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4
根据18 U.S.C.第1350条认证首席财务官为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通过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创建的18 U.S.C. § 1350,Digital Realty Trust, Inc.的以下签名官员以Digital Realty Trust,L.P.(“运营合伙企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兹证明,在该官员知情的情况下:
(i)随附的经营合伙企业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节或第15(d)节的要求;和
(ii)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经营合伙企业在所示日期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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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马修·梅西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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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hew R. Merci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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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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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03年6月5日第33-8238号公告,本证明正在提供中,不应被视为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提交,或通过引用并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提交的运营合伙企业的任何注册声明中。
第906节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名正本已提供给运营合伙企业,运营合伙企业将予以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