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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99 4 ES009_exj.htm 第一附件

 

附件(j)

 

执行

 

本托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Altmore BDC,Inc.于2021年12月7日签订,该公司是一家根据马里兰州法律组建的公司,其主要营业地点为弗吉尼亚州麦克莱恩市Jones Branch Drive7950号(“基金”)和Millennium Trust Company,LLC是一家根据伊利诺伊州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营业地点为2001Spring Road,Oak Brook,IL60523(“托管人”)。

 

演奏会

 

鉴于,该基金是一家封闭式管理投资公司,打算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法”)选择被视为业务发展公司,并被授权发行普通股;

 

鉴于,本基金希望保留托管人担任本基金的托管人;

 

鉴于,本基金希望根据本协议,根据《1940年法案》第17(f)节的规定,由托管人持有和管理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定义如下)和现金;和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中包含的相互约定和协议,双方同意如下:

 

1. 定义

 

1.1定义的术语。除本文其他地方明确定义的术语外,以下词语应具有本协议中使用的以下含义:

 

“协议”指本托管协议(该协议可能会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不时进行修订)。

 

“资产”是指, 总的来说, (i)证券, 包括(a)投资, 包括贷款, 由基金或附属公司(如适用)收购,并由基金或附属公司(如适用)或代表基金或附属公司(如适用)不时交付保管人, 并根据以下条款, 这份协议, 及(b)所有实物股息(例如, 来自第(i)条所述投资的非现金股息, 由基金或附属公司(如适用)或代表该基金或附属公司(如适用)不时交付保管人的基金或附属公司的所有其他非现金财产。为免生疑问, “资产包括任何外国资产。, “证券”一词包括股票, 股票, 债券, 债券, 笔记, 抵押贷款, 或其他义务和任何证书, 收据, 认股权证或其他代表收款权的文书, 购买, 或者认购同样的股票, 或证明或代表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或利益, 或任何财产或资产,

 

“权威副本”是指电子贷款文件的副本,该副本自(i)交付生效(如果不需要签名)以来没有进行过更改。

 

     

 

 

“授权人”具有第6.4(a)节中规定的含义。

 

“银行账户”是指托管人根据第3.6(a)节在银行建立的任何存款账户,包括初始资金银行账户。

 

“营业日”是指托管人在美国和进行交易的国家开放营业的日子。

 

“现金扫荡计划”是指通过初始资金银行账户提供的计划,用于在托管账户中投资的资金,该计划的条款已向基金披露。

 

“托管账户”是指将分别代表基金或子公司在托管人设立的每个单独的托管账户(或其子账户),托管人应在其中持有基金或该子公司的所有资产、收益、贷款登记册、贷款账户,以及不时由基金或该附属公司或代表该基金或该附属公司存入银行帐户和/或根据第3.6节进行投资的现金。

 

“数据文件”具有第3.3(b)节中规定的含义。

 

“电子贷款”是指以电子贷款文件为凭证的贷款。

 

“电子贷款交付方法”是指本基金与平台达成的安排或方法,以安全的电子方式向托管人交付电子贷款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件传输协议,由平台维护的安全在线门户或Evault。

 

“电子贷款文件”是指所有与贷款申请和结算过程相关的文件,这些文件已通过eSign技术交付给借款人(或代表借款人的实际代理人)和/或由其签署,并证明贷款,以及由eSign技术生成的相关审计日志。

 

“eSign技术”是指平台或平台的服务提供商使用的流程和技术,该流程和技术允许审查者和签名者(i)接收电子文档的交付,以电子方式签署文档,以及同意使用此类技术。

 

“Evault”指任何安全的电子文件管理系统,用于存储和管理电子贷款文件。

 

“联邦储备银行簿记系统”是指由美国联邦储备银行运营的存款和证券转移系统,在该系统上有资格持有所有美国政府直接债务票据,票据和债券。

 

“融资文件”具有第3.3(b)(v)节中规定的含义。

 

“外国资产”是指主要市场在美国以外的基金或子公司的任何投资(包括外币),以及为进行基金或子公司在此类投资中的交易而合理需要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外国托管管理人”是指根据《1940年法案》第17F-5条的规定,本基金已将有关外国资产的职责委托给外国托管管理人。

 

     

 

 

“初始资金银行账户”具有第2.3节中规定的含义。

 

“信息安全计划”是指通过、实施的书面政策和程序,维护和遵循(i)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个人信息的安全性或Integrity受到任何预期的威胁或危害;防止未经授权访问或使用个人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遵守隐私要求的适用规定。

 

“贷款账户”是指以托管人的名义在平台上为基金或子公司的利益而建立的一个或多个市场贷款投资账户。

 

“贷款”是指任何贷款或任何股份,证书,票据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息,或其他证券,代表有权收取基金或子公司不时在托管账户中持有的全部贷款的部分或池的本金和利息付款,包括但不限于(a)所需的贷款文件,(b)因该贷款而产生或与该贷款有关的所有其他权利、利益、利益、补救及申索。

 

“贷款文件”是指,就交付给托管人的每笔贷款而言,平台或贷款发行人不时与基金书面同意将其交付给托管人的每笔所需贷款文件。

 

“贷款登记簿”是指由保管人(以记账形式或其认为必要或可取的其他形式)保存的保管人代表基金或为基金利益持有的所有贷款的登记簿,包含基金和托管人可能合理同意的信息。

 

“无票据贷款”是指(i)相关贷款协议不要求债务人执行和交付基础票据以证明在该贷款下产生的债务的贷款及并无有关转拨予基金的贷款部分的基础票据尚未偿还。

 

“参与”是指通过参与方式间接获得的贷款权益,或从销售机构或发行人(视情况而定)获得的股份、证书、票据或其他证券的权益,包括证明不止一次参与的任何证书。

 

“个人”是指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企业,协会,股份公司,信托(包括其任何受益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任何政府或机构或政治分支。

 

“个人信息”是指与自然人(例如,贷款借款人)有关的任何形式(口头、书面、图形、电子、机器可读或其他方式)的个人身份信息或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社会保险号或其他政府标识、账号,或交易账户历史、信用记录、信用评分、生物特征信息、账户状态;自然人与金融机构有关系的事实;以及自然人的或与自然人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其使用、访问或保护受隐私要求的监管。

 

     

 

 

“平台”是指一个或多个在线信贷平台,基金或子公司可以从中或通过该平台购买贷款,包括电子贷款或电子贷款中的权益,或参与,以及任何在线信贷平台的相关系统和数据。

 

