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展览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本公告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季度Limbach Holdings, Inc.(“公司”)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以下签名的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Michael M. McCann特此证明,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据以下签名人所知和所信,据其所知和所信: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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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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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
/s/Michael M. McCan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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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chael M. McCann,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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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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