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
就业协议
本就业协议(本“协议”)自2025年1月1日(“生效日期”)起由德克萨斯州公司(“公司”)与Richard James Kelley(“员工”)签署,通信地址为139 Lake View Loop,Fulshear,Texas 77441。公司和员工各自被称为“当事人”,一起被称为“当事人”。
然而,公司认为建立和维持健全和至关重要的管理对于保护和提高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至关重要;
然而,为促使雇员根据本协议所载条款继续为公司雇员,并就该雇员履行首席执行官职务而言,公司愿意同意在雇员的雇佣在下述情况下被终止的情况下向雇员提供某些遣散费;
然而,有关雇员在本协议期限内的工作职责、薪酬和其他福利的信息已提供给雇员,也可能由雇员直接从公司获得;和
现,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承诺和条件,本协议各方约定如下:
1.任期
1.1.协议期限。本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持续24个月,或至2027年12月31日(“终止日期”),以较早者为准。除非根据本协议第2节提前终止,否则协议将在期限结束时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同意在终止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延长、续签或订立新协议。
1.2.员工考虑。考虑到公司订立本协议,Employee特此同意在自本协议日期开始并延长至本协议期限结束的期间内:
(a)除非雇员根据第2.4节以“正当理由”(定义见第2.3节)解雇,否则雇员不会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自愿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
(b)雇员特此同意本条例第4条所列的限制。
(c)雇员须在符合本协议其他条款的规定下,按以下所列公司的规定,履行其在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雇员的职责和责任”,以及由公司高级人员或其指定人员不时合理指定的其他由双方书面议定的代表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的职责和责任。
(d)在履行“员工的职责和责任”时,员工应在公司在德克萨斯州休斯顿提供的设施中进行操作,公司的主要业务均在此进行。
“员工的职责和责任”是指按照首席执行官的指示,提供执行领导和监督职能,但不限于将公司的业务发展、客户关系和运营管理包含在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制造、营销和销售中,用于其任何和所有指定的细分市场。
(e)雇员应将其全部业务时间和最大努力、业务判断、技能和知识专门用于推进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和利益以及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和责任。雇员在本协议期限内不得从事任何其他商业活动或担任任何行业、行业、专业、政府或学术职务,除非公司可能事先以书面明示批准,该批准不得无理拖延、附加条件或拒绝;但条件是,雇员可以未经事先同意参加慈善活动,包括在一个或多个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或顾问委员会服务,在其不干预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的范围内,以及被动的个人投资活动,但此类活动不得,单独或合计干扰员工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职责,不与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商业利益相冲突,不违反本协议,包括第4条。
(f)雇员应作出合理努力,遵守所有公司政策、惯例和程序以及适用于雇员职位的所有道德准则或商业行为准则,不时生效。
2.终止雇用
雇员在其雇用终止时应有权获得本协议第3.4节规定的福利,除非此种终止是(a)由于其死亡或“残疾”(定义见下文第2.1节),(b)由公司为“原因”(定义见下文第2.2节),或(c)由雇员为“正当理由”(定义见本协议第2.3节)以外的其他原因。
2.1.残疾。如因雇员因身体或精神疾病而丧失工作能力,雇员应已连续90个工作日全职缺勤,且在给予终止通知(定义见第2.4节)后30天内,雇员不得已恢复全职履行其职责,公司可因“残疾”而终止其雇用。
2.2.原因。公司可“因故”终止员工聘用。就本协议而言,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应有理由终止本协议项下的雇员的雇用:
