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a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6年4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42378
利邦厨具有限公司
(其章程所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孤山镇西张路190号,
江苏省江阴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86 0510-81630030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以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2026年3月2日,开曼群岛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利邦厨具有限公司提交表格6-K的原始报告(“首次报告”)披露,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江苏丨利邦丨利邦厨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方”)与苏州裕丰源食品配送有限公司(“裕丰源”或“标的”)的三名个人股东(“卖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原始协议”),据此,买方将于交割时向卖方收购裕丰源合共51%的股权(“交易”)。裕丰园是中国的一家餐饮服务提供商,向机构客户提供集中准备的餐食。交易完成的条件是完成向中国市场监管当局的注册变更程序和其他惯例成交条件,预计将于2026年5月30日或之前发生。
如首次报告所述,根据原始协议,买方和卖方同意,在该股权转让结束后的两年内(“特别行权期”),尽管买方持有标的51%的股权,买方和卖方之间的投票权(卖方作为一方并共同行使剩余49%股权所附带的投票权)应进行调整,使双方各自持有合计投票权的50%(“特别投票安排”)。特别行权期届满,各方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按照各自的股权行使(即买方:51%;卖方合计:49%)。
2026年4月17日,买方与卖方就交易订立新的股权转让协议(“新协议”),原条款规定前述特别投票安排被删除,以增强买方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本协议全部取代和取代原协议,原协议在本新协议执行后不再具有效力或效力。除取消特别投票安排外,原协议条款并无重大变动。
上述对新协议的描述并不旨在描述其所有条款和条件,其全部内容均通过参考新协议的形式进行限定,新协议在此作为附件 10.1提交并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以引用方式并入
此当前的6-K表格报告特此通过引用并入利邦厨具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Inc.的注册声明中,该声明于F-3表格(档案编号:333-291772),自提交关于表格6-K的当前报告之日起,并在不被随后提交或提供的文件或报告所取代的范围内,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附件指数
| 附件编号 | 说明 | |
| 10.1* | 利邦厨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利邦厨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裕丰源食品分销有限公司的某些股东于2026年4月1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英文译文。 |
*根据条例S-K第601(b)(10)项,这件展品的部分已被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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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利邦厨具有限公司 | |||
| 日期: | 2026年4月22日 | 签名: | /s/黄峰 |
| 黄峰 | |||
| 首席执行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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