“隐私要求”是指(i)Gramm-Leach-Bliley法案的第五章,美国法典第6801号及其后15条;实施该法案的联邦法规;以及与任何个人信息的使用,隐私和安全有关的其他适用法律,规则,法规,命令和指南。

 

“收益”统称为:(i)本基金首次公开发售及本基金继续发售本基金发行的任何类别证券所得的净现金收益,所有现金分配,收益,股息,由发行人或其债务人或适用的付款代理人或其代表对资产(或(如适用)附属资产)支付的费用和其他现金付款,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资产的净现金收益(或,如适用,附属资产),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以及前述投资的任何再投资收益,如本协议第3.6(c)节所定义),以及在每种情况下,基金或子公司向基金的任何借款或其他融资的净现金收益,在子公司的基金交付给托管人的范围内。

 

“适当指示”是指托管人以其可接受的形式收到的指示,托管人合理地认为是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从基金或任何授权人那里收到的指示:

 

(a) 由授权人以书面形式签署(并以专人、邮寄、通宵快递或传真方式交付);

 

(b) 由获授权人以电子邮件发出;或

 

(c) 保管人及任何获授权人士不时以书面议定的其他方式。

 

“必需的贷款文件”是指,对于每笔贷款,贷款文件中包含的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对于电子贷款,电子贷款文件的权威副本;

 

(b) 除无票据贷款、电子贷款和参与外,由发行人或在先记录持有人以空白背书的原始执行的基础票据或向基金或子公司背书的基础票据;

 

(c) 基础贷款协议的执行副本,以及对其进行的所有修订和修改的副本;

 

(d) 除不是通过转让获得的参与或贷款的情况外,该贷款的转让的执行副本,以及(如适用)向债务人发出的转让通知的证据;和

 

(e) 对于参与,参与协议,包括受该参与协议约束的贷款时间表。

  

     

 

 

并可酌情包括以下内容:

 

(x) 适用的债务人签署的每项相关担保协议的副本;

 

(y) 该贷款的转让的执行副本,以及向债务人发出的转让通知的证据;和

 

(z) 与该贷款相关的每一份担保的副本。

 

对于任何电子贷款,所需的贷款文件应采用通过电子贷款交付方法在贷款文件中交付的形式。

 

“证券托管”是指托管信托公司和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1934年法”)第17A条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的任何其他结算机构,该系统作为证券的中央处理系统,在该系统中存放的发行人的任何特定类别或系列的所有证券均被视为可替代证券,并且可以通过簿记分录进行转让或质押,而无需实际交付证券。

 

“证券系统”是指联邦银行的记账系统,即充当证券存管处的清算机构,或用于集中处理证券的另一种记账系统。术语“证券系统”不包括贷款登记册或任何Evault。

 

“服务商”是指平台(或其关联公司)或平台用于为任何贷款提供服务的任何银行或其他实体,以及平台或基金聘用的任何后备贷款服务商。

 

“股份”是指本基金发行的普通股。

 

“街头交付习惯”是指美国证券市场的一种习惯,即将出售给买方经纪人的证券交付给买方,以进行检查,以确定证券的形式是否正确。

 

“街道名称”是指证券由经纪人持有的注册形式,该经纪人将证券交付给另一名经纪人以进行出售,在美国证券行业,一种公认的惯例是,以街道名称发行的证券以适当的形式交付给买方,并且买方可以在正常过程中重新注册该证券。

 

“次级托管人”是指并包括(i)持有银行账户的任何银行,该银行应是《美国法典》第15章第80a-2(a)(5)节所定义的“银行”,“美国银行”的任何分支机构,该术语在《1940年法案》第17f-5条中有定义,以及根据《1940年法案》第17F-5条定义的任何“合格的外国托管人”,根据下文第2.4节规定的标准,与外国托管管理人确定的托管人签订的合同将为基金或子公司的资产提供合理的照顾。

 

“子公司”是指基金的任何全资子公司,无论是现在存在的还是以后成立的,但其资产由托管人以外的托管人托管的全资子公司除外。

 

就任何贷款而言,“基础贷款协议”是指证明提供此类贷款所依据的商业贷款协议或融资的一份或多份文件。

 

     

 

 

“基础票据”是指债务人为证明贷款而签发的一张或多张期票。

 

1.2 建筑.在本协议中,除非出现相反的意图:

 

(a) 对本协议或另一协议或文书的任何提及均指该协议或文书可能会不时进行修改,修改或以其他方式重写;

 

(b) 对法规、条例、守则或其他法律的提及,包括其下的条例和其他文书,以及对其中任何一项的合并、修订、重新颁布或替换;

 

(c) 以单数形式定义的任何术语都可以用于并应包括具有相同含义的复数,反之亦然;

 

(d) 对某人的引用包括对该人的遗嘱执行人,保管人,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的引用;

 

(e) 有利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的协议、陈述或保证是为了他们的共同和个别的利益;

 

(f)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的协议、陈述或保证对他们具有共同和个别的约束力;

 

(g) 对“包括”一词的提及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及

 

(h) 除非养恤基金另有指示,对任何会计术语的提及均应按照美国一贯适用的公认原则和惯例进行解释。

 

1.3 标题.插入标题是为了方便起见,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2. 托管人的委任

 

2.1任命和接受。本基金特此指定托管人为本基金或任何子公司所拥有并在本协议期间的任何时间交付给托管人的所有资产和现金(包括收益)的托管人,所有这些资产和现金(包括收益)均应存放在托管账户中,根据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其中应包括本协议的任何附录,现将其并入本协议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托管人在此接受该任命,并同意在托管账户中持有基金或任何子公司交付给托管人的所有资产和现金,并履行本协议中就其规定的服务和职责,但须遵守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2.2说明。本基金同意,它应不时向托管人提供或安排向托管人提供所有必要的指示和信息,并应在合理必要时对托管人的所有询问和要求作出迅速回应,以使托管人能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

 

     

 

 

2.3负责指示的基金。本基金全权负责指示保管人将存款存入, 从保管帐户中提款或转帐.在不限制上述一般性的前提下, 托管人不负责遵守任何限制, 契约, 基金或其附属公司可能受到的限制或义务,或其可能对第三方就托管账户承担的义务, 而保管人对根据基金的指示运用任何基金,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基金应, 或应指示适当的人, 将用于购买资产的资金存入托管人为此目的指定的银行账户(“初始资金银行账户”), 并应指示托管人将这些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账户中,以购买资产。本基金应全权负责适当地指示所有适用的付款人通过银行账户向托管账户中的托管人支付所有适当的现金, 并就所有此类付款的分配或应用适当地指示托管人。,

