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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4.1 3 d66289dex41.htm EX-4.1 EX-4.1

附件 4.1

预先出资认股权证的形式

Nektar Therapeutics

购买普通股的手令

股数:[ _________ ](可调整)

认股权证编号。[___]    原发行日:2026年2月[ ___ ]日

特拉华州公司(“公司”)内克塔治疗特此证明,对于确认收到且充足的良好且有价值的对价,[ __________ ]或其注册受让人(“持有人”)有权在以下规定的条件下,从公司购买总计不超过[ ______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普通股”)的公司股份(每股该等股份,一股“认股权证股份”,以及所有该等股份,“认股权证股份”)在本协议日期(“原始发行日期”)的任何时间和之后的任何时间交出本认股权证以购买普通股(包括任何购买以交换、转让或替换方式发行的普通股的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时按每股行使价等于每股0.0001美元(根据本协议第9节的规定不时调整,“行使价”),但须遵守以下条款和条件:

1.定义。就本认股权证而言,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关联”是指由持有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控制或与持有人共同控制的任何人,这些术语在《证券法》第405条规则中使用和解释,但仅限于此类控制应继续存在的时间。

(b)“佣金”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c)“收盘价”是指,就任何证券而言,截至任何日期,该证券在该证券的主要交易市场上的最后交易价格(由Bloomberg L.P.报告),或者,如果该主要交易市场开始在延长的时间基础上运作且未指定最后交易价格,则为该证券在纽约市时间下午4:00之前的最后交易价格(由Bloomberg L.P.报告),或者如果该证券未在相关日期在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交易市场上市交易,OTC Markets Group Inc.(或继承其报告价格职能的类似组织或机构)报告的相关日期的场外市场证券的最后报价投标价格。如果某一证券在上述任一基准上无法计算出某一特定日期的收盘销售价格,则该证券在该日期的收盘销售价格应为公司与持有人相互确定的公允市场价值。如果公司与持有人无法就该证券的公允市场价值达成一致,则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其善意判断确定公允市场价值。董事会的决定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不存在可证明的错误。对于适用的计算期内的任何股票股利、股票分割、股票合并或其他类似交易,应对所有此类确定进行适当调整。

(d)“有价证券”是指满足以下所有要求的证券:(i)其发行人随后须遵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的报告要求,然后是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提交所有必要报告和其他信息的当前状态;(ii)持有人将收到的与基本交易(定义见下文)有关的发行人的类别和系列股份或其他证券是持有人在其收盘时或之前行使本认股权证,然后在国家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商间报价系统或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或报价,以及(iii)在该基本交易结束后,如果持有人在该基本交易结束时或之前全额行使或转换本认股权证,则持有人在该基本交易中将收到的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和/或其他证券将不会受到公开转售的限制。

(e)“主要交易市场”是指普通股主要上市并报价交易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交易市场,截至原发行日,该市场为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f)“注册声明”是指S-3ASR表格(编号333-291466)上的货架注册声明,该声明于2025年11月12日提交给委员会,并在提交时自动生效。

(g)“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h)“标准结算期”是指公司一级交易市场或报价系统在适用的行权通知送达之日起生效的普通股的标准结算期,以若干交易日表示,截至原始发行日期为“T + 1”。

(h)“交易日”是指本金交易市场开放交易的任何工作日。如果普通股未上市或未获准交易,“交易日”是指除任何星期六、任何星期日之外的任何一天,是美国联邦法定假日的任何一天,或纽约市的银行机构获得法律或其他政府行动授权或要求关闭的任何一天。

(i)“转让代理人”指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该公司的普通股转让代理人和注册商,以及以该身份任命的任何继任者。

2.证券发行;认股权证登记。认股权证最初由公司发行,根据注册声明进行发售和出售。截至原发行日,认股权证股份可根据登记声明发行。据此,认股权证以及假设根据登记声明或满足于原始发行日期生效的《证券法》第3(a)(9)节要求的交易所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不是根据《证券法》颁布的规则144规定的“限制性证券”。根据公司为此目的将保持的记录(“权证登记册”),公司应不时以记录持有人(其中应包括初始持有人或(视情况而定)本权证根据本协议转让给的任何受让人)的名义登记本权证的所有权。公司可将本认股权证的注册持有人视为并将其视为本认股权证的绝对拥有人,以供行使本认股权证或向持有人作出任何分配,以及为所有其他目的,在没有相反的实际通知的情况下。

