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13.2
根据18U.S.C.第1350条进行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就中国天然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20-F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本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朱有一,兹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美国法典》第18条第1350条规定: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该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s/朱有义
朱有义
首席财务官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