(a)雇员故意及持续不履行其在公司的职责及责任(因身体或精神疾病而丧失工作能力而导致的任何该等失职除外),但公司可根据本条(a)款终止雇员,惟有雇员在有合理机会这样做后未能纠正任何指称的失职,而该合理机会不得少于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十(60)天,该书面通知具体指明公司认为他们未实质履行其职责的方式;
(b)雇员违反本协议或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同意雇员违反第4或第6条应视为重大违约;
(c)任何违反雇员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忠诚义务或信托义务的行为;
(d)以影响雇员履行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职责、责任和义务的方式使用酒精或其他药物;
(e)对雇员定罪,或nolo抗辩重罪或涉及盗窃、虚假陈述、欺诈或道德败坏的任何罪行;
(f)雇员作出可合理预期会损害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及/或雇员的声誉、业务或业务关系的任何其他故意或故意行为的佣金;
(g)存在禁止雇员继续受雇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法院命令或和解协议;或
(h)雇员从事严重不当行为。
就本款而言,“故意”是指雇员一方在没有合理理由相信雇员的作为或不作为符合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最佳利益的情况下作出或不作出的作为或不作为。
2.3.很好的理由。雇员可在雇员至少三十(30)天通知公司和至少四十五(45)天的公司治愈期后,以正当理由终止其雇用。就本协议而言,“正当理由”是指:
2.3.1.非自愿实质性减少(减幅超过10%)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的雇员基本工资或可能不时增加的雇员基本工资(“基本工资”);
2.3.2.非自愿将雇员作为公司雇员履行雇员职责和责任的主要地点搬迁至距离雇用地点一百(100)英里以上的地点,尽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业务(如公司不时从事)需要旅行,除非雇员同意;
2.3.3.本公司未能取得本协议第5节所设想的任何继承者对本协议的承担(除非该承担是通过合并、股权购买或法律以其他方式运作而发生的),或协议履行(除非该履行是通过合并、股权购买或法律以其他方式运作而要求发生的);
2.3.4.除根据上文第2.1节或第2.2节的终止外,公司终止雇员的雇用。
2.4.终止通知。公司或雇员对雇员的雇佣的任何终止(因雇员死亡而发生的任何此种终止除外)应以书面终止通知的方式告知合同另一方。如果雇员根据上述第2.3节寻求终止其雇佣关系,雇员必须在收到公司构成正当理由的此类行动或行动(或未采取或未采取行动)的通知后90天内向公司传达其书面终止通知,否则雇员放弃基于此类行动或行动(或未采取或未采取行动)的正当理由终止其权利。雇员的终止通知应合理详细地列出声称的事实和情节,为有正当理由终止雇员的雇用提供依据。
2.5.终止日期。“终止日期”是指(i)如果本协议因残疾而终止,则在发出终止通知后30天(前提是雇员在该30天期间不得恢复全职履行职责);(ii)如果本协议因雇员死亡而终止,则为其死亡日期;以及(iii)如果雇员的雇用因任何其他原因被终止,则为发出终止通知的日期。
3.Compensation
3.1.赔偿。员工的薪酬应包括1)年度现金工资(“基本工资”),从受雇的第一年开始,为三百八十五万美元,美元(385,000.00美元),如果以任何其他货币支付,则在第一年按比例分配给该年度的该部分员工从开始日期起在公司受雇,并按比例分配给任何其他部分年度的受雇天数,2)年度奖金机会(“奖金”),金额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绩效奖金计划确定,3)定期奖励公司普通股、期权、限制性股票单位或业绩股票单位的股份,该等定期奖励金额将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高管薪酬计划确定。
残疾。在雇员因身体或精神疾病丧失工作能力而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职责的任何期间内,雇员应继续按当时有效的费率领取其全部基本工资以及在该期间支付的任何奖励、奖金或其他补偿计划下的任何递延部分奖励的任何分期,直至本协议根据本协议第2节终止。此后,员工福利将按照公司长期伤残收入保险计划,或当时生效的替代计划确定。为免生疑问,在发生残疾的情况下,本员工协议旨在遵守员工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所涵盖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死亡。为免生疑问,在发生死亡事件时,本员工协议旨在遵守员工限制性股票奖励协议中涵盖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3.2.因故、因死亡或员工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如果雇员的雇用因雇员死亡、由公司因故或由雇员无故或非正当理由以外的任何理由而终止,(i)公司应按雇员死亡时或发出终止通知时(如适用)有效的费率向雇员支付其直至终止日期的全部基本工资,还应支付相当于应计但未使用的假期工资的现金金额,但仅限于适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及(ii)根据本协议,公司不再对雇员承担其他义务。
