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2
认证依据
18 U.S.C. 13 50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我,Christian Mezger,Global Eagle Entertainment Inc.(“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18 U.S.C.第1350条证明,据我所知:
(1)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季度的Form 10-Q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1934年(15 USC 78m(a)或78o(d));和
(2)本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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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0年8月14日 |
/s/克里斯蒂安·梅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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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蒂安·梅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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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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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及正式授权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