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鸿利集团有限公司。
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2024 | 2023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未经审计)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 |
|
||||
| 受限制现金 |
|
|||||||
| 应收账款 |
|
|
||||||
| 应收票据 |
|
|
||||||
| 库存,净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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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关联方款项-高级职员 |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
|
||||||
| 非流动资产 | ||||||||
|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
|
||||||
| 购买英轩资产预付款 |
|
|
||||||
| 无形资产,净值 |
|
|
||||||
| 融资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总资产 | $ |
|
$ |
|
||||
| 负债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贷款 | $ |
|
$ |
|
||||
| 应付账款 |
|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
- | ||||||
| 应交所得税 |
|
|
||||||
| 融资租赁义务,当前 |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
| 长期贷款 |
|
|
||||||
| 负债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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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 |
|
|
||||||
| 额外实收资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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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准备金 |
|
|
||||||
| 留存收益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 |
) | ( |
) | ||||
| 总股东权益 |
|
|
||||||
| 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 |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鸿利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经营报表和综合收益(亏损)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2024 | 2023 | |||||||
| 收入,净额 | $ |
|
$ |
|
||||
| 收入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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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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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费用: | ||||||||
| 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 |
|
|
||||||
| 总营业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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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亏损)收入 | ( |
) |
|
|||||
| 其他收入(费用) | ||||||||
| 其他收益 |
|
|
||||||
利息和融资收入和(费用),净额 |
( |
) | ( |
) | ||||
其他收益(损失)和(费用),净额 |
( |
) | ( |
) | ||||
| 其他(费用)收入合计,净额 | ( |
) |
|
|||||
| 所得税前(亏损)收入 | ( |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净(亏损)收入 | $ | ( |
) | $ |
|
|||
| 综合收益(亏损) | ||||||||
| 净(亏损)收入 |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
| 外币折算调整 | ( |
) | ( |
) | ||||
| 综合损失 | $ | ( |
) | $ | ( |
) | ||
(净亏损)每股收益 |
||||||||
| 基本和稀释 | $ | ( |
) | $ |
|
|||
| 加权平均已发行普通股 | ||||||||
| 基本和稀释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
鸿利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 普通股 | ||||||||||||||||||||||||||||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额外 实缴 资本 |
法定 储备 |
保留 收益 |
累计其他 综合 收入(亏损) |
总股本 | ||||||||||||||||||||||
| 余额,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份补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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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个月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币折算调整 | - | ( |
) | ( |
) | |||||||||||||||||||||||
| 余额,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普通股 | ||||||||||||||||||||||||||||
| 数量 股份 |
金额 | 额外 实缴 资本 |
法定 储备 |
保留 收益 |
累计其他 综合 收入(亏损) |
总股本 | ||||||||||||||||||||||
| 余额,2022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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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3月31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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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费用 | - | ( |
) | ( |
) | |||||||||||||||||||||||
| 承销商选择权获行使-2023年5月2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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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成本 | - | ( |
) | ( |
) | |||||||||||||||||||||||
| 六个月净收益 | - | - | - | - |
|
- |
|
|||||||||||||||||||||
| 外币折算调整 | - | ( |
) | ( |
) | |||||||||||||||||||||||
| 余额,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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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3
鸿利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 截至六个月 6月30日, |
||||||||
| 2024 | 202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亏损)收入 | $ | ( |
) | $ |
|
|||
| 调整净收益(亏损)与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折旧及摊销 |
|
|
||||||
| 当前预期信贷损失备抵 |
|
|
||||||
| 核销建筑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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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摊销 |
|
|
||||||
| 无形资产摊销-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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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财产和设备的损失(收益) |
|
( |
) | |||||
| 股份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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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税项拨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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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性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 ||||||||
| 应收账款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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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票据 | ( |
) | ( |
) | ||||
| 库存 | ( |
) | ( |
)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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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自)关联方款项 | ( |
) |
|
|||||
| 应付账款 | ( |
) | ( |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 |
) | ( |
) | ||||
| 应交所得税 | ( |
) | ( |
) | ||||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置财产和设备 | ( |
) | ( |
) | ||||
| 购买英轩资产的预付款 | ( |
) | ||||||
| 短期投资 | ( |
) | ||||||
| 出售物业及设备所得款项 |
|
|
||||||
| 投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融资负债的付款 | ( |
) | ( |
) | ||||
| 融资租赁付款 | ( |
) | ( |
) | ||||
| 关联方垫款 |
|
|
||||||
| 偿还关联方款项 | ( |
) | ( |
) | ||||
| 短期贷款借款 |
|
|
||||||
| 偿还短期贷款 | ( |
) | ( |
) | ||||
| 长期贷款借款 |
|
|
||||||
| 偿还长期贷款 | ( |
) | ( |
) | ||||
| 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 |
|
|||||||
| 首次公开发行费用的支出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的影响 | ( |
) | (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净变动 |
|
(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期初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期末 | $ |
|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对账,期初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 | $ |
|
$ |
|
||||
| 受限制现金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期初 | $ |
|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对账,期末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 | $ |
|
$ |
|
||||
| 受限制现金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期初 | $ |
|
$ |
|
||||
| 补充披露现金流信息: | ||||||||
| 利息支出支付的现金 | $ |
|
$ |
|
||||
| 支付所得税的现金 | $ |
|
$ |
|
||||
| 非现金投融资活动 | ||||||||
| 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转入财产和设备的使用权资产 | $ |
|
$ |
|
||||
| 适用于购置的财产和设备的预付款 | $ |
|
||||||
| 适用于租赁付款的保证金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4
鸿利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 ——行动的组织和性质
山东宏力异型钢管有限公司(“Hongli Cayman”)于2021年2月9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Hongli Cayman作为一家控股公司,通过其子公司和合并的可变利益实体(“VIE”)以及VIE的子公司开展业务。鸿利开曼、其子公司、VIE和VIE的子公司在此统称为“公司”、“我们”、“我们的”、“我们”或“鸿利集团”,除非具体提及某个实体。公司从事提供解决方案的业务,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或“中国”)制造和销售定制金属型材。公司持续的研发、客户支持和持续的质量控制有助于客户保持竞争力。
