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8 U.S.C.第1350条对James D. TAICLET和Evan T. Scott的认证,根据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关于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公司”)于本文件发布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报告”),本人、公司首席执行官James D. Taiclet和公司首席财务官本人Evan T. Scott各自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本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