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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DaVita Inc.遣散计划
为第16条人员
“公司”)是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公司”),通过了《2026年第16节高级职员遣散计划》(“计划”),即《达维塔保健Inc.遣散计划》(“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公司第16条高级人员(定义见下文)。 该计划旨在确保持续服务,并通过在符合条件的解雇(定义见下文)的情况下向这些第16款干事提供某些保护,确保第16款干事的持续奉献精神。本计划旨在符合经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第3(1)节所述的雇员福利计划的资格。
1.定义.本计划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列各自的含义:
(a)“基本工资”是指第16款官员按终止日期生效的费率计算的每周基本工资,为此目的不包括所有类别的非基本工资的工资(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奖金、佣金、奖励工资和任何应税或非应税的附加福利或付款)。
(b)“董事会”是指公司的董事会。
(c)“代码”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
(d)“委员会”是指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
(e)“残疾”是指以符合《守则》第409A条和《财务条例》第1.409A-3(i)(4)条的方式,由公司全权酌情决定的残疾。
(f)“合资格附属公司”是指公司的附属公司,其雇员为符合资格参与该计划的第16条高级职员。
(g)“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h)“竞业禁止协议”是指本计划第2节中所述的竞业禁止和保密协议。
(一)“不竞争协议到期日”系指终止日期之后的最后期限,如不竞争协议中所述,在此期间,第16条官员必须及时交付已执行的不竞争协议,以获得本计划下的付款和利益。
(j)「服务期」指自第16条高级人员受雇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其他联属公司,由公司厘定)的连续期间,反映在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其他联属公司,由公司另行厘定)的发薪纪录内,在此期间,第16条高级人员受雇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其他联属公司,由公司另行厘定),不因辞职、解雇、裁员而中断,或以其他方式终止雇佣关系。为免生疑问,须厘定服务期限
无论在受聘之日和连续受雇期间作为第16条官员的身份如何。
(k)“计划”是指2026年达维塔保健公司针对第16节官员的遣散计划,如本文所述。
(l)“排位赛终止"系指根据《守则》第409A条,在委员会就首席执行官以外的第16条官员或董事会独立成员就首席执行官(如适用)全权酌情保证根据本计划支付遣散费和福利的情况下,根据适用情况下非自愿终止第16条官员,但条件是第16条官员不会招致符合条件的终止,也不会因以下任何情况而根据本计划获得遣散费和福利,由董事会或委员会就首席执行官以外的第16节官员或董事会独立成员就首席执行官(如适用)全权酌情决定:
(一)由于委员会或董事会独立成员就首席执行官(如适用)确定的任何重大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能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公司、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影响或涉及公司的欺诈或不诚实行为,公司或符合条件的子公司终止对第16条高级职员的雇用,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违反第16条高级职员雇佣协议或与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或任何其他关联公司,由公司另行裁定)的其他类似协议的重要条款;根据第16条高级职员雇佣协议或与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或任何其他关联公司,由公司另行裁定)的类似协议导致“因故”(或类似)终止的任何行动;表现不佳、行为失检或未能休假返回;或者
(二)第16条干事的职位因在终止日期出售聘用第16条干事的合资格附属公司或该合资格附属公司的资产而被取消;或
(三)由于分拆任何符合条件的子公司,第16条干事的职位被取消,并且分拆实体在终止日期或之前向第16条干事提出聘用要约(无论第16条干事是否接受该要约)。
(m)“第16条官员”是指在符合条件的终止之前被董事会指定为《交易法》第16条定义的“官员”的人。
(n)“遣散和解除协议”具有该计划第2节规定的含义。
(o)“遣散费和释放到期日”系指终止日期之后的最后期限,如遣散费和释放协议中所述,在此期间,第16条官员必须及时交付且不撤销(如适用)已执行的遣散和解除协议,以接收本计划下的付款和福利。