| 姓名 | 组织日期 | 组织地点 | ||
| 子公司 | ||||
| 鸿利香港有限公司(“鸿利HK”) |
|
|
||
| 山东祥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WFO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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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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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E及其子公司 | ||||
| 山东宏力特种管材有限公司,(“宏力山东”) |
|
|
||
| 山东迈拓重工有限公司(“迈拓”)(一) |
|
|
||
| 山东浩振重工有限公司(“浩振山东”)(二) |
|
|
| (1) |
|
| (2) |
|
通过VIE结构进行共同控制下的重组
公司自身不进行任何实质性经营,而是通过WFOE进行主要业务经营,WFOE反过来通过鸿利山东实质性开展业务。指导宏力山东活动的有效权力在不转移宏力山东合法所有权的情况下通过一系列合同安排转让给公司(“重组”或“重组”)。本公司及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均未持有VIE及VIE附属公司的任何股权。由于这些合同安排以及出于会计报告目的,公司能够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作为主要受益人,通过WFOE合并鸿利山东及其子公司的财务业绩。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外国人士和外国公司被限制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于某些业务。尽管中国经营实体的业务不属于中国法律禁止外国直接投资的任何敏感行业,以避免监管机构批准将中国经营实体转换为外商独资实体的大量成本和时间,但2021年4月12日,鸿利山东及其股东与WFOE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安排,允许WFOE(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为会计报告目的的VIE的主要受益人)合并鸿利山东及其子公司的财务业绩。
5
合并VIE财务结果的协议
宏力山东与WFOE订立独家业务合作及管理协议,据此,WFOE将向宏力山东提供一系列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并有权综合宏力山东的财务业绩。服务费按年支付。本协议的期限持续有效,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相互解除。鸿利山东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提供的任何类似咨询和/或服务,未经WFOE书面同意,不得就协议所设想的事项与任何第三方建立类似的公司关系。
为指导VIE活动提供有效权力的协议
WFOE与鸿利山东的股东订立股权质押协议,后者将其在这些实体中的所有股权质押给WFOE。由宏立山东股东订立的股权质押协议,质押其于WFOE的股权,作为宏立山东独家业务合作及管理协议项下付款及履约的担保。WFOE有权享有某些权利,包括出售质押股权的权利。根据股权质押协议,未经WFOE事先书面同意,鸿利山东的股东不得转让、出售、质押、处置或以其他方式对其各自在鸿利山东的股权设置任何新的产权负担。股权质权将于WFOE与鸿利山东的独家业务合作与管理协议终止并全额结算相关服务费时到期。鸿利山东的股权质押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地方分局,即上汽集团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
WFOE还与鸿利山东的股东订立了独家期权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在当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股东已向其指定的WFOE授予不可撤销且无条件的选择权,以全权酌情收购该等股东在宏立山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该等收购的代价将等于鸿利山东的注册资本,如中国法律规定代价高于注册资本,则代价将为中国法律许可的最低金额。本协议的期限自协议执行之日起十年内有效,并可根据WFOE的选择再延长十年。
与VIE结构相关的风险
公司认为,WFOE与鸿利山东之间的合同安排符合中国法律并具有法律可执行性。然而,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公司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而鸿利山东股东的利益可能与公司的利益产生分歧,这可能会潜在地增加他们寻求违反合同条款行事的风险,例如影响鸿利山东在被要求时不支付服务费。
Hongli Cayman能否指挥Hongli山东的活动还取决于授权书WFOE必须在Hongli山东对所有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进行投票。如上所述,公司认为本授权书在法律上可强制执行,但可能不如直接股权所有权有效。
此外,如果法律结构和合同安排被发现违反任何现行中国法律法规,公司可能会受到罚款或其他诉讼。公司认为该等行动不会导致公司、WFOE或鸿利山东清盘或解散。
Hongli Cayman通过其子公司、其WFOE和通过合同安排,有(1)权力指导Hongli山东及其子公司对VIE及其子公司的经济绩效影响最大的活动,以及(2)承担吸收损失的义务,或有权从Hongli山东及其子公司获得对VIE及其子公司可能具有重大意义的利益。据此,公司通过WFOE(其中为宏力山东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受益人)进行会计报告,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合并了宏力山东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业绩。
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列示了鸿利山东及其子公司的历史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按上述披露的企业重组的影响进行了调整。据此,所附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犹如重组在呈列期间内一直存在(见附注16,有关于2021年2月9日就重组及预期公司股权证券的首次公开发行(“IPO”)而发行的100股宏利开曼普通股)。
6
| 截至 6月30日, |
截至 12月31日, |
|||||||
| 2024 | 2023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 |
|
||||
| 受限制现金 |
|
|||||||
| 应收账款 |
|
|
||||||
| 应收票据 |
|
|
||||||
| 库存,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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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母公司款项 |
|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
|
||||||
| 非流动资产 | ||||||||
|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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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英轩资产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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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形资产,净值 |
|
|
||||||
| 融资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总资产 | $ |
|
$ |
|
||||
| 负债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贷款 | $ |
|
$ |
|
||||
| 应付账款 |
|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
|||||||
| 应交所得税 |
|
|
||||||
| 融资租赁义务,当前 |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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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动负债合计 |
|
|
||||||
| 长期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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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期借款-关联方 |
|
|
||||||
| 负债总额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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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净资产 | $ |
|
$ |
|
||||
7
| 2024 | 2023 | |||||||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营收, | ||||||||
| 收入,净额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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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毛利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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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收入 | $ |
|
$ |
|
||||
| 净收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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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E及其子公司持有的创收资产占公司未经审计简明固定资产的100%,主要为物业、厂房、设备、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无形资产。VIE及其附属公司贡献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简明综合收入的100%。
首次公开发行
2023年3月31日,公司完成了206.25万股普通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发行”),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4.00美元,扣除承销折扣和发行费用前的总收益为825万美元。此外,公司授予承销商45天的选择权,可按公开发行价格购买最多额外309,375股普通股。2023年5月2日,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前的总收益为1237500美元。该公司的普通股于2023年3月29日开始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交易,代码为“HLP”。
附注2 —重要会计政策
列报依据
本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未经审核。管理层认为,所有调整包括正常的经常性应计项目和公平列报这些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需的披露。任何中期期间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呈报的业绩并不一定代表全年可能呈报的业绩。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及条例编制。根据这些规则和条例,通常包含在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某些信息和附注披露已被压缩或省略,尽管公司认为所做的披露足以使信息不具有误导性。
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附注应与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公司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一并阅读。此处包含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来自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但不包括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要求的所有披露。
随附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其附属公司、VIE的财务报表。所有重要的公司间账户和交易已在合并时消除。
重新分类
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中的某些项目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期财务报表。重新分类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或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经营和综合收益(亏损)报表以及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估计数的使用
在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时,管理层作出的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在财务报表日期披露或有资产和负债以及报告期间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这些估计数是根据截至合并财务报表日期的资料计算的。管理层需要作出的重大估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的估值、存货减记、物业、厂房和设备及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递延税项资产的估值备抵。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
8
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一般定义为(i)持有公司证券10%或以上的任何人及其直系亲属,(ii)公司管理层,(iii)直接或间接控制、受公司控制或与公司共同控制的人,或(iv)能够对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人。当关联方之间发生资源转移或义务转移时,该交易被视为关联方交易。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开展业务。关联方可能是个人或企业实体。