3.转让登记。在遵守所有适用的证券法的前提下,公司应或将促使其转让代理人在交出本权证时将本权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转让登记在权证登记册中,并支付所有适用的转让税款(如有)。在进行任何该等登记或转让时,须向受让人发出新的认股权证,以购买实质上为本认股权证形式的普通股(任何该等新认股权证,“新认股权证”),以证明如此转让的本认股权证部分,并须向转让人发出新的认股权证,以证明本认股权证未如此转让的剩余部分(如有)。新认股权证的受让人接受新认股权证,即视为该受让人接受持有人就本认股权证所拥有的与新认股权证有关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公司应或将促使其转让代理人根据本第3条自费编制、签发和交付任何新的权证。在适当提出转让登记之前,公司可就所有目的将本协议的登记持有人视为拥有人和持有人,公司不受任何相反通知的影响。

4.认股权证的行使及期限。

(a)本认股权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由注册持有人在任何时间及在原发出日期或之后不时按第10条所列方式行使,而该等权利在悉数行使前不会届满。

(b)持有人可藉向公司交付(i)一份已填妥并妥为签署的行使通知(格式为本协议附表1所附的格式)(“行使通知”),以及(ii)就行使本认股权证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支付行使价而行使本认股权证。该等行权通知送达公司的日期(根据本协议的通知条款确定)为“行权日”。持有人无需交付原始认股权证以实现本协议项下的行使。行权通知的执行和交付与注销原始认股权证和发行新的认股权证证明购买剩余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权利(如有)具有同等效力。持有人和任何受让人通过接受本权证,承认并同意,由于本款的规定,在购买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权证股份后,在任何特定时间本协议项下可供购买的权证股份的数量可能少于本协议表面所述的数量。


5.认股权证股份的交割。

(a)在行使本权证时,公司应或应促使转让代理人应持有人的请求迅速(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晚于构成行使日期之后的标准结算期的交易日数),通过其存款取款代理佣金系统将持有人根据该行使有权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总数记入持有人或其指定人在存托信托公司(“DTC”)的余额账户,或者,如果转让代理没有参与快速自动证券转让计划,或者如果证书被要求带有关于可转让性限制的图例,则通过隔夜快递向行权通知中指定的地址发出和发送一份证书,该证书以持有人或其指定人的名义登记在公司的股份登记册中,用于持有人根据此类行使有权获得的普通股股份的数量。持有人,或持有人如此指定收取认股权证股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实体(每名“人”),须被视为于行权日已成为该等认股权证股份的记录持有人,无论该等认股权证股份于何时记入持有人的DTC账户或证明该等认股权证股份的凭证交付日期(视情况而定)。

(b)如公司未能按第5(a)条所规定的方式向持有人交付代表所规定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的证书,或未能在行使日期后的标准结算期内将持有人有权获得的该等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记入持有人的DTC账户,且如在该标准结算期后且在收到该等认股权证股份之前,持有人(在公开市场交易或其他情况下)购买普通股股份以交付持有人预期在该行使时收到的认股权证股份持有人的出售(“买入”),则公司应在持有人提出请求后三(3)个交易日内迅速履行其向持有人交付一份或多份代表该等认股权证股份的证书的义务,并向持有人支付现金,金额相当于持有人购买总价(包括经纪佣金)的超额部分(如有),如有)为在买入中如此购买的普通股股份减去(a)在买入中购买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乘以(b)在行权日的普通股股份的收盘销售价格的乘积。

(c)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及在第5(b)条的规限下,公司根据及受本协议条款(包括下文第11条所列的限制)发行及交付认股权证股份的义务是绝对及无条件的,不论持有人为强制执行该等作为或不作为、就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作出任何放弃或同意、追讨针对任何人的任何判决或任何强制执行该等判决的行动,或任何抵销、反申索、补偿、限制或终止,或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违反或指称违反对公司的任何义务或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违反或指称违法,且不论任何其他情况可能限制公司就发行认股权证股份而对持有人承担的该等义务。除第5(b)节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限制持有人根据本协议、在法律上或在股权上寻求其可利用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条款的要求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及时交付普通股股份的具体履行和/或禁令救济的法令。

