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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K

 

本期报告

根据第 13 或 15(d) 条

1934年证券交易法

 

报告日期(最早报告事件日期):2025年8月26日

 

Blink Charging Co.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内华达州   001-38392   03-0608147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
注册成立)
  (佣金
档案编号)
  (IRS雇主
识别号)

 

豪顿大道5081号 , 套房A
鲍伊 , 马里兰州
  20715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邮编)

 

登记电话,包括区号:(305)521-0200

 

不适用

 

(前名称或前地址,如果自上次报告后更改。)

 

如申报表格8-K是为了同时满足登记人在下列任何一项规定下的申报义务,请勾选下列相应的方框(参阅下列通用说明A.2):

 

  根据《证券法》第425条规定的书面通信(17 CFR 230.425)
     
  根据《交易法》第14a-12条规则征集材料(17 CFR 240.14a-12)
     
  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d-2(b))规则14d-2(b)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3e-4(c))规则13e-4(c)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各班级名称   交易代码(s)   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普通股   BLNK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本章第230.405条)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本章第240.12b-2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表格8-K的当前报告

 

Blink Charging Co.(“公司”)

 

2025年8月26日

 

项目1.01。订立实质性最终协议。

 

Envoy Technologies合并修订及认股权证协议

 

此前公告,于2025年8月4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Envoy Technologies,Inc.(“Envoy Technologies”)与公司、Envoy Mobility,Inc.(前身为Blink Mobility,LLC)(“Mobility”)及Fortis Advisors LLC(作为权益持有人代理人(“权益持有人代理人”)订立日期为2023年4月18日的合并协议及计划的第4号修订(“修订”),其中规定向Envoy Technologies的前权益持有人的唯一剩余付款义务将全部得到满足,公司和Mobility将免除与该义务相关的所有索赔和责任,继发行(x)10,000,000美元的公司普通股股票(按发行日之前25个交易日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交易价格估值)(“股票发行”)和(y)可对总价值为11,000,000美元的公司普通股股票行使的认股权证后,根据具体股价成就分为三批,并附有归属条件(“认股权证发行”)。为履行公司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义务,公司向Envoy Technologies的前股东发行合共9,696,882股公司普通股(“Envoy股份”)。

 

于2025年8月26日,就修订而言,公司透过股东代理人与Envoy Technologies的前股东订立认股权证协议,自2025年8月19日起生效(“认股权证协议”)。根据认股权证协议,并为履行公司有关认股权证发行的义务,公司同意向Envoy Technologies的前股东发行认股权证(“Envoy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合共3,898,177股公司普通股(“Envoy认股权证股份”),行使价为每股0.01美元,但须根据其中规定的调整和某些归属条件。

 

Envoy股份及Envoy认股权证股份受制于自首次发行或行使Envoy认股权证(如适用)时开始的120天泄露期,允许销售限制为每天2%,上限为每月20%。

 

Envoy Technologies的前股东被授予最初发行的公司普通股股份以及根据行使Envoy认股权证而发行的股份的登记权。公司已同意在修订之日起30天内以表格S-1向SEC提交转售登记声明,并通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使其在此后90天内宣布生效。该修正案包括针对与登记声明相关的索赔的公司和前股东的赔偿条款。

 

特使认股权证的条款

 

以下对Envoy认股权证的某些条款和规定的摘要并不完整,并受制于认股权证协议的规定,并在整体上受其限制。认股权证协议作为表格8-K上本当前报告的附件 4.1提交,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期限和行权价格

 

每份Envoy认股权证的行使价为每股0.01美元。Envoy认股权证于认股权证协议生效日期起计20个月之日(2025年8月19日)届满。行使Envoy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股份的行使价格和数量须在涉及公司的任何股票分割、反向股票分割、股票股息、资本重组、合并、重新分类、重组、合并、合并或其他类似交易影响公司普通股已发行股份数量时不时进行公平调整。此类调整将以在此事件发生前尽可能按比例保留特使认股权证的经济权利和价值的方式进行。

 

尽管有上述规定,将不会就(i)根据公司股东批准的任何股权补偿计划发行证券,(ii)就善意收购、合并、合资、许可安排或战略交易发行证券,或(iii)在行使或转换截至2025年8月19日尚未发行的公司任何证券时发行证券,对Envoy认股权证的基础普通股数量或行使价进行调整,但此类证券本身规定反稀释调整的范围除外。

 

归属条件

 