不能推定涉及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的,因为可能不存在竞争性、自由市场交易的必要条件。就与关联方的交易作出的陈述,如果作出,则不应意味着关联方交易是按照与公平交易中普遍存在的条款相同的条款完成的,除非此类陈述能够得到证实。然而,由于关联方性质,确定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的公允价值并不实际。
外币换算
公司的主要经营国家为中国。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人民币即当地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确定。合并财务报表使用美元报告。经营成果和外币现金流量表按报告期平均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按该日有效的适用汇率折算。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权益,按出资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因此,与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报告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金额可能不一定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相应余额的变化一致。因不同期间使用不同汇率而产生的换算调整作为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的单独组成部分列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外币计价的交易按交易日的通行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任何交易损益在发生时计入经营业绩。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和综合收益报表中确认和包括的外币交易收益(亏损)分别为7524美元和64277美元。
人民币兑美元的价值可能波动,并受(其中包括)中国政治和经济状况变化的影响。人民币的任何重大重估都可能对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下表概述了合并财务报表中使用的货币汇率:
| 6月30日,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2024 | 2023 | 2023 | ||||||||||
| 1美元=人民币 | ||||||||||||
| 即期汇率 |
|
|
|
|||||||||
| 平均费率 |
|
|
|
|||||||||
公允价值计量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资产或负债在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上将收到的或支付的转移负债的交换价格(作为退出价格)。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短期银行借款和其他流动负债等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近,因为这些工具的期限较短,市场利率较高。
9
ASC 825-10要求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一定的披露。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三级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优先考虑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值。层次结构要求实体最大限度地使用可观察的输入,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可观察输入的使用。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三个层次的投入如下:
| ● | 1级 | — | 相同资产负债活跃市场报价。 | |
| ● | 2级 | — | 类似资产和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或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资产或负债的其他输入值,基本上在金融工具的整个期限内。 | |
| ● | 3级 | — | 由很少或没有市场活动支持且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具有重要意义的不可观察的投入。这包括某些定价模型、贴现现金流方法和使用大量不可观察输入的类似技术。 |
公司认为主要由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净额、存货、净额、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应付所得税、应计费用及其他流动负债和短期借款组成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值由于其短期或现值性质或资产和负债的现值,与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各自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相近。
每股收益
根据ASC 260“每股收益”的规定,每股基本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报告期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每股摊薄收益反映了如果发行普通股的证券或其他合同被行使或转换为普通股或导致发行普通股然后将分享公司收入可能发生的潜在稀释,但须遵守反稀释限制。
| 6月30日, 2024 |
6月30日,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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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收益的分子: | ||||||||
| 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净收益(亏损)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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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 | ||||||||
| 基本及加权平均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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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金额 | ||||||||
| 每股-基本及摊薄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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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现金账户、计息储蓄账户和购买时期限在三个月及以下的定期存单。本公司将自购买之日起原期限为三个月或以下的所有高流动性投资工具视为现金等价物。公司在中国拥有大部分银行账户。
受限现金
受限制现金包括存放于中国银行并用作担保公司应收票据付款的抵押品的现金。2016年11月,FASB发布ASU第2016-18号,现金流量表(主题230):受限现金,要求实体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现金、现金等价物、受限现金和受限现金等价物的合计变化。因此,将要求现金流量表将受限制的现金和受限制的现金等价物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期初和期末余额的一部分列报。公司采纳了更新后的指引,并在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余额中列报了列报期间的受限现金。
10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原开票金额减估计备抵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和列账。ASU第2016-13号,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ASU2016-13”),要求计量和确认以摊余成本持有的所有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CECL模型要求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即使该损失风险很小。管理层认为,历史收款信息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合理基础,因为报告日的应收账款构成与用于制定历史信用损失百分比的构成一致。即客户的相似风险特征及其支付实践并未随时间发生显著变化。然而,可预见的经济状况将对我们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层认为,贷款最优惠利率(LPRP)是反映未来信贷成本和报告时经济走势的有用指标。公司将国库券利率与我们的历史损失率相结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率。共担相似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在计算CECL时进行归集。
库存,净额
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列示。成本按加权平均数确定。在产品库存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和与制造过程相关的间接费用。产成品包括公司自有仓库中的产成品存货和在途货物,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公司定期评估所有存货的可收回性,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以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记录存货。公司确定为过时或超过预测使用量的存货,根据对未来需求和市场情况的假设,减至其预计变现价值。根据管理层对库存水平的分析,记录潜在过时或滞销库存的减记。
递延发行成本
递延发行成本主要包括公司产生的所有直接发行成本,例如承销、法律、会计、咨询、印刷以及与公司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IPO”)相关的其他注册相关成本。此类费用将递延至发行结束,届时递延费用将与发行收益相抵。如果发行不成功或中止,费用将被支出。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IPO,承销商于2023年5月2日行使超额配股权。与IPO和承销商行使期权相关的递延发行费用已计入额外资本。
物业、厂房及设备,净额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摊销列账。折旧和摊销按5%残值的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采用直线法计算。估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 预计使用寿命 | ||
| 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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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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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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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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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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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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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报废的资产的成本及相关累计折旧和摊销从账目中消除,任何收益或损失均计入综合经营和综合收益表。维护和维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收益,而预计会延长资产使用寿命的增加、更新和改进则被资本化。公司还重新评估折旧和摊销期间,以确定后续事件和情况是否表明使用寿命估计发生变化。
净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后列报。摊销费用在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确认。中国所有土地归政府所有;然而,政府授予“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多宗土地的使用权的时间介乎42年至46年。公司采用直线法在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内摊销成本。
11
长期资产减值
每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例如对市场条件的重大不利变化将影响资产的未来使用)表明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时,包括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及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都会进行减值审查。公司根据资产预期产生的未折现未来现金流量评估资产的可收回性,并在预期使用该资产产生的估计未折现未来现金流量加上预期处置该资产的所得款项净额(如有)低于该资产的账面价值时确认减值损失。倘识别出减值,公司将根据贴现现金流量法将资产账面值减至其估计公允价值,或在可得及适当情况下,减至可比市场价值。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分别没有确认长期资产减值。
租赁承诺
公司已对所有期间采用新的租赁标准,即ASC 842、租赁(主题842)。公司在ASC主题842内选择了过渡指南允许的一揽子实务变通办法,其中包括允许公司结转根据ASC主题840就租赁识别、分类和初始直接成本的会计处理达成的某些历史结论。公司选择不在其综合资产负债表中记录任何新的或现有租赁安排的资产和负债,租赁期限为十二个月或以下。本公司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此类租赁的租赁费用。此外,公司选择了土地地役权过渡的实用权宜之计,并没有重新评估现有或已到期的土地地役权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如果它在历史上没有作为租赁入账。公司选择了允许实体通过在采用期间确认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的累积效应调整来初步应用这些要求的过渡方法。
初始租赁负债等于使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贴现的未来固定最低租赁付款额,在有担保的基础上。租赁期限包括可选的续租期和在合理确定公司将行使这些权利时的提前终止付款。ROU资产的初始计量等于初始租赁负债加上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和预付款,减去任何租赁奖励。