(p)“子公司”手段由本公司控制的附属公司,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指导或导致管理和政策方向的权力,不论是通过拥有表决权的证券、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
(q)“终止日期“(Date”)就第16条人员而言,指该第16条人员将因通知第16条人员将受到合资格解雇的通知中指定的工作而获得报酬的最后一天工作。未使用的休假福利或根据本计划支付的遣散费福利均不会延长第16条官员的终止日期。公司有权在第16条人员指定的终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取消符合资格的终止或重新安排终止日期。如公司取消第16条人员的终止日期,或该第16条人员在指明的终止日期前经历不构成合资格终止的终止,则该第16条人员将没有资格根据本计划获得任何福利。
(r)“年份服务期"指自第16条高级人员最近受雇于公司或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其他联属公司,由公司另有决定)的日期起计的连续十二个月期间,反映在公司或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其他联属公司,由公司另有决定)的发薪记录中,以及该日期的周年日,在此期间,第16条高级人员受雇于任何资产管理公司ity(包括作为每日活队友),不因辞职、退职、裁员或其他终止雇佣关系而中断。为免生疑问,第16条高级人员受雇于公司或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其他联属公司,由公司另行厘定)的每一年,均会记入服务年限,而不论其在该期间的第16条高级人员身份如何。
2.符合条件终止时的付款和福利.如任何第16条人员须招致符合资格的终止,而该第16条人员(或该第16条人员的遗嘱执行人或就该第16条人员而言的其他法定代表人’s在该等终止后死亡或致残)根据该等终止协议签立(且如遣散费及解除协议要求并无撤销,如适用)该等解除协议签立(若遣散费及解除协议要求则不会撤销),且如公司要求,则根据该等终止协议签立不竞争协议丨到期日丨到期日,这公司须就向公司、其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提供的服务向第16条高级人员提供补偿,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包括该等限制性契诺,及考虑到《遣散及解除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所载的契诺,则该第16条人员有资格获得本第2条所述的付款及利益。
(a)除本计划第2及3条另有规定及遵守《遣散及解除协议》及《不竞争协议》外,公司须在行政上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但在《遣散及解除协议》及《不竞争协议》执行日期(如适用则不撤销)后14天内,向第16条高级人员(或第16条高级人员的受益人或遗产,视情况而定)支付款项,a现金付款,金额相当于服务期限大于或等于一年的任何第16款干事的(i)十二(12)个月的第16款干事基薪,或相当于服务期限少于一年的任何第16款干事的(ii)六(6)个月的第16款干事基薪(此种薪金延续期限,即“遣散期”)。根据本条第2款作出的首次付款,须包括追溯性付款(如有的话),以弥补终止日期与首次遣散费之间的遣散期。应支付给第16款干事的福利的任何剩余部分将作为薪金支付在遣散期的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的或(如果受雇于符合条件的子公司)符合条件的子公司的正常发薪时间表等额分期继续进行。这些款项将被征收所有适用的税款和其他预扣税,但不得为达维塔保健退休储蓄计划或任何其他401(k)计划、任何不合格的递延补偿计划(除非另有明确要求
根据该计划和第16条官员根据该计划推迟选举),或根据《综合综合预算和解法案》(“COBRA”)为持续保险范围支付保费。
(b)公司须向第16条人员提供新职协助,其性质将由公司酌情决定,而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终止日期发生的历年之后的第二个历年的最后一天后提供。
(c)该计划下的利益取决于第16条官员是否及时执行,如果遣散和解除协议有要求,则不撤销遣散和解除协议,并按照公司规定的表格执行不竞争协议。如果公司全权酌情确定第16条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遣散和解除协议或不竞争协议中描述的任何条件或契约,则公司可以暂停或终止该计划下的福利,但须经委员会或董事会独立成员对首席执行官(如适用)的批准。在此类暂停或终止之前收到的任何付款应被视为释放和其他义务的足够对价。公司暂停或终止福利的权利并不限制其(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寻求其他补救措施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禁令救济。
(d)本计划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改变、影响、取代或根据第16条人员先前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其他联属公司关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单位、其他基于股票的奖励或其他长期激励。此类协议应继续适用,并严格按照其条款进行管理.
