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第13a-16条或第15d-16条规则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6年5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 001-37928
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姓名翻译成英文)
新竹科学园区研发路1号
台湾新竹
中华民国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以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会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第13a-16条或第15d-16条规则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6年5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 001-37928
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姓名翻译成英文)
新竹科学园区研发路1号
台湾新竹
中华民国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以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会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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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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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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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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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J. Ch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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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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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Ch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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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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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兼总裁 |
2026年5月12日,ChipMOS TECHNOLOGIES INC.(“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代码:8150,纳斯达克:IMOS)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在台湾就该决议进行的公开公告解决了以下事项:
关于决议1,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综合业绩包括:
-营业收入新台币6,935,628千元,
-营运毛利955,465千元新台币,
-营业利润519,677千新台币,
-所得税前利润59.8 149万元新台币,
-获利新台币504,892千元,
-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新台币504,892千元,
-每股基本盈利新台币0.72元;及
截至2026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新台币4483.1224万元,
-负债总额新台币20,223,938千元,
-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24,607,286千元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