6.收费、税收和开支。在行使本权证时发行和交付普通股股份,应向持有人免费收取与发行该等股份有关的任何发行或转让税、转让代理费或其他附带税费或费用(不包括任何适用的印花税),所有这些税费和费用均由公司支付;但前提是,公司无须就以持有人或其联属公司以外的名义登记任何认股权证股份或认股权证所涉及的任何转让而缴付任何可能须缴付的税项。因持有或转让本认股权证或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收取认股权证股份而可能产生的所有其他税务责任,由持有人承担。

7.更换认股权证。如果本认股权证被毁损、遗失、被盗或毁损,公司应发行或安排发行新的认股权证,以交换和替代本认股权证并在注销时予以撤销,或代替和替代本认股权证,但只有在收到公司合理满意的证据证明该等遗失、被盗或毁损(在此种情况下),以及在每种情况下,如公司要求,按惯例和合理的赔偿和担保保证金时,方可发行或安排发行。新认股权证的申请人在这种情况下还应遵守公司可能规定的其他合理的规定和程序,并支付公司可能规定的其他合理的第三方费用。如因本认股权证的毁损而要求新认股权证,则持有人须向公司交付该毁损认股权证,作为公司发行新认股权证的义务的先决条件。

 


8.认股权证股份的保留。公司承诺,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的任何时候,其将在其已授权但未发行和其他方面未保留的普通股总数之外保留和保留可用,仅为使其能够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按本条款规定发行认股权证股份的目的,在行使整个认股权证时初始可发行和可交付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数量,不受优先购买权或持有人以外的其他人的任何其他或有购买权利的影响(考虑到第9条的调整和限制)。公司承诺,所有如此可发行和可交付的认股权证股份,在发行和按照本协议条款支付适用的行使价后,均应获得适当和有效的授权、发行和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公司将采取所有合理必要的行动,以确保可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发行普通股股份,而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或普通股可能上市的自动报价系统的任何要求。公司进一步承诺,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未经持有人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会在任何时候采取任何行动增加普通股的面值。

9.某些调整。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的行使价格和数量(“认股权证股份数量”)可根据本条第9款的规定不时进行调整。

(a)股票股息和分割。如果公司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的任何时间,(i)就其普通股支付以普通股股份支付的股票股息,(ii)将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细分为数量较多的普通股股份,(iii)将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合并为数量较少的普通股股份,或(iv)通过股本股份重新分类发行公司任何额外的普通股股份,则在每种情况下,认股权证股份的数量应乘以一个零头,其分子应为紧接该事件后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其分母应为紧接该事件前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根据本款第(i)款作出的任何调整,须在确定有权收取该等股息或分派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后立即生效,但如该记录日期已确定,而该等股息并未在为此确定的日期全数支付,则认股权证股份的数目须于该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相应重新计算,其后认股权证股份的数目须于实际支付该等股息时根据本款作出调整。根据本款第(ii)、(iii)或(iv)款作出的任何调整,须在该等细分、组合或发行生效日期后立即生效。

(b)按比例分配。如果公司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的任何时间,不计代价地向所有普通股持有人分配(i)其债务的证据,(ii)任何证券(上款涵盖的普通股分配除外),(iii)认购或购买任何证券(包括普通股)的权利或认股权证,或(iv)现金或任何其他资产(在每种情况下为“分配”),但第9(c)条适用的重新分类除外,则在每种情况下,持有人有权参与此类分配,其程度与持有人在紧接为此类分配作出记录的日期之前持有在完全行使本权证时可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不考虑对行使本权证的任何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11(a)节规定的所有权限制)的情况下持有人本应参与的程度相同,或者,如果没有作出此类记录,将确定参与此类分配的普通股记录持有人的日期;但前提是,如果持有人参与任何此类分配的权利将导致持有人超过本协议第11(a)节规定的所有权限制,则持有人无权在该等范围内参与该等分配(或因该等范围内的分配而拥有任何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而该等分配的部分须为持有人的利益而暂时搁置,直至该部分交付予该持有人不会导致该持有人超过本条例第11(a)条所列的所有权限制的时间(如有的话)为止。