(e)凡符合资格的第16条人员已与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订立在符合资格终止时有效的有效雇佣协议或其他补偿安排,则根据本计划提供的金额应通过任何遣散费、解雇费、服务终了酬金、非竞争承诺补偿(无论是否在受雇期间或终止后支付)或根据此类雇佣协议或其他补偿安排应付给第16条人员的类似福利或金额以美元对美元(但不低于零)的方式减少,且该雇佣协议或其他补偿安排或本计划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提供重复的遣散费或解雇福利。
(f)如果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或任何其他关联公司根据法律或合同有义务支付遣散费、通知金或类似福利,或者如果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其他关联公司有法律义务提供提前离职通知(“通知期”),则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付款应按美元对美元的基础,按在任何通知期内收到的任何该等遣散费、通知金或其他类似福利的金额减少,但不得低于零。
(g)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司可全权酌情将根据该计划以其他方式到期应付的任何付款金额用于在终止日期对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任何其他关联公司的任何未偿还贷款或未偿还债务。
(h)本计划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产生任何根据任何奖金或激励计划或奖金或
第16节高级人员与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任何其他关联公司订立的奖励安排。任何奖金或激励资格和付款应完全受该奖金或激励计划或安排的条款管辖。
3.守则第409a条.本计划和根据本计划支付的任何款项旨在属于《守则》第409A条关于离职薪酬计划和短期延期的豁免范围和应按照该意图进行解释和解释。本协议下的每笔付款和福利应构成财政部条例第1.409A-2(b)(2)节含义内的“单独确定的”金额。尽管本计划另有规定,但凡根据本计划向第16条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包括提供福利)的权利规定“延期根据《守则》第409A条作出的补偿,有关款项须于(或提供)依循与以下:
(a)如果的第16条干事是a“指定雇员”在《守则》第409A(a)(2)(b)(i)条所指的第16条人员的终止日期,则不得在自终止日期开始并于终止日期后六(6)个月的日期结束的期间内,或(如较早)于第16条人员死亡的日期(如较早作出该等付款会导致在根据《守则》第409A条对第16条官员施加税务处罚。The任何付款的金额会在此期间另行作出的,应改为在六(6)个月后的第一个营业日作出继终止日期,或如较早,则为第16条人员死亡的日期。
(b)与尊重任何根据本计划第2(a)节到期的付款,是由于第16条官员根据本计划的条款作出的符合条件的终止,并受第16条官员执行和交付本计划第2节所述的遣散和释放协议和不竞争协议的约束,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终止日期和遣散和释放到期日或不竞争协议到期日属于两个单独的应税年,任何要求支付给第16条官员的款项,其条件是及时执行遣散和解除协议和不竞争协议,并根据第409A条被视为不合格的递延补偿,应在较后的纳税年度支付。尽管本计划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第16条干事执行遣散和释放协议的时间安排,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导致第16条干事指定付款日历年度。
(c)如果的根据本计划支付的金额被视为替代在符合条件的终止时有效的单独雇佣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下的任何其他遣散费或福利,并且此类其他遣散费或福利构成第409A条下的不符合条件的递延补偿,那么,管辖此类其他遣散费或福利的此类其他协议应在遵守《守则》第409A条所要求的范围内控制根据本计划提供的福利的支付时间和形式。
(d)下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晚于终止日期后72天开始付款。此外,不得迟于终止日期后的第二个日历年年底付款。
(e)如果本计划的条款将使第16条高级人员根据《守则》第409A条(“409A处罚”)承担税款、罚款或利息,公司可(酌情但无义务这样做)修订本计划的条款,以尽可能避免此类409A处罚;但在任何情况下,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得
对与本计划有关的任何409A处罚或根据本计划应付的任何金额负责。
4.计划管理
(a)本计划须由公司解释及管理,或如公司已授权解释及管理本计划,则由公司不时委任解释及管理本计划的人士(「计划管理人」)全权酌情决定,但须遵守本计划的明文规定,为管理本计划作出所有必要或可取的决定。公司已将其作为计划管理人的权力授予公司的健康与福利委员会(或同等机构),或在与资格或遣散权利或对计划的重大修订或其他重大变更有关的任何确定问题的情况下,在每种情况下,与第16条官员、委员会或董事会的独立成员有关,在公司首席执行官的情况下。
(b)计划管理人及其选择协助其履行计划下职责的任何代表应拥有法律允许的最大酌处权,以解释、解释和管理计划,就计划参与、领取福利的资格或权利作出决定,评估和确定福利索赔的有效性,并解决有关个人参与计划的权利和权利以及根据计划领取福利和付款的任何和所有索赔和争议。计划管理人及其代表的决定应得到法律允许的最大程度的尊重。