3.3.无故终止。如果(a)如果本协议因未续签而终止,而公司在终止后六个月内因未续签而无故终止该雇员,或(b)在本协议期限内,公司应根据本协议第2.1或2.2条或如果雇员因正当理由终止其雇佣关系以外的方式终止雇员的雇佣关系,则:
3.3.1.公司应向员工支付:
3.3.1.1.员工截至终止日期的全部基本工资,按发出终止通知时有效的费率,以及公司正常发薪惯例规定的时间;和
3.3.1.2.作为遣散费,并代替在终止日期之后的期间向雇员支付的任何进一步款项,金额相当于雇员基本工资的十二个月,此种遣散费将在60日一次性支付第雇员离职翌日(该术语在第3.7节中定义),条件是雇员在雇员离职生效之日起45天内及时签署并返回公司,以公司合理要求的形式有效、有效和可执行的索赔一般解除(“解除”),此后不会撤销解除。
3.3.2.尽管有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在终止时,当时适用于限制性股票单位的所有剩余没收限制应在终止之日立即失效。
3.3.3.但雇员不得违反第6条的规定,公司须为雇员的持续利益,在终止日期后的一年期间内,维持所有雇员福利计划及提供人寿保险、医疗、牙科、健康、医院、意外、伤残及雇员在紧接终止日期前有权参加的类似福利的计划或安排,但条件是雇员根据该等计划的一般条款及规定可继续参加,方案或安排,且不需要增加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费用。
3.3.4.某些税务事项。
3.3.4.1.尽管本协议另有相反规定,如公司或其任何联属公司向雇员支付或为雇员支付的任何款项或利益,不论是否已支付或应付,或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或以其他方式分配或可分配,均须缴纳消费税(如下文所定义)(所有该等款项和利益在此统称为“付款”),则除非第3.4. 3.2节另有规定,应在独立税务顾问(以下定义)合理确定必要的范围内减少(但不低于零)或消除(如第3.4. 3.3节进一步规定)付款,以使付款的任何部分均无需缴纳消费税。
3.3.4.2.尽管有第3.4. 3.1节的规定,如果独立税务顾问合理地确定,如果没有根据第3.4. 3.1节减少或消除付款,雇员将在税后基础上总共收到更多的付款(包括所有适用的联邦、州和地方收入、就业和其他适用的税收以及消费税),则尽管所有或任何部分的付款可能需要缴纳消费税,但不得进行此类减少。
3.3.4.3.为确定第3.4. 3.1节和第3.4. 3.2节中的哪一项应生效,应由独立税务顾问确定应减少或消除哪些付款以避免消费税,但条件是独立税务顾问应按以下顺序减少或消除付款(并在以下每一节3.4. 3.3.1至3.4. 3.3.4所述类别内,以反向顺序开始,但第3.4. 3. 3.3节另有规定的除外):
3.3.4. 3.1.通过首先减少或消除不以现金支付的否则到期的付款部分(不包括受第3.4. 3. 3.3和3.4. 3. 3.4节约束的该部分付款);
3.3.4.3.2.然后通过减少或消除以其他方式到期并以现金支付的付款部分(不包括受第3.4. 3. 3.3和3.4. 3. 3.4节约束的付款部分);
3.3.4. 3.3.然后通过减少或消除以其他方式到期的付款中代表基于股权的补偿的部分,以反向时间顺序进行此类减少或消除,与最近的基于股权的补偿奖励先减少;和
3.3.4. 3.4.然后通过减少或消除根据第3.4.1节应支付的部分。
3.3.4.4.独立税务顾问应在不迟于终止日期后十天内向公司和员工提供其决定,连同详细的支持性计算和文件,供其审查。独立税务顾问根据本条3.4.1.2作出的决定,在适当考虑公司和雇员对这些决定的评论以及对本条3.4.1.2的解释和适用后,应为最终决定,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无明显错误。公司和雇员应向独立税务顾问提供独立税务顾问合理要求的信息和文件,以便根据本条3.4.1.2作出所要求的决定。
3.3.4.5.就本节3.4.1.2而言,“独立税务顾问”是指拥有国家认可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拥有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或拥有国家认可的精算和福利咨询公司的薪酬顾问,在每种情况下均具有高管薪酬税法领域的专门知识,由公司选择并应为员工所接受(员工接受不得无理扣缴),其所有费用和支出均由公司支付。
3.3.4.6.在本协议中,“消费税”一词统称为《守则》第4999条规定的消费税,连同与此种消费税有关的任何利息、任何罚款、增加税款或额外金额,以及与此种罚款、增加税款或额外金额有关的任何利息。