 

2.4次托管人的任命。在事先书面通知基金的情况下,并根据基金对任何外国次级托管人的指示,托管人可不时雇用一名或多名次级托管人担任托管账户。外国托管管理人应负责确定任何外国次级托管人是否符合《1940年法案》第17(f)节及其规则和条例所规定的托管人的要求,以及根据1940年法案第17F-5条规定的外国托管管理人的职责。基金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次级托管人的任命和任何资产及现金在该次级托管人处的保管,应由基金承担费用。

 

3. 保管人的职责

 

3.1隔离。托管人为基金或其子公司账户持有的所有资产(证券托管机构或证券系统中的证券除外),应当与其他证券分开核算,不得与其他证券混合核算保管人保管的财产或者保管人自有资产,保管人的记录应当随时表明该等资产是为本基金或者其子公司持有的。证券证书,原始签署的贷款文件和有形的非现金财产应妥善保管,并与保管人拥有的其他证券和非现金财产隔离,并应根据本协议进行标识。

 

3.2保管账户。托管人应建立和维护每个托管账户,在符合第3.3(b)节的规定的情况下,托管人应进入并携带基金的所有资产和现金以及根据本协议交付给它的任何子公司。托管人应在托管账户中保存贷款登记册,并应在托管账户中记录,持有和隔离托管人为基金和任何子公司的账户收到的所需贷款文件。

 

托管人无权或无权转让、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此类证券和投资,除非根据协议条款根据基金的指示行事。

 

     

 

 

3.3向保管人交付资产。

 

(a) 基金应交付, 或安排交付, 本基金及其子公司所拥有的托管资产和现金, 包括所有收入的支付, 在本协议期间,本基金及其子公司在任何时候就此类资产或现金收到的本金和资本分配的支付。除非本文另有明确规定, 基金在收到付款后,应安排将资产交付保管人, 并以托管人的名义作为托管人,为基金或子公司的利益, 街道名称或其他良好的交付形式.保管人对这些资产或现金不负责任,直到实际交付给, 并由保管人接收。保管人, 除非另有书面协议, 没有义务为基金或其子公司的账户持有交付给托管人的证券和现金以外的任何资产。“本基金同意,未经托管人同意,本基金或任何子公司均不向托管人交付证券和现金以外的资产。,

 

(b) (i)就其取得贷款或以其他方式交付构成贷款的资产而言,基金应向托管人提供或安排向托管人提供足以识别该贷款的书面信息(该信息应由基金和托管人同意),托管人无需进一步查询或调查即可最终依赖该贷款,以托管人合理要求的形式和格式,并应安排将所有贷款所需的贷款文件交付给托管人(应理解,所有电子贷款文件的权威副本应通过电子贷款交付方法在贷款文件中交付给托管人)。本基金确认并同意,在向托管人交付任何贷款文件之前,本基金应将本基金与平台或贷款发行人已同意将包含在其中的所需贷款文件通知托管人。

 

基金或附属公司须促使各平台及服务机构为基金或该附属公司的利益,指定保管人为任何贷款的拥有人。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 基金应促使适用的平台向托管人提供有关通过该平台安全传输电子贷款数据的典型方法转移到基金或子公司的每笔电子贷款的电子数据文件(“数据文件”), 其中可以包括由这样的平台维护的安全的在线门户或其他安全的电子手段, 保管人可以不经进一步询问或调查而最终依赖该保管人。【根据托管人与基金之间商定的程序, 托管人应核实一个或多个所需贷款文件中的某些信息与数据文件中包含的信息相匹配,并且每个贷款文件都包括从相关平台或贷款发行机构获得的贷款所需的每个贷款文件, 并报告任何例外情况, 根据基金和托管人就每个平台或贷款发行人商定的范围和方式。],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基金或其子公司获得的构成无票据贷款或参与的贷款的交付应通过以下方式交付给托管人:(a)在无票据贷款的情况下,有关该等无票据贷款的贷款登记册副本,以证明该等贷款已登记在账簿上。以及适用的债务人或银行代理人的记录,以基金或子公司(或代名人)的名义,或以基金或子公司为受让人的转让协议的副本(可以是传真副本);(b)(如属参与)有关的参与协议的副本;但如无票据贷款为电子贷款或以电子形式参与,则交付须采用电子贷款交付方法。

 

     

 

 

(v)托管人同意将作为托管人和受托人(就《统一商法典》(“UCC”)或适用于担保权益的任何法律的所有适用条款而言, 如果有的话, 贷款中的基金或子公司(如UCC条款和其他适用法律, 统称为“担保权益法律”);提供托管人不对基金或子公司的担保权益法律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以证明基金或子公司对每笔贷款的所有权。为了完善担保权益, 如果有的话, 该贷款中的基金或子公司, 包括所有相关的必要的贷款文件。保管人不得向任何人发布任何所需的贷款文件,除非保管人应首先从授权人处收到以书面形式的适当指示的基金的事先书面同意。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允许, 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监管机构可能特别命令的, 托管人在此同意不放弃对, 卖出, 累赘, 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所需的贷款文件, 或采取任何其他可能损害这种所有权和任何完善的担保权益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托管人不应被视为提供了分配或释放, 如果有的话, 在托管人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出售贷款。托管人没有义务:(x)确定是否有任何相关工具, 安全, 信贷协议, 转让协议及/或其他协议或文件, 如果有(统称为, “融资文件”)可能存在于任何贷款中;(y)获取任何未由基金或子公司交付或传递给托管人的融资文件;或(z)检查其收到的任何融资文件的内容或确定其充分性。保管人将有权证明其真实性, 它可能收到的任何此类融资文件的充分性和完整性,以及其中出现的任何签名的真实性和应有的权威性, 并有权假设其可能收到的每份此类融资文件都是其声称的。,

 

