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表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节,
根据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就航空运输服务集团( “本公司” )于2020年6月30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季度的第10-Q表( “报告” )而言,本公司行政总裁理查德·F·科拉多(Richard F.Corrado)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号颁布的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证明: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2)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906条规定的书面陈述的签字正本已提供给航空运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将由航空运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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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Richard F.Corra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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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 F. Corrado 首席执行官 |
日期: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