3.3.5.为明确起见,本3.4节中所述的补偿是雇员在终止时将获得的专属补偿,而不是根据本协议第2.1或2.2节或如果雇员因正当理由终止其雇用。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不会在终止日期后剩余的任何部分任期内获得基本工资的剩余部分。
3.4.逾期付款。如果在本协议规定的日期之前未支付根据本协议支付给雇员的任何金额,则该金额应按与《华尔街日报》不时在“货币利率”一栏中引用并在“最优惠利率”一栏中指定的年利率相等的利率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支付金额均不得晚于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发生的日历年年底或该规定日期之后的2.5个月(以较晚者为准)。
3.5.基薪的确定。如果雇员根据本协议第2.3.1节终止本协议,根据本第3节确定福利的雇员基薪应为公司削减前有效的雇员基薪。
3.6.第409a节。根据本协议第3.4.1.2节应付的遣散费拟免受《财务条例》§ l.409A-1(b)(9)(iii)中非自愿离职薪酬条款下《守则》第409A节(“第409A节”)的要求,本协议应据此解释和管理。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根据本协议第3.4.1.2节应付的付款的任何部分不符合财政部条例§ 1.409A-l(b)(9)(iii)中所述的非自愿离职工资的条件,则只有在支付了符合条件的金额后才能支付该金额,如果雇员在离职时是第409A节所指的“特定雇员”,然后,根据本协议第3.4.1.2节应支付的款项中不符合财务条例§ 1.409A-l(b)(9)(iii)所述的非自愿离职工资的部分,将按要求在雇员离职日期六个月周年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并在《守则》第409A(a)(2)(b)节允许的范围内,前提是提前支付将导致第409A节规定的不利税务后果。“离职”一词是第409A条含义内的“离职”(使用其中的默认规则)。就根据本协议第3.4.1.2节应付的遣散费而言,“终止雇佣”一词是指雇员与公司及其所有关联公司的离职。
4.知识产权–保密性
4.1.定义。本第四节所用,下列词语或短语有下列定义:
4.1.1.“经营实体”一词是指任何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已成立或未成立的组织、协会或实体,包括由上述任何一方以行业或假名经营的任何分部或业务。
4.1.2.“子公司”一词是指并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任何业务实体。
4.1.3.“公司”一词系指并包括Geospace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其继任者和受让人、其子公司、母公司以及以行业或假名经营的前述任何一项。
4.1.4.“公司雇员”一词是指在本协议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以任何身份受雇于公司的任何人员,或其任何续签或延期。
4.1.5.“客户”一词是指过去或在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续签或延期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与公司就任何产品的开发、制造、租赁、维修、销售或购买或获得公司对任何知识产权的许可而订立合同(包括通过采购订单)的任何个人或商业实体。
4.1.6.“产品”一词是指公司在任何时候研究、开发、构思、制造、组装、代理、分销或销售的任何和所有设备、机器、服务、软件、算法、出版物、部件、工具、仪器、系统或装配。
4.1.7.“知识产权”一词是指在本协议期限内(包括本协议的任何续签或延期)(i)由公司承担费用,(ii)应公司要求,(iii)使用公司的时间、数据、设施和/或材料,或(iv)基于从公司获得的知识或信息,并应包括在任何时候对其进行的所有修改和改进。
4.2.公司的知识产权。员工同意:
4.2.1.所有知识产权,以及与之有关的所有笔记、图纸、软件、原型或其他物件、信息或著述(如适用)均为公司的唯一财产;
4.2.2.向公司进行沟通和解释,及时、充分、全部知识产权;
4.2.3.执行并向公司交付此类转让或其他文件可能被合理要求以证明或确认公司对所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该义务应在员工与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后继续有效;
4.2.4.执行可能合理要求的行为和执行文件,以允许公司对来自美国和任何其他政府的任何此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版权或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起诉,并在任何此类申请或注册的起诉中与公司充分合作,该义务应在雇员与公司的雇佣关系终止后继续有效。