在取得任何贷款的同时, 基金及其子公司应:(a)将所需的贷款文件和/或证明该贷款的数据文件交付给托管人;(b)向托管人提供托管人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以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职责;(c)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d)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适当的付款通知)并指示银行代理人或其他适用的付款代理人),以促使(i)将与贷款有关的所有付款支付给托管人, 及所有通知, 就该等贷款向基金发出的邀请及其他通讯。基金或其附属公司如有任何延误或未能向保管人提供所需资料,保管人概不负责, 或其中任何不准确或不完整之处, 或基金或附属公司延迟或未能向银行代理人及其他付款代理人发出有效付款指示, 在贷款方面。对于每笔这样的贷款, 托管人有权依赖其可能不时从相关银行代理收到的任何信息和通知, 与相关贷款有关的债务人或类似方, 或者从基金或子公司, 并有权根据收到的此类信息或通知更新其记录(在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情况下), 它没有任何义务独立地进行核实, “调查或重新计算这些信息。,

 

     

 

 

3.4释放资产。

 

(a) 托管人应出售和/或释放和交付,或指示其代理人或任何次级托管人出售和/或释放和交付(视情况而定)资产,包括托管人持有的基金或子公司所需的贷款文件,其代理人或任何次级托管人在收到适当指示后(除其他事项外,应指定要释放的资产或所需的贷款文件,以及使托管人能够执行的交付和其他必要信息),在以下情况下,这可能是长期有效的指示(保管人可以接受的形式):

 

(一) 在收到付款后,或在收到适当指示的情况下,由基金或子公司或代表基金或子公司出售此类资产时:

 

(A) 根据发生交易的司法管辖区或市场的惯例或既定惯例和程序,包括交付给其购买者或其经销商(或该购买者或经销商的代理商),以期望收到以后的付款;要么

 

(b) 在通过证券系统进行的销售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证券系统运作的规则进行;

 

(二) 收到与此类资产有关的任何回购协议的付款;

 

(三) 与证券投标或其他类似要约有关的存托代理人;

 

(四) 当这些资产被赎回,赎回,退役或以其他方式应付款时,向其发行人或其代理人(除非有适当指示,否则现金或其他对价应交付给托管人,其代理人或其子托管人);

 

(五) 给其发行人或其代理人,以转移到保管人的名义或保管人的任何代名人的名义,或转移到其任何代理人或次级保管人或其代名人的名义,或交换不同数量的债券,代表相同面值总额或单位数量的证书或其他证据,但在任何这种情况下,新资产都应交付给托管人;

 

(六) 根据街头交付惯例,将其交给经纪人,清算银行或其他清算代理进行检查,但在任何这种情况下,托管人对在收到付款之前交付此类证券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或不承担任何责任。此类证券;

 

(七) 根据发行人对证券的任何合并,合并,资本重组,重组或重新调整计划,或根据任何存款协议进行交换或转换(除非有适当指示,否则新证券和现金(如有)应交付给托管人,其代理人或任何次级托管人);

 

     

 

 

(八) 如果是认股权证,权利或类似证券,则在行使这些认股权证,权利或类似证券时交出这些认股权证,权利或类似证券,或交出中期收据或最终证券的临时证券(除非有适当指示,否则新证券和现金(如果有),将交付给保管人,其代理人或任何次级保管人);和/或

 

(九) 为基金或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适当的公司用途,但只有在收到书面的适当指示和由基金的一名高级职员(该高级职员不应是提供适当指示的获授权人)签署的高级职员证书后,该证书才说明(a)将交付的指定资产,(b)交付的目的,(c)该目的是适当的公司目的,并且(d)指定应向其交付该证券的一个或多个人并附上基金董事会或其授权委员会批准交付该等适当指示的决议的核证副本。

 

3.5资产登记。托管人、其代理人或任何次级托管人持有的资产(不记名证券、在证券系统中持有的证券或无票据贷款或参与的证券除外)应以托管人的名义登记,以利于基金、子公司或其代名人;或,由托管人选择,以托管人的名义或托管人的任何代名人的名义,或以其代理人或次托管人或其代名人的名义;或由基金根据适当指示指示,可能以街道名称保留。托管人、其代理人和任何次级托管人没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代表基金或子公司接受资产,除非这些资产以托管人的名义为基金或子公司的利益接受,由托管人全权决定的街道名称或其他良好的可交付形式。

 

3.6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

 

(a) 在事先书面通知基金的情况下, 托管人应为基金或子公司的利益,以托管人的名义开立并维护初始资金银行账户和一个或多个单独的银行账户, 将资金记入保管账户。托管人应向基金或子公司提供电汇指示,将资金转至初始资金银行账户。贷记保管账户的款项应存入初始资金银行账户,直至根据第3.6(c)节进行投资或按照基金的指示转入其他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资产。该等银行帐户须由保管人发出汇票或命令,并须只载有保管人作为本基金及其附属公司的保管人而持有的资产, 托管人的记录应始终表明该现金是为基金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根据《1940年法案》,托管人在其开设和维护此类账户的任何银行均有资格担任托管人, 以及设立任何此类账户应构成根据第2.4节的规定,指定银行为次级托管人,

 

(b) 托管人不时通过银行账户收到的所有收益和其他款项(如果有的话)应贷记托管账户。

 

     

 

 

(c) 根据基金的指示,存入初始资金银行账户的金额应自动投资于初始资金银行账户的现金扫描计划,直到托管人收到授权人员关于处置此类金额的书面适当指示(可能是常规指示)为止。此类投资应视可用情况和初始资金银行账户当时适用的交易费用(该费用应由基金承担)而定。托管人对任何此类投资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没有收到授权人的书面指示的情况下,托管人没有义务将任何银行账户中的金额进行投资。在任何情况下,托管人都没有义务向基金提供投资建议。从托管账户中不时持有的此类投资中获得的任何收益(统称为“再投资收益”)应重新存入银行账户(并可以根据书面的适当指示进行再投资)。本基金或其附属公司应将银行账户中的任何款项所赚取的利息记入贷方。

 

(d) 在任何情况下,托管人都没有义务为任何目的向基金或其子公司预支托管账户中的现金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证券结算或假定结算、账户透支或临时信用证。

 

3.7【保留】

 

3.8收入的收取和保管。托管人应保管其从平台或服务商收到的任何收益。在任何情况下,托管人在本协议中收取收入的协议均不得解释为托管人有义务启动,进行或起诉任何法律程序。

 

3.9付款。在以下情况下,托管人收到适当的指示(可能是长期有效的指示)后,应从托管账户中支付(或汇给其代理人或任何次级托管人,并指示他们支付)基金或其子公司在其中持有的资金:

 

(一) 在根据此类适当指示为基金或其子公司购买资产时,不得将此类资产交付给托管人,或者,如果另有适当指示,则:

 

