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18 U.S.C.第1350条进行的认证,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Build-A-Bear Workshop, Inc.(“公司”)截至本日止10-Q表格的季度报告2025年8月2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本文件(“报告”)显示,本人,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Sharon John,据本人所知,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通过的《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规则13a-14(b)和第1350节,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s/Sharon John | |
| Sharon John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Build-A-Bear Workshop,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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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