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K
当前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
报告日期(报告最早事件日期):2021年9月7日
中国鑫达塑料有限公司
(其章程中规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 内华达州 | 001-34546 | 04-3836208 | ||
|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公司注册) |
(佣金 文件编号) |
(国税局雇主 身份证号) |
大连北路9号,哈平路集中工业园,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开发区 |
150060 | |
| (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 (邮政编码) |
(86) 451-8434-6600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不适用
(以前的名称或以前的地址,如果自上次报告以来已更改)
如果表格8-K的备案意在同时满足以下任何一项规定下的注册人的备案义务,请选中下面的适当方框:
| ☐ | 根据《证券法》第425条提交的书面函件(17CFR230.425) | |
| ☐ | 根据《交易法》第14a-12条(17CFR240.14a-12)征集材料) | |
| ☐ | 根据《交易法》第14d-2(b)条进行的启动前通信(17CFR240.14d-2(b)) | |
| ☐ | 根据《交易法》第13e-4(c)条进行的启动前通信(17CFR240.13e-4(c)) |
根据该法第12(b)条注册的证券:
| 各类名称 | 交易代码(S) | 已登记的每个交易所的名称 | ||
| 普通股 | CXDC | 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本章230.405)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本章240.12b-2)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条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第3.01项除名通知或不符合继续上市规则或标准;转板上市。
于2021年9月7日,中国XD塑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接获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纳斯达克」)上市资格部门发出的函件(「函件」),表明纳斯达克的职员(「职员」)已决定拒绝本公司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要求。
信中称,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4月16日通知该公司,该公司不遵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250(c)(1)(“规则”)中规定的继续纳入的申报要求,因为该公司尚未提交其截至12月31日的财年的10-K表格,并通过随后的额外拖欠通知通知通知公司未能在截至2021年3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期间提交其10-Q表格。该公司向纳斯达克提交了与其恢复合规计划有关的材料(“提交书”)。根据员工的审查和提交的材料,除了2021年7月26日的电话讨论外,员工还确定,该公司没有提供证明其有能力遵守规则的最终计划。
除非公司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800系列中规定的程序请求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否则公司普通股将在2021年9月16日开业时暂停交易,并将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一份表格25-NSE,该表格将使该公司的证券从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上市和登记中删除。该公司计划不迟于2021年9月14日向纳斯达克听证小组提出上诉和听证请求,以寻求一个例外时期,在此期间完成其提交的文件,从而恢复对上市标准的遵守。
2021年9月10日,该公司发布新闻稿宣布收到该信件。新闻稿的副本作为附件99.1附在本表格8-K的当前报告中,并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项目9.01财务报表及附件
(d)展品。
| 展品编号 | 描述 | |
| 99.1 | 新闻稿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 |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促使本报告由以下签署人正式授权代表其签署。
日期:2021年9月10日
| 中国鑫达塑料有限公司 | ||
| 作者: | /s/韩杰 | |
| 姓名: | 韩杰 | |
| 标题: | 首席执行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