(A) 根据发生交易的司法管辖区或市场中的惯例或既定惯例和程序,包括将资金交付给其卖方或交易商(或该卖方或交易商的任何代理人),以防止预期日后收到此类证券的交付;要么

 

(b) 在通过证券系统进行购买的情况下,按照该证券系统的操作规则进行;

 

(二) 【保留】;和

 

(三) 为基金指示的任何其他用途,但须在收到指明付款数额的适当指示,并指明付款对象的人后,方可作此用途。

 

3.10设立独立账户。托管人收到适当指示后,应在其账簿上为基金或子公司并代表其设立一个或多个单独账户,并将资产或现金(包括托管人在银行账户中持有的现金)转入该账户:

 

     

 

 

(a) 根据基金或附属公司、保管人及该另一方之间关于与基金或附属公司的交易有关的托管或其他安排的任何协议的规定;

 

(b) 构成基金或子公司借款的抵押品;

 

(c) 为了使基金遵守《1940年法案》的要求,即注册投资公司在反向回购协议和发行时保持隔离账户,延迟交付和确定承诺交易;以及

 

(d) 用于其他适当的保管目的,但仅在收到适当的指示后。

 

根据第3.10节设立的每个独立账户应仅为基金或其子公司设立和维护,而不是为托管人的任何其他客户设立和维护。基金而不是保管人应负责确定这种单独账户是否符合设立该账户的任何适用的监管、合同或其他目的。

 

3.11投票和其他行动。托管人应立即将托管人从其代理人或次级托管人或为本基金持有的证券的发行人收到的任何通知,代理或代理征求材料交付给本基金,但不指明对任何此类代理进行表决的方式。除非按照基金的适当指示,否则托管人或托管人的任何代名人均不得对基金或子公司根据本协议持有或为其账户持有的任何证券进行表决。在没有此类适当指示的情况下,或者在未能及时收到此类适当指示的情况下,托管人没有义务对此类代理采取行动。

 

3.12与资产有关的通信。托管人应立即将托管人从其代理人或任何次级托管人或为基金或子公司持有的资产的发行人收到的所有书面信息(包括催缴通知和资产到期日以及与此相关的权利到期日)发送给基金。托管人没有义务或义务在任何资产或在任何资产下行使任何权利或权力,或以其他方式维护权利,除非且除非托管人及时收到基金的适当指示。托管人对托管人,其代理人或次级托管人在任何时候不及时行使或未行使与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或权力概不负责,除非:

 

(一) 托管人已在行使该权利或权力之日前至少三(3)个工作日收到有关行使任何此类权利或权力的适当指示;和

 

(二) 托管人,其代理人或次级托管人在行使该权利或权力之日前至少三(3)个工作日实际拥有此类资产。

 

基金有责任通知保管人根据本条必须向其转交此种通信的人。为免生疑问,在本协议的任何终止或保管人辞职的生效日期之日及之后,保管人没有责任根据本3.12节传递任何信息。

 

     

 

 

3.13项记录。保管人应建立并保持与资产保管有关的完整准确的记录, 根据《1940年法案》第31条的要求,根据本协议为基金及其子公司持有的现金或其他财产, 而且, 如果需要根据1940年法案的第31a-1条或第31a-2条进行维护, 在1940年法案第31a-2条规定的期限内保存这些记录。在一定程度上,保管人, 它的唯一观点是, 能够做到这一点, 托管人应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基金认证要求,就其在本基金项下提供的某些服务向基金提供次级认证,以向基金提供协助(应基金不时提出的合理要求), 经修正。所有该等纪录均属基金的财产,并须在保管人的正常办公时间内随时开放予正式授权的人员查阅, 基金或其附属机构的雇员或代理人,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雇员和代理人, “在合理要求和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并由基金承担费用。,

 

3.14附属资产和现金的保管。对于由基金指定为托管人的每个子公司,应在托管人根据基金的指示设立一个单独的托管账户,托管人应将其资产、现金和托管人收到的收益存入并持有该子公司。本协议双方同意,基金应书面通知托管人指定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担任托管人的任何子公司,以书面形式识别托管人应为本文提供的子公司建立的任何帐户,并识别该子公司的授权人员。本协议的条款适用于任何此类子公司。

 

4. 使用保管账户;报告

 

(a) 托管人应向基金和基金要求的其他人提供安全的网上查看权限:(i)托管账户,该账户应标明托管人持有的所有资产和现金以及在托管账户内发生的所有交易,以及截至每个日历季度末托管账户中持有的资产和现金的季度报表。

 

(b) 应基金的要求,托管人应代表基金请求查看任何次托管人为基金、其子公司和基金要求的其他人持有的一个或多个银行账户和账户。

 

(c) 在任何情况下,托管人都没有义务或义务对资产进行任何市场估值。

 

(d) 托管人应根据基金可能不时提出的合理要求,向基金提供其可以合理获得的关于托管人所使用的证券的内部会计控制和保护程序的报告。

 

5. 美国证券系统中的存款

 

托管人可以根据适用的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和条例,包括《1940年法案》第17F-4条,并在遵守以下规定的情况下,在美国境内的证券系统中存放和/或维护证券:

 

     

 

 

(a) 托管人可以在美国证券系统中保留国内证券,但前提是此类证券在美国证券系统中由托管人的帐户代表,该帐户不应包括托管人的任何资产,但托管人作为托管人或以其他方式为客户持有的资产除外;

 

(b) 保管人对于保存在美国证券系统中的证券的记录应通过记账式识别属于基金或其子公司的证券;

 

(c) 如基金提出要求,托管人应向基金提供从美国证券系统收到的有关基金及其子公司账户的证券转移的所有通知的副本;以及

 

(d) 即使本协议有任何相反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任何直接损失、损害、费用、开支不承担责任,因使用任何证券系统而产生的对基金的责任或索赔(但因托管人违反本协议第8节规定的谨慎标准或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的责任或索赔除外,或托管人未能有效地执行其对美国证券系统可能拥有的权利),但前提是,在一定程度上,托管人将与基金的担保权利相对应的金融资产存放和维护在证券存放处,本(d)款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免除托管人在履行其作为证券中介机构的职责时,按照合理的商业标准行使应有的谨慎的义务,以获取并维持此类金融资产。

 

6. 某些一般条款

 

6.1没有审查基础工具的义务。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强制托管人审查或检查任何必需的贷款文件,融资文件或任何基础工具,证书,信贷协议,契约,贷款协议,本票或其他证明或管辖任何资产的融资文件,以确定条款,有效性,充分性,任何资产的可销售性或可执行性(对其真实性或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其他。