(c)基本交易。如在本认股权证尚未行使期间的任何时间(i)公司将公司与另一人进行任何合并或合并,或与另一人进行任何合并或合并,而公司并非其中的存续实体,(ii)公司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将其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向另一人进行任何出售,(iii)根据任何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不论是由公司或另一人),股本要约股份持有人代表公司股本投票权的50%以上且公司或该等其他人(如适用)接受该等要约以支付款项,(iv)公司与另一人完成购股协议或其他业务合并(包括但不限于重组、资本重组、分拆或安排计划),据此该等其他人获得公司股本投票权的50%以上(但紧接该等交易前公司股东维持的任何该等交易除外,以基本相同的比例,紧接交易后该人的投票权)或(v)公司对普通股进行任何重新分类或进行任何强制性股份交换,据此普通股被有效转换为或交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上述第9(a)节所涵盖的普通股股份细分或组合的结果除外)(在任何此类情况下,“基本交易”),则在该基本交易之后,持有人有权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获得,与发生该等基本交易时其有权收取的相同数量及种类的证券、现金或财产,前提是,在紧接该等基本交易之前,该公司是认股权证股份数量的持有人,而不考虑此处所载的任何行使限制(在上文第(iii)条的情况下,假设其已投标,且要约人已接受,则为该等认股权证股份)(“替代对价”)。公司不得进行公司并非存续实体或替代对价包括另一人的证券的任何基本交易,除非(i)替代对价完全为现金且公司根据下文第10条规定同时“无现金行使”本认股权证,或(ii)在其完成之前或同时,公司的任何继承人、存续实体或其他人(包括公司资产的任何购买者)应承担向持有人交付根据前述规定的替代对价的义务,持有人可能有权收取,以及本认股权证项下的其他义务。本款(c)项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类似于基本交易类型的后续交易。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发生应付普通股持有人的对价仅由现金、仅由有价证券或现金与有价证券的组合组成的基本交易,则本认股权证应自动被视为在紧接该基本交易完成之前生效并视情况而定,根据下文第10条的“无现金行使”全额行使。

(d)行使价格。在根据第9条对认股权证股份数目作出任何调整的同时,行使价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以便在该等调整后,根据本协议就增加或减少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应付的合计行使价应与紧接该等调整前有效的合计行使价相同。尽管有上述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行权价格调整至低于当时有效的普通股面值的水平。

(e)计算。根据本条第9款作出的所有计算,须按适用的最接近的百分之一分或最接近的整份计算。

(f)调整通知。一旦根据本条第9款作出每项调整,公司将根据持有人的书面请求,自费迅速根据本认股权证的条款善意地计算该调整,并编制载明该调整的证书,包括经调整的行使价格和经调整的认股权证股份或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其他证券(如适用)的数量或类型的声明,描述引起该调整的交易,并详细显示该调整所依据的事实。经书面请求,本公司将及时向持有人和本公司过户代理人交付每份该等凭证的副本。

(g)公司活动通知。如果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公司(i)就其普通股宣派股息或任何其他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分配,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授予权利或认股权证以认购或购买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股本,(ii)授权或批准、订立任何考虑或征求股东对任何基本交易的批准的协议,或(iii)授权公司事务的自愿解散、清算或清盘,则,除非该通知及其内容被视为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公司应向持有人交付至少十


(10)在适用的记录或生效日期前几天,任何人需要持有普通股才能参与该交易或就该交易投票;但条件是,未能交付该通知或其中的任何缺陷不应影响该通知中要求描述的公司行动的有效性。此外,如果在本认股权证尚未执行期间,公司授权或批准、订立任何协议,以考虑或征求股东对第9(c)条所设想的任何基本交易的批准,但第9(c)条第(iii)款下的基本交易除外,则除非该通知及其内容应被视为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否则公司应在该基本交易完成之日前至少十(10)天向持有人交付该基本交易的通知。持有人同意在此类信息公开之前对根据本条第9(g)款披露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保存,并应在收到任何此类信息后遵守有关公司证券交易的适用法律。

10.无现金运动。尽管本文中有任何相反的内容,本认股权证只能通过“无现金行使”行使。在行使时,公司应向持有人发行根据《证券法》第3(a)(9)条进行的证券交换中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确定如下:

X = Y [(A-B)/a ]

哪里:

“X”等于拟向持有人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

“Y”等于本认股权证随后被行使的认股权证股份总数;

“a”等于在紧接行权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每股普通股的收盘销售价格;以及

「 B 」等于当时于行使日生效的每股认股权证股份的行使价。

就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144条规则而言,旨在、理解和承认,在此类“无现金行使”交易中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应被视为已由持有人获得,认股权证股份的持有期应被视为已开始,即在最初发行本认股权证之日(前提是委员会继续采取在此类行使时此类处理是适当的立场)。