在行使Envoy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3,898,177股普通股中,(i)1,470,588股将在公司普通股连续七个交易日的主要交易市场达到或高于1.70美元的最后报告销售价格时归属并可行使,(ii)1,190,476股将在公司普通股连续七个交易日的主要交易市场达到或高于2.10美元的最后报告销售价格时归属并可行使,(iii)1,237,113股将在公司普通股连续七个交易日实现其主要交易市场的最后报告销售价格等于或高于4.85美元时归属并可行使。关于是否已满足任何此类归属条件的确定将完全由公司本着诚意,根据在该交易所的电子报告系统上报告的公司普通股在其主要交易市场上最后报告的销售价格作出。

 

可行使性

 

Envoy认股权证可在满足适用的归属条件后由各持有人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方式是向公司交付一份妥为签立的行使通知,并随同全额支付在该行使时购买的公司普通股的股份数量。适用的行权通知中规定的股份的合计行权价格的支付必须根据公司收到行权通知后紧接后的交易日公司普通股最后报告的销售价格以净行权的方式进行。

 

泄漏限制

 

在行使Envoy认股权证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股份在自该等股份根据适用的联邦证券法首次成为可自由流通之日起至其后第120天结束的期间(“泄露期”)内受到以下限制:

 

每名持有人不得在任何交易日出售超过其Envoy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股份总数的2%以及该持有人根据Envoy Technologies合并协议有权作为股票对价获得的公司普通股的其他股份(统称为“漏出股份”);

 

 

 

 

每个持有人在任何一个日历月内不得出售超过泄漏股份总数的20%(“每月限额”);

 

在给定月份内未售出的任何部分的月度限额不能结转;

 

在泄漏期的最后30天内,每名持有人可在任何交易日出售最多5%的泄密股份,但须遵守每月限额;及

 

所有销售必须通过出售时公司普通股上市的主要交易市场进行。

 

作为股东的权利

 

除Envoy认股权证另有规定或凭借持有人对公司普通股股份的所有权外,该Envoy认股权证持有人不享有公司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特权,包括任何投票权,直至该持有人行使该持有人的Envoy认股权证。

 

控制权变更

 

倘在任何时间,Envoy认股权证尚未行使,而公司在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影响控制权变更(定义见认股权证协议),则截至紧接该控制权变更完成前仍未归属的任何部分的Envoy认股权证将自动成为完全归属并可立即行使,而公司或持有人无须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于紧接该控制权变更完成前生效并视情况而定。在此类归属和行使后,持有人将有权按照与公司普通股其他持有人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参与有关所收购的Envoy认股权证基础普通股股份的控制权变更交易。除非根据控制权变更交易或认股权证协议的条款另有终止或兑现,否则未就控制权变更完成或之前行使的任何部分的特使认股权证应保持可行使(在当时归属的范围内),直至特使认股权证到期。

 

基本交易

 

如果在任何时候,Envoy认股权证尚未到期,公司直接或间接在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中发生基本交易(定义见认股权证协议),则Envoy认股权证将由继承或存续实体承担或替代,此后每个持有人将有权在行使Envoy认股权证时收到与该持有人在发生该基本交易时如在紧接前行使Envoy认股权证本有权收到的相同数量和种类的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均需进一步公平调整。

 

 

 

 

豁免及修订

 

经公司及权益持有人代理人书面同意,可修改或修订或豁免特使认股权证的条文。

 

上述对Envoy认股权证和修订的描述并不旨在是完整的,这些描述通过参考认股权证协议全文进行了限定,该协议作为8-K表格当前报告的附件 4.1提交,以及作为2025年8月6日向SEC提交的8-K表格当前报告的附件 2.1提交的修订,每一项均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项目3.02。股权证券的未登记销售。

 

本报告关于表格8-K的第1.01项所载资料,现以引用方式并入本项目3.02。Envoy股份、Envoy认股权证及Envoy认股权证股份由公司依据《证券法》第4(a)(2)条规定的《证券法》登记要求豁免而发售及出售。

 

项目9.01。财务报表及附件。

 

(d)展品。以下附件索引中列出的展品将作为本当前报告的一部分以表格8-K提交。

 

附件编号   说明
4.1   Blink Charging公司与Envoy Technologies,Inc.的前权益持有人通过其代理人Fortis Advisors,LLC签订的日期为2025年8月19日的认股权证协议。
104   封面交互式数据文件(嵌入在XBRL在线文档中)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正式授权下述代表人签署的情况下,代表人具有签署权。

 

  Blink Charging Co.
   
日期:2025年8月29日 签名:

/s/Michael C. Battaglia

  姓名: Michael C. Battaglia
  职位: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