(1) | 百分比 | 提供 | 数(2) | 百分比 | |||||||||||||||
| 刘美玲(3) | 420,000 | 6.11 | % | 420,000 | - | - | ||||||||||||||
| 刘哲涛(4) | 390,000 | 5.67 | % | 390,000 | - | - | ||||||||||||||
| 张海伟(5) | 380,000 | 5.52 | % | 380,000 | - | - | ||||||||||||||
| 刘仁林(6) | 410,000 | 5.96 | % | 410,000 | - | - | ||||||||||||||
| 刘玲华(7) | 400,000 | 5.82 | % | 400,000 | - | - | ||||||||||||||
| Dragon Frontier Limited(8) | 288,292 | 4.19 | % | 288,292 | - | - | ||||||||||||||
| 从岩雪(9) | 172,500 | 2.51 | % | 172,500 | - | - | ||||||||||||||
| 刘志清(10) | 280,000 | 4.07 | % | 280,000 | - | - | ||||||||||||||
| 林忠雄(11) | 285,000 | 4.14 | % | 285,000 | - | - | ||||||||||||||
| 孝义端木(12) | 290,000 | 4.22 | % | 290,000 | - | - | ||||||||||||||
| 刘小华(13) | 265,000 | 3.85 | % | 265,000 | - | - | ||||||||||||||
| Hao Chen(14) | 270,000 | 3.93 | % | 270,000 | - | - | ||||||||||||||
| (1) | 受益所有权是根据SEC规则确定的,通常包括对证券的投票权或投资权。受目前可行使或可在2025年1月31日后60天内行使的期权或认股权证约束的普通股,在计算出售股东持有该等期权或认股权证的百分比时被计算为已发行,但在计算任何其他出售股东的百分比时不被计算为已发行。 |
| (2) | 假设出售根据本招股章程发售的所有普通股。 |
| (3) | 此人住址为中国重庆市佩岭区荔枝黎明6组。 |
| (4) | 此人住址为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东路5277号。 |
| (5) | 此人住址为中国广东省东光市清溪镇香芒中路46号。 |
| (6) | 此人住址为中国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马安山路18号。 |
| (7) | 此人住址为中国江西省上饶市黔笔县桂碧花园2号楼303号公寓。 |
| (8) | 这些股份由Dragon Frontier Limited持有,这是一家BVI公司,由其唯一董事Dan Sang 100%拥有。其注册地址为Vistra企业服务中心,Wickhams Cay II,Road Town,Tortola,VG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党生对上述股份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 |
| (9) | 此人住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道朝外SOHO A座2206b室。 |
| (10) | 此人住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华茂城10区8号楼1单元1504室。 |
| (11) | 此人住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区招商广场A座9层。 |
| (12) | 此人的住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思济世嘉东座2105室。 |
| (13) | 此人住址为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朝阳首府1单元。 |
| (14) | 此人住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泽路2号北京巷Westm慧谷亘源7号。 |
9
我们是在本招股章程日期后登记售股股东不时持有的普通股。我们将不会收到出售股东出售我们普通股的任何收益。
“售股股东”一词包括受赠人、质权人、受让方或其他利益继承人在本募集说明书日期后从售股股东处收到的作为赠与、质押、合伙分配或其他转让的利益出售证券。售股股东将独立于我们就每次出售的时间、方式和规模作出决定。此类销售可在我们普通股的主要交易市场或我们普通股交易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市场或交易设施或私下交易中进行。这些销售可能是固定的或议定的价格。售股股东在出售证券时,可以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
| ● | 普通经纪交易和经纪交易商招揽购买者的交易; |
| ● | 经纪交易商将试图以代理身份出售普通股但可能作为委托人定位并转售部分大宗以促进交易的大宗交易; |
| ● | 由经纪交易商作为本金购买并由经纪交易商为其账户转售; |
| ● | 根据适用的交易所规则进行的交易所分配; |
| ● | 私下协商交易; |
| ● | 卖空交易结算; |
| ● | 向售股股东的雇员、成员、有限合伙人或股东分派; |
| ● | 在通过经纪交易商进行的交易中,与卖出股东约定以每只证券规定的价格卖出特定数量的此类普通股; |
| ● | 通过期权的书面或结算或其他套期保值交易,无论是通过期权交易所还是其他方式; |
| ● | 通过质押担保债务和其他义务; |
| ● | 延迟交付安排; |
| ● | 向或通过承销商或经纪自营商; |
| ● | 在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415条规则所定义的“市场上”发售中,以协议价格、销售时的现行价格或与此类现行市场价格相关的价格,包括直接在国家证券交易所进行的销售或通过交易所以外的做市商进行的销售或通过销售代理进行的其他类似发售; |
| ● | 在私下协商的交易中; |
| ● | 在期权交易中; |
| ● | 任何此类销售方法的组合;或 |
| ● | 根据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法。 |
10
售股股东也可以根据规则144或任何其他根据《证券法》登记的豁免(如果有)而不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出售普通股。
此外,作为实体的售股股东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为其组成部分的登记说明,通过交付附有分配计划的招股说明书,选择按比例向其成员、合伙人或股东进行证券实物分配。此类成员、合伙人或股东将因此通过登记声明根据分配获得可自由交易的证券。如果分销商是我们的关联公司(或在法律另有规定的范围内),我们可以选择提交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以便允许分销商使用招股说明书转售在分销中获得的证券。
