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2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Exponent, Inc.(“公司”)在本报告发布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4月3日的财政期间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我,Eric Anderson,公司首席财务官,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6年5月8日
/s/Eric Anderson |
Eric Anderson |
首席财务官 |
上述证明完全是根据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第1350条提供的,不会被视为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该条责任的约束。此类认证不会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公司特别通过引用将其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