 

6.2差异的解决。托管人向基金提供的任何报告中所载的信息与基金账簿或记录中所载的任何信息之间如有出入,基金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托管人,双方应合作努力解决差异。

 

6.3【保留】。

 

6.4正确的指示。

 

(a) 基金将以托管人可接受的形式向托管人发出通知,指明授权发出适当指示的人员的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样本签名(统称为“获授权人士“每个都是一个”授权人”)该通知应由事先向托管人认证的授权人员签署。托管人有权合理地依赖这些人的身份和权限,直至其收到基金的授权人的书面通知。首批获授权人士名单载于附表1附于此,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附表1可能会不时通过基金给托管人的书面通知进行修改)。

 

     

 

 

(b) 在托管人自行决定的与适用法律或法规,当地市场惯例或托管人的经营政策和惯例相冲突的范围内,托管人没有义务根据所谓的指示采取行动(或预先采取行动)。托管人没有义务按照口头指示采取行动(或预先采取行动)。保管人在获得对任何适当指示的澄清时,对因延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c) 在任何情况下,托管人都没有义务在非营业日的任何一天根据本协议提供服务。

 

6.5在没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允许的行动。托管人可在不经基金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决定:

 

(a) 以临时形式交出资产,以确定形式交出资产;

 

(b) 托收支票、汇票和其他流通票据的背书;

 

(c) 一般情况下,应注意与基金及其附属公司的银行账户、次级托管人、资产、现金和其他财产的出售、交换、替换、购买、转移和其他交易有关的所有非全权细节。

 

6.6权威的证据。保管人在根据其合理地认为是真实的,并已由获授权人适当地签立或以其他方式由获授权人代表基金作出的指示、通知、要求、同意、证明书、文书或文书行事时,应受到保护。托管人可以接收并接受由任何授权人签署的证书,作为以下方面的确凿证据:

 

(a) 任何人根据该证明书行事的权限;或

 

(b) 该证明书所述的基金的任何决定、指示或任何行动,

 

而该证明书可被视为完全有效,直至保管人接获基金获授权人发出的相反书面通知为止。

 

6.7收到来文。托管人在非营业日或东部时间下午【6:30】之后(或基金同意的其他时间)收到的任何通信和托管人不时以书面形式)在一个工作日将被视为已在下一个工作日收到。

 

7. 保管人的补偿

 

7.1 费用。托管人有权根据2021年11月24日基金与托管人之间的某些费用信函的条款,就其服务获得补偿。

 

     

 

 

7.2费用。本基金同意应托管人的要求,不时向其支付或偿还与本协议的准备或执行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和支出(包括法律顾问的合理费用和支出),或与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有关,或与本协议的管理有关,或与托管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和服务有关,不时(包括保管人认为必要的任何行动的合理成本和费用,以收取根据本协议欠其的任何款项)。

 

8. 护理标准

 

托管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职责和义务时,应谨慎、谨慎、合理。为免生疑问,保管人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构成疏忽,恶意或故意的不当行为,应视为保管人未遵守此谨慎标准。

 

9. 保管人的责任

 

9.1有关的一般义务和限制。(a)托管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义务或责任,但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义务除外,托管人的义务和义务应仅由本协议的明确规定确定。本协议中不应针对保管人或由保管人承担任何隐含的义务、义务或责任。

 

(b) 托管人应对基金及其子公司的所有直接损失承担责任, 损害赔偿, 以及因托管人未能行使第8节规定的谨慎标准而导致基金及其子公司遭受或发生的费用。既不是托管人,也不是其任何董事, 军官们, 雇员或代理人如有任何判断错误,应对任何人负责, 或其(或其任何董事)已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为或步骤, 军官们, 雇员或代理人), 或任何事实或法律上的错误, 或为与此有关的任何事情而可能做或不做的事情, 除非该行为违反了第8节中规定的谨慎标准或违反了本协议的条款。在托管人遵守第8节规定的谨慎标准的前提下, 保管人对其真诚地采取并合理地认为在其被授予的权力范围内的任何行动不承担责任, 或根据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指示或指示采取的行动, 或因缺乏此种行动所需的指示或指示而未被其采纳。托管人在任何时候都没有义务确定基金是否遵守1940年法案, 其中的规定, “或者说,当时该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政策是有效的。,

 

(c) 在任何情况下,保管人都不应对任何间接,特殊或间接损害(包括利润损失)负责,无论是否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d) 托管人可以就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项的任何问题,与托管人真诚选择的法律顾问进行协商并获得咨询。对于根据(i)根据前一句获得的建议而合理采取或合理遗漏的任何行动,保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基金的律师,或基金与保管人可能商定的其他律师。此类法律咨询的合理费用应按照本协议第7.2节的规定予以偿还。

 

     

 

 

(e)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要求保管人花费或承担其自有资金的风险,或根据其判断可能涉及任何费用或任何财务或其他责任的任何行动(或禁止行动),除非应向保管人提供可接受的赔偿。

 

(f) 托管人根据本协议采取任何行动的许可权利不应被解释为义务。

 

(g) 保管人可以通过代理人或律师行事或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权力,并且保管人对保管人根据第8节规定的谨慎标准选择的任何此类代理人或律师的作为或不作为不承担责任。此类服务的合理费用应根据本协议第7.2节进行补偿。

 

9.2说明。

 

(a) 托管人有权不采取任何行动,除非其合理地认为有必要得到基金的适当指示,并有权在通知基金后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适当指示。托管人对根据基金的适当指示采取的任何行动(或对行动的宽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b) 每当托管人有权或被要求根据本协议或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收或获取任何通信或信息时,它都有权以书面形式接收该通信或信息,内容和媒介可被其合理接受,并在其他方面符合本协议的任何适用条款;并且每当托管人要求制作或分发任何报告或其他信息时,其形式、内容和媒介应为其和基金合理接受,以及其他符合本协议任何适用条款的条款。

 

9.3数据安全:

 

(a) 托管人声明并保证如下:

 

(i)保管人维持并将在本协议期限内维持一项信息安全计划;

托管人收集、存储、处理、使用、传输和披露与贷款有关的任何个人信息符合隐私要求;

据托管人所知,与贷款有关的个人信息没有丢失,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未经授权的使用;和