在售后回租交易的情况下,如果向出租人转让资产不符合出售的条件,则该交易构成售后回租失败,作为融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出售要发生,就需要将资产的控制权转移给出租人,出租人需要从资产的使用中获得几乎所有的利益。由于公司有购买义务在租赁期结束时收购机器,公司已订立符合失败售后回租交易的售后回租交易。该资产已计入物业、厂房及设备,摊销按融资条款或估计可使用年期两者中较短者计算。
收入确认
公司已采用新的收入准则,即ASC 606,所有期间的客户合同收入(主题606)。根据ASC 606,公司在客户获得对承诺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该金额反映了公司预期获得以换取商品的对价。对于ASC 606范围内的安排,要确定收入确认,公司执行以下五个步骤:(1)识别与客户的合同;(2)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3)确定交易价格;(4)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5)在主体履行履约义务时或在该主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当实体很可能收取其有权获得的对价以换取其转让给客户的货物时,公司将五步模式应用于合同。收入在扣除增值税后确认。
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在国内和海外市场的产品销售。收入在履约义务已履行完毕、产品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的时点确认,一般发生在根据销售合同条款为海外客户发货、为国内客户验收时。
12
收入以交易价格计量,交易价格定义为公司预期为向客户销售产品而获得的对价金额。公司在呈报期间不提供或同意导致可变对价的条款。已开票及应收客户款项属短期性质,分类为应收款项,因为付款是无条件的,在付款到期前只需经过一段时间。公司不会授予超过一年的付款期限。此外,公司不向客户提供促销付款、客户优惠券、回扣或其他现金赎回优惠。
公司不存在任何合同资产。合同负债是在根据销售合同条款将货物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或其他条件之前从客户收到对价时记录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记录的合同负债,包括在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中,分别为203,018美元和178,135美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分别确认了18,733美元和37,070美元的期初合同负债为收入。预计该公司将在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未来十二个月内将2024年6月30日的期末合同负债203,018美元确认为收入。
| 截至六个月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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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 2023 | |||||||
| 中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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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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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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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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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鸿利山东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行为需缴纳13%的增值税。增值税负债金额通过对所售产品的开票金额适用适用税率确定。公司报告在综合经营和综合收益报表中列报的所有期间的收入扣除中国增值税后的净额。
收入成本
记录为收入成本的金额与为产生收入而发生的直接费用有关。此类费用记为已发生。收入成本包括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生产合同制造商成本、运输和装卸成本、制造和工装设备折旧。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咨询和承包商费用、测试和工装材料以及与研发人员相关的其他费用。公司在发生时将研发费用确认为费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研发费用分别为434,687美元和643,691美元。
销售和营销费用
销售和营销费用主要包括销售和营销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推广和营销费用以及与销售和营销人员相关的其他费用。该公司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分别确认了258,856美元和310,791美元的销售和营销费用。
所得税
该公司遵循负债法按照ASC 740(“ASC 740”)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所得税。在这种方法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财务报告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使用预期差异转回期间将生效的已颁布税率确定的。如果基于现有证据的权重,公司会记录一笔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值备抵;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部分或全部很可能无法变现。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在包含税率变动成文日的期间确认为税费。
13
公司按照ASC 740对所得税进行了不确定性会计处理。与根据ASC 740确认的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利息和罚款在综合经营报表和综合收益表中分类为所得税费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没有发生此类费用。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包括现金补助以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从各政府机构获得的其他补助。这类补贴一般是作为地方政府的激励措施提供的,以鼓励当地业务的扩张。政府补助在满足补助规定的相关绩效标准时在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表中确认,例如,在其管辖范围内设立联络中心或帮助当地就业需求。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授予公司的政府补贴分别为91,925美元和0美元,并计入综合经营和综合收益表的其他收益。
法定准备金
本公司中国附属公司须拨付若干不可分派储备基金。
根据中国公司法,作为中国公司的公司中国子公司,必须从其税后利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确定)中拨出不可分配的储备资金,包括(i)法定盈余基金和(ii)任意盈余基金。对法定盈余基金的拨款必须至少为按照中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的税后利润的10%。法定盈余资金已达到相应公司注册资本50%的,无需拨付。酌情拨付酌情盈余基金由有关公司酌情决定。
根据适用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公司在中国境内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必须从其税后利润(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中拨款以储备资金,包括(i)一般储备基金,(ii)企业扩张基金和(iii)员工奖金和福利基金。拨给一般公积金的款项必须至少为按照中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的税后利润的10%。备用金已达到相应公司注册资本50%的,无需拨付。其他两项储备基金的拨款由各自公司酌情决定。普通公积金、法定盈余基金和任意盈余基金的使用限于亏损抵补以增加各自公司的注册资本。这些准备金不得作为现金红利、贷款或垫款转出,也不得分配,除非处于清算状态。
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包括净收益和股东权益报表的所有变动,但股东投资、实收资本变动和向股东分配的变动除外。就公司而言,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综合收益包括净收益及外币换算调整的未实现收益(亏损)。
分部报告
公司在确定可报告经营分部时采用“管理法”。管理方法将公司主要经营决策者用于作出经营决策和评估业绩的内部组织和报告视为确定公司可报告分部的来源。公司的首席运营决策者已被确定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负责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审查不同运营部门的财务信息。首席运营决策者现在审查客户分析的结果。这一分析仅在收入层面提出,没有直接或间接成本的分配。因此,公司确定其只有一个经营分部。
14
最近发布的会计公告
公司考虑所有ASU的适用性和影响。管理层定期审查已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并评估对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和/或经营业绩的影响。
2023年12月,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或Board)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23-09,所得税(主题740):所得税披露的改进(ASU 2023-09)。ASU专注于围绕有效税率和支付的现金所得税的所得税披露。ASU 2023-09在很大程度上遵循了2023年早些时候发布的拟议ASU,并进行了几项重要的修改和澄清。ASU 2023-09的主要特点包括:费率调节披露,联邦、州和外国司法管辖区支付的分类所得税,并消除了以前要求的某些披露的必要性。ASU2023-09在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一般为2025日历年)对公共企业实体生效,并在一年后对所有其他企业实体生效;允许提前采用。实体应在预期的基础上采用本指南,但允许追溯适用。ASU2023-09的采用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认为近期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其他会计准则不会对其综合财务状况、经营报表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附注3 —应收账款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2024 | 2023 | |||||||
| 应收账款,毛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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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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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当期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 |
) | (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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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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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账龄 | 当前 | 31-60 天 |
61-90 天 |
91-120天 | 121-180天 | 181-270天 | 271-360天 | 超过360天 | ||||||||||||||||||||||||
| 历史损失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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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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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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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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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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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CL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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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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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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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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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应收潍柴LOVOL重工股份有限公司(“LOVOL”)的应收账款约为110万美元(或人民币780万元),分别作为抵押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营运资金贷款743,065美元(人民币540万元)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营运资金贷款760,547美元(人民币540万元),分别来自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BC”)(见附注9)。
15
