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1
首席执行官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本人,MYR集团Inc.(“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Richard S. Swartz, Jr.,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第906条通过的《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证明:
1)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2)该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
|
|
|
| 2025年4月30日 |
Richard S. Swartz, Jr. |
|
|
|
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