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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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4日
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
门罗街500号
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回复: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表格S-3上的注册声明
女士们先生们: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我们曾担任特拉华州公司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律师,负责准备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提交文件,(i)表格S-3上的注册声明(文件编号333-254510)(“注册声明”),该声明不时与一个或多个系列(如果适用)的发行有关,不确定数量的公司各种证券,包括优先票据,(ii)构成其一部分的2021年3月19日的招股说明书,以及通过引用并入其中的文件,(iii)根据《证券法》第424(b)条向委员会提交的初步招股说明书补编2021年5月10日,(iv)根据2021年5月11日《证券法》第424(b)条向委员会提交的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的最终招股说明书补编(“招股说明书补编”),与公司发行(“发行”)本金总额为850,000,000美元的2031年到期的2.750%优先票据(“票据”)有关。
关于本意见,我们已审查了公职人员和公司的公司记录,文件,文书,证书以及我们认为为提出本文所述意见所必需的法律问题。
在此类检查中,我们假设所有签名的真实性以及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项目的真实性,并且与作为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项目的原件相符。
根据上述规定,并在遵守以下进一步假设和条件的前提下,我们认为,这些票据构成公司的法律,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执行,除非可能受到适用破产的限制,重组,破产,暂停执行,欺诈性运输或其他影响现在或以后生效的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以及可能限制具体执行补救措施的权利的公平原则。
对于纽约州法律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所管辖的事项,我们不表示意见,特拉华州《总公司法》(包括《特拉华州宪法》的适用规定和解释这些法律的报告的司法决定)和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法律,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生效。
我们特此同意您将该意见的副本作为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向委员会提交的有关8-K表格的最新报告的附件,并且我们进一步同意在公司向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补遗中以“法律事项”标题使用我们的名称。在给予此类许可时,我们在此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委员会根据其制定的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的人员类别。我们不承诺就此处陈述或假设的事实的任何后续变化或适用法律的任何后续变化向您提供建议。
| 完全是你的, |
| s/Winston&Strawn LL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