附注4 —应收票据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2024 | 2023 | |||||||
| 2024年第一季度到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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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二季度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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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三季度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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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四季度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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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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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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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是为购买公司的产品而从客户收到的,由金融机构发行,使公司有权在到期时从金融机构收到全额票面金额,不计息,一般为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至十二个月不等。
附注5 —清单,净额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2024 | 2023 | |||||||
| 原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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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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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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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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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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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时库存准备金 |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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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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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价值减记是基于管理层对未来产品周期的具体分析,计入收入成本。
附注6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2024 | 2023 | |||||||
| 预付营业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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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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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服务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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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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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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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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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7 —物业、厂房及设备净额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2024 | 2023 | |||||||
| 建筑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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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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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设备和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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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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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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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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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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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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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累计折旧 | ( |
) | ( |
) |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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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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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折旧费用分别为427,005美元和461,341美元,其中361,841美元和407,843美元分别计入收入成本,其中65,164美元和53,498美元分别计入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
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期间,公司处置了部分制造建筑物,产生了2772美元(人民币2万元)的现金收益。因此,总计158,313美元(人民币110万元)的固定资产成本和累计折旧78,958美元(人民币0.6百万元)已从公司记录中删除。这笔交易导致录得净亏损76,901美元(扣除增值税318美元)。
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期间,公司处置了部分制造大楼,产生了约220万美元(人民币1520万元)的现金收益,其中150万美元于2022年收到,70万美元于2023年收到。因此,总计280万美元(人民币2010万元)的固定资产成本和累计110万美元(人民币780万元)的折旧已从公司记录中删除。这笔交易导致录得净收益345,519美元(扣除增值税)。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若干物业被质押作抵押,以担保公司在山东农村商业银行及潍坊银行的银行贷款(见附注9)。
分别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司并无录得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附注8 —无形资产,净额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2024 | 2023 | |||||||
| 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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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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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累计摊销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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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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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为50,521美元和47,087美元,其中38,764美元和33,791美元分别计入收入成本,其中11,757美元和13,296美元分别计入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止,若干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公司向潍坊银行的银行贷款(见附注9)。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司分别无减值无形资产。
17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司出售了部分制造建筑物,净收益为345,519美元(见附注7)。一宗土地使用权随制造业楼宇出售而成交。因此,从无形资产中扣除了845,377美元的土地成本和237,446美元的累计摊销。
| 十二个月结束 | 摊销额 | |||
| 2025年6月30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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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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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7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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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8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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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9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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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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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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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9 —贷款
贷款指于贷款协议所载的预定付款日期应付各银行及金融机构的款项。
这些贷款以抵押品或担保作抵押,并根据其各自的期限分类为短期或长期。
短期贷款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金融机构 | 2024 | 2023 | ||||||||