如保管人知道或合理地相信与该等贷款有关的任何个人资料曾有任何遗失、违反或未经授权而取用或使用,托管人应立即通知基金;采取措施纠正允许任何此类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提供的情况;并在隐私要求,其他适用的法律或法规或法院或监管命令要求的范围内,发布任何公告,通知监管机构,联系执法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披露任何此类事件。

 

     

 

 

9.4赔偿;保管人的留置权。

 

(a) 在此,本基金应并确实充分赔偿,使保管人免受任何和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支出),以及任何和所有损失,损害,索赔和责任,无论是否涉及第三方(统称为“损害赔偿”),由于本协议,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的管理或履行职责,或基金之间的关系(包括,为避免疑问,(任何子公司)和由此创建的托管人,但本协议规定的除外,或由于托管人违反本协议第8节中的谨慎标准或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责任,损失,损害,索赔,费用和费用。

 

(b) 如果托管人或其代名人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被评估任何税款、费用、开支、评估、索赔或负债,除非其或其代名人本身违反了本协议第8节中的谨慎标准或违反了本协议的条款,或者如果基金未能根据本协议第7节向托管人赔偿现金,在任何时候为本基金及其子公司的账户所持有的该等负债的范围内,应作为该等负债的担保,并在托管人通知本基金后,如本基金未及时向托管人偿还,托管人有权在获得偿付所需的范围内使用可用现金。

 

9.5不可抗力。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一般性的前提下,托管人对因托管人无法合理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包括(a)国有化,征用,货币限制,中断)造成或造成的任何损害或损失,对基金或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扰乱或中止任何证券市场的正常程序和做法,电力,机械,通信或其他技术故障或中断,计算机病毒等,火灾,洪水,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民事和军事干扰,战争或恐怖主义行为,骚乱,革命,天灾,停工,罢工、任何类型的国家灾难或其他类似事件或行为;(b)基金(包括任何获授权的人)向保管人发出的指示中的错误;或(c)适用法律、条例或命令的变更。

 

10. 安全代码

 

如果托管人向基金发出安全代码、密码或测试密钥,以核实某些信息传输,包括适当的指示,是由基金发出的,基金应保护任何安全代码、密码、保管人应提供的测试钥匙或其他安全装置,并应对因未经授权的人未能如此保护或使用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11. 税法

 

托管人对美国或其任何州或政治分支机构的税法规定的基金,子公司或托管人作为资产,现金或收益的托管人的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或美国以外的国家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基金应对托管人的此类义务进行赔偿,这些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税收(但不包括根据本协议支付给托管人的补偿应评估的任何所得税),预扣,认证和报告要求,可由基金、子公司或作为资产、现金或收益保管人的保管人分摊的关于豁免或退款的索赔、增加的迟付利息、罚金和其他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12. 有效期、终止和修订

 

12.1生效日期。本协议自上述日期起生效。本协议将继续完全有效,直至本协议按照以下规定终止.本协议只能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进行修改。本协议可由托管人或基金根据第12.2节的规定终止。

 

12.2终止。本协议应在(a)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书面终止通知中规定的终止生效日期中的最早日期终止,生效日期应自该日期起不少于六十(60)天该通知是根据第15条发出的,并且(b)双方以书面形式共同商定的其他终止日期。

 

12.3辞职。托管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根据本协议向基金发出不少于60(60)天的书面通知,以辞职。根据本协议,本基金可随时通过提前不少于60(60)天书面通知托管人,解除托管人的职务。

 

12.4债务的存续。本第12.3节和第3.13节(记录),第8节(一般护理标准),第9.4节(赔偿;保管人的留置权),第16节(法律选择)的规定,第24条(保密性)和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前发生或产生的任何其他权利或义务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2.5继任者。在本协议终止的生效日期之前, 或托管人辞职或免职的生效日期, 视情况而定, 基金应向指定继任托管人的托管人发出适当指示, 如果适用。保管人应, 在收到基金的适当指示后(i)将所有证券(记账式系统或证券存放处持有的证券除外)和当时由基金拥有并由托管人作为托管人持有的现金直接交付给继任托管人, 将记账式系统或证券保管处持有的任何证券转移到继任保管人的基金账户或为该基金的利益而转移, 但基金须已向保管人缴付所有费用, 支付或偿还的费用和其他金额,然后它应有权。另外, 保管人应, 以牺牲基金为代价, 将所有相关书籍转让给该继承人, 唱片, 通信, 以及保管人根据本协议建立或维护的其他数据(如果该形式与保管人保持的形式不同, 基金应支付与将数据转换为该格式相关的任何费用), 并将在这些职责和责任的转移中进行合作。在这种交付和转移之后, 保管人应免除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2.6费用等的支付在本协议终止或托管人辞职时,基金应向托管人支付此类补偿,并应同样偿还托管人在终止或辞职(或撤职)之日应支付的费用,支出和支出,视情况而定)。本协议项下所有有利于保管人的赔偿,在本协议终止或保管人辞职或撤职后仍然有效。

 

     

 

 

13. 陈述和保证

 

13.1基金的陈述。本基金向托管人声明并保证:

 

(a) 它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已正式授权和执行本协议,以构成其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b) 据其所知,它实质上遵守了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包括但不限于1940年法案及其下的规则和法规;和

 

(c) 根据本协议,在发出任何声称是“适当指示”的指示时,基金将根据其公司注册证书和细则以及任何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行事。

 

13.2托管人的陈述。托管人特此声明并保证本基金:

 

(a) 根据《1940年法案》第17(f)和26(a)(1)条,它有资格担任托管人;

 

(b) 它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c) 它已正式授权和执行本协议,以构成其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和

 

(d) 它维护业务连续性政策和标准,其中包括符合所有适用的监管要求的数据文件备份和恢复程序。

 

14. 利益方;没有第三方利益

 

本协议不是为了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也不应被解释为旨在为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任何第三方(根据第19条的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除外)不得依赖或执行本协议。

 

15. 通知

 

应向以下地址(或任何一方可能通过书面通知另一方而指定的其他地址)以及其他任何通知发出任何适当的指示,本协议项下的批准和其他通信,如果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过以下地址(或其中一方随后通过通知另一方而指定的其他地址)通过(i)挂号信或挂号信发给双方,则应足够,邮资已付,认可的速递或派递服务、电子邮件、或经确认的传真或电传,并于同日以头等邮件寄出副本,并已预付邮资:

 

(a) 如果是对基金,则是:

 

Altmore BDC,Inc.