售股股东聘请的经纪自营商可以安排其他经纪自营商参与销售。经纪自营商可能会从出售股东(或,如果任何经纪自营商代理我们普通股的购买者,则从购买者)处获得金额有待协商的佣金或折扣,但除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情况外,在代理交易不超过符合金融业监管局(“FINRA”)规则5110的惯常经纪佣金的情况下;在主要交易的情况下,则按照FINRA规则2121进行加价或降价。
在需要的范围内,本招募说明书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补充,以描述具体的分配计划。就出售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中的权益而言,出售股东可能会与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对冲交易,而后者可能会在他们承担的头寸对冲过程中从事卖空我们的普通股。售股股东也可以卖空我们的普通股并交付这些股份以平仓他们的空头头寸,或者将证券借出或质押给经纪自营商,而经纪自营商反过来可能会出售这些股份。售股股东亦可与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订立期权或其他交易或创设一种或多种衍生证券,而该等衍生证券须向该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交付本招股章程所提供的证券,而该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可根据本招股章程(经补充或修订以反映该等交易)转售该等证券。售股股东还可将证券质押给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而在发生违约时,该经纪自营商或其他金融机构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经补充或修订以反映该交易)对质押证券进行出售。
在实现销售时,销售股东聘请的经纪自营商或代理商可以安排其他经纪自营商参与。经纪自营商或代理商可能会从出售股东那里获得佣金、折扣或优惠,其金额将在出售前立即协商。
任何参与出售证券的经纪自营商或代理人,可被视为与此类出售有关的《证券法》含义内的“承销商”。在这种情况下,此类经纪自营商或代理商收到的任何佣金以及他们购买的我们普通股股份转售的任何利润可能被视为《证券法》规定的承销佣金或折扣。
我们被要求支付我们因普通股登记事件而产生的某些费用和开支。我们和售股股东已同意就某些损失、索赔、损害赔偿和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相互赔偿。
在适用的州证券法要求的情况下,转售证券将仅通过注册或持牌经纪人或交易商出售。此外,在某些州,此处涵盖的转售证券不得出售,除非它们已在适用的州注册或具有出售资格,或者可获得并遵守注册或资格要求的豁免。
根据《交易法》下的适用规则和条例,任何参与分销我们普通股的转售股份的人不得在分销开始前的适用限制期内同时从事与我们普通股有关的做市活动,如条例M所定义。此外,出售股东将受《交易法》的适用条款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的约束,包括M条例,这可能会限制出售股东或任何其他人购买和出售我们普通股的时间。我们将向售股股东提供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并已告知他们需要在出售时或之前(包括通过遵守《证券法》第172条规则)向每位购买者交付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
在作出证券的特定要约时,如有需要,将派发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其中将载列要约证券的数量和要约条款,包括任何承销商、交易商或代理商的名称、任何承销商支付的购买价格、任何折扣、佣金和其他构成补偿的项目、允许或重新允许或支付给任何交易商的任何折扣、佣金或特许权,以及向公众提出的销售价格。
11
以下是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登记说明项下正在登记的证券的发行和分销的预计费用,全部由我们支付。除SEC注册费外,所有金额均为估算值,可能会发生变化:
| SEC注册费 | $ | 996.35 | ||
| 打印机费用及开支 | $ | * | ||
| 法律费用和开支 | $ | * | ||
| 会计费及开支 | $ | * | ||
| 杂项 | $ | * | ||
| 合计 | $ | * |
| * | 这些费用是根据所提供的证券和发行数量计算的,因此目前无法定义。 |
我们的普通股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的某些其他事项的有效性将由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为我们传递。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以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的该日终了年度的财务报表,是依据我们现任审计师MRI Moores Rowland LLP和专业公司MSP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and Advisors(一家专业公司,我们的前任审计师,每一家都是独立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和会计专家授权授予的报告(其中包含财务报表附注2中所述的有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解释性段落)列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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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是为了利用与成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相关的某些好处,例如政治和经济稳定、有效的司法系统、有利的税收制度、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以及提供专业和支持服务。然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伴随着某些不利因素。这些不利因素包括,与美国相比,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证券法体系较不发达,对投资者的保护明显较少。