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18 U.S.C.第1350条要求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本人,Richard J. Daly作为Catalyst Pharmaceuticals, Inc.(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本人所知:
1.
随附的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
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5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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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ichard J. Da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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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 J. Da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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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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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