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展览31.4
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I,Philip L. Johnson,证明:
1.本人已审阅了爵士制药公众有限公司年度报告表格10-K/A的本修订第1号;
2.据我所知,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作出该等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鉴于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对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没有误导;和
3.根据我的知识、财务报表和本报告所载的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截至本报告所述期间和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注册人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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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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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hilip L. Johns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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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约翰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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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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