4.2.5.公司在本次受雇之前由员工构思或制作或首先降为执业或拥有任何权利的所有专利或非专利的所有知识产权(如有)均在附件 A中进行了描述,除在附件 A中具体描述的项目外,所有知识产权均应构成公司的唯一财产。
4.3.保密。
4.3.1.雇员承认,公司在其产品的开发、制造、租赁、维修和销售方面的持续运营和成功取决于(i)公司的某些工艺、配方、规格、设计、系统和机密信息,它们是宝贵、特殊和独特的资产,以及(ii)公司与客户和潜在客户的持续关系和对这些关系所创造的善意的了解。雇员承认,以下所有信息均属机密,是公司业务的宝贵、特殊和独特的商业秘密:(i)客户、其雇员及其代表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ii)任何客户的业务和运营的性质,(iii)任何客户购买、租赁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或任何客户要求的任何产品的金额、性质、数量和其他信息;(iv)公司内部业务运营的性质;(v)使用、开发的方法、工艺、公式、规格、设计、系统和专有技术,或为开发、制造和/或维修任何产品而被公司收购;(vi)公司就其产品向客户的价格或收费;(vii)知识产权,以及(viii)有关公司向其雇员支付的工资、奖金或其他补偿的信息。
4.3.2.Employee承认,4.3.1节中描述的所有信息都是“机密信息”,这些信息与知识产权一起是公司的唯一和专有财产。员工承认,所有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均以信托方式透露给员工,完全基于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的保密关系。雇员同意:(i)有关机密资料和知识产权的所有著述或其他记录为公司的唯一和专有财产;(ii)向雇员提供或使用的所有手册、表格和用品以及雇员或任何其他人放置在其上的所有数据或信息为公司的唯一和专有财产;(iii)在本协议终止时,无论该终止是如何导致的,或应公司在任何时间提出的要求,雇员应向公司交付所有该等著述、记录、表格、手册,及提供该等著述及所有副本;(iv)雇员在本协议终止时不会制作或保留该等著述的任何副本供其本人或个人使用,或从公司的办事处取走任何该等著述的正本或副本;及(v)雇员在本协议期限内或之后不会向任何其他人或实体出版、分发或交付任何该等著述或记录,或向任何个人或实体披露此类记录或著述的内容或任何机密信息或有关知识产权的任何信息,并将以合理安全的方式保存此类著述和记录,不允许其他个人或实体访问它们。
4.4.他人知识产权。员工认识到,公司有一项长期政策,即不会故意侵犯他人的有效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业秘密和版权。为遵守该政策,雇员承诺将遵守该政策以及他们故意违反本契约可构成本协议第2.2节含义内的“原因”。雇员契约、在这些方面的代表及保证如下:
4.4.1.本协议的附件 B包含一个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清单,列出由雇员单独或与他人共同作出或构想或首先沦为实践的雇员的所有知识产权,或雇员在公司雇用雇员之前拥有任何权利的所有知识产权。如果在附件 B上披露任何此类发明将导致Employee违反任何事先的保密协议,Employee理解此类知识产权不应列在附件 B上,但同意通知公司,因此原因尚未列出所有此类知识产权。
4.4.2.雇员履行在公司受雇的所有职责和义务,没有也不会违反任何协议或义务,以保密方式保存雇员在公司雇用雇员之前以保密方式或信托方式获得的机密信息。雇员在公司工作期间,雇员不会不当使用或泄露任何前雇主或雇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任何其他人的任何机密信息或商业秘密,雇员不会将任何未公布的文件或属于任何前雇主或雇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任何其他人的任何财产带到公司场所,除非该前雇主或个人书面同意。雇员在履行职责时只会使用一般为受过培训和经验的人所熟知和使用的与雇员的信息,这些信息是行业内的共同知识,或在公共领域以其他方式合法,由雇员开发或正在开发,对前雇主或其他人没有任何保密义务。
4.4.3.雇员不受公司雇用或订立本协议的限制。雇员没有订立,也同意不订立与此有冲突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
4.4.4.雇员声明并保证,除本协议所载的附件 B外,雇员并未向公司及契诺带来任何前雇主或其他人士的机密资料、资料或文件,而该等资料、资料或文件一般不会为公众所掌握,除非雇员已事先取得前雇主或其他人士的书面授权。雇员在此承诺,雇员不得违反雇员可能对前雇主或其他人承担的任何保密义务或义务。
