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3
此代理是代表
NETEASE,INC.董事会。
为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
将于2026年6月23日举行
署名股东,(1)[插入地址]的[插入名称],为股东的(2)NETEASE,INC.,a Cayman Islands company(“公司”)的普通股,特此确认收到日期均为2026年5月18日的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和委托书,并特此指定[可留空](3)或丁磊或Paul W. Boltz,Jr.作为代理人,全权代表并以以下签署人的名义,代表以下签署人出席将于北京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10:00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望上路399号的公司办公室召开的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任何延期或延期的情况下,并就以下(i)由以下签署人指明的下列事项和(ii)由任何代理人酌情处理会议之前可能适当提出的其他事项,投票表决以下签署人在当时亲自出席时将有权投票的所有普通股,所有这些均载于先前通过互联网或纸质或电子邮件副本向你们提供的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和代理声明中。
这份委托书在正确执行后将由以下签名的股东按照此处指示的方式进行投票(4).如果没有作出指示,该代理将由代理持有人酌情投票。
建议1:作为一项普通决议,重选公司下列六名董事(「董事」),任期至下一年度,直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及直至其继任人当选并具备适当资格为止,或直至该等董事根据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不时修订)另有空缺为止:
| 第1号提案 | 姓名 | 为 | 反对 | 弃权 | |||||
| 1(a) | 丁磊 | [ ] | [ ] | [ ] | |||||
| 1(b) | Alice Yu-Fen Cheng | [ ] | [ ] | [ ] | |||||
| 1(c) | 恩惠惠唐 | [ ] | [ ] | [ ] | |||||
| 1(d) | Joseph Tze Kay Tong | [ ] | [ ] | [ ] | |||||
| 1(e) | Michael Man Kit Leung | [ ] | [ ] | [ ] | |||||
| 1(f) | Kok Chung Johnny Chan | [ ] | [ ] | [ ] |
[ ]面向所有被提名人
| (1) | 将在区块资本中插入的全名和地址(es)。 |
| (2) | 请插入代理所涉及的登记在您名下的股份数量。如果没有插入号码,这份代理将被视为与登记在你名下的公司所有股份有关。 |
| (3) | 你可以留下这个空白,除非你希望指定某人亲自出席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你的股份。 |
| (4) | 重要:如果你想为任何决议投票,请在标有“for”的适当方框中打勾。如果你想对任何决议投反对票,请在标有“反对”的适当方框中打勾。如果您希望对任何决议投弃权票,请在标有“弃权”的适当方框中打勾。未能完成任何或所有方框将使您的代理人有权自行决定投票。除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的决议外,您的代理人还将有权酌情对适当提交会议的任何决议投票或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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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2:作为一项普通决议,批准及批准委任罗兵咸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及直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美国财务报告及香港财务报告核数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 [ ]为 | [ ]反对 | [ ]弃权 |
建议3:作为一项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或处理公司股本中的额外普通股(“股份”)及/或美国存托股(“ADS”),代表股份不超过截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期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所定义的任何库存股)的10%。
| [ ]为 | [ ]反对 | [ ]弃权 |
建议4:作为一项普通决议,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股份及/或ADS不超过截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期已发行及流通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的10%。
| [ ]为 | [ ]反对 | [ ]弃权 |
第5号提案:
5(a)作为普通决议案,修订及重述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2019年股份激励计划,作为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述的2019年股份激励计划。
| [ ]为 | [ ]反对 | [ ]弃权 |
5(b)以通过前述第5(a)号决议为条件,作为普通决议,批准及采纳经第二次修订及重述的2019年股份激励计划所定义的顾问次级限额。
| [ ]为 | [ ]反对 | [ ]弃权 |
建议6:作为一项特别决议案,透过采纳建议的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以取代及排除公司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修订公司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主要是(i)使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与香港上市规则相一致,其中包括容许混合股东大会及电子投票;及(ii)纳入若干相应及内务修订。
| [ ]为 | [ ]反对 | [ ]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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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年 | |
| 股东名称:(5) | |
| 签名 | |
| 签名 |
这份委托书应与股东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出现的姓名完全一致、注明日期和签名,并及时交还。
在我们香港会员分支名册上登记的普通股股东,必须以邮寄或专人送达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方式将本委托书交回,该委托书应在香港时间2026年6月21日上午10:00前收到。
我们在开曼群岛的主要会员名册上登记的普通股股东必须在香港时间2026年6月21日上午10:0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将这份委托书交回至ir@service.netease.com。
以受托身份签字的人员应注明。如果股份由共同承租人持有或作为社区财产持有,两者都应签署。(6)
这张代理卡请尽快注明日期、签名并寄回!(7)
| (5) | 本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的律师以书面正式授权签署,或者,在公司的情况下,必须由正式授权的高级职员或律师代表签署。 |
| (6) | 在联名持有人的情况下,将接受提供投票的高级人员的投票,无论是亲自投票还是通过代理人投票,但不包括其他联名持有人的投票,为此目的,资历将根据公司成员名册中的姓名顺序确定。 |
| (7) | 如果您愿意,完成并交付本代理将不会妨碍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在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本代理将被视为被撤销。 |
个人信息收集声明
贵方提供的姓名和地址是自愿提供的,目的是处理贵方关于委任代理人(或代理人)的请求和贵方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投票指示(“目的”)。我们可能会将您的姓名和地址转让给我们的代理人、承包商或向我们提供行政、计算机和其他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以供与目的相关的使用,并转让给经法律授权要求提供信息或与目的相关并需要接收信息的此类各方。您的姓名和住址将被保留一段可能需要的时间,以实现目的。有关查阅及/或更正有关个人资料的要求,可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条文提出,而任何该等要求应以书面形式邮寄至上述地址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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