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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K 1 a202505166kpressreleaseemtn.htm 6-K 文件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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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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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16或15d-16条规则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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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inklijke Philips N.V.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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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飞利浦
(注册人姓名翻译成英文)
荷兰
(成立法团或组织的管辖权)
Prinses Irenestraat 59,1077 WV阿姆斯特丹,荷兰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提交或将根据封面表格20-F或表格40-F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如注册人按照S-T规则101(b)(1)允许提交纸质表格6-K,请用复选标记表示:☐
如注册人按照S-T规则101(b)(7)的许可提交纸质表格6-K,请以复选标记表示:☐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3-2(b)条,通过提供本表格所载信息,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也因此向委员会提供了信息。
是☐没有
获授权接收证券交易委员会通知及通讯的人士的姓名及地址:
M.J. van Ginneken
Koninklijke Philips N.V.
Prinses Irenestraat 59
1077 WV阿姆斯特丹–荷兰








本报告包括以下报告的副本:
“飞利浦成功定价发行10亿欧元的票据,用于偿还现有债务并为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提供资金”,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于2025年5月16日在阿姆斯特丹正式授权签署本报告。
Koninklijke Philips N.V.


/s/M.J. van Ginneken
(首席法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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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2025年5月15日

飞利浦成功为发行10亿欧元的票据定价,用于偿还现有债务并为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提供资金

荷兰阿姆斯特丹–皇家飞利浦(NYSE:PHG,AEX:PHIA)是一家全球健康技术领导者,该公司今天宣布,根据其欧洲中期票据(EMTN)计划,为其2030年到期的5亿欧元固定利率票据和2035年到期的5亿欧元固定利率票据(“票据”)的发行成功定价。

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偿还2026年到期债务,以及为任何符合条件的项目再融资或融资飞利浦的可持续金融框架.

2030年到期票据的发行价格为99.859%,票面利率为3.250%,收益率为3.281%,2035年到期票据的发行价格为99.595%,票面利率为4.000%,收益率为4.050%。5年期和10年期分别获超额认购逾3倍和4倍。

票据的结算和发行定于2025年5月23日进行。已申请将票据列入卢森堡证券交易所正式名单,并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的受监管市场进行交易。

飞利浦致力于维持强大的投资级信用评级。目前,该公司获得标准普尔BBB +评级(展望稳定)、穆迪 Baa1评级(展望稳定)以及惠誉BBB +评级(展望稳定)。

本新闻稿不是在美国出售证券的提议。此处提及的证券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进行登记,并且不得在美国未进行登记或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的适用豁免的情况下发售或出售。没有打算在美国注册此处提及的任何证券或在美国进行证券的公开发售。

禁止向欧洲经济区零售投资者出售–票据无意向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亦不应向其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欧洲经济区”).出于这些目的,散户投资者意味着



是以下人员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人:(i)指令2014/65/EU(经修订,“MiFID II”)第4(1)条第(11)点所定义的零售客户;或(ii)指令(EU)2016/97含义内的客户,如果该客户不符合MiFID II第4(1)条第(10)点所定义的专业客户的资格。因此,没有编制(EU)No 1286/2014条例(经修订,“PRIIPS条例”)要求的用于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的关键信息文件,因此,根据PRIIPS条例,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可能是非法的。

禁止向英国零售投资者出售商品–票据无意向英国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亦不应向英国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英国”).为这些目的,散户投资者是指以下人士中的一个(或多个):(i)散户客户,如第2017/565号条例(EU)第2条第(8)点所定义,因为它根据《2018年欧洲联盟(退出)法》(经修订)构成国内法的一部分,“EUWA");或(二)《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经修订的《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条款所指的客户FSMA")以及根据FSMA为实施指令(EU)2016/97而制定的任何规则或条例,如果该客户不符合第600/2014号条例(EU)第2(1)条第(8)点所定义的专业客户资格,因为它凭借EUWA构成国内法的一部分。因此,没有(EU)第1286/2014号条例要求的关键信息文件,因为它根据EUWA构成国内法的一部分(“英国PRIIPs法规”)就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的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已作好准备,因此根据英国PRIIPs条例,发行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票据可能是非法的。

在英国,本新闻稿仅分发给(a)在与投资有关的事务方面具有专业经验的人,这些人属于经修订的《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金融促进)令》2005年第19(5)条中“投资专业人士”的定义(“订单“);或(b)高净值公司,以及可能以其他方式合法告知的其他人,属于命令第49(2)(a)至(d)条的范围(所有这些人统称为”相关人士”).票据只提供予有关人士,而任何认购、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取得该等票据的邀请、要约或协议将只提供予有关人士或将只与有关人士进行。任何非相关人士均不应以本新闻稿或其任何内容作为或依赖。

适用于包括FCA/ICMA在内的相关稳定化法规。

MiFID II和英国MiFIR专业人员/ECP专用

制造商目标市场(MiFID II和英国MiFIR产品治理)仅为合格交易对手和专业客户(所有分销渠道)。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迈克尔·福克斯
飞利浦全球对外关系
电话:+ 31614869261
电子邮件:michael.fuchs@philips.com

多林·达努
飞利浦投资者关系
电话:+ 31205977055
电子邮件:dorin.danu@philips.com





关于皇家飞利浦
皇家飞利浦(NYSE:PHG,AEX:PHIA)是一家领先的健康技术公司,专注于通过有意义的创新来改善人们的健康和福祉。飞利浦以患者和人为中心的创新利用先进技术以及对临床和消费者的深刻洞察,为消费者提供个人健康解决方案,为医院和家庭中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及其患者提供专业健康解决方案。 该公司总部位于荷兰,是诊断成像、超声、图像引导治疗、监测和企业信息学以及个人健康领域的领导者。飞利浦2024年销售额达180亿欧元,拥有约67200名员工,销售和服务遍布100多个国家。有关飞利浦的消息可在www.philips.com/newscenter.

前瞻性陈述
本新闻稿包含有关飞利浦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业务的某些前瞻性陈述,以及飞利浦在这些项目方面的某些计划和目标。前瞻性陈述的例子包括有关战略的陈述、对销售增长的估计、未来的EBITA、飞利浦有机业务的未来发展以及收购和撤资的完成。就其性质而言,这些陈述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因为它们与未来事件和情况有关,并且有许多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和发展与这些陈述所表达或暗示的结果和发展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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