此外,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没有资格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不包含要求将我们、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股东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的条款,包括根据美国证券法产生的争议。我们的业务的一个重要部分是进行的,我们的资产的很大一部分位于美国境外。我们的一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国民或居民,他们的部分或全部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因此,如果股东认为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其他方式侵犯了他或她的权利,股东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或中国法院对我们或这些人提起原始诉讼。股东也可能难以在美国法院执行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在美国法院获得的针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的判决,其中一些人不是美国居民,其资产位于美国境外。此外,英属维尔京群岛或中国的法院是否会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这些人作出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不确定英属维尔京群岛或中国法院是否有资格审理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或中国对我们或基于美国或任何州证券法的此类人提起的原始诉讼。
我们的公司事务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或条款、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经修订)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普通法的约束。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股东对我们的董事和我们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少数股东的行动以及我们的董事对我们的信托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受英属维尔京群岛普通法管辖。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以及英国普通法,后者对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院具有说服力,但不具有约束力。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我们的股东的权利和我们的董事的信托责任并没有像美国的法规或司法判例那样明确确立。特别是,与美国相比,英属维尔京群岛没有证券法,对投资者的保护明显较少。此外,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
我们在中国开展所有业务,我们的所有资产都位于中国。此外,除了我们的两名独立董事,即美国公民汤镇瑜先生和新加坡公民Meng Bryan Yap先生外,我们的其他高级职员和董事均为中国国籍。我们的大多数管理人员和董事都居住在中国境内。这些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因此,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对这些人实施程序送达。
基于管理层对中国法律的理解,中国法院是否会:
| ● | 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判决;或者 |
| ● | 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受理在每个相应司法管辖区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原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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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管理层认为,对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是否会(i)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针对公司或其董事、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或(ii)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接受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对公司或其董事、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存在不确定性。
尽管英属维尔京群岛没有法定强制执行在美国主管联邦或州法院获得的判决(而且英属维尔京群岛不是与美国相互强制执行或承认此类判决的任何条约的缔约方),但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在某些情况下将承认此类外国判决,并将其本身视为诉讼因由,可按普通法作为债务被起诉,因此无需重审这些问题,但前提是:
| ● | 发布判决的美国法院对该事项具有管辖权,该公司要么提交给该管辖权,要么是该管辖权内的居民或开展业务,并获得了适当的程序送达; |
| ● | 为最终确定,且为已清算的金额; |
| ● | 美国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涉及公司的处罚、税收、罚款或类似的财政或收入义务; |
| ● | 在取得判决中,不存在作出有利于判决的人或者法院方面的欺诈行为; |
| ● |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承认或执行该判决不会违反公共政策;和 |
| ● | 获得判决所依据的程序并不违背自然正义。 |
然而,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不太可能执行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如果这种判决被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判定产生了支付具有刑事或惩罚性性质的义务。
