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Corvus Pharmaceuticals, Inc.(“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政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ichard A. Miller和公司首席财务官Leiv Lea分别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特此证明:
| ●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 ● | 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s/Richard A. Mill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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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 A. Miller,医学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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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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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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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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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iv L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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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v L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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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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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会计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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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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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证明随附与其相关的表格10-Q上的报告,不被视为已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也不应通过引用并入Corvus制药,Inc.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无论是在表格10-Q上的本报告日期之前或之后作出的)提交的任何文件中,无论此类文件中包含的任何通用公司语言如何。