(c)与本计划的解释或其管理有关的所有问题应按照本计划第5节所述的索赔和上诉程序以公平和公正的方式提交给计划管理人并由其确定。
(d)计划管理人应拥有适当处理计划下福利索赔所需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一)订明第16条人员在提出福利申请和提供必要证据以确定其根据该计划享有福利的权利时应遵循的程序;
(二)就任何根据本计划申请或领取利益的第16条人员的权利找到事实,并通知任何对本计划第5条所述的任何该等裁定不满意的第16条人员其上诉权利。本计划涵盖的福利由计划管理人最终确定;
(三)直接向根据该计划有权领取福利的第16节干事或其授权受让人支付福利金;
(四)向公司、其附属公司及/或联属公司、第16条高级人员及其他人士索取适当管理计划下的债权所需的资料;
(五)备存有关计划下的索偿管理的纪录;及
(六)收集、评估、分析和编制与计划管理有关的统计数据和其他数据。
(e)计划管理人可不时将其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任何职责转授予计划管理人指定的人。计划管理员有权代表本计划聘请会计师、法律顾问和计划管理员认为必要或可取的其他人员,以履行其在本计划下的职责。计划管理人聘用的任何这类人员的职能应限于他们所从事的特定服务和职责,这些人员在本计划下没有其他职责、义务或责任。这些人不得就本计划的管理行使任何酌处权或酌处权控制。该等人士的一切合理费用及开支由公司承担。
(f)如因任何理由根据计划作出任何超额付款或错误付款,或向任何人作出任何错误付款,计划管理人将有权追讨超额付款或错误付款,而第16条人员或其他收取该等超额付款或错误付款的人将全力配合计划,并将该等金额退还公司。
5.索赔程序
(a)定义.就本第5节而言,以下术语应具有下述含义:
(一)“不利利益确定”是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拒绝、减少或终止,或未能提供或支付(全部或部分)利益,包括任何此类拒绝、减少、终止,或未能提供或支付基于参与计划资格确定的款项。
(二)“相关”是指有关一项索赔的文件、记录或其他信息:(1)在作出惠益确定时所依赖;(2)在作出惠益确定过程中提交、考虑或生成,而不考虑在作出惠益确定时是否依赖此类文件、记录或其他信息;或(3)证明遵守旨在确保和核实惠益索赔确定是根据管辖计划文件作出的行政程序和保障措施,并在适当情况下,对类似情况的索赔人始终适用计划规定。
(三)“通知”或“通知”是指以合理计算的方式向个人交付或提供信息,以确保个人实际收到。
(b)福利申请.任何第16款干事被终止雇用的人如认为他或她有权根据本计划领取福利,包括计划管理人最初确定应支付的福利以外的福利,可向计划管理人提出书面索赔,具体说明索赔的理由。计划下的所有福利申请应在计划管理人不时指定的地点提交给计划管理人。福利申请必须在计划管理员可以接受的表格上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必须由索赔人签署。计划管理人保留要求索赔人提供计划管理人的其他信息和文件的权利
确定是必要的或适当的。每项申请应在计划管理员收到后90天内采取行动,并由计划管理员批准或不批准。
(c)不利利益厘定通知.计划管理人应向索赔人提供任何不利利益确定的书面或电子通知。任何电子通知均应符合29 CFR 2520.104b-1(c)规定的标准。通知应以经计算可被索赔人理解的方式阐明:
(一)不利认定的具体原因或理由;
(二)参考确定所依据的具体计划条款;
(三)说明索赔人完善索赔所需的任何额外材料或信息,并解释为何需要此类材料或信息;和
(四)对该计划的审查程序和适用于此类程序的时限的描述,包括声明索赔人有权根据ERISA第502(a)条在审查后作出不利利益确定后提起民事诉讼。
(d)审查被拒绝的福利.索赔人应有合理机会就不利利益确定向计划的适当指定受托人提出上诉,根据该机会,将对索赔和不利利益确定进行全面和公平的审查。指定的受托人应在本计划第5(c)节所述的通知中确定,并且可能是计划管理员,或计划的其他适当受托人。这种充分和公平的审查应:
(一)在收到不利利益裁定通知后至少60天内向索赔人提供对裁定提出上诉的条件;
(二)为索赔人提供机会,提交与福利索赔有关的书面评论、文件、记录和其他信息;
(三)应请求并免费向索赔人提供与索赔人的福利索赔有关的所有文件、记录和其他信息的合理存取途径和副本;
(四)规定考虑到索赔人提交的与索赔有关的所有评论、文件、记录和其他信息的审查,而不考虑这些信息是否在初步利益确定中提交或考虑;和
(五)规定不尊重初始不利利益确定的审查,并由计划的适当指定受托人进行,该受托人既不是作出作为上诉对象的不利利益确定的个人,也不是该个人的从属。
(e)审查时确定利益的时间.适当的计划受托人应根据下文第5(g)节,在合理期限内将计划的福利确定经审查后通知索赔人。此类通知应不迟于计划收到索赔人关于审查初步不利利益确定的请求后60天内提供。
(f)陈设文件.在经审查确定不利利益的情况下,计划受托人应酌情提供本计划第5(g)节所述文件、记录和其他信息的访问权限和副本。
(g)复核通知内容.计划受托人应在本计划第5(d)节所述的上诉后向索赔人提供关于计划利益确定的书面或电子通知。任何电子通知均应符合29 CFR 2520.104b-1(c)规定的标准。经复核确定不利利益的,通知应以计算得出索赔人理解的方式载列:
(一)不利认定的具体原因或理由;
(二)参考福利确定所依据的具体计划条款;
(三)索赔人有权根据请求并免费获得与索赔人的利益索赔有关的所有文件、记录和其他信息的合理存取和副本的声明;和
(四)索赔人有权根据ERISA第502(a)条提起诉讼的声明。
(h)延长通知期限.适用于计划管理人在本条第5款中提供的通知的第九十(90)天和六十(60)天期限,可由计划管理人酌情延长第二个第九十(90)天或六十(60)天期限(视情况而定),条件是在最初期限终止之前向索赔人提供延长的书面通知,说明需要延长时间的特殊情况以及预计作出最终决定的日期。