5.继任者。公司应要求公司全部或基本全部业务和/或资产的任何继承人承担并同意履行本协议,其方式和程度与在没有发生此类继承的情况下公司将被要求履行该协议的程度相同(除非该假设是由于合并、股权购买或法律运作以其他方式发生)。公司未能在任何该等继承生效之前取得该等协议即为违反本协议,并应使雇员有权从公司获得与雇员因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关系时根据本协议应享有的相同金额和相同条款的补偿,但为上述目的或实施上述规定,任何该等继承生效之日应被视为终止之日。本协议中所使用的,除为第4节的目的在第4.1.3节中另有定义外,“公司”是指本协议序言中所定义的公司,以及执行和交付本第5节规定的协议或以其他方式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和规定的法律实施约束的其上述业务和/或资产的任何继承者。
6.非竞争。
6.1.定义。如本第6条所使用,以下词语或短语应有以下定义:(a)“业务”是指(i)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业务有关或与其业务构成竞争,以及(ii)在美国、加拿大、以色列、墨西哥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生效日期或之前开展业务或已开展业务的任何其他州或国家内进行的任何业务。(b)“人”是指任何自然人、商号、合伙企业、协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合营企业、信托,商业信托、政府当局或其他实体。(c)“关联关系”就任何人而言是指控制、受该人控制或与该人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自然人或实体。一个人被视为通过任命其理事会多数成员的合同权利或对该实体有表决权的股本证券的50%以上的实益所有权来控制一个实体。任何人如获授权投票或处置证券,即为证券的实益拥有人。
6.2.在本协议期限内,以及此后一年的期限内,员工不得:
(a)直接或间接地,不论是作为拥有人、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承建商、代表或任何种类的代理人:从事或投资、拥有、管理、经营、融资、控制或参与拥有、管理、经营、融资或控制、受雇于任何从事或计划从事任何业务的人(为免生疑问,就从事多个业务线的组织而言,只要Employee向从事该业务的组织提供本协议的副本,并且不提供与该组织从事该业务有关的任何服务或任何种类的支持,包括创建可用于该组织从事该业务的任何知识产权,本协议不得阻止该雇员受雇于从事该业务的组织);
(b)导致、诱使或企图促使或诱使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客户、供应商、分包商、持牌人、开发商、服务供应商、顾问或其他业务关系停止或避免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开展业务(包括业务),或以任何方式干扰任何该等实体与公司的关系,以及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业务(包括业务),或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竞争对手打交道;
(c)雇用、诱使或企图诱使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那里的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接受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雇用的职位或受雇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前雇员离开该雇用。
(d)贬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
尽管有上述规定或本协议中包含的任何其他相反规定,如果任何企业的任何类别的证券在任何国家或区域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已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节注册,则不得禁止员工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不超过2%的证券(但不得以其他方式参与该企业的活动),经修正。如果任何企业的任何类别的证券在任何国家或区域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已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节注册,则Ted不得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不超过2%的任何企业的任何类别的证券(但不得以其他方式参与该企业的活动)。此外,如果公司无故终止该雇员在公司的雇用,第6(a)条的规定应在终止之日起六个月后终止。
7.注意。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和其他通信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亲自送达或通过商业交付服务送达,则视为已送达,或以挂号信或挂号信邮寄(要求回执)或以电子邮件方式(连同先前提及的任何其他方式发出的确认)以以下地址(或以类似通知指明的一方的其他地址)寄给本协议各方;但所有发给公司的通知均须向公司首席执行官发出,并须向公司秘书提供一份副本,并进一步订定更改地址的通知仅在收到后生效。
