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的核证
由首席财务官
根据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本人,Kohl's Corporation(“公司”)的丨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官Jill Timm,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美国法典》第18版第1350条,证明,据以下签名人所知,在本证明之日:
1.
本公司截至2025年8月2日止季度的表格10-Q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2.
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5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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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ill Ti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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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l Ti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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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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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