7950Jones Branch Dr.,Suite830

弗吉尼亚州麦克莱恩22102

注意:Jonathan Ganter

电子邮件:jonathan@altmorecap.com

 

     

 

 

复印至:

 

Pine Advisors LLC

S.Cherry Street501号套房1090

科罗拉多州丹佛市80246

注意:Derek Mullins

电子邮件:derek@pineadvisorsolutions.com

 

(b) 如果是托管人,则应:

 

Millennium Trust Company,LLC

2001Spring Road,Suite700

伊利诺伊州橡树溪60523号

注意:Patrick Roche

电子邮件:proche@mtrustcompany.com

 

连同一份副本(除非有适当的指示)寄给:

 

Millennium Trust Company,LLC

2001Spring Road,Suite700

伊利诺伊州橡树溪60523号

注意:总法律顾问

电子邮件:jperugini@mtrustcompany.com

 

16. 法律选择

 

本协议的解释及其条款应根据并根据伊利诺伊州法律进行解释,并受伊利诺伊州法律的所有目的(不考虑其选择法律的规定);除非此类法律与联邦证券法不一致,包括《1940年法案》,在这种情况下,以联邦证券法为准。

 

17. 整个协议;对应方

 

17.1完整的协议。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所述事项达成的完整的排他性协议,并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取代和终止本协议各方之间就此类事项达成的所有先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协议或谅解。

 

17.2对应方。本协议可以在任何数量的对应方中执行,所有对应方加在一起构成一份相同的文书。

 

17.3传真签名。通过电子传输方式交换本协议和签名页的副本将构成本协议对双方的有效执行和交付,并且可以在所有目的中代替原始协议。以电子方式传送的当事人的签名,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视为其原始签名。

 

     

 

 

18. 修订;弃权

 

18.1修正案。本协议不得修改,除非由基金和托管人各自签署一份明确的书面文书。

 

18.2弃权。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延迟或不作为都不应被视为放弃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条款,或将其视为有效,除非和除非这种放弃是在一份由被指控的一方签署的明确书面文书中规定的。

 

19. 后继者和受让人

 

后继有人。本协议中规定的契约和协议应对每一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确保其利益。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前提是, 然而, 上述规定不应限制托管人将某些职责或服务委托给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适当谨慎地指定的代理人或律师或通过其履行这些职责或服务的能力。尽管有上述规定, 托管人可以合并或合并的任何实体, 由这种合并或合并产生的任何实体, 或托管人将其全部或基本全部业务转让给的任何实体, 在任何情况下都是1940年法案规定的合格保管人, 应为本托管人的继承人,并应继承所有权利, 托管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力和职责, 没有执行或归档任何文件或任何进一步的行为的一方的一方。,

 

20. 可分割性

 

特此声明本协议的条款是可分割的,因此,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确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确定不应影响其余条款。

 

21. 请求指示

 

如果保管人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职责时,被要求在不同的行动方案之间作出决定,保管人可以(但没有义务)要求基金就其希望采取的行动方案发出书面指示。如果托管人在提出要求后的两(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此类指示,则托管人可以(但没有义务)采取或不采取任何此类行动。托管人应在两个工作日之后根据基金的要求,按照收到的指示行事,除非托管人已经采取或承诺采取与该指示不一致的行动。

 

22. 其他业务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阻止托管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从事其他业务,或与基金或任何其他人进行任何其他交易或财务或其他关系,或从基金或任何其他人收取费用或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基金和/或托管人(和/或任何其他人)作为任何合伙企业,合资企业,协会,辛迪加,非法人企业或类似转让的成员,这是由于或由于本协议所建立的约定或关系。

 

     

 

 

23. 文件的复制

 

本协议和所有的时间表,展品,附件和修改,可以通过任何照相,摄影,缩微胶片,微卡,微型照相或其他类似的过程复制。双方均同意,在任何司法或行政程序中,任何此类复制均应作为原件本身被接受为证据,无论原件是否存在,也无论此类复制是否由一方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而任何放大、传真或进一步出示,亦同样可接纳为证据。

 

24. 保密性

 

一方(“披露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收方”)提供的有关披露方的业务和运营的所有信息, 包括任何个人信息, 应被视为机密。披露方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所有机密信息均应使用, 包括授权向第三方披露, 由接收方, 或其代理商或服务提供商, 仅用于执行或接收服务以及履行协议项下接收方的其他义务。前述内容不适用于(a)提供时可公开获得的任何信息,或在此之后可公开获得的任何信息, 除非是由于违反本协议或(b)接收方在不使用披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得出的。尽管有上述规定, 接收方还可以披露机密信息(i)为遵守任何法律或监管程序而披露的信息, 调查, 审计, 考试, 传票, 民事调查要求或其他类似程序, 根据法律或规例的施行或为遵从任何市场基础设施的规定而披露的资料披露方或其代理人指示托管人或其关联公司雇用(或与持有或结算包含在本协议管辖下的资产中的工具有关的要求), (三)要求披露的一方已获得提供信息的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这一点不应被无理拒绝。,

 

25. 股东通讯选举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14b-2要求为客户账户持有证券的保管人对证券发行者索要名称的请求做出回应, 托管人持有的该发行人证券的受益所有人的地址和持有情况,除非受益所有人明确反对披露此信息。为了遵守规则, 托管人需要基金表明,它是否授权托管人提供基金的名称或附属名称, 地址, 并向基金及其子公司持有其证券的要求公司分享头寸。如果基金告诉托管人“不”, 保管人不会将此信息提供给提出要求的公司。如果基金告诉托管人“是”,或者没有检查下面的“是”或“否”, 该规则要求托管人将基金及其子公司视为同意披露基金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所有证券或基金设立的任何基金或账户的信息。为了保护基金组织, 该规定禁止提出请求的公司将该基金的名称和地址用于公司通信以外的任何目的。请在下面的选项中选择一项,说明基金是否同意或反对。,

 

     

 

 

是【】托管人有权公布基金的名称、地址和共享头寸。

 

托管人无权公布基金或子公司的名称、地址和持股情况。

 

【页面故意在这里结束。签名出现在下一页。】

 

     

 

 

兹证明,双方均已促使本协议由一名正式授权的官员执行和交付,并打算自上述首次签署之日起生效。

 

Altmore BDC,Inc.   Millennium Trust Company,LLC
由: /s/Hyung-jin Patrick Kim   由: /s/Pat Roche
姓名: Hyung-jin Patrick Kim   姓名: Pat Roche
头衔: 总统   头衔: 副总裁

 

     

 

 

附件:

 

附表1-首次获授权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