| 1 | 山东农商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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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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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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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中国工商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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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北京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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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日照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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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兴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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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农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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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北京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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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威海市商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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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日照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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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长期借款当期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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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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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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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及金融机构订立合计金额约661万美元(不包括长期贷款的流动部分)及569万美元(不包括长期贷款的流动部分)的多项信贷额度及贷款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偿还贷款利率介乎每年2%至6.2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利率介乎每年2.00%至6.80%。基本上所有未偿还的短期贷款都由首席执行官和首席执行官的家庭成员、这些家庭成员拥有的公司以及某些第三方公司提供担保。
18
| (1) | 2023年11月22日,该公司获得一笔短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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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及两名关联方,共同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储银行”)订立信用额度贷款协议,该协议允许公司借入循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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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2023年3月9日,公司获得短期小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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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2023年1月6日,公司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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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2023年2月14日,公司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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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2023年8月14日,该公司获得一笔金额为$
|
| (7) | 2023年10月21日,公司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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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2024年1月23日,该公司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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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2024年2月29日,该公司获得一笔短期贷款,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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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0) | 2024年4月17日,该公司获得了一笔金额为$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与上述短期贷款有关的利息支出分别约为12.8万美元和13.3万美元,包括在公司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经营和综合收益报表的融资费用中。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短期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4.24%及5.02%。
长期借款
于2023年4月23日,公司与潍坊银行订立贷款协议,获得约141万美元(人民币1000万元),旨在加强营运资金。这笔贷款年利率为4.0%,计划于2026年4月22日到期。还款计划分为五期等额的半年期分期付款,每期13760美元(合人民币10万元),最终在期末获得134万美元(合人民币950万元)的巨额付款。作为贷款的担保,该公司已抵押了价值141万美元(人民币1000万元)的房地产。此外,由刘元琴先生和另外两名个人提供了个人担保。2023年期间,公司共偿还了127万美元(人民币900万元),导致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剩余贷款余额约为13.8万美元(人民币100万元)。
2023年5月10日,公司与潍坊银行订立贷款协议,获得约127万美元(人民币900万元),旨在加强营运资金。这笔贷款年利率为4.0%,计划于2026年4月22日到期。该还款计划分为五期等额半年分期,每期2752美元(人民币2万元),最终在期末获得125万美元(人民币890万元)的巨额付款。作为贷款的担保,该公司已抵押了价值141万美元(人民币1000万元)的房地产。此外,由刘元琴先生和其他三名个人提供了个人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贷款余额约为1,227,000美元(人民币890万元)。
2023年4月28日,公司与山东农村商业银行订立贷款协议,获得约197万美元(人民币1400万元),旨在加强营运资金。这笔贷款年利率为4.1%,计划于2026年4月27日到期。还款计划分为六期等额半年分期,每期1376美元(合人民币1万元),最终在期末获得196万美元(合人民币1394万元)的气球付款。作为贷款的担保,该公司已抵押了价值435万美元(人民币3085万元)的房地产。此外,由刘元琴先生和其他三名个人提供了个人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贷款余额约为1,920,000美元(人民币14.0百万元)。
2022年12月21日,公司与潍坊银行订立贷款协议,借入约1,010万美元(人民币7,000万元)用于收购英轩资产。该贷款期限固定为35个月,到期日为2025年11月4日,年利率为6.8%。该贷款须在贷款期限内分6期半年分期偿还。这笔贷款是由CEO和CEO的家人,以及某些第三方公司担保的。此外,公司将其物业和土地使用权分别质押约650万美元和430万美元作为抵押品,以担保这笔贷款。该贷款随后于2023年4月全部偿还,无需支付提前还款日期的违约金。
2024年1月30日,公司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三笔为期24个月、总额为412,814美元(合人民币300万元)的贷款。这些贷款的收益仅指定用于营运资金。这些贷款的年利率为6.2856%,定于2026年2月1日到期。首席执行官为这些贷款提供了个人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贷款余额约为39.3万美元(合人民币2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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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6月30日的十二个月, | 未来还款 | |||
| 20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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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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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 |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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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与上述贷款有关的利息支出分别约为15.5万美元和24.1万美元,计入公司综合经营和综合收益报表的融资费用。
附注10 —因出售资产而收到的保证金
于2023年4月1日,公司与长乐优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长乐优艺”)订立最终资产转让协议,据此,公司将出售其旧厂房,包括一宗工业用地、厂房、机械设备及工具(统称“旧厂房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总代价约为人民币1250万元(约合180万美元)。作为此类购买的意向,昌乐优艺于2022年12月支付了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的保证金,该金额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上作为出售资产收到的保证金入账。
出售旧厂房资产已于2023年5月完成。该公司在2023年收到了210万美元的剩余出售对价。初始固定资产成本280万美元,累计折旧110万美元,已从公司账面剔除。这笔交易产生了30万美元的已实现收益。
附注11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2024 | 2023 | |||||||
| 应付薪金及福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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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和其他应付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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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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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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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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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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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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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租失败
于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进行了三项售后回租交易,涉及四台机器的2年期租赁。这些协议为公司提供了在租约结束时以人民币100元购买机器的选择权,价格大大低于市场价值。经审查租赁期结束时的资产价值并将其与名义购买价格进行比较,管理层确定公司极有可能会行使这一购买选择权。因此,这些交易不符合售后回租交易的标准,而是被公司视为融资安排。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这些融资负债的流动部分分别为11,161美元和44,244美元。短期融资负债计入“其他应计费用”标题。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非流动部分分别为0美元和0美元。
21
附注12 —租赁
公司订立多项租赁协议以租赁机器,以促进其制造。原租期由13个月至3年不等。租赁授予公司在租赁期结束时购买标的资产的选择权,对价为人民币0元或100元。公司根据租赁资产的价值评估购买价款,将租赁作为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2024 | 2023 | |||||||
| 融资租赁使用权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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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负债,流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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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负债,非流动 |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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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权-平均剩余租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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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权平均贴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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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期间,价值645,402美元和482,062美元的使用权资产分别在还清租赁后转入财产和设备。