(一)计算时间段.要求作出惠益确定(包括经审查的惠益确定)的期限应从按照计划的合理程序提出索赔(或上诉)时开始,而不考虑作出惠益确定所需的所有信息是否伴随提交。如果由于索赔人未提交裁定索赔所需的资料而延长一段时间,则作出福利确定的期间应从向索赔人发送延期通知之日起至索赔人对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请求作出答复之日止。
(j)遵守ERISA索赔程序.本第5节所述索赔程序的解释应符合29 C.F.R. § 2560.503-1的适用要求。如本条第5款的任何条文不符合该等规定,则该等条文的解释及适用方式须与29C.F.R. § 2560.503-1一致。
(k)对诉讼的限制.任何人或其代表不得就根据本计划应得利益或就本计划应得利益提起任何诉讼(不论是在法律上、衡平法上或其他方面),除非提起该诉讼的人已及时用尽本计划第5节所述的索赔审查程序。任何诉讼(无论是在法律上、股权上还是其他方面)都必须在美国科罗拉多州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必须在一年内开始。这一一年期应从(i)根据该计划的索赔审查程序发出全部或部分拒绝给予该利益的最终裁定之日和(ii)该人的诉讼因由之日两者中较早者开始计算
首次计提。如果一个人在这样的一年期限内没有提起这样的诉讼,这个人将被禁止提起这样的诉讼。
6.预扣税款.公司将从根据本计划应支付给每位第16条官员(或第16条官员的受益人或遗产)的所有款项中预扣所有根据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或其他法律要求公司从中预扣的税款。
7.修正.公司有权根据董事会、委员会或其各自的任何一名代表的行动,全权酌情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方面终止或修订本计划;但前提是,任何修订均不得就先前招致合资格解雇且未根据遣散费及解除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或第2节的遣散费或福利条款不重复或本计划其他适用条款没收该等付款及福利的第16条人员减少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任何遣散费或福利。
8.计划的效力.在符合上述规定及本计划第2节所列条文及限制的情况下,根据本计划,第16条高级人员的权利及应付予该人员的利益,是除根据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联属公司的任何其他第16条高级人员福利计划或补偿计划而根据第16条高级人员的任何权利或应付予该人员的利益外,另有规定遣散费或类似福利的福利计划或补偿计划。第16条官员在任何该等计划或方案下的所有权利应根据该计划或方案的规定确定。
9.无资金计划.本计划不得提供资金,根据本计划支付的所有款项和利益应来自公司的一般资产。该计划与该计划一致,该计划是由ERISA含义内的雇主维持的无资金雇员福利计划。任何有权根据本计划获得利益的第16条高级人员不得对公司、其附属公司或附属公司的任何特定资产拥有任何权利或权益,但第16条高级人员仅享有公司一般债权人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获得利益的权利。
10.对未成年人、不称职人员和受益人的付款.向未成年人、不称职的人或其他无能力提供收据的人支付或为其利益支付的任何福利,在支付给该人的监护人或提供或合理地看来提供照顾该人的一方时,应视为已支付,且该等付款应完全解除公司、其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计划管理人和所有其他方与此相关的义务。如一名第16条人员死亡,而根据本计划须向第16条人员支付的任何款项如该第16条人员继续活着,则除非本计划另有规定,否则所有该等款项须按照本计划的条款支付予由第16条人员以书面委任收取该等款项的人,或如无人获如此委任,则须支付予第16条人员的遗产。
11.不可转让性.任何第16条人员的付款、利益或权利概不受任何债权人的申索所规限,尤其是,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所有这些付款、利益和权利均不受扣押、扣押、受托人程序或该第16条官员的任何债权人可用的任何其他法律或衡平法程序的影响。除本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第16条人员根据本计划的任何权利或权益不得转让或转让,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通过法律实施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执行、征收、扣押、扣押或质押;未尝试
该等转让或转让须具效力;而任何第16条人员在本计划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均不得受该第16条人员的任何义务或法律责任所规限。
12.没有继续就业的权利.采纳本计划或对本计划作出任何修订,或设立任何基金、信托或帐户,或支付任何利益,均不得解释为给予任何第16条高级人员留任为公司、其附属公司或联属公司服务的权利,而所有第16条高级人员仍须按与未采纳本计划相同的程度受解雇。