在任何情况下,本认股权证的行使均不会以现金结算。

11.对运动的限制。

(a)尽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不得行使本权证,且持有人无权行使本权证(i),如果紧接在行使前,持有人、其关联公司和任何其他人的普通股实益所有权将为《交易法》第13(d)条的目的与持有人的合并,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总数超过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 9.99 ]%(“最大百分比”),但不考虑任何认股权证股份,或(ii)在紧接行权后,持有人、其关联公司和其普通股实益所有权将与持有人的任何其他人为《交易法》第13(d)条的目的而合并的范围内,将实益拥有超过立即生效发行此类普通股后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数量的最大百分比的股份。任何部分的行使将导致发行的股份超过最高百分比,应视为从头开始无效。就本认股权证而言,在确定普通股的已发行股份数量时,持有人可依赖(x)公司最近的10-Q表格或10-K表格(视情况而定)中所反映的普通股已发行股份数量,在本协议日期之前向委员会提交,(y)公司最近的公开公告或(z)公司或其转让代理人列出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数量的任何其他通知。根据持有人的书面请求,公司应在三(3)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持有人确认当时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数量。在任何情况下,普通股的已发行股份数量应在使持有人自该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数量报告之日起转换或行使公司证券(包括本认股权证)生效后确定。通过书面


向公司发出通知,持有人可不时将最高百分比增加或减少至不超过该通知所指明的19.99%的任何其他百分比;但任何该等增加将于该通知送达公司后第六十一(61)天后方告生效。为本条第11(a)款的目的,持有人及其附属公司以及为《交易法》第13(d)条的目的而将其普通股实益所有权与持有人的实益所有权合并的任何其他人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或有表决权证券的股份总数,应包括行使本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而正在就其作出此类确定,但不包括在(x)持有人行使本认股权证的剩余未行使和未注销部分以及(y)行使或转换公司任何其他没有投票权的证券的未行使、未转换或未注销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任何证券将使其持有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获得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债务、优先股、权利、期权,在任何时候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以其他方式使其持有人有权获得普通股的认股权证或其他工具),受类似于此处所载限制的转换或行使限制的约束,并由持有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和其他人实益拥有,其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将根据《交易法》第13(d)条的目的与持有人的实益所有权合并。为明确起见,根据本认股权证的条款可发行的超过最高百分比的认股权证股份不应被视为持有人出于任何目的实益拥有,包括为《交易法》第13(d)条或根据《交易法》颁布的规则16a-1(a)(1)的目的。

(b)本条第11条不得限制持有人为确定在发生本认股权证第9(c)条所设想的基本交易时该持有人可能收到的证券或其他对价的数额而可能收到或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的数目。

12.没有零碎股份。概无就任何行使本认股权证而发行零碎认股权证股份。代替任何原本可发行的零碎股份,将予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须向下取整至下一个整数,而公司须以现金向持有人支付任何该等零碎股份的公平市值(以收市价为基础)。

13.通知。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行使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被视为在(i)传输日期中最早的一天发出并生效,如果该通知或通信是在纽约市时间下午5:30之前通过经确认的电子邮件发送的,在交易日,(ii)传输日期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如果该通知或通信是在非交易日或晚于纽约市时间下午5:30之前通过经确认的电子邮件发送的,在任何交易日,(iii)邮寄日期后的交易日,如以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发送,指明下一个营业日交付,或(iv)在要求发出该通知的人实际收到时,如以专人送达。此类通信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应为:

如果对公司:

内克塔治疗

使命湾大道南455号

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94158

关注:首席法务官

电话:(415)482-5300

邮箱:[ mwilson@nektar.com ]

如致持有人、致其于本公司或公司簿册及纪录上所列之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

或者,在上述每一种情况下,至少在此类变更生效前五(5)天到收件方通过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定的其他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

14.授权代理。本公司将在本认股权证项下初步担任认股权证代理。在向持有人发出十(10)天通知后,公司可委任新的权证代理人。公司或任何新认股权证代理人可并入的任何法团,或公司或任何新认股权证代理人作为一方的任何合并所产生的任何法团,或公司或任何新认股权证代理人将其几乎所有公司信托或股东服务业务转让给的任何法团,均为本认股权证项下的继承认股权证代理人,而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任何该等承继权证代理人须迅速安排将其作为权证代理人的承继通知(以头等邮件、预付邮资的方式)邮寄至持有人在权证登记册上显示的最后地址。