If to employee:
理查德·詹姆斯·凯利
139湖景环线
Fulshear,TX77441
电话:(832)513-3609
邮箱:rjkelley@gmail.com
If to Company:
Geospace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皮内蒙特大道7007号
德克萨斯州休斯顿77040
电话:+ 1(713)986-4444
关注:rkelley@geospace.com和rcurda@geospace.com
8.杂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得修改、放弃或解除,除非该等放弃、修改或解除经雇员与公司签署的书面协议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对本协议另一方违反或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件或规定将由该另一方履行的任何放弃,均不应被视为同时放弃类似或不类似的规定或条件或在任何先前或随后的时间放弃该条件或规定。任何一方均未就本协议的标的作出任何未在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口头或其他明示或默示的协议或陈述。“包括”在此使用的意思是“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陈述在解释本协议条款时应得到充分重视,特此通过引用纳入本协议,使其构成本协议的强制执行部分。
9.有效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性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这些条款应保持充分的效力和效力。
10.对应物。本协议可在一个或多个对应方签署,每一份协议应被视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协议将共同构成一份相同的文书。
11.治理法。本协议应受德克萨斯州法律管辖和解释,而不会使该州的选择或冲突法律条款或规则生效。
12.仲裁。根据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争议应完全通过在德克萨斯州休斯顿的仲裁解决(根据当时有效的美国仲裁协会规则)。尽管任何此类争议或争议悬而未决,公司将继续向雇员支付其在发出引起争议的通知时生效的全部补偿,并继续让雇员作为他们在发出引起争议的通知时参与的所有补偿、福利和保险计划的参与者,直至争议最终得到解决。可在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就仲裁员的裁决作出判决;但条件是,在根据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争议未决期间,雇员有权寻求具体履行其在终止之日之前获得付款的权利。
13.可执行性。如果在本协议强制执行时,法院或仲裁员认为在当时存在的情况下本协议所述的限制是不合理的,则本协议各方同意以在这种情况下合理的最长期限、范围或地理区域代替所述期限、范围或区域。
14.补救措施。本协议双方承认,金钱损失将是任何违反本协议的不充分补救措施。因此,在发生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或其继承人或受让人将有权寻求禁令救济,以及现有的对其有利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以强制执行或防止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无需张贴保证金或其他担保,也无需证明实际损害)。
15.字幕和性别。此处使用标题和章节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影响此处所载任何条款的解释或实质内容。同样,在本协定中对代词使用男性性别是为了方便,包括可能是签字人的任一性别。
16.先前的协议。本协议取代公司与雇员之前就本协议所述标的事项订立的所有协议。
[签名页关注]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签署本协议,自上述第一个日期起生效。
| 员工: | |||
| 签名: | /s/理查德·詹姆斯·凯利 | ||
| 姓名:Richard James Kelley | |||
| Geospace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 |||
| 签名: | /s/罗伯特·库尔达 | ||
| 姓名: | 罗伯特·库尔达 | ||
| 职位: | 首席财务官 | ||
展品A
不适用
展品b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