| 截至六个月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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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 2023 | |||||||
| 融资租赁成本: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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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负债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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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总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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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Jun-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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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 |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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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3 —所得税
开曼群岛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公司无需就收入或资本收益缴税。此外,在向股东支付股息时,将不征收开曼群岛预扣税。
香港
Hongli HK在香港注册成立,须就其法定财务报表内呈报的应课税收入按有关香港税法调整而征收香港利得税。适用税率为最高可达2,000,000港元的应课税利润的8.25%,以及其在香港经营产生的应课税收入超过2,000,000港元的任何部分的应课税利润的16.5%。由于自成立以来并无来自香港或在香港赚取的应课税利润,公司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任何拨备。此外,于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向公司支付股息无须缴付任何香港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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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美国没有业务,也没有在美国开展业务,因此不应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征收美国所得税。
中国
所得税
2007年3月16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该法,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内公司将按25%的统一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
公司的运营子公司均在中国注册成立,需缴纳中国所得税,所得税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计算。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现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于所有中国公司,包括内外资公司。
鸿利山东于2017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HNTE”)证书,有效期三年。因此,鸿利山东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只要保持HNTE资质,并向相关税务机关适当办理相关的EIT备案手续,在具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内,就有资格享受15%的优惠税率。鸿利山东于2020年底进一步延长HNTE资质,期限再延长三年。2023年12月7日,公司获得HNTE的新证书,进一步延长三年。
| 截至六个月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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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 2023 | |||||||
| 目前的税收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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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税项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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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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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六个月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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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 2023 | |||||||
| 中国法定所得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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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豁免及减免的影响 | ( |
)% | ( |
)% | ||||
| 基于股票的补偿的效果 | ( |
)% | % | |||||
| 允许为税务目的额外扣除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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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实际税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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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2024 | 2023 | |||||||
|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 | ||||||||
| 专业服务预付款 | $ | $ | ||||||
| 折旧及摊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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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CL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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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价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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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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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附属公司、VIE及VIE位于中国的附属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未分配收益总额被视为无限期再投资,因此,没有就将这些金额分配给公司内任何在中国境外的实体时应支付的中国股息预扣税作出拨备。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计划在可预见的未来支付其普通股的任何现金股息。它打算保留其大部分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以用于其业务的运营和扩展。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宣派任何股息。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符合财务报表确认或披露条件的重大不确定税务状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的所得税申报表仍开放供中国税务机关进行法定审查。
不确定的税务状况与仍有待相关税务机关审查的纳税年度有关。根据未来任何审查的结果,或由于特定司法管辖区的诉讼时效到期,就先前提交的纳税申报表采取的税务头寸的相关未确认税收优惠可能与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作为不确定税务头寸的负债记录的相关未确认税收优惠发生重大变化,这是合理可能的。此外,这些检查的结果可能会影响未来期间某些递延所得税资产(例如净经营亏损)的估值。公司的政策是将任何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如有)所产生的利息和罚款确认为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其未确认税收优惠的负债不会有任何显着增加或减少。
根据《中国税务管理和征收法》,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少缴所得税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没有明确界定的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将延长至五年,但少缴所得税负债超过13,760美元(人民币100,000元)被具体列为特殊情况。发生转让定价相关调整的,诉讼时效为十年。偷税漏税不存在诉讼时效。
所得税不确定性的会计处理
中国政府税务机关在中国境内经营的工商企业完成相关税务申报后,对其进行定期和临时税务申报审查。因此,公司的中国实体的税务申报结果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不确定中国税务机关是否会对公司的中国实体的税务申报采取不同看法,从而可能导致额外的税务责任。
ASC 740要求使用“更有可能”的方法确认和计量不确定的所得税头寸。公司管理层评估了公司的税务状况,得出结论认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没有必要为所得税的不确定性计提拨备。
注14 —浓度
客户集中风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来自公司前三大客户的收入占两个期间总收入的71%。第一大客户分别贡献总收入的47%和42%,第二大客户分别贡献12%和22%。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来自第一大客户的未偿还应收账款余额分别占应收账款总额的52%和50%,来自第二大客户的未偿还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12%和17%。
供应商集中风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来自单一供应商的采购分别占我们采购总额的22%及54%。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公司报告与该供应商的未偿应付余额为60,870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对该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余额为22620美元。
24
汇率风险
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可能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和波动程度而面临重大外汇风险。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以人民币计价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分别约为92.4万美元和809,199美元。
信用风险集中
可能使公司面临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和应收账款。该公司将现金存放在它认为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中。公司定期评估客户的财务实力,并根据围绕信用风险的因素,在必要时为无法收回的账款建立备抵,因此认为其超出该备抵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敞口是有限的。
该公司的业务在中国开展。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以及中国经济的总体状况的影响。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受到与北美公司通常不相关的特定考虑和重大风险的影响。公司的业绩可能会受到政府在法律法规、抗通胀措施、货币兑换和汇款到国外、税率和征税方法等方面的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可能使我们面临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和贸易应收账款。我们所有的现金都存放在中国境内的国有银行。根据中国法规,每个金融机构和每个实体的最高受保银行存款金额约为69,000美元(人民币50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银行持有的未受保护现金总额分别约为555,000美元和430,000美元。公司在这些账户中没有遭受任何损失,并认为公司没有面临我们在银行账户中持有的现金的任何风险。
附注15 —关联方