15.杂项。

(a)没有作为股东的权利。持有人仅以本认股权证持有人的身份,不得出于任何目的投票或收取股息或被视为公司股本持有人,也不得将本认股权证所载的任何内容解释为仅以本认股权证持有人的身份授予持有人公司股东的任何权利或任何投票权、给予或拒绝同意任何公司行动(无论任何重组、发行股票、重新分类股票、合并、合并、转易或其他方式)、收取会议通知、收取股息或认购权,或在向认股权证股份持有人发行之前以其他方式,该持有人随后有权在适当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收取该认股权证股份。此外,本认股权证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对持有人(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或以其他方式)购买任何证券或作为公司的股东施加任何责任,无论该等责任是由公司或公司的债权人主张的。

(b)授权股份。除并在持有人放弃或同意的范围内,公司不得通过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其证书或公司章程或通过任何重组、资产转让、合并、合并、解散、发行或出售证券或任何其他自愿行动,避免或寻求避免遵守或履行本认股权证的任何条款,但将在任何时候以诚意协助执行所有该等条款及采取所有可能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保护本认股权证所载的持有人权利不受损害。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公司将(i)不会将任何认股权证股份的面值增加至高于紧接该等面值增加前于该等行使时应付的金额,(ii)采取一切可能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便公司可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有效和合法地发行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的认股权证股份,以及(iii)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以获得所有该等授权,任何具有其司法管辖权的公共监管机构为使公司能够履行本认股权证项下的义务而可能需要的豁免或同意。

(c)继任人和受让人。在符合适用的证券法的前提下,本认股权证可由持有人转让。未经持有人书面同意,公司不得转让本认股权证,但在发生基本交易时转让给继任者的除外。本认股权证对公司和持有人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除前一句另有规定外,本认股权证不得解释为根据本认股权证给予公司及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任何法律或衡平法上的权利、补救或诉讼因由。本权证只能经公司与持有人或其继承人、受让人签署书面修改。

(d)修正和放弃。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经公司和持有人书面同意,本认股权证可以修改或修改或放弃本协议的规定。

(e)接受。持有人收到本认股权证,即构成对本协议所载所有条款和条件的接受和同意。

(f)管辖法律;管辖权。有关本手令的建造、有效性、执行和解释的所有问题均应由纽约州的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法律冲突原则予以建造和执行。公司和持有人各自在此不可撤销地向设在曼哈顿堡的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提交,以裁定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与本协议设想或讨论的任何交易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与执行任何交易文件有关的争议),并在此以IRRE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公司和持有人各自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在任何此类诉讼、行动或程序中提供的过程的个人服务,方法是通过通过注册或认证邮件或通宵交付(有交付证据)向地址中的此类人邮寄其副本


向其发出通知的效力,并同意此种服务应构成良好和充分的过程服务及其通知。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以法律允许的任何方式服务过程的任何权利。公司和持有人在此各自放弃由陪审团进行审判的所有权利。

(g)标题。此处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构成本认股权证的一部分,不应被视为限制或影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h)可分割性。如本权证的任何一项或多项规定在任何方面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权证其余条款和规定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公司和持有人将试图善意地商定一项有效和可执行的规定,该规定应是商业上合理的替代规定,并经如此同意后,应将该替代规定纳入本权证。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作为证明,本公司已安排由其获授权人员于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妥为签立本权证。

 

 

Nektar Therapeutics

签名:  

 

姓名:  
职位:  


附表1

行使通知书的格式

【将由持有人根据认股权证购买普通股股份执行】

女士们,先生们:(1)下列签署人为1号认股权证持有人。___(“认股权证”),由特拉华州公司(“公司”)发行。此处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认股权证中规定的各自含义。

 

(2)

下列签署人特此行使其根据认股权证购买_________权证股份的权利。

 

(3)

持有人打算根据认股权证第10条将行使价的支付作为“无现金行使”进行。

 

(4)

根据本行权通知,公司应向持有人交付根据认股权证条款确定的认股权证股份。认股权证份额应交付至以下DWAC账号:

 

(5)

通过交付本行权通知,以下签署人向公司声明并保证,在实施特此证明的行权时,持有人将不会实益拥有超过根据本通知所涉及的认股权证第11(a)条允许拥有的普通股股份数量(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条确定)。

 

日期:  

 

 
持有人姓名:  

 

 
签名:  

 

 
姓名:  

 

 
职位:  

 

 

(签署须在各方面与认股权证表面所指明的持有人姓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