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国家之间的条约或司法管辖之间的对等,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截至本年度报告之日,中国与英属维尔京群岛或美国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协议规定对外国判决的对等承认和执行。此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如果中国法院判定该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则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外国判决。因此,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会执行这两个司法管辖区中任何一个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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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根据《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F-1表格的登记声明,该声明与本次发行我们的普通股有关。本招股说明书并未包含注册声明中包含的所有信息。SEC的规则和规定允许我们从这份招股说明书中省略包含在注册声明中的某些信息。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就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的内容所作的陈述是对所概述的有关文件的所有重要信息的摘要,但并非对这些文件的所有条款的完整描述。如果我们将这些文件中的任何一份作为证物提交给注册声明,您可以阅读文件本身以获得对其条款的完整描述。本招股章程中与作为证物提交的文件有关的每项陈述在所有方面均受已提交的证物的限制。
SEC维护着一个互联网网站,其中包含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文件的发行人的报告和其他信息。我们向SEC提交的文件也可通过SEC网站http://www.sec.gov向公众提供。
我们受《交易法》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信息报告要求的约束,根据这些要求,我们向SEC提交报告。这些其他报告或其他信息可能会在上述地点免费检查。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将不受《交易法》中有关提供和内容代理声明的规则的约束,我们的高级管理层、董事和主要股东不受《交易法》第16条中包含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条款的约束。此外,根据《交易法》,我们将不会像根据《交易法》注册证券的美国公司那样频繁或迅速地向SEC提交年度、季度和当前报告和财务报表。然而,我们向SEC提交,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或SEC要求的适用时间内,提交一份表格20-F的年度报告,其中包含由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我们在https://www.luokung.com维护一个公司网站。本网站所载或可透过本网站查阅的资料并不构成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我们已将我们的网站地址列入本招股说明书,仅作为非活动的文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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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允许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纳入”信息,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向您推荐我们已向SEC提交或将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向您披露重要信息。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纳入以下所列文件以及我们可能对这些文件提交的所有修订或补充,以及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所有证券已被出售或注销之前可能根据《交易法》以表格20-F向SEC提交的任何未来文件:
| ● | 我们的年度报告表格20-F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于2024年10月22日提交; |
| ● | 我们关于表格6-K的报告提交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8日,2024年9月12日,2024年10月7日,2024年10月25日,2025年1月10日和2025年1月15日;和 |
| ● | 我们普通股的描述载于附件 2.4致我们的年度报告表格20-F于2021年5月14日提交,包括为更新此类描述而提交的任何进一步修订或报告。 |
当您阅读上述文件时,您可能会发现从一个文件到另一个文件的信息不一致。如发现文件与本招股章程不一致,应以最近一份文件所作的陈述为准。本招股说明书中出现的所有信息均受到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文件中包含的信息和财务报表(包括其附注)的整体限定。
我们将根据书面或口头请求,免费向每一位收到本招股说明书的人(包括证券的任何实益拥有人)提供一份已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但未随招股说明书一起送达的任何或所有信息的副本。这些文件的副本也可在我们网站www.div.energy的“投资者资源”部分获取。载于本公司网站或链接于本公司网站或从本公司网站获取的信息并未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因此不应被视为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要求提供此类信息的请求应在以下地址向我们提出:
箩筐技术公司
世纪财富中心西座805室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100020
电话:+(86)10-6506-5217
关注:首席财务官Jian Zhang,TERM1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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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