| 关联方名称 | 关系的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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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2024 | 2023 | |||||||
| Jie Liu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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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宏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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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清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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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应收)关联方款项,净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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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关联方款项和应付关联方款项主要为正常经营过程中的货币垫款和还款。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期间,公司从关联方获得的收益分别为1,406,772美元和952,309美元。同期,公司分别向关联方偿还1069544美元和542906美元。2023年度,公司向Jie Liu先生垫款351,924美元,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应向Jie Liu先生偿还的款项已全部偿还。
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为担保银行贷款,CEO和家人为各种贷款提供了个人担保。公司未对这些个人担保提供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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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6 —股东权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股东股权结构是在对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完成的重组给予追溯效力后列报的。紧接重组前后,鸿利山东的股东控制鸿利集团或公司。因此,出于会计目的,重组作为同一控制下实体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普通股
2021年2月9日,Hongli Cayman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Hongli Cayman向Hongli Development Limited(“Hongli Development”)发行97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向Hongli Technology Limited(“Hongli Technology”)发行3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2022年3月28日,公司股东批准以每股面值0.0001美元发行17,999,900股新普通股,其中,向鸿利发展发行17,459,903股新普通股,向鸿利科技发行539,997股新普通股,股份发行相当于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按约180,000-1股的比例或四舍五入的比例拆股。因此,该公司有50,000美元分为5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2022年9月13日,公司现有股东合计让渡1,500,000股普通股,其中Hongli Development Limited让渡1,455,000股普通股,Hongli Technology Limited让渡45,000股普通股。此外,Hongli Development Limited于2022年12月1日交出另外6,500,000股普通股。因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发行及流通普通股10,000,000股,其中,Hongli Development Limited持有9,505,000股普通股,Hongli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495,000股普通股。股份及每股数据以追溯基准呈列,犹如公司现有股东作出的重组、股份发行及股份退让,自呈列的最早期间已存在。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而发行的2,062,500股普通股已于2023年3月31日截止。公司于2023年5月2日就承销商行使超额配股权发行309,375股普通股。于2023年11月23日,Hongli Technology Limited向公司交回133,125股普通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分别为12,238,750股及10,000,000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本报告日期,鸿利发展持有7,516,820股普通股。
首次公开发行
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以每股4.00美元的公开发行价格结束了206.25万股普通股的发行,扣除承销折扣和发行费用前的总收益为825万美元。该公司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约为720万美元。此外,公司授予承销商45天的选择权,可按公开发行价格购买最多额外309,375股普通股。2023年5月2日,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前的总收益为1237500美元。我们超额配股权的净收益约为110万美元。该公司的普通股于2023年3月29日开始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交易,代码为“HLP”。
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
2024年5月7日,公司向三名员工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了1,200,000股股票,作为其2024年薪酬方案的一部分。根据2024年5月6日的收盘价,这些股票的估值为每股1.64美元。因此,1,968,000美元被确认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工资和就业福利费用。此外,在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权益部分,120美元被记为普通股,1,967,880美元被记为额外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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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7 —盈余储备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盈余公积主要包括公司法定公积金。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须每年计提其各自按照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净利润的至少10%,如有,则为法定准备金提供资金,直至准备金余额达到其各自注册资本的50%。法定公积金不以现金股利方式分配,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没有将收益拨入盈余储备。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鸿利山东的法定储备金分别为370,683美元和370,683美元。
附注18 —承诺
英轩收购
2020年11月,鸿利山东与英轩重工有限公司(“英轩”)签署意向书,内容有关拟购买英轩位于一工业区的全部资产,包括其三宗地工业用地、建筑物、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使用权(统称“英轩资产”),总代价约为1810万美元(人民币1.25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鸿利山东从其营运资金中支付了约220万美元(人民币15.0百万元)的定金。
继签署意向书后,2021年1月,鸿利山东就收购英轩资产事宜与英轩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资产转让协议,鸿利山东同意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之前,分别以约750万美元(人民币52.0百万元)、680万美元(人民币47.0百万元)和160万美元(人民币11.0百万元)的价格分期支付收购价款。这些分期付款的年利息为7%。然而,按照双方的约定,由于收购英轩资产的延迟,鸿利山东未在2021财年支付约定的分期付款,鸿利山东在2021年预付了约110万美元(人民币780万元)。以代价约1240万美元(人民币8520万元)将两宗工业用地、建筑物、设施及基础设施的使用权所有权于2022年6月13日转让予鸿利山东。
于2023年5月5日,鸿利山东与英轩订立补充协议。基于宏利山东与英轩的共同协议,由于英轩资产的转让因新冠疫情影响而延迟,因此豁免7%的年度利息,且鉴于将转让予宏利山东的拆迁补偿生效,总代价调整至约2190万美元(人民币1.514亿元)。同时,双方还约定,当地政府就英轩资产补偿的拆迁补偿款归鸿利山东所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鸿利山东共支付约1590万美元(人民币1.096亿元),其中约350万美元(人民币2440万元)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购买英轩资产的预付款入账。余下约6.0百万美元(人民币41.8百万元)的款项将由宏立山东的发售所得款项及营运资金的最多30%支付,预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根据补充协议,在向英轩支付剩余的600万美元(人民币4180万元)后,剩余英轩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将在30天内转让给鸿利山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宏力已累计向英轩支付约1,720万美元(人民币1.222亿元),其中,从英轩转让给宏力的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约为1,200万美元(人民币8,520万元)。鸿利已预付约520万美元(人民币3700万元)。尚未转让给宏力的资产总额为930万美元(人民币662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剩余应付余额约为410万美元(人民币2920万元)。公司于2024年1月向英轩支付了约0.3美元(人民币200万元),截至本报告日期,剩余应付余额约为370万美元(人民币2720万元)。
| 2024年6月3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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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美元 | |||||||
| 购买总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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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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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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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六个月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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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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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余到期付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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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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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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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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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所有权未转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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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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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9 —随后发生的事件
2024年8月28日,公司获得中国民生银行(“招行”)1,376,046美元(人民币10,000,000元)授信额度。随后,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从招行获得1,376,046美元(人民币10,000,000元)短期借款,年利率为4.0%,于2025年8月30日到期。贷款收益专用于营运资金。作为这笔贷款的抵押品,该公司抵押了价值245万美元(人民币1778万元)的应收账款。此外,这位CEO的两名家庭成员为这笔贷款提供了个人担保。
2024年9月21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全额偿还了1,321,004美元(人民币9,600,000元)短期借款。2024年9月29日,公司从农行获得新的1,321,004美元(人民币9,600,000元)短期贷款,年利率为3.90%,定于2025年9月28日到期。贷款收益指定专门用于购买生产用原材料。为担保贷款,该公司抵押了价值209万美元(人民币1480.51万元)的不动产。此外,CEO的一位家庭成员为这笔贷款提供了个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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