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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A12B 1 d83300d8a12b.htm 8-A12B 8-A12B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A

 

 

用于登记某些类别的证券

根据《公约》第12(b)或12(g)条

1934年证券交易法

 

 

奇美拉投资公司

(其章程所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马里兰州   26-0630461
(成立或组织状态)   (I.R.S.雇主识别号)
第五大道630号,Ste 2400
纽约,纽约
  10111
(注册处主要行政办事处地址)   (邮编)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各班级名称
如此注册

 

所在各交易所名称
每个班级都要注册

2030年到期的8.875%优先票据   纽约证券交易所

 

 

如果本表格涉及根据《交易法》第12(b)节注册的一类证券,并且根据一般指示A.(c)或(e)有效,请选中以下方框。 ☒

如果本表格涉及根据《交易法》第12(g)节注册一类证券,并且根据一般指示A.(d)或(e)有效,请选中以下方框。☐

如果此表格涉及与法规A发行同时进行的一类证券的注册,请选中以下方框。☐

本表格所涉及的证券法登记声明文件编号:

333-283045

根据该法第12(g)节登记的证券:

没有。

 

 
 


注册声明中要求的信息

项目1。须予登记的注册人证券的说明。

奇美拉投资公司(“注册人”)已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24(b)条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一份日期为2025年9月9日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招股章程补充文件”),该文件载于注册人在表格S-3(注册号333-283045)上的有效注册声明(注册号333-283045)中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内容涉及注册人于2030年到期的8.875%优先票据(“票据”)将在此项下注册。

本项目所要求的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招股章程中标题为“票据说明”和“债务证券说明”的章节中所包含和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信息。

项目2。展览。

 

附件
没有。
  

说明

3.1    奇美拉投资公司的修订和重述条款(作为注册人注册声明第1号修订的附件 3.1提交。1要形成S-11(档案编号。333-145525)9月提交2007年2月27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3.2    奇美拉投资公司的修订及重述章程的修订条款(以表格形式提交作为注册人报告的附件 3.18-K5月提交2009年2月28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3.3    奇美拉投资公司的修订及重述章程的修订条款(以表格形式提交作为注册人报告的附件 3.18-K11月提交2010年5月5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3.4    奇美拉投资公司的修订及重述章程的修订条款(以表格形式提交作为注册人报告的附件 3.18-K4月提交2015年6月6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3.5    奇美拉投资公司章程修订及重述的修订章程细则(以表格形式提交作为注册人报告之附件 3.28-K4月提交2015年6月6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3.6    奇美拉投资公司章程修订及重述的修订章程细则(以表格形式提交作为注册人报告之附件 3.68-A1月提交2019年1月17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3.7    奇美拉投资公司的修订及重述章程的修订条款(以表格形式提交作为注册人报告的附件 3.18-K5月提交21,2024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3.8    奇美拉投资公司章程修订及重述的修订章程细则(以表格形式提交作为注册人报告之附件 3.28-K5月提交21,2024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附件
没有。
  

说明

3.9    更正证明书,日期截至9月2021年10月10日(以表格形式向注册人报告提交作为附件 3.78-K9月提交2021年1月13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3.10    奇美拉投资公司指定公司8.00% A轮股份修订及重述章程的补充条文固定到浮动Rate累积可赎回优先股,每股面值0.01美元(以表格形式提交作为注册人报告的附件 3.18-K10月提交2016年12月12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3.11    奇美拉投资公司指定公司8.00% B轮修订及重述章程的补充条文固定到浮动Rate累积可赎回优先股,每股面值0.01美元(作为表格上的注册人注册声明的附件 3.7提交8-A2月提交2017年2月24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3.12    奇美拉投资公司指定注册人的7.75% C系列的修订和重述章程的补充条款固定到浮动Rate累积可赎回优先股(作为公司报告表格的附件 3.8提交8-A9月提交2018年1月18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3.13    奇美拉投资公司指定注册人8.00% D系列的修订和重述条款的补充条款固定到浮动Rate累积可赎回优先股(作为附件 3.10提交到公司表格报8-A1月提交2019年1月17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3.14    奇美拉投资公司经修订及重订的附例(以表格形式提交作为注册人当前报告的附件 3.18-K1月提交2017年10月10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4.1    根据第(2)款登记的奇美拉投资公司证券的说明《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条(以表格形式作为注册人年度报告的附件 4.1提交)10-K2月提交2024年2月29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4.2    奇美拉投资公司的样本普通股股票证书(作为注册人注册声明第4.1号修正案的附件 4.1提交。1要形成S-11(档案编号。333-145525)9月提交2007年2月27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4.3    代表8.00% A系列股份的样本证书表格固定到浮动Rate累积可赎回优先股证书(作为表格上的注册人报告的附件 4.1提交8-K10月提交2016年12月12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4.4    代表8.00%股份的样本证书表格B系列固定到浮动Rate累积可赎回优先股证书(作为表格上的注册人注册声明的附件 4.1提交8-A2月提交2017年2月24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4.5    代表7.75% C系列股份的样本证书表格固定到浮动Rate累积可赎回优先股证书(作为表格上的注册人注册声明的附件 4.1提交8-A9月提交2018年1月18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4.6    代表8.00% D系列股份的样本证书表格固定到浮动Rate累积可赎回优先股证书(作为表格上的注册人注册声明的附件 4.1提交8-A1月提交2019年1月17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附件
没有。
  

说明

4.7    契约,日期为4月2020年1月13日,注册人与Wilmington Trust,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受托人(作为注册人表格的附件 4.1提交8-K,日期为4月2020年1月13日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4.8    第二份补充契约,日期为5月2022年2月22日,注册人与Wilmington Trust,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受托人(作为注册人表格的附件 4.8提交8-A,日期为5月22,2024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4.9    第三次补充契约,日期为8月2024年1月19日,注册人与全国协会威尔明顿信托作为受托人。
4.10*    第四份补充契约,日期为2025年9月16日,注册人与作为受托人的全国协会威尔明顿信托公司之间。
4.11    2029年到期的9.000%优先票据的表格(作为附件 4.9提交至注册人的表格8-A,日期为5月22,2024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4.12    2029年到期的9.250%优先票据的表格(作为第三份补充契约的附件 A,在此作为附件 4.9提交)。
4.13*    2030年到期8.875%优先票据的表格(作为第四份补充契约的附件 A,作为附件4.10提交)

 

*

随函提交。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在此获得正式授权。

 

    奇美拉投资公司(注册人)
日期:2025年9月16日      
    签名:   /s/Miyun Sung
    姓名:   Miyun Sung
    职位:   首席法务官兼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