13.继承者;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本计划对受益人、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继承人和当事人的受让人,包括每一位第16条高级人员、现在和未来,以及公司的任何继承人均有利,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本计划不得因公司是或不是存续或产生的法团的任何合并或合并而终止,或因公司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的任何转让而终止。在发生任何此类资产合并、合并或转让的情况下,本计划的规定对存续或产生的公司或此类资产转让给的个人或实体具有约束力。本公司同意,在本条第13款所指的任何资产合并、合并或转让的同时,将促使任何存续或由此产生的公司或受让人无条件承担本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4.失踪人员.如在根据本条例须向第16条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后一年内,且该款项亦不得申索,但计划管理人在试图支付该款项时须已采取适当及适当的谨慎,则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否则该款项的款额须予没收。
15.赔偿.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司应赔偿计划管理人、董事会、委员会以及与计划有关的受托责任被分配或委托给的任何雇员(该人,“受偿人”)因与计划有关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引起的所有责任、损失或损害索赔(包括支付与此类索赔的抗辩有关的费用),但任何该等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可能导致的责任、费用和开支除外。前述赔偿权利应是对任何该等人作为法律、合同或其他事项可能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的补充。如果公司有义务支付与此类索赔的抗辩有关的费用,则公司有权在向受偿人送达其选择这样做的书面通知时承担此类程序的抗辩。在送达该通知后,公司无须就受偿人其后就同一法律程序所招致的任何律师费向本计划项下的受偿人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可以获得、支付并保持当前的一份或多份保单,为计划管理人、董事会、委员会或任何对计划负有任何信托责任的雇员提供保险,使其免受因与计划有关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引起的所有责任、损失或损害索赔(包括支付与此类索赔的抗辩有关的费用)。
16.标题.此处的标题和标题仅供参考和方便,不应被视为本计划的一部分,不得用于本计划的建设。
17.通告.根据本协议条款要求或允许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在通过电子邮件送达预定收件人最后已知的电子邮件地址时,应已妥为发出。如电子邮件无法送达,则在送达或邮寄时已妥为发出通知
美国邮件,头等舱,邮资预付,寄给预定收件人最后一个已知地址。
18.生效日期及期限.本方案自1月1日起施行,2026年,并应在本计划被公司终止之日结束;但本计划和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得就先前招致合格终止的第16条高级职员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任何遣散费或福利而终止,该高级职员并未根据遣散和解除协议或不竞争协议或第2节或本计划的任何其他适用条款没收此类付款和福利,直至公司完全履行此类义务。
19.受雇于子公司,并由子公司采取行动.为免生疑问,受雇于公司或公司就本计划就第16条高级人员采取的行动,须包括受雇于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其他联属公司,由公司决定)或由其采取的行动。
20.管辖法律;有效性.本计划应受特拉华州国内法(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的管辖、解释和执行,但不得被ERISA或其他联邦法律抢先,否则应由后者控制。如本计划的任何条文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此种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本计划应被解释和强制执行就好像没有列入这一规定一样。
作为证明,公司已促使本计划自2025年12月31日起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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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Vita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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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斯蒂芬妮·亨德里克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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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斯蒂芬